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8 1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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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

黨的民主政治

**時期,**邊區和各抗日根據地是享譽中外的“民主政治的模范區”。回顧黨在這一時期推進民主政治建設的經驗,挖掘其豐富而深邃的歷史內涵,對于我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仍然具有重要的啟迪作用。

一、把握時代潮流,開辟民主新路

民主、法治、人權和憲政是人類政治文明的崇高理想,也是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爭民主、求解放、搞建設、圖發展、謀幸福的長期追求。

**時期,中國共產黨人把握時展潮流,繼承五四文化傳統,利用相對穩定的環境,在局部執政的區域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權,積極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期間,學習了西方民主理念和民主精神;創建了新型的人民民主政治體制和政黨制度;頒布了邊區政府施政綱領和一系列法規條例,初步形成和建立了嚴格的執法環境和公正的司法制度;保證一切抗日人民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徙之自由權;開展了普遍、自由、直接、平等的選舉運動;黨內,形成了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新風正氣。在一個沒有民主傳統,缺少現代文明資源的落后國家的落后地區,不斷創新民主形式,豐富民主內涵,進行大規模、全局性的民主實踐,充分展示了民主政治的魅力和活力,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支持。謝覺哉在陜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上的講話中說:陜甘寧邊區是中國經濟文化最落后的地區,在抗戰中他沒有得到任何接濟,反受到國內反動派嚴重的封鎖與進攻,然而他不僅沒有表示出負擔不起戰爭重擔,反而在負起戰爭的重擔中大踏步前進。不夸大地說:陜甘寧邊區人民是比任何未實行民主的地區,過著穿暖吃飽愉快的生活,且正在擺脫愚昧和不健康的狀態,走向文明。什么原因?陜甘寧邊區實行了真正民主政治。正因為如此,1945年,在**同黃炎培關于跳出“歷史周期率”的對話中,自信地認為: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的話,不僅總結了**時期中國共產黨的成功經驗,而且揭示了現代社會政治發展的本質和核心。

二、創新政治體制,建立聯合政權

有著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專制主義的體制結構是阻礙歷史進步和社會發展的總病根。**時期的中國共產黨,發揚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革命精神,徹底否定了專制政治和一切形式的獨裁統治,創新政治體制,建立聯合政權。一是從工農專政的蘇維埃體制向新民主主義體制轉型。*年12月瓦窯堡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決議》宣告:改蘇維埃工農共和國為蘇維埃人民共和國。決議還指出,“這些政策的改變,首先就是在更充分的表明蘇維埃自己不但是代表工農的,而且是代表中華民族的。”二是針對國民黨獨裁政體的民主改革訴求。“將政治制度上國民黨一黨一階級的反動獨裁政體,改變為各黨派各階級合作的民主政體。”敦促國民黨的政治改革。三是在民主政權的人員成分上,創立“三三制”原則。即“在人員分配上,應規定為共產黨員占1/3,非黨的左派進步分子占1/3,不左不右的中間派占1/3”,“上述人員的分配是黨的真實的政策,不能敷衍塞責。”**在**邊區第三屆參議會上的講話中指出:這樣的民主,各階層——農民、工人、資本家、地主、資產階級,都有出路,都在發展的路上、拋棄舊的不好的生活的路上前進,在互讓互助的建設中走到進一步的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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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交流

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全會作出的重要戰略部署。黨委中心組要認真學習中央關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豐富論述和原則要求,提高思想認識、保持清醒頭腦,更好地推進十七大精神的貫徹落實。

一、深刻認識必須更高地舉起人民民主的旗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領導人民為實現民族獨立、國家富強和爭取人民民主進行了不懈努力。新中國成立以后,我們黨大力發展人民民主,實現、維護和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權利。改革開放特別是十六大以來,我們黨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大力發展人民民主,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人民群眾政治參與意識不斷增強,更高地舉起人民民主的旗幟,進一步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對于繼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二、深刻認識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黨的十七大報告深刻指出,堅持這條道路就是要堅持“一個統一”和“四個制度”。“一個統一”,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做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四個制度”,就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這四個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基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當家做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有利于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有利于把黨和國家總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結合起來。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制度保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個統一”和“四個制度”,構成了適合我國國情、能夠把13億人民、56個民族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來的政治制度安排,集中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是我國政治發展道路的具體體現。

三、深刻認識必須堅持政治體制改革的正確方向。發展人民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一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二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三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要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證。

四、深刻認識和清醒把握幾個重要問題。一要深刻認識決不能照搬三權鼎立、多黨輪流執政等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歷史和現實充分證明,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就會國無寧日,民無寧日。只有堅定不移地走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自己選擇的政治發展道路,才能發展人民民主、建設民主政治。二要深刻認識西方一些人鼓吹的所謂政治體制改革與我們所主張的政治體制改革有著本質的區別。他們鼓吹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我們不會搞,也決不能搞。三是要深刻認識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決不能脫離中國實際。同志指出,“世界上一些發展中國家盲目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導致嚴重的社會政治后果以及蘇聯方面的深刻教訓,我們一定要引為警戒。”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繼續把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為一個重要奮斗目標和一項重大戰略任務,扎扎實實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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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交流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認真學習領會這一重要論斷精神,對于我們正確理解把握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涵,搞好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加快推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有著重要的意義。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歷史進程,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設的歷史進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包括物質文明建設,而且包括政治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是整個社會生活的全面建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既相對獨立,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只有把這三者有機地統一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部實踐和全部過程中,才能推動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才能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

