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6 03: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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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使用管理規章
為深入推進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鞏固前期工作成效,防止和減少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發生,市局從警車使用審批、出境報備、違規通報、責任落實等環節入手,進一步強化了警車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強化警車使用審批制度。各配車單位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實行簡便實用、便于操作的警車使用審批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警車使用管理責任。
二是強化警車出境報備制度。對因公離開縣境、市境、省境的警車,要將車輛號牌、使用單位和人員、批準人、用車事由、出車和預計返回時間等情況,按照管轄權限在規定時間內逐級報備,離開縣境的向縣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市境的向市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省境的省廳督察處報告。
三是強化警車違規通報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門通過路檢路查、道路監控系統等,加大對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在依法依規處理的同時。一并向督察部門通報,以便反查追責。公務員之家: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警車違反“七個一律”、“兩個嚴禁”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將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要求,對責任人和責任領導予以紀律處分;對不落實審批、報備制度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責任。
管理技術資金使用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鼓勵我縣金邊瑞香、南安板鴨等技術標準的研制,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我縣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共大余縣委、大余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務等體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技術標準政府專項資金用于專項補助我縣金邊瑞香、南安板鴨等產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申報。重點支持我縣目前已經較成熟并較有可能成功申報的技術標準。
第三條專項資金使用的原則為:以政府專項資金補助作為引導,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技術標準研制與申報,以相關企業資金投入為主,采取市場化運作,適當補助研制與申報部門在技術研制與申報中的合理支出。
第四條技術標準專項資金補助的范圍包括:
(一)國家標準研制與申報;
物流管理怎么使用RFID
摘要:重點分析了RFID技術在物流的采購、生產制造、倉儲、配送分銷、運輸、零售、售后服務等環節中的具體應用,充分發揮RFID掃描速度快、體積小、可重復使用等優勢,從而達到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
關鍵詞:RFID;物流;物流管理
射頻識別(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技術是“一種利用射頻通信實現的非接觸式自動識別技術。RFID標簽具有體積小、容量大、壽命長、可重復使用等特點,可支持快速讀寫、非可視識別、移動識別、多目標識別、定位及長期跟蹤管理”。現代物流是以先進的IT技術為基礎,綜合集成了服務、人員、技術、信息與管理。是現代生產方式、經營管理方式、信息技術相結合在物流領域的體現,它使社會物流和企業物流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主要包括采購物流、生產物流和銷售物流。現代物流管理是“將信息、運輸、倉儲、庫存、裝卸搬運以及包裝等物流活動綜合起來的一種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務是盡可能降低物流的總成本,為顧客提供最好的服務”。而RFID技術適應了現代物流對生產、倉儲、銷售、運輸和配送等環節全程“可視、可控”的要求。因此,RFID技術在物流管理領域具有很大的優勢。
1、RFID技術的優點
RFID技術是自動識別技術的一種創新,相比其他識別技術,它具有以下優點:
(1)在讀取數據時,RFID標簽不需要像條碼標簽那樣精確對準,只要標簽進入讀寫器的電磁場區域內即可,它可以實現大批量或移動物品的自動識別與統計。
管理和使用制度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改進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人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企業人員工資收人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度性津貼、地區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放的獎金。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黨費收繳管理使用思考
根據中組部及省、市委組織部文件通知精神,經過對**年的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認真的自查,情況如下:
一、各級黨組織都把黨員自覺按期如數交納黨費作為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到了常抓不懈。去年在輪訓黨員、舉辦新黨員培訓班和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時,都堅持了對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組織觀念教育,向他們宣傳按規定交納黨費的意義和目的,加強了黨員按時交納黨費的自覺性。對少交、欠交、拖交、隱瞞實際黨費收入、挪用黨費的黨費收繳專干,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及時糾正了他們的錯誤。對少數不按期如數交納黨費的黨員,各級黨組織結合一年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進行了嚴肅認真的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通過教育和培訓,少交、欠交、拖交和隱瞞實際黨費收入現象明顯減少,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達98%以上。
二、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制度,配齊配好了黨費管理工作人員。一是嚴格黨費使用審批制度。做到黨費支出憑證原則,先由黨建組長審核,再由分管黨建的副部長審批。一次支出黨費在1000元以上的,需報部長審批,3000元以上由部務會研究決定。黨費的上交和留成使用比例都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在黨費開支中,有52%的黨費是用于黨員教育材料和黨報黨刊的訂閱;有30.91%用于訓練農村黨員和救濟特困黨員;5.84%用于“七·一”表彰費用支出;11.25%用于購置電教設備,做到了黨費使用的合理支出。二是嚴格黨費移交制度。各基層單位黨組織每次變動黨費管理人員時,上級黨組織都要派人監督黨費移交工作,有效杜絕了黨費帳目混亂、責任不清的現象發生。三是嚴格黨費儲存、帳薄管理制度。實行黨費的統一管理,做到黨費帳簿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建立了專門帳目,做到黨費帳簿符合財務要求,有效杜絕了黨費收繳使用中的違法違紀現象。同時,縣委組織部明確了黨費管理工作,由分管黨建的副部長、黨建組長具體抓,并安排了部內二名同志兼任會計和出納管理黨費帳目和收支。縣委組織部的18名工作人員都安排到各單位擔任黨費收繳聯絡員,各基層黨組織層層明確了黨費收繳專干,做到專人管理黨費。縣委組織部利用組工培訓和組織工作會議的機會,對黨費收繳專干進行了業務培訓,有針對性地聯系實際講授黨費收繳、管理、使用有關規定和黨費帳戶的調協、黨費憑證的保管、黨費移交等業務知識,提高了黨費收繳專干的業務知識水平。
