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3 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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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構筑成功階梯演講
各位領導、各位朋友:
去年,市委向全市發出了“建設學習型城市”的號召,目前學習已經成為我們這個城市的主旋律,唱響在每一個機關、企業、社區、村鎮和家庭,一股講學習、比學習、賽學習的熱潮正在沅澧大地蓬勃興起。作為一名年輕的縣處級干部,作為一名分管“創學”工作的同志,我對學習有著更深刻的感受和領悟。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習,構筑成功的階梯。
當年小平同志坐在新干線感受最深的就是一個“快”字,如今我們呢,也正處在一個快速變化的時代。城市、鄉村日新月異,知識、技能快速折舊、網絡、信息高速流通。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城市、每一個機關和組織,乃至每一個人都深刻感受到了競爭的壓力和變化的緊張。
快字領先,變字當頭。這個時候,我們可以選擇的生存策略是什么呢?首先無疑是學習。黨的十六大就明明白白地把創建學習型社會列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有人還提出了這樣一條定律:學習速度如果小于變化速度,那就等于死亡。想想也是啊!記得讀書人朱熹寫過一首詩,后兩句是“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他是把知識比作了源頭活水。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知識的流傳,文明就會流失,人類歷史的長河就會斷流甚至枯竭。正是蘊涵知識和文明的活水,從古至今源源不斷,滋潤著后人。后人呢,又一代一代,學習傳承,立德立言,推陳出新,不斷往這條長江匯入新的知識,新的思想。于是,輩輩相傳,生生不息,人類社會由此滔滔向前發展。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簡簡單單8個字,道出了最淺顯也最深刻的道理。本人就既是善于學習的賢者,更是善于貢獻創造的高手。28年槍林彈雨,他屹立思想之巔,與其說是靠武器,不如說是靠凝聚在選集四卷中的思想和理論打敗了強大的對手。他是在濃濃的書香里拿下江山,創下偉業。諸葛亮布衣粗茶,耕讀傳家。正是學問、學思、學行的結合造就了他的神思妙算,成就了他淡泊明志,寧靜致遠;兵荒亂世,撥霧見天;茅廬縱論,三分天下的一世英名。難怪古人說:“自孔子圣人,其學必始于觀書。的確,無論是誰,先哲也好,偉人也罷,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上,一開始都渾然無知。只是靠后來上學識字,讀書思考,才誘掖發蒙,解疑釋惑,慢慢開啟情感和智慧。你看哪一個吸收了人類精華的先進分子,不是見者遠,聞者彰,神明自得,圣心備焉。這樣的人不管境遇如何,他總會干出一番經天緯地的大事業來。
未來呢,更不要說了,學習將成為人的生活方式,不限于課堂,不止于文憑,不拘于形式,還將超越職業和生存的需要,叫做如影隨形,貫穿終身。學習的落后,是一切落后的根源;學習的進步,是一切進步的先導。就好比爬山,每次學習實際上都在為你構筑成功的階梯。如果能從天下萬事萬物而學之,經世濟用,你便能踏著這個階梯,一步步登上人生的至高境界,領略無限風光。
高中語文階梯性教學論文
一、高中語文教師應當正確看待學生差異性
教師在教學中一定要充分研究教學對象,針對語文教學目標要求和高中生實際能力狀況設計周密科學的教學方案,為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教師首先要正確看待學生的語文學習差異性,進入高中階段以后,學生兩級分化現象日益明顯,教師既然無法在短期內迅速扭轉這一狀況,就應該在教學中區別對待,對學生設置不同的目標要求,從而為學生提供量體裁衣的教學活動。