政治文明建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具有極為重要的戰略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國的現代化不同于資本主義的現代化。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提供正確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政治環境和可靠的制度保障。我們搞經濟建設,建設物質文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如果沒有政治文明,就無法創造安定團結的國內環境,無法爭取和平的國際環境和良好的周邊環境,不僅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無從談起,即使已取得的物質文明成果也將會毀于一旦。政治文明也決定精神文明的性質。任何社會的精神文明,特別是思想道德,都反映社會政治的性質。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隨著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尤其是政治制度的確立而逐步建立起來的,并且隨著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不斷鞏固而日益發展。只有在良好的政治體制、健全的法制、正常的社會秩序下,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才能夠順利進行。十六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既是對社會主義發展經驗的科學總結,同時也是新時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必須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為前提。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既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保證,又是其自身的本質內容。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動搖。動搖了四項基本原則,就動搖了我們的政治根基,改變了政治體制改革的性質,改變了政治文明建設的方向。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主要任務,是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地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優勢,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

政治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著重加強制度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要通過政治體制改革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不斷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大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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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發展

一、中國社會傳統的行政集權體制。

(一)行政集權體制的存續

以同志為核心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流血犧牲中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新中國從法律上確定了勞動者的民主權,并建立了初級的民主制。但由于民主制尚不完善,以及小農經濟的普遍存在,在政治體制層面,不得不保留行政集權體制,現實中國政治的主要矛盾都集中于此——民主制與行政集權體制之間的矛盾。行政集權體制,是舊的集權官僚制的體制在新社會的保留,也是初級公有制和民主制的實現形式,當前,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黨委領導和掌控下運行的。它在原則上是民主的,但實行民主的方式和機制,卻延續了舊的行政集權。在初級公有制和民主制建立時,所能實行和運用的體制,只能是對舊制度的行政集權體制在改造中的保留。兩千余年的集權大一統,雖經制度變革,但在社會生活中仍然有其延續性,新政權只能在利用舊體制的同時對其加以改造,這種改造主要體現于各級官員的變換,并體現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但行政層次和級別,以及運行機制等,基本上保留了舊的框架,即中央、省、市、縣、鄉的自上而下的統屬關系。

(二)中國共產黨在領導行政集權體制中,也將自身行政化了。

政黨作為民主權中結社權的集合,其內部的基本關系是黨員個人權利的平等。雖然也會有上下級的區分,但這主要是在組織行為上的,黨員之間并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這在中國共產黨的創建初期是很明確的,黨的章程上也有明確規定。但是為了適應對行政集權體制的領導,黨組織不能不按行政級別來建制,而所有的行政及執法、司法機構、甚至人民代表大會都要設立相應級別的黨委或黨組,其中負責人也要有行政級別,并據此領取工資。而行政、立法、司法、執行等機構的負責人,不僅要由黨委來提名候選,當選后還要擔任同級黨委或黨組中的副職。由此,黨就在領導和掌控行政集權體制的同時,將自己納入該體制,成為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發展至今,問題百出,某些黨員從個人利益,小集團利益出發,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拋到九霄云外,逐步凌駕群眾之上,逐漸脫離群眾,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民主權利。

(三)官員選拔與晉升途徑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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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鄧小平的民主政治思想

摘要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是鄧小平的重要思想,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時代性和民族性。鄧小平民主政治思想強調:民主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必須肅清封建主義遺毒,必須劃清同資產階級民主的界限,必須同社會主義法制相結合,必須法律化和制度化,必須結合我國國情選擇具體的制度模式;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只能在黨的領導下通過政治體制改革有計劃、有步驟、積極穩妥地進行。

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鄧小平的一貫思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鄧小平理論指導下,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和進步。近年來,伴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我國民主政治建設明顯加快。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民主政治(也包含法制)建設已成為全黨全國人民的共識。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我們一定能夠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文化體系的民主政治體系。但另一方面必須看到,民主政治建設遠比經濟建設復雜、艱難,人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也不盡一致;在實踐中,這個問題若處理不當,不但不會促進經濟、文化建設,反而會引發其他意料不到的問題。因此,民主政治建設必須既積極,又十分穩妥、慎重地進行。鄧小平理論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指導思想,為澄清人們在這一問題上的某些模糊認識,保證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設健康有序地進行,我們有必要重新學習鄧小平的民主政治理論,從中汲收智慧和營養。

民主政治是社會主義的重要特征。民主政治理論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建設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和等人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都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鄧小平的民主政治理論正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的創始人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把民主制作為必要的國家制度來看待,并把民主既看作手段同時又看作目的。他們認為,民主制雖然是近代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但終究要比封建君主集權制好。作為一種統治形式,民主共和制可以為不同的階級所用。因此,無產階級取得統治以后,要打起民主這面旗幟,采用民主共和制的統治形式。他們二人寫的《共產黨宣言》就明確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他們對巴黎公社的民主共和制、普選制、公社委員會及其領導人受人民監督、議行合一制等民主形式給予充分肯定。尤其議行合一制度,后來普遍為社會主義國家所接受,成為區別于資產階級三權分立制的無產階級民主統治形式。

