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協(xié)議范文
時間:2023-04-08 02:13:5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夫妻生活協(xié)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應用文寫作 生活化 情景模擬
一、中等職業(yè)院校應用文寫作教學的現(xiàn)狀與問題
作為職業(yè)教育的中堅力量——中等職業(yè)學校為更好的培養(yǎng)適應現(xiàn)代化生產(chǎn)的實用性人才,正在進行新一輪的課程改革,作為基礎文化課程的語文同樣面臨著重大變化,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變化是將應用文教學提高到新的位置,進一步突出了中等職業(yè)院校語文教學的實用性和對學生職業(yè)能力培養(yǎng)的重視。然而在應用文教學實踐中因為應用文本身具有文體結構固定、格式呆板、語言平實等特征,不像文學類作品那樣具有強烈的情感、意境、韻味和藝術感染力,由此導致學生學習興趣低下、課堂氣氛沉悶、學習效果欠佳等現(xiàn)象,從而影響了教學任務的完成,更影響了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yǎng)。要改善這一狀況,必須對應用文教學賦予生活氣息,讓廣大學生在生活實踐中感受到應用文學習的重要性、趣味性、實用性等,并切實掌握常用應用文寫作的要領與技巧。
二、賦予應用文寫作教學生活氣息的方法
首先,教學目標的生活化。應用文教學的目標就是為提高學生的就業(yè)能力和職業(yè)素養(yǎng),培養(yǎng)適應現(xiàn)代化生產(chǎn)需求的高素質(zhì)技工人才。社會需要、生活需要才是是開展應用文寫作教學的出發(fā)點。然而應用文種類繁多,形式各異,在中等職業(yè)學校應用文教學中不可能涵蓋所有,更不可能精通所有類型應用文的寫作要領,必須根據(jù)教學目標需要有所選擇。此外中等職業(yè)院校學生一般年齡都偏小,社會生活閱歷有限,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驗也欠缺,因此應用文教學目標的難度要適中,讓學生在一節(jié)課內(nèi)能領會并掌握學習的內(nèi)容,不至于太過疲勞且不能懶散。此外更要適應社會生產(chǎn)、生活對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能力的要求來確定,即結合學生專業(yè)背景知識、根據(jù)學生的認知規(guī)律、未來職業(yè)的要求來確定,而不能信馬由韁脫離生活實際以及他們所能理解的范圍。
其次,教學內(nèi)容的生活化。應用文雖然種類繁多、形式各異,但有些是比較生僻的,再加上學生所學專業(yè)各不相同,未來的職業(yè)傾向和職業(yè)要求也各有不同,何況隨著社會和科技的發(fā)展,應用文寫作也在發(fā)生著變化,因此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在應用文教學中講述所有種類應用文寫作方法,而是將常用應用文類型,特別是緊隨時展、緊貼生活實際,與學生生活相關度高、與未來工作職業(yè)緊密結合的類型進行教學,比如調(diào)查報告、啟事、計劃、總結、申請書、演講稿、開幕詞、通知、報告等等。
在具體操作上則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如寫生活學結時,以自己的生活、學習為總結對象,而非公司全局或者政府工作等;就市場營銷專業(yè)的學生來說,可以將專業(yè)課的實踐教學與應用文寫作結合起來,如在新生報到的校園銷售旺季之時寫作某種產(chǎn)品或者服務的營銷策劃書、市場調(diào)查報告、海報等;對于機械、機電類理工科專業(yè)的學生來說,可以通過實驗、調(diào)研等實踐經(jīng)驗后,學習說明書、實驗報告的寫作等;對于旅游專業(yè)的學生來說,則可以通過導游實踐來提高解說詞的寫作。與此同時,也可以通過校園活動來提高應用文寫作能力,如利用各學生社團招新之機,讓學生學習寫作招新啟事、競選演說辭等。
總而言之,在教學內(nèi)容的設置上不僅要根據(jù)學生的專業(yè)背景來確定,還要根據(jù)變化的形勢及時進行調(diào)整。
再次,教學形式的生活化。應用文的教材大多停留在理論、原理的講述上,側重于范文分析和原理陳述。如果按照這樣的方式講述,勢必導致學生學習興趣的低下,因此需要按照教學目標和教學內(nèi)容來進一步改善教學形式,采用生活化的方法,避免課堂枯燥乏味、氣氛沉悶。要做到這一點,主要方法是為應用文寫作設置具體的情景,特別是跟校園生活、未來職場生活密切相關的情景,或者進行情景模擬,采用案例的方式進行教學,努力營造一種輕松自如、逼真靈活的氣氛。需要注意的是設置的生活情景應該是真實生活問題的反映,這樣才能激發(fā)起學生探究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小結
為應用文寫作教學賦予生活氣息的意義不僅僅在于讓學生更好的掌握常用各種應用文的寫作方法,它對于提高中等職業(yè)院校學生的綜合素質(zhì),增強其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都有著重要的意義。成功的應用文寫作教學還可以端正中等職業(yè)院校學生的生活、學習態(tài)度,培養(yǎng)其良好的生活習慣,在學習中找到樂趣、獲得成長、收獲希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需要注意的是在教學過程中找準應用文寫作與學生學生、工作的契合點,并以此為突破口,尋找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賦予其濃郁的生活氣息來開展應用文教學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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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A 1.你們按揭買的房子,兩人共同還貸,你們的還貸關系在法律上具有連帶關系,也就是說銀行是可以向你們?nèi)魏我粋€人要求還貸款的,這一點你首先要明確。2.你們可以私下約定由誰還貸款,但對外是共同還貸的,這~點你們在協(xié)議中應當有相應的解決辦法,要房的一方還貸的,另一方給予相應的補償。3.按你說的方法是行的通的,但在協(xié)議中要把這種情況說清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如一方協(xié)助另一方辦理房產(chǎn)變更登記。
婚前財產(chǎn)約定
Q 夫妻可否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進行特殊的約定?
