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成本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8 14: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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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成本法

變動成本法研究論文

摘要簡述了變動成本法的歷史沿革,指出其意義與作用在于有利于企業采用科學的成本分析與控制方法,確定各部門的工作業績,促進企業經營決策的科學化。

關鍵字變動成本法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固定制造費用

變動成本法,即變動成本計算法(variablecosting),也稱直接成本法或稱邊際成本法,它是指在將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礎上,計算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變動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將全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制造成本在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

隨著經濟及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市場競爭的日趨激化,決策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加之企業廣泛實行預算管理,強烈要求企業會計部門提供與之相應的成本資料,以便加強對經濟活動的事前規劃與日常控制。由此,變動成本法計算得到廣泛重視并應用于西方各國的企業內部管理方面,成為管理會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1變動成本法的歷史沿革

變動成本法最初稱為“直接成本法”。主要是由于當時的產品成本只包括與業務量關系比較明顯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后來人們逐漸發現,有些間接的制造費用雖然不是直接成本但也隨業務量的變動而成正比例變動;而有的直接成本雖然直接計入特定對象,但卻并非變動成本。直接成本與變動成本之間,間接成本與固定成本之間并非兩對完全對等的概念。因此,有人主張將直接成本改稱為變動成本法。但直到現在,仍有一些美國管理會計文獻使用“直接成本法”的術語。嚴格地講,這種說法已經不確切了。由于變動成本法能夠提供邊際貢獻,所以在英國該法也被成為“邊際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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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成本法研究論文

摘要簡述了變動成本法的歷史沿革,指出其意義與作用在于有利于企業采用科學的成本分析與控制方法,確定各部門的工作業績,促進企業經營決策的科學化。

關鍵字變動成本法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固定制造費用

變動成本法,即變動成本計算法(variablecosting),也稱直接成本法或稱邊際成本法,它是指在將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礎上,計算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變動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將全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制造成本在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

隨著經濟及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市場競爭的日趨激化,決策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加之企業廣泛實行預算管理,強烈要求企業會計部門提供與之相應的成本資料,以便加強對經濟活動的事前規劃與日常控制。由此,變動成本法計算得到廣泛重視并應用于西方各國的企業內部管理方面,成為管理會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1變動成本法的歷史沿革

變動成本法最初稱為“直接成本法”。主要是由于當時的產品成本只包括與業務量關系比較明顯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后來人們逐漸發現,有些間接的制造費用雖然不是直接成本但也隨業務量的變動而成正比例變動;而有的直接成本雖然直接計入特定對象,但卻并非變動成本。直接成本與變動成本之間,間接成本與固定成本之間并非兩對完全對等的概念。因此,有人主張將直接成本改稱為變動成本法。但直到現在,仍有一些美國管理會計文獻使用“直接成本法”的術語。嚴格地講,這種說法已經不確切了。由于變動成本法能夠提供邊際貢獻,所以在英國該法也被成為“邊際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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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成本法在企業經營中運用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從產品成本內容、產成品和在產品存貨估價、期末利潤計算等方面,對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進行了比較,在此基礎上,對變動成本法在企業經營中的運用進行分析,并指出變動成本法在產品成本觀念與會計準則不符、會增加核算工作、提供的資料不適應對外財務報告的要求等局限性。

[關鍵詞]變動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制造費用

變動成本法,也稱直接成本法或邊際成本法,是指在將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基礎上,在計算產品成本時只包括變動成本而不包括固定成本,固定成本作為期間成本在發生當期全部直接轉為費用,列作利潤表減項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當前,變動成本法的應用已相當普遍,而且在企業內部經營管理中發揮了良好作用。

一、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比較

在變動成本法產生以前,傳統財務會計是將企業成本劃分為制造成本和非制造成本,而不管它們是變動成本還是固定成本。計算產品成本時,將全部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吸收、歸納計入產品成本。為了加以區別,人們將各種傳統的成本計算方法統稱為完全成本法或吸收成本法。

1.產品成本內容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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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變動成本核算成本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對變動成本法應用的幾種不同觀點;結合制的可行性;結合制的初步設想;結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變動成本法作為管理會計學中核算成本的基本方法、有著完全成本法所無法比擬的重要作用、以變動成本法完全取代完全成本法進行成本核算、設置一套變動成本法的核算系統、將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結合使用、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結合運用是我們的最佳答案、會計具有管理職能、建立以完全成本為主,變動成本為輔的核算體系、增設與變動成本法相關的賬戶、制造費用中的維修費、低值易耗品等混合成本可由會計人員根據成本性態等,具體請詳見。