十月革命后,列寧領導的蘇維埃政權在實踐上為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他回答了比馬克思恩格斯時代更多新的問題,包括民主的本質,民主的形式和種類,民主與專政、民主與集中的關系以及如何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等問題。列寧講得較多的是如何區分資產階級同無產階級兩類不同性質的民主,指出了資產階級民主的狹隘性、虛偽性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優越性。但他對資產階級民主制的形式,也并沒有采取全盤否定的態度。他不僅認為資產階級的共和制、議會制和普選制對于封建君主制來說是一大進步,而且指出這些民主形式也可以為社會主義所利用。對于民主制的具體實現形式,列寧提出采取蘇維埃制度,因為這種制度能吸收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參加獨立的政治生活,……學習管理國家,并且開始管理國家”。[1]列寧還指出蘇維埃國家由于來自落后的封建君主制度,反對官僚主義將是長期的任務,因此必須加強人民群眾自下而上地對政府的監督。在列寧的倡議下,蘇維埃政權還成立了許多黨內外、政府內外的民主監督機構。列寧的實踐經驗,豐富了無產階級民主政治理論。列寧逝世后,斯大林在領導蘇聯黨和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另一方面,由于他搞個人集權制、以黨代政和肅反擴大化,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民主制,從而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留下了深刻教訓。

領導我們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形成了比較豐富的社會主義民主思想。比如,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一切依靠群眾;堅持由廣大人民群眾監督政府;堅持無產階級民主與無產階級專政相統一,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等等思想,并且在實踐中也取得很大進步。但是,由于我國有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統治的歷史,缺乏民主制度的傳統,而且新中國成立后,我們又基本上照搬了蘇聯缺乏民主的、權力過度集中的政治模式,加上從50年代后半期起我們的指導思想越來越“左”,這就使得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中正確的東西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堅持,而錯誤的東西卻得以流行,終于導致了反“右”擴大化、廬山會議批判直至十年“”浩劫等一系列破壞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重大惡性事件的發生。這嚴重妨礙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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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原則與民主政治芻議

本文作者:宋惠昌工作單位:中共中央黨校哲學教研部

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中國共產黨和我國人民堅定不移的奮斗目標。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努力,我們在這方面已經取得了偉大的成就。當然,在艱苦的探索實踐中,我們也有許多值得認真總結的經驗教訓。其中的一個關鍵,就是如何把民主政治建設和法治建設有機統一起來的問題,而這兩者統一的基礎則是憲法原則。現代世界政治文明發展的經驗和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經驗都說明,這兩者在憲法原則基礎上的統一,實質上就是憲政建設的問題。所以,把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在憲法原則的基礎上統一起來,這就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政建設的基本途徑。

首先應該指出的是,我們這里所說的社會主義憲政,不但與西方資本主義憲政有區別,而且也不同于我國在民主革命時期所搞的新民主主義憲政,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社會主義憲政與一般的憲政又有著共同的本質特點。在現代的各國中,那些以一種反映現代政治文明的憲法為依據而形成的政治體制,一般地被稱之為“憲政”,而在現代世界上,大多數的憲政體制都是不同形式的民主政治體制。那么,憲政的實質是什么呢?早在1940年發表的《新民主主義憲政》一文中,曾經指出:“憲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政治”[1-1];“世界上歷來的憲政,不論是英國、法國、美國,或者是蘇聯,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實之后,頒布一個根本大法,去承認它,這就是憲法”[1-2]。憲政就是“用憲法這種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爭得的民主體制確定下來,以便鞏固這種民主體制,發展這種民主體制”[2]。這就是說,憲政也可以稱之為“民主憲政”,所以,社會主義憲政也就是社會主義民主憲政。如前所述,社會主義憲政是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與社會主義法治在憲法原則基礎上統一的產物,它是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水平的一個根本標志。可見,所謂法治意識,核心內容是憲法意識,而憲法意識則是由我們對憲法性質、地位和意義的認識而形成的一種法治觀念。從大多數國家的立法狀況來看,憲法是一個國家中最高權力機關創制的,因此,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同時,由于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國家權力的根本分配原則,這就決定了憲法是其他各種法律法規的立法根據,是一種“母法”,所以,憲法在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是各個權力機關和公民個人行為規范的根本法律依據,所以,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尊嚴。這樣,憲法在整個國家和社會中,與其他的一切法律法規相比,具有至上的地位。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實踐,越來越多的人逐步形成了關于憲法在整個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最高權威意識,這對于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由于各種歷史的、政治的、文化的原因,在我們的社會生活和國家活動中,長期以來是人治思維方式占統治地位,或者是單純的政治思維方式占統治地位。比如說,在許多人的心目中,憲法觀念是很淡漠的,甚至不知道“憲法”為何物,而那些地方性法規、政策、文件,甚至是當地領導人的指示、講話等等,才是他們的“尚方寶劍”。這樣,一些部門和它們的個別領導人就常常是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出現了某些明顯“違憲”的言論和行為。我們指出這樣的一些問題,并不是說地方性法規、政策、文件,可以不執行,也不是說領導人的指示、講話沒有價值,而是說不能把它們放在憲法之上,必須使它們與憲法原則保持一致。在這方面,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其中最困難的任務是人們傳統思維方式的變革,真正由人治的思維方式(也包括一些人的單純政治思維方式)轉變為法治的思維方式。長期以來,一談到治國、行政這樣的大事情,許多人都幾乎是本能地把目光集中到文件、政策、決議、領導人的講話、指示等等上面去了,比較少地考慮到法律,而尤其不去研究憲法。所以,如果是由于政策、法令、文件、決議、領導人的講話、指示等等違背憲法或者法律,而使他們犯錯誤的時候,他們往往會覺得莫名其妙!所以,就堅持憲法地位至上這一點來說,我們必須確立這樣一種法治觀念,即所有的法律、法規、政策、決議、文件、領導人的講話或者指示,以及政黨、社會團體的決議、章程等等,都不能違背憲法的規定,必須與憲法的規定相一致。憲法地位至上,這在法治社會中是常識,但是,許多經驗教訓告訴我們,恰恰由于缺乏這樣的憲法意識,我們常常是在這樣的常識問題上犯錯誤。我們這里所說的憲法意識,它的實質性內容就是憲法的基本原則(即本文所稱的“憲法原則”)。所謂憲法原則,是指一定文本的憲法所規定的或者確認的基本原則、基本準則和基本價值,它體現了立憲者的根本意志、利益和要求,因此,它確定了憲法的根本性質、發展方向以及立法活動的根本指導方針,而最重要的是對民主政治制度的法律確定。憲法原則一般是以比較抽象和概括的語言來表述的,但是,它對認識憲法的意義和貫徹憲法精神,卻是有決定性意義的。當然,對不同的社會制度、國家體制、文化傳統背景下所產生的憲法,以及不同類型的憲法,憲法原則的具體內容可能會有區別;但是,從現代社會法治發展的一般規律來看,憲法原則是有共同本質特征的。這里,我們是從我國的實際法律環境出發,以我國現行憲法為對象來研究這個問題的。

