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1 0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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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善治工程情況調研報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精神,進一步鞏固黨在藏區的執政基礎,認真落實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區工作思路,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來川視察重要講話精神,州委決定迅速在全州推行鄉村善治工程。鄉村善治的目標是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這是一種符合中國國情特點,更加完善有效、多元共治的新型鄉村治理體系。自治是鄉村治理體系的基礎,村民是鄉村治理的重要主體,鄉村自治做好了,就能充分激發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法治是鄉村治理體系的保障,鄉村治理必須實現法治化,自治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才能有法可依,有條不紊;德治則是鄉村治理的支撐,有利于提升自治與法治的效能,提高鄉村治理的水平和質量。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結合,相互銜接和補充,最終實現農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由于鄉村善治是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新舉措,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有亮點,但難免會出現偏差,為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我分別到縣、縣、紅原縣、若爾蓋縣四縣進行調研。

一、調研總體情況

此次調研的4個縣均地處川、甘、青三省交匯處,幅員面積共3.61萬平方米,占全州總面積42.8%。轄59個鄉鎮、3個牧場、273個行政村、11個社區居委會。有藏、漢、回等民族24萬人,占全州總人口數25%。共有各級黨組織709個,其中:基層黨委74個(含鄉鎮黨委59個、3個牧場黨委),基層黨支部635個(村黨支部273個、社區黨支部11個)。目前,共有黨員14499人,少數民族黨員11614人、占80%;婦女黨員3315人、占23%,農牧民黨員6543人、占45%。先進村63個、一般村181個、后進村29個,發展農村集體經濟84個,成立專業合作社368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鄉村自治方面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農村管理體制機制落后。主要表現在農牧民群眾辦事不能一次性在村上或者鄉鎮辦理完畢,增加農牧民群眾辦事成本;農牧民群眾大多不認識漢文,辦事終端沒有藏文提示,增加了辦事難度等。二是村民自治機制沒有得到落實。主要表現在村務監督委員會形同虛設,兩務公開不按時按要求,村民議事會、村民代表會形式多于內容等等。三是沒有組建紅白喜事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禁賭禁偷會等有益組織。這些有益組織未組建,致使我們“四好村”建設效果不明顯,尤其是“好習慣、好風氣”建設推進緩慢。鄉村德治方面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受傳統男尊女卑思想的束縛,婦女地位低下。比如不同程度存在“鉆帳篷”、“爬墻墻”等走婚陋習,致使“單親家庭”存在;二是感恩意識不強。長期受宗教意識的影響,農牧民群眾對寺廟僧侶奉如神明,而對黨委、政府的惠民政策泰然處之,不存感恩之心,不懷抱恩之情;三是文化陣地作用發揮不夠。主要表現在農家書屋、娛樂設施、健身器材形同虛設,廣播站、文化室沒有發揮作用。鄉村法治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一是“鄉霸”、“村霸”在少數地方存在。他們控制境內資源,強買強賣;他們糾集無知人員,阻工擾民;二是宗教影響社會事務管理的現象還未根除。受傳統習俗的影響,全民信教的草地縣民眾對寺廟的盲從依然存在;三是鄉村干部的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在脫貧攻堅的壓力之下,部分村干部處理問題簡單粗暴,不依法依歸推進工作,只求完成任務而不求任務質量等。

三、鄉村善治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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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善治”視角下大學行政管理

摘要:21世紀以來,“善治”理論在國內外學術界愈加受到關注。同時該理論也被廣泛地應用到了學術研究和社會生活等多個領域。亦有不少學者嘗試將“善治”理論借鑒到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當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筆者將從“善治”的思維角度出發,淺談構建一個以人為本、民主、法治的大學行政管理模式的實現策略。

關鍵詞:“善治”大學行政管理

大學用知識積累、傳承和創造,踐行其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的三大職能,在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然而,由于內外部環境日益復雜、社會需求越來越多樣化,大學行政管理中仍存在管理主體單一、機構冗雜、監督不力等問題。筆者試圖立足于我國基本國情和大學現實情況,借鑒發達國家的“善治”理念,提出“建立擴大學術權力、建立專業化的行政管理隊伍;營造以人為本的文化環境,構建和諧人際關系;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民主管理、多元共治”等來實現大學行政管理的“善治”。