在20世紀50年代,隨著企業環境的改變、競爭的加劇,決策意識的增長,人們逐漸認識到傳統的完全成本法提供的會計信息越來越不能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必須重新認識變動成本法,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于是,由于企業管理的迫切需要,變動成本法開始得到廣泛關注,并逐漸應用于西方各國的企業內部管理方面,成為管理會計的一項重要內容。變動成本法引入我國以后,雖然一直是會計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但是在實務中卻很少用到這方面的知識。這種現象的出現,使得近年來變動成本法的作用一度被懷疑,并且隨著成本會計、財務管理等相關學科的發展,管理會計的變動成本法似乎逐漸失去了其原有的優勢。本文就變動成本法應用現狀談一些自己的看法,以期對變動成本法在我國推廣應用有所啟迪。

1對變動成本法應用的幾種不同觀點

變動成本法作為管理會計學中核算成本的基本方法,根據成本習性的特點核算成本。它指出產品成本只應該包括變動生產成本,而不應包括固定生產成本,固定生產成本必須作為期間成本處理。據此,解釋(消除)了傳統的完全成本法下,常常出現的有成本而沒有產品或是銷售不變利潤卻增加的所謂“怪現象”,實現了對完全成本法的理論突破。在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方面,有著完全成本法所無法比擬的重要作用。因此,為了使其發揮最大的效用,對于諸如:如何應用變動成本法,如何處理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關系,一時間成為業界相關人士關心的熱點問題,大家各抒己見。到目前為止,關于變動成本法的應用形式,最具代表性的觀點有三種:

第一種觀點是采用“單軌制”。即以變動成本法完全取代完全成本法進行成本核算,最大限度的發揮變動成本法的優點。這種方法既滿足了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又使得用變動成本法提供對外報表合法化。這當然是最理想的一種應用方法。然而由于不符合現行會計制度的統一要求,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編制定期的會計報表,存貨的計價和收益的確定應采用完全成本法,現階段企業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也要求企業按完全成本法計算的結果提供信息,再加上變動成本法自身也存在一定缺陷,在相當長時間內還不能從會計制度上使其合法化。

第二種觀點是采用“雙軌制”。即企業在完全成本法的核算資料之外,另外設置一套變動成本法的核算系統,提供兩套平行的成本核算資料,以分別滿足不同的需要。這種方法技術上比較簡單,但工作量非常大,要增加專門的人員按變動成本法記賬,從經濟上講沒有多大必要。并且重復設賬,會造成人、財、物和時間的極大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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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稅前凈利數學模型應用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概念及某區別;變動成本法下稅前凈利數學模型的建立及實證;變動成本法下稅前凈利潤學模型在我國的應用三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完全成本法將固定制造費用計入產品成本、變動成本法則把固定制造費用列為期間成本、變動成本法下稅前凈利數學模型的建立、實證、我國企業按完全成本法計算成本、能夠促進企業改變經營觀念、重視市場、以銷定產、便于預測每種產品盈利能力,有利于企業正確進行生產經營決策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一、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概念及某區別

變動成本法是指在產品成本計算過程中只將變動生產成本作為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而將固定生產成本及非生產成本作為期間成本的一種成本計算模式。完全成本法是將全部生產成本均作為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只將非生產成本作為期間成本。將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所描述的產品成本可圖示為:

兩種成本構成的共同之處是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都列為期間成本。不同的是完全成本法將固定制造費用計入產品成本,而變動成本法則把固定制造費用列為期間成本。

由于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包含了固定制造費用,因此本期銷售產品成本及期末庫存產品成本都相應包含了固定制造費用,而變動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無論是本期已銷產品還是期末庫存,都不包含固定制造費用。所以按兩種成本法計算的銷售毛利必然受到固定制造費用影響,也必然使兩種成本法計算出來的稅前利潤受到影響。

鑒于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以完全成本法計算產品成本并以此編制對外報表,為便于企業利用現有的完全成本法下的產品成本資料推算出變動成本法下的稅前凈利,有必要建立一個數學模型,使企業在完全成本法下稅前凈利的基礎上,運用數學模型快速、簡便地計算出變動成本法下的稅前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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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實際應用論文

制造成本法也稱為制造成本計算法或吸收成本法,是指以制造成本為產品成本計算范圍的成本計算方法。變動成本法也稱為直接成本法或邊際成本法,是指以變動性生產成本或制造成本為產品成本計算范圍的成本計算方法。兩種成本計算方法的特點和作用各不相同,在實際工作中應如何應用呢?

