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經營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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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論文關鍵詞:農業合作社,農戶收入,丹陽市,丹徒區
一、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對國家的糧食戰略安全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然而,農業作為一種天然的弱質產業,具有投入時期長、收益較低等特點,同時,由于農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自然條件、市場價格波動等因素的影響,農業又成為一種高風險產業。傳統上,我國是以小農經濟方式進行生產和經營的,這直接導致了農業從業者抗風險能力的缺乏。首先社會實踐論文,個體小農沒有足夠的能力對市場信息進行收集和整理,其經濟決策經常不能反映市場需求。其次,小農因為生產規模小,市場談判能力較弱,而無法通過談判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產品價格論文開題報告。因此,農戶希望能通過一些制度和組織,與同業經營者,與上下游經營者進行結合,以減少風險,增加收入。于是,農業合作社劃時代地產生了。
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全國各地掀起了一股興辦農業合作社的熱潮,各種形式和產業的合作社工作開展地如火如荼。特別是2006年《合作社法》頒布之后,農業合作社得到了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地推廣,農業生產和經營開始煥發出新的生機。但是,目前的農業合作社出現了求量不求質、管理不規范、利潤分配不合理等一系列問題,如果不能及時解決這些問題社會實踐論文,農業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必將受到致命的打擊。
針對農業合作社所存在的問題,大批專家和學者都進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并提供了政策建議。一部分專家從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入手,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內源性根據;也有一些專家著眼于合作社的組織結構,從管理和組織的角度進行探討;另外,也有相當多的專家通過研究認為合作社的立法才是關鍵之處??傊?,專家們的研究大多是針對組織自身開展的,而針對農戶的研究相對較少。實際上,農戶是農業生產的主要微觀主體,具有主觀能動性,他們的態度和意愿直接決定了合作社的發展。
因此,本研究正是從農戶的角度出發,通過問卷調查、統計描述的方法,分析農戶參與農業合作社的現狀與態度,并計量分析農戶參加合作社的行為對收入的影響,從而為發展農業合作社規模、推廣合作優勢、更好地以合作社形式增強農業競爭力、保障農戶利益提供政策建議論文開題報告。
(二)文獻綜述
楊惠芳(2005)認為,解決農民增收的關鍵在組織創新,建立有利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市場主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和發展,使我們找到了促進農業產業化和增加農民收入的一種有效組織形式和載體。
韓潔、薛桂霞(2007)認為,農業合作社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是顯著的,這不僅表現在其市場經營和談判能力的增強社會實踐論文,更與生產一體化、二次分紅等因素有著密切關系。
王新利,李世武(2007)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越性是以增加農民收入為基礎的。要使這類組織獲得長遠而良好的發展,進而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強有力的幫助,政策的實行需要遵循這一基本原理。
二、 數據分析
(一)數據來源
本次數據由本班四位同學利用暑假時間前往丹陽市丹徒區實地調查獲得,我們走訪了當地茶葉合作社周邊的4個村落,共發放問卷220份,通過剔除信息明顯錯誤、前后矛盾和異常的問卷21份,實際有效問卷為199份,有效率高達90.45%。
(二)數據分析
1、數據分析分為描述分析和計量分析兩部分。在描述分析中,將參加合作社農戶與未參加合作社農戶戶主的年齡、文化程度、身份(是否村干部或黨員)以及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農產品銷售價格等指標做橫向的比較,以此對這兩個群體的特征做出基本的描述。在計量分析中,選擇農戶總收入為被解釋變量,家庭種植規模、非農收入、是否加入合作社、生產資料成本為解釋變量,采用Cobb-Douglas模型進行計量。
2、描述統計:
(1)年齡: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戶主平均年齡為47.36歲,未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戶主平均年齡為47.40歲,且兩個群體中戶主年齡都是呈正態分布的,因此,戶主年齡沒有顯著差異論文開題報告。
(2)文化程度:將戶主受教育程度按文盲、小學、初中、高中或中專、大專及以上分別賦值為1、2、3、4、5社會實踐論文,則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這五項比例依次是0,8.82%,47.05%,26.47%,17.65%,平均值為3.14,未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這五項比例依次是0,12.12%,76.97%,4.84%,4.84%,平均值為3.11.從各種文化程度分布比例來說,未參加合作社的戶主文化程度相對較低,但總體均值較為接近,這是因為當地的教育模式以九年制義務教育為主,大部分戶主的文化程度都是初中社會實踐論文,以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戶主絕對人數較少。
(3)身份:在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村干部或黨員的比例占到了50%,而沒有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村干部或黨員的比例僅為7.88%,有理由相信,身份的區別對參加合作社與否是有著較大影響的,這也與理論分析的結果吻合,通常認為擔任村干部或黨員的農戶覺悟較高,能夠積極響應號召,另外也需要起帶動作用,因此參與的意愿與可能性更高。
(4)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在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平均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為64.67%,而對于未參加合作社的農戶,平均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為64.13%,同時兩個群體也符合正態分布。
(5)農產品銷售價格:本次調查對象為當地的曲阿茶葉合作社,通過調查了解到,大部分農戶每年采摘兩次茶葉。從問卷反映的情況來看,對于參加合作社的農戶社會實踐論文,第一次茶葉的平均出售價格是328.1元/斤,第二次茶葉平均出售價格是235.2元/斤;對于沒有參加合作社的農戶,第一次茶葉出售價格為319.6元/斤,第二次茶葉出售價格為227.4元/斤,且上述數據分布都較為緊湊。
3、計量分析:
被解釋變量為農戶總收入,以Y表示。解釋變量見下表:
表1 實證模型解釋變量說明
變量名稱 變量定義 平均值
D1 是否加入合作社:是=1,否=0 0.23
X1 種植規模:農戶耕種的總面積(畝) 3.43
篇2
[論文摘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推進農業生產要素的合理流轉與有效配置,是我國當前農業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也是我國目前工業化、城鎮化的需要。因此,希望通過創建科學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理論,以西疇縣農村承包地流轉實踐提供理論依據,真正實現農村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合法權益的目的,發揮農村土地的效益,更有利于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一、西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概況
西疇縣土地的流向都是流入農戶之間,全縣有承包耕地面積172546.5畝,其中:田46044.8畝,地126501.7畝,從二輪土地承包以來,土地流轉涉及1782個村,占全縣總村數的100%,流轉農戶有4554戶,占總承包戶的8.4%,流轉面積14839畝,占承包總面積的8.6%。以上調查僅僅只是對西疇縣地區,所涉及的面還是比較窄的,但是凸現的問題卻并不少,這其中固然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在實踐層面由于執行者本身的原因帶來的問題,也有我國長期以來農村土地制度的習慣帶來的問題,然而更根本的一個方面還是我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制度中不完善、不健全而帶來的問題。所以我們非常有必要全面分析考察西疇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的基本狀況,包括其中存在的問題和弊端,只有從制度層面入手,才能從根本上真正解決西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在實踐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二、西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從全國的情況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發生率一直是很低的?!拔覈?0世紀80年代后期以來,農戶承包土地流轉面積占承包地面積的比例(以下簡稱流轉比例)基本保持在1%~8%之間,發達地區一般保持較高的水平,有的甚至達30%以上,內地則較低?!盵1]80年代后期以來,農戶自發進行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基本保持在l%-3%之間,沿海一些發達地區和城郊地區的比例稍高一些”。從西疇縣二輪土地承包以來看,土地流轉涉及1782個村,占全縣總村數的100%,流轉農戶有4554戶,占總承包戶的8.4%,流轉面積14839畝,占承包總面積的8.6%。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地區性的不平衡。在離縣城近的地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非?;钴S,而在離縣城遠的地區,流轉程度卻非常低,流轉具有封閉性,土地經營規模相對較小,流轉相對困難。二是事先須經發包方同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流轉。三是流轉還不規范,農戶間的流轉大多采取口頭協議的形式,很少采用書面形式,有些地方依靠行政手段強行推進流轉。土地流轉的操作程序不夠規范。目前,規范的土地流轉機制還沒有建立,在完備流轉手續、規范流轉程序方面存在不少問題。不少農戶采用“口頭協議”,私下進行自發性的流轉,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續,未通過流轉合同來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糾紛隱患較多。四是土地流轉方式還存在問題,對是否應允許抵押、繼承等實踐中存在爭議。五是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不夠健全。大部分地區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流轉市場發育不良,中介組織匱乏,信息不靈,往往出現農戶有轉出土地意向卻找不到合適的受讓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讓者,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三、完善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的策略
(一)規范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運作程序
為了避免在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出現土地糾紛,建議必須規范運作程序:
第一,民主議定。凡是由集體統一組織流轉的,無論采取哪種形式、其流轉期限、租金的確定,必須經當事人的同意方可進行,決不準少數人說了算。第二,逐級審批。凡向本村以外流轉承包經營權的,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土地流轉申請,經審議同意后方可實施。如涉及利益關系復雜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向鄉(鎮)政府請示,由鄉(鎮)政府把關。第三,簽定合同。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雙方一定要有較清楚的流轉意愿表達、有效的實現方式,轉包、互換、出租的期限,土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價款及支付方式、雙方應履行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第四,采用登記生效主義的立法模式。所謂登記生效主義,是指登記是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生效的要件,如不經登記,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生效、不受法律保護。
(二)完善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市場體系
第一,培育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要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確立土地流轉上的經濟利益關系。加快培育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培育市場決定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價格機制。政府應在市場準入、交易程序、權利義務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第二,完善市場中介組織?!胺e極培育農村土地市場,締造中介服務組織,特別是發展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的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是推進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相關配套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2]。建議建立諸如資產評估機構、委托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融資機構和土地保險機構等。流轉中介組織要調查、收集農村土地流轉的供求、價格等信息資料,并通過一定的渠道甚至媒體公開,使供需雙方能夠獲得可靠的市場信息,溝通供需雙方的聯系,為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雙方提供信息引導、政策咨詢、法律服務,為實現西疇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創造條件。
(三)積極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要加快土地的流轉,就必須弱化農村土地社會保障功能,要積極而穩定地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根據我國國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任務應該是:基本保障農村居民“生有所靠、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即辦好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障等三種保障項目。
四、結論
本文是建立在對西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實際調查的基礎上,圍繞西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踐現狀的分析,農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的簽訂以及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一些做法,我們仍無法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所在,是物權性質的權利卻為何又在很多方面打上了債權的烙印?法律規定有欠完善,實際中也存在諸多問題:如各級政府以行政手段強制土地流轉;再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又指給予過低的補償甚至不予補償?!巴恋爻邪洜I權屬用益物權范疇,用益物權的權能主要表現為使用和收益,包括權利人自己使用土地并收益和權利人將土地讓與他人使用而從中獲得利益。”[3]針對當前西疇縣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在現實中,本文并基于此提出了相關的完善我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制度的些許建議。希望此研究能夠對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產生一定的實踐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1]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現狀、難點和建議,傅曉,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8/03:17-18.
