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協議范文

時間:2023-03-20 22:31:2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顧問協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顧問協議

篇1

第一條 合作事項: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全程融資顧問,開展全程融資。

第二條 甲方對項目融資的意向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 萬元(以銀行最終審定的數據為準,甲方若與銀行達成合作,則視為乙方融資成功)。

2、融資期限: 年(以銀行最終審定的數據為準,甲方若與銀行達成合作,則視為乙方融資成功)。

3、甲方承諾并保證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資產或權證對本次融資做抵押或質押。

4、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提供如下融資所需資料:

(1)融資顧問授權委托書;(2)借款人借款申請書;(3)抵押物權證;(4)結婚證復印件(借款人為個人并且已婚);(5)借款人收入證明;

根據不同銀行的具體要求,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不限于上述內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約定范圍內自主與銀行等金融機構溝通融資事宜;

2、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專項融資小組,以全程負責融資;(2)精心挑選切合的出資人;(3)與銀行等出資人進行溝通;(4)組織出資人考察甲方資信;(5)協助甲方與銀行等的談判;(6)協助甲方安排簽約;(7)協助資金到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甲方應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

3、甲方應配合乙方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4、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五條 協議期限

自雙方簽訂融資顧問協議之日起后至2個月,到期后,協議自動解除。

第六條 費用支付

1、若融資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等于融資金額 2.5%,作為乙方的融資顧問服務費,甲方應在每一筆資金到位當日內支付融資顧問服務傭金。

2、融資不成功不收費(有關評估報告及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融資成功后,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八支付罰金。若逾期十五天,仍未支付顧問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融資顧問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罰金。

第七條 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協議終止

(1)按照本協議規定終止的情況。

(2)如果甲方擅自私下與乙方推薦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簽署合作協議,將視乙方融資顧問成功,甲方就必須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完全額度的傭金給乙方。

甲方(章): 乙方(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方式

篇2

乙方:_________

本著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約定,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新聞顧問,并指定_________為新聞顧問聯系人,負責與乙方工作的聯系和協調。

第二條 乙方擔任甲方新聞顧問的工作職責范圍:

負責參與制定甲方全年戰略規劃,制定品牌營銷策劃方案;

負責為甲方制定年度新聞運作方案;

負責為甲方進行新聞策劃,新聞公關,媒體協調及提供危機公關處理方案等;

負責為甲方撰寫相關新聞宣傳稿;

負責每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體上發表篇企業形象報道或人物專訪;

負責為甲方解答新聞傳播中遇到的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建議;

負責為甲方收集度的市場信息以及行業新聞資料,并對此提供點對點的市場咨詢;

負責免費為甲方進行人次中高級管理人員培訓;(時間,地點,形式由乙方決定)

負責為甲方在會員之間相互傳遞商業信息;

受甲方委托,召開新聞會和產品推介會等;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在新聞媒體上推廣企業品牌,宣傳企業形象;

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進行新聞媒體協調和職能部門協調;

受甲方委托,參與甲方商務談判;

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輸送中高級人才;

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新聞顧問工作相關事務。

第三條 合作期內,乙方至少每半年舉行一次由知名專家學者,各企業,顧問單位和媒體要員共同參與的聯誼會或座談會。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新聞顧費_________元,自動成為乙方的一般(vip)會員并享有其相應權利和服務,在簽定協議時顧問費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凡是協議中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服務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服務超過乙方承諾范圍的,乙方有權另行收費,費用另議。

第六條 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全額支付。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全部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雙方若有爭執,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若因為糾紛提起法律訴訟的,以本協議為主。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篇3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誠信合作是一切事業發展的基礎,外部智力是企業進步的源泉。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甲方愿意聘請乙方為特邀管理顧問,乙方愿按本協議內容與甲方合作。

一、合作方式:

特邀管理顧問采取兼職、不坐班的工作方式,公司建立特邀管理顧問檔案庫和通訊錄,并正式頒發聘書,與特邀管理顧問采取電話溝通和不定期組織聯誼沙龍活動的方式保持相互之間的聯系。甲、乙雙方是松散與緊密結合的合作關系。

