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城市規劃有機結合論文
時間:2022-06-01 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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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兩個規劃不協調的主要表現;兩個規劃不協調的原因分析;如何實現電網規劃和城市規劃的有效銜接;完善規劃實施措施;結束語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實現電網規劃與城市規劃兩個規劃的相互協調、有機結合、電網規劃大多由電網企業自行編制、電網規劃與城市規劃相比,存在一定的單項性、信息交流不暢、科學性不夠、實施不好、規劃之間不銜接等、規劃編制出發點不同、規劃編制起點不同、規劃區域范圍不同、規劃所處層面不同、規劃編審程序不同、建立統一的規劃體系、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處理好兩個規劃關系、公眾參與措施、法律機制措施、行政機制措施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規劃之間不能有效銜接是當前的共性問題,電網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因規劃編制的出發點、區域范圍、所處層面以及編審程序等差異,暴露出兩個規劃存在不協調的諸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文中對如何做好兩個規劃的有效銜接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電網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協調銜接
在全國電網快速發展的進程中,面對電網規劃建設中越來越突出的用地和空間的矛盾,實現電網規劃與城市規劃兩個規劃的相互協調、有機結合,已經成為加快電網建設、推進電網快速發展的當務之急。筆者結合多年來電網規劃工作,就如何加強電網規劃工作管理,談談如何實現電網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效銜接。
一、兩個規劃不協調的主要表現
1.電網規劃大多由電網企業自行編制,由于信息不對稱,不能充分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城鎮發展趨勢,有些規劃目標過高或過低,缺乏科學性,與地方城鎮規劃建設存在較大差異。
2.電網規劃與城市規劃相比,存在一定的單項性,電網規劃建設雖屬電力基礎性設施建設,但在電網規劃建設與城市規劃建設出現矛盾時,地方政府往往更偏向于城市規劃建設。
3.信息交流不暢,形成你編的規劃、我編我的規劃,電網規劃建設因不能與城市規劃相協調,地方政府規劃部門審批難度大,因而常常抱怨電網企業電網建設無計劃、無順序,隨意性強,想到哪、干到哪。
4.科學性不夠、實施不好、規劃之間不銜接等,是各種規劃共同的問題,電網規劃和城市規劃銜接不好,從根本上說是政企關系問題。電網規劃應屬行業規劃,更多體現行業特點和電網發展目標,并具有區域性和跨區域性的特點。而城市規劃是地方政府按照國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編制的綜合性規劃,在電網規劃布局與城市規劃布局相比,地方政府往往更偏重于城市的結構布局與發展。另外,在規劃間關系方面,電網企業不能主動向政府匯報規劃情況,一些地方政府也簡單以“服從與被服從”的關系劃定兩個規劃間關系,認為企業要服從于政府,其規劃也應服從于地方規劃,從而淡化了兩個規劃間的有機銜接。
二、兩個規劃不協調的原因分析
1.規劃編制出發點不同。電網規劃以負荷預測和電源規劃為基礎,確定電網建設類型與時間,以達到規劃周期內所需要的輸電能力,在滿足各項技術指標的前提下使輸電系統的費用最小;電網規劃從城市用電需要出發,重在解決城市供電和電網布局問題,以滿足國民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為原則。城市規劃是綜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質、規模和空間發展形態,規劃的目的,是要促進城市協調發展,全面提高城市的素質,取得經濟、社會、環境三者的綜合效益,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編制,從城市需要出發,著眼于發展,重在解決城市空間布局問題,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和空間走廊。