篇3
【論文關鍵詞】土地積零為整;背景;措施;成效;云南石屏;壩心鎮新海資村
新海資村位于壩心鎮西南部,距壩心鎮政府所在地9 km,海拔1 440 m。最高氣溫39.5 ℃,年平均20 ℃左右,年平均降雨量923 mm。距雞石路、323國道線3 km。新海資村現有農戶325戶,人口1 215人,居住著漢、傣、彝等民族。該村土地肥沃,全村土地面積66.85 hm2,人均耕地0.067 hm2,林地300 hm2,主要種植水稻、大枇杷、楊梅等。2007年,人均純收入1 556元。
1土地積零為整的背景
新海資村實行的曾經大大解放了生產力,但隨著現代化農業規模經營的需要,一家20多塊田地的生產模式,阻礙了經濟的發展。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由于水利設施、田間交通條件較差,全村土地按自然條件分為水田、干田、旱地等3個級別,集體根據田塊的自然條件把田、地分為12個片區,采取抽簽的方式分田地,造成很多困難。一是一戶人家至少有20塊田,田地過于零星分散,增加投入,不便于管理,農戶間容易產生矛盾,影響村內和諧。二是水利設施、交通閉塞,致使農田耕作困難,延誤種植節令,農作物得不到良好的生長,生產效益低下。三是田地分散較大,不能合理利用,不利于產業結構調整,不利于規?;洜I投資,不利于科技含量的提高。四是原二輪土地承包時,集體的田地全部承包給農戶,集體沒有預留機動田地,集體沒有經濟收入,致使公益事業建設沒有經費保證[1]。
2措施
2.1創新思想,更新觀念
在種種困難條件下,新海資村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幫助下、在村委會正確領導下,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從集中解決農民的生產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出發,根據中央關于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再延期30年不變的政策,在農戶土地承包面積不變動的基礎上,提出了土地“積零為整”的新觀念、新思路,從大處著眼,從大局出發,從根本上解決田地過于分散、無法經營的問題[2]。
2.2領導重視,組織堅強
在新海資村提出積零為整的土地承包新思想后,得到了鎮政府的大力支持,組織成立由鎮長任主任,副鎮長、村總支書記任副主任,小組長、村民代表和部分群眾為成員的積零為整的土地承包工作辦事機構,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組織網絡體系,為推動積零為整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2.3宣傳先行,層層發動,營造濃厚的調整氛圍
在積零為整的宣傳工作中,新海資村充分利用廣播、墻報、會議等多種形式,在全村深入廣泛地進行宣傳發動,營造出濃厚的積零為整土地調整氛圍。短短1個月中,該村召開積零為整土地調整工作部署會議共6次、村民大會24次,板報宣傳16期,宣傳標語56條幅,通過大量的工作,積零為整土地調整工作已深入人心,得到廣大農民群眾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使廣大農民意識到積零為整是生產的大事,為積零為整土地調整工作夯實了群眾基礎。
2.4堅持六個原則,規范有序推進積零為整土地調整
一是堅持“一事一議”群眾自愿的原則;二是在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不變的原則,穩妥推進土地積零為整土地調整工作;三是堅持各戶積零為整土地調整后的土地總面積與原二輪土地承包總面積不變動的原則;四是堅持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的原則;五是堅持一切從當地客觀實際出發,從農民需要出發,不搞行政命令、一刀切,堅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的原則;六是堅持集體預留機動地不超過5%的原則[2-3]。在堅持以上6個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村民大會、舉手表決的方式,把土地分為好、中、差3個級別,按田塊的上下順序抽簽丈量,保持各戶第二輪土地承辦面積不變動,集體機動地預留3.33 hm2,穩妥推進土地積零為整土地調整工作。
2.5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農民群眾基本權益
認真落實農村土地二輪延包30年不變政策,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承包責任制為基礎,統分集合的雙重經營責任制。全村共積零為整調整56.67 hm2土地,2006年下半年,新海資村率先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補發工作,2007年全村基本完成了積零為整后新土地面積、四至界線等調查摸底和信息數據錄入核實工作,并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補發工作,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了農民群眾基本權益,讓農民群眾長期擁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2.6實施多措并舉,鞏固調整成果
一是興修水利基礎設施,全面改善生產條件,通過一事一議,自籌資金30萬元,興建了蓄水量55萬m3的紅塘子大壩塘,貫通南北的灌溉溝3 452 m,全面改善生產條件。二是通過舉手表決的方式,全村規?;N植生態、安全、高效農業和特色農業大枇杷、楊梅,大枇杷種植面積達到89.33 hm2,楊梅種植面積達到272 hm2,全面深化農業結構調整。三是推進農業規模經營,成立枇杷專業協會,為農戶提前、產中和產后服務,有效解決農戶小生產與社會化大市場的矛盾,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形成規模化的生產基地。四是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協會成員,牽動生產發展,通過專業協會與千家萬戶建立多種形式的合作,使分散經營的小農戶組合成專業協會聯合體,實現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4]。在沒有協會時,各農戶為自己個人利益,枇杷銷售價格相互壓低價,導致枇杷增產,農戶減收,經銷商得利;通過協會統一銷售價格以后,農戶達到了增產增收的效果,目前全村農民專業合作協會組織成員達到200戶。
3取得的成效
新海資村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采取積零為整的土地調整方式,提高了農業土地的利用率,促進了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加快了農業產業化進程和現代農業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于2005年8—11月完成該村土地積零為整工作,主要堅持原二輪土地承包總面積不變動的原則,積零為整,把每戶20多塊土地調整為每戶1~2塊。到2008年已初步取得土地規模經營實效,規劃種植了26.67 hm2水稻、89.33 hm2大枇杷、272.00 hm2楊梅,農民實現增產增收,生活狀況大有改善,人均純收入從2005年的850元增加至現在的1 556元。
4結語
在集零為整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開展具體工作時,也存在著不足:一是個別群眾在涉及私人利益時,不能以大局為重;二是個別群眾思想不夠解放,處于被動,抱有觀望思想。因此,應克服工作中的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認真總結經驗,鞏固村在集零為整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參考文獻
篇4
為了全面實施科教興鄉,加快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為“三農”的辦學方向,貫徹落實教育部等12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掃盲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為舊縣鄉經濟建設提供人力資源支持,努力服務本鄉經濟建設?,F結合我鄉的具體實際,提出今年的掃盲和農村成人教育工作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目標與任務
(一)掃盲工作
全鄉文盲人數104人,計劃今年青壯年脫盲人數25人,使全鄉文盲率由原來的1.01%下降為0.7%。
(二)技術培訓
1、完成各類實用技術培訓1200人(次),使90%以上的農村勞動者掌握1—2項實用科技??偨Y推廣“文技+農戶”致富典型個和“科技興農”重點村2個。
2、建立完善辦學基地。鄉文技校按省定“八有”標準努力創建,爭取申報縣級示范文技校。
措施與要求
(一)掃盲工作
