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司法所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3 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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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司法所督辦制度
為完善區司法局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的計劃、執行、監督體系,提高街道司法所工作執行力,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各項重點目標任務的順利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內容
主要包括三個部分:
(一)《**區司法局年度重點工作要點》;
(二)《街道司法所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
(三)區司法局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的需司法所辦理落實的有關事項。
街道司法所年終工作總結
2009年,**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開發區綜治辦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開展人民調解、法律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具體如下:
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活動
今年,**區提出開展“轉型升級提升年”、“社會矛盾化解年”、“基層基礎建設年”的活動,根據“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圍組織轄區**個社區開展2次大型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活動,對排查的矛盾糾紛要求每月上報,社區能夠調節的在社區調解,社區不能調節的由街道組織相關部門調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調解的上報**區,申請上級司法部門協助調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治本環節來抓,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為轄區居民提供了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2009年全年,街道共調解矛盾糾紛起,調解率,成功率。在調解中心調節的糾紛共有件,成功調解件,占全部糾紛的。
二、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根據全國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計劃安排,今年**區所有鄉街必須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個工作,由于我街道**拆遷,社區矯正工作遲遲未能正式開展,為了做好社區矯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街道司法所工作年終總結
2009年,**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開發區綜治辦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開展人民調解、法律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具體如下:
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活動
今年,**區提出開展“轉型升級提升年”、“社會矛盾化解年”、“基層基礎建設年”的活動,根據“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圍組織轄區**個社區開展2次大型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活動,對排查的矛盾糾紛要求每月上報,社區能夠調節的在社區調解,社區不能調節的由街道組織相關部門調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調解的上報**區,申請上級司法部門協助調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治本環節來抓,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為轄區居民提供了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2009年全年,街道共調解矛盾糾紛起,調解率,成功率。在調解中心調節的糾紛共有件,成功調解件,占全部糾紛的。
二、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根據全國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計劃安排,今年**區所有鄉街必須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個工作,由于我街道**拆遷,社區矯正工作遲遲未能正式開展,為了做好社區矯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街道司法所幫教工作總結
2011年,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開發區綜治辦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開展人民調解、法律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具體如下:
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活動
今年,區提出開展“轉型升級提升年”、“社會矛盾化解年”、“基層基礎建設年”的活動,根據“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圍組織轄區個社區開展2次大型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活動,對排查的矛盾糾紛要求每月上報,社區能夠調節的在社區調解,社區不能調節的由街道組織相關部門調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調解的上報區,申請上級司法部門協助調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治本環節來抓,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為轄區居民提供了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2011年全年,街道共調解矛盾糾紛起,調解率,成功率。在調解中心調節的糾紛共有件,成功調解件,占全部糾紛的。
二、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根據全國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計劃安排,今年區所有鄉街必須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個工作,由于我街道拆遷,社區矯正工作遲遲未能正式開展,為了做好社區矯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市街道司法所年末總結
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開發區綜治辦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開展人民調解、法律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具體如下:
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活動
今年,區提出開展“轉型升級提升年”、“社會矛盾化解年”、“基層基礎建設年”的活動,根據“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圍組織轄區個社區開展2次大型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活動,對排查的矛盾糾紛要求每月上報,社區能夠調節的在社區調解,社區不能調節的由街道組織相關部門調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調解的上報區,申請上級司法部門協助調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治本環節來抓,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為轄區居民提供了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年全年,街道共調解矛盾糾紛起,調解率,成功率。在調解中心調節的糾紛共有件,成功調解件,占全部糾紛的。
二、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根據全國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計劃安排,今年區所有鄉街必須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個工作,由于我街道拆遷,社區矯正工作遲遲未能正式開展,為了做好社區矯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街道司法所工作情況報告
2010年,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開發區綜治辦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開展人民調解、法律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具體如下:
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活動
今年,區提出開展“轉型升級提升年”、“社會矛盾化解年”、“基層基礎建設年”的活動,根據“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圍組織轄區個社區開展2次大型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活動,對排查的矛盾糾紛要求每月上報,社區能夠調節的在社區調解,社區不能調節的由街道組織相關部門調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調解的上報區,申請上級司法部門協助調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治本環節來抓,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為轄區居民提供了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2010年全年,街道共調解矛盾糾紛起,調解率,成功率。在調解中心調節的糾紛共有件,成功調解件,占全部糾紛的。
二、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根據全國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計劃安排,今年區所有鄉街必須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個工作,由于我街道拆遷,社區矯正工作遲遲未能正式開展,為了做好社區矯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街道司法所年終工作總結
2009年,##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開發區綜治辦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開展人民調解、法律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具體如下:
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活動
今年,××區提出開展“轉型升級提升年”、“社會矛盾化解年”、“基層基礎建設年”的活動,根據“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圍組織轄區××個社區開展2次大型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活動,對排查的矛盾糾紛要求每月上報,社區能夠調節的在社區調解,社區不能調節的由街道組織相關部門調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調解的上報××區,申請上級司法部門協助調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治本環節來抓,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為轄區居民提供了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2009年全年,街道共調解矛盾糾紛起,調解率,成功率。在調解中心調節的糾紛共有
件,成功調解件,占全部糾紛的。
二、全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司法所基層基礎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街道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街道司法所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根據市司法局《關于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結合我區司法所建設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街道司法所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及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積極推進司法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司法所整體工作效能,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要求
以開展基層基礎建設活動為契機,實現司法所組織機構進一步健全,隊伍素質、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增強,辦公條件進一步改善,年內60%的司法所達到市局規范化建設標準。
三、活動內容
規范司法所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的職能作用,促進基層司法行政各項工作的順利發展,根據**市司法局《**市基層司法所規范化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司法所建設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工作理念:執法為民、熱情服務、高效敬業、依法辦事。
第二章機構
第三條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最基層的單位,是管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實行由區司法局、街道辦事處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機構設置: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每個街道設立一個司法所,由區司法局提出意見,報區編制部門審批確定,名稱統稱為“**市**區××街道司法所”,為正科級單位,與區綜合治理辦公室合署辦公。
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意見
基層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的基層單位,是基層政法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基層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制宣傳等重要職能。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對于維護社會穩定,實踐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今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關于加強“兩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設的精神和司法部《關于創建規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見》(司發通[*]27號)、區編委《關于撤銷各鎮、街道司法科,建立司法所的通知》(閔編[*]26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加強基層政法組織建設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則,全面加強基層司法所組織建設、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努力增強基層司法所整體工作效能,使基層司法所更好地服務于全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工作目標
組織機構建立健全,人員裝備符合要求,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內部管理科學規范,職能作用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