A 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婚姻法》中關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及個人財產(chǎn)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沒到法定年齡結婚財產(chǎn)怎樣分割
Q 沒到法定年齡結婚離婚時孩子該誰撫養(yǎng)?財產(chǎn)怎么分割?
A 沒有到法定年齡結婚,現(xiàn)在還沒有達到的,婚姻是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無效。如果現(xiàn)在已經(jīng)達到法定年齡了,那么這個婚姻就不能再宣告無效了,而是要按照有效婚姻提起離婚訴訟。無論是婚姻有效還是無效,也無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對于孩子來說他們享有的是同等的權利,雙方都應當承擔對孩子的撫養(yǎng)責任。財產(chǎn)的分割,如果確認是無效婚姻的,那么不成立夫妻共同財產(chǎn),按照共有財產(chǎn)進行處理,各歸各的。
無能力的人能否結婚
Q 我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傷,不幸喪失了性生活能力。在和一個姑娘戀愛一段時間后,我把自己身體的真實情況告訴了她,她初衷不改,仍然愿意托付終身。從感情上說,我當然希望能與心愛的姑娘締結婚姻;但從理智上,我又真的很猶豫,既怕毀了她的“性”福,也怕法律不同意。請問:喪失性能力的人能否結婚?
A 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的一個重要部分,但并不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夫妻生活的內(nèi)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如果雙方均有此缺陷,或者一方雖無此缺陷,但在明知對方有此缺陷的情況下,出于愛情,或者出于互相扶助、互相照顧等目的而同意結婚,法律并無干涉的必要。但是,你也應當考慮到,性生活終究是夫妻生活最重要的一個內(nèi)容,在考慮這樁婚姻時,你們應當更加慎重、更加理智。
繼女能繼承我的對產(chǎn)嗎
Q 我們雙方都是再婚,男方有兩個女兒(一個已婚,一個12歲),我沒有子女。今后男方的女兒是否可以繼承我的財產(chǎn)?
A 要看你們是什么時候結婚的,你要是近幾年結婚的,你的婚前財產(chǎn)始終是你的婚前財產(chǎn),但要發(fā)生繼承的話,男方的女兒都有權利來繼承。但要是雙方結婚前大女兒已經(jīng)結婚了,并且她也沒有對繼母盡到贍養(yǎng)義務就沒法繼承繼母的財產(chǎn)。對于小女兒,繼母對她有撫養(yǎng)義務,不管是不是親生的,都有權力繼承繼母的財產(chǎn)了。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同樣可以發(fā)生繼承的,只要雙方之間形成了撫養(yǎng)關系。
分手后可以要分手費嗎
篇3
原告馮某,女,某電廠職工。被告張某,男,某電廠職工。原、被告雙方于1994年12月26日建立自由戀愛關系,1998年12月29日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領取了結婚證,婚后無子女,婚后雙方由于性格方面的較大差異 ,以致于婚后常因家庭瑣事生氣、吵架,生氣之后常拿“離婚”二字來威脅對方,互相猜測對方心理,誰也不理誰,婚后大部分時間雙方一直處于分居“冷戰(zhàn)”狀態(tài),且持續(xù)至今。原告馮某訴稱,原、被告經(jīng)自由戀愛,于1998年2月結婚,婚后發(fā)現(xiàn)雙方性格差異較大,經(jīng)常發(fā)生分歧,2000年10月份,被告向原告提出協(xié)議離婚,后因故未達成協(xié)議,至此雙方感情已出現(xiàn)明顯裂縫,雙方一直處于分居“冷戰(zhàn)”狀態(tài),感情已破裂,現(xiàn)已無法挽回,為此請求法院依法判令離婚,對婚后財產(chǎn)予以分割。原告向本院提供房地產(chǎn)契證1張。被告張某辯稱,我不同意離婚。我們雙方于1994年12月26日自由建立戀愛關系,1998年12月29日登記結婚,感情基礎好,長達8年的相親相愛,她非常關心我,我毛病不少, 但無重大惡習,請求法庭給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挽救一個家庭。
審判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雖然結婚時間較長,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但是由于雙方性格方面的較大差異,以致于婚后常因家庭瑣事生氣吵架,不注重夫妻間感情的培養(yǎng)和交流。雙方發(fā)生矛盾后,均不能采取積極主動的態(tài)度,以和善的方式主動找對方進行語言的溝通和交流,而是互相不理對方,缺乏必要的溝通和包融,缺乏互相遷就和互相理解。雙方生氣吵架后常拿“離婚”二字來要挾對方,不忍讓,互相猜測對方心思,誰也不理誰,采取一種隱形的精神方式-“冷戰(zhàn)”對抗對方。對此狀況,夫妻雙方不去積極主動地遷就對方,尋求對方的諒解和寬容,進行語言的交流和溝通,尋求一種解決的方式。而使該種狀況愈變愈惡,最終導致原、被告雙方感情出現(xiàn)裂縫。且原告對共同生活下去已完全喪失信心?;橐鲫P系存續(xù)期間,婚姻基礎最基本紐帶是夫妻間語言的交流和溝通,相互包融和遷就對方。就本案而言,雙方已缺乏了夫妻感情生活維持下去最基本的感情紐帶,若繼續(xù)共同生活下去,對原、被告夫妻雙方是一種精神上的隱形折磨和傷害,應視為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以離婚為宜。財產(chǎn)的分割,應從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出發(fā),堅持男女平等,有利于生產(chǎn),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分割。案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經(jīng)合議庭評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判決:一、準予原告馮素君與被告張向明離婚;二、原告馮素君婚帶財產(chǎn):大衣柜1個;10000元房款、個人股票帳戶300元歸原告馮素君所有。被告張向明婚前財產(chǎn):西冷牌箱1臺;29英寸康佳牌彩電1臺,歸被告張向明所有?;楹蠊餐敭a(chǎn):三洋牌全自動洗衣機1臺;雙人床1張;寫字臺1張;沙發(fā)一套(1+2+3);茶幾1個;消毒柜1個歸原告馮素君所有。電視組合柜1套;書柜1個;金正牌VCD1臺;日立牌空調(diào)1臺歸被告張向明所有。各人衣物歸各人。三、婚后共同財產(chǎn)1.5間樓房1套(總價34925元)歸原告馮素君所有,原告馮素君給付被告張向明17462.5元房款。案件受理費400元,原、被告各負擔200元。
評析
