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4 04: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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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

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林木采伐,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林木,是指依法實行采伐限額管理的森林和其他樹木。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林木采伐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省對林木采伐實行限額管理制度。森林采伐限額的編制和報批依照國家規定的程序進行。

鐵路、公路護路林和城鎮林木的采伐限額,分別由鐵路和交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系統編制,報省林業主管部門匯總、平衡,經省人民政府審核、國務院批準后,納入森林采伐限額管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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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林木采伐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林木的更新改造采伐管理,依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森林資源,擴大造林空間,提高森林三大效益,促進我縣森林資源有序、持續發展,維護林農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縣林業局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縣域內的林業生產與管理。縣林業局主要具有三方面職能:一是造林。負責全縣的造林規劃,對全縣的造林進行管理和指導。造林主要在縣政府規劃的宜林地、村(屯)和單位內的隙地、采伐跡地等三種地類上進行;二是管護。負責全縣林業用地及林木資源的管理和保護,最大限度地保護林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三是經營。負責對全縣林業生產進行總體規劃,確保全縣林業生產健康、有序、快速發展,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達到最佳結合。

2更新改造林木采伐規劃

為增加造林空間,提高林分質量,增強森林防護效能,以各鄉(鎮)的森林資源量為依據,在“十一五”造林規劃的基礎上,于“十一五”的第一年對全縣低質低產林改造、成過熟林更新工作做了五年總體規劃,根據全縣低質低產林改造、成過熟林更新五年總體規劃的需要,每年將對規劃地塊上的林木進行更新改造采伐。

3更新改造林木采伐限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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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管理規定

××市林木采伐管理補充規定

(征求意見稿)

為了加強林木采伐工作管理,科學、有序、合理采伐林木,促進林業資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續增長,加快全市綠色家園建設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繼續執行×政辦發號文件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本補充規定。

第一條制定采伐規劃。市林業局根據各鄉鎮(辦事處)林木的林齡、生長狀況、地理位置、林帶網格等實際情況,科學制定年的林木采伐規劃(此規劃從年開始,首次年規劃為年-年),統籌安排全市林木采伐工作。(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

第二條實行限額采伐。按照省和綏化市下達的林木采伐指標,依據全市和各鄉鎮林木采伐規劃,本著生態、效益、發展兼顧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林木采伐數量、采伐對象、采伐區域,科學認定病、蟲、殘、老林標準,優先安排病、殘、老林的更新采伐,確保林木采伐按限額有序進行。

第三條健全民主議事制度。各鄉鎮擬申報采伐的林木,權屬歸村集體所有的,必須經所在村村民委員會研究決定,并提交村民議事會討論同意,議定林木采伐數量、地點、用途,面向全村公示天,由村委會向鄉鎮政府提出采伐申請。個人所有的林木申請采伐,要有村委會意見及印章,并有鄉鎮政府出據的林權權屬證明,經公示后,由鄉鎮統一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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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改造實施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林木的更新改造采伐管理,依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森林資源,擴大造林空間,提高森林三大效益,促進我縣森林資源有序、持續發展,維護林農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縣林業局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縣域內的林業生產與管理。縣林業局主要具有三方面職能:一是造林。負責全縣的造林規劃,對全縣的造林進行管理和指導。造林主要在縣政府規劃的宜林地、村(屯)和單位內的隙地、采伐跡地等三種地類上進行;二是管護。負責全縣林業用地及林木資源的管理和保護,最大限度地保護林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三是經營。負責對全縣林業生產進行總體規劃,確保全縣林業生產健康、有序、快速發展,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達到最佳結合。

2更新改造林木采伐規劃

為增加造林空間,提高林分質量,增強森林防護效能,以各鄉(鎮)的森林資源量為依據,在“十一五”造林規劃的基礎上,于“十一五”的第一年對全縣低質低產林改造、成過熟林更新工作做了五年總體規劃,根據全縣低質低產林改造、成過熟林更新五年總體規劃的需要,每年將對規劃地塊上的林木進行更新改造采伐。

3更新改造林木采伐限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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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計劃采伐通告