二、合作內容:

1、公司在日常業務中,根據業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結合特邀管理顧問的業務專長情況,邀請適合的特邀管理顧問參加公司業務的顧問工作或具體業務。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聯絡和操作,公司給予必要的身份證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備相應的助理人員協助完成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的業務專長,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幫助乙方優勢項目的推介工作,并可代為組織針對其專長由其本人主持的研討會和培訓班等工作,幫助乙方進一步提升個人的社會形象。

4、乙方的個人著作撰文等,應其個人要求,甲方可與個人合作發行推介工作,并可在公司內部刊物___________中刊登。

5、邀請乙方出席甲方組織的各種講座、研討會、培訓班、聚會和業務沙龍等各種社會活動,邀請乙方參加公司不定期組織的聯誼活動,公司免費為大家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

6、甲方定期給乙方寄送___________刊物,乙方應定期將自己操作的成功案例及管理方面的文章與公司進行交流,公司在征得專家本人同意后,可在___________中刊登。乙方免費享受甲方管理咨詢網絡個人會員的待遇。

三、合作費用:

1、甲方與乙方之間屬于非雇傭關系,甲方不支付給乙方固定的薪金報酬,也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2、對于甲、乙雙方共同操作完成的項目,雙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則下進行協商分配收入。

3、對于乙方牽線介紹、由公司主持完成的項目,包括咨詢項目,驗資、審計、評估等會計師事務所的傳統業務,甲方給予乙方不低于社會平均水平的提成。 甲、乙雙方之間在開誠布公、真誠相待的基礎上自愿協作,不可損害對方利益和形象。 乙方認為不適合對外宣傳的,甲方負責保密工作。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篇4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2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保險保障建議;

2.向甲方提出保險計劃,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圍、保險權益、保險期間、保險金額等提出建議;密切注意保險市場的發展、變化,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險服務提供調整方案和建議;

3.就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向保險人詢價。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在保單的續轉時予以修訂;

4.取得保險人報價后,就報價書中的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做出匯總分析,提出初選保險公司和最優報價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后決定;

5.根據甲方要求,參加甲方與保險人之間就保險權益進行的談判,談判過程中嚴格維護甲方利益;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人辦理投保、續保手續;

7.提供保險期間內的相關保險服務;

8.就相關索賠事項提出建議,監督、督促保險人的理賠工作,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文件,定期查詢保險人理賠進程,并保存索賠的有關數據、資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險期內賠償情況報告。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終止本協議生效前與其他方簽訂的類似顧問協議;

2.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

3.在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時,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四、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權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傭金做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項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顧問費用。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訟。

六、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篇6

轉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鑒于:

1、

2、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

3、截止2001年12月31日,總股本為 股,其中甲方作為 股東,持有 股,占總股本的 %。

4、 方擬轉讓,乙方擬受讓甲方所持 股 股份,占 總股本的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訂立本股份轉讓合同,作為明確雙方在完成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以資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1合同:指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

1.1.2轉讓:指甲方將其所合法持有 標的股份轉移至乙方名下的行為。

1.13會計報告: 經過審計的 年 月 日為基準日的會計報告。

1.1.4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基準日:指 年 月 日,即為 報告截止日。

1.1.6標的股份:由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并由乙方受讓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1.9簽署日:是指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條賦予其含義。

1.1.11股份轉讓完成日:指甲、乙雙方全部交割標的的股份轉讓總金額并在深圳證券登記的有限公司辦妥標的股份的登記過戶手續之日。

1.1.12終止日:指甲、乙雙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條賦予其含義。

1.1.14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條文,均應當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釋:

1.2.1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有關法律條文及其修改、補充。

1.2.2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根據有關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標題為方便提示,并不對條款的含義或解釋構成任何影響。

二、股份轉讓

2.1甲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有償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受讓標的股份。