這是一起因夫妻雙方長期“冷戰(zhàn)”而導致離婚的典型婚姻案件。本案的主要問題是,婚姻雙方當事人婚后因長期“冷戰(zhàn)”是否是確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和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1989年11月21日)中指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充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人民法院裁判離婚案件的核心。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準予離婚??梢?,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離婚制度是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原則界限的,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離婚的法定條件,這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法律依據(jù)。這一規(guī)定充分體現(xiàn)了婚姻當事人離婚自由的權利。關于如何確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夫妻感情破裂的特征、條件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列舉了13種情形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離婚案件的法律依據(jù)。但是這種列舉方式也沒有窮盡全部情況,也難以調(diào)整發(fā)展變化中的婚姻家庭關系。因此,健全和完善法定的離婚條件勢在必行。隨著社會生活的日益發(fā)展,伴隨了新型事物出現(xiàn),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必須打破舊的以往是否準予離婚標準的思想觀念和辦案習慣,代之以真正地將”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本案中浮出水面的是一起新型的典型離婚案件─一起因婚后夫妻雙方長期”冷戰(zhàn)“而導致夫妻婚姻走向絕境的案件。夫妻間長期的”冷戰(zhàn)“,致使夫妻雙方在雙方發(fā)生矛盾、沖突和隔閡后,夫妻雙方均不能采取積極主動地態(tài)度,以和善的方式,主動找對方溝通、相互交流思想、溝通感情,而是互相不理對方,互相猜測對方心理,缺乏夫妻間必要的溝通、交流和包融,缺乏互相遷就和理解。出現(xiàn)矛盾后,常拿”離婚“二字來要挾對方,以致于夫妻雙方感情越來越脆弱,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精神動力的支持和精神上的滿足,需要感情的碰撞和信任,需要語言的溝通和思想的交流,需要互相扶持和互相理解,需要相互遷就和包融。若夫妻雙方缺乏了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語言溝通,相互理解和信任,互相猜忌對 方,互相不理解對方??上攵?,雙方繼續(xù)生活下去,對雙方無疑都是一種精神上的嚴重折磨和打擊。本案中原、被告雙方雖然結婚時間較長,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但雙方由于性格方面的較大差異,以致于婚后常因家庭瑣事生氣吵架,雙方發(fā)生沖突后,又不注重夫妻間感情的培養(yǎng),互相不理對方,互相猜測對方心思,拿”離婚“二字”玩笑“,以”冷戰(zhàn)“來對抗對方。婚后不久便一直處于一種”冷戰(zhàn)“狀態(tài),誰也不理誰,各過各的生活,形同”陌路人“,缺乏夫妻生活中最起碼的語言交流和信任,理解和遷就,對此類型的夫妻生活,若繼續(xù)下去,對原、被告雙方來說都是一種隱形的精神折磨,應視為夫妻間情破裂,以離婚為宜。本案中法院判決離婚合理合法。
篇4
今夜聽我的,明晚聽你的
有一位年輕的母親告訴我們:“因為近來我們剛有一個孩子,所以兩人對性生活的需求出現(xiàn)了差異。我現(xiàn)在更需要的是擁抱、撫摸,他則希望能有更多的性生活。為此,我們協(xié)商后達成一個協(xié)議:那就是如果今天我們在一起,那么明天我們就互相依偎在一起為對方按摩。這樣,他不再害怕被拒絕,我也沒有拒絕他的壓力了?!边@拉年輕的母親還說,“當我們兩人中無論是誰決定要嘗試一件新事物的時候,我們都會把它提出來協(xié)商討論。如果有誰覺得不習慣或不喜歡這事,那它就成為一個‘特例’而被放棄。在安排性生活時,我們同樣按此規(guī)則行事?!?/p>
嘗試家庭“性冒險”
喜新厭舊是人類的通病,那如何在多年的丈夫(妻子)面前保持新鮮的魅力呢?有一位太太告訴我們,她的經(jīng)驗是夫妻生活必須不斷求新求變,比如他們會嘗試在陽臺、廚房等房間的任何角落里,希望彼此能從不同的環(huán)境中享受到不同尋常的樂趣和刺激;也比如他們盡量每個月涉足一種以前從未有過得的性體驗,從變換無窮的體驗中獲得新鮮難忘的感受。
“變則通?!比松绱?,夫妻間同樣如此。
思考越多,性生活越完美
有一位年輕的太太認為性生活的美滿與否是和夫妻兩人的智商有關的。她說,“我們常一起討論各自的愿望和一些古怪的念頭,我告訴他喜歡什么,他也說出自己的感覺。只要經(jīng)常溝通,我們的性生活總是十分令人滿意。還有我們總是在臥室外探討如何提高性生活的質(zhì)量,討論完了,我們才走入房間。我們相信,彼此了解越多,思考越多,性生活質(zhì)量就越高?!?/p>
邊干家務邊甜蜜
在調(diào)查中,有一位男士很樂意把他愛妻子的經(jīng)驗告訴我們,他說,“男人并不應該只在性生活的過程中才去妻子,你應該時刻記得告訴她你是愛她的。比如,為了使她保持一天良好的情緒,當她在廚房洗滌時,我總是站在她的身后,用手輕輕觸摸她的脖頸、后背,并親吻她的耳垂,然后走開。我知道這些細微的愛意表達對一個女人來說是很重要的。”
體貼比性更重要
篇5
當夫妻雙方之間不能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或者雖然愿意離婚、但未能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一方或雙方要求離婚的,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向法院離婚時,應提交狀,名稱可以是:離婚書、離婚狀、離婚訴狀、民事書、民事狀、民事訴狀。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nèi)容。
離婚書格式:
離 婚 起 訴 狀
原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址)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的承擔,對方撫養(yǎng)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chǎn)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jīng)濟幫助的方式或數(shù)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等,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yǎng),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yǎng)費 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 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依法平均分割(/ 判歸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元給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jù),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jù),孩子由誰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jù),財產(chǎn)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jù)。