各鄉鎮,工業園區,縣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十一五”期間森林限額采伐工作的通知》(政發〔2006〕25號)、省林業廳《關于結轉使用年度森林采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劃的函》(林資函〔〕20號)和《縣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經研究,下達全年林木采伐計劃18.455萬立方米(材積、下同,含自用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根據“十一五”年度采伐限額和省批準結轉使用的計劃,本次下達的年度林木采伐計劃是我縣今年最大限量,包含縣林業局已審批各地的農民自用材、火燒木等采伐計劃。今年是森林采伐管理試點改革的第二年,年度森林采伐限額繼續實行總量控制,不細化采伐類型、消耗結構和林分起源分項限額,但在具體伐區作業設計與審批發證時必須區分類型。各鄉鎮(工業園區,下同)要認真研究計劃分配方案,指標分配應按照用材林資源量、林齡分類排序和林業項目實施需要統籌考慮。根據需要留足相應的機動數,主要用于本鄉鎮的災害木采伐和符合核銷要求的采伐計劃的核銷。對計劃核銷各鄉鎮要在年度計劃內自求平衡,確需增加的限額,在翌年扣回。為保證林業還貸、杉木強化撫育(含大徑材培育)、防火林帶、杉改竹等項目建設的順利完成,單列了還貸材(含配套)、強化撫育和生物防火林帶建設采伐計劃;林業經營示范戶采伐計劃,根據編制的《森林經營方案》給予單列安排,積極引導規模化、集約化、科學化經營林業。這幾項計劃屬專項計劃,相互之間鄉鎮不得自行移用,審批要求在月底前結束。縣林業局可根據各鄉鎮采伐實施情況,對鄉鎮間計劃余缺進行調劑。對因自然災害、征占用林地、計劃核銷等特殊原因確需增加采伐計劃而鄉鎮難以自行解決的,由鄉鎮政府提出申請,經核實后可在縣預留計劃中安排。毛竹采伐實行計劃到鄉鎮,可不審批采伐證。各項計劃分配詳見附表。

二、繼續推進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各鄉鎮要按照《縣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要求,繼續做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工作。要認真負責地做好本鄉鎮的采伐改革宣傳、集體林采伐申請審核審批、伐區檢查驗收和林區社會穩定等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與困難,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力爭通過改革形成管理公正透明、經營科學有序、管理與經營相協調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機制,為全面改革提供理論與實踐基礎。

三、切實加強對林木采伐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采伐改革管理試點簡化了采伐管理環節,尤其是核銷采伐限額管理環節。為此,各鄉鎮要切實加強對林木采伐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按聯系片、村明確聯系鄉鎮干部的監管責任。要合理安排,確保林業工作人員有充足的時間從事林木采伐設計、檢查與驗收等采伐管理工作。在審批發證前要實行林木采伐公示,采伐單位(個人)要與審批單位簽訂承諾書,林木采伐后要及時組織驗收。要嚴肅林木采伐紀律,繼續執行“七個不準”的林木采伐制度,特別是在205國道、17省道、主干縣道沿線第一層山脊內嚴禁皆伐。今年采伐期至12月31日,同時將年度采伐執行報告和驗收臺帳報縣林業局。對因工作不負責任,技術指導和監管不到位,造成森林被破壞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堅決執行采造掛鉤制度。為加強“生態縣”建設,確保林業產業穩定有序發展。要求各鄉鎮嚴格執行采造掛鉤制度,及時更新采伐跡地(含火燒跡地),嚴防新增荒山。今后凡年度造林任務未完成的鄉鎮,采伐計劃給予調減,直至取消商品材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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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林木采伐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無論集體和個人,采伐林木必須先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按照許可證的規定采伐,農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除外。

一、采伐管理工作機構

主管局長:

主要負責人:

工作人員:

堪驗人員及采伐作業設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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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合理采伐森林,及時更新采伐跡地,恢復和擴大森林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森林采伐更新要貫徹"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林業的建設方針,執行森林經營方案,實行限額采伐,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全民、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個人所有的林木采伐更新,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森林采伐

第四條森林采伐,包括主伐、撫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產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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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思考