1、加強掃盲工作的領導與管理,2012年繼續鞏固“對縣督導”成果,進一步做好“控流堵盲”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中小學生中途輟學,特別是未讀完小學四年級的學生輟學,杜絕新文盲的產生,把“控流堵盲”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來抓。各村、鄉婦聯、共青團組織應加強掃盲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建立建全掃盲責任制度,制定相關的“村規民約”,指定專人負責,具體落實到人。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消除滋生文盲的土壤。
2、各村分管教育的干部對本地掃盲工作負主要責任,相應制定掃盲工作責任制,責任到人。負責制定本地掃盲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劃,籌措和管理本地教育經費,組織力量開展掃盲。各村要組織動員本村的掃盲對象接受掃盲教育,為掃盲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各村要根據文盲人員的特點,開展靈活機動、形式多樣的教學手段,采取定點定人包教包學的教學方法,保證脫盲。掃盲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每年不定期進行教案、教學進度、學員出勤、學員作業、學員測試等項目的檢查,以保證學員的脫盲質量。
4、各村要根文件規定,依法保證成教經費到位,用于我鄉的掃盲與成人教育工作和改善文技校的辦學條件,掃盲經費實行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技術培訓
1、要明確技術培訓的責任性與緊迫性。分管領導與專、兼職教師應積極配合政府協調各站、辦、所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培訓規劃,配好專業技術講師;鄉科技副鄉長和科特派工作站具體實施培訓計劃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鄉文技校檔案管理負責人及時妥善做好管理和資料建檔工作。
2、村級文技點應根據調查摸底項目制定當年的培訓計劃,根據項目培訓計劃積極組織培訓工作,保證培訓質量。
3、培訓內容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為原則,以課堂教學和現場結合為主,輔之以巡回講座、科技影、像,科技專欄和科技咨詢等形式,以農副業新科技、小企業生產經營為主要培訓內容,在力開展各類技術培訓,為農戶排憂解難,讓勞動者不斷地提高自身素質,以利脫貧致富。
4、培訓以家長和回村初、高中畢業生為對象,按調查項目人數落實到戶到人,每期培訓保證人員齊全,師資到位,資料豐富,整體效益高。加強“歸口”培訓辦學工作,協調各鄉辦站、所,無償地為培訓技術班提供師資,確保培訓質量。
5、為保證“人才、技術、資金、資源”在“科技興農工程”中發揮整體效益,鄉文技校積極及時地聘請有關專家教授技術人員舉辦相應的專業培訓班,盡力盡早幫助農戶脫貧致富。各村要加強對一批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科技重點專業戶和科技示范戶重點聯系,做好跟蹤調查和信息反饋工作,及時總結推廣“文技+農戶”致富典型。
(三)文技校工作
1、按省定“八有”標準建立完善鄉文技校建設,并納入鄉政府年度考評。
2、加強文技校師資隊伍建設,爭取編制按國家要求比例配備,選拔素質好、高學歷、懂管理、懂技術的有一定社會活動能力樂于從事成教工作的教師充實成教教師隊伍。
篇5
關鍵詞:重慶;農村小額信貸;對策
一、引言
農村小額信貸是在小額信貸的基礎上把服務對象界定為城鄉低收入階層的一種金融服務方式,它也是一種重要的扶貧方式。早在20世紀70年代,孟加拉格萊珉銀行就創建了小額貸款的模式,以后,世界各國就把小額貸款作為扶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來抓,我國的小額信貸模式是由杜曉山首次將孟加拉銀行模式引入,并在河北易縣實驗取得成功的。
目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主要有由正規金融機構推行的與有非正規金融機構推行的這兩種方式。正規金融機構,如農村信用合作社,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非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是由民間或半官方運作的。
農村小額信貸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好途徑,是解決資金需要,幫助農民增收的優良途徑。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在扶貧、解決就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其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重慶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現狀分析
有著大城市,大農村之稱的重慶,由于農村資金的大量外流,使得農業的投入產出嚴重不足,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面臨重大挑戰??傮w來看,重慶農村小額信貸在發展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農村資金需求旺盛,但資金總量不足,配置效率低下
重慶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特征突出,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的農業人口逐漸向非農業人口轉移,外出打工的打工,自主經營的自主經營,這些生產經營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再者,由于農戶自身以及家庭消費的增長,也會使農村資金需求旺盛。但是,我市在農村資金配置結構與配置體制的運行績效上的表現不佳,使得本應用于農村的資金大量流出,新農村建設遇到資金短缺的問題。
2.農村小額信貸利率的設定欠合理
利息率簡稱為利率,在金融市場上指的是資金的使用價格。重慶的農村小額信貸利率處于政府管制之下,在正規金融機構受國家支持的條件下,商業性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盈利的機會不大,參與度不高,商業性金融機構不愿意做農村小額信貸,造成農村資金的供應不足。有研究指出,重慶現行小額信貸利率較低,且普遍能被農戶所接受,但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價格取決于市場上的供給與需求,利率的制定理應交給市場,而在利率政策上,卻違背這一基本的經濟學理論,貸款利率的設定有待合理化。
三、幾點對策與建議
1.充分運用自身優勢與國家政策,彌補資金缺口
重慶自直轄以來,國家在統籌城鄉方面給予了許多政策,政府應該規范行為,切實保障農村資金的安全運行。加強在政府引導下的農村資金配置效率,防止農村資金大量外流;改善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現象,放低市場的準入標準,建立具有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鼓勵地方性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民間金融合法積極的進入市場,優化市場配置;切實保障國家支農和農業貸款資金的到位,資金運用于實處,提高農村資金的整體運行效率。
2.進一步引入市場化因素,促進貸款利率的合理化
農村小額信貸在我國被當成扶貧手段,開展農村小額信貸是為了實現政策性目標,盈利因素所占比例很小,政府對貸款機構控制嚴重,機構經營效率低。引入市場因素,將貸款機構的發展交給市場,淡化“扶貧”這一概念,結合重慶本地實際,建立合適的信貸機構;實踐表明,合理的利率是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重慶小額信貸利率偏低,對金融機構的激勵不大,既然機構要發展,就必須使用較高利率,農民自主決定要不要貸款,如何使用貸款,與此同時通過市場的競爭優化來降低利率過高的問題。
3.加強農戶信用體系的建設與完善,提高農村小額信貸經營管理水平
在加強農村金融建設的各項立法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的農戶信用評價體系,加大宣傳,增強農戶信用觀念,營造農村良好的信用環境。在現有的評定機制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完善,通過對農戶信譽狀況、家庭基本情況、生產經營狀況等情況做參考來評定等級,提高信用評定的質量。農村小額信貸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將直接影響農村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培養高素質的管理者、經營者與專業人員,設計相應的人員激勵機制,結合外部環境因素,優化組織內部結構,降低運行成本,實行管理創新。同時對于農戶的貸款期限的管理也要科學化,既要符合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特點,也要最大限度滿足農戶需要。
參考文獻:
[1]徐 鵬:重慶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研究[D].重慶:重慶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42-47.