離婚理由: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jù), 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來說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字數(shù)根據(jù)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訟,請你院依法裁決。
此致
某某區(qū)/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年 月 日
離婚狀范本:
離 婚 起 訴 狀
原告:秦香,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qū)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被告:陳世,男,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qū)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陳秦由原告撫養(yǎng),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yǎng)費 萬元給原告(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計);
三、某市某區(qū)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chǎn)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我于 年 月經(jīng)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 月 日到某鎮(zhèn)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 年 月 日生下兒子陳秦。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huán)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jīng)常惡言惡語?;楹蟛坏?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 年 月提出協(xié)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jīng)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jīng)]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xù)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陳秦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xiàn)狀,繼續(xù)由原告撫養(yǎng)為宜。被告現(xiàn)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jīng)常不歸家、無法聯(lián)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yǎng)費 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wěn)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xiàn)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jù)《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向你院提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某市某區(qū)人民法院
篇6
兩星期后,該檔節(jié)目播出,節(jié)目標題為“走出那段牢籠般的婚姻”。節(jié)目中王華述說了前夫一家人對她精神上的折磨、婆婆對他們夫妻生活無所不在的干涉、丈夫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公然在外包二奶,以及丈夫為了達到離婚目的而不擇手段等細節(jié)。節(jié)目播出后,盡管王華在電視中戴了面具、故事人物都用了化名,但熟悉他們的人還是一眼就認出了王華。李源所在小區(qū)的人們對李源一家人指指點點,李源一家生活因此受到嚴重影響。
2008年5月,李源與父母將王華和電視臺告到了法院,要求王華和節(jié)目頻道所屬公司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萬元。法院最后判決駁回了李源一家的訴訟請求。
[評析] 《五味婚姻》是情感傾訴類電視節(jié)目,旨在為存在感情困惑問題的人群提供傾訴平臺,并輔以嘉賓點評,引導傾訴者及觀眾妥善處理婚姻及家庭生活中出現(xiàn)的各種矛盾,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并不違的善良風俗。王華在電視節(jié)目中所作的陳述,是其個人婚姻及家庭生活的真實細節(jié)和感受,并沒有違法的行為。此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節(jié)目錄播中采取讓傾訴者佩戴面具、隱去真實姓名等技術手段,所以王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并不存在侵犯李源及父母名譽權的過錯及侵權行為。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走出那段牢籠般的婚姻”是王華對于自身生活經(jīng)歷的主觀感受,并非節(jié)目嘉賓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對李源家庭的評判,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其作為節(jié)目標題,容易引起觀眾的歧義。對此,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須引起足夠重視,今后在此類節(jié)目的制作中應更加審慎。
篇7
“我這不也是想多掙錢,讓你們過好點兒嗎?你還什么都要靠我?。 ?/p>
這種對話,在王月蘭家已不稀奇了,她和李軍自結婚起,就過得磕磕絆絆,爭吵不斷,直到兒子出生,這個家才稍微和諧了些。
可好景不長。孩子上了小學,各種費用一下增加不少,孩子的教育也成了問題。兩個人又開始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王月蘭多少次想過離婚,但一看見孩子,就勸自己還是忍忍吧,孩子需要完整的家。李軍也有同樣想法,所以,盡管倆人總是鬧得不可開交,卻都沒有提出離婚。
大約一年前,李軍開始變得不愛回家,王月蘭每每質(zhì)問他,他都推說工作忙,總要出差。一開始,王月蘭還挺相信,可慢慢的,總覺得不是李軍說的那樣。李軍打電話總是偷偷摸摸,還不讓她看自己手機。直到有一天,王月蘭趁李軍洗澡時,偷偷拿起他的手機。
一看不要緊,信息和電話都顯示,李軍和一個女人走到一起了。王月蘭本來就忍耐著,這會兒一下就崩潰了。李軍洗完澡出來,王月蘭沒有大喊大鬧,把手機遞給李軍,然后坐在床上默默流淚,“咱倆性格本就不合,勉勉強強過到現(xiàn)在,還不都是因為孩子?!?/p>
李軍一看瞞不住了,“你都知道了啊,那我也就不瞞你了。”王月蘭控制不住自己,拿起抱枕朝李軍砸去,“我都是為孩子才忍你到今天,如今是你對不起我,離婚!”