近代以來,特別是當代各民主體制國家中的憲法,一個首要的特點是強調法治,因此,實行法治便成為一條重要的憲法原則。實踐證明,貫徹這個憲法原則,對于民主政治建設是不可缺少的保障。在民主政治發展的過程中,作為一種權力制約機制的民主,對限制權力的濫用和防止權力腐敗這方面,是有效的;盡管民主本身也會有某種缺陷,人們仍然可以通過不斷完善的民主制度來達到這樣的目的。但是,一個屢見不鮮的事實是,在某些國家或者某些歷史時期,人民的民主權利卻常常可能得不到保障,甚至被剝奪了民主權利,民主制度名存實亡。那么,由什么來保障民主制度呢?近代以來的政治發展經驗越來越證明了一個真理:必須通過民主的法制化,即建立起一種法治社會,這樣,民主才能得到保障。而這恰恰是近代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重要歷史成果———通過憲法確立一種以法治為基礎的民主政治體制。同時,從憲政的形成中也可以看出,民主政治與現代法治是憲政本身兩個不可分割的基石。現代世界的政治文明發展,特別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的經驗教訓一再表明,離開了法治,民主是不可能得到保障的;同樣地,法治如果不與民主緊密結合在一起,那樣的法治也必然是很脆弱的。所以,這里的一個關鍵是如何科學地認識現代社會法治的實質。對于什么是“法治”的問題,目前大多數法學著作中已經談得比較多了。這里需要指出的是,最早而且比較完整地給法治原則下定義的是英國學者戴雪,他的定義的中心思想可以概括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消滅一切特權。他提出的這個法治原則,主要傾向是限制政府權力,維護每個人的平等權利[3]。后來的各國學者對戴雪關于法治的定義雖然不斷有所修正,但是,他提出的反對一切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基本原則,則仍然被大多數人認為是現代法治原則的本質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在近代以來特別是當代各國的憲法中,幾乎都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條文,從根本上說,這是由法治的基礎決定的。憲法的這個法治原則,來源于近代民主革命過程中憲法的形成歷史。近代資產階級革命的一個重要目標,是要從根本上鏟除封建專制統治所造成的各種特權,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而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就必須徹底貫徹人人都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地位這一原則。這就決定了現代各個民主政體國家中憲法原則的這一不可缺少的內容。這一特點在我國的現行憲法中也得到了充分而準確的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并且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同時還具體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就是說,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通過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來實現的,而它的基本要求則是反對一切特權,實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與上述的內容相聯系的是,法治國家的憲法原則一般地都包含著“司法獨立”這樣的實質性內容。按照近代西方的法治觀念,司法獨立是以對法律價值的普遍性認識為前提的,而在司法實踐中,要求司法人員只從屬于法律,在黨派上持中立而獨立于官方命令,從而能夠在人民中間及人民和政府中間公平執行法律。自以來,“司法獨立”一直是民主政治勢力所追求的憲法原則目標,中國共產黨在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一直是為民主憲政而奮斗的,這其中包括了對司法獨立的不懈追求。當然,由于種種歷史原因,在貫徹司法獨立這一憲法原則的過程中,常常受到各種干擾,“”中所謂的“砸爛公檢法”,則是一種極端表現形式。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對這個問題,我們的認識越來越深刻了,這一點比較集中地反映在我國的現行憲法的規定中。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我國憲法中的司法獨立原則及其實踐,雖然與西方的法律觀念有區別,帶有中國的政治特色,但是從總體上看,已經納入到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軌道上去了。上述的這些內容,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與一般法治原則的共同特點。當然,在我國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下,還形成了一些反映中國國情的特殊內容,由此就形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基本內容。那么,對我們來說,什么是社會主義法治呢?簡單地概括說,這就是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的、1999年正式載入憲法的“依法治國”這一重要理念。那么,“依法治國”理念的核心內容是什么呢?一般地說,這里所說的“法”,首先是憲法,所以,從根本上說,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治理國家。對此,同志概括說:“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4]這個概括深刻揭示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原則的本質特點。無論是從一般法治的共同特征來看,還是從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點來看,法治原則都是與傳統的人治原則相對立的。所以,要真正貫徹作為憲法原則的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我們必須認真克服形形色色的人治觀念。應當承認,在我國社會的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一些有實權的機關、部門的國家工作人員中,法治觀念仍然比較淡漠,人治意識還是相當頑固的。比如,在相當多的單位里那些“委員會”或者“全委會”幾乎是形同虛設,常常還是所謂“一把手”個人說了算,而對一些重大問題的決策往往是取決于“首長”的個人意志。這樣說并不是否定行政首長負責制,而是說決不能把領導者個人的意志凌駕于法律之上,或者是由于領導者個人決策的隨意性而破壞決策的法定程序,或者是以所謂“領導批示”等方式干擾司法獨立。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是,有些部門往往是用所謂的“領導集體決定”來對抗憲法和法律,這明顯地是把一部分人的意志凌駕于法律之上。這些情況說明,要堅持以憲法為基礎的現代法治原則,必須通過各種努力來不斷清除人治觀念的影響。實踐證明,克服人治觀念、樹立法治觀念的過程,就是現代民主政治水平不斷提高的過程。

