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產品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9 21: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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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產品

消防產品對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影響

摘要: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建筑工程的數量和規模也在快速擴增,建筑消防問題備受社會各界的一致關注,基于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亟須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維護居住者的生命財產安全,促使建筑物結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得到進一步的提升。通過分析建筑消防安全的影響因素可知,消防產品質量的把控尤為關鍵。在發生火災問題時,主要借助消防產品撲滅火災或處理隱患問題,所以在建筑消防設計階段,不僅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設計是否合理,還要對消防產品質量予以充分的考慮,根據建筑結構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和布置消防產品,加強對消防產品的質量控制,避免因消防產品質量缺陷增加消防安全管理風險。文章以此為出發點,對以上方面進行了探究,并結合自身工作實踐進行了總結,以供參考。

關鍵詞:消防產品質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影響

近些年,城市內部建筑密度呈現日漸增長的趨勢,在這樣的社會環境背景下,如何保障建筑消防安全成為核心問題。首先,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從基礎工作做起,加強對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定期做好消防產品的檢查工作,保證所有消防產品都處于正常使用狀態。其次,注重對市場流通渠道中的消防產品及關聯設備進行質量檢測,從根本上阻斷不合格產品進入市面。最后,還要加強對建筑消防設計的審核,使其符合國家以及建筑行業的消防工程實施標準。通過以上這些途徑實現從源頭上控制消防產品質量,提升建筑消防的安全系數。此外,監管部門要持續完善消防產品監督策略,用于指導和約束消防產品的質量安全,給予人們良好的生命安全保障,實現建筑結構功能最優化。

一、消防產品質量對建筑消防管理的突出影響

消防產品是一種專業型設備,主要用于火災事故的滅火以及救援等工作,在發生火災的第一時間,借助消防產品輔助撲救,能為群眾安全逃離火災現場爭取更多的時間,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實際滅火及救援階段,消防產品對撲救時間、過程以及結果具有直接影響。如果消防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問題,在實際應用階段不能發揮其最大用途,會使火災事故延展和擴大,帶來更嚴重的損失,所以消防產品質量對社會大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有著重要價值。但是就當前市場現狀來看,很多銷售中的消防產品并不能保證其質量和使用性能,甚至存在部分劣質消防產品,無形中增加了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難度,而且在遇到火災事故時,使用劣質消防產品進行滅火,根本不能發揮出消防產品的消防作用,還可能在使用消防產品過程中威脅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最終給社會群眾造成不良影響。想要保證火災控制達到理想效果,就應該對消防產品質量進行嚴格的監管,高度重視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有目的性的進行干預,保證所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使其能在使用過程中真正發揮作用,減少火災事故風險以及不良影響。以消防泵為例,消防泵作為重要的消防設備之一,具有較強的滅火能力,如果消防泵存在質量缺陷或某種使用性能不達標,出現火災時設備出現運行故障,比如短路、欠壓等問題,不能及時的供應水源,就會增加火災救援難度,帶來更大的安全隱患,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及人員傷亡。因此,在建筑消防施工階段,相關的施工技術人員要正視消防設備質量對建筑消防安全的影響,選擇質量達標的消防泵設備,并且根據消防泵的檢修周期合理安排排查工作,側重檢查消防泵的運行情況、水壓以及電源供給等方面,依據最終的檢查結果科學開展設備維修及保養工作,切實提升消防泵的工作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現階段消防產品質量問題的主要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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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加大對全縣消防產品質量監管,切實提高消防產品質量,維護縣消防產品市場秩序。根據《2021年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消防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縣市場監督管理和縣消防救援大隊研究決定,在3月至10月期間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

一、組織領導

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專項整治活動順利推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縣消防救援大隊聯合成立了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和縣消防救援大隊副隊長任組長,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稽查局和縣消防救援大隊聯合組建。

二、工作目標

對全縣生產、銷售、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對微型消防站配備的消防產品開展回頭看,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國、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未經強制性認證擅自出廠銷售等違法行為,維護全縣消防產品市場秩序,保障社會公共消防安全。

三、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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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消防產品監管工作總結

自四月份全省開展消防產品質量排查整治工作以來,區公安消防大隊認真根據總隊《關于印發<省消防產品質量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重拳出擊,協調行動,切實加強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增強全社會的消防產品質量意識,十八大期間,結合安監部門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勇當消防產品打假的“排頭兵”,得到了黨委、政府、企業和人民群眾的贊譽。