李軍默不作聲……
離婚是肯定的了,只是兩人畢竟生活了這么多年,共有財產(chǎn)怎么分配,還有兒子,跟誰過。王月蘭的意思是,李軍凈身出戶,孩子歸自己。李軍不同意。王月蘭覺得是李軍犯錯在先,財產(chǎn)就不能給你,房子也應該歸自己,“你這是出軌,為孩子不學壞,也不能讓孩子跟你。我要把孩子撫養(yǎng)成人,肯定需要大筆錢,財產(chǎn)必須都是我的。”
李軍不這么想,他覺得孩子跟自己過會更好。自己在這段婚姻中也付出了,雖然出了軌,但原因是和王月蘭性格不合,兩人很少過夫妻生活,出軌只是偶然性犯錯,自己本質(zhì)不壞。
雙方不斷爭執(zhí)。只是出于離婚的想法太強烈了,最后,雙方都退了一步,商量后決定,把房子過戶給孩子;銀行存款歸王月蘭所有;孩子由李軍撫養(yǎng)……
撤銷贈與
離婚后不久,王月蘭的娘家人開始埋怨她,不該把房子過戶給孩子。
原來,這個房子是王月蘭在結婚前買的。當初結婚時,李軍沒有房子,王月蘭就主動提出,先拿自己的這間房子當婚房,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說。倆人在離婚時,房子協(xié)議過戶給了孩子。王月蘭這時才猛然覺得,這間房子不屬于他們夫妻共同財產(chǎn),根本無從談起兩個人協(xié)議把它分給誰。王月蘭想撤銷把房子過戶給孩子的協(xié)議。
就這樣,離婚還沒多長時間,王月蘭就找到了李軍,開門見山就說了:“那間房子我不想過戶給孩子了。我最近才反應過來,這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chǎn),跟你沒關系呀,我們根本就不用為它定什么協(xié)議?!?/p>
李軍不認可王月蘭的說法,“我們倆離婚協(xié)議都已經(jīng)簽了,手續(xù)也都辦完了,再說,當時咱倆也是出于對孩子未來的考慮,現(xiàn)在你這是鬧什么呀?!?/p>
篇8
一、 我國設立分居制度的必要性
雖然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分居制度,但是在我國的國情下是否有必要建立此制度呢?不少人會有如此疑問,但是筆者認為我國亟需設立分居制度。我國建立分居制度的必要性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有利于婚姻家庭的和諧穩(wěn)定,減少輕率離婚的情形。
據(jù)我國民政部統(tǒng)計,自2003 年以來,我國離婚率再次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豍但是與此同時,我國某些地區(qū)呈現(xiàn)出復婚上升的情形。例如,據(jù)杭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2006年2月6日公布的數(shù)據(jù),2005年杭州市有682對男女辦理復婚登記,占婚姻登記總人數(shù)的1.27%,比前年上升42%,是2000年165對的4倍多,創(chuàng)造了杭州市婚姻登記史上復婚人數(shù)的最高人數(shù)。豎由此可以看出,其實在高離婚率的背后隱藏的是人們對婚姻草率的態(tài)度,特別是現(xiàn)在的年輕人對婚姻的態(tài)度并非謹慎,閃婚閃離的情形屢見不鮮。因此,給夫妻雙方提供一個不離婚而能冷靜思考的機會就非分居制度莫屬了。
(二)有利于防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暴力受害方的利益。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現(xiàn)過家庭暴力的家庭也并非少數(shù)。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因為受到過一次家庭暴力就提出離婚的家庭也并不多見。在出現(xiàn)家庭暴力后,除了報警、離婚之外,我們似乎無法找到一個很好的方法來解決。然而,我們設立了分居制度以后,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可以提起分居,以分居的方式來保護自己,暫時擺脫家庭暴力的影響。因為,在各國的立法中我們能看出,提出分居并沒有提出離婚的規(guī)定那么嚴苛,因此,設立分居制度能夠更有效地保護家庭暴力受害方的利益。
(三)對現(xiàn)實生活中“事實分居”的法律規(guī)制的必要。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家庭在離婚之前,夫妻雙方已經(jīng)開始了“分居”的生活,但是由于我國法律中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所得財產(chǎn)的歸屬問題。在離婚時,很多當事人都會提出,在分居期間對方并未與其一起生活,而且自己的收入明顯高于對方,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將自己在分居期間的收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進行分割是否有失公平。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guī)定。”在未采用書面形式對夫妻財產(chǎn)進行分別所有的約定之時,就應當將夫妻財產(chǎn)認定為是共同共有。而由于分居期間夫妻雙方暫時中止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那么分居期間收獲收益是否應當全部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是為共有財產(chǎn),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確設立分居制度,并且在分居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等各項應當解決的問題。
二、 各國分居制度的立法例
我國暫時沒有規(guī)定分居制度,因此,在建立分居制度前,先了解一下國外各國對分居制度的立法體例,以期為我國的分居制度立法有所借鑒。
(一)大陸法系的立法例。
1、 德國分居制度的立法例。
德國采取的是“離婚與分居并存制”的立法例。在德國民法典的親屬編中規(guī)定了分居制度。德國法界定的分居是指夫妻雙方的夫妻生活已不復存在而且可看出一方因拒絕過婚姻的共同生活而導致雙方無法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即為分居。德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由分居到離婚有幾種情況:一是夫妻分居不到一年的,僅在如果婚姻繼續(xù)下去,那么因對方個人的原因而造成對請求離婚的一方顯然有不可估計的困難時,可以離婚;二是夫妻分居滿一年,若雙方一同申請離婚,或者申請人的對方也同意離婚的時候,推定婚姻破裂;三是夫妻分居已滿三年的,推定婚姻破裂;四是夫妻分居超過五年的,婚姻為破裂,并不適用離婚困難條款。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只有先分居才能離婚,分居并非離婚的前置程序。有關分居的理由則僅概況性的規(guī)定為一方濫用其權利或婚姻確已破裂的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與其分居生活。