**市林改工作開展一年多來,在全市各級黨政的高度重視和省林業廳的具體指導下,經過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改革進展順利,理順了產權關系,促進了森林資源增值。通過林改,全市除少量糾紛山、插花山外,絕大部分山林權屬得到了明晰,減輕了林農負擔,增強了林農收入,完善了林業政策,調動了社會造林積極性,林改工作的順利推進,為本市林業事業的進一步快速發展創造了堅實的基礎。但是也應看到,在新的林業生產關系下,許多配套管理措施還沒有完善,森林集體林林木采伐管理方面,明晰產權后林權證發至各家各戶,過去由集體統一申請采伐變成個人申請,申請者數量多,如果分配不公,就易引起群眾對抗情緒從而激發亂確濫伐。因此,為了保護好森林資源,探索新形勢下森林采伐限額分配模式,建立適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要求的新型林業資源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顯行十分的重要,這樣能滿足日益增長的林農對林木采伐計劃的需求,解決好林業擴大再生產資金籌集與林農培育森林資源積極性的矛盾。針對這個重要問題,**市按照森林資源采伐管理要求,在部分縣開展了采伐計劃分配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為全市全面推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下面就相關工作情況作相應介紹。

1基本做法

1.1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

林改后,林業產權和經營分散到各家各戶,農戶成為完全獨立的經營主體,對山林的管理積極性高漲,采伐的需求也大幅增多,但通常分配木材生產計劃是通過行政部門層層下達,縣對鄉,鄉對村的可采資源并不十分了解,因此計劃的分配帶有一定的盲目性,有些急需采伐的不一定能分配到指標,而有些鄉村有指標又難伐可采伐山場。為解決這一矛盾,我們在黎川縣開展了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的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森林采伐計劃下達模式,依據集體林的森林資源數據,將森林采伐限額延伸到村一級。實施方案大致包括以下內容:①編制的原則。遵循森林采伐分區施策、分類經營,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總量控制和分項管理的原則。②編制的范圍。胸徑5cm(含5cm)以上的林木都參與編制年森林采伐限額。農村居民房前屋后、自留地上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③編制方式和步驟。根據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數據,收集村集體林可采伐資源情況;針對村集體林資源的分布情況和自然條件,來確定采伐類型及方式;確定采伐對象;根據森林資源狀況及樹種結構情況,確定采伐樹種和年采伐量。④采伐計劃分配意見。對成熟林優先安排采伐計劃;對家中有急需用錢的林農有可采伐資源的應優先安排其生產計劃;對第一年達到采伐條件的林農但沒有得到采伐計劃的,第二年優先考慮其采伐計劃;商品材采伐指標分配實施“陽光”操作,先申請先安排,由村委會召集各村小組長開會研究,研究后進行公示。⑤實施采伐方案的保障措施。村委會成立了限額采伐管理小組,加強巡邊稽查,預防和及時打擊各種毀林行為;認真抓好木材生產計劃的管理,分解下達的木材生產計劃,全部納入商品材限額進行管理,嚴林超木材生產計劃生產商品村;嚴格執行林木憑證采伐制度,切實加強林木采伐管理;嚴格執行森林資源采伐檢查制度等。方案由林業部門指導編制,并初步確定采伐限額,方案編制后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并票決通過。木材采伐計劃的下達由縣林業局根據通過的實施方案和上年度伐區驗收情況及林政資源管理情況進行安排。

1.2建立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

林改后,林地使用權基本上落實到林農個人,林業生產資金投入基本上屬于個人行為,然而森林資源培育是一項投資較大、周期很長、回收較慢的投資活動,這就引發了林業擴大再生產資金籌集與林農培育森林資源積極性的矛盾。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矛盾,林農將部分近、成熟林進行轉讓變現勢成必然。為此,我們根據年度木材計劃切塊20%左右的采伐計劃用于流轉山林的采伐,通過建立森林資源有形市場,形成公開、公正和公平的林木采伐交歇腳平臺一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平臺一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進行分配。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具體按以下操作辦法進行:1)信息公告,即林業要素市場將年度用于森林資源流轉的木材生產計劃桉樹種、數量及受理林木采伐權流轉的期限向社會公告;2)申請,即林權所有權單位或個人持有效個人身份證明和林權證向林業要素市場提出林木采伐權流轉申請;3)匯總審批,即林業要素市場將林木采伐權流轉的申請報縣林業局林政股,林政股匯總后報分管領導或局長審批,并按受理申請的先后順序對集體所有的林權安排資源評估機構對流轉山場資源進行評估;4)資源評估,即森林資源評估機構接受評估委托,應在限定的時間內,現場勘查并做好采伐設計后,向林業要素市場提效流轉山場的森林資源評估報告;5)林木采伐權拍賣公示,即林業要素市場按森林資源評估報告內容,將流轉山場的基本情況,流轉價格及拍賣交易的時間,在要素市場的信息大廳進行公告;6)木材采伐權拍賣,林業要素市場主持拍賣,并對拍賣現場進行拍照,對拍賣過程進行記錄,拍賣成交后,組織業主和中標人員現場簽訂拍賣成交協議書;7)拍賣成交公示,即林業要素市場將拍賣成交的山場名稱、面積、樹種、成交金額等有關內容向社會公示;8)訂林木流轉合同書,即按照拍賣成交協議書內容,經交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林木流轉合同書,按交易雙方協商交易金支付時間及方式交付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金,林業要素市場簽訂鑒證;9)采伐作業的山場有關內容公示,即根據森林資源評估報告,由轄區工作站在林地所在村小組人口集中處將采伐作業山場有關內容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10)申請采伐證,即公示無異議后,林業局林根據切塊到交易市場的木材生產計劃,即審即批,及時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如果是皆伐伐區,同時預收造林更新保證金;11)伐區撥交,即設計人員應組織管理人員、流轉雙方及施工人員到伐區撥交四至、面積、采伐方式、采伐蓄積、出材量及伐區清理等技術要求,并辦理撥交手續;12)伐區質量管理,即根據所批準的設計方式、面積、樹種、采伐量由轄區工作站組織人員實施,檢查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采伐,不得超界采伐、伐蔸要低,對違規采伐現象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可收回其采伐許可證;13)伐區檢查驗收,即由轄區林業工作站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伐區參照采伐作業質量要求進行檢查驗收;14)按更新設計要求,督促更新實施單位及時對伐區進行造林更新,對造林安排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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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林木采伐管理方案

