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課程設置規范化研究

時間:2022-07-07 09: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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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課程設置規范化研究

摘要:經濟學課程是公共管理類本科培養方案中的核心課程,但是課程名稱經常出現公共經濟學與政府經濟學混用的情況,導致本科培養體系的不規范。文章從學科溯源和實踐經驗等方面對兩者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兩個概念在研究內容、理論視角等方面確有細微差別。比較而言,“公共經濟學”更符合公共管理學科的本質與使命。

關鍵詞:公共經濟學;政府經濟學;公共管理;課程設置

公共管理學科的核心問題之一,就是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門參與經濟活動、干預市場機制的方式、范圍和影響。所以,公共管理類本科培養體系都會把相應的經濟學內容作為核心課程。這些課程經常被稱為“公共經濟學”,而在另外一些場合又被冠之以“政府經濟學”等名稱。一些學者認為,這兩個名稱沒有本質區別,可以自由互換使用;更多人則試圖探求二者之間的細微不同。從學科建設、專業發展以及培養體系規范化的角度來看,確有必要詳盡梳理兩個概念的學科淵源、理論意涵、研究視角等方面的差異,以求更精準地反映課程與學科特點。

一、理論與實際的現狀

不管是經濟學還是管理學,一直以來都有很多學者認為“公共經濟學”和“政府經濟學”名稱的不同并不代表二者在理論基礎、研究內容、分析方法等方面存在根本的區別。他們將名稱的不同歸結為西方學術觀點傳入中國過程中不同翻譯習慣造成的結果。這些學者認為兩個名稱可以混用。張薦華、韓康、黃恒學、黃新華等論述公共經濟學(政府經濟學)相關理論時都沒有將二者進行明確區分。與之相對的,也有學者認為兩個概念不能混用,公共經濟學是傳統財政學與政府經濟學之間的橋梁,政府經濟學綜合了經濟學領域與政府相關的所有內容,其研究范圍要大于公共經濟學;郭小聰(2004)試圖從學科歸屬的角度對二者作出根本區分,他認為“公共經濟學”和“政府經濟學”在研究對象和范圍、運用的理論和分析工具、學科性質的定位三個方面均有區別。從學科性質考慮,郭小聰將“公共經濟學”定位在經濟學,將“政府經濟學”定位在公共管理學,認為公共管理類課程名稱應統一為“政府經濟學”。不同的理解和主張導致實際教學過程中不同的安排,梳理國內主流統編教材可以發現教材名稱不盡相同。目前國內高校相關課程名稱設置的情況,可以從重點院校公共管理本科培養方案中得到一些導向性的借鑒。以國內985院校設有公共管理或行政管理本科專業且學科排名靠前的高校為例,可以得到17個調查樣本。基于樣本、高校官方網站等正式渠道公布的資料可以發現,中山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11所高校選擇使用“公共經濟學”作為課程名稱,占比64.7%;復旦大學、廈門大學等5所高校則使用“政府經濟學”作為課程名稱;而蘭州大學管理學院行政管理相關主干課程名稱設置為“公共財政”。雖然實際教學過程中教材及課程名稱不一,但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及學術機構對本科課程名稱設置其實是有相關要求的。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委托教育部高校公共管理類學科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編寫出版的《高等學校公共管理類專業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規定,公共管理類本科核心課程為:管理學、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公共政策學、公共經濟學、行政管理學(公共管理學、公共行政學)等。其中明確使用“公共經濟學”作為相關課程名稱,其他課程名稱也多帶有“公共”二字。除了課程名稱,全國性學術團體和高校中系(所)名稱設置也值得關注。2007年,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批準的“中國公共經濟研究會”在北京成立。云南、湖南等地方研究機構也成立了省級“公共經濟(學)研究會”。在高校中,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復旦大學經濟學院等設有公共經濟學系,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成立了“公共經濟學研究中心”。查閱資料過程中沒有查到“政府經濟學”命名的學術團體或高校系(所)。可以看到,當前在理論研究領域對“公共經濟學”和“政府經濟學”兩個概念存有爭議,但是在實際教學過程中使用“公共經濟學”的情況更為普遍。

