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貼息貸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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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瞄定機制;主體行為;履約激勵
一、引言
為提高中國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的運行效率,國務院通過“國開辦發(2008)29號”文件將“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下放管理權限,引入競爭機制;固定貼息水平,靈活補貼方式;建立風險防范與激勵約束機制”確立為新型扶貧貼息貸款運行思路,以期通過改革原有運行體制來優化中國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的瞄定機制、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以實現發揮扶貧貼息貸款造血功能和杠桿效應的目的。新型扶貧貼息貸款能否調動各方參與的積極性,現有研究尚未給出滿意的答復,需要進行詳細分析。
新型扶貧貼息貸款相對于傳統扶貧貼息貸款的顯著特征是構建了“多位一體”的運行體系,改革的初衷和目的是想通過構建一個多方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運行體系,來達到確實提高扶貧貼息貸款運行效率的目的。運行體系參與主體涉及扶貧部門、財政部門、承貸機構、金融管理機構和借款主體等,其行為取向和行為主動性直接決定新型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的運行效率。
二、承貸機構行為分析
新型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在承貸機構的選擇上遵循“自愿、公開、公平”原則,即尊重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經營地位,鼓勵自愿按照商業銀行原則參與扶貧貸款工作,通過發揮各自經營特點和業務優勢,公開公平開展競爭,提高服務水平。在貼息方式的選擇上,新型扶貧貼息政策鼓勵直接補貼到貧困農戶和項目實施單位。新型扶貧貼息政策的改革初衷非常完美,既考慮到貧困人口直接受益,又照顧到引入競爭提高服務水平,但是否能調動承貸機構的參與積極性,需要進行詳細分析。一是作為自主經營的承貸機構參與扶貧貼息貸款的意愿較低。眾所周知,承貸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遵行的是審慎性經營原則,嫌貧愛富是其審慎性經營原則的典型外在表現,在信貸市場特別是低端信貸市場仍然處于信貸配給和賣方市場的今天,承貸機構既沒有積極性參與缺乏規模效應發扶貧貼息貸款,更無必要去選擇相對風險較高的貧困戶和扶貧項目作為其信貸對象。二是現有政策難于調動承貸機構參與扶貧貼息貸款的積極性。現有政策明確規定承貸機構在信貸運營上遵循“自籌資金,自擔風險”原則,在貼息方式上鼓勵直接貼息到貧困戶(或項目實施單位),在貼息比例上貧困戶為5%(項目為3%),即承貸機構參與扶貧貼息貸款既沒有實質性的政策優惠,現有貼息比例也不能覆蓋其風險,還要占用承貸機構的資金規模,故其根本沒有參與扶貧貼息貸款項目商業上的積極性。
三、扶貧部門行為分析
扶貧部門作為政府扶貧工作的專施單位,現有政策明確規定其在扶貧貼息貸款中負責履行組織、協調、監督和監測,做好指導服務、貧困戶核準、項目庫建設及項目認定和貼息確認等工作。作為扶貧主管單位,積極參與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實施理應成為扶貧部門的必然選擇,但課題組調研發現,扶貧部門特別是鄉鎮扶貧干部普遍缺乏積極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的積極性。深究其原因發現:一是現有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缺乏激勵扶貧干部和扶貧部門參與的積極性。新型扶貧貼息貸款工作程序多、工作量大、責任性強,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無疑給人員相對緊缺的扶貧部門既增加了工作,又提升了責任,自然導致扶貧部門和扶貧干部均缺乏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的熱情。二是新型扶貧貼息貸款政策激勵機制錯位。新型扶貧貼息貸款奉行區域扶貧工作績效激勵制度,即分配給各行政區域的扶貧貼息資金規模依據上年度扶貧貼息績效進行調整,該制度確實調動了行政區域爭取擴大扶貧資金規模的積極性,但卻缺乏鼓勵扶貧部門和扶貧干部參與工作的熱情。三是新型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缺乏鼓勵扶貧部門擴大扶貧貼息規模的激勵機制。現有扶貧貼息貸款政策明確扶貧資金實施轉賬管理,貼息資金不得用于貼息范圍之外的其他支出,各地具體實施措施中普遍缺少的扶貧部門貫徹實施扶貧貼息貸款的具體獎勵。
四、借款主體行為分析
