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量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1 1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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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總量控制計劃
嚴格執行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實現"到*年,環境污染狀況有所減輕,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的環境保護目標,根據《"*"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分解計劃》,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編制本計劃。
一、實施總量控制的指標和目標
遵循"對環境危害大的、國家重點控制的污染物嚴格控制"的原則,"*"期間我市對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規定的二氧化硫、煙塵、工業粉塵、化學需氧量、氨氮、工業固體廢物等6種主要污染物實行排放總量控制。廢水中的石油類、氰化物、砷、汞、鉛、鎘、六價鉻等有毒污染物在"九五"期間已得到較好控制,"*"期間我市將繼續按照相關排放標準嚴格控制,不再列入總量控制指標。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計劃》,"*年,二氧化硫、塵(煙塵及工業粉塵)、化學需氧量、氨氮、工業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年減少10%;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年減少20%。"我市實行總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以國家下達給我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標為目標,并根據國家的要求和我市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削減目標,確保到*年,6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范圍以內,不得突破,并力爭有所減少。"*"期間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目標見附表一,主要污染物分區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見附表二。
二、總量控制基數的確定
(一)總量控制計劃指標中的二氧化硫、煙塵、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為全社會排放量,包括工業污染源排放量和生活污染源排放量。
公共支出的總量管控
在我國這樣一個財政經濟實力并不雄厚的發展中國家,強調和強化公共支出的總量控制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從管理角度講,公共支出總量控制的關鍵在于,按照現代經濟管理規范化、法制化的本質要求,推動公共支出管理制度創新,探索支出總量的有效控制機制。
一、正確界定市場經濟下公共支出的供給范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資源的配置機制和分配關系都將出現不同于傳統體制的各種變化,財政職能及其公共支出的供給范圍也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如何認識和界定新體制下公共支出的職責和供給范圍,不僅關系到財政宏觀調控作用的發揮,而且也關系到公共支出總量能否得到有效控制。
公共財政分配是政府的經濟行為。因此,界定和規范公共支出的供應范圍,其實質就是要明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哪些事項應該由政府負責,哪些事項應該由市場負責,以此作為公共支出分配的依據。我國現有的財政供給范圍和公共支出格局是從建國初期的大財政、供給制發展而來的,是建立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上的,它的最大特征是國家包攬的面過大,財政支出范圍過寬,幾乎覆蓋到整個社會生產與消費的各個方面,一些本應由市場解決的問題被納入財政分配范疇,而應由財政供應的事業卻得不到應有的資金保障。這種供給制的狀況滯后于當前宏觀分配形勢的變化,也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相適應。
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理論,政府的負責事項和活動范圍主要是通過介入“市場失效”領域,運用財政分配手段,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不屬于社會共同需要的事務和領域則一般應由市場去調節和供給。那么,什么是社會共同需要?從理論上分析,它具有三個特點:一是只有由政府出面組織和實施才能實現的事務;二是私人部門和企業部門不愿干而又是社會存在與發展所必要的事務;三是只有政府舉辦才能有效協調各方面利益的事務。可見,社會共同需要是指那些代表社會共同利益,必須由政府集中供給的事務,這是確定政府和財政職能的基本依據,也是界定公共支出供給范圍的重要標準。
由此出發,今后我國公共財政支出供給的范圍需要結合改革的進程和財政職能的轉變進行相應調整,有的支出需要強化,有的支出需要弱化,有的支出需要取消。首先,公共財政的基本職責是為國家機器正常運轉提供財力保障,但這純屬消費性的開支,必須進行嚴格控制。其次,隨著市場經濟的推進和經濟的發展,財政需要著力強化那些代表社會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的社會公共性開支(如科技、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但傳統的“由國家包下來”的方式也需要改變,這些社會公共性開支在總體上應以財政供給為主渠道,同時要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適當開辟一些新的資金來源渠道。再次,在公共財政框架下,財政投資范圍也必須進行相應調整,對于一般競爭性領域的投資,財政要逐步退出,以集中有限財力強化國民經濟的關鍵領域和重要產業的投資。在不同財政級次,公共財政投資還應根據投資規模和受益范圍由各級財政分別供應。此外,有的公共支出如補貼等,則應進行清理、控制、逐步削減。