一、“善治”的內涵與實踐

“善治”理論源于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理論,是民主政治優化的表現。20世紀末,“善治”理論(Goodgovernance)出現,21世紀之初,一些國際經濟組織開始在經濟領域中引用“善治”理念,隨后延伸到公共治理領域,并逐漸成為社會研究的熱點。“善治”理論認為:“善治”是有效“治理”并不是“控制”,“善治”機制不依靠政府控制,而依靠參與主體或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商。“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其本質特征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1]。從全社會的范圍看,“善治”離不開政府,但更離不開公民。從某個小范圍的社群來看,可以沒有政府統治,但卻不能沒有公共管理[2]。學者們針對宏觀的國家管理,以及微觀的社區管理,提出了一些“善治”理論的可行性分析。而在大學管理中,學者也借鑒了“善治”理念。張維迎在《大學的邏輯》中指出大學的制度安排即大學治理(Universitygovernance)。在大學治理中,學校的行政機構是衍生工具,是派生出來的,而非原始的需求[3]。眭依凡則在《論大學的善治中》提出了大學“善治”必須遵循效率性、民主性、整體性及法制性等四個原則[4]。高等院校的領導者憑借在學校多年的經歷,目前可以推進一種強調合作重要性的理念,利用外部團體的話語講述合作的重要性并考慮學校中的學科差異和其他差異,更加有針對性地建構學校網絡和基層的領導力,建立一個促進合作的集權化部門,提供教師發展活動的資源,努力改進計算機、管理和會計制度[5]。“善治”實際上是將國家權力回歸給社會,“善治”的過程就是一個還政于民的過程;“善治”的實現需要依靠公民自愿的合作以及對組織權威的自覺認同,缺少公民的積極參與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會有善治[6]。“善治”下的大學行政管理,需要將行政管理的權力下放到學校的行為主體手中,讓大學中的各行為主體能夠自愿合作,自覺形成對組織的認同感,通過參與和合作,來實現大學行政管理的“善治”。

二、大學行政管理中的“善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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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完善河道長效管治意見

近年來,我縣按照城鄉統籌深入推進城鄉水環境綜合管治工作,主要河道和出境斷面水質不斷改善,取得了較好效。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強和完善河道長效管治工作的意見》(府發〔2012〕3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完善我縣河道管治體系體例機制,進步河道管治水平,不斷改善城鄉水環境質量,現就加強和完善全縣河道長效管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理順河道長效管治工作體系體例

落實河道長效管治工作責任。按照“統一領導、屬地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一步理順河道管治體系體例,凸起屬地負責和以塊為主,全面落實河道長效管治工作責任。

縣水務部分是全縣河道長效管治工作的牽頭部分,負責組織領導、協調落實全縣河道長效管治工作,制定河道管治的規范、軌制和工作尺度;協調處理河道管治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檢查、考核各鄉(鎮)的河道管治工作;負責分解下達河道管治工作的責任和目標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范圍內河道長效管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范圍內的河道管治工作;根據河道管治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尺度,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管治體系體例,落實管治職員。

二、加強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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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善治要素整合及理論特質

摘要:學術界主要運用善治理論來研究和探討社區善治的相關問題時,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社區善治研究范式本身的理論探討。本文立足于學術界已有研究成果,對社區善治范式的構成要素和理論特質進行探討和分析,指出社區善治主體是平等協商的多元主體,社區善治客體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社區善治內核為權力與權利之間雙向互動,社區善治過程是從管理到善治的轉變。在理論特質上,社區善治范式具有體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內在規律的科學性,具有回應日趨復雜社會治理現實的實踐性,具有整合不同利益向度和行為取向的包容性。

關鍵詞:社區善治;構成要件;理論特質

社區治理與善治的研究范式和話語在當前社區研究中得到廣泛應用。學術界對這個問題的探討,有些學者注重研究社區的治理結構[1];有的學者構建社區善治模型,探討社區善治的途徑[2];有的學者采取歷時性分析視角,論證社區建設由管理向善治轉變的必然性[3];有的學者從“國家與社會”分析視角,研究黨政部門、社會組織和居民在社區治理與善治中的地位和作用[4];還有的學者從改革社區治理結構和管理體制方面入手,主張構建一個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和居民之間平等參與、協商共治、責任分擔的制度平臺,克服和解決當前社區治理中的參與困境,使各主體形成一種良性互動關系[5]。從學者們對該范式的界定、使用語境和所指內容來看,主要沿用和移植了治理與善治理論來開展相關分析和研究[6]。但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在運用善治理論來研究和探討社區善治的相關問題時,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社區善治研究范式本身的理論探討和反思,對社區善治本身的理論容量則缺乏應有的理論關照和學術關懷。本文試圖通過對社區善治范式的構成要素和理論特質進行探討和分析,對深化該問題的認識起到查漏補缺的作用。