二、立足實際扎實有效組織開展高中語文教學工作
在階梯性要求背景下,教師要緊扣五個方面扎實有效開展語文教學。
1、目標設定體現階梯性。教學目標是整個教學的方向引領,設置正確的目標可以讓語文教學少走彎路、直達目的。目標設定要體現階梯性,根據學生語文學習實際狀況,可以細化為三到四個階梯,分別對應不同基礎能力的學生。設置階梯性目標可以讓班級每一個學生在語文學習中都能夠尋找到對應的目標,這對于緩解學生語文學習消極情感具有重要意義,當學生看到學習目標和自己的能力較為接近時,可以提高對語文學習的積極情感。
2、教學組織體現階梯性。在高中語文教學工作中,不同教學流程、環節都要體現階梯性教學要求。例如在教學提問環節,教師不能僅僅提問班級的優秀生,也要提問中等生和學困生。針對不同對象所涉及的提問內容和提問難度要體現差異,尤其是為了照顧到班級語文學困生的情緒,要適當設計一些難度較低的內容對他們進行提問,通過兼顧全體的方式讓更多學生融入到語文學習互動中來,這是增強語文學習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在課堂教學中,教師還可以結合小組分析研究對學生進行有效組織,設置的探究題要求學生以小組為單位開展學習,每一個小組既要有優秀生也要有學困生,使整個語文課堂更加和諧,設計的思考題中也有一些難度較低的內容,便于學困生在小組中也有參與的機會。
初中數學激勵式階梯教學研究
在初中數學教學中,有些教師對于學生的個體化差異不夠重視,應用的教學方式過于單一,缺乏針對性,教學效果不理想.鑒于此,教師要開展激勵式階梯教學,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提出符合學生理解能力的、難度適度的問題,啟發學生思考,從而培養學生的數學能力.
一、激勵式階梯教學的原則
激勵式階梯教學的原則主要表現在:第一,結合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第二,結合同步教學和異步教學,給學生制定明確的學習目標和要求,結合學生的水平和可能性進行綜合評估,并將其與教材內容相結合設計一個階梯,根據階梯將學生分類,以向學生提出各種學習要求,促進學生的獨立發展;第三,結合學生的主觀心理認識規律和客觀的知識形成發展,根據學生的層次和認識階段的差異,依照認識論、實踐論的原理對知識內容進行彈性處理,促使學生的個體差異融合到教材彈性中.
二、激勵式階梯教學的要求
教師作為教學活動的設計者和引導者,教學方法運用的好壞決定著教學質量的高低.激勵式階梯教學,符合學生的學習實際.在開展激勵式階梯教學時,教師需要對教材內容進行認真分析,把握好教學目標.教師設計一個教學目標,要求學生根據這個目標去學習,培養學生的目標意識.在教學中,教師應根據教學內容選擇教學方法.比如,有些比較簡單的教學內容,教師可以讓學生通過自學來掌握;有些較難的教學內容,教師要找出難點和重點,幫助學生理解,其余內容交給學生自主學習,使學生深刻理解、靈活運用所學數學知識.
三、激勵式階梯教學的具體做法
居民階梯電網計量技術論文
1廣西電網居民用電特性分析
經過多年改造,目前廣西電網居民大部分已實現一戶一表。只有部分單位大院、老舊住宅小區,以及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還存在合表用電情況。在同一電價模式下,供電企業對這些客戶采取統一管理模式,未區別對待。據統計,2011年底廣西電網居民地市一戶一表總數、縣級一戶一表總數、合表戶數約占全網居民總數分別是28%、71%、1%,而對應的地市一戶一表用電量、縣級一戶一表用電量、合表戶用電量占居民用電總量的比重分別是59%、19%、22%。對比可知,地市級用戶用電量主要是第2檔及第3檔,縣級居民用戶用電量多為第1檔,合表戶是存在潛在優質資源用戶。2012年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前,廣西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按豐、枯電價執行,其中豐水期(5月—10月)電價是0.45元/kWh,枯水期(1月—4月,11月—12月)電價是0.60元/kWh。