二、著力推進公共支出預算管理的制度創新公共支出預算是指政府在一個財政年度內為滿足公共需要,提供給社會成員大體均等的公共服務所需開支的分配計劃。公共支出預算作為政府的基本財政支出計劃,構成了政府財政活動及公共財政預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反映了政府活動的范圍、方向和政策,也決定了公共支出的流量和流向。當前我國公共支出預算管理體系仍存在諸多弊端,與市場經濟要求極不適應,因此,著力推進公共支出預算管理的制度創新勢在必行。這是我國下一步整個公共支出管理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也是從根本上約束政府盲目擴張公共服務、控制公共支出總量水平的關鍵途徑。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污染減排工作,努力實現年污染減排目標,按照《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號)、《省人民政府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府號)以及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印發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編制指南(試行)》,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控制增量、削減存量,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部門聯動、公眾監督、企業自律的污染減排機制,穩步推動污染物減排工作,實現全區社會經濟和環境保護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減排目標
年全區化學需氧量減排量為150噸。
三、現狀分析
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制度
第一條為了準確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國令第369號)、《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3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辦發〔**〕28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2010年)的通知》(**辦發〔**〕1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主要污染物,是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實施排放總量控制的兩項污染物,即化學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
第三條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簡稱總量減排)監測是對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總量進行核定,并為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提供數據的監測活動。監測工作采用污染源自動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包括手工監測和自動監測)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是掌握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數量。
第四條市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總量減排監測工作,各區縣(自治縣)環保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總量減排監測工作,市環境監測中心和各區縣(自治縣)環境監測站負責具體承擔監測任務。
市環保局成立總量減排監測技術專家組,組長由市環境監測中心主任承擔,成員由市環境監測中心專家和各區縣(自治縣)環境監測站站長組成,負責協調解決監測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第五條總量減排監測包括全市范圍內國家及市重點監控企業、核查期內投運試生產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納入減排計劃的企業的所有排污口(對治理設施應包括進出口)。監測企業名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更新1次。
污染物總量減排意見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簡稱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實現我縣“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總量減排目標,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主要污染物問題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府發〔**〕51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辦發〔2007〕286號)和《關于印發重慶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辦發〔**〕18號)要求,現就加強我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總量減排既是“十一五”期間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舉措。去年,雖然我縣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均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但隨著全縣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招商引資的力度不斷加大,我縣必然要大上項目、上大項目,環境支撐的容量必然增大,加之現有企業由于技術、設備、工藝等原因,對環境的污染仍然存在,導致經濟快速增長與環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在今后一個時期將顯得更加突出,導致我縣“十一五”期間后三年的減排形勢非常嚴峻。為此,各街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認識總量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抓好總量減排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危機感,統籌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總量減排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機構,完善政策措施,安排專門人員,落實必需經費,定期召開調度和聯系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共同推進總量減排工作。
二、建立健全總量減排工作機制
(一)全面落實總量減排目標責任制度