按照國開辦發(2008)29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各地具體實施情況,新型扶貧貼息貸款借款主體主要包括貧困戶、農業專業戶、龍頭企業和社會事業項目建設單位,其中以貧困戶、農業專業戶和龍頭企業為主。按照現有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的設計目標,擁有生產能力且缺乏資金的貧困戶是扶貧貼息資金發放的理想對象,缺乏資金而擁有生產能力的貧困戶同樣內生有信貸需求,理應具有積極爭取扶貧貼息信貸資金的積極性,然而課題組的調研結果卻否定了上述觀點。原因在于現有信貸機構“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經營原則自動將貧困農戶歸為劣質客戶,信貸機構對劣質客戶的態度和貧困農戶貸款經歷嚴重挫傷其申請貸款的積極性,課題組的調研訪談結果和部分調研縣貧困戶貼息資金結余均佐證上述推理。農業專業戶和龍頭企業由于擁有較高的信用等級,與信貸機構良好的合作關系,加上其相對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和較為顯著的扶貧開發效益,利益驅使和成功經驗使其均具有積極爭取扶貧貼息貸款的動力,課題組實地調研農業專業戶和龍頭企業對調研小組的熱情和所有調研縣項目資金均全部落實證實了上述推理。
五、其它相關部門行為分析
財政部門作為新型扶貧貼息貸款“多位一體”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主要負責貼息資金的審核與撥付,參與項目庫建設及項目認定等具體工作,因扶貧貼息貸款對地方財政收支缺乏顯著性影響,故財政部門更傾向于履行職責,缺乏工作的主動性。在“多位一體”的管理體制中,人行負責扶貧貼息政策指導和業務管理,銀監部門貫徹審慎性監管,積極推動信貸機構向劣質客戶發放信貸簡直無從談起。
六、研究結論
通過對新型扶貧貼息貸款參與主體行為進行分析,得出如下結論:
1、信貸機構參與扶貧貼息貸款的主動性低。由于承貸機構必須遵行“自籌資金、自擔風險”的運行原則,加上扶貧貼息貸款對象相對較高的風險,信貸機構主動參與的積極性較低。
2、扶貧部門特別是扶貧干部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的積極性低。由于現有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對扶貧部門特別是扶貧干部的激勵機制錯位,激勵政策不夠,基層扶貧部門特別是扶貧干部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的主動性不高。
3、項目扶貧貼息貸款熱銷和到戶扶貧貼息貸款滯銷。由于貧困戶和項目實施單位與承貸機構關系及其信用地位和信貸經歷的差異,導致貧困戶、專業農戶和龍頭企業在信貸市場上的不同待遇,最終演化為到戶貸款滯銷和項目貸款脫銷的結果。
參考文獻:
[1]張偉,胡霞.我國扶貧貼息貸款20年運行效率述評[J].云南財經大學學報,2011(01).
[2]許瑩.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實施狀況調查――以銅川市為例[J].西部金融,2011(04).
[3]郭昭陽.關于扶貧貼息貸款運行管理情況的調查報告[J].經濟研究參考,2011(20).
篇2
去年,我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下放管理權限,引入競爭機制;固定貼息水平,靈活補貼方式;逐步探索建立風險防范和激勵約束機制”的總體思路,下大力抓了信貸扶貧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使扶貧貼息貸款工作逐步走上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道路。經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年來,累計投放扶貧貼息貸款*億元,其中項目貸款*億元,小額到戶貸款*億元。扶貧貼息貸款共扶持扶貧龍頭企業*個,扶持貧困戶*萬戶、*萬人。覆蓋了全省*個市、77個中省重點貧困縣和14個有扶貧任務的縣。培育了主導產業,壯大了龍頭企業,調整了產業結構,有力地促進了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扶貧貼息貸款是一項直接面向農村和貧困農戶,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是幫助貧困群眾實現脫貧致富的有效措施,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將扶貧貼息貸款工作作為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責任。省上成立了有扶貧、財政、人行、銀監局、有關金融機構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主管副省長為會議召集人,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各市、縣也成立了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或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落實了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定期研究扶貧貼息貸款工作,加大部門間的協調力度,幫助解決具體問題。各貧困鄉鎮都有2至3名干部主抓落實。