礦山價值鏈的構建與運用探討論文

時間:2022-11-26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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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價值鏈的構建與運用探討論文

摘要:從目前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礦山企業有必要運用價值鏈管理思想和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理念,構建自己的“綠色價值鏈”模型。本文就構建我國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模型進行探討,提出在應用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障礙及其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循環經濟

礦山企業是直接從事礦產勘查開發、為國家提供礦物能源和礦物原材料的生產單位仁‘〕。我國礦山企業在資源開發和利用中起著及其重要的作用,是我國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然而,由于高強度的勘探開采,礦產資源接近枯竭、生態破壞嚴重,管理滯后、忽視環境保護,國際間綠色貿易壁壘在逐步擴大等原因,我國礦山企業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挑戰。

1綠色價值鏈的一般模型

價值鏈首先由邁克爾·波特在其1985年出版的《競爭優勢》一書中提出,將其定義為“從原材料的選取到最終產品送至消費者手中的一系列價值創造的活動過程”。綠色價值鏈則是將環境這一新的價值層面合并進傳統的價值鏈中,致力于在提高生產效率的同時,綜合考慮環境影響度和資源消耗度,推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和循環經濟的發展。在以原材料供應者為起點,以消費者為終點的主要原料的流通過程中,廢棄物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直接處理,即沒有實用價值的產品被分解,分解后的再利用材料將重新回到價值鏈中;一種是間接處理,即采用化學的(如焚燒)和生物轉化的方法產生再生材料,剩余的部分被運走填埋,進一步轉化為無害的或可再利用的原料C27。

2我國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模型的構建思路

2.1模型構建的背景

我國礦山企業一方面要消耗人類有限的礦產資源,在礦產品的采掘、開采、生產等環節,開發過度、浪費嚴重;另一方面,產生大量的廢棄物和污染物,主要是廢水、廢氣、廢渣“三廢”的排放。以河南省安陽市為例[3},礦山企業每年排放的瓦斯等廢棄物約2000萬TT13,其造成的污染是CO:的7倍,是煤礦區大氣污染的重要因素;鐵礦開采過程中疏排的礦坑(井)水,選、冶廢水及尾礦池水等含有大量有害元素,嚴重污染和破壞了礦山環境。

據亞化咨詢統計數據顯示川,2008年下半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機帶來的原油價格和下游需求大幅度下降,礦產品價格大幅下滑,以華東市場為例,甲醇從最高點的4500元八下跌到1800元//t,二甲醚從6700元八下跌到了3400元//t,電石法PVC從8800元/t下跌到了5000元/t。但與此同時,金融危機造成中國礦業的衰退,也迫使礦山企業開始進行整合重組,實現行業的繁榮和可持續發展。在這樣的背景下,利用礦山企業整合重組的契機,進行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模型的構建和運用,是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礦山企業可持續發展,在全球化競爭環境中贏得競爭優勢的必由之路。

2.2模型構建的目標

與一般工業企業不同,我國礦山企業具有其特性:依托地質勘查工作,對天然的礦產資源進行開采;多地處荒涼偏僻地區,地理位置條件差;地下采礦不可避免地破壞地表、巖層結構、地下水循環系統等;在礦產品生產過程中,尤其是中后期環節,產生的大量廢渣,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遠大于一般工業企業等等。考慮我國礦山企業的上述特點,本文所構建的綠色價值鏈模型,致力于達到以下目標:

c1)適應發展循環經濟和礦山企業“走出國門”的要求

2009年1月1日,我國施行了《循環經濟促進法》,確定了中國循環經濟發展的戰略地位,要求礦山企業走節約、清潔生產、安全和可持續的發展道路。綠色價值鏈順應著這一戰略要求,有助于我國礦山企業更好地履行環境保護的責任和義務,又可以整合提高我國礦業的集中度,使我國礦山企業能更好地“走出國門”。