就我國現行憲法而言,通常所說的人民主權原則,也可以概括為現代憲法的人民民主原則。這里的關鍵問題是關于國家的最高權力主體的規定,關于國家權力來源的規定,對國家權力最高監督主體的規定。關于憲法本質特征所體現出的這一基本原則,我國現行憲法的有關規定是反映得很充分也很深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總綱”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同時進一步規定了人民如何行使他們的權力:“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憲法規定的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個全稱判斷就意味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人民是最高的、唯一的權力主體,而體現人民作為唯一的、最高權力主體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這就是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不存在另外一個或者幾個與人民平行甚至凌駕于人民之上的權力主體;也不存在與人民代表大會平行的或者甚至是凌駕于人民代表大會之上的國家權力機關。這就是現代民主政治中的一個基本憲法原則———人民主權原則,在我國憲法中的明確規定。在我國的社會主義憲政體制中,這個人民民主原則或者人民主權原則,也可以說就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人民當家作主”。關于這一點,中國共產黨十六大的政治報告中曾經做過深刻的闡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可以看出,在這個三位一體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有機結構中,本質的東西、核心的內容是“人民當家作主”,而“黨的領導”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依法治國”則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或者也可以說,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人民當家作主”是目的,而“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都是手段或條件。所以,在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問題時,盡管各種內容都談得很全面,而如果沒有談“人民當家作主”這個本質內容,那就說明他基本上還不懂得什么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這也說明,“人民當家作主”是我國憲法所體現出的社會主義民主原則的靈魂。作為現代民主政治體制中的憲法原則,人民主權原則除了對國家權力主體的界定外,還要進一步規定最高權力主體對各個權力實體的授權關系。從我國憲法的相關規定中可以明確地看出,我國的所有權力實體,即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它們的權力歸根到底都來自人民的授予,所以,它們都必須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同時,作為行政機關的各級人民政府和作為司法機關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它們的權力直接來自人民代表大會,所以它們必須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這就意味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任何權力機關的權力歸根到底都是來自人民,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所有的權力機關都必須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這就是作為憲法原則的人民民主原則或者人民主權原則的實質。我們常常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而現在我們可以進一步指出,如果沒有一部好的憲法,也是不可能有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近代以來各國在民主政治實踐中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由于國家權力的高度集中和對權力的易于壟斷,使權力的運行失去控制和監督,而失去控制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西方各國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通過憲法和法律對國家權力在分立中實行互相制約。這樣,就逐漸形成了一條重要的憲法原則———權力的分立和制約原則,或者稱之為權力制約原則。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中,權力制約原則是通過“三權分立”來體現的。西方各國的政治生活說明,作為憲法原則的權力制約原則及其“三權分立”政治體制,已經成為民主政治的重要法治保障。社會主義憲法雖然沒有權力分立和權力制約的明確規定,但是,它對權力運行規則的確定,也遵循現代民主政治的一般要求。因為,確立了民主政治體制的國家,它的憲法實際上是對這個國家中權力結構的最高法律規定,也可以說是對國家內權力分配的最高原則,這樣就形成了對國內各種權力實體的制約機制。這種情況我國的社會主義憲法中也有明確的反映。根據憲法的規定,在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中,國家主權是由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的。這就是說,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對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有著直接的權力制約關系。憲法中對國家權力結構及其相互關系的法律規定,形成了現代民主政治體制中必要的權力制約機制。近代政治發展的經驗一再說明,沒有必要的權力制約機制,是談不上民主政治的。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憲法是通過授權和分權的方式,形成一種合理的權力制約機制,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這個基本民主政治原則的實現的。在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建設中,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如何理順它與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司法機關以及社會團體之間的關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以便更好地發揮黨的領導作用,一直是人們關注的問題。應該承認,建國后至結束這段歷史時期中,我們在這方面是有嚴重教訓的,對此,中國共產黨在改革開放初期已經進行了全面深刻的總結;最重要的是,結束后,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黨在國家權力體系中的地位和關系問題,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已經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這其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成果,是在黨和國家權力機構之間已經開始建立起良性的權力制約機制。在這方面的積極進展,主要表現在“依法執政”理念和體制的逐漸形成和完善上。首先,十一屆三中全會在總結教訓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任務。會議公報強調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現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議程上來。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要保持應有的獨立性;要忠實于法律和制度,忠實于人民利益,忠實于事實真相;要保證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這實際上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一個概括,在新時期的法治建設中是有先導作用的。很顯然,這對克服長期以來所謂“黨的一元化領導”、“黨政不分”等問題,是一個重要的開端。其次,在黨章和憲法中強調作為現代法治觀念核心的憲法意識。1982年,黨的十二大首次將“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原則寫入黨章。同年,五屆五次人大會議通過的憲法第5條明確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實際上是明確提出了執政黨活動的法律限制問題。再次,把“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隨后,1999年九屆二次人大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增列為憲法第5條的第1款。在確定了“依法治國”方略之后,2002年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依法執政”的理念。前面已經說過,“依法治國”首先就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就是“依憲執政”,而“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這是對黨的執政方式的法治化的明確規定,實質上就是國家的最高權力對執政黨領導權的一種權力制約,是對憲法原則的深刻體現。而執政理念上的這一重大進展,表明中國共產黨在現代政治文明的發展中是與時俱進的,在民主與法治相結合的政黨政治中,這是一個歷史性飛躍。中國的特殊國情說明,在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中,把黨的領導問題解決好了,那就會使我們在民主和法治的道路上向現代政治文明邁進一大步。當然,這是一個艱苦的開創性過程,而且這個過程將是長期的,自然免不了要出現一些歷史的曲折;但是,總的趨勢卻是不可逆轉的,這是因為我國的政治變革已經納入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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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發展考究