統計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數據準確、及時、可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環境統計管理辦法》及《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黔府發〔2006〕37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實施排放總量控制的兩項污染物,即化學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環境統計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業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COD和SO2排放量的考核是基于工業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的總和。
第三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統計制度包括年報和季報。年報主要統計年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況,報告期為1—12月。季報主要統計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況,為總量減排統計和全省宏觀經濟運行分析提供環境數據支持,報告期為1個季度,每季度結束后8日內將上季度數據上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四條統計調查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即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完成,省、市(州、地)級人民政府(行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測數據應及時反饋給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工業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據調查單位發表調查測算;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據非農業人口數(以2005年口徑為準)、燃料煤消耗量等社會統計數據測算。工業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數據審核、匯總后上報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逐級審核、上報至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五條季報制度中的國控重點污染源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布名單執行,每年動態調整。
第六條發表調查單位污染物排放量可采用監測數據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數法進行統計。
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制度
第一條為了嚴格執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下簡稱總量減排)制度,確保減排統計數據準確、及時、可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環境統計管理辦法》、《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07〕28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渝辦發〔**〕1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主要污染物,是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實施排放總量控制的兩項污染物,即化學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業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工業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據重點單位發表調查和非重點調查單位比率估算,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據城鎮常住人口數、燃料煤消耗量等數據測算。
第三條總量減排統計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市環保局負責統一部署、指導各區縣(自治縣)的總量減排統計工作,管理、全市總量減排統計信息。各區縣(自治縣)環保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總量減排統計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的總量減排統計信息。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總量減排統計制度,配備專職統計人員,按時完成統計任務。
第四條全市總量減排統計工作由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市建委、市市政委、市統計局等部門配合完成。市環保局負責提供總量減排工作報告、減排量及有關企業減排監測和監察情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約束性指標進行統籌管理;市經委負責提供單位GDP能耗、燃煤發電企業機組運行情況和污染源企業關停情況等統計資料;市建委負責提供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情況;市市政委負責提供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市政管網建設情況等資料;市統計局負責提供地區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城鎮人口數、全社會煤炭消費量(能源平衡表)、主要耗能產品產量等總量減排工作涉及的定期和年度統計數據。
第五條總量減排統計包括年報和季報。年報主要統計年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況,報告期為當年1—12月。各區縣(自治縣)的年報統計范圍應確保達到本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的85%以上,并確保納入總量減排計劃的企業和國控、市控重點污染源包含在重點調查企業之中。對重點調查單位應在排污申報登記的基礎上根據對象變化情況每年調整篩選1次,以保證統計調查數據能夠反映排污情況的總體趨勢。禁止在篩選重點調查單位時采用企業群的調查方式。
第六條季報主要統計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況,為總量減排工作和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分析提供數據支持,報告期為1個季度,其中二季度和四季度累計數據相當于半年報和年度快報數據。各區縣(自治縣)的季報統計范圍應確保達到本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的50%以上,并確保納入總量減排計劃的企業和國控、市控重點污染源包含在重點調查企業之中。
