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思考

時間:2022-10-27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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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思考

**市林改工作開展一年多來,在全市各級黨政的高度重視和省林業廳的具體指導下,經過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改革進展順利,理順了產權關系,促進了森林資源增值。通過林改,全市除少量糾紛山、插花山外,絕大部分山林權屬得到了明晰,減輕了林農負擔,增強了林農收入,完善了林業政策,調動了社會造林積極性,林改工作的順利推進,為本市林業事業的進一步快速發展創造了堅實的基礎。但是也應看到,在新的林業生產關系下,許多配套管理措施還沒有完善,森林集體林林木采伐管理方面,明晰產權后林權證發至各家各戶,過去由集體統一申請采伐變成個人申請,申請者數量多,如果分配不公,就易引起群眾對抗情緒從而激發亂確濫伐。因此,為了保護好森林資源,探索新形勢下森林采伐限額分配模式,建立適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要求的新型林業資源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顯行十分的重要,這樣能滿足日益增長的林農對林木采伐計劃的需求,解決好林業擴大再生產資金籌集與林農培育森林資源積極性的矛盾。針對這個重要問題,**市按照森林資源采伐管理要求,在部分縣開展了采伐計劃分配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為全市全面推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下面就相關工作情況作相應介紹。

1基本做法

1.1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

林改后,林業產權和經營分散到各家各戶,農戶成為完全獨立的經營主體,對山林的管理積極性高漲,采伐的需求也大幅增多,但通常分配木材生產計劃是通過行政部門層層下達,縣對鄉,鄉對村的可采資源并不十分了解,因此計劃的分配帶有一定的盲目性,有些急需采伐的不一定能分配到指標,而有些鄉村有指標又難伐可采伐山場。為解決這一矛盾,我們在黎川縣開展了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的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森林采伐計劃下達模式,依據集體林的森林資源數據,將森林采伐限額延伸到村一級。實施方案大致包括以下內容:①編制的原則。遵循森林采伐分區施策、分類經營,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總量控制和分項管理的原則。②編制的范圍。胸徑5cm(含5cm)以上的林木都參與編制年森林采伐限額。農村居民房前屋后、自留地上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③編制方式和步驟。根據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數據,收集村集體林可采伐資源情況;針對村集體林資源的分布情況和自然條件,來確定采伐類型及方式;確定采伐對象;根據森林資源狀況及樹種結構情況,確定采伐樹種和年采伐量。④采伐計劃分配意見。對成熟林優先安排采伐計劃;對家中有急需用錢的林農有可采伐資源的應優先安排其生產計劃;對第一年達到采伐條件的林農但沒有得到采伐計劃的,第二年優先考慮其采伐計劃;商品材采伐指標分配實施“陽光”操作,先申請先安排,由村委會召集各村小組長開會研究,研究后進行公示。⑤實施采伐方案的保障措施。村委會成立了限額采伐管理小組,加強巡邊稽查,預防和及時打擊各種毀林行為;認真抓好木材生產計劃的管理,分解下達的木材生產計劃,全部納入商品材限額進行管理,嚴林超木材生產計劃生產商品村;嚴格執行林木憑證采伐制度,切實加強林木采伐管理;嚴格執行森林資源采伐檢查制度等。方案由林業部門指導編制,并初步確定采伐限額,方案編制后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并票決通過。木材采伐計劃的下達由縣林業局根據通過的實施方案和上年度伐區驗收情況及林政資源管理情況進行安排。