篇6
論文摘要 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的決策,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所產生的市場風險與民生風險之防范便成了討論重點。
論文關鍵詞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 市場風險 民生風險 防范機制
雖然我國《擔保法》、《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或禁止,或避而不談,但隨著新農村的建設導致農民融資需求與日俱增以及國家批準成都、重慶兩個改革試驗區的設立,使得實踐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現象層出不窮。在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具體完備的規范性文件指引的情況下,十八屆三中全會所推動的新一輪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浪潮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一系列風險。
一、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之風險
(一) 信貸市場風險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一種突破現有法律法規約束的制度,在沒有一套統一完備的規范對其加以規制的情境下,地方政府往往各自為政,增加該領域的信貸市場風險。此外,由于農作物產出收益的不穩定導致抵押人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的可能性就很大。加之土地承包經營權存在變現風險,使得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也會隨之增加。
(二) 民生風險
現階段農村土地依然承載著較強的社會保障功能,失去土地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失去生活保障。對于經濟條件不甚好的農民來說,他們雖有利用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融資的需求,但基于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其不敢抵押貸款,而這又反過來限制了農業的多樣化發展及其自身經濟條件的改善。更多的情況是這部分農戶雖然進行了抵押貸款但由于到期不能償還債務,此時銀行實現其抵押權就導致社會保障風險,即民生風險。
二、 風險防范機制之構建
在還沒有出臺全國性法律法規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所產生的問題進行調整的情況下,只能在現有法律與制度框架下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風險防范機制。
(一)信貸市場風險防范機制
信貸市場風險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較為活躍地區的主要風險,為避免形成全國性危機,筆者主張應當堅守分步走的方式,即首先允許城鄉統籌試驗區在區內進行試點,其次逐步擴大到全部的城鄉統籌試驗區,再次擴大到經濟發達的省份和地區,最后覆蓋全國。同時,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市場的相關參與方有必要聯立起來,共同促進該市場的平穩發展。
1.金融機構的自我防范
信貸市場風險的受害方首當其沖是金融機構,因此其自身要建立以風險管理為中心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體制。
(1)事前審查。首先,以申請人取得地承包經營權為抵押貸款之必要條件,防止權屬不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成為抵押標的。其次,對于工資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較高的農戶來說,土地的保障功能日漸弱化。金融機構在審查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申請時要注意申請人對土地的依賴程度,盡量選擇大戶。
(2)事中監控。即建立有效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跟蹤機制。金融機構要尤其關注逾期貸款的催收、貸款合同的展期、債權保全的訴訟時效,及時發現和控制新增風險。并監督貸款去向,確保債務人所取得的貸款用于農業生產開發。
2. 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
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發育程度較低,導致供求雙方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往往不能獲得抵押物詳細信息,以致經常出現信貸風險。因此,培育一個健全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迫在眉睫。
(1)廣泛建立土地交易所。土地交易所可以提供交易場所和充分信息,這一方面能夠促成抵押關系的建立,另一方面也為抵押權的實現提供了場所和方式。抵押權人不僅可以通過與抵押人協議折價優先受償,還可以公開拍賣以其價款受償。
(2)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與抵押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既是完善土地交易市場的前提與基礎,也是家庭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首要步驟,既對權利人起著確權和公示的作用,又為政府管理提供依據。有效的確權經驗可以借鑒成都市溫江市的做法,即先對村里的土地進行測量,由地方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參與,然后將測量的結果公示,以此為依據,再由當地國土局發放各種權證,確保農民拿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我國《物權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行登記對抗主義,筆者認為登記生效主義能夠增強物權的公示性,便于利益相關者查看土地權利變動及抵押登記的順序情況,為是否進行抵押以及抵押合同的內容提供幫助,有利于防止抵押糾紛,從而一定程度上防止信貸風險的產生。
(3) 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評估體系。我國土地市場發展起步比較晚,目前各地尚無專門的土地經營權價值評估機構,缺乏一個相對科學的評估價值作參照。而價值評估是衡量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換價值的必要環節,其對于防范銀行信貸風險和最大程度發揮土地融資功能具有重要意義。而價值評估應由獨立的第三方進行,在考慮各種自然因素的情況下根據市場供求變化釆取基準地價系數修正和收益還原法來進行確定。在抵押期間,由于土地價值有可能發生變化,因此,在承包經營權抵押實現時或者再抵押時,應該對其價值進行重新評估。
3.抵押擔保模式多元化
為了能夠把農地融資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我國應該借鑒國外農村土地抵押成功的經驗,創建多元化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擔保。
(1)農戶與農戶之間的共同聯保。實踐中金融機構在往往青睞于農業生產大戶,這對于規模較小又具有融資意愿的農戶來說是極為不利的,因此,在申請貸款時,農戶之間可以組成利益共同體,互為對方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2)農戶與農業企業之間的共同擔保。這種擔保方式的前提是農業企業能夠將自身承包的農地交付給農戶進行生產,同時為農戶提供銷售渠道,確保生產的農產品不滯銷。這樣就提高了農戶承擔責任的經濟實力,而且由農業企業承擔相應連帶責任也降低了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
(3)農戶與農業擔保基金的共同擔保。這種模式將承包經營權和擔?;鸾M織的基金作為擔保物,承擔責任時,貸款農戶和該基金組織承擔比例責任。
4.發展農業保險
農業保險是以保險公司市場化經營為依托,政府通過保費補貼等政策扶持,對種植業、養殖業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險。其可以最大限度減少農戶與金融機構損失。
首先,由點到面推廣農業保險。政府農業主管部門、保險監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可通過開辦農業風險管理學習班和農業保險知識講座等方式加強宣傳,提高農民對農業災害風險的認識,提升其投保意識,為農業保險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其次,擴大農業保險財政支出。我國自實行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農業保險取得了長足發展。當前應加大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力度,明確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政策。有針對性地向利用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的農戶推薦符合其經營項目的保險產品,同時對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經營項目提供或增加保費補貼支持。
(二) 民生風險防范機制——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
對于相當部分農民來說,鑒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供給的嚴重不足,他們雖然具有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的強烈需求,其出于生存的后顧之憂依然沒有很高的意愿去“冒險”,而對于真正敢于“冒險”的農戶來說,當金融機構實現其抵押權時,又確實會陷入生存困境。因此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僅能夠消除農民對土地的生存依賴,提高其抵押積極性,又能夠解決其生存的后顧之憂。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為保證農村貧困人口維系正常生活所需制定的一種保障措施。它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后一道防線,由于其在保障目標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障功能基本一致,因而可以成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保障功能的替代制度。誠然,我國自建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已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初步框架。但實際操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必須予以完善。
1.合理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變動規則
目前我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僅體現在食物保障方面,導致了農村低保標準偏低。地方政府應結合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選擇科學合理、反映本地區財政狀況的測量方法,按照公共基礎服務均等化原則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制定科學合理的救助金額。
2.多渠道籌集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地方各級政府要分情況確定由哪級政府財政予以補助。即對極貧困地區的低保資金由中央財政直接轉移支付,欠發達地區的低保資金由省級財政補助支付,發達地區的農村低保資金由地方財政負擔。此外,大力發展社會捐贈、福彩收益再分配等多種籌資渠道,確保低保資金能夠足額到位。
3. 擴大低保覆蓋范圍