能源消耗總量影響因素論文
論文關鍵詞:模型時間序列平穩性多重共線性異方差自回歸檢驗修正
一、引言
隨著能源危機的出現,能源消耗問題成為了一個世界性的熱點問題。本文主要分析影響能源消耗量的經濟變量與能源消耗之間的相關關系。
二、對能源消耗現狀的分析
(一)能源消耗總量的研究分析
經調查研究,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等。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GDP穩定增長,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我們也應該看到,隨著經濟的增長,能源消耗的總量也越來越多,越來越快。石油危機、淡水資源匱乏、臭氧層空洞、植被減少、稀有物種滅絕等現象頻頻出現。有的國家甚至連續多年都出現了能源危機。
財政政策對投資總量影響論文
1999年下半年面對日益顯現的需求不足、經濟增長乏力、貨幣政策連續啟動無效狀況,中央果斷實施了積極財政政策,通過增發國債進行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利用政府投資擴張來確保經濟快速增長無疑是正確的選擇,因為出口需求受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難以大幅度增加,消費需求由于居民收入增長緩慢、收入預期看淡、體制變遷引起的支出預期增加等因素影響在當前很難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同時財政投資擴張在保證需求總量擴張的情況下注重了結構調整,對緩解基礎產業的瓶頸約束和以后的經濟持續增長有著重要的作用。經濟運行實踐表明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為實現政府確定經濟增長目標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同時也出現了政府所不愿看到的景象,即財政投資擴張只帶動國有部門投資大幅增長,而民間投資沒有相應跟進。財政相對大規模投資擴張本想起著先導作用,帶動社會投資,但國有投資和民間投資異步前進局面的出現從另一方面說明財政政策的投資擴張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今年繼續實行積極財政政策,目前重新認識財政政策對投資總量的影響,保證積極財政政策實施有效地帶動社會投資,進而拉動經濟增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財政政策調節投資總量的作用過程
從理論上說,當總需求不足時,一般采用擴張性財政政策。財政政策的運用可以從收入和支出入手,通過二者的共同作用有效地影響消費、投資,擴大總需求,以達到供求平衡。可見,財政政策對投資總量的調節是通過財政收入和支出兩方面來實現的。收入方面對投資總量的調節主要是減稅和稅收優惠。通過減稅和稅收優惠可以增加個人可支配收入和企業利潤,增強了他們的投資能力,擴大其投資需求,從而增加投資總量。支出方面對投資總量的影響首先表現為財政自身的投資支出,這項支出規模占總投資比重的大小決定了對投資總量的影響程度;其次財政投資的帶動效應,通過財政投資帶動其他投資主體的介入,進而引起其他經濟主體的投資擴張來影響投資總量。可見,財政政策對投資總量的作用過程如下:政投資支出增加財政支出帶動社會投資增加財政政策的運用投資總量的擴大減稅和稅收優惠社會投資能力增強,投資增加當然,確保財政政策能夠有效地影響投資總量需要滿足一系列的約束條件,一是啟用擴張性財政政策進行大規模的財政投資要有充裕的財力作保障且只能在短期內使用,不能指望長期通過無節制發債、大規模減稅、擴大赤字規模來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中國和國際經驗一再表明,持續較大規模的財政赤字是引發通貨膨脹和造成本幣幣值不穩定的重要因素,我們應從中吸取教訓。二是在國家財力有限、財政投資不足的情況下,如果財政投資帶動社會投資效應不明顯,財政政策對投資總量的影響效果必定大打折扣。當今各國財政支出主要集中于公共品的供給,財政直接投資的份額在全社會總投資的比重不可能占據主導地位,財政的直接投資關鍵在于帶動社會投資,進而擴大有效需求,促進經濟增長。三是財政投資擴張要避免對其他社會投資主體投資的“擠出效應”。
二、積極財政政策在影響投資總量中存在的問題
從1998年下半年我國開始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其主要內容是通過增發國債,擴大基礎設施投資來拉動經濟增長,確保了近兩年經濟增長速度不至于大幅下滑。但與此同時,財政投資擴張對投資總量的影響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1.受國家財力約束,財政投資支出在總投資的比重過低,對投資總量影響作用甚微。改革開放以來,財政困境日益加重,滿足了行政、科教等支出以后,直接用于建設的比重日益降低。近幾年來,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在財政支出的比例一直在10%左右徘徊,基本建設支出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只接近%。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分別為3.7%、3.9%、3.9%、4.0%?。1998年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增發的1000億元國債用于基礎設施投資也只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5%。可見,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很低,即使在短期內可以通過增發國債、增收節支,增加一部分基建投資,但對投資總量的影響不會很大。
控制能源消耗總量的通知
今年是完成全市節能目標任務的關鍵之年。1-9月份,全市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耗622萬噸標準煤,同比增長37.6%。預計到年末,全市規模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將增長15%以上,全市萬元GDP能耗同比也將呈增長態勢,完成當年節能工作目標困難較大。為控制全市用能總量的增長,確保全市完成“十一五”萬元GDP能耗下降20.6%的目標。現通知如下:
一、實行用電指標總量控制
省下達給市的節電目標是全年用電量增速控制在26.9%以下。從今年1-10月份情況看,市用電量同比增長35.6%,遠遠高于控制目標,增速在全省排名第一。為此,要采取強制措施控制用電量。一是堅決關停列入今年淘汰計劃的5戶小鎂砂企業(見附件二);二是對屬于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類的高耗能企業調整、限制用電;三是安排企業停產檢修讓電。
二、國家重點監控“千家企業”采取措施減少用能
河油田公司通過關停并轉、節能改造等措施力爭減少用能6萬噸標準煤;華錦集團實行尿素合成氨裝置停產檢修,力爭減少用能6萬噸標準煤;河石化公司節能改造項目投入運行,力爭減少用能2萬噸標準煤。
三、各縣區千方百計減少企業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