1.2建立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

林改后,林地使用權基本上落實到林農個人,林業生產資金投入基本上屬于個人行為,然而森林資源培育是一項投資較大、周期很長、回收較慢的投資活動,這就引發了林業擴大再生產資金籌集與林農培育森林資源積極性的矛盾。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矛盾,林農將部分近、成熟林進行轉讓變現勢成必然。為此,我們根據年度木材計劃切塊20%左右的采伐計劃用于流轉山林的采伐,通過建立森林資源有形市場,形成公開、公正和公平的林木采伐交歇腳平臺一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平臺一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進行分配。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具體按以下操作辦法進行:1)信息公告,即林業要素市場將年度用于森林資源流轉的木材生產計劃桉樹種、數量及受理林木采伐權流轉的期限向社會公告;2)申請,即林權所有權單位或個人持有效個人身份證明和林權證向林業要素市場提出林木采伐權流轉申請;3)匯總審批,即林業要素市場將林木采伐權流轉的申請報縣林業局林政股,林政股匯總后報分管領導或局長審批,并按受理申請的先后順序對集體所有的林權安排資源評估機構對流轉山場資源進行評估;4)資源評估,即森林資源評估機構接受評估委托,應在限定的時間內,現場勘查并做好采伐設計后,向林業要素市場提效流轉山場的森林資源評估報告;5)林木采伐權拍賣公示,即林業要素市場按森林資源評估報告內容,將流轉山場的基本情況,流轉價格及拍賣交易的時間,在要素市場的信息大廳進行公告;6)木材采伐權拍賣,林業要素市場主持拍賣,并對拍賣現場進行拍照,對拍賣過程進行記錄,拍賣成交后,組織業主和中標人員現場簽訂拍賣成交協議書;7)拍賣成交公示,即林業要素市場將拍賣成交的山場名稱、面積、樹種、成交金額等有關內容向社會公示;8)訂林木流轉合同書,即按照拍賣成交協議書內容,經交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林木流轉合同書,按交易雙方協商交易金支付時間及方式交付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金,林業要素市場簽訂鑒證;9)采伐作業的山場有關內容公示,即根據森林資源評估報告,由轄區工作站在林地所在村小組人口集中處將采伐作業山場有關內容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10)申請采伐證,即公示無異議后,林業局林根據切塊到交易市場的木材生產計劃,即審即批,及時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如果是皆伐伐區,同時預收造林更新保證金;11)伐區撥交,即設計人員應組織管理人員、流轉雙方及施工人員到伐區撥交四至、面積、采伐方式、采伐蓄積、出材量及伐區清理等技術要求,并辦理撥交手續;12)伐區質量管理,即根據所批準的設計方式、面積、樹種、采伐量由轄區工作站組織人員實施,檢查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采伐,不得超界采伐、伐蔸要低,對違規采伐現象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可收回其采伐許可證;13)伐區檢查驗收,即由轄區林業工作站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伐區參照采伐作業質量要求進行檢查驗收;14)按更新設計要求,督促更新實施單位及時對伐區進行造林更新,對造林安排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2主要成效

采伐限額鏈的延伸,有效保證了林木采伐計劃的落實

通過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我們深切感受到,這是加強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得力措施。一是摸清村級集體林可采資源情況,為林業主管部門下達林木采伐計劃提供了依據;二是摸清林農對林木采伐計劃的實施需求,為采伐指標分配到戶和兩榜公示制度也提供了實施基礎。如黎川縣荷源鎮畬上村幾戶林農在1980年代初造幾百畝杉木林,近幾年來一直沒有得到采伐計劃,經過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正式實施,今年該村下達了500m3采伐計劃,從而穩定了林農的情緒,減少了當地亂確濫伐現象的抬頭。三是有利于村級“三防”體系建立,因為林業部門對現的森林火災和亂確濫伐現象要扣減下年度的木材計劃,情況嚴重的要停止計劃安排,這樣就激發了林農群防群治的積極性。

2.2交易市場的建立,有效促進了“五難”問題的解決

通過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的建立,有效地解決了5個難題:①林農申請采伐指標難問題。林農提出森林資產流轉申請后,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林業主管部門根據編制的村級集體林采伐方案中流轉山場的可采伐資源數量,年度采伐指標切塊進行解決。②企業用材買材難問題。由于森林資源流轉是公開、公正、公平在林業要素市場進行拍賣,流轉山場的資源情況和拍賣后采伐情況均需向社會公告,木材加工企業根據自身所需材種、數量直接到林業要素市場洽談木材收購事宜,有效地解決了企業用材買材難的問題。③木材產銷直接見面難的問題。森林資產通過公開拍賣后,林業要素市場將拍賣山場采伐信息向社會公告,同時收集木材需求信息在林業要素市場信息大廳進行公告,讓木材買方知道賣方的場所,木材賣方知道買方的信息,有效地促成了木材產銷直接見面,減少了木材流通中間環節,使林農從林業產權流通中真正得到實惠,增加了林農收益,保護林權所有者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④采伐跡地更新難問題。對已流轉山場,根據現有資源情況安排木材生產計劃,做到即申即批,同時明確采伐后更新難的問題;⑤采伐監督難的問題。通過資產估評和公開拍賣,林業主管部門對已流轉的山場資源狀況和采伐設計情況及采伐實施主體更加清楚,使得采伐監督更有目的,有效地解決了采伐監督難的問題。