(2)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

構建我國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模型,就是在價值鏈每個環節上都將環境因素考慮進去,協調優化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從而更有效地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

(3)形成企業間或產業間的綠色生態工業網絡

綠色價值鏈更強調的是企業間或產業間環境效益的平衡。將我國礦業價值鏈上的同一水平上的各類,企業集中在一個生態工業園區內,充分考慮企業之間的影響,有利于通過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等,在某一區域范圍內形成循環的綠色生態工業網絡。

結合我國礦山企業的特性及目前發展的現狀,本著構建模型的上述目標,為贏得競爭優勢,我國礦山企業必須運用價值鏈管理思想和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理念,構建自己的“綠色價值鏈”模型。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模型,是將“綠色”和“環境意識”融人整個價值鏈過程,充分考慮資源和環境問題,通過地質勘探、礦山的采掘和選礦、冶煉生產、精深加工、營銷、運輸、消費到廢棄物的處理、礦產品的回收處理整個礦產品生命周期的一系列創造價值的經營活動,實現企業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的“雙贏”目標。

2.3模型的內容

構建我國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模型,沿用了綠色價值鏈一般模型的基本思路,即價值鏈上各個基本活動環節進行動態閉環流程,形成“資源一產品一廢棄物一再生資源”的反饋式循環經濟模式,并結合我國礦山企業的特點,進行了改進。

(1)形成礦產品流的閉環循環模式

我國礦山企業綠色價值鏈,由綠色設計、綠色采礦、綠色生產、綠色營銷、綠色物流、綠色消費、綠色處理等基本活動環節構成。從礦產資源地質勘探開始,經過礦山的采掘和選礦、冶煉生產、精深加工的生產環節,最后通過營銷環節將礦產品送至消費者手中,連成一個整體的正向礦產品流。此外,客戶使用產品報廢后,進行回收處理,物流從回收處理商逆向回轉到采礦等生產環節,形成逆向回收流。信息流、物流、資金流在價值鏈上,通過正逆向轉換而實現綠色價值最大化。

<2)增加尾礦的處理和利用環節

我國尾礦種類繁多,資源量大,主要是采礦中的廢石、選礦中的尾砂、冶煉中的燒結渣、浸出渣,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液態和氣態物質,大量堆存的尾礦會給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因此,模型中增加的尾礦處理和利用環節,旨在對礦業廢渣進行二次資源開發。在行業內,或在某一區域范圍,將礦業廢渣可回收部分用于生產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區、覆土造田、植被綠化及用作肥料和土壤改良劑等方面,有利于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采選成本,增加企業收入。

(3)貫徹循環經濟的“5R原則”

整個礦產品價值增值過程中,貫徹“循環經濟5R原則”,即減量化(Reduce)、再循環(Re-cycle)、再利用(Reuse)、再思考(Rethink)、再替代(Repair)。我國礦山企業從地質勘探和采掘選礦設計開始,在源頭上就要考慮企業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而不僅僅是靠事后的補救和回收。例如,使礦區開采過程中對環境的破壞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也改善井巷工作環境;加大對礦井水的處理和循環利用,提高井下排水及生活污水的復用率。

3我國礦山企業應用綠色價值鏈模型的可能障礙

3.1人才儲備和技術創新落后

綠色價值鏈模型是一種以環境為導向的企業綜合創新,這種現代模型的構建是以人才和高新技術作為保障的。然而,長期以來,我國礦山企業普遍存在人才短缺、人才儲備不足、人才流失嚴重、技術創新滯后等現象。行業人才告急統計表明[5],目前國有煤礦中,大專以上程度的技術人員僅占職工總數的3%左右,而在發達國家,這個數字在60%以上。在全國近40個年產500萬t以上的大中型煤炭企業中,工程技術人員不足2000人。這種現象可能導致在應用該模型過程中的諸多不適應,如對如何進行高效的綠色價值鏈管理,缺乏系統規劃、制度保障及一些必要的技術方法和技術思路,會使得綠色價值鏈模型的構建,僅僅成為一種難以實現和發揮其效應的主觀愿望。