一、社區善治的要素整合

本文認為,所謂社區善治,指在多元主體之間,包括國家力量和社會力量,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執政黨、政府、社會組織和社區居民,以平等參與、合作共贏、協商共治、利益共享為橋梁和紐帶,共同推動社區和諧發展、全面發展、有效互動,從而實現社區治理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過程。從價值取向上看,社區善治努力追求和實現“好”的治理、“有效”的治理、“最佳”的治理,是對基層民主政治和公共治理活動一種美好的訴求和期待,使執政黨、政府、市場組織、社會組織、居民在社會公共管理活動中達成一種理想狀態并確立一種最恰當的關系。本文擬從社區善治主體、社區善治客體、社區善治內核和社區善治過程等方面闡述社區善治理論的構成要素。(一)社區善治主體:平等協商的多元主體。關于社區治理主體的范圍,學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學者認為,政府不是社區治理的參與主體,社區治理的主體包括居民、社區自治組織、社會組織和市場組織[7]。而有的學者則認為,社區治理主體應當包括黨組織和政府的派出機構[8]。我們認為,判斷某一組織是否是社區善治的主體,應當根據其在社區治理中承擔的職責、發揮的功用和法律規定等方面來進行綜合分析。當前,政府部門是社區建設所需要的資金、政策、信息和法律等治理資源的重要來源,在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方面承擔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是推進社區善治必不可少的主體之一。根據我國社區建設與治理的實際情況,社區善治主體包括:一是基層黨組織。黨的基層組織要通過創新社區“黨建+”工作模式,將黨在社區治理中的政治引領、組織保障和社會服務的功能融入服務居民、服務社區的各項活動中;二是政府職能部門。政府機關在社區治理中的行為體現的是以“命令—服從”為特征的行政機制,具有剛性和強制性的特點;三是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社區治理中體現的是“協商—自愿”的社會契約精神,具有公益性和志愿性的特點;四是市場組織。市場組織以等價交換和商品貨幣關系為行為規則;五是社區自治組織和居民。社區居民是社區治理的參與者和社區發展成果的享有者,社區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以居民為中心,通過公平合理地配置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不斷滿足居民對高品質生活的需求,打造共建共享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從主體間關系看,社區治理主體間以“平等協商—共建共享”關系為主,這種橫向的平等協作關系改變了過去政府包攬一切、包辦一切、包打天下的大包大攬的做法,力圖在政府與社會之間形成一種伙伴合作關系,共同致力于增進社區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社區善治主體的行為邊界不再是涇渭分明、固定不變的,而會出現一定程度的模糊性,政府機構和社會組織在公共事務中的責權劃分要經過不斷磨合調整,在動態中達成平衡和諧狀態,以便更好地適應社區建設與治理實踐的新形勢、新要求,這也顯示出社區善治理論兼顧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特征。(二)社區善治客體:公共利益最大化。公共利益涉及到兩個非常重要問題,即公共利益的界定與分配的問題。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是公平合理地分配公共利益的邏輯前提。從這個角度來看,實現社區善治的過程就是如何充分調動和整合社區內外資源,在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時公正合理地分配公共利益。學界關于公共利益的認識存在較大分歧,還沒有形成一個公認的權威定義。不同學科關于公共利益的界定,體現了各自的視角和特點:從經濟學的視角,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就是公共利益[9];從哲學的視角,認為公共利益存在于私人利益的實現過程中,公共利益為實現私人利益提供了社會保障[10];從管理學的視角,公共利益是在多元社會治理中,政府部門與社會部門在利益的生產與分配上達成的共識[11];從政治學的視角,公共利益的產生與政治制度化密切相關,“一個擁有制度化的統治機構和程序的社會,能更好地闡明和實現其公共利益”[12]。這些不同的觀點說明,不同學科對公共利益的界定和認識的確存在較大分歧。這些不同認識正說明了公共利益在復雜性和重要性,也為深化認識提供了思想資源。本文認為,應當從公共利益的社會關系屬性來展開分析。因為從本質上來說,公共利益強調的是某種行為和事物的社會屬性,所以應當從該行為和事物對其他社會關系的影響程度來進行研究。如果某種行為對社會關系影響甚小甚至沒有影響,那這種行為就是可以判斷為私人行為,而不屬于公共利益的范疇。比如,商品房是屬于個人所有,所有權人享有支配權,其他人不能干涉,但是如果這個商品房已經傾斜,成了危樓,危及到過往行人或車輛的安全,那就是涉及到了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問題。結合我國社區建設的實際,社區公共利益主要包括:社區公共安全,包括社區治安、安全生產、車輛進出與停放、水電氣的管理、社區矯正等;社區就業,主要包括就業技能培訓、就業信息服務、社區公益崗位、社區便民服務等;社區醫療衛生,包括社區醫療服務、疾病預防、心理疏導、病患陪護、計生工作、衛生宣傳等;社區教育,主要包括社區課堂、繼續教育、學生輔導、科學文化普及、公共講座等;社區公共設施,主要包括社區道路、路燈、廣場、體育文化設施、居民活動中心等;社區公共環境,比如綠化、寵物、噪聲、垃圾處理、亂停亂放等。這些社區公共利益都是“基本民生”,是落實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社區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關系到社區居民能否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務。(三)社區善治內核:權力與權利的雙向互動。廣義的權力觀認為權力的本質是一種支配力和影響力[13]。