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常見案例探討
時間:2022-06-25 1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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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中分析了常見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情形與問題,并提出了相應解決方案。
關鍵字: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爭議;案件
隨著建設工程的發展,工程建設項目的數量不斷增加,隨之而來的是建設工程案件也在不斷增加。又由于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涉及法律問題,這便使得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比普通工程造價活動更加復雜。從法律層面上講,原被告雙方基本沒有了協商和調解的可能,這對工程造價鑒定人員的執業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面對錯綜復雜的案件,如何做好司法鑒定工作便成了工程造價執業人員的一個重要課題。
1常見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情形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涉及的原被告雙方一般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并且是由于雙方的工程價款爭議所引起的。常見的工程造價爭議如下:
1.1固定總價合同引起的爭議
固定總價合同對建設單位來說,風險較小且便于管理,很多建設項目都會簽訂固定總價合同。然而固定總價合同僅適用于項目較小,工期較短且圖紙明確的工程。對于其他一些工程來說,如果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其中不確定因素較多,后期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概率也會越大。案例如下:某建設項目通過工程量清單招標后,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金額為中標價格。由于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資金鏈斷裂,無法給施工單位付款,施工單位要求解除合同,并請求司法鑒定已完工程的工程造價。此時,由于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與實際圖紙工程量相佐,施工單位主張重新按照施工圖紙計算工程量,并根據施工時的市場價格確定單價,而建設單位則主張根據固定總價合同,按照已完工程的比例確定工程造價。
1.2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爭議
在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常遇見工程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工程爭議案件。如某建設項目的門窗工程由單獨的施工單位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資金鏈斷裂,無法給施工單位付款,施工單位要求解除合同,并請求司法鑒定已完工程的工程造價,此時,門窗工程并沒有通過工程驗收,建設單位則主張門窗的質量不合格而拒付工程款。
1.3工程范圍引發的爭議
在建設工程中,甲乙雙方因工程范圍問題所引發的糾紛經常存在,特別是施工單位退場時的階段性結算,總承包單位更換時的界面交接。
1.4趕工費引發的爭議
在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經常發現施工單位拿出這樣的簽證:“為保證工程工期,應甲方要求……”。正是由于原被告雙方對于這些費用之間存在爭議,且此部分所涉及的金額較大,雙方才因此對簿公堂。申請司法鑒定時也是只針對這一部分簽證。
2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原則
2.1公正原則
作為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機構和專業鑒定人員,接受法院的委托對案件造價進行鑒定,首先應體現公正原則。
2.2從約原則
根據《合同法》的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只要當事人的約定不違反國家法律和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即只要與法無悖,不管雙方簽訂的合同或具體條款是否合理,鑒定人員均無權否定當事人之間有效的合同或補充協議的約定內容。
2.3獨立原則
在工程造價司法鑒定過程中會遇到原被告雙方主張對立的情況,當雙方無法提供證據來支持己方的主張或否定對方的主張時,鑒定人員就應當不受當事人的干擾,獨立地利用工程造價的專業知識和相關的行業規定,出具司法鑒定報告。
3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常見問題的解決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人員在面對問題時,首先應堅持原則,根據相關規定以及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等證據處理案件,力求最終的處理結果能夠使得雙方滿意,化解糾紛。(1)對于固定總價合同,如固定總價合同是以招標圖為基礎簽訂的,而施工過程中的圖紙與招標圖紙存在偏差,則應找出施工圖與招標圖之間的差距,針對圖紙變化內容進行調整。對于“2.1”中的案例,《2013清單計價規范》指出,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形成的總價合同,其工程量應按照固定單價合同的方式進行計量。這就是說,案例“2.1”中的結算,就應該按照固定單價合同的方式進行計量。這是因為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是由招標單位編制的,投標單位在投標過程中也是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進行的投標報價,如工程量清單與后期的圖紙有差別,那么這個工程量偏差的風險不應算在投標人的頭上,而是由招標人承擔[1]。(2)對于工程質量引發的爭議,由于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只能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沒有對工程質量鑒定的資格和責任,因此,只能由建設單位向法院提出質量鑒定的申請。而質量鑒定以后涉及的價格問題,要通過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來完成。(3)工程范圍問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人需要通過法院通知原被告雙方進行現場勘察,并在法院工作人員的參與下錄像、詢問,現場確定工作界面,并由各方簽字確認。為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就應會同監理、咨詢等單位現場確認界面,并保留好影像資料以便作為日后的佐證[2]。(4)關于趕工費用:如甲乙雙方在合同中有明確的工期要求,并約定了提前竣工補償和工期延期罰款,那么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無論何人在何種情況下要求趕工,均不應計算趕工費用。只能到工程完工后,通過與計劃工期的對比,計算提前竣工補償或工期延期罰款[3]。然而實際情況是,合同中有明確的工期要求,卻沒有明確提前竣工補償和工期延期賠償。這種情況下,只能通過法院進行司法裁判之后,方能進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
4結語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是解決工程造價爭議的重要方法。工程造價執業人員通過司法鑒定工作,可以為其他的工程造價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和經驗基礎,同時也需要立法的不斷完善,才能夠客觀、公正、科學地處理工程造價糾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不斷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參考文獻
[1]代文官.建設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OL].中國法院網三門峽頻道,2013-8-14.
[2]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GB/T51262-2017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S].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7.
[3]何玲紅.談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應遵循的基本原則[J].中國科技財富,2010(06):5.
作者:孫凱迪 單位:安永中恒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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