各級地方政府應根據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來界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戶范圍,事實上,收入水平低于本地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民都應被納入。如此才能確保廣大生活貧困農民獲得國家資金救助,保障其生存權。
4. 加強對低保資金使用的社會管理和流向監控機制
當前,我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因沒有規范的程序和有效的監督機制,為地方政府的腐敗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必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監督機制。首先,完善省、市、縣農村低保工作機構,使其各司其職;其次,減少審查與資金發放中間環節,嚴格規范操作程序,保證“應保盡保,不能保的堅決不?!?。最后,落實政務公開,通過農村低保信息網絡建設、加強宣傳教育等途徑設立群眾監督機制確保農村低保政策落到實處。
當然,農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有亟待完善的方面,但基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替代傳統土地保證功能的可能性,筆者在此僅對該方面重點探討。
篇7
論文摘要:通過對糧食主產區之一的湖南省種糧農戶生產情況的深入調查發現,當前農戶經營中存在農田分散和農田基礎設施薄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土地流轉困難、租賃轉包不規范,部分種糧大戶經營目標不明確、相關農業部門涉農服務脫節等問題。改變這一現狀,促進農業發展,應當探索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國家農業投資實行向種糧大戶優先傾斜、索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保障機制、加強種糧大戶的示范引導、完善政府服務體系。當前,農村外出從事非農產業的勞動力增多,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越來越老年化和婦女化,加上農戶糧食生產的分散經營,農業發展受到約束。
為了保證我國的糧食安全,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耕地,各地都在探索規模經營的生產方式,通過加快農村耕地的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以保證糧食產量的增加和農戶收入的提高。我們通過對糧食主產區之一的湖南省種糧農戶生產情況的深入調查,分析種糧農戶在發展規模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和普遍存在的困境,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對我國糧食主產區種糧農戶發展規模經營提供切實可行的幫助。
種糧農戶發展規模經營的情況
根據湖南省農業廳組織對全省的調查,2010年湖南省租賃轉包耕地面積3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達到95049戶,涉及耕地面積487.2萬畝,產糧達396.5萬噸,分別占全省耕地面積、糧食總產量的8.6%和13.2%。其中,1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比2008年增加了684戶,10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增加了70戶,1萬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增加了2戶。通過耕地的租賃轉包實現規模經營,解決了當前農村出現有地無人耕種的現象,發展種糧農戶規模生產經營已成為糧食主產區農業生產發展的著力點。
在調查中發現,湖南省的規模經營大戶都是以糧食生產為主,全部種植水稻,其中80%以上的為雙季稻生產,60%以上的種植優質稻,并通過與農業企業聯合,稻谷直接銷售給大米加工企業,經濟效果明顯。根據對汨羅和攸縣實地調查,15個種糧大戶租賃轉包農戶家庭承包耕地或者集體耕地的面積達到59692畝,其中雙季稻的種植面積48734畝,占水稻種植面積的82%。通過種糧大戶的生產經營,其雙季稻的平均產量達到1725斤,產值1625元,而其包括租金在內每畝的經營成本為1127元,每畝可實現利潤498元,較一般的散戶生產經營收益更高。
從實地調查的62個大種糧大戶的年齡狀況來看,種糧大戶較大部分年齡在50歲左右,他們大都是農村生產能手、種糧能人,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肯接受新知識、新技術、懂管理,相對而言也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農業生產機械化程度相對較高。據對攸縣其中10個種糧大戶的調查,他們農機擁有量128臺,戶均13臺,其中7戶擁有大型的耕整機、插秧機、收割機。種糧大戶的科技推廣、輻射帶動作用大,他們的生產實踐成為糧食生產新品種、新技術的示范展示點,成為農民學科學、用科技的帶頭人、引導戶,成為農業生產新技術的宣傳窗口。
全省各地都在根據當地的自然經濟條件和農戶自身的情況,不斷探索土地規模經營的經營方式,在調查中發現湖南省主要有五種規模經營的生產模式。
1、種植大戶經營。一些熟悉農業種植技術并具有一定資金實力的大戶,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獲得較多的土地經營權,將農戶閑散的耕地租賃過來集中耕種實現規模經營。如攸縣新市鎮山門村農民符和平,多年來一直以規?;痉N植作為致富產業。在惠農政策鼓舞下,他不斷擴大水稻種植規模,在大同橋、新市兩個鎮的21個村,租賃了125戶農民的水田810畝,雙季種植水稻1620畝,全年產糧食1600噸,純收入達30萬元,成為該縣有名的“種糧大戶”,榮獲農業部“全國糧食生產大戶”稱號。
2、股份合作經營。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合作制企業,農民入股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分離,土地收益按股分紅。如攸縣網嶺鎮北坪村以每畝400斤稻谷的保底收益,加上合作社年終分紅的方式,將全村80%農戶組織起來成立了專業合作社,目前參加入股進行集中經營的耕地面積達1560畝。這種模式能夠使參股農戶更好地享受到集中經營帶來的經營性效益。
3、專業組織經營。以農民家庭經營為基礎,以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民專業協會為主導,集體統一組織部分生產經營環節,發揮集體優勢,形成規模經營的一種經營模式。這種組織模式正在蓬勃發展,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如汨羅市磊石融城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新市綠色食品加工合作社等共計有6000多戶參加了土地流轉,流轉面積2.4萬畝。這種模式能有效推進土地流轉,促進農作物品種改良,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水平,有效地促進農民增收。
4、龍頭企業經營。由龍頭企業直接租賃土地雇請農工與農戶形成利益共同體實現規模效益的模式。如攸縣萬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每畝300斤稻谷和60元現金作補償,直接租賃農戶的田土5100多畝(期限為10年),以湖南農科院、農業大學為技術支撐,為參與合作經營的農戶提供統一品種、農資、農技服務,并從綜合服務收益中給予農戶50%的返利。這種模式,發展思路、市場運作相對-成熟,發展潛力、綜合效益可觀,農民利益得到較好保障,能促進現代農業發展,達到了企業和農民雙贏的目的。
5、產業帶動經營。通過近年來的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攸縣形成了制種、蔬菜、苗木、席草等特色產業基地,這些基地建設帶動了土地流轉。如攸縣石羊塘鎮老虎巖村引進港商開發觀賞魚養殖項目(租賃魚塘、水田70余畝建設繁育基地),農戶通過出租耕地或自發養殖,每畝純收入達到1500元以上。這種規模經營模式經濟效益較好,農戶受益明顯。
種糧農戶發展規模經營的困難
近年來,湖南省的種糧農戶規模經營發展較快,同時種糧大戶在規模經營過程中也面臨不少的困難和問題,制約著農戶耕地的流轉、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突出表現為以下幾點:
農村金融服務缺失,種糧大戶融資難。在對種糧大戶的調查中,普遍反映影響農戶種糧經營規模的最大因素是融資難,融資困難成為制約種糧大戶生產正常運轉的最大瓶頸。由于種糧大戶的經營規模較大,其資金的投入也比較大,如購買種子、化肥、農藥,添置農機設備,農田整理投入、曬谷場地和糧倉的建設等。比如租賃轉包200畝耕地,租金至少需要6萬元,而且一般需要在生產前一次性付清,另外從播種開始,每季生產費用不能少于6萬元。
農田分散和農田基礎設施薄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由于農業生產基礎設施不夠完善,自然條件較差,嚴重影響了種糧大戶的生產經營活動。主要表現為:一是農田未整改。由于種糧大戶經營的耕地都是從千家萬戶手中流轉過來的,農田都未經過整改,小丘田、高岸田、低洼田較多,不便于機械化操作,主要依靠人工投入。在調查中發現,98%的種糧大戶的農田沒有經過平整改造,都是“插花田”沒有集中連片。二是水利條件差。由于水渠年久失修,渠內淤塞,灌溉不暢,或水路較遠,要水無水,造成誤工誤時。
土地流轉困難,租賃轉包不規范。由于有些農戶對家庭承包責任制的理解存在誤解,以為自家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家的私有財產,加上農民擁有的“耙頭頓得穩,作田還是本”傳統觀念,擔心把土地流轉出去以后會喪失土地的承包權。有的承包戶寧愿讓土地荒廢也不肯把土地轉包給種糧大戶經營,造成“有田的不想種,想種田的沒田種”的怪現象。在發生了土地流轉的農戶之間,存在著租賃轉包不規范的現象。根據調查發現,農戶自發流轉的占85%以上,農戶委托鄉村組織流轉的土地不足15%,且農村土地流轉行為多發生在村組內鄰近的農戶之間。
部分種糧大戶經營目標不明確。隨著種糧大戶數量的不斷增加,特別是有些耕種面積較大的種糧農戶,對其糧食生產經營沒有長遠的規劃。調查中發現有些人承包很多耕地的目的主要不是為了認真地搞糧食生產,而是希望以種糧大戶的名義爭取得到政府部門對其的項目資金支持或獎勵資金,或是通過銷售其經營的水稻種子、農藥、化肥及農機服務上獲取利潤。在對耕種面積超過1000畝的24個種糧大戶的調查發現,他們當中只有4人原來從事過水稻種植栽培,占總數的16.7%,其余的承包種植大戶都是從其他產業轉業而來,大多數是回鄉創業的打工族或農資產品的工商業經營戶,根本沒有農業生產經驗。據當地農業部門反映,有些種植大戶根本不知道怎樣開展水稻生產,經常電話咨詢農業部門技術人員。
相關農業部門涉農服務脫節。由于很大部分種糧大戶缺乏農業生產的經驗知識,致使他們在生產中經營管理不科學。調查發現,種糧大戶對農業科技服務要求迫切,雖然各地已建立很多基層農業綜合服務部門,由于其已從社會化服務向市場化運作的商業有償服務轉變,大部分農業服務部門是在搞種子、化肥、農藥的銷售經營業務,真正對農戶提供技術培訓、病蟲防治等農業技術的公益不多。種糧大戶需要政府提供相關服務時,往往找不到相應的政府服務部門,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種糧大戶的發展。
對策與政策建議
在糧食主產區發展規?;a經營是我國糧食生產的方向,是各級政府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在農村的中心工作,事關農業生產的發展、國家的糧食安全、種糧大戶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得到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要極力營造一個良好的規模化生產經營環境,引導、扶持種糧大戶的健康發展。針對糧食主產區湖南省種糧大戶遇到的問題和普遍存在的困難,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探索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種糧大戶的農業生產投入比較大、風險高、利潤低,加之農業自身的積累能力有限,靠農戶自己的經濟實力很難從事規模較大的糧食生產。而種糧大戶本身又缺少符合金融部門抵押條件的資產,金融部門出于對貸款安全的考慮不愿對種糧大戶發放貸款。針對種糧大戶融資難的問題,各級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種糧大戶融資的新渠道。政府要鼓勵引導種糧大戶成立資金互助合作社,或由政府出資控股成立村鎮銀行,合理引導社會閑散資金入股,增加新的民間融資渠道。需要不斷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探索用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戶宅基地和房產作為抵押物的新途徑,創新和完善涉農金融服務新機制,大膽探索切實可行的適應種糧大戶需要的信貸方式。