目前國內對上述兩種成本計算方法的應用,歸納起來大致有兩類:一類是設兩套賬,變動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平行進行;一類是將變動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結合起來運用。第一種核算方法的要點是對產品和存貨的計價、稅前凈利的計算以及財務報表的編制等均使用制造成本法,在對內強化經營管理方面如預測、決策、計劃和控制等,則采用變動成本法。由于這種方法工作量太大,難以為企業所接受。對于第二種方法,也有許多不同的觀點。有入主張平時按制造成本法核算,期末根據制造成本法所提供的成本及其他資料另行計算變動成本;有入主張平時按變動成本法核算,期末根據變動成本法提供的成本及其他資料來計算制造成本法下的單位產品成本,并以此來完成對外報表的編制;有人主張平時按變動成本法核算,期末通過賬務處理調整為制造成本法;有人主張將變動成本法融合于制造成本法中,通過增設成本項目,經過特殊的賬務處理來達到結合運用,等等。

筆者認為,上述幾種方法各有利弊。第一種做法只能解決表面問題,由于受制造成本法核算的限制,時間保證性差,不能滿足企業在信息反饋及日常控制等方面的需要;第二種做法雖然簡便易行,但由于賬簿反映的是變動成本,而會計報表需要根據制造成本法編制,賬簿與報表脫節;第三種做法是把日常核算建立在變動成本法的基礎上,對在產品和產成品均按變動成本計算,同時增設“存貨中的固定成本”賬戶,專門用來核算固定制造費用。該賬戶的借方反映日常發生的固定制造費用,貸方反映已銷產品應負擔的固定制造費用,余額反映期末在產品和產成品應負擔的固定制造費用。在該種方法下,期末按變動成本法編制報表,并按一定方法將“存貨中的固定成本”賬戶中應由本期已銷售產品負擔的部分轉入“銷售成本”賬戶,使之調整為制造成本。然后按調整后的數據編制制造成本法下的會計報表。第四種做法是在制造成本法的基礎上將變動成本法融合進來,在“生產成本”、“產成品”等賬戶下增設“變動成本”、“固定成本”二級科目。成本計算、報表編制等與第三種做法一致。

在上述四種方法的選擇上,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而定。既可以對這些方法進行改進,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如二級核算搞得較好的單位,可在車間二級核算時采用變動成本法核算,而廠部一級核算時不采用變動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報表時對車間二級核算的資料進行合并、匯總及調整。總之,既要做到切實可行,又要滿足工作需要。

變動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應注意兩個問題:

1、關于成本的劃分。變動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結合運用的一個基礎就是成本可按成本習性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這種劃分在一定程序上是一種假設的結果,并非絕對精確。但是,成本劃分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到會計核算結果的質量,因此,科學的、符合客觀規律的劃分無疑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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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成本法對成本計算方法變革論文

摘要:結合變動成本法,分析了作業成本計算法的理論依據、作業成本習性,指出了作業成本計算法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變動成本法作業成本計算法作業成本習性

隨著經濟、科技的迅猛發展,市場競爭的日趨激化,決策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加之企業廣泛實行預算管理,強烈要求企業會計部門提供與之相應的成本資料,以便加強對經濟活動的事前規劃與日常控制。由此,成本計算方法得到廣泛重視并應用于西方各國的企業內部管理方面,成為管理會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1變動成本法的發展

變動成本法即變動成本計算法(variablecosting),也稱直接成本法或稱邊際成本法,它是指在將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礎上,計算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變動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將全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制造成本在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

關于變動成本法的起源,據美國權威的《柯勒會計辭典》記載,第一篇專門論述直接成本法的論文是由美籍英國會計學家喬納森·N·哈里斯撰寫的,刊于1936年1月15日的《全國會計師聯合會公報》。自哈里斯的文章公開發表之后,直接成本法的概念才得以迅速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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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成本法對成本計算方法論文

摘要:結合變動成本法,分析了作業成本計算法的理論依據、作業成本習性,指出了作業成本計算法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變動成本法作業成本計算法作業成本習性

隨著經濟、科技的迅猛發展,市場競爭的日趨激化,決策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加之企業廣泛實行預算管理,強烈要求企業會計部門提供與之相應的成本資料,以便加強對經濟活動的事前規劃與日常控制。由此,成本計算方法得到廣泛重視并應用于西方各國的企業內部管理方面,成為管理會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1變動成本法的發展

變動成本法即變動成本計算法(variablecosting),也稱直接成本法或稱邊際成本法,它是指在將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礎上,計算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變動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將全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制造成本在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