一、加強組織領導,促進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制度化

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組織領導是關鍵,提高人員執法素質是保障。自消防產品專項整治活動開始后,大隊迅速行動,在與區工商、質監部門的負責人積極協商、溝通的基礎上,以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名義下發了《區開展消防產品質量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區集中開展消防應急照明及滅火器(維修)產品質量專項檢查行動方案》,明確了消防產品整治工作重點、任務和措施要求,并成立了由公安、工商、質監、大隊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指導轄區內的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為建立和完善專項整治行動的運行機制,區消防產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工作分工,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強化部門間的信息交換共享,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

二、加強部門合作,促進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合力化

專項整治行動能否取得成效,聯合行動十分重要。自消防產品質量排查整治開始以來,大隊不搞“單打獨斗”,加強了與區工商、質監等職能部門協調、聯動,加大了聯合執法力度,擴大了整治檢查范圍,對不合格消防產品,做到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執法、一查到底。從今年4月起,根據總隊、支隊的統一部署,先后多次與工商、質監等部門,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銷售消防產品、滅火器維修企業、消防工程施工的單位開展了聯合檢查,重點檢查了火災報警產品、固定滅火系統產品、滅火器、防火門、防火涂料、消防應急燈具、消防給水設備、消火栓箱、消防水帶等消防產品,并對轄區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消防產品維修、銷售單位、申報驗收的建筑工程、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公眾聚集場所、娛樂場所等工程、場所的消防產品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普查,還及時收繳了一批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有力維護了消防產品市場秩序。據統計,大隊共檢查消防產品維修單位3個,銷售單位17個,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7份,扣押14件,要求多家單位撤換了多年前安裝的不合格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防火門。凈化了消防產品市場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三、加強宣傳教育,促進消防產品專項整治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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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產品質量監督論文

摘要:強化消防產品質量監督需要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消防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本文首先簡要介紹了消防產品質量監督中存在的問題,隨后針對這些問題從理清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的思路、健全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法規體系、創新消防產品質量監督長效機制、規范消防產品質量檢查判定方法四個層面探討了相應的改善對策,希望這些觀點能夠有效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維護消防市場的健康和穩定。

關鍵詞: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安全隱患

消防產品特指用于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避難、逃生的產品,具有強制性的特征,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監督,規范相應的監督管理程序,創新質量監督管理的新機制和新辦法,能夠有效消除火災隱患,防范火災風險,提高質檢部門、工商部門和公安部門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有利于保障人員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建設發展。

一、消防產品質量監督中存在的問題

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督對社會繁榮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很多消防產品生產企業,缺乏對相關法律規定和市場準入機制的正確認知,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不惜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消費權益,擾亂了消防產品的市場秩序。造成這樣現狀的原因在于:首先,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的法制不健全,對技術鑒定工作缺乏明確的法律界定,質檢部門、工商部門和公安部門權責不明確,缺乏標準規范的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方聯合監管的機制,政出多門,互相推諉的現象難以得到有效遏制;其次,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的機制不完善,缺乏消防產品長效監管機制和具有針對性的頂層設計方案,質檢部門、工商部門和公安部門的溝通協調能力較差,消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領域存在盲區,難以充分發揮三個部門的“合力效應”;最后,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的經費難落實,長期的經費不足,導致消防產品的現場檢查儀器設備配置數量不足,難以保障監督抽查制度和跟蹤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實,掣肘了消防產品質檢站的職能發揮。

二、提高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效力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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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產品市場監管法律完善

消防產品屬于特殊類安全產品,是在發生火災與預防火災蔓延的重要防范武器,主要的用途就是預防火災發生、避免火災的擴大化,或者是在火災現場救生所需要使用的硬件產品。對于消防產品的市場監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監督法》賦予公安部門的執法權力。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消防產品市場制度的改善,原有的監督體系與監督的辦法已經無法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需要重新建立對消防產品市場的監督與管理體制。