圖1為廣西電網2011年居民月用電量分布(不含合表戶)。從圖1可以看出,夏季的用電量高于冬季,這主要是因為廣西夏季炎熱,空調使用率高導致用電量大幅增加。此外,夏季處于豐水期電價較低,豐水期時段的用電量占居民總用電量的56.4%,這說明廣西電網公司在實現錯避峰的同時也促進了居民電量消費增長。居民用戶負荷具有高峰持續時間短、利用小時數低、負荷率低、季節性強、隨意性強的特點,居民生活用電負荷占總負荷比重,總是大于用電量占總用電量的比重。隨著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增加,未來居民用電量還有較大增長潛力。
2階梯電價實施對計量支撐技術的影響及對策研究
2.1居民電能計量裝置狀況
目前,廣西電網居民單相電能表主要是電子式電能表和機械式電能表(包含機電式電能表),截止2011年底,機械式及機電式電能表的用戶比重較大,約占總數的67.3%,電子式電能表占總數的32.7%。
2.2對計量支撐技術的影響
法學階梯式民法體系嬗變
民法體系構造有兩種基本模式:一是法學階梯式民法體系,二是潘得克吞式民法體系。相比之下,法學階梯式民法體系的歷史更為悠久,而我們對之卻更為陌生。筆者擬對法學階梯式民法體系的演變史予以考察。
一、蓋尤斯與優士丁尼《法學階梯》的體系構造
(一)蓋尤斯《法學階梯》的體系構造解讀
蓋尤斯是公元2世紀中期的法學家,屬于薩賓學派。與大多數古羅馬法學家不同,蓋尤斯以法學教師為職業,沒有擔任公職。也許正是因為蓋尤斯的這種特殊身份,他才會對法的體系化表現出比同時代其他法學家更為濃厚的興趣。蓋尤斯的《法學階梯》是一部法學教科書,在其第1卷第8題,蓋尤斯表達了他的民法體系觀:我們所使用的一切法,或者涉及人,或者涉及物,或者涉及訴訟。②據此,蓋尤斯把這本教科書在邏輯上劃分為人法、物法、訴論法三大部分。當然,主要出于篇幅均衡的考慮,蓋尤斯將其《法學階梯》分為4卷。@第1卷主要論述人法,其邏輯結構以人的身份的各種分類為基礎。第一種分類是把人分為自由人與奴隸,同時,把自由人分為生來自由人與解放自由人。蓋尤斯認為這是人法中最重要的劃分。第二種分類是把人分為自權人與他權人。他權人被細分為從屬于支配權(potestate)的人,從屬于夫權(manu)的人,以及從屬于財產權(mancipio)的人。從屬于支配權的人包括奴隸以及從屬于家父權的子女(家子),從屬于夫權的人即“夫權下的婦女”。從屬于財產權的人是指,因家子侵害他人由家父將其交給受害人處置(損害投償),或者家父將家子出賣給他人(其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放家子),從而使家子處于受害人或買受人的權力之下,亦即處于“受役狀態”,其地位類似于奴隸。自權人被細分為受監護人、受保佐人和既不受監護也不受保佐的人。物法被分為兩卷:第2卷與第3卷。在第2卷的開頭部分,蓋尤斯論述物的各種分類:第一種分類是把物分為神法物與人法物,然后又把人法物分為公有物與私有物;第二種分類是把物分為有體物與無體物;第三種分類是把物分為要式物與略式物。對于整個物法體系的安排具有重要意義的是第二種分類。蓋尤斯認為,無體物表現為某種權利,比如遺產繼承(權)、用益權與債(權)。從第2卷的第99題一直到該卷末尾,蓋尤斯都在論述遺囑繼承與遺贈,第3卷的前半部分論述無遺囑繼承,后半部分論述債,換言之,這些部分都在論述無體物。實際上,如果我們對第2卷與第3卷的某些段落稍加注意就會發現,蓋尤斯在其物法部分并不是單純地以有體物與無體物的區分為邏輯主線進行論述的。在把物分為要式物與略式物之后,蓋尤斯并未立即轉向遺產繼承問題,而是開始論述物的取得,首先是分別論述要式物與略式物的不同取得方式,然后又以這種區分為基礎論述所有權(物)的其他取得方式,包括時效取得、先占、添附、加工以及通過他人取得物等。在第2卷第97題,蓋尤斯指出,以上所論述的取得方式都針對單個物,以下各題將要論述以何種方式概括地取得物。在第98題,蓋尤斯認為,“概括地取得物”包括遺產繼承、遺產占有(也是繼承的一種形式)、財產拍賣、通過收養而取得被收養人的財產、通過結婚而取得妻子的財產。隨后,蓋尤斯開始論述這幾種概括取得方式,一直到第3卷的第87題,中間夾雜著關于遺贈的論述,蓋尤斯認為遺贈既是取得單個物的方式,也是概括地取得物的方式。