為了加強林木采伐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省林木采伐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森林采伐限額和年度木材生產計劃管理

以近期二類資源調查檔案數據為基礎,根據各鄉(鎮)商品林近、成、過熟林蓄積占全縣的比例,結合近幾年來的采伐情況和尚未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的實際,將蓄積指標(分自用材、商品材)分解至各鎮鄉。各鎮鄉將縣下達的采伐指標及時進行公示。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對申請采伐的,由縣林業局委托鄉鎮政府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商品材采伐限額及木材生產計劃根據資源的可伐量狀況應重點向資源大戶、造林大戶傾斜。嚴禁按人口均分,嚴禁超計劃指標分配。

二、審批程序

(一)自用材

1.林權所有者提出申請(填寫申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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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管理論文

撫州市林改工作開展一年多來,在全市各級黨政的高度重視和省林業廳的具體指導下,經過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改革進展順利,理順了產權關系,促進了森林資源增值。通過林改,全市除少量糾紛山、插花山外,絕大部分山林權屬得到了明晰,減輕了林農負擔,增強了林農收入,完善了林業政策,調動了社會造林積極性,林改工作的順利推進,為本市林業事業的進一步快速發展創造了堅實的基礎。但是也應看到,在新的林業生產關系下,許多配套管理措施還沒有完善,森林集體林林木采伐管理方面,明晰產權后林權證發至各家各戶,過去由集體統一申請采伐變成個人申請,申請者數量多,如果分配不公,就易引起群眾對抗情緒從而激發亂確濫伐。因此,為了保護好森林資源,探索新形勢下森林采伐限額分配模式,建立適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要求的新型林業資源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顯行十分的重要,這樣能滿足日益增長的林農對林木采伐計劃的需求,解決好林業擴大再生產資金籌集與林農培育森林資源積極性的矛盾。針對這個重要問題,撫州市按照森林資源采伐管理要求,在部分縣開展了采伐計劃分配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為全市全面推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下面就相關工作情況作相應介紹。

