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之平等權及保護透析

時間:2022-05-05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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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之平等權及保護透析

摘要:憲法中的平等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是一項基本權利,是公民其他一切權利實現的基礎,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一項基本原則。本文首先從平等權的概念出發,解析了平等權的內涵:其次解讀了平等權的基本內容,具體包含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禁止差別對待和允許合理差別等內容;分析了對公民平等權的保護

關鍵詞:平等權基本權利差別對待合理差別

1平等權的基本概念、性質

所謂權利是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從事某種行為的可能性。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我國憲法中基本權利體系中,包括政治權利、人身權利、宗教信仰自由、社會經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等。

平等權既是憲法的一項基本權利,又是憲法和社會主義法制的一項基本原則。關于平等權的性質,胡錦光教授認為其不但具有綜合權利體系的性質,同時又有作為憲法指導原則的性質。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正確的,平等權作為一項基本原則,必須在憲法中有所反映才能彰顯自己的地位。確立了其作為憲法基本權利是確立其成為憲法基本原則的一個重要基礎。同時,如果平等權僅是一個基本權利而不是一項基本原則,就無法保持其完整性,也會影響它在眾多基本權利中的指導意義。總之,對于權利性和原則性這兩個方面,忽視任何一個都會造成對平等權性質的錯誤理解。

2平等權的基本內容

2.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權基本內容的首要方面就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一規定的含義有三:①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都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②任何人的合法權利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護,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絕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③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制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處罰。

2.2禁止差別對待與合理差別

羅爾斯在《正義論》中寫到兩大原則:第一原則—平等自由的原則,即“每個人對與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原則—適合機會平等原則和差別原則,使它們:+(1)在與正義的存儲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別原則);(2)依系于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機會的公正平等原則)”。羅爾斯的意思是首先要平等自由,在平等自由的前提下,也要考慮到機會平等和合理的差別。

因為平等有形式上的平等和實質上的平等兩種類型。為了實現平等對待與實質平等之間的平衡,就必須有某種限度的不平等或者傾斜去補償另一項的不平等。這樣就產生了差別原則。差別可分為合理差別和不合理的差別,不合理的差別就是差別對待,合理差別就是羅爾斯第二原則中的合理的差別。

(1)禁止差別對待

差別對待也就是不合理的差別,沒有合理依據的差別,主要包括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黨派、財產狀況等理由所采取的法律上的差別或者歧視。平等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同時也是法治國家必須遵循的憲法原則。

(2)合理差別

合理差比是指根據實質平等上的平等原則,在合理程度上所采取的具有合理依據的差別,是為了保障實質平等權的實現,而由國家根據權利的基本價值理念衡量判斷的結果。

3公民平等權的保護

保障公民平等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保障平等權符合法治的要求。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理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任何組織和個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平等權的基本內容之一,所以保護公民個人的平等權不僅是法治的內在要求,而且有助于法治建設的順利進行。其次,保障平等權符合人權的要求。在我國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的基本權利是人權在憲法中的體現,所以保障公民的平等權也就是保障了人權。再次,保障平等權有助于公民其他的權利的保護。憲法中公民的平等權是公民其它權利的基礎,對其它權利的實現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我國目前平等權的保護已經達到相當完備的程度,不僅在憲法中規定了平等權的條款,而且在04年修憲中增加了保護人權的規定,但是平等權的實現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3.1認清平等權的重要性,加強對平等權的立法保護

平等權的保護首先應體現在立法上,如果沒有法律內容上的平等,保護公民的平等權就是一句空話。要把平等觀念和平等原則貫穿于整個立法過程中,無論在制定憲法還是在制定其它法律法規中,以切實保護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竟爭和發展。在立法過程中要考慮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我國憲法應借鑒和吸收先進國家和國際人權法關于平等權的規定,把平等權的基本內容詳細闡明于憲法之中。第二,在其它法律中將平等權與其它權利結合起來,使平等權滲透到公民權利的各個領域,使公民真正享有平等的權利和平等的人格尊嚴。

3.2尋求憲法平等權的司法適用途徑

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我們不能忽視憲法在平等權保護上的直接效力,應允許司法機關在一定情況下適用憲法直接進行判決,使憲法成為平等權保護的終極屏障。憲法司法化是理論界的熱點問題。筆者認為,引人司法審查制度目前在我國現行的憲政體制模式下一時難以實現。但是不能否認憲法司法化是保護公民平等權的一道重要屏障。憲法司法化是現代憲政國家完整的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憲法適用不僅是憲法實施的重要方面,而且也是立憲國家加強憲政建設,樹立憲法權威的內容。伴隨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人,我國一定會建立起一套嚴格意義上的憲法司法化制度,從而對公民平等權提供根本法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