二、學科溯源

普遍的觀點認為,政府經濟學或者公共經濟學均發端于傳統財政學,后者被視作公共經濟學或政府經濟學的理論源頭。然而在理論演進的過程中,兩個學科分支選擇了不同的分析角度,研究內容各有側重,對公共管理產生的影響不同,因而保留了各自的名稱。傳統財政學以政府收支為研究對象,由1662年威廉•配第的《賦稅論》奠基,經1776年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完善,至19世紀后期“瓦格納法則”正式確立學科地位。隨著福利經濟學興起以及“凱恩斯革命”爆發,政府的經濟職能迅速拓展,專注于國家“家計”的傳統財政學不足以回應現實需要,20世紀上半期,自然產生了“公共經濟學”和“政府經濟學”等新興分支??梢哉f,公共經濟學是對財政學研究內容的延伸和擴大。國外相繼出現了有公共經濟學類似表述的書籍,具有標志性意義的著作1959年是美國著名學者理查德•馬斯格雷出版《財政學原理:公共經濟研究》,首次明確提出了“公共經濟”概念。隨后,瑟奇•克里斯多芬•科爾姆于1964年出版了《公共經濟學基礎———國家經濟作用理論概述》,列夫•約翰森于次年出版了《公共經濟學》。至此,公共經濟學脫胎于傳統財政學,正式確立自己的學科地位。此后,主流財政學家都將財政學稱為“公共經濟學”。郭慶旺(1999)等人指出,“這絕不僅是簡單的改名問題,而是研究的范圍、領域、方法、指導思想、所要說明的問題等等都有實質性的變化”。作為現代經濟學的一個分支,公共經濟學在傳統財政學的基礎上把研究內容從政府收支拓展到政府經濟行為的規律、影響及其與社會目標的關系。除了在克服市場失靈方面的作用,公共經濟學還將研究內容延展至“集體行動邏輯”和“公共選擇”等前沿理論。從理論邏輯上看,公共經濟學依然沿用經濟學一般假設和分析框架,它把政府看作是一個重要的經濟要素,以經濟學的理論框架來分析和解釋政府在市場中的行為與效果。在公共經濟學中政府和市場不再簡單對立,政府是市場中的經濟要素,而市場則上升為一種觀念和理論體系,二者并不在同一個層面上。嚴格來說,“政府經濟學”并不如“公共經濟學”那樣嚴謹規范。但時至今日,政府經濟學本身確有其特定的理論偏向。強調其特定學科邊界的郭小聰等人認為,政府經濟學由公共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發展而來的。1988年曾強等人將約瑟夫•E.斯蒂格利茨的著作《Eco-nomicsofPublicSectors》翻譯為《政府經濟學》,此后,“政府經濟學”開始出現在各類研究文獻中。從市場失靈出發,政府經濟學強調政府對市場干預的積極影響,主張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矯正外部性、克服信息不對稱性、破除壟斷等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優勢。其研究內容始終圍繞政府經濟職能的邊界問題,最終落腳在政府干預經濟的合理性。在公共經濟學的基礎上,斯蒂格利茨等人更強調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待市場及市場機制。政府經濟學不再把政府看作是市場中的一個要素,而是將市場及至整個經濟體系看作是政府管理的對象,至少,經濟運行離不開政府的干預。因而其理論主張也被稱為“干預經濟學”(E-conomicsofintervention)。政府經濟學專注于重新平衡“日益強大的政府”和“趨于發達的市場”之間的關系,強調政府的經濟動能。既是沿著公共經濟學、財政學路徑對凱恩斯主義的詮釋與弘揚,同時也是對古典經濟學否定“看不見的手”的反動。

三、比較與結論

比較起來,公共經濟學基于系統性的視角,從市場理念和精神來審視和理解政府;政府經濟學則從對稱性視角出發,以政府為原點來評價市場機制及其結果。此二者同源同根,又殊途同歸于強調政府和市場的共生共存。反觀公共管理學的使命,不論是抽象層面的彰顯公共精神、增進公共福利,還是具象層面的管理公共事務、協調公共關系,都離不開經濟學的支撐。公共經濟學之于公共管理是手段之于目的,雖然冠之以“公共”之名,但歸根到底是經濟學分支。公共管理學需要做的是基于其學科使命系統地分析和闡釋社會經濟運行,沒必要僅從政府角度來做經濟分析。所以,公共管理類本科專業培養方案中相關課程的設置應該統一為“公共經濟學”。

參考文獻:

[1]郭小聰.對政府經濟學的若干看法[J].公共管理研究(電子期刊),2004.02.

[2]郭慶旺等編著.公共經濟學大辭典[Z].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作者:劉金程 劉雨珊 單位:中國礦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