⑨從第3卷第88題開始,蓋尤斯轉向債的問題,包括契約之債與私犯之債。在這一部分,蓋尤斯的敘述似乎又回到了有體物與無體物相區分的邏輯理路之上。⑨總體而言,蓋尤斯在《法學階梯》的物法部分交叉使用了兩條邏輯主線:一是有體物與無體物的劃分,據此把繼承與債作為無體物納入物法范疇;二是物的取得方式,據此把繼承與要式買賣、擬訴棄權、讓渡、時效取得、先占、添附等作為物的取得方式納入物法范疇。蓋尤斯《法學階梯》第4卷都在論述訴訟問題,包括訴的各種類型、抗辯、令狀等。從整體上看,蓋尤斯《法學階梯》的體系化程度是比較高的,這一體系主要建立在對法現象進行劃分的基礎之上,劃分是多層次的。第一層次的劃分針對法現象整體,法學家所面臨的要么是關于人的法律問題,要么是關于物的法律問題,而這兩種問題又引發訴訟問題,由此形成了“人法一物法一訴訟法”的三分式體系。第二層次的劃分針對法現象的局部:對于人的身份的劃分,對于物的劃分和對于訴的劃分。在第二層次劃分的基礎上,再進行第三層次的劃分,由此產生各種比較具體的論題,比如“夫權下的婦女”和“處于財產權下的人”,對于有些內容較多的論題,蓋尤斯作了第四層次甚至第五層次的劃分,尤其是在物法的繼承與債的部分。顯然,蓋尤斯《法學階梯》在寫作方法上深受古希臘邏輯學中切題術(Topika)的影響。所謂的切題術,是指尋求被考察事物之關節點,對其進行剖析,從中獲得論題的技巧。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著作《工具論》的第五編就專門研究切題術,西塞羅將這門學問引入古羅馬,其對古羅馬法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④蓋尤斯《法學階梯》體系就是切題術在法學領域的產品。盡管蓋尤斯的《法學階梯》在當時的羅馬并不引人注目,但在行省(羅馬的征服地)卻廣為流傳,尤其到后古典法學時期其影響力越來越大,在羅馬及其行省出現了很多手抄本與注釋、摘編本,蓋尤斯也因此成為公元426年狄奧多西二世與瓦倫丁尼安三世的“援引法”所列舉的五大法學家之一(其余四位是帕比尼安、保羅、烏爾比安、莫德斯汀),其論著被賦予法律淵源的效力。公元6世紀初的《西哥特羅馬法(LexRomanaVisigothorum)》中包含了兩篇關于蓋尤斯《法學階梯》的摘要,由此也可看出,這部著作在后來產生了多大的影響。
(二)優士丁尼《法學階梯》的體系
公元533年,東羅馬帝國皇帝優士丁尼任命司法大臣特里波尼安、君士坦丁堡大學教授提奧菲魯斯、貝魯特大學教授多羅兌烏斯共同組成一個委員會,負責編寫一部《法學階梯》,以取代此前沿用的蓋尤斯的《法學階梯》,同年年底,《法學階梯》編寫完畢,優士丁尼以“Imperatoriam”敕令頒布《法學階梯》,賦予其完全的法律效力。∞優士丁尼《法學階梯》與《學說匯纂》、《優士丁尼法典》、《新律》共同構成《民法大全》,亦即優土丁尼時代的法源匯編。在《民法大全》中,只有《法學階梯》具有明顯的體系性,另外三部作品的體系化程度都比較低。優士丁尼《法學階梯》的體系基本上沿襲了蓋尤斯《法學階梯》的體系,也分為4卷。在第1卷第2題第12段(I.1.2.12),優士丁尼指出:“我們使用的所有的法,要么與人有關;要么與物有關;要么與訴訟有關。”緊接著,在第3題,優士丁尼開始論述人法——這一題的標題就是“人法”,一直到第1卷的末尾,后三卷是物法與訴訟法。優士丁尼《法學階梯》與蓋尤斯《法學階梯》在整體結構上的區別主要表現為:蓋尤斯把物法分為第2卷與第3卷,而優士丁尼則把物法的內容分別置于第2卷、第3卷與第4卷的前半部分(私犯之債)。這種奇怪的結構安排引起后世學者的諸多猜測,很多學者對于債與訴訟的關系以及債與物法的關系進行考證,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債法與物法的分離。實際上,優士丁尼把私犯之債與訴訟一并置于第4卷很可能只是出于整部作品結構均衡的考慮。卷的劃分與法的內容的邏輯劃分(體系化)是兩碼事,優士丁尼《法學階梯》依然遵循“人法一物法一訴訟法”的三分式體系。當然,在人法、物法、訴訟法的內部結構上,兩部《法學階梯》存在一些差別。