1建筑工程防火產品現狀

1.1消防產品檢驗報告與實際質量不符

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一直以來都是防火安全的檢點,在許多建筑中的消防安全設備都不符合相關的標準,消防部門在對建筑進行消防監督與檢查工作中經常都會發生消防水槍掉在地上就發生破裂。室內消防用水壓力不符合消防所應該達到的水壓,室內消防栓的鐵皮厚度達不到標準,火災應急照明設備、電池壽命短。我們都知道消防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書都是國家相關質量監督委員認證以后所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對于消防產品的質量認證只是產品有資格進入到市場中進行流通,而無法對最終產品的質量有效的加以保證。例如:消防產品的認證許可書,報告的有效期是三年,在三年中如果沒有對產品進行質量的檢查,在這幾年中產品的質量都需要相關的質量認證報告負責,也就是說產品的質量好壞都可以作為合格的產品在市場進行流通。許多廠家,都在取得了相關的檢驗合格證書以后進行產品的批量生產擅自更改生產的流程與工藝,降低生產成本,降低質量,獲取更高的利潤,產品的質量達不到標準。在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中經常會發現,在檢驗的產品質量符合標準,但是實際上在市場流通的產品卻與檢驗的產品質量不同,質量達不到標準。大多數的消防產品生產企業來說,產品的質量往往都是送檢的一批質量最好,在市場流通中的產品質量卻不符合標準。

1.2消防產品的監督力度不嚴

對于消防產品的監督工作,在執法力度與監督辦法方面還存在著許多問題需要進行改進。首先,在對消防產品的監督與建筑工程室內消防設施的檢查過程中只重視對前期的質量檢查,缺乏一個長期有效的監督管理制度。作為消防產品的監督機構,需要制定一個長期有效的監督制度,合理的做好監督工作。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過分的看重被檢查單位是否按著相關規定配備了需要配備的消防設備,外觀是否完好,是否質量達到了要求卻難以做實驗。在對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檢查,都是需要憑借產品的合格證書以及質量許可證書作為檢查的依據。這些監督的方法往往都造成了對于產品的監督取決于產品的外觀以及相關的認證平局,對于產品的實際質量卻無法真正的進行檢查。其次,對于消防產品的宣傳責任意識不夠。消防安全的監督部門對于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往往都是停留在如何防范與發生火災及時撲滅的方法,對于消防產品的宣傳卻局限于商家自己的宣傳。導致了許多工程中對于所使用的消防設施沒有什么認識,在使用上更是沒頭緒,產品質量的好壞沒有意識。許多企業對于產品的性能、使用方法不了解,只能選擇一些性價比高的產品,這種做法加劇了假冒偽劣產品在市場中的流通,讓消防產品的市場更加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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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論文

摘要:目前,我國的消防產品監管分為生產、流通、使用三個領域,分別由質監、工商、公安消防部門實施,多部門分段監管導致消防產品監管存在盲區。本文從生產、流通、使用三個環節分析消防產品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發揮社會團體和消防產品認證檢驗機構作用,加強消防產品監管的工作建議。

關鍵詞: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問題及對策

隨著消防產品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其需求量不斷地增多,作用也顯得越來越突出。同時,社會對消防產品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但由于從事消防產品行業的人員素質不高、市場監控措施不完善等原因,導致有些地方消防產品市場混亂,質量問題比較嚴重。本文從消防產品生產、流通、使用三個環節,分析了當前消防產品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一些工作對策建議。

一、當前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消防產品生產領域監管不到位。目前,對生產領域的監管主要依托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的認證檢查和各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抽查。總體而言,消防產品生產企業的市場準入比較嚴格,申請、檢驗、認證過程比較規范,我國大部分消防產品質量標準要求較高,生產企業在辦理產品市場準入時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而由于市場競爭激烈,有的企業在取得國家質量合格證書后,為了減少成本投入,以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方式非法生產大量不符合市場準入和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的產品,并將這些產品以廉價的方式投入市場。有的生產企業默許甚至縱容無證企業貼牌生產,從中取利,導致部分消防產品質量問題突出。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的認證檢查只針對已辦證的企業,對無證貼牌生產的企業無法有效監管。另外,從每年各級產品質監部門的產品抽查計劃來看,消防產品質量監管并不是各級產品質監部門的工作重點,導致監管不到位,出現監管盲區。(二)消防產品流通領域監管不到位。現代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相應地帶動了產品流通領域的發展,促使流通方式的多元化,如生產企業整售、定制,小門店代售,網購等。發達的物流配送系統,給消防產品的流通帶來了便利,同時給流通領域的產品監管帶來了困難。而消防產品的經銷商、商則游離于正規生產企業和貼牌生產企業之間,根據市場需要選擇產品,給產品市場帶來很大沖擊。同樣,消防產品質量監管也不是各級工商部門的監管重點,工商部門對消防產品經銷商、商沒有進行有效的監管,導致消防產品流通領域監管不到位。(三)消防產品使用領域監管不到位。市場對消防產品的鑒別能力不高,許多消防產品用戶在進貨時不注意核實產品的法定手續和產品來源渠道,給劣質產品提供了可乘之機。有的使用單位為了降低成本,對假冒偽劣的產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在當前的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下,公安消防部門消防產品監管力量非常薄弱,缺乏相應的專業人才,沒有專職的消防產品監督崗位,部分從事消防產品監督工作的監督人員面對復雜的消防產品業務知識和執法流程,有畏難情緒。導致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問題突出,即使發現問題,也處理不到位。(四)消防產品的分段管理導致監管難度大。按照《消防法》、《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分別對生產、流通和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這種分段監管模式,使消防產品案件辦理往往需要多部門、跨區域協作,程序復雜,辦案周期長,調查取證難,辦案成本高,致使辦案部門積極性不高,難以形成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有效打擊。

