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通知

時間:2022-11-02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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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社會各界對統計信息的需求迅速增長。統計信息對經濟社會管理和決策的基礎作用不斷增強,在引導社會輿論、增強群眾信心、維護社會穩定方面也有重要的影響。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正確使用統計數據,避免統計數據失真以及無序、使用統計數據資料造成的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市統計管理條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統計數據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渝辦發[2003]212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對統計數據的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涉及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統計數據,以縣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二、縣政府各部門、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向縣級黨政領導提供的供內部研究工作使用的不屬于國家管理范圍的統計數據,須經縣統計局審核認可,方可提供,并說明數據的來源和采集方式,并不得對社會公布。

三、縣政府各部門、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調查取得的屬于國家管理范圍的統計數據,須送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查,經縣統計局、縣目標辦和調查單位共同匯總審核、評估,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后,方可或對外提供。

四、各新聞媒體在宣傳報道中使用涉及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統計數據,必須經提供新聞的單位把關。提供新聞的單位應依照前三條辦理。

五、縣統計局、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做好統計工作,為社會各個方面提供應有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