形成了各級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確目標任務,突出工作重點。各級始終把培育貧困地區主導產業、增加貧困人口收入做為信貸扶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周密計劃,精心組織。突出抓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把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貧困村作為扶持的重點。到戶貼息貸款計劃全部安排在貧困縣、貧困村,其中70%以上貼息資金集中用于國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著力幫助貧困村的貧困戶建立穩定增收的致富項目。二是把增加貧困戶收入作為重中之重。要求到戶貸款只扶持產業,不能用于看病、建房等,通過小額信貸扶持,農業產業化企業帶動,積極扶持貧困戶大力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培植特色產業,深受廣大貧困群眾的歡迎。三是大力扶持龍頭企業。一年來,我們立項扶持的企業全部是國定、省定貧困縣的企業,種養業、產業化項目占扶持項目總數的98%。通過對扶貧龍頭企業的有效扶持,帶動了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增加了農民的收入。
(三)創新工作機制,嚴格運行程序。一是優選金融機構。把重原則、講信用、口碑好,愿意參與扶貧開發工作的金融機構,作為扶貧貼息貸款的發放主體及承貸機構,通過引入競爭機制,打破了農業銀行獨家運營的做法,目前,全省已有農行、農發行、農信社、郵政銀行、工商行等九家金融機構承擔了扶貧貸款業務,群眾貸款難的問題得到了有效緩解。二是放寬投放標準。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則,由縣扶貧辦審查把關,將全縣到戶貸款總額度的20%用于能人大戶或者經濟合作組織。但每個能人大戶放貸不得超過10萬元,經濟合作組織不得超過30萬元。三是嚴格考察審核。到戶貼息貸款投放由農戶申請,村委會簽注意見(蓋章)、鄉鎮扶貧辦與金融部門考察、審核,上報縣扶貧辦審批,金融機構按照程序投放貸款,縣財政給予貼息。項目貸款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市、縣逐級審查上報,省扶貧辦審查審批并推薦給金融部門,金融部門按照有關程序審查放貸,每年底由扶貧、財政、有關金融部門逐級審核確認后,將貼息資金兌付給項目單位。
四是著重把好“四關”。(1)嚴把扶持對象關。扶貧貼息貸款的對象是貧困群眾,因此各級各部門始終緊緊圍繞貧困農戶來開展工作,對享受貼息的貧困戶由村組和鄉鎮層層審核確定,保證貧困農戶能夠真正享受到扶貧貼息貸款的有效扶持;(2)嚴把資金投向關。在扶貧貸款貼息工作中,嚴格按照扶貧貸款貼息資金使用性質,把貸款貼息資金集中用于能夠促進農民增收的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等發展項目上,確保農戶發展生產得到有效扶持;(3)嚴把貼息兌付關。在扶貧貼息貸款范圍和對象確認上,堅持扶貧辦、財政局對貧困戶貸款名單進行嚴格把關、嚴格審核,無異議并經過雙方簽章后,再通過金融部門把貸款貼息直接補貼到戶,既確保了貸款農戶真正享受到國家的扶持政策,又保證了資金安全;(4)嚴把目標考核關。省上要求市、縣每月上報一次扶貧貼息貸款投放進度及工作落實情況,并適時進行通報。各級政府將扶貧貸款任務完成情況列入對部門和下級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獎優罰劣,確保了扶貧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篇3
關鍵詞:信貸扶貧;調查思考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7-4392(2009)增-0012-03
一、興安盟農村牧區貧困現狀
興安盟位于的東北部,境內居住著蒙古、漢、滿、朝鮮、回、達斡爾等22個民族,是以蒙古族為主體,漢族人占多數的半農半牧區。總人口168萬人,其中農牧業人口有113萬人,占全盟總人口的67.3%;蒙古族人口有70.3萬人,占全盟總人口的41.8% ,其他少數民族人口為8.6萬人,占5.1%。興安盟6個旗縣市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有2個,即扎賚特旗和科右中旗;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有2個,即科右前旗和突泉縣。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扎賚特旗北部、科右中旗南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科右前旗北部。目前全盟的870個行政村有貧困嘎查村418個,占總數的48%;農村牧區貧困人口33.48萬人,占全盟農牧業人口的30%(其中絕對貧困人口23.48萬人,低收入人口l0萬人);仍有不通公路的村115個,尚有未改造的危草房22800戶、土坯房12000戶,無畜戶26萬戶,無水澆地人口14.64萬人。在全盟貧困人口中,少數民族人口就占了81.9%。興安盟集老、少、邊、窮等特點為一身,貧困面比較大,貧困程度比較深,貧困發生率比較高,因災致貧返貧人口比較多。
(一)經濟發展水平較低