近20多年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在實踐中取得了許多重大進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國家民主制度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共產黨民主執政能力進一步提高,政府民主行政能力顯著增強,司法民主體制建設不斷推進,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城鄉基層民主不斷擴大,公民的基本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國家在加強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村民自治方面有了一些初步的設想,等等,這些是基本符合我國國情和社會發展規律的。然而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由于幾千年的封建專制制度所殘留下的與民主政治南轅北轍的問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又有所轉化或抬頭,成為阻礙中國社會民主政治進程的主要障礙,表現為民主政治的脆弱性。如在集體與個人、多數人與少數人的關系問題上,對個人、少數人的正當權益和合理要求重視不夠;在確保民主政治鞏固與發展的程序方面也存在許多漏洞,等等。究其原因,這種脆弱性與中國社會行政集權體制的存續和中國民眾“官本位”文化、小農意識的繁衍密切相關。本文將就此展開分析,以期探討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問題。

一、中國社會傳統的行政集權體制。

(一)行政集權體制的存續

以同志為核心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流血犧牲中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新中國從法律上確定了勞動者的民主權,并建立了初級的民主制。但由于民主制尚不完善,以及小農經濟的普遍存在,在政治體制層面,不得不保留行政集權體制,現實中國政治的主要矛盾都集中于此——民主制與行政集權體制之間的矛盾。行政集權體制,是舊的集權官僚制的體制在新社會的保留,也是初級公有制和民主制的實現形式,當前,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黨委領導和掌控下運行的。它在原則上是民主的,但實行民主的方式和機制,卻延續了舊的行政集權。在初級公有制和民主制建立時,所能實行和運用的體制,只能是對舊制度的行政集權體制在改造中的保留。兩千余年的集權大一統,雖經制度變革,但在社會生活中仍然有其延續性,新政權只能在利用舊體制的同時對其加以改造,這種改造主要體現于各級官員的變換,并體現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但行政層次和級別,以及運行機制等,基本上保留了舊的框架,即中央、省、市、縣、鄉的自上而下的統屬關系。

(二)中國共產黨在領導行政集權體制中,也將自身行政化了。

政黨作為民主權中結社權的集合,其內部的基本關系是黨員個人權利的平等。雖然也會有上下級的區分,但這主要是在組織行為上的,黨員之間并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這在中國共產黨的創建初期是很明確的,黨的章程上也有明確規定。但是為了適應對行政集權體制的領導,黨組織不能不按行政級別來建制,而所有的行政及執法、司法機構、甚至人民代表大會都要設立相應級別的黨委或黨組,其中負責人也要有行政級別,并據此領取工資。而行政、立法、司法、執行等機構的負責人,不僅要由黨委來提名候選,當選后還要擔任同級黨委或黨組中的副職。由此,黨就在領導和掌控行政集權體制的同時,將自己納入該體制,成為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發展至今,問題百出,某些黨員從個人利益,小集團利益出發,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拋到九霄云外,逐步凌駕群眾之上,逐漸脫離群眾,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民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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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雅典民主政治的思想啟示