國家農業投資實行向種糧大戶優先傾斜。隨著政府對農業投資的不斷增加,農業生產的基礎設施條件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今后在國家現代農業投資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在整合農業、國土、財政、水利等部門的資源時,要盡可能與種糧大戶土地流轉相結合,優先安排有利于種糧大戶改善生產條件的項目資金。建議省級政府出臺糧食生產相關的激勵政策,以調動廣大種糧大戶的種糧積極性,通過農業綜合開發和水利設施等項目的建設投入,加大農田的土地平整,使小田變大田,坡田變梯田,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使水利灌溉條件得到有效的改善,農業機耕路確保得到暢通,為種糧大戶進行農業開發創造優越的基礎條件。
篇8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甘肅省;農業保險
一、前言
鄉村振興戰略旨在推進我國農業農村的可持續發展,農業保險作為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減貧、脫貧發揮了重要作用。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合《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從建體系、抓重點、求創新、強基礎四個層面進行了頂層設計,并提出要持續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增加農保險種、有效提升覆蓋面,科學確定保費補貼機制,增加財政補貼種類,探索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保險,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甘肅省作為脫貧攻堅難度較大的省份,2020年已如期完成脫貧摘帽,但仍然要把鞏固脫貧成果、防范返貧惡化作為重點工作。因此,加強甘肅省農業保險發展研究,為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二、甘肅省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一)農業保險覆蓋情況
近年來,甘肅省農業保險整體發展情況良好,各項指標穩步上升,覆蓋率逐年增加。保費收入從2013年的5.73億增長到2020年的19.13億;保費賠付額從2013年的3.07億增加到2020年的15.72億;賠付率從2013年的53.56%增加到2020年的79.68%;保險密度從2013年的37.06元提高到2020年的131.52元;保險深度從2013年的0.095%增加到2020年的0.219%。據銀保監會數據顯示,近三年甘肅省累計簽單保費44.5億元,共賠付28.3億元,其中直接受益農戶301.5萬戶次,有力支持了農戶的穩定增收和特色產業的良好發展。但據甘肅省2020年農戶參保戶數計劃表顯示,全省申報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村居民7203939人、1830158戶,[1]僅占全年農村居民20460133人、5055097戶的35.21%和36.20%,也反映出甘肅省農業保險的普及率還有著較大的增長空間。
(二)農業保險經營模式
農業保險因農業的弱質性而具有收益外部性、高風險性、高賠付率、高技術要求等特點,被界定為半公共商品,世界各國對其發展也都采用“市場+政府”“自愿+強制”的雙向引導。我國自2004年試行“有政府補貼的商業化農業保險”,2007年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在全國范圍推行。甘肅省農業保險亦采取“市場+政府”的經營模式,即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人保財險、中華聯合財險、國壽財險、太平洋產險、平安產險、黃河財險等12家保險公司都擔負著甘肅省農業保險業務的經營,并且“每縣經辦機構原則上2家,不超過3家”,經辦期限3年,通過競爭性磋商等簡易程序確定服務地區,進而與地方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2]推進農業保險防災減災、助力農業災后恢復生產。在中央保費補貼支持下,2007年開始逐步推進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如2007年在甘州、安定等地試點能繁母豬險種,2008年試辦奶牛保險,2010年試辦玉米制種保險,2012年在天水、慶陽、平涼等地開辦森林保險等;同時,也開發了啤酒花、藏羚羊、牦牛、青稞、馬鈴薯、中藥材等甘肅農業特色險種。目前,全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已多達105個,覆蓋羊、牛、薯、藥、果、蔬六大主導產業[3]。
三、鄉村振興戰略下甘肅省農業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具有時空差異的資源稟賦結構導致甘肅省鄉村發展的差異化分布,也使農業保險發展兼具背景性的共性問題與特性問題。
(一)甘肅省經濟水平落后制約了農業保險發展
農業保險功能的有效發揮需要有充足的保險保障資金,該資金一部分來自保費收入,一部分來自投資收入。目前,為引導和支持農民參加農業保險,通常由政府財政為投保農戶提供保費補貼,這就意味著地方經濟水平好壞直接影響農業保險發展水平。對甘肅省而言,近年來,經濟總量逐年上升,但與全國其他省份相比差距較大,長期以來經濟體量位居全國末端梯隊。2020年,全省GDP實現9016.7億元,實際增速3.9%,總量僅高于海南、寧夏、青海、四省區;全省人均GDP約3.41萬元,不及全國同期人均GDP水平一半。與此對應,全省財政收入亦有限,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74.5億元,僅為廣東省的6.77%、浙江省的12.07%。實體經濟發展的落后,使得投入農業保險的財政資金不夠充足,嚴重制約了全省農業保險的發展。另一方面,經濟發展落后意味著農民收入低,限制了農業保險購買積極性。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甘肅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4.3元,較2019年同比增長了7.4%,但僅占全國平均水平17131元的六成,居全國各省排名最低位次。這種農村居民的低人均可支配收入,再加上靠天吃飯的傳統觀念過于濃厚,對農業保險認知不充分,致使農村居民主動投保意識弱,直接影響農業保險的發展。
(二)農業保險供給力度有待增強
農業保險屬于政策性保險,國家旨在保護糧食安全和農業經濟發展,但農業產業固有的低收益、高風險、高賠付率使農業保險盈利性較差,與保險公司的商業逐利目標矛盾。為此,國家自2010年起推出多項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如2010年5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聯合下發《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對保險公司為種、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保險機構從事農牧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免征營業稅及后續對應的增值稅。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在2017年財政部的《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中再次延期至2019年底。此外,還允許經營政府給予保費補貼農業險種的保險公司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巨災風險準備金,具體按補貼保險保費收入的25%計提。甘肅省貫徹執行,即使這樣,農業保險的高風險成本和低保費收入下的優惠政策之比仍不及盈利效應,甘肅省還是農業自然災害頻發地區,農保賠付率更高一些。這些明顯抑制了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發展建設的積極性,整個市場政府主導力量明顯,市場自發調節力度弱。與此同時,省內保險公司之間的數據信息共享平臺尚未完全建立,容易導致承保農作物的方位、面積等數據不準確,農業指標監測設施不完善,不利于承保工作的進行。各保險公司針對農業保險特色產品的開發創新力度也不足。目前,甘肅省農業保險覆蓋了包含主糧作物、藏系養殖、森林在內的主要農產品,以及包含果樹經濟作物、特色養殖、蔬菜種植等在內的特色種養殖產品,但大多保險產品同質化現象明顯,缺少市場競爭。同時,隨著新型經營主體和特色經濟林果類產品種植規模的增加,逐步開展了針對蘋果、玉米的“保險+期貨”試點,增開高原夏菜、羊肚菌、枸杞、李廣杏、茶樹、湖羊、絨山羊、黑山羊等11類品種的天氣、價格指數保險;以及紅花椒、核桃、油橄欖、藜麥、金銀花、設施蔬菜、中藥材等9類產品的收入保險。這些創新型險種總計20余種,僅占全部農業保險品種的18%,并且很多尚處于試點環節,未大規模推行,創新力度明顯不足,理賠標準和理賠方式上的較大差異也影響了相關產品的信服度與普及率。隨著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多,規模種養殖大戶越來越多的對理賠提出高要求,傳統的成本保險已經無法滿足農戶化解風險的需求。與現有物價匹配的產值保險、收入保險成為主要需求,但現有產品表面創新多、質變節點少,尚未涉及到深層改革,這些都從供給層面影響著甘肅省農業保險的可持續發展。
四、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甘肅省農業保險發展對策
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背景為依托,要想獲得甘肅省農業保險的高質量發展,必須重點解決財政補貼、需求提升和供給增強三大問題。
(一)加快地區經濟發展,增強財政補貼力度
經濟有效增長是帶動農業保險良好發展的動力,而農業保險的良好發展又可以推動農業經濟的快速增長。因此,一方面,借助“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中甘肅省的特殊地理位置優勢,順應國家雙循環戰略、鄉村振興戰略等發展契機,積極推動省內實體經濟的發展,增加財政收入,同時優化財政資源統籌,增加對鄉村振興等重要領域的財政支出比例,確保并逐步提升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另一方面,提高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利用效率。作為經濟欠發達省區,甘肅對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依賴程度較高。2010-2019年,全省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均值僅為0.463%,而財政支出占全國財政支出均值卻達到1.658%,全省財政支出與財政收入的比值從2010年的4.153倍增加到2019年的4.654倍。[4]財政部數據也顯示,2013-2018年,中央對甘肅省財政轉移支付總量(不包含稅收返還)從0.16萬億增加到0.2萬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已成為甘肅省財政支出的主要來源。以財政補貼為主的農業保險在甘肅省試點以來,中央、省級、市縣三級財政補貼比例分別約占40%、25%、15%,2007-2019年,累計政府保費補貼61.23億元,占保費收入的83%,其中,中央、省級、市縣級各自累計補貼額為25.66億元、21.69億元、13.89億元,[5]中央補貼是主要構成。2020年,全省農業保險保費收入19.13億元,按照“財政補貼資金計劃”,中央補貼3.49億元,省級補貼5.04億元,分別占保費收入的18.24%和26.35%。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在甘肅省加快經濟發展同時,資金缺口仍需中央政府補貼,因此,既要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專項轉移補貼,還要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資金使用監督,避免尋租、資金缺位錯位使用情況,確保資金用在最主要的地方。此外,一些特色性、經濟價值高的果蔬類農產品,農民投保需求受到地方財政壓力和省政府保險任務計劃限制,只能部分投保,保險覆蓋率較低,亟需財政補貼的持續增加。鄉村振興需要繼續推進“一縣一品”“一村一品”特色農業產業發展,相關農業保險則因產品特色多處于創新試點環節,并由縣級財政主要補貼,而省內高貧困率意味著多數縣級政府地方財政有限,無法承擔高額保費補貼,保障規模有限;農民的低收入也制約了自繳保費比例不能太高,這就導致“全而弱”的惡性循環。從長遠發展來看,甘肅省農業保險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仍需中央財政的大力扶持。