社區居民和社會組織依據法律所享有的權利視也被視為一種權力[14]。按照這種看法,社區權力譜系呈分散狀態分布,權力主體和權力類型也是多元化的[15]。但即使把支配力和影響力作為權力的核心,實際上政府部門所擁有的支配力同社會組織或個人所擁有的支配力是有很大不同的,二者在性質、形式和法律后果方面呈現出本質的差異[16]。國家權力和社會權利的互動關系是社區治理中的核心命題。在社區場域內,權力與權利之間、不同權利之間的互動關系決定了社區治理的運作模式。根據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利互動關系的不同,我國社區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三種不同的治理模式,即政府主導型社區、合作型社區、社會主導自治型社區[17]。在社區治理中,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利、不同群體的社會權利之間關系處于博弈的狀態:首先,就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利之間的關系來說,社區治理發展的不同階段和不同形態,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相互博弈、妥協和斗爭的結果,表現為一種壓力下的漸進式運動。正如美國社會學家博克斯所指出的:“社區生活有時是以共識、合作和漸變為特征的,但這只是例外情況而不是常態。在更多的時候,社區環境是沖突性、競爭性的,充滿著令人不安的變化。”[18]其次,就社會權利之間的關系來說:一方面,社區治理主體的權利是由法律規定和授予的,法律是調節權利間關系的重要手段;但另一方面,在利益分化的背景下,不同利益集團之間、不同的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取向并不一致,由此造成了不同權利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還要看到,不同群體和組織在利益表達、利益維護、利益實現上的能力是不同的,強勢的利益集團可以采取多種手段和措施,通過群眾動員、公關游說、利益交換等方式,左右決策部門的意向和行為,更容易實現和擴大自身利益。更為嚴重的是,因為得不到有力的支持,一些真正重要的提案和議題可能沒有機會進入決策議事日程,它們在進入篩選階段之前就被過濾掉了。(四)社區善治過程:從管理到善治的轉變。隨著社會治理形勢日益復雜多變,社會治理模式也正在從單向管理轉向雙向互動,從單純的政府管理轉向社會協同治理[19]。從管理到治理的轉變有兩個重要條件:一是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國家全面掌握資源分配的時代結束了,單位制管理模式逐步解體,以縱向為主的資源配置方式也隨之改變,這為社會橫向參與提供了空間。二是市場經濟逐步發展并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社會分殊化日益加深,利益來源、思想觀念、組織方式和生活方式等都日益分化和多元化,構建多元參與、協調互動、利益共享的治理格局成為客觀需要。在社區治理的發展過程中,可以大致分為先后相續的兩個階段,即“管理—控制”階段和“治理—善治”階段。社區建設的“管理—控制”階段。這一時期社區建設的顯著特點是,強調國家權力向基層社會的縱向延伸,居委會行政化趨勢加劇,忽視了橫向的居民參與網絡和合作能力建設,草根民主和社會資本發展緩慢。1990年出臺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確立了社區治理的基本結構,即以“街道辦—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居民”為軸心的縱向社區權力結構體系,對我國社區治理的運作模式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根據這部法律規定,社區居委會是一個群眾自治性組織,享有法律規定的自治權,但也要接受政府部門的工作指導,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從政治學理論來看,關于社區自治組織的定位、性質與作用等問題,實際上是如何處理好“自治與控制”之間的張力關系。在社區建設與治理的實踐中,社區居委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自我服務”的自治功能日益弱化,而行政化問題日趨嚴重,破解社區自治組織行政化的難題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和重點研究的熱點問題[20]。社區建設的“治理—善治”階段。在這個階段,以“參與、合作、共享”為核心的社區治理理念開始成為社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途徑、方式越來越多樣化。社區治理不再僅僅以國家權力的縱向分布為核心展開,政府治理、社會自我調節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格局開始形成。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會主義新型社區的要求。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十七大提出了關于社區治理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理論[21]。社區社會生活共同體理論的提出,表明社區治理不僅包括黨和政府自上而下管理活動,而且還強調一定地域內居民的有機組合和良性互動,地域性、認同感和公共生活是社區建設中的重要內容,明確了社區內涵和構成要素。黨的十八大強調要“發揮基層各類組織協同作用,實現政府管理和基層民主有機結合。”[22]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構建全面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黨的堅持系統治理,提出要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23]。在城市社區建設的實踐中,縱向的權力配置和橫向的社區參與開始形成縱橫交錯的網絡結構,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利在博弈過程中逐漸形成推動社區治理良性發展的合力。