關于變動成本法的起源,據美國權威的《柯勒會計辭典》記載,第一篇專門論述直接成本法的論文是由美籍英國會計學家喬納森·N·哈里斯撰寫的,刊于1936年1月15日的《全國會計師聯合會公報》。自哈里斯的文章公開發表之后,直接成本法的概念才得以迅速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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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產業鏈成本會計形勢及升級

大件制造型企業成本計算方法

(一)制造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的結合

首先,將企業的生產經營費用分為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兩部分,將直接材料費用、直接人工費用作為變動成本。制造費用包括很多項目,可采用逐項分析的方法,分別將它們確認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如固定資產折舊費、保險費、大修理費、租金、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福利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攤銷等作為固定成本,其他費用如機物料消耗、水電費、廢品損失等作為變動成本。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將制造費用分解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兩部分。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可不分解為固定部分和變動部分而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其次,按照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可采用品種法、分步法、分批法等分別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再采用約當產量法、定額比例法等將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計算完工產品的總成本、單位成本、月末在產品成本。期末,將變動成本法提供的成本資料調整為按制造成本法提供的成本資料;將日常核算使用變動成本法提供的成本資料調整為按制造成本法計算的成本。具體的調整步驟為:第一步:計算固定制造費用分配率。固定制造費用分配率=(月初在產品分攤的固定制造費用+當月發生的固定制造費用)/(當月完工產品數量中當月銷售的部分+當月完工產品數量中當月未銷售的部分+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第二步:分別用當月實現的已銷產品數量、當月完工產品數量中當月末銷售的產品數量、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乘以固定制造費用分配率,將固定制造費用分攤到當月已銷售的產品、當月完工產品數量中當月末銷售部分(形成月末庫存產成品存貨)、月末在產品中去。第三步:將按變動成本法計算的當月已銷產品成本、當月已銷售的產品分攤的固定制造費用及以前月份完工在本月實現銷售的產品分攤的固定制造費用(按以前月份的資料計算)求和,計算得出按制造成本法計算的當月已銷產品成本。第四步:將按變動成本法計算的月末庫存產成品成本、當月完工產品數量中當月末銷售部分(形成月末庫存產成品存貨)及以前月份完工本月末銷售產品(形成月末庫存產成品存貨)分攤的固定制造費用(按以前月份資料計算)求和,計算得出按制造成本法計算的月末庫存產品成品成本。第五步:計算按制造成本法計算的月末在產品成本,即將按變動成本法計算的月末在產品成本與月末在產品分攤的固定制造費用求和即可。通過以上兩個方面,就可以把制造成本法和變動成本法有機地結合起來,使成本核算工作更好地完成其對內和對外的職責,滿足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和外部市場經濟的需求。

(二)制造成本法與責任成本法的結合

制造成本法是以產品為對象進行成本歸集和分配,其原則是誰受益誰承擔;責任成本法是以成本責任中心為對象進行成本歸集和分配,其原則是誰負責誰承擔。制造成本法側重于成本的事后核算,而責任成本法則側重于成本責任中心的成本管理。制造成本法和責任成本法的結合應用,以制造成本計算為基礎,對產品發生的生產費用按各責任中心分為可控成本和非可控成本。在將兩種方法結合使用時,對于制造成本法下的直接費用項目,成本計劃應以產品成本計劃為基礎歸集后分解到相關的責任中心;對于制造成本法下的間接費用項目,成本計劃應以各責任中心成本計劃為基礎歸集后分鋸到相關的產品。而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則同時按產品和責任中心進行核算。

(三)作業成本法與標準成本法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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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計算方法分析論文

摘要:結合變動成本法,分析了作業成本計算法的理論依據、作業成本習性,指出了作業成本計算法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變動成本法作業成本計算法作業成本習性

隨著經濟、科技的迅猛發展,市場競爭的日趨激化,決策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加之企業廣泛實行預算管理,強烈要求企業會計部門提供與之相應的成本資料,以便加強對經濟活動的事前規劃與日常控制。由此,成本計算方法得到廣泛重視并應用于西方各國的企業內部管理方面,成為管理會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1變動成本法的發展

變動成本法即變動成本計算法(variablecosting),也稱直接成本法或稱邊際成本法,它是指在將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礎上,計算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變動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將全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制造成本在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

關于變動成本法的起源,據美國權威的《柯勒會計辭典》記載,第一篇專門論述直接成本法的論文是由美籍英國會計學家喬納森·N·哈里斯撰寫的,刊于1936年1月15日的《全國會計師聯合會公報》。自哈里斯的文章公開發表之后,直接成本法的概念才得以迅速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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