1基本做法

1.1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

林改后,林業產權和經營分散到各家各戶,農戶成為完全獨立的經營主體,對山林的管理積極性高漲,采伐的需求也大幅增多,但通常分配木材生產計劃是通過行政部門層層下達,縣對鄉,鄉對村的可采資源并不十分了解,因此計劃的分配帶有一定的盲目性,有些急需采伐的不一定能分配到指標,而有些鄉村有指標又難伐可采伐山場。為解決這一矛盾,我們在黎川縣開展了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的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森林采伐計劃下達模式,依據集體林的森林資源數據,將森林采伐限額延伸到村一級。實施方案大致包括以下內容:①編制的原則。遵循森林采伐分區施策、分類經營,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總量控制和分項管理的原則。②編制的范圍。胸徑5cm(含5cm)以上的林木都參與編制年森林采伐限額。農村居民房前屋后、自留地上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③編制方式和步驟。根據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數據,收集村集體林可采伐資源情況;針對村集體林資源的分布情況和自然條件,來確定采伐類型及方式;確定采伐對象;根據森林資源狀況及樹種結構情況,確定采伐樹種和年采伐量。④采伐計劃分配意見。對成熟林優先安排采伐計劃;對家中有急需用錢的林農有可采伐資源的應優先安排其生產計劃;對第一年達到采伐條件的林農但沒有得到采伐計劃的,第二年優先考慮其采伐計劃;商品材采伐指標分配實施“陽光”操作,先申請先安排,由村委會召集各村小組長開會研究,研究后進行公示。⑤實施采伐方案的保障措施。村委會成立了限額采伐管理小組,加強巡邊稽查,預防和及時打擊各種毀林行為;認真抓好木材生產計劃的管理,分解下達的木材生產計劃,全部納入商品材限額進行管理,嚴林超木材生產計劃生產商品村;嚴格執行林木憑證采伐制度,切實加強林木采伐管理;嚴格執行森林資源采伐檢查制度等。方案由林業部門指導編制,并初步確定采伐限額,方案編制后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并票決通過。木材采伐計劃的下達由縣林業局根據通過的實施方案和上年度伐區驗收情況及林政資源管理情況進行安排。

1.2建立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

林改后,林地使用權基本上落實到林農個人,林業生產資金投入基本上屬于個人行為,然而森林資源培育是一項投資較大、周期很長、回收較慢的投資活動,這就引發了林業擴大再生產資金籌集與林農培育森林資源積極性的矛盾。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矛盾,林農將部分近、成熟林進行轉讓變現勢成必然。為此,我們根據年度木材計劃切塊20%左右的采伐計劃用于流轉山林的采伐,通過建立森林資源有形市場,形成公開、公正和公平的林木采伐交歇腳平臺一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平臺一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進行分配。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具體按以下操作辦法進行:1)信息公告,即林業要素市場將年度用于森林資源流轉的木材生產計劃桉樹種、數量及受理林木采伐權流轉的期限向社會公告;2)申請,即林權所有權單位或個人持有效個人身份證明和林權證向林業要素市場提出林木采伐權流轉申請;3)匯總審批,即林業要素市場將林木采伐權流轉的申請報縣林業局林政股,林政股匯總后報分管領導或局長審批,并按受理申請的先后順序對集體所有的林權安排資源評估機構對流轉山場資源進行評估;4)資源評估,即森林資源評估機構接受評估委托,應在限定的時間內,現場勘查并做好采伐設計后,向林業要素市場提效流轉山場的森林資源評估報告;5)林木采伐權拍賣公示,即林業要素市場按森林資源評估報告內容,將流轉山場的基本情況,流轉價格及拍賣交易的時間,在要素市場的信息大廳進行公告;6)木材采伐權拍賣,林業要素市場主持拍賣,并對拍賣現場進行拍照,對拍賣過程進行記錄,拍賣成交后,組織業主和中標人員現場簽訂拍賣成交協議書;7)拍賣成交公示,即林業要素市場將拍賣成交的山場名稱、面積、樹種、成交金額等有關內容向社會公示;8)訂林木流轉合同書,即按照拍賣成交協議書內容,經交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林木流轉合同書,按交易雙方協商交易金支付時間及方式交付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金,林業要素市場簽訂鑒證;9)采伐作業的山場有關內容公示,即根據森林資源評估報告,由轄區工作站在林地所在村小組人口集中處將采伐作業山場有關內容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10)申請采伐證,即公示無異議后,林業局林根據切塊到交易市場的木材生產計劃,即審即批,及時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如果是皆伐伐區,同時預收造林更新保證金;11)伐區撥交,即設計人員應組織管理人員、流轉雙方及施工人員到伐區撥交四至、面積、采伐方式、采伐蓄積、出材量及伐區清理等技術要求,并辦理撥交手續;12)伐區質量管理,即根據所批準的設計方式、面積、樹種、采伐量由轄區工作站組織人員實施,檢查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采伐,不得超界采伐、伐蔸要低,對違規采伐現象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可收回其采伐許可證;13)伐區檢查驗收,即由轄區林業工作站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伐區參照采伐作業質量要求進行檢查驗收;14)按更新設計要求,督促更新實施單位及時對伐區進行造林更新,對造林安排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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