二、社區善治的理論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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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會的發展與善治探討論文

摘要:公民社會是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逐步發展起來的,伴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中國公民社會必將快速發展和完善,最終達到善治的目標。公民社會與善治之間,存在著內在的相互促進關系,若沒有公民社會的土壤,善治就無法植根;若沒有善治的滋養,公民社會也難以發育。

關鍵詞:公民社會善治互動關系民主意識

關于公民社會,各國學者提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政治學意義上的,強調的是公民社會主要是指保護公民權利和公民政治參與的民間組織機構;一類是社會學意義上的,強調的是公民社會是介于國家和家庭、企業之間的中間領域。在這里我們把公民社會當作是國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間組織或民間關系的總和,其組成要素是各種非國家或非政府所屬的公民組織。包括非政府組織、公民的志愿性社團、協會、社區組織、利益團體等。

善治實際上是國家權利向社會的回歸,善治的過程就是一個還政于民的過程,善治是政府與公民之間積極而有成效的合作。從全社會的范圍看,善治離不開政府,但更離不開公民,因為政府擁有著全社會最豐富的資源,只有充分利用政府的這個主動權,才能充分調動公民參與社會建設的熱情;也只有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質,使得他們領悟到個人的行為效果是和整個社會密切相關的,才會使他們積極主動地參與到社會治理的活動中來。

一、中國公民社會的艱難發展

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和艱難的歷程。在改革開放之前,由于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和治國理念有著濃厚的封建思想,在中國這樣特殊的環境下,基本上是沒有公民社會存在的社會基礎,而且人們的思想覺悟和科學知識掌握的普遍偏低,因而也沒有公民社會存在的群眾基礎。這種狀況直到改革開放以后才有所改善,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思想道德水平的極大提高,人們的政治覺悟也逐漸提高,參政議政的熱情異常高漲,他們極力尋求一種有別于政府但可以體現他們政治利益的組織,這種組織就是類似于公民社會的組織,因而公民社會在這一時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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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城市建立完善方案

加強黨內監督。建立健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廉政教育防范機制、審計權力約束機制、機關財務管理機制、廉政監督制約機制等廉政責任機制,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內監督條例。保證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進法治建設進程,根據全國普法辦《關于開展法治鄉村、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普法辦發〔〕7號)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法治縣區和法治鄉村創建活動的意見》廣委〔〕4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法治區和法治鄉村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廣利委發〔〕10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為進一步推進法治區和法治鄉村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行政,深化體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時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為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明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工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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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善治工程”調研匯報材料

結合新一輪“三分類三升級”活動,圍繞“鄉村善治工程”分類定級標準,鄉村善治工程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對所有村進行全覆蓋進行調查摸排,逐一對鄉村治理現狀進行綜合評價估,確定2個“先進”村、6個“一般”村,1個“后進”村。

一、經驗做法及成效

近年來,我鄉緊緊圍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和來川視察重要講話、來州重要指示精神,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和州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市委二屆三次全會精神,扎實推進鄉村善治工程,進一步完善法治、自治、德治相融的鄉村治理體系。

(一)牢牢把握“黨建核心引領”工作重點

一是強化班子隊伍建設,著重培養班子抓黨建促脫貧攻堅、維護穩定等“六種能力”;鮮明干部任用導向,圍繞“六好”目標,選優配強,建強班子隊伍。二是強化好黨員隊伍建設,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提升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探索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新辦法,發展培養黨員3名,培養入黨積極分子7名。三是強化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把36名有能力、能干事、干實事的黨員群眾列為后備干部進行重點培養,增強基層組織的活力。四是強化組織生活制度,召開支部會18次,支部黨員大會18次,上黨課20次,主題黨日活動16次,民主生活和組織生活會7次。