(二)提升農民需求
提升農民需求是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根本。按照目前甘肅省農業保險中確定的中央補貼品種,除育肥豬實行“成本+目標價格”保險、由農戶承擔20%的保費以外,其他實行成本保險,農戶承擔保費占比5%-30%不等。其中,承擔比例最低的是公益林,農戶僅分攤5%;商品林分攤比例最高,需分攤30%;馬鈴薯、能繁母豬農戶分攤20%,玉米、棉花、冬小麥為15%,青稞、藏系羊、奶牛為10%。蘋果、中藥材、肉牛、肉羊、蔬菜、雞等省級補貼品種則區分農戶貧困程度,貧困戶承擔10%,非貧困戶承擔20%。與此同時,作為成本保險,相關補貼品種的保額根據開辦時的物化成本確定,從300元到10000元不等,費率從2%到6%不等。據統計,2007年,全省農戶自籌保費546萬元,占總保費收入13%;2019年,自籌保費33380萬元,占比20%;2007-2019年間,農戶累計自籌保費12.02億元,僅占保費收入的16.3%[6]。傳統補貼品種保額與現行物價增長速度的脫節,使農戶享受低費率同時,又認為成本投入和保險賠付之間有差距,尤其是設施投入大的高經濟價值農產品,更因保障程度不高而降低了農戶投保意愿。這就需要依托鄉村振興戰略,在產業脫貧的基礎上積極推行產業振興,提升農戶手工技能,增加穩定的從業工資收入和財產凈收入,從而可持續地提高農戶可支配收入,在現有消費基礎上滿足農業保險費用開支的增長,從根源上緩解甘肅省農業保險投保率低的現狀。此外,還需加大農業保險宣傳力度,改善農戶傳統“認栽”觀念。在偏遠農村地區,保險普及力度并不樂觀,一些農戶只知道社保,對農業保險知之甚少。因此,在鄉村振興戰略持續推進的政策環境下,鄉村干部以及農業、保險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應深入村社,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普及宣講會,為農戶們講解農業保險的專業知識和理賠案例,通過淺顯易懂的方式讓農戶意識到“以小換大”的風險防范重要性,了解農業保險的功能,積極配合國家政策的順利開展,增強參保積極主動性。同時,利用“抖音”、“快手”等民間流行并易于接受的短視頻方式,找當地已參加農業保險并獲益的農戶做代言,多做產品介紹和優惠政策宣傳,從而提高農業保險投保率。
(三)提高保險公司供給積極性
1.繼續推行并落實財政部規定的有關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提升稅收服務質量,營造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鼓勵并吸引保險公司主動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提供更多的農業保險服務,積極協助甘肅省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實。2.引入更完善的競爭機制,建立多元主體的農業保險市場。截至目前,甘肅省尚未有專業性的農業保險經營主體開展服務,農業保險由綜合性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并只占各經營主體業務的小部分,這就使服務專業性欠缺,在產品設計和費率厘定及條款制定上專業性不強,提供服務的積極性和質量也劣于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未來可以在提升經濟發展、確保并增加地方補貼的基礎上,吸引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來甘肅拓展業務,增加市場競爭力,提升服務質量。3.規范保險經營管理,提高理賠效率和精準度。《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中指出,地方政府要結合自身財政情況增加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引導保險機構到農村基層網點,下沉服務重心,開拓新型農業保險產品試點范圍。因此,一是甘肅省政府要進一步結合鄉村振興發展需求,科學確定保費補貼機制,推動“以獎代補”政策的試點;二是現有從事農業保險的各家保險公司應加大對農險業務的重視,積極創新農業保險產品類型,增加對鄉村振興中“一村一品”的高經濟價值特色農產品保險保障,明確理賠范圍,做到精、準、細。在現有成本保險為主,試點產量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產值保險、“保險+期貨(權)”等產品形式的格局中,根據保障對象的特殊性,試點成熟后逐步推廣普及。三是提高理賠服務質量,及時賠付,增強保險信譽度,提升農戶投保熱情。四是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農業保險的產品宣傳、開發創新,完善省內“互聯網+農業保險”的發展模式,推進農業保險承保的電子化發展。
參考文獻
[1]甘肅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19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計劃的通知
[2]甘肅省保險行業協會.甘肅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召開農業保險工作聯席會議[OL/ED].
[3]王曼麗.甘肅省政策性農業保險效率評價及影響因素研究[D].2021年甘肅農業大學碩士論文,第18頁;
[4]李永海、潘菊霞.甘肅省財政轉移支付對居民收入差距的影響研究[J].隴東學院學報2021(5):33-37;
[5]王曼麗.甘肅省政策性農業保險效率評價及影響因素研究[D].2021年甘肅農業大學碩士論文,第19頁;
篇9
論文摘要:平穩有序地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解放了農村生產力,促進了農村繁榮、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文章分析了當前我國在推進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從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市場體系、健全管理機構和財政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對策。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是構建現代農業模式,實現產業結構調整的客觀需要。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不斷推進,農村二、三產業加快發展,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村土地流轉趨于加快,規模逐年擴大,呈現出了經營主體多元化、流轉形式多樣化、利益關系復雜化的發展局面。在新的形勢下,如何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的健康發展,是值得我們思考和研究的問題。
1、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反映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總體是健康、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1政策措施不完善
首先,隨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模擴大、速度加快、流轉對象和利益關系日趨多元,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出臺相關的具體措施,加強管理和服務,但目前除中央出臺的宏觀政策外,各地區尚未制定出臺指導土地流轉的具體政策措施,土地流轉缺乏政策的引導和規范,制約了農村土地的流轉。
其次,對土地流轉的支持不到位。農業生產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收效慢,對大資本缺乏吸引力,而中小投資又往往受制于資金技術等原因不愿甚至不敢投人,加之目前我國許多地方的農民流轉意愿不強,寧愿拋荒土地也不愿流轉,從目前的實際來看,各級政府尚未出臺針對流轉農民和流人種田大戶、專業合作社和企業公司的具體支持政策,嚴重制約了農村土地的流轉。
1. 2管理機制不健全
土地流轉市場尚未形成,轉出轉人之間缺乏足夠的信息聯系,阻礙著土地流轉在更多方式、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上進行。轉包費、租賃費缺乏科學依據,沒有與之相關聯的評估、咨詢、公證、仲裁等中介機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機構處于空缺狀態,致使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網絡無法建立,土地流轉供求信息不能及時有效溝通,而且二輪土地承包的一些遺留問題也得不到及時處理,不少地方存在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落實不到戶,承包合同簽訂不到戶、不規范、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不到位、流轉合同不規范等問題。
1.3流轉運作不規范
現在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多是口頭協議,未通過簽訂流轉合同來規范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即使簽訂合同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土地流轉登記管理難度大,特別是農戶以口頭協商流轉的土地,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難以掌控,更無法登記備案。由于口頭合同穩定性差,雙方利益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不便于管理,而且也為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留下了隱患。同時口頭協議的隨意性也造成接包方缺乏長期經營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人,積極性不高,不利于農業的長遠發展。
1. 4服務保障措施不到位
首先,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機制尚未形成,土地對農民來說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保障和就業功能,這就決定了農民不肯輕易離開土地。加之我國大部分城鎮化和縣域經濟發展仍較滯后,二、三產業接納農村勞動力的能力有限,許多農戶仍靠種地維持生計,不敢也不能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流轉只能是小規模和短期流轉,影響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其次,土地流轉服務缺位。絕大多數鄉鎮、村尚未成立土地流轉的服務機構,缺乏合理的引導和組織,沒有真正建立起資產評估、委托、法律咨詢、信息服務、流轉中介等服務機構,供求雙方很難找到一個合理的交易平臺。
1.5流轉違法現象時有發生
少數地方的基層干部對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和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顧客觀實際,盲目對流轉下指標定任務,違背農民意愿強行流轉。有的地區為了片面地追求農業規模經營和村集體經濟發展,隨便改變土地承包關系,用行政手段將農戶的承包地轉租給企業經營,嚴重影響了農民正常的生產和生活;有的地方為了降低開發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資,借土地流轉之名,隨意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并強迫農民長時間,低價出讓土地經營權。這些問題如不加以糾正,將引發許多矛盾,甚至動搖農村基本經濟制度。
2、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對策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一項復雜的、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因此,要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加快現代農業建設步伐,就必須要明確思路,抓住影響土地流轉的關鍵環節和問題,突出重點,積極推進,確保農村土地流轉的順利進行。
2. 1深化思想認識,確?!拔鍌€堅持”