相對而言,優士丁尼《法學階梯》在物法部分更具邏輯性:在劃分有體物與無體物之后,立即論述地役權、用益權、使用權與居住權這四種無體物,蓋尤斯則在這兩個方面的論述之間插入要式物與略式物的劃分,以及單個物的取得。由此可以看出,有體物與無體物的劃分在優士丁尼《法學階梯》物法部分的結構安排上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在訴訟法部分,兩部《法學階梯》的主要差別在于:蓋尤斯《法學階梯》在簡要地論述訴權的分類之后,用了相當長的篇幅論述法律訴訟與程式訴訟的細節問題,而優士丁尼《法學階梯》略去了這些純粹的程序性內容,把論述的重點放在訴權、抗辯、反抗辯、令狀等包含更多實體性因素的問題上,這也為后世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的區分埋下伏筆,而這種區分是由中世紀后期和近代早期的民法學者完成的。
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對營銷管理的影響
一、階梯電價的好處
實行階梯電價政策對電力企業的發展具有諸多好處,以下就幾個主要的好處做出說明。1、節約電力資源。電力資源是有限的,因此每個人的使用也是有限制的。實際上,電能源的產生往往需要其他不可再生能源的損耗,這就包括煤炭資源。如果我們這一代人對資源的使用過多,就會給下一代人和我們的子孫帶來很多問題,因此節約資源對整個社會、整個人類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在統一電費的情況下,很多人就不會對節約電力資源多加重視。而如果采取了階梯收費的方式,即在使用量上區分電費(使用越多,單位電價的電費越貴),這就會促使使用者節約電力資源,這對構建資源節約型社會有很多好處。2、階梯電價對個人的合理性。在現代化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收入是存在一定差異的。一部分高收入人群在電力資源的消耗上也就多一點。事實上,對高收入收取高電費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和諧,例如:我國稅收就采取了這樣一種收費方式,這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很大的好處。因此實行階梯收費其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3、電力資源的合理使用。在不同的時間段和不同的季節,公民對電力的需求也是不一樣的。這就會導致這樣的問題:即電力需求高的時間段無法滿足居民的電力需求。如果電力企業采取分段收費的形式,就無疑可以緩解一部分電力需求壓力,這對滿足用戶在高峰電力使用時間段的使用需求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階梯電價推廣的問題
雖然階梯電價具有如上的諸多好處,可是在其推廣和發展方面還是存在很多問題的。以下就部分重要的問題做出說明。1、居民的接受度。在新興事物的推廣過程中,很有可能出現接受度不夠高的情況。這種情況是由兩個原因所造成的:第一、原有的受益者(使用電的度數較多的家庭)可能在福利被削減的情況下出現對階梯電價政策的反感情緒。第二、一部分人習慣了原來的政策,并不習慣改變。由此,居民就可能做出一些抵觸階梯電價的事情,這并不利于階梯電價的推廣。2、設備的更新。在電費收取形式改變的情況下,一部分原有的設備必將不能滿足新的收費形式。例如:傳統的電表在使用上可能無法滿足階梯電價的收費需求。而電力企業的原有收費系統也將針對新的收費標準做出更新,而設備的更新比較會引起很多顯性或隱性的問題。3、制定收費標準。新的收費形式必定對應新的收費標準。在此情況下,如何對收費標準進行重新構建、如何獲得較好的用戶體驗度、如何保障收費的公平性等一系列問題需要電力企業的考慮。而這些問題都是比較復雜的,它需要對多方面的社會因素以及新的收費標準的使用情況做出考慮。4、電表的使用。一些原有的電表并不是提供給單獨的用戶使用的,這樣就會給階梯收費帶來一定的問題。因為階梯收費是基于一戶人家或者一個人的收費。