(二)狠狠抓住“一核心三治理”重要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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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改善生活垃圾整治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3月9日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現場辦公會議精神,確保我縣經濟社會健康、穩定、快速發展,縣政府決定今年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鄉(鎮)場鎮及河道、主要公路沿線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結合實際,對全縣鄉鎮場鎮及周邊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五個”的要求,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為目標,以鄉鎮場鎮、轄區內河流和主要交通沿線為重點,集中整治場鎮及周邊垃圾污染,著力改善場鎮衛生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集中專項整治,使鄉鎮場鎮街道、轄區內河流和主要公路沿線無暴露垃圾,農村環境整潔、干凈,生活垃圾得到及時收集和處理,飲用水源得到保護,人居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三、整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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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完善依法治村制訂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和要求,明年全市要圍繞重點園區建設、金土地工程、區域性重大項目的實施,實現農村改革發展的整體推進。全市各級法治部門要圍繞市委統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重點突破目標任務的工作要求和目標,緊緊抓住67個重點村和3個工業園區(以下簡稱重點村),并將此作為今后幾年農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村的重中之重,認真查找重點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村存在的問題,細致分析制約重點村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發展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努力把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推向新階段。

一、工作目標

圍繞“六新”目標和“五個一”的要求,進一步加大67個重點村和3個工業園區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村工作力度,實現一年三分之一的村達到“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年全面實現“民主法治示范村”目標。

二、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重點村的“送法進村”工作

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服務農民、教育農民、引導農民為目標,采取“巡回展覽”、“法律趕場”、“法律進農戶”、“法律夜校”、“法制巡回講座”、“法制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開展農村普法教育,使農民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依法維權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要在重點村開展好以下活動:市、區縣法治辦、市司法局組織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調解等部門到四區兩縣農村開展“法律趕場”活動;市、區縣法治辦會同衛生、農業、畜牧等部門聯合開展“法律、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市律師協會要組織全市律師繼續開展“律師奉獻進千村工程”,義務解答農民群眾咨詢的法律問題;市、區縣司法局與勞動就業局部門要聯合開展免費對農民工進行法制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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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屆選舉看善治心得體會

說到“善治”,我們也許首先會想到這是政府治理的更高境界,其實,不光是政府治理,“善治”代表著一種將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各方通力合作的管理過程,“善治”具有合法、透明、責任、回應、有效、參與、穩定等等重要品質。就在前不久剛剛結束的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過程中,我們也實實在在地感受了一次“善治”的過程。

憲法修正案把各級的人大任期統一為5年,以方便協調各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人事安排。由于原來區縣、鄉鎮人大換屆選舉的起始時間不同,實行同步換屆選舉,必須統籌調整區縣、鄉鎮的換屆選舉時間。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選舉時間的決定,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前一年進行本市區縣、鄉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換屆選舉,在年12月中旬完成這項工作。

換屆選舉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任務繁重,法律性、政策性、時效性強的工作。本次換屆選舉又面臨了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一是本次人大換屆選舉恰逢居委會換屆選舉剛剛結束,四套班子整體換屆,工作高度交叉,街道(鎮)和居委的工作量較大,選民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厭選情緒;二是本次換屆選舉工作時間由往屆半年縮短為三個月,時間減少了一半;三是由于區域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人戶、人企、企業注冊地和經營地“三分離”現象嚴重;四是歷年市政建設帶來的動拆遷矛盾比較突出,給換屆選舉工作增加了困難;五是本次換屆選舉大量運用了信息網絡技術,如選民上網登記、選舉信息和資料實現網上傳輸等,對工作人員的要求更高。這些困難都需要區選舉委員會統籌安排,把握關鍵,也需要各選舉工作組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有序完成選舉任務。

整個換屆選舉過程,倘若撇開前期調研、思想發動、宣傳、代表名額分配和選區劃分等準備環節,以10月初先行選民網上登記工作為全民參與的啟動點的話,那前后需要經歷選民登記、提名推薦和協商確定代表候選人、投票選舉3個階段。

選民登記:社區黨建成果的有效運用

選民登記是選舉機構對依法享有選舉權的公民實行登記造冊,以便參加投票選舉的一項選舉制度,其實質是對公民是否具有選舉權的確認,是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的選舉權轉為實際上能夠行使的選舉權利的必經程序和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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