三、及時加大了黨費收繳工作力度,認真開展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督查工作。堅持“專人管理,專立帳目”、“定期收繳、定期公布”和黨費收繳登記本年終送審制。基層黨委(組)統一使用縣委組織部印制的黨費收據,每本收據用完后將存根返回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建立黨費收繳臺帳,并且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去年底,縣委組織部針對全縣基層黨組織的黨費收繳、管理和上交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組織部全部工作人員組成督查組下到各基層黨組織,聽取了各級黨委(黨組)、黨總支開展黨費收繳管理和上解工作情況匯報,并隨機抽查了部分黨支部。在此過程中,我們做到了三查:查繳納標準、查上解時間、查黨費管理,并嚴格按照中組通字[1994]3號文件精神,核實了各基層黨組織的黨費標準,并及時下發了督查通報。
我縣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總的情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個別黨員對繳納黨費的重視不足,沒有按期交納黨費或在調整工資后沒有按期按標準補交黨費;少數做黨務工作的同志工作抓得不太緊,造成少交或漏交;少數單位的黨費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針對以上不良現象,我縣決定進一步嚴格執行黨費管理的各項制度,認真審定黨費繳納標準和檢驗對象,加強對不按期如數交納黨費黨員的教育管理,切實做好我縣黨費收繳管理使用的有關工作。
回撥黨費管理使用通知
市直各黨委:
為幫助基層黨組織解決黨員教育經費不足的問題,經研究,決定對市直各黨委的年度上繳黨費按比例給予回撥。現將回撥黨費的管理和使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留成比例。市直各黨委每季度一次把收繳的黨費匯交市直機關黨工委組織部,黨工委組織部按各黨委上繳數額的10%比例及時予以回撥。
二、使用范圍。黨費的使用嚴格在黨工委組織部回撥的數額內開支。根據規定,黨費的使用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具體使用范圍有四個方面:(1)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2)購買黨員日常政治理論學習資料、訂閱黨員讀物等費用的開支。(3)表彰“先進支部”、“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活動費用的部分開支。(4)對喪失工作和勞動能力、以及有特殊困難的黨員給予適當的救濟和補助所需要的開支。
三、管理制度。一是要單立賬戶,專人負責。各黨委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建立黨費專門賬戶,通過賬戶進行上繳和回撥黨費,沒有開設黨費專戶的不予回撥。要在黨辦內指定專人負責黨費的管理工作,如果由于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再負責黨費管理工作,必須及時辦理好移交手續。二是要建立憑證收支制度。黨費的收入和支出都要有原始憑證。各黨委都要有黨費收繳登記表和清單。三是要建立黨費賬目管理制度。要設立黨費專賬,負責管理黨費的同志應定期將黨費收繳和使用分別登記入賬。四是要建立按時逐級上繳黨費制度。在正常情況下,黨支部應按月將所收黨費上繳上級黨委,基層黨委應按季度匯交黨工委組織部。五是要建立黨費收繳和使用情況定期檢查制度。對黨費的收繳和使用情況,黨工委組織部每半年檢查一次。主要檢查各黨委是否按時足額收繳、上繳黨費及黨費開支情況,檢查中如發現有挪用、貪污、超范圍開支黨費的情況,將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使用管理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社會各界對統計信息的需求迅速增長。統計信息對經濟社會管理和決策的基礎作用不斷增強,在引導社會輿論、增強群眾信心、維護社會穩定方面也有重要的影響。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正確使用統計數據,避免統計數據失真以及無序、使用統計數據資料造成的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市統計管理條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統計數據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渝辦發[2003]212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對統計數據的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涉及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統計數據,以縣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二、縣政府各部門、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向縣級黨政領導提供的供內部研究工作使用的不屬于國家管理范圍的統計數據,須經縣統計局審核認可,方可提供,并說明數據的來源和采集方式,并不得對社會公布。
三、縣政府各部門、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調查取得的屬于國家管理范圍的統計數據,須送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查,經縣統計局、縣目標辦和調查單位共同匯總審核、評估,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后,方可或對外提供。
使用和管理規定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使用管理規定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使用管理通知
各鄉鎮(管理區)、街道黨(工)委、市直各黨(工)委:
現將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的通知(中組發〔**〕3號)轉發給你們,并根據地委文件有關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認真做好文件的學習、傳達工作
《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是黨內的重要法規性文件,各黨工委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指導所屬黨組織做好學習和傳達工作,確保文件精神及時傳達到每一個黨支部、每一名黨員,特別要注意向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傳達文件精神,使他們了解文件的新規定、新要求。該文件自4月1日起施行,中央、自治區已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和宣傳中組發〔**〕3號文件精神。地區在和田玉龍網、和田日報、和田地區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活動,和田市黨建網也將對中組發〔**〕3號文件進行轉載,各黨工委要通過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切實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
二、關于黨費上繳比例
1.執行中組發〔**〕3號文件后,各地州市和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教育工委、國資委黨委、生產建設兵團、烏魯木齊鐵路局、中央金融機構省級分支機構向自治區黨委上繳黨費比例繼續按照新黨組通字〔2001〕46號文件執行,即按黨員實際繳納黨費總數的50%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