二、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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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會議講話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消防產品專項整治工作

近年來,按照國務院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積極發揮職能作用,與公安、質監等部門通力協作,相互配合,加大消防安全治理和消防隱患排查工作力度,嚴格市場主體準入,嚴厲查處消防產品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和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有力地維護了消防產品的市場秩序。

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對消防產品的需求量也持續上升,一些經營者見利忘義,無照經營消防產品,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在消防工程招投標中惡性競爭等行為仍時有發生,嚴重擾亂了消防產品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給消防安全帶來極大隱患,嚴重威脅著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本著對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從執政為民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扎實開展專項行動,切實抓緊抓好。

二、突出重點,依法認真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領會和落實專項整治行動通知的精神,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加強對消防產品市場的監督管理。在這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工商部門的主要任務,一是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對消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加強工商登記管理,依法審核注冊。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批或被撤銷行政許可的公眾聚集場所,要責令其辦理注銷或變更登記,拒不辦理的,應當及時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二是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對無照生產經營消防產品的違法經營者,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和取締;三是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廣告法》的規定,加強對消防產品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廣告、偽造和冒用認證標志、偽造產地以及假冒、仿冒他人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要通過這次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一批商標侵權、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的大要案件。

三、加強協作,完善制度,狠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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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

為有效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安全,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5號文件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到2010年,基本建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配套的地方法規體系,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城鄉消防規劃編制內容全部落實,消防事業經費保障機制健全,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高,各級消防工作責任制普遍得到落實,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建立火災及災害事故綜合救援體系,城市抵御火災事故的綜合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二、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認真落實各級政府的消防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要把城鎮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裝備、地方消防力量建設及社會消防教育培訓、消防經費投入、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發展。要建立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發改、經貿、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勞動保障、建設、規劃、交通、農業、林業、文化、衛生、國有資產管理、廣電、工商、質監、安監、旅游、公用事業等部門組成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督促各部門落實消防經費投入、城鄉消防規劃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消防宣傳教育等消防安全責任。要明確各級政府是消防安全的監管主體,社會單位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切實落實好消防安全各級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確保消防安全責任制的逐級落實。下級政府每年要將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向上級政府專題報告。

(二)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要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職責,及時將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教育、民政、文化、衛生、國有資產管理、工商、質監、安監、旅游、人防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監管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督促整改或告知公安消防部門處理;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要依法維護相關人員特別是弱勢群體的消防安全權益。教育、民政、交通、農業、文化、衛生、廣電、體育、林業、旅游、人防和鐵路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加強防火、滅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教育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保障消防安全。市政公用、信息產業等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設施完好,信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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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取消消防產品行政審批事項的通告

滬消發[2001]302號

為貫徹執行公安部公消[2001]303號《關于取消消防產品備案制度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一批取消和不再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的文件規定,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特通告如下:

一、取消外省市進口消防產品進滬登記備案制度。

二、取消本市消防產品生產企業生產前置審批和《上海市消防產品認可證書》。

三、取消本市維修行業消防器材許可證制度。

四、取消進口消防產品工程安裝前的質量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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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產品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消防產品質量,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省實際,制定*辦法。

第二條在*省行政區域內對消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適用*辦法。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行政區域內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準。

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第五條消防產品生產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出具的消防產品認證證書后,方可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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