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政策制定機制分析
時間:2022-09-17 0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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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的相關文件還是比較多的,但是,制度與制度之間還是存在著很多問題。
(一)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比較多,但是各個地區和部門不能統一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定中各個政府都參與進去了,這就造成了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比較分散,難以統一,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定時存在不同的主體,在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政策。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中,退休的費用一般是縣級政府進行統籌的,然后在由市級的政府統籌。但是,在不同的統籌地區,養老保險制定的主體是不同的,這就導致了政策的不統一。養老保險在繳費時沒有統一的標準,而且享受的待遇也是千差萬別的,這使得有些地方繳納的費用比較多,但是得到的待遇卻比較少。這種情況直接導致了社會不公的現象,而且,養老保險還不能進行跨地區的轉移,使勞動力在流動的過程中存在困難。在單位制定的養老保險體制中,直接會導致單位內出現矛盾。在不同性質的企業中,有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之間的養老保險制度就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二)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客體是單一的,導致養老保險的繳費和待遇的不對應
養老保險的客體指的是其政策直接作用的群體。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首先是在國有企業實行的,后來延伸到私營企業。由于在不同的區域,各類養老保險參保的時間是不同的,所以,養老保險制定的客體也沒有共性特點。從繳費方面看,不同性質的企業在繳費方面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隨著我國經濟的改革,我國的經濟結構也在發生變化,所以,我國的經濟形勢也逐漸多樣化,在一些私營企業、個體中也出現了相關的養老保險的政策,這就導致企業的性質不同,在繳費方面存在的差異非常大。
(三)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過程過于封閉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定的過程中并沒有體現出公開性的特點,還是比較封閉的,一般都是政府部門來制定養老保險,勞動人民是無權過問的,人們也不能表達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定的過程中一般都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勞動者的意愿沒有被充分地考慮進去。
(四)在養老保險制定的過程中,過分的教條主義導致需求與供給的失衡
現在,我國養老保險在制定的過程中,是采取局部分析的方法,這類方法是根據定性的分析,只是根據主觀的判斷來制定養老保險制度,所以,這種政策制定出來后不能滿足廣大勞動者的需求。而且,當政策中的某一個方面出現問題時,制定者就會將該政策修改,但是沒有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綜合的考慮,當一項政策被修改后,往往會影響到其他的政策。養老保險的制定者沒有運用聯系的觀點看問題,這就導致了他們在制定養老保險政策時不能站在一個長遠的角度去分析問題,從而導致一系列連鎖問題的出現。
二、改進我國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思路
(一)對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主體重新構建
對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主體重構,能夠解決養老保險制定主體多變的特點,從而能夠確定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主體。
1、實現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主體,要確保中央政府是唯一能夠制定養老保險政策的主體。在對養老保險進行統籌時,要使其具有層次化的特點,在養老保險統籌時,應該建立全國統一的標準。這樣,通過提高統籌的層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養老保險政策制定主體的上移,實現養老保險政策的統一。如果養老保險政策制定中,實現全國統籌存在一定的難度,這時就可以將養老保險的制定權利歸中央所有。各個省市縣在執行養老保險制度時只能采用中央制定的養老保險制度。在這其中,應該分析不同區域的差異,所以實現統一的管理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這時就要采用過渡階段的政策,允許少數存在差異的地區先采用當地的養老保險制度。
2、實施養老保險橫向的集中,將社會保障部門作為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唯一的部門。在傳統的養老保險的制定中,以單位的形式制定相關的政策,導致政策過于分散,不利于統一。所以,在制定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應該實現集中的制定,將不同的部門合成一個部門。這樣才能夠制定統一的制度,在不同的區域內實現公平。在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過程中,要依靠社會保障部。
(二)明確養老保險政策制定的客體
養老保險制定的客體是政策的受用者,對養老保險的客體進行科學的劃分,能夠確保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比較穩妥,而且提高政策的實用性。
1、在對養老保險政策的客體進行分析時,要分析是否按照單位人員作為參考,分析養老保險繳費的層面,養老保險的客體主要是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繳費的,以及在其他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對養老保險的客體進行分析時,應該打破二元制的結構,建立一元制的結構,使繳費的數量都是相同的,而且使人們都能夠享受到相同的待遇。
2、分析養老保險的政策客體的待遇,應該分析其是否是符合相關的政策的,養老保險政策在制定時是要保護人們的利益的,所以,其在使用時是具有一定的權限的、養老保險政策在使用的過程中,凡是符合其要求的,都可以受到保護。
(三)完善養老保險政策的制定過程
在養老保險制定的過程中,普遍是存在著封閉的情況,所以,導致養老保險政策制定后不能符合實際的需求,而且人們對養老保險制度持有很大的意見,所以,在完善養老保險政策的過程中,應該實現開放式的政策制定,將傳統的封閉式的政策制定加以完善,從而確保養老保險政策的制定是公平和透明的。在進行養老保險政策制定時,要實現民主,應該站在廣大人民的立場上,充分考慮到人民的利益。讓不同層次的群體都能夠針對養老保險的制定提出相應的建議,然后按照大多數人的意愿,制定養老保險政策。在養老保險政策制定中,應該讓廣大人民群眾能夠充分地參與到其中。在制定政策時,應該按照統一的流程,不能雜亂無章,首先要制定養老保險政策,然后在實際中實施,在實施中發現問題后要及時地修正,在每一個步驟中都要有相關的制度加以約束。
三、結語
現在,養老保險制度在實施的過程中呈現出一些問題,導致社會公平問題出現,所以,在制定養老保險制度時,應該建立統一的標準,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養老保險政策制定主體的上移,實現養老保險政策的統一。
作者:劉波 單位:招遠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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