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股權眾籌法律規制問題分析

時間:2022-04-08 09: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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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股權眾籌法律規制問題分析

摘要:互聯網的興起給傳統的融資渠道對傳統融資模式和融資結構影響重大。我國互聯網股權眾籌對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構建多元化融資渠道上有巨大幫助。但在司法實踐中缺乏法律監管故面臨法律風險,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審核準入標準細則規定不明確缺乏相關法律依據,也間接影響了當下我國相關司法體制規范的系統性。本文針對當前互聯網股權眾籌在現有司法體制下的發展困境提出針對性建議,期待可為我國后續互聯網股權眾籌法律規制問題研究提供幫助。

關鍵詞:互聯網股權眾籌;法律監管;風險防范

1互聯網股權眾籌屬性分析

現代意義上的眾籌通常指的是依托于互聯網的一種協作方式。依托的是互聯網作為信息交流以及資金聚集平臺,鏈接起資金或資源供給方(即投資者),需求方(即募資者),改變了原有效率低下的合作方式。股權眾籌是融資方式結合互聯網新形式,是融資者依據互聯網媒介進行融資的集資方式?;ヂ摼W股權眾籌基本特性有四點,需在互聯網上公開私募信息;出售的是股權且具有股權回報性;出售的是股權且具有股權回報性;互聯網股權眾籌具有草根普惠性即投資群體包羅大眾。

2互聯網股權眾籌在司法體制監管下的發展現狀

當下的各類眾籌融資項目主要依靠互聯網平臺進行透明化的展示。各項眾籌融資的相關個體可以進入互聯網平臺進行投資。但由于面向大眾群體所以參與人口基數相當廣泛,因此原始資本積累相對較快且金額總量巨大。當不同融資者利用所籌集的資本進行項目運營時相關投資者才能獲取固定利益或對應資本權益。以長遠眼光看對其和相關證券發行相比較,更適合此類行業的監管以及對應法律法規高效運行。除了部分少數眾籌中含有領投,其他跟投在資本完成原始積累后并不參與相關企業的戰略管理經營是對此印證。然而在眾籌項目透明化展示之初,事情對各參與個體的準入提出限制標準,參與者必須達到相關標準因此并非完全無限制,能起到初步甄選受眾的效果同私募行為類似?;ヂ摼W股權眾籌行業發展前景體現了資本市場當下的發展,愈演愈烈的現實困境讓大眾意識到新興行業的出現和發展極具波動性,與之相匹配的法律監管制度和相關措施必不可少。現階段針對互聯網股權眾籌面臨的各類關聯因素,如員工隊伍負責參差不齊、缺乏相關配套法律制度監管體系以及信息流動性相對較差等各種難題。歸根結底均涉及到當下股權型眾籌融資的結構和參與群體的波動幅度較大決定的?;ヂ摼W股權眾籌行業自身發展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國內主要涉及到互聯網股權眾籌的法律制度體系并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機制相對缺乏,甚至部分處于灰色地帶。這些難題導致互聯網股權眾籌的風險防控機制體系缺乏系統性,互聯網股權眾籌相關責任主體定位不清晰,實施具體法律監管操作,缺乏實踐性和模糊性導致互聯網股權眾籌在相關資本市場的發展法律風險不斷增大,金融詐騙在資本市場愈演愈烈。這些都對互聯網股權眾籌的發展構成巨大的威脅。關于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準入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無相關具體法律規定細則,各行業制定標準差異性較大,部分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為快速融資集資而在法律灰色地帶打擦邊球增加了法律風險。但目前已經有所好轉,總體呈現發展良好的趨勢。

3互聯網股權眾籌在現有司法體制下監管的現實困境

3.1監管所依據的法律規范不完善。而在對互聯網股權市場中眾籌平臺的監管在法律體系中仍存在空白,注冊和運營過程中大多引用國務院各部委的指導意見或行業規則慣例,眾籌市場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得不到有效的理論指導,證券協會在監管無清晰的行業標準,出臺的相關規定不能有效的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和保障“善良當事人”的合法利益。3.2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審核標準不嚴格。互聯網股權眾籌在與企業進行合作中起到“中介”的作用,首先受理股權眾籌企業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核評估,根據結果為企業匹配投資者再進行資金上的聚集,平臺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即“居間合同”,投資者則是該合同的“第三方”,投資者通過平臺為企業提供“資金流”使得資金能夠得到最有效的應用同時能獲得收益,但前提是建立在平臺所信息真實有效、融資企業可實現持續盈利。倘若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與企業惡意串通將會給投資者帶來財產損失,但當前平臺的審核標準走向極具不確定性。

4互聯網股權眾籌在現有司法體制下監管的解決措施和建議

4.1制定專業化法律監管規范。針對互聯網股權眾籌行業,當前對于《證券法》的落實,可以在其內容中擴充關于互聯網股權眾籌的法律規定或延伸參照執行。加大《證券法》所調整的對象并完善互聯網股權眾籌法律規范。在眾籌平臺的市場準入上,加強對該平臺的監管,集中在加強平臺的義務和禁止性行業運營行為上,明確平臺的法律責任、法律義務、行業標準,并且確定與此相關的監管主體。4.2建立相關法律信息披露制度。在互聯網股權眾籌的運行過程中,融資方具備不可比擬的先天優勢,這不僅體現在對于相關信息的及時掌握上,還體現在其主導眾籌過程的進程,與之相對的,投資者在信息的獲取上,則具有延遲性和滯后性,甚至真實性也有待商榷,而這對于投資者的利益也構成了巨大的潛在威脅。但同樣的,倘若在信息披露上更加嚴格一方面雖然保障了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利益,但在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融資一方的成本利益,不利于其融資的順利進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對眾籌行業的進一步發展產生不利影響。4.3對股權眾籌平臺增大法律監管力度。在市場準入層面加強法律約束并強化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在運營過程中的信息公示制度。平臺經營許可證可提高準入標準,不定期核查確保規范運行,應當明確平臺在運營中的義務和行業禁止性規定。讓其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將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信息披露內容重點放在融資者身上從而能讓投資者獲取較真實信息,減少因財產損失。

5結語

我國現有司法體制下互聯網股權眾籌所面臨的各類現實困境和諸多難題,只有對相關參與者和投資者制定專業化的法律監管規范制度體系,并對互聯網股權眾籌實行豁免制度,讓互聯網股權眾籌的各類法律信息流動性增強更加透明和公開。不斷加大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的法律監管力度和相關投資者參與者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斷尋求互聯網股權眾籌退出機制創新路徑,才能更好的解決當下我國婦聯網股權眾籌發展的現實困境和法律瓶頸,才能更好提升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和發展方式,便于后期獲取最大化經濟效益,才能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UrielS.Carni.ProtectingtheCrowdthroughEscrow:ThreeWaysthattheSECCanProtectCrowdfundingInvestors[J].FordhamJournalofCorporate&FinancialLaw,2019.[2]要瑞琪.論我國股權眾籌信息披露制度的構建[D].浙江大學,2017.

[3]劉明.論私募股權眾籌中公開宣傳規則的調整路徑——兼評《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J].法學家,2017.

[4]白江.我國股權眾籌面臨的風險與法律規制[J].東方法學,2018.

[5]陰建峰,劉雪丹.互聯網股權眾籌的刑法規制問題論綱[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8.

作者:郭利亞 單位:貴州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