2.規劃編制起點不同。城市規劃在我國產生較早,在長期的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吸收借鑒了許多優秀的規劃理論和方法,規劃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比較強,城市規劃大都具有較高專業資質的機構進行編制。電網規劃20世紀80年代才在電力系統范圍內開展編制工作,大部分規劃由企業自行編制,企業站在自身的角度,視野不夠廣闊,信息也有限,且過去電網規劃考慮比較多的是與發電資源規劃結合問題,忽視與城市規劃相協調,往往由于對地方經濟發展考慮不充分,城市建設較快,造成電網規劃滯后于城市總體規劃。
3.規劃區域范圍不同。電網規劃的區域和范圍比城市規劃的區域和范圍大,它要對整個供電區域(包括城鎮)范圍內電網網架結構布局進行規劃并做出安排,同時對跨區域電網建設項目進行統籌規劃。而城市總體規劃則根據城市發展特征,著重對城市發展進行全面綜合規劃,并建立同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完備的城市基礎設施規模,包括對城市電網建設用地和走廊做出安排。就規劃范圍而言,城市規劃和電網規劃是點和面的關系。
4.規劃所處層面不同。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國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編制,是指導城市建設、加強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綜合發展的依據,具有一定的延續性、嚴肅性和法律保障性。電網規劃是一個行業性的規劃,與城市規劃相比,應屬專項規劃范疇,電網規劃應以城市總體規劃統領,做好規劃的有機銜接。
5.規劃編審程序不同。電網規劃的編制、審批原則上說是電力企業行為,具有“行業性”特點。地市級電網規劃編制主要由地市電網企業負責,經專家評審后報省電力公司審批。而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都是政府行為,經專家評審后報批,在評審報批前,城市規劃要有方案論證、政府會議研究、人大審議等環節,同時,地市級城市總體規劃需報省政府審批。
三、如何實現電網規劃和城市規劃的有效銜接
1.建立統一的規劃體系。規劃之間不能有機銜接是當前的共性問題,如果是兩個規劃不協調,電網規劃建設布局與城市規劃建設布局形成矛盾,所產生的后果是很嚴重的。其實任何一個規劃都應有自己的體系,從大到小、從上到下、從國家到區域,相互銜接,層次關系清晰。各級各類規劃要與相關的規劃銜接,下一級規劃要與上一級規劃銜接,區域規劃、專項規劃要與總體規劃銜接,相關規劃之間要相互銜接,同級規劃相互協調,城市規劃、電網規劃也要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銜接。就市級電網規劃而言,在層次上要考慮與國網、省級電網規劃相銜接,在層面上要考慮與電源規劃、特高壓電網規劃以及城配網規劃、農網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是綜合性規劃,包括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又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則包括環保、水利、交通、電力、電信等。城市總體規劃不但要做好與各專項規劃的銜接,同時還要考慮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那末電網規劃既屬專項規劃,其電網建設的用地及走廊就應給予保障,但由于規劃間存在的不統一性、不準確性和不協調性等問題,往往在具體問題上存在相互制約、可操作性不強。因此,應該建立一個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按照從大到小的層次去梳理,將規劃的銜接問題提到一定的高度上進行統一規范。
2.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電網企業和政府相關部門要建立統一的規劃信息平臺,實現信息渠道的互通,形成兩個規劃間的常態溝通機制。具體組織兩個規劃的編制單位電網企業和規劃部門應該加強聯系溝通,互相探討,建立兩個規劃間的長效的協調機制,應共同就規劃的指導思想目標、規劃的范圍、規劃的技術方法、規劃的周期與編制、規劃的實施管理機制等方面作進一步探討協商,從規劃編制、修編、審查等各個方面建立完善的組織體系和協調機制,從變電站站址用地、線路走廊、電網布局等各個方面采取相應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證兩個規劃相互銜接。在編制電網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城市化進程,電網建設應當與城市化進程協調一致。