一是堅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要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二是堅持尊重農戶的土地流轉主體地位。尊重農戶的選擇,流轉與否、采取何種方式流轉、流轉價格如何確定,要由農戶來決定。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引導農戶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強迫農民進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三是堅持農村土地流傳中“三個不得”原則。土地流轉的只是承包經營權,不能在流轉中變更土地所有權屬性,侵犯農村集體利益;農地只能農用,不能搞非農建設和開發;受讓方和農村基層組織不能以任何借口強迫流轉或者壓低租金價格,侵犯農民的合法利益。四是堅持因地制宜。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不能搞一刀切、一個模式,在條件尚不具備的地區,應提倡農戶對自身所經營的土地進行勞動積累,提高土地產出率。而在一些經濟相對發達地區,農民從事非農生產的機會多且能獲得較穩定的收人,應鼓勵其進行土地流轉。五是堅持管理、規范、有序。要切實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管理指導,建立健全流轉制度,強化流轉信息服務,規范流轉合同并加強管理,及時調節流轉糾紛,維護各方利益,確保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規范有序。
2. 2抓緊出臺制定促進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
各省要結合實際,盡快制定出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施意見,明確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以及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推進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經營效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指導和規范農村的土地流轉,加強管理和服務,使土地流轉有法可依。同時,各級政府和各級部門要盡快制定出臺支持土地流轉的具體措施,對土地流出的農民進行獎勵,做好各種保障服務,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提高流轉意愿;加大對種田大戶、專業合作社和一些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提高他們的投資意愿,推動規模經營;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服務機構,不斷完善服務措施,規范農村土地流轉。
2. 3切實解決好農村土地二輪承包遺留問題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把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的政策落到實處。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要求,二輪承包時簽訂的耕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不達30年的,要補簽到30年;對尚未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合同簽訂不規范的,要補簽或重新簽訂規范的書面合同;對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式樣制發承包經營權證書的,縣(市、區)要安排落實經費印制,補、換發到戶;土地承包合同檔案資料不健全的要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2. 4規范土地流轉行為,確保流轉規范有序
以實施流轉合同制和備案制為重點,規范流轉行為。按照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示范樣本,結合本區域的實際,指導流轉雙方簽訂規范性合同文本,報發包方和鄉(鎮)農經管理機構備案。建立農村土地流轉合同鑒證制度,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檔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要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手續。
2. 5完善流轉市場體系,加強流轉管理服務
首先,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網絡和信息體系,搭建土地流轉信息平臺,做好流轉規劃、匯集信息、溝通供求、價格評估等工作。在有條件的市、縣建立農村產權擔保公司等中介機構,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進行行為擔保,開展土地評等定級和估價工作,加強地籍管理和土地市場管理。其次要構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在縣級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委員會,村級設立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小組。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委員會或村級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小組負責對土地承包及流轉糾紛進行調解。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負責對雙方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申請仲裁的糾紛進行仲裁。
2. 6健全農經管理機構,加強對流轉的指導
盡快建立健全鄉鎮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機構,由基層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機構承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農經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強化農經部門工作職能,建立健全職能明確、權責一致的農經行政管理體制,充分發揮農經管理機構在行政執法、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職能作用,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篇10
種子是農業生產中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特殊的生產資料,是農業發展的基礎。種子質量的優劣與農業生產安全、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穩定有著直接關系。對種子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是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是種子產業化鏈條上的重要環節。本論文探討了當前形勢下種子市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其相關對策。
一、種子市場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 種子市場準入門檻低,種子質量下降,監管難度大
目前種子市場準入門檻低,從法律層面上降低了經營者進入市場的門檻,對經營者的專業知識、文化知識、資金能力、經營場所沒有明確限制,使一些煙酒店、蔬菜店堂而皇之的做起了種子經營,他們的種子質量意識淡薄,價格意識膨脹,導致假、劣種子坑農、害農事件發生,給農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2.基層干部對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認定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部分鄉村干部對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管理的認識不夠,不重視基地認定工作,在申報基地認定時,不履行自己的職責,情況不明、區域不清、數據不準,把關不嚴。個別村民委員會沒有真正發揮統一組織、協調和實施的作用,放任自流,由個別農戶隨意引進無證生產企業與農戶簽訂種植合同,造成干群之間、企業之間、企業與村組之間矛盾頻發,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秩序。部分制種企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亂承諾,互相爭奪生產基地,不嚴格履行合同,誠信意識差。
3.種子非質量投訴增加,處理難度大
一是因病蟲害或氣候原因引起的糾紛,由于用種農戶缺乏一定的專業知識,導致有關專家一時很難說服,引起群體上訪;二是這類糾紛由種子管理機構組織專家組進行田間現場鑒定,本應由農戶支付現場鑒定費,但為了防止群體上訪,由管理部門來支付,增加了管理部門的財務支出;三是大部分農戶超劑量使用農藥和因栽培措施不到位,引起作物生長異常,給調解處理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4.經營不規范
表現在種子包裝不夠規范,存在大量虛假宣傳的現象。對于農戶來說,種子就是財富和工具,但是并不是每個農戶都能正確的使用種子,因此造成財富上損失。作為1種工具,種子的使用說明必須明確,種子的使用情況比如適宜播種時期、種子特征、種子栽培的要點、種子適應的區域以及注意事項等必須在種子的包裝上明確清晰地標注說明。有的偽劣產品,不僅不在包裝上正確標注使用說明,而且還通過虛假夸大宣傳,夸大產量和抗性,誤導農戶購買,從而造成損失;表現在部分農作物品種的經營檔案不完整不規范。很多種子批發商為了逃避管理,在進貨的時候少報或者瞞報進貨的品種和數量,不能夠及時提供進貨發票,對于臺賬和檔案的整理也不規范。這種不規范現象尤其發生在縣級以及鄉鎮經銷商中,給基層種子市場管理帶來困難。
二、種子市場問題解決對策
1.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種子市場競爭不斷加劇,種子市場監管難度也不斷加大,同時,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也進一步增強,迫切要求種子執法管理人員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水平,增強管理和服務能力。縣級種子管理站要根據每個工作崗位性質不同,抓好相關業務理論知識和實際技能培訓,著重對市場監管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區試管理人員分期分批開展業務培訓,堅持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切實提高管理人員素質,真正做到規范執法、公正執法和科學執法。
2. 強化本地區主推品種管理,提升種子質量
種子管理部門始終要抓好主推品種的確定、宣傳、推廣的主動權,遵循試驗、示范、推廣程序,樹立品種意識,通過新品種區域試驗來界定是否推廣,堅決杜絕主要農作物品種未審先推,超范圍經營和虛假宣傳等活動。要根據農時積極鼓勵相關種子公司組織開展新品種推廣觀摩現場會,加大對各公司新品種宣傳力度。同時種子管理部門要協同農技推廣部門加強新品種宣傳力度和確定本區域主推品種,通過以上活動切實改變品種多、亂、雜現象,努力提高良種覆蓋率,加大對新品種產權的保護力度。通過這些活動,既讓農民看到了各種子經營單位的新品種,開闊眼界,現場解疑,又宣傳了種子經營單位的新品種,加強了公司和農戶問的溝通,減少了糾紛。
3.強基固本實現基層種子市場管理,推進農業現代化
為加強種子市場管理及推進農業現代化創造了有利契機,強基固本是現基層種子市場管理的有效途徑之一。政府相關部門在面對基層種子市場管理時,在權衡種子使用率暫不有效時所關注的數據,不能僅僅局限在種子使用量及種子種類上,還要嚴格監控種子的質量,只有當種子使用量、種子種類及種子質量得到發展,才視作基層種子市場管理及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進步。為了確保基層種子市場管理工作有效實施,必須實現整治體系的推陳出新,建立健全的工作機制,完善監管內容,明確責任分工,嚴格獎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