這是因為在人越多的情況下,用戶消耗的電費也就越多,因此電力公司必須給單個用戶使用單個的電表,或者針對這樣的問題給出其他的解決方案,但是這又會造成其他很多衍生問題,例如有些人可能會利用解決方案的漏洞來為自己謀福利,這樣并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因此如何制定好政策、如何將政策投入使用、如何保證政策的公平性、如何檢查政策的漏洞都對電力企業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5、人為管理因素。階梯電費的使用規則比統一電費的使用規則要復雜的多。在這個過程中,人為因素會對階梯電費產生很大的影響。例如:使用階梯電費收費制度后,電力企業必須及時地對居民使用的電費進行核查。但是如果在此過程中,電力企業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其他多方面因素而無法進行較好的核查的話,這就會造成用戶使用電費上的誤差。這種誤差可能會引起多方面的矛盾,對電力企業的運行帶來很大問題。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潛在性的階梯電價管理的問題需要使用者和電力企業的發現與改善。6、人力資源和經濟資源的消耗。在實行階梯電費收費標準后,電力企業的就需要對自身的設備以及管理進行一系列的更新。而更新這一過程將會帶來大量的人力資源和經濟資源的消耗。例如:如果電力企業給單個家庭都安裝電表,就會造成很大的人力資源和經濟資源的消耗。再比如說,在實施和管理階梯收費的情況下,電力企業需要對市場進行調研、對管理進行更新與維護、對收費標準進行制定與檢核,這樣會帶來很大的人力資源的消耗。因此如何合理安排這些對電力企業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三、對電力企業的建議
以下就上文中存在的問題做出詳細的分析擴展,為電力企業給出相對應的建議。1、在推廣的過程中著重說明其好處。本文第二段說明了階梯電價在推廣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居民接受度不夠高的情況。針對這個問題,電力資源企業在推廣的過程中一定要就使用者的使用情況來說明這樣推廣的好處。例如:對使用電的度數較少的家庭,電力企業可以就其經濟性做出說明。對使用電費較多的家庭,電力企業可以就此政策可以提供更好的電力服務做出說明。因此,當階梯電價的推廣過程中存在用戶接受度不夠高的情況下,電力企業需要就接受度不高的人群做出分析,分析其不滿意的地方,然后對其不滿意的地方做出回避而說明階梯電價其他方面的好處。2、強化階梯收費的管理。在上文中,我們已經分析并得出了:不善的管理會對電力企業帶來很嚴重的問題———部分電力資源使用者可能利用電力企業的漏洞來謀取自己的福利。非但如此,不妥善的管理還有可能造成其他各方面的問題,例如上文中提到的加深電力企業與資源使用者之間的矛盾。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電力企業只有不間斷地對自己的管理系統進行檢核,強化其中不夠完善的地方。在強化階梯收費管理的過程中,電力企業需要結合使用獎罰制度,這可以促使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盡職盡責,防止其利用階梯收費的收費漏洞。3、進行階梯收費的實驗。對于電力企業來說,階梯收費是一項新的嘗試,其可能缺少相關的管理以及經營經驗。如果電力企業僅僅憑借這文案上的分析而很快地推廣自己的政策的話,很有可能帶來很多方面的問題。為了防止這類問題的大規模的出現,電力企業可以就部分地區進行階梯收費的實驗。在實驗的過程中,相關人員需要及時地做出調查,這有便于發現階梯收費中可能存在的問題。而一旦發現問題,電力企業必須及時地找出問題的根本原因,并想出對應的解決方案。4、引入創新型人才。在實行階梯收費的過程中,電力企業有方方面面的問題需要解決。其實,解決問題不僅僅需要有專業的水準,它更多的時候是需要創新的思維。因此,在實施階梯收費政策的過程中,電力企業可以引入一批創新型的人才來協助其解決問題。
電力營銷中階梯電價的影響