3.處理好兩個規劃關系。電網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非常必要,關鍵是要處理好兩個規劃間的關系。電網規劃的目的是在保證可靠性的前提下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提高總體社會效益,應該說電網規劃主要側重于城市空間內電網的科學合理布局,更多地強調技術和經濟層面的合理性。城市總體規劃是根據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所作的一個綜合全面規劃,更側重于規劃市區的科學合理的布置,更多地強調規劃實施的管理與指導。兩個規劃有著共同的規劃對象和規劃目標,都涉及到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和空間走廊,規劃年限都要求到2020年,它們應該是相互協調和銜接的關系。因此,兩者的銜接首先要落實到規劃的編制階段,在審批和實施的過程中也要銜接。電網規劃應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原則下進行編制,以往電網規劃僅是將規劃項目建設納入城市規劃之中,變電站位置和線路走廊都是未定數,政府規劃部門難以預留與控制,往往形成“建時再定”、“隨建隨定”的狀況,不能做到實際上的有效的銜接。根據實踐,我們主要做法:一是實現規劃同步,確保規劃編制時間、年限的一致,并同步進行修編與調整;二是提高規劃可操作性,電網企業與規劃設計單位共同開展城鄉供電專項規劃和500千伏及以上電網的布局規劃編制,實現城區變電站和線路精確到地理坐標點、廊道寬度和轉角位置,鄉村變電站和線路走廊落實到具體鄉村位置,專項規劃經由省(市)政府審批,與城市規劃有機銜接,作為電網建設和省(市)域空間管制的重要依據和內容。三是建立統一規劃體系,搭建平臺,實現信息暢通。
4.共建資源節約型社會。電網規劃要求根據社會經濟和城鄉發展需求進行科學合理的電網網架布局,確定建設規模和方案,需要預留站址用地和線路走廊。而城市規劃建設則更側重科學合理布局和保護環境,城市規劃首先要考慮資源約束,尋求集約緊湊的布局模式,強調內涵發展,兩者即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完善電力基礎設施,滿足城鄉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合理布局、資源節約,保護環境”,應該是兩個規劃銜接的總基礎。其核心內容是電網規劃布局與城市規劃布局的協調與否,直接關系著兩個規劃能否順利實施、關系著城市能否健康發展。“規劃節約才是最大的節約”,負責編制規劃的電網企業和城市規劃部門應本著城市電網與城市設計協調原則,以創建資源節約型城市為目標,根據城市綜合布局,確定電網網架布局。電網企業應依據城市建設規劃,從電力建設適度超前和貫徹資源節約型社會要求出發,不斷優化和完善電網結構。盡量使輸電線路走廊與交通規劃緊密結合,避開人口密集的城鎮和村莊,將新建線路及改造老舊線路盡可能建設于規劃走廊內,便于土地總體規劃。新建變電站選址既考慮位于負荷中心,還應考慮占用荒地,合理控制用地,對距離居民區較近變電站,選用新型高科技設備,緊湊型布置、全封閉組合電器、低噪音變壓器等先進技術以及典型設計,以盡量減少項目實施后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大力推廣應用多回路桿塔、緊湊型設備、大容量導線,低噪音導線等技術,優化基礎型式、鐵塔結構、總平面布置等,少占土地,少占通道,少拆房屋。
四、完善規劃實施措施
1.公眾參與措施。加強規劃的宣傳,增強全體市民的規劃意識,爭取力量積極參與和支持電力工程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
2.法律機制措施。確立規劃的權威性,依法管理,確保規劃的實施,對規劃預留的用地和空間必須進行嚴格控制。
3.行政機制措施。保證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科學性,是確保兩個規劃協調銜接的關鍵,城市規劃修編時,電網規劃應同步修改調整,并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省(市)政府決策,提高規劃嚴肅性和決策的權威性;要認真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依法開展規劃效能監察,并針對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著力推進城市規劃依法行政。
4.經濟保障措施。保證資金投入,根據城市建設發展情況進行規劃項目的建設。
五、結束語
電網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協調與否,不僅關系到城市建設能否順利進行,而且關系到區域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今年是電網“十二五”規劃編制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依據修編后的城市總體規劃在今年進行調整,新一輪的城市總體規劃也已即將開始實施,我們應該緊緊抓住這個有利時機,努力完善和推進兩個規劃的協調銜接,使我們的各項建設按照規劃順利地開展。
參考文獻:
[1]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
[2]滁州電網“十一五”規劃.
[3]滁州市城鄉供電工程專項規劃(20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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