淺談雅典民主政治的思想啟示

【內容提要】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古代自由的最完滿的體現,而支撐它的城邦的理念ARETE(整體性、卓越)卻被稱為是古典民主模式最終消亡的癥結所在。這一結論,使得很多人摒棄了古代民主中的合理因素而盲目地視古代自由為不合理。然而在現代民主進程緩步不前,似乎歷史已歸于完結之際,重新審視古雅典民主政治中的一些合理因素是有深刻意義的。因為從雅典的民主政治歷程中折射出的,是以現代自由為底幕的古代自由的缺陷,同時也是古代自由對現代自由的一種深刻的提醒。

【關鍵詞】雅典民主政制古代自由現代自由

作者:政史系歷史04101班

雅典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有其自身的盛衰史。在其繁盛期間,創造出了世界上嘆為觀止的成就,無論是在政治上、經濟上還是藝術上。尤其是其被后世稱為“古典模式”的民主政體,對地中海沿岸的國家產生了深遠影響。直至現在,輪番為治、主權在民的政制特點也依然為許多西方國家所借鑒。一個希臘人可以自豪地說:“蠻族是奴隸,而希臘人是自由人。”但就是這樣一個政體,在經歷了兩個世紀的輝煌后,迅速地、無可挽救地衰敗下去,為后世留下了無限廣闊的思考空間。本文著眼于這種政制的弊端,試圖從批判的角度重新審視雅典民主,希望對現代的政治生活提供一些借鑒。

雅典的司法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比如:“婦女與沒有公民資格的男子的證詞僅被采用于謀殺案這一審判,奴隸僅在酷刑迫供之下所說的話才被承認”,在伯里克利時代,是禁止對公民用刑的,“希臘法律的原則是:奴隸應該處罰肉體,自由人處罰財產”等等。所有這些,似乎很明顯地說明了下面一個事實,即:雅典的民主不是自然的民主,而是一種特權民主。城邦也只是公民——無論數量多少——這一特權階層的城邦。在雅典,公民權代表著一種榮譽,因為它使公民本身區別于城邦中的其他人。而司法等方面的不同,也使得本是形而上的這種東西——公民榮譽——具有了形而下的表現形態。這即是說,公民若想過一種圓滿美好的生活,只有在城邦中才有可能。城邦是一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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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民主政治與決策效率

美國建國雖然只有兩百多年,但其成為世界第一強國的時間已超過半個世紀。兩百多年來美國社會的發展和穩定,雖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民主制度功不可沒。與此同時,人們也對美國的政治制度提出諸多的批評,其中較有代表性的一點就是決策效率的低下,因為政府無力決斷的狀況已經很難適應當今社會飛速發展的現實。

任何一種社會制度的形成,都有其深層次的根源。政治制度的產生除了相應的生產力水平外,也離不開它賴以形成的歷史傳統、社會生活、文化背景和占主導地位的政治哲學。本著這樣的方法和原則來研究和考察美國的政治制度,將有助于我們更充分地了解美國政治的利弊得失。一

美國是典型的資本主義民主制國家,民主的價值觀和原則在美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實踐中主要體現為三權分立、代議制、政黨政治、利益集團政治、新聞自由和公民權利等。美國政府機構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個系統,每個系統起著各自的作用,同時又相互制約,它們是直接的政策制定者。另外美國又是一個權力多元化的社會,各種社會力量如政黨、利益集團、媒體同樣參與政策制定。現代美國政治學家羅伯特·達爾認為,美國是典型的多元民主政體國家,在多元民主社會,人們生活在不同的利益集團中,民主的決策“并不是一個許多人在特定的政策上聯合起來向政府莊嚴進軍的過程,而是集團之間的穩步的妥協過程。”[1](pp.414-415)美國多元民主的特征是權力分散,或曰權力中心的多元化。因此,美國的政治生活表現為多個權力中心相互作用的過程和結果。

民主政治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多數統治”,但由于美國的政治過程是由一批權力中心的運作來體現的,而且美國的權力中心還有進一步增多的趨勢,因此,在美國政治中,要想在某些重大問題上獲得一致意見,迅速、及時地制定有關政策,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樣一來,決策的效率不可能很高。比如,美國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產生于30年代羅斯福總統的新政時期,該體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積累了很多矛盾。克林頓入主白宮伊始就矢言要“結束目前的美國福利制度”,并把醫療改革和福利改革當作他任內兩大社會改革目標,先后提出了對它們的改革方案。但由于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涉及無數集團的利益,健康保險業對改革方案的反對最為堅決。利害相關的集團進行了激烈的爭論,并由此發展成黨派之爭,國會和總統之間相互拆臺,到克林頓卸任時,他的醫療保險改革計劃也未能實現。

另外在環境保護的立法、槍支控制等問題上,也能為美國政府決策效率不高的弊病找到許多佐證。其中槍支控制問題尤為特出,雖然民意測驗表明60%的美國人贊成制訂法律控制槍支,但有關槍支控制的立法遲遲不能通過。美國的槍支泛濫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目前,美國私人擁有的各種武器已超過兩億件,并且以每年100萬件的速度增長。美國的持槍犯罪率一直高居世界各國之首,而且槍支犯罪造成的損失也是驚人的,每年約有6740億美元。”[2](p.206)近年來美國發生了多起槍殺案,加劇了人們對這一問題的擔憂。槍支泛濫已對美國社會的治安、穩定以及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很多負面影響。