2.2本合同項下的股份轉讓完成后,乙方將持有 股國家股股份,占康達爾總股本的 %。

三、會計報告

3.1

3.2甲、乙雙方同意將 作為本合同之必備附件,并以《 報告》中業經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核驗證的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以及該年度報告中的相關信息作為甲、乙雙方此次股份轉讓的資產及財務依據。

四、承諾與保證

4.1作為股份轉讓方及康達爾的第一大股東,甲方就本合同簽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關情況向乙方作出如下說明、承諾和保證;

4.1.1法律地位

① 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上市公司,康達爾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甲方系標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與此對應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轉讓其所擁有的 標的股份,該股份未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或第三方權益。

④除本合同外,沒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將會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約束性安排導致將標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2作為股份受讓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乙方具備受讓甲方擁有的 標的股份的法定資格。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和條件從甲方受讓 股份。

4.2.2財務能力

①乙方擁有足夠的財政資源和資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支付,并保證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②乙方不會因訂立、履行本合同導致其財政資源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其它重大逆向影響。

4.2.3第三方關系

①乙方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其與任何三方關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責任和義務安排、承諾、約束)的障礙。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與第三方關系而導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礙。

4.2.4

4.3持續性

本條前述甲、乙雙方相互作出的承諾與保證是持續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等承諾和保證將被視為重復作出,且不因股份轉讓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5.1參考 中所載明的康達爾每股凈資產值為0.13元,甲、乙雙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確定為每股0.13

5.2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轉讓的 股份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下同) 元。

5.3甲、乙雙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20%作為 ,支付數額為 元。同時也作為履行本合同的 。

②本股份轉讓經 批準后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為第二期付款,支付數額為 元。

③本股份轉讓經 批準后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為第三期付款,支付數額為 元。

5.4乙方應將上述轉讓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帳戶:

收款人:深圳市龍崗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若甲方根據需要對上述指定銀行帳戶進行變更,則甲方應在約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否則由此導致的付款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乙方應以人民幣現金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5.6乙方有權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應付轉讓價款,甲方對此表示同意并將給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未明確定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50%。

六、信息披露與登記過戶

6.1本合同簽署后,應按照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將本合同按有關規定上報各級有關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6.2

6.3

6.4

6.5標的股份的轉讓審批及變更登記由雙方共同辦理,在不違反本合同各項約定的情況下,雙方必須在對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關文件,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損失由延誤承擔。

七、股權的轉移與取得

7.1甲、乙雙方在依照第6.4條的規定辦理完股份登記過戶手續后,乙方即合法取得甲方所轉讓的 股份的所有權,屆時,乙方將依據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康達爾公司章程的規定完全享有標的股份的股東權利,承擔標的股份的股東義務。

八、

九、告知

9.1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允許并協助乙方參觀、考察康達爾的主要產生及生產基地情況,并在法定范圍內繼續協助乙方了解康達爾的經營、財務資料和合同等文件資料。

十、保密

10.1鑒于本次 股份之轉讓有可能引起股票價格波動,且本次股份轉讓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批程序,為避免過早透露、泄露有關 國家股股份轉讓信息而對本合同項下的股份轉讓以及 已流通股份的交易產生不利影響,甲、乙雙方同意并承諾對本合同所涉及股份轉讓事宜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有關 國家股股份轉讓的信息披露事宜將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則的要求進行。

10.2甲、乙雙方均應對因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事宜而相互了解之有關各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文檔資料應采取相應保密措施,未經相應權利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0.3乙方在此承諾:若本合同項下之股份轉讓最終未能得到政府相關部門之批準(包括但不限于財政部未能審批甲方的轉讓申請),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則乙方根據本合同之規定而取得并了解到的有關康爾達的相關商業秘密及文件資料將全部退還給相應權利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康達爾)。對于乙方已知悉的甲方和康達爾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乙方亦會采取保密措施進行保密。

本條所稱“合同不能履行”由甲、乙雙方確認,保密期為甲、乙雙方確認的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二年。