分居的法律效力具體有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免除夫妻的同居義務,這一點在德國《民法典》第1353條第2款“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于共同生活后提出的請求系濫用其權利時,或在婚姻已經(jīng)破裂時,對其請求不負有履行的義務”中體現(xiàn)。第二,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得行使家事權。這一點在《德國民法典》第1357 條第3 款規(guī)定:“配偶雙方分居的,不適用第1 款”。即排除適用該條第1 款有關家事權的規(guī)定中有所體現(xiàn)。第三,分居期間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撫養(yǎng)費。第四,分居期間的家庭用具的分配首先是以協(xié)商的形式確定,在達不成合意之時由法院判決。第五,分家時的婚姻住房也是可以要求分配使用的,當然這也必須是在公平及有利于另一方利益和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的分割。第六,分居期間財產(chǎn)增值若無特別規(guī)定或約定的,仍為雙方的共同財產(chǎn)。而其中分居形式并沒有特殊的形式要求。分居的終止理由有:夫妻一方或雙方死亡,夫妻雙方和好而繼續(xù)同居生活,離婚。
2、 挪威分居制度的立法例。
挪威采取的是“分居前置制”的立法例。即將分居作為離婚的必經(jīng)程序,只有經(jīng)過了分居程序才能提起離婚。而且分居必須達到法定的年限才能離婚。挪威《關于婚姻和解除婚姻法》規(guī)定,判決分居的條件包括不盡扶養(yǎng)義務、嚴重違反夫妻義務、酗酒、生活放蕩、屢次受到刑法公權喪失宣告或其他附帶公權喪失的刑罰、夫妻不和以致配偶子女不堪共同生活等。分居可以是法院判決或當事人協(xié)議。
(二)英美法系的立法例。
英國采取的也是“分居與離婚并存制”的立法例。在英國有協(xié)議分居和司法分居兩種類型。在制定法中,并未對協(xié)議分居進行規(guī)定。其中的判例也是沒有統(tǒng)一的裁決,有的承認協(xié)議分居的效力,有的不承認。而在司法分居的情形中規(guī)定必須以具有法定的申請離婚的五項理由申請分居。司法分居的效力主要有:第一,夫妻雙方解除同居義務;第二,夫妻雙方可以訂立財產(chǎn)分配協(xié)議;第三,夫妻間的撫養(yǎng)義務及對子女撫養(yǎng)義務仍然存在;第四,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仍然享有繼承權。分居終止的原因有夫妻一方或雙方死亡,雙方和解,由分居判決轉化為離婚判決。
三、 我國分居制度的立法構想
通過上述國外立法的介紹,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對如何建立我國的分居制度提出以下建議:
(一)分居與離婚的關系。
筆者認為,分居與離婚的關系最好采用“離婚與分居并存制”的立法例。如果采用“分居先置制”雖然可以給當事人雙方一個很長的冷靜期間,可以讓當事人好好的冷靜考慮自己的婚姻是否有繼續(xù)下去的可能性,但是,這樣會導致一些本來感情就確已破裂,婚姻關系已經(jīng)無法維系的夫妻無法立刻擺脫“死亡婚姻”的束縛。因此,筆者認為,我國采取“離婚與分居并存制”更加適宜。
(二)分居的類型。
筆者認為,我國設立分居制度時應當將協(xié)議分居與訴訟分居用法條予以明確。協(xié)議分居應當是以意思自治為前提,但是,分居協(xié)議中應當明示雙方的分居期間。在涉及到對第三人的撫養(yǎng)或贍養(yǎng)問題中,在協(xié)議中必須明確安排第三人撫養(yǎng)、贍養(yǎng)問題。而且分居協(xié)議應當在有關機關,如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備案。在規(guī)定訴訟分居的情形時,應當明確規(guī)定可以提起分居的法定理由,而且法院在判決分居時應當只考慮提出的理由的事實性質(zhì),而其程度是否達到感情或婚姻的破裂則并不是法院判決所應審查的范圍。而且在判決分居中應當全面涉及分居條件下夫妻人身、財產(chǎn)、對第三人的撫養(yǎng)或贍養(yǎng)關系的變動、調(diào)整或維持。判決因恢復同居而當然失效,判決應規(guī)定分居期限,但最長不應超過可作為離婚理由的分居法定期限。
(三)分居的理由。
筆者認為,我國規(guī)定訴訟分居的理由可以在離婚理由的基礎上適當放寬分居的理由。如一方有義務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確拒不提供生活費的情形,以及一方有通奸行為等都可以列為判決分居的理由之中。
(四)分居的法律效力。
分居的法律效力主要是涉及到夫妻關系以及子女關系。
1、 夫妻關系。
筆者認為,夫妻分居后,同居義務終止,但是婚姻關系、夫妻身份關系仍然存在。分居后夫妻雙方應當施行分別財產(chǎn)制,即在分居期間所得的收益應當歸為夫妻一方的財產(chǎn)。由于婚姻關系仍然存在,因此,夫妻中一方出現(xiàn)生活困難的時候,可以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生活費。也是由于夫妻身份關系仍然存在,所以在分居期間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仍然享有繼承權。
2、 子女關系。
夫妻分居后,與其子女之間的關系并沒有解除。即夫妻雙方仍然有照顧、撫養(yǎng)其子女的義務。而且也仍然享有相互繼承的權利。在分居期間,夫妻對子女親權的行使分為兩種情形來規(guī)定。在協(xié)議分居的情形中,主要是以分居協(xié)議為準,但是若分居協(xié)議中所約定的親權行使方式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發(fā)展,法院可以認定其為無效。在訴訟分居的情形中,法院在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發(fā)展的前提下,結合十周歲以上子女的意見來確定由夫妻哪方享有親權。另一方應當享有探視權,而且有向孩子支付撫養(yǎng)費的義務。
(五)分居的終止。
筆者認為,分居的終止情形應當包括: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死亡,當事人雙方和好而繼續(xù)同居生活,當事人選擇離婚。
(作者: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2010級研究生)
注釋:
陳葦.中國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 第二版).群眾出版社,2010.297頁
王禮仁.婚姻訴訟前沿理論與審判實務.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190頁
篇9
午飯后,前妻要去上班,笑吟吟對我說:“我和他決定‘十一’舉行婚禮,你和張霞帶著女兒去參加婚禮吧。”張霞是我正在熱戀的女朋友。
“考慮考慮再說吧!”我有些為難。離了婚的前夫去參加前妻的婚禮,畢竟是世俗目光極為關注的新鮮事,雖然現(xiàn)在人們的婚姻觀念發(fā)生了極大的變化,但要邁出這一步,需要鼓起一點勇氣!