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電價采取低價政策,主要是采用工業對居民生活進行補貼的政策。近年來,我國能源供應緊缺、節能減排和環境壓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顯,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持續攀升,電力價格也隨之上漲,但居民電價的調整幅度和頻率均低于其他行業用電,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一直處于較低水平。從而造成用電量越多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用電量越少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少,既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也不能合理體現電能資源價值,不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為了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逐步建立公平負擔的電價機制,引導居民合理用電、節約用電。在研究總結國內外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成功經驗基礎上,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推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制度的要求。
1居民階梯電價與現行電價的區別
(1)覆蓋面不同。現行的單一制居民生活電價是實行城鄉居民用戶全覆蓋。而居民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標準,以省(區、市)為單位,按照覆蓋一定居民用電戶的比率確定,即發改委收集的61%的群眾公開支持的第二種方案:第一檔電量原則上按照覆蓋本區域內80%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第二檔電量覆蓋本區域內95%的居民用戶月均用電量;第三檔電量,為超出第二檔的電量。
(2)承擔社會成本不同。長期以來,居民電價是低于供電成本的。現行的單一制電價所有居民承擔的社會成本是相同的,沒有反映公平負擔的用電機制。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的實施將不僅逐步反映了用電成本,同時兼顧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既保證了大多數居民電價基本穩定,又能促使用電多的居民用戶多負擔電費,建立合理的公平負擔機制。
(3)社會影響不同。推進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制度,不僅可以在不提高整體電價水平的情況下,將對居民用電的補貼做得更有效,還可以抑制一些不合理的居民用電需求,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引導用戶特別是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調整用電行為,促進合理、節約用電,從而有利于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現行居民用電單一電價不能做到這些,補貼也沒有針對性。
2居民階梯電價將帶來的影響
民企HR:四階梯改變老板冷遇
當我們能夠引導個人或組織達成更高的績效時,運用的往往不僅僅是豐富的知識和嫻熟的技能,更多的是智慧!
無論是在公開講課還是在為企業做內部培訓或常年咨詢,經常聽到有人向我抱怨這樣一個問題:我們的老板太不重視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和工作人員了!