3.2產業綠色價值鏈分析不足

應用礦山企業的內部綠色價值鏈模型,需要分析材料、設備的供應、礦井通風、供電、運輸、采掘、回采、排水、設備維護保養等業務單元,關注各業務單元間的關系及與上下游企業之間的聯系,增加增值性作業和環保性作業。許多企業往往局限于價值鏈系統內部研究綠色經營的科學性,只是從礦區內部考慮各因素對循環經濟的影響,未能在區域范圍內實現產業生態網絡的高效運作。企業內部綠色價值鏈只注重企業內部成員,而產業價值鏈更注重的是企業間的激勵效益。

3.3逆向回收流的投入產出難以量化

與傳統價值鏈相比,綠色價值鏈模型增加了回收商的支持,通過回收處理,實現綠色價值鏈的“閉環”動態流程。回收處理成本是報廢產品的收集、運輸、拆卸、再造、再生、填埋等的費用支出[6j。由于廢棄后的回收處理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較大,許多礦山企業往往忽視了回收商角色的關鍵作用,缺乏回收處理系統或回收處理力度不夠。逆向回收流的目標是改善企業社會形象、提升企業信譽和綠色競爭力,但要完成逆向回收流,會有很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的投人,逆向回收流的投人產出很難量化。公務員之家

3.4綠色價值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欠缺

傳統的績效評價指標常常用來評價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這些評價指標體系一般包括生產效率、經濟性能、技術性能等。當引人綠色概念后,如果仍沿用這些指標來評價,就忽略了對環境影響因素的考慮,難以反映綠色價值鏈模型下,我國礦山企業的整體績效水平。綠色價值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有必要對以往的績效評價進行修正,加人環境影響因素、資源、能源的損耗度,以及消費者對礦產品綠色價值的認同度。

4我國礦山企業應用綠色價值鏈模型的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模型應用中存在的可能障礙,我國礦山企業基于綠色價值鏈模型實施有效管理,需要從政府、市場、企業自身三個層面開展:

4.1加強我國礦山企業環保的專業立法和執法力度

我國已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如2002年我國頒布了《清潔生產促進法》,并在遼寧和貴陽等省市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2006年了《2006年國家循環經濟發展報告》,2007年1月了《煤炭工業發展“十一五”規劃》,2009年1月1日施行了《循環經濟促進法》。我國已確立了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要求,礦山企業之間也都認識到綠色經營理念的戰略價值。為了達到上述要求,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對礦山企業的資源開發、尾礦處理與利用問題、生態保護等問題進行專門立法;二是建立各級領導干部考核責任制,完善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機制;三是加大對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強我國礦山企業的法律意識;四是健全監督制度,強化新聞媒體、社會機構的作用。

4.2建立我國礦山產業市場機制的生態工業網絡

以市場為導向,從區域總體出發,模擬自然生態系統,建立廣義的企業間或產業間的生態工業網絡。各礦山企業或各產業內部,采用廢棄物交換、清潔生產、產品結構調整等手段,把一個企業生產的副產品或廢棄物作為另一個企業的投人或原材料,實現物質閉路循環和資源多極利用,使區域總體資源優化配置,達到資源利用最大化和廢棄物排放最小化。

4.3推進礦山企業內部循環經濟發展

我國礦山企業首先需要在物流、資金流的基礎上引人知識流,推動知識和節約資源技術創新。建設我國礦山企業科技隊伍和管理隊伍,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其次,注重產品回收再生的逆向增值,倡導價值鏈循環運作模式。根據各種回收處理策略的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的協調優化選擇其處理方式。最后,構建基于綠色價值鏈模型的整體績效評估體系,綜合考慮資源、環境、技術、經濟、社會、安全等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