“怎么,不想為我們的婚姻祝福嗎?”前妻看我猶豫不決,挺有力度地將我一軍。
“媽媽,什么叫婚禮呀?”佳佳歪著頭天真地問。前妻抱起女兒,親了下她紅潤的圓臉蛋:“媽媽要結婚了,擺幾桌酒菜宴請親朋好友,有好多好吃的糖和瓜子,還有佳佳喜歡吃的巧克力。佳佳去不去呀?”
“爸爸,咱和阿姨去參加媽媽的婚禮吧。媽媽,我要去參加你的婚禮,我往兜里裝很多很多糖、瓜子和巧克力。”她可愛的模樣把我和前妻逗笑了。女兒活躍了氣氛,我的心隨之豁然開朗。
夫妻離婚,遭罪的是孩子,兩個重新組合的家庭相處得和睦,對孩子不是一種補償嗎?何不瀟灑走一回!想到這里,我用肯定的語氣說:“到時候我和張霞帶女兒去。”
“好,一言為定?!鼻捌薜哪樕暇`開了花。女兒拍著小手樂:“我去參加媽媽的婚禮!”
我和前妻的相識是在八年前的金秋季節(jié)。富有戲劇性的相識,充滿了詩情畫意,快節(jié)奏的感情加溫,半年時間走完了戀愛的歷程,建立了一個小家庭,一年后喜添一“千金”。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有了孩子,羅曼蒂克的時代似乎過去,面對的是實實在在的家庭生活,鍋、碗、瓢、盆交響曲。
她性格開朗,能歌善舞。我性格內(nèi)向,喜愛看書爬格子,矛盾漸起。夫妻生活共同的層次和情調(diào)都不同,這是危險的。她改變不了我,我也改變不了她,又都改變不了自己。我倆都還年輕,希望追求新的生活。
我和她協(xié)議離了婚。辦完離婚手續(xù)那天,一家三口在心平氣和中吃完最后一頓團圓飯。
離婚后我和她保持著朋友關系,孩子像一根紐帶牽系著我倆的感情?!澳銓ξ易盍私?遇到合適的男同胞,你愿意給我介紹嗎?”她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像是說一件極為平常的事,“要是遇到與你合適的女性,我會當你的紅娘的?!?/p>
我從她明亮的眼睛里讀出了她心底的真誠。我被感動了,是啊,美好的愛情和純潔的友情也可以是孿生姐妹,情還在,何必反目成仇呢?
篇10
Q 他前妻打算見見我
雖然我們認識才半年多,但我對他感覺非常好,現(xiàn)在都有了結婚的念頭。他離過一次婚,是個非常敏感、細心的人,總是把家里前妻的所有照片都藏起來,也很少透露他以前的情事。搞得我對他的戀愛史非常好奇,經(jīng)常跟他的哥們兒打聽。聽說他交往過的都是美女,不是模特就是主持什么的。
有一天,他說在一個party上碰到了前妻,說兩人離婚五年,現(xiàn)在就像親人一樣,仍然是很好的朋友,還說他前妻對我很好奇,想跟我見一面,就當成是親友團的見面。他覺得也沒什么問題,就答應了。
但是我真的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見。不見吧,好像我沒自信似的;但萬一真比我漂亮很多呢?而且,我也真的非常好奇他曾經(jīng)跟怎樣的女人朝夕相處過。我到底該不該見她?
藍寶
A 情人之間比較有意義的歷史信息交流,往往通過家庭或者密友。如果要更煽情一些,那就去走一遍他成長中走過的路,他小時候??窟^的樹干等等。至于他到底走過什么樣的女人,實在是知道不如不知道。
誰都不可能為了誰凈身等待。如果認可這一說法,那就讓那些人僅僅停留在這種說法里。一旦她十分具體地,真實地出現(xiàn)在你的面前,哪怕僅是以照片這種實物的方式出現(xiàn),也肯定會引起你的一些不良反應,然后就會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你對這個男人的看法。不幸的是,往往你會有偏頗的看法。如果美貌比不過,你難免嫉妒叢生,覺得人家搞不定更好的才來搞你。如果看上去劣質(zhì)不堪,你又懷疑為何你會從這么一位的手里接下接力棒。
這種比較不可能是客觀的,也不可能是有建設性的。當女人與女人面對面坐下,不是情敵都要比上半天,更何況……
若想清楚了這些,就索性拒絕跟這位親友團成員見面吧。不然你打算跟她說些什么?簽訂轉手協(xié)議嗎?