10.4第10.1至10.3條獨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無效而無效。

十一、權利轉讓的限制

11.1本合同簽署后至標的股份登記過戶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否則該等轉讓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乙方須因該等轉讓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1.2本合同簽署后至標的股份登記過戶前,乙方不得對標的股份另行抵押、質押或設定任何其他形式擔保。除非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乙方不得委托他人行使與該標的股份相應的權利。

11.3本合同簽署后,除非本合同效力終止或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得對其轉讓給乙方的標的股份另行抵押、質押或設立任何其他形式的擔保,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標的股份另行轉讓他有,或委托他人(乙方除外)行使與該等標的股份相對應的權利。但是,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4.2.2條、第4.2.3條、第4.2.4條、第5.3條、第5.5條,甲方有權對標的股份作任何處置。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2.1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依本合同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并應賠償其損失。乙方未在規定期間內履行的4.2.4條規定的義務,本合同解除,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本合同經批準生效后,除發生本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定金及已付款項;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12.2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若發生逾期,則須按應付款項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2.3若乙方在支付本合同項下各期轉讓價款時發生逾期,且在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屆滿之日后十五日內仍未能付清本合同項下的當期轉讓價款,甲方有權選擇下述任一種方式行使救濟權利;

①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達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屆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定金;該項金額不足以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和損失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余款由甲方應在雙方協商確定或通過法律途徑明確應退款項的具體數額后的七天內不計息退還給乙方。

②合同部分解除部分生效。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實際已經支付的款項確認本合同部分生效,同時對逾期未付的部分則失效。故乙方將擁有康達爾公司標的的股份中的一部分。但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次股份轉讓價款總額10%的金額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③本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13.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由有權部門簽發的,可以說明不可抗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該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因本條所列原因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已付的定金及轉讓價款由甲方不計息返還給乙方。

十四、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

.2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調解決;協商自一方向對方發出旨在說明爭議所在及協商解決爭議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開始。如在協商開始后三十日內雙方仍不能解決該爭議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仲裁。 14.3在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外,本合同的其他規定,雙方仍應繼續履行。

十五、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第4.2.4條、5.1至5.8條,第6.1條,第6.2條,第8.1至8.3條,第10.1至10.3條,第11.1至11.3條,經甲、乙雙方同意,自甲、乙雙方簽署并經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對甲、乙雙方發生約束力。

15.2甲、乙雙方應以謹慎態度保證自身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則的要求,以使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合法、有效地進行。

15.3甲、乙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要求向國家、深圳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證券管理機構和其它主管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標的股份轉讓的報批手續。

15.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合同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以書面的形式作出。

15.5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指令或函件,均應寄至對方在本合同首頁中寫明的注冊地點。經對方同意,也可以用傳真發至對方在本合同首頁中寫明的傳真號。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責任、義務履行的延誤,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5.6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和條件均為可獨立履行的。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項條款因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而被有權機關認定為無效時,甲、乙雙方應立即協商并擬訂的新的條款來取代該被認定為無效的條款。盡管如此,除該被認定為無效的條款外,本合同的其他各款仍將繼續全面有效,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5.7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者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就本合同事項達成書面補充合同外,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的全部合同和合意,并取代甲、乙雙方先前達成的任何合同、合意、諒解、明顯或默契示的同意、承諾以及其他約束性安排。

篇7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范文

甲方:xxx,男,xx鎮xx村人。

乙方:xxx,女,xx鎮xx村人。

XX年xx月xx日晚,甲方駕駛一輛白色面包車在xx鎮xx村把在路邊行走的乙方撞傷,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斷兩根。當晚,甲方立即將乙方送至xx縣醫院緊急救治。住院期間,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顧。XX年x月xx日,乙方治愈出院。雙方友好協商,并經雙方家屬同意,無異議,就相關賠償事宜協議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間醫療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營養費xxxx元,誤工費xx元,鑲牙費xx元,復查費xx元,合計xxxxx元。

三、以上各項費用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負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隊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xxx年xx月xx日

甲方(受害人):身份證號:

甲方委托人:身份證號:

乙方(駕駛人):身份證號:

乙方委托人:身份證號:

年 月 日時分,乙方駕駛號車在縣街上倒車時,撞傷行人。事故發生后,乙方將甲方送往醫院就診治療。根據國家民事賠償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愿達成以下賠償協議:

一、乙方承擔甲方住院期間的全部就診和治療費用。

二、乙方賠償甲方后續治療、勞務和精神損失費肆仟元(4000元)。

三、甲方自行承擔月日下午出院后身體及胎兒異常責任。

四、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通過事故處理警官支付甲方肆仟元(4000元)即視為本案糾紛即時完結,甲方確認乙方即時起與本案無任何關系。

五、雙方均認可以上賠償事項,甲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本案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以后甲方傷情及懷孕發生任何變化,乙方均不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留存交警部門一份。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賠償收條原件由乙方收取,復印件留存交警部門卷宗備查。

甲方簽字(手印):

甲方委托人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乙方委托人簽字(手印):

甲方住址:聯系電話:

篇8

(下稱甲方)

受讓人:

(下稱乙方)

鑒 于:

1.______有限公司(下稱__公司)是經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方與乙方及___均為__公司的股東。

3.乙方與其他股東間已無法正常合作。

4.目前__公司資產較大、國家產業政策明朗及__公司發展走勢良好,乙方獨立經營更有助于乙方利益發展。

5.乙方愿意以本協議書約定的條件和價格受讓甲方所占__公司__%的全部股權。

6.甲方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股權享有完全獨立的權利,沒有設置任何質押,亦未涉及任何訴訟及其他爭議。

甲、乙雙方根據公司法、__公司章程等規定,本著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乙方受讓甲方所持__公司的全部股權之事宜于_____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__公司__%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公司__%的全部股權。

2.乙方愿意以rmb現金___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公司__%的全部股權。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權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

4.甲方轉讓股權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稅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二、與股權轉讓相關的權利義務轉讓

1.甲方轉讓其所持__公司__%的全部股權時,甲方對__公司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及義務均同時轉讓給乙方,甲方作為股東的一切責任亦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當負責及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乙方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需要甲方協助的,乙方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要求進行必要的協助。

3.乙方受讓甲方所持__公司__%的全部股權并在依法變更登記后,即享有__公司與此相關的一切權利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義務。

三、股權受讓變更及其登記

1.本協議書生效及甲方已收到乙方給付的股權轉讓的全部價款后,甲方保證按照乙方的要求簽署與股權轉讓事宜相關的一切法律文件。

2.在滿足本條前款約定的條件時,乙方負責辦理股權受讓的一切變更登記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3.辦理股權轉讓的一切變更登記手續所需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4.乙方應當及時辦理股權受讓變更登記手續,未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轉讓其所持__公司__%的全部股權,并有權及時獲得全部價款。

2.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協助乙方完成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的一切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受讓甲方所持__公司__%的全部股權并及時負責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

4.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書約定一次性給付全部受讓價款。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生效后,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協議書約定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萬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主張權利的費用損失。

六、協議解除

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直接解除本協議書,雙方的權利義務恢復到本協議書簽字之前的狀態。

七、其他

1.本協議書生效后,甲方的一切股東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均亦歸乙方享有和承擔。

2.鑒于乙方已實際控制著__公司,本協議書生效時,即視為甲方已向乙方移交了與__公司有關的一切權利義務。

3.本協議書未約定的,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八、爭議解決方法

凡因履行本協議書或與履行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事宜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成立及生效

本協議書經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立。

本協議書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權轉讓價款時生效。

十、文本及份數

本協議書采用電腦中文打印,手寫或涂改部分均無效。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部門備案二份。

甲 方:

乙 方:

篇9

一、認真備考,意義不凡

1.默寫的好壞容易影響考生心理。相對于其他題型,默寫是否得分考生更容易心中有數,一旦失分,會使其心生遺憾,再加上語文又是第一科,簡單默寫題的失利勢必影響考生情緒;反之,默寫無誤,定能增強信心。