當效率與政府決策聯系起來時,這一概念有兩層含義:一種是將一個計劃或想法付諸實施的有力行動的能力;以及在盡可能考慮現有信息的情況下作出決定的能力。[3](p.231)在當今的信息化、全球化時代,同其他國家政府一樣,美國政府也遇到了許多新問題,對這些問題的處理需要政府部門作出迅速、及時的反應,這樣對政府決策效率的要求就隨之提高。因此人們就很自然地懷疑美國政治能否應付高科技時代的種種挑戰。許多人對美國政治的應變能力持懷疑態度,并建議各種各樣的改革方案。這樣就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即在美國政治中民主與效率之間是否構成一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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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政治實踐策略研究

一、中國民主政治的階段性

在字面意識上人民民主主義和民權主義是相近似的內涵,但是,在革命實踐中確是全然不同,其主要是因為在兩者在政治動員和政治對象上存在差異,中國共產黨是將農民階級作為政治動員的主要對象,這也是符合中國的基本國情。在革命斗爭中,通過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充分的調動了農民的革命興趣和革命的積極性,使得政治綱領和政治實踐實現了高度統一,為后期的反帝反封建斗爭的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現代民主可以說是程序性的術語,中國共產黨認知到,在中國民主政治實踐中,制度建設和創新和民主實踐進步的重要突破點。目前已經形成了以村民自治,自上而下的人民民主政治體系,在開展制度建設的時候,黨內民主需要不斷地開展黨內民主活動,推進權利制衡機制,在黨外應該鼓勵民主參與和監督,確保政協結構的合理化,制定民主改革決策和民主改革方針。在民主政治理念上,逐漸提出了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是社會主義的主要任務,社會主義是民主政治的前提,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基礎。在民主實踐的過程中,還應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黨代表任期制、黨代常任制,不斷地推進人民民主制度的創新,黨內民主制度的創新,執政黨對民主政治的創新改革,是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保障。在民主思想上要將自由主義民主理論轉化為大眾民主理論,精英民主到多元化民主的轉變。在對不同民主思想潮流的揭示,直接轉化了民主政治的特征,例如:自由民主思想潮流朝著憲法、政治、人權的轉變,民主社會主義思想潮流強調的是社會和正義的結合。各類思想潮流在馬克思主義的引領下,不斷地豐富著社會主義民主理論的內涵,推動著當代民主的發展。

二、中國民主政治的漸進策略

在現代社會中,橫向應該建立政治共同體,縱向應該建立經濟階級,其中的關鍵因素,能夠擴大政治意識和政治參與力度,在穩定政治的基礎上,建立現代化的政治制度,使得政治體制的發展和政治參與力度保持統一的步伐。民主政治漸進中最為重要的是政治參與,在民主政治實踐中,應該將動員性參與和自主性參與區分開,用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的參與方式協調應用,使得民主政治能夠表達多數人意愿的同時,確保少數人的利益需求。要知道在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中,僅僅依靠執政黨的力量遠遠不夠,需要明確民主政治不僅僅是政治制度,而是社會生活方式的體現,只有將執政黨民主和社會主義結合,才能形成強大的民主政治推動力,當代社會需要不斷的孕育出社會主義力量,根據中國現階段,公民政治參與水平,民主政治發展的現狀,得到如下圖1所示的民主實踐民意結構圖。民主政治改革的關鍵在于,要使人民了解政府的導向,確保人民能夠全心全意支持政府。滿足這類要求的前提是———要保證群眾信息的完整性,將政府政務進行合理化、透明化處理,使得人民能夠實現自身的監督權利,這也是正是社會的前提,在進行民主體制階段性實踐的過程中,需要尊重民意,政策的反饋信息,在此基礎上實現民主政治實踐的深入,為民主政治的發展和改革奠定堅實的基礎。在進行民意綜合的過程中,黨要充分利用社會組織和基層組織,將政府的工作范圍擴大,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提升民眾的參政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公民社會的利益化、社會階層的復雜性,民意的表達定然會損失一部分公眾的利益,但也不可能得利于任何易一階層。因此,民意的表達既存在合理性,也存在著不合理性。在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下,民主政治建設的合理性是為了確保民主的權利,實現民主政治的效應,執政黨應該在社會發展規律的基礎上,綜合民意,協調各方面的利益。經過黨外的政治協商形式開展民主政治建設,民主階段性實踐的政治合法性為民主階級實踐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需要明確的是民主政治階段性是一項動態變化的過程,在現代社會發展中,政治和經濟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公民的政治意識水平也在不斷地增加,對政治參與的要求愈加強烈,這類發展趨勢要求執政黨要進行制度化的建設,滿足社會現代化轉型的基礎要求,民主政治建設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制度化建設。民主的階段性建設實踐需要根據社會的實際情況,建立符合現代化轉型要求的民主制度,使得人民信任、支持政府。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進行民主實踐的動態發展過程中,要及時規范民主政治實踐制度,使得組織和程序獲得規范、穩定的發展,新的民主制度就是將民主政治的價值推廣出來,不斷的培育人民群眾的參政意識,完善民主政治制度的體系。在進行民主實踐的過程中還應該擁有與時俱進的精神,為人民服務的信念,將社會、國家、人民團結在一起,采取漸進式的方式實現社會民主,最大程度的擴大民主的利益,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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