也許是“幸于”久居著名外企抑或是由于“個人努力”所致,我對這個抱怨卻不曾有過深刻的認同。
事實上,在現階段國內經濟市場還沒有足夠成熟的前提下,大部分企業家的主要精力還不可能將真正意義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這一工作上升到緊急而又重要的議程,或者明知人力資源現狀是制約企業發展的要項,但也無法從培植人才這一漫長的工程著手,而是通過市場的擴張來彌補人才不足所造成的管理困惑,因而只是把這個部門當作一個基礎的服務性部門。如果我們還選擇她作為自己的職業或事業,卻又無緣“幸于”,則只能通過“個人努力”來化解這一抱怨。而“努力”的階梯卻是人人都可以攀登得了的。
第一階梯
高效服務使自己“高尚”起來
數學階梯教學分析論文
1990年,我市率先進行義務教育(人教版,六·三制)初中數學教材(下稱新教材)試驗。我們發現,新教材在適應學生差異性方面很有特色:教材正文理論要求有所降低,刪去了繁瑣的計算題及多步推理的論證題,使每個學生通過自己的努力都能達到基本要求;同時拓廣了知識面,選入了能開闊學生視野,啟迪學生思維,緊密現代生產、生活的足夠數量的習題,并分A、B層次編排,使學有余力的學生的數學才能得以充分發展。如何在教學中發揮教材特點,適應學生的差異,使教法改革與教材改革完美統一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們經過多年探索,初步形成了“激勵式階梯教學法”的理論與教學模式。下面簡介該教法的一些原理與做法。
任何一個學生,他的品格、智力與體能狀態總是處于相應的層次上的。所以,教法應圍繞“因材施教,分層提高,讓尖子冒出來,使多數邁大步,叫后進生不落伍,達到班級整體優化”來開展教與學的活動。在施教過程中,應貫徹如下“兩條原理”和“三個基本原則”,以達到教師的激勵與學生的發展有機地結合。
兩條原理:其一,內部動力原理。即承認學生認識機能中的主觀能動性,其中某一個性因素(如數學興趣)發生變化,將引起其他部分及整體變化(產主學習數學的主動性)。其二,適應與轉化發展原理。“適應”即教學應適應學生現有心理狀態、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轉化發展”即變學生厭學為愛學,變不會學為會學,變無所作為為積極進取,求得每個學生學習數學的最佳心理狀態。
三個原則:
1.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相結合原則。
2.同步教學與異步教學相結合原則。即在教學中,對全體學生的行動,提出統一要求和目標的同時,正確估計出學生發展水平和潛在發展可能性,根據教材內容合理設置階梯,將學生分成不同階梯類型,在自學、聽講、討論、答問與作業中提出不同的要求,使每個學生在班級集體中相對獨立地得到發展。
階梯式教學在高中化學中的運用
摘要:階梯式教學是一種以班級授課制為前提的教學方式.在同一內容的教授階段,根據學生認知水平和身心發展水平的差異,把班級學生分為若干階梯,不同階梯的學生完成不同的學習任務,并且在教學過程中根據不同階梯學生的變化,定期對階梯成員進行調整重組,讓每個學生都能在課堂上有所收獲,在學習中取得進步.
關鍵詞:新課程改革;化學教學;階梯式教學
由于課堂教學時間的限制,當前高中化學的教學模式不能充分兼顧學生學習能力的差異.為了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發展學生的思維能力,本研究探討在班級授課的前提下,教師將書本上的知識轉換成層次鮮明、具有階梯性的教學內容,再按照接受能力的差異,把班級學生分為若干階梯,對各階梯設計不同層次的教學目標,最后讓不同階梯的學生完成不同的學習任務,從而讓每位學生都融入到“教”與“學”的過程中,體驗到成功的喜悅[1].
1學生分階梯
階梯式教學模式中學生階梯的分配是否合理是教學成敗的前提和關鍵,學生分階梯有3個步驟.1)宣傳階梯式教學的實施目的.階梯式教學的目的是轉化差生、培養優生,最終達到班級的整體優化.2)遵循原則將學生分成3個階梯[2].①自愿性原則:按照學生的學習態度、智力和能力等進行分類,在尊重學生意愿的基礎上,由教師適當調整;②客觀性原則:測查應與學生的客觀實際相一致,不要誘導學生,也不要有教師的感情色彩;③綜合性原則:要從不同的角度,運用不同的方法對學生進行檢測.3)階梯重組:階梯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定期進行階梯重組,才能更好地適應學生的學習需要.為了準確全面地了解學生,必須綜合多種檢測方法(表1),得到比較一致的結果時,信息更為可靠.調查可以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分析學生的作業、筆記、課堂表現和考試成績等,二是通過與學生、其他教師以及家長之間的談話,對學生有更真實更全面的了解.
2教學目標分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