2.默寫是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的有效途徑。高考古詩文默寫嚴格要求考生能準確無誤地書寫,不能出現添字、漏字或錯字的情況,這勢必要求考生平時就必須養成并保持這種嚴謹的治學態度,認真讀文、規范書寫、細心作答。

3.默寫有益于學生練筆撰文、陶冶情操。高中教材中要求學生背誦的古詩文都是名家名篇,文章語言優美、思想深邃,是學生寫作學習的范本。認真復習默寫,不僅僅是考生拿到8分的保障,更是提高古詩文鑒賞水平及作文能力的有效途徑。

二、考題分析,心中有數

自2005年江西卷自主命題以來,其中“默寫名句名篇”這一考點,在題型設計上具有一定的穩定性、繼承性和發展性,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內容上:提醒考生復習不能投機,光靠猜題押題是不行的,平時就得“地毯式”復習,穩扎穩打,達到“篇篇落實,句句正確”的要求,特別留意名篇中的非名句,非名篇中的名句。

2.選文上:雖然所有篇章都在課本要求背誦的范疇之內,但是跳躍性大,詩詞文賦均有涉及,考生備考時不能只盯著易背的詩詞,更要重視經典散文,以防因遺漏而失分。

3.題量上:因分值的增大,題量由最先的“3題任選2題”變為“4題任選3題”、近6年穩定的 “5題限選4題”。這種形式給了考生一定的自主選擇空間,體現了新課標的一個方向。

4.分值上:4分6分8分,江西卷在全國的同類題目(古詩文默寫題)中賦分最高,高考這根指揮棒,引導考生關注中國古典文化的現實意義顯然值得深省。

三、備考策略,有的放矢

1.領悟含義,區分同音異義字。對每一條名言名句,都要領悟其大致含義,特別是其中的關鍵字詞,尤其要重點把握,結合其特定的語境,不機械古板地死記硬背。理性的思考,更能有效區分同音異義字,降低出錯率。

(2013?江西高考)或取諸懷抱,悟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王羲之《蘭亭集序》)形骸:人的形體、形跡,記住了此點,那么“形”就不會寫成“行”。

2.記準字形,區分同義異形、形近異義字。同義異形、形近異義字對學生有很大的迷惑性和誤導性,在復習時尤其要高度重視,因為這恰恰又是命題者設陷所在的。

(2008?江西高考)方宅十余畝,草屋八九間。榆柳蔭后檐,桃李羅堂前。(陶淵明《歸園田居》其一)“蔭”易誤寫成“陰”。

3.讀準字音,牢記字形。考生讀文,最基本的應該讀準字音,特別注意區分前后鼻音、平翹舌音和聲調,謹防因讀錯音而寫錯字。

(2011?江西高考)既無伯叔,終鮮兄弟,門衰祚薄,晚有兒息。(李密《陳情表》)很多學生因“既”“即”不分而失分。

4.熟悉文言現象,留意通假字。通假字雖是古人寫的錯別字,但是在默寫中,若把通假字寫成本字,也屬于誤寫,不得分。

(2012?江西高考)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孟子》)“畔”易寫成“叛”。

5.留心語序。一部分考生讀文往往只是觀其大略,背誦有口無心,不求甚解,導致把語句的順序顛倒,白白地丟了分。

(2006?江西高考)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李商隱《錦瑟》)“玉生煙”易寫成“生玉煙”。

6.關注細枝末節。一部分考生常常粗心大意,因鄰字而受干擾或是遺漏虛詞。默寫要求恰恰又非常嚴格,所以提醒考生復習時,須字字看清楚,不寫錯別字,尤其不能忽略句首和句末虛詞。若因細節錯或漏而導致失分,遺憾無窮。

(2009?江西高考)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念去去,千里波,暮靄沉沉楚天闊。(柳永《雨霖鈴》)“靄”形旁是“雨”,而非“艸”。

篇10

__、__和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互利共贏,風險共擔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

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

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