2.3交易辦法的規范,有效推動了林政管理工作的開展

通過建立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取得5個成效。①激活了林業要素市場。通過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使林業要素市場的動作步入正軌,同時還會帶動林地使用權出讓市場,林地使用權的租賃市場、林地使用權的抵押市場的運轉,從根本上激活了林業要素市場;②搭建了木材產銷平臺。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的林木采伐權拍賣,讓木材供方有賣的地方,木材需求方有買的場所,為木材供需雙方提供了直接洽談的契機,搭建了木材產銷平臺;③維護了林農利益。通過公開拍賣,減少了木材流通中間環節,制止了林權投機,確保林農在流通環節真正得到實惠,維護了林農利益;④有利于林政資源保護。通過公平拍賣,使林木采伐更加透明,林政監督管理更能做到有的放矢,有效地制止了亂確濫伐的發生。同時,通過預收造林更新保證金制度的實施,能確保采伐一塊,及時更新一塊,不會因采伐林木的原因,造成新的荒山出現,更好地培育了森林后備資源,以達到森林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目的;⑤逐步實現森林資源配置市場化。通過公開拍賣林木采伐權,提高林業生產經營的市場化。通過公開拍賣林木采伐權,提高林業生產經營的市場化程度,改善林業對外開放環境,吸引全社會關注的和投資林業建設,通過市場機制,以市場價格引導森林資源的供給需求,實現森林資源的高效配置和最佳利用,逐步實現森林資源配置市場化。目前黎川縣在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拍賣的林木已達2650多m3。黎川縣中田鄉公村一塊杉木山場通過木材交易平臺,將原評估價值為29萬元的林木拍賣到35萬元,增收達6萬余元。

2.4分配制度的明確,有效激活了林農與市場的連接

建立以村級林木采伐方案為主,林木拍賣交易為輔的木材計劃分配機制,既解決了農民申請計劃難的問題,又激活了林業要素市場。林農可以對自己的林木提早進行安排和處置,取得自主權,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自主選擇采伐方式和采伐時間,而林業要素市場能提供最新的木竹及其制品的交易和價格信息,可以減少木材在流通環節中的費用,有利于規范木材流通管理、防止無證運輸,也有利于促成農戶與市場連接,讓農民及時能夠掌握木材市場各種信息,從而提高農民收入,也符合了黨中央關于加強新農村建設的政策精神。

3幾點體會

通過編制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和建設林木采伐權拍賣交易市場工作,有以下幾點體會。

1)提高廣大林農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對森林資源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法制意識和政策觀念,是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實踐中,我們深感到“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只有認識問題解決了,各項工作開展就有了堅實的思想基礎。在推行上述工作中,我們始終把政策宣傳和法制教育放在首位,繼續加大《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努力提高廣大林農的法律意識和政策觀念,引導他們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充分認識森林采伐限額管理的重要性、權威性以及采伐限額具有一事實上的不變性、普遍約束力和不同類型不得調整的嚴肅性,有效增強了林農愛護森林保護資源的意識和認真執行采伐限額管理的自覺性,確保了森林資源真正做到憑證采伐。同時,通過工作請示、政策宣傳和法律教育等,我們積極爭取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的重視和支持,逐步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合力,有效促進了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健全完善推行林木限額采伐方案的保障機制,嚴格依法依章辦事,是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推行村級森林采伐實施方案,涉及千家萬戶,是一項十分復雜和系統的工作,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機制顯得尤為重要。工作中我們認識到,建立健全完善的保障機制,首先,來自于村集體林可采資源資料的真實性,這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其次,各級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計劃分配上,優先考慮林業“三防”體系建立規范好的村組,對上年度出現森林火災或亂確濫伐嚴重的村組,少安排或不安排木材生產計劃。第三,村委會要無私心,秉公處理,及時為林農解決棘手的情況和困難。村委會要加強巡邏稽查,預防和及時打擊各種毀林行為。同時,林業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森林資源采伐檢查制度。對超規格、越數量、超面積的采伐戶,應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應送司法機關進行法辦。

3)規范林業產權交易秩序,搭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平臺,是激活林業要素市場的先決條件。目前,在林業產權交易和森林資源的評估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林業產權交易管理制度不規范,進行森林資源評估的中介組織不健全,也缺少一定數量具有資質的森林資源評估師。在推行建立交易市場的過程中,我們有時感到對林業產權交易的管理有些力不從心,不少問題是其層難于解決的,希望上級林業主管部門能盡快出臺一些有關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和規范林業產權交易方面的政策,積極培育一批森林資源的評估師,健全一批森林資源評估中介組織。同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培養和積極引進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為做好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提供技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