Q 拿走老公全部財產(chǎn)的她竟然想復合
在跟我結婚之前,我老公有一個女朋友,倆人都快舉行結婚儀式了,卻又分了手。我老公認識她時,她還在讀大學,家境不好,所以給了她很多幫助。后來,她畢業(yè)后覺得我老公人不錯,就跟我老公交往了。于是,順理成章地,從找工作、生活支出,包括考研,都是我老公出資安排的。
交往5年后,我老公提出結婚。那女孩要求男方買套登記在她名下的房子,還要婚后保證她可以不用出來工作。所以,我老公當時就借了幾十萬,買房子辦公司,房產(chǎn)證和公司證明資料上都寫了那個女孩的名字。等新房裝修好要結婚了,女方卻又以父母不同意為借口與老公分了手。而且,分手時,她拿走了老公所有的資產(chǎn)卻讓老公背上了巨債。
事情過去5年后,老公和我結婚了,但那個女人卻一直糾纏我老公,說要跟我老公重修舊好要結婚,還動不動就以“前妻”身份自居。而現(xiàn)在,我們家里父母生病住院急需用錢,多次向她提出歸還當年占有的一部分資產(chǎn),卻被她屢屢拒絕。
我現(xiàn)在很頭疼:這女人這樣子的糾纏,我們該怎么辦?她當年拿走的房子和公司,我們還有辦法拿回來嗎?
如意南
A 她再來說要重修舊好時,對她說:重修舊好可以,先給錢讓你們給父母治病,然后把房子、公司的名字都換成你的或者你老公的,然后你就對你老公放手。她會答應條件,并且做得到嗎?她不會。所以,每次她來的時候,你讓你老公叫她有多遠滾多遠。
至于經(jīng)濟所有權問題,請咨詢律師再作定奪。但我想,拿回來的可能性很小。你老公當初太實心,那女人太精明,還不如自己掙錢好好過平凡日子呢。
(凌霜降贊助解答)
Q 他要這樣一直幫前妻?
在一次驢友聚會上,我認識了他,第一次一見鐘情,萌生了把自己嫁掉的念頭。而他比我大7歲,離過一次婚,很寵我。我們發(fā)展得很快,沒多久就同居了。他是公司中層,有公司配給的房子和車子,家人對他條件很滿意,兩家已經(jīng)開始商量婚嫁時間了。
可是,上周我在他的手機里發(fā)現(xiàn)了他和前妻的短信,從那些短信中我得知,他前妻過得不好,剛換了工作,并且因為這個,他還給了她四千塊錢。也許是我太小心眼了,我故意問他,什么時候還錢啊?他很不耐煩,說,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就算是幫她的吧。這下我就惱火了,說,那你是不是準備幫她一輩子啊?然后,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他一直哄我,說了很多好話,還跟我保證以后都不會主動和她系。唯獨一條“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再系她,就算是人命關天的時候(他前妻性情特別暴躁,有過自殺的行為)”,他不同意,說這是一個人的“良知”問題。我就覺得他還是在乎她的。他們是彼此的初戀,相戀了很多年,結婚沒兩年因為性格不合才離的離婚。
也許是我太沒有安全感沒自信了,我對他不能做出的這條承諾耿耿于懷,想到就想哭。是我太幼稚嗎?還是杞人憂天了?
基莫兒
A 沒有金鋼鉆,就別攬瓷器活。沒有寬容心,就別找二手男。這是未婚女找二手男的必備守則。你呢。你就屬于那種沒那本事還想找二手男人的小氣女人。每個人的過去都是一筆不可抹去的歷史,很難做到完全忘情,對于前妻必要的同情與幫助不必太介意,放得大度些,反而顯出你的好來。但他如果太粘呼,則需要明確教訓、表明你的現(xiàn)任立場。他若也能清楚這一點,你就別再糾纏了,你越小氣,他就越覺得他做得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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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親熱,就發(f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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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壓力大就可以成為拒絕夫妻間正常交流的理由,也不認為你丈夫的主張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當然,也許你們溝通此事的方法和態(tài)度可以更好一些。當我們在工作中遭遇壓力的時候,其實好的夫妻生活是可以使我們增強壓力的重要元素。可惜的是,當我們在被外界壓力弄得顧此失彼的時候,常常會忽略甚至誤以為夫妻生活僅是負累或更大的壓力。正常的生活是夫妻關系的黏合劑,也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我們只顧及自己的,而全然不考慮對方的感受,就非常容易給夫妻感情造成裂痕??晌覀冃量喟胩焓菫榱耸裁茨兀痪褪窍M彝ッ罎M,生活幸福嗎?若個人精力體力無法企及,起碼要學會理解和在情感上安撫對方,千萬不能因為忙亂而本末倒置,致使后院起火。
本期解惑
信兒很發(fā)愁。接手了一個“二手男”,彼此相愛。卻遭對方前妻糾纏。
男友前妻要自殺
男友對前期并沒有感情,是聽命于父母才結合的,但女方非常愛他,男友的家人、親戚也都很喜歡她。后來,男友實在無法接受她的狂熱情感,還是極力勸說對方與自己離婚了。
離婚后,他的前妻仍對復合抱著很大的希望,一直在努力改變自己,想成為男友心中的理想對象。男友不想讓她太傷心,所以一直與她保持著系。
他們離婚半年后,男友認識了我。怎么能讓男友前妻接受這個事實一直困擾著我男友。男友曾跟前妻小心翼翼地談起我,他前妻表示說不會死心,仍然會和我公平競爭。
昨天晚上,男友又一次和她談,表示今后可以做普通朋友。我以為事情終于圓滿解決了。沒想到,今天男友的母親哭著打電話找到男友,說他前妻自殺了,正在洗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