2008年,興安盟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只有1.1萬元,人均財政收入922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3029元,這些指標均居自治區12個盟市末位。
(二)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
全盟目前尚有不通油路的蘇木鎮41個,不通標準路的嘎查村115個,廣播電視盲點村1059處,3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條件簡陋,無標準衛生室的嘎查村有833個,44萬人的飲水不安全。
(三)農牧民文化素質低下、思想觀念陳舊、生產方式落后
興安盟農村牧區勞動力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絕大多數,其中:文盲占4.3%,小學及初中占78%,個別區域貧困鄉鎮文盲占近8.5%。貧困人口文化素質低,思想觀念落后,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還很差。多數農村牧區貧困嘎查村仍然采取靠天吃飯、靠天養畜,自然傳統的生產經營方式,牧民飼養的牛、羊仍以當地土種為主。
(四)自然災害多發
興安盟無霜期短,干旱少雨,土地退化、沙化,水土流失嚴重,冰雹、霜凍等自然災害多發,病蟲害的發生種類、面積及程度也日益加重,連年遭受重災,使農牧民大幅度減產欠收,因災返貧現象嚴重。尤以干旱最為突出,素有“十年九早”之稱。
(五)農牧業經濟結構不合理,產業結構單一
興安盟農村牧區經濟仍是農戶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為主體,農產品加工轉化能力弱,農業產業鏈條短,龍頭企業覆蓋面小,導致經營管理粗放,農業比較效益低。農村牧區主要以農牧業生產為主,非農產業只占1%;在農業內部農牧業經濟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種植業經濟所占的比重大大高于畜牧業經濟的比重。
二、信貸扶貧政策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一)陳年貸款死滯多,新增貸款投放量少
據統計,2001~2009年3月末近9年間,只有2005和2006兩個年度有新增貸款投放,分別投放1000萬元和500萬元,其余年度均無新增投放。從貸款年末(期末)余額走勢看,總體呈波動下降之勢。2007年末,全盟余額為7887萬元的扶貧貼息貸款因全部形成死滯而從農行剝離,因此2008年至今,興安盟無扶貧貼息貸款發放余額。
(二)新增貸款投向不合規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扶貧貼息貸款應主要用于國家和省市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非重點縣的貧困村。而農業銀行2001~2009年3月末間發放的1500萬元扶貧貼息貸款全部投向廠址在盟行署所在地―烏蘭浩特市(烏蘭浩特市既非國貧旗縣也非區貧旗縣)的蒙牛公司興安盟分公司1家企業。同時,蒙牛公司帶動的奶農戶大多數也并非是扶貧貼息貸款應扶持區域范圍的貧困戶。這與扶貧貼息貸款的“扶貧貸款發放要與解決貧困戶溫飽、增加收入密切相關,以確保貧困戶受益為優先條件”的“貧困戶受益的原則”相悖。
(三)金融市場條件不完善
目前,興安盟共有6個旗縣市,中國銀行在縣級及以下始終未設立分支機構,建行從5個旗縣市全部撤出,只在阿爾山市設有1家支行級分支機構(辦事處),工行只在4個旗縣市設有分支機構,現只有農行和農發行在6個旗縣市均設有分支機構,但均只設到縣城,農信社在農村牧區壟斷經營。由于縣域及農村牧區金融機構體系不完善,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致使鼓勵各金融機構自愿競爭參與扶貧貸款工作的改革政策最終無法真正落到實處。
(四)政策性貸款與商業化運作之間存在矛盾
信貸扶貧工作既是一項經濟工作,又是一項政治任務。扶貧貼息貸款作為二者的載體,欲使兩方面完善結合,在實際運作中難免會出現顧此失彼的現象。扶貧貼息貸款具有政策傾向性、優惠扶持性的特點,而商業化運作是以經濟利益為條件,獲取商業回報為目的的。因而涉農項目和貧困農牧民所從事的種養加等產業具有的高風險性和低效益性往往很難調動起商業性金融機構參與信貸扶貧的熱情和積極性。在追逐經濟利益和承擔社會責任之間,商業性金融機構一般優先考慮前者而不會是后者。
(五)信貸扶貧政策指導性過強,強制力不足
如: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農業銀行聯合制定出臺的《關于印發的通知》第三條規定:扶貧貼息貸款的發放主體為中國農業銀行,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由中國農業銀行按照放得出、收得回的原則自主發放。2008年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制定出臺的《關于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中規定改革的原則之一:即按照自愿和公開公平的原則,尊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自主經營地位,鼓勵自愿按商業原則參與扶貧貸款工作,通過發揮各自經營特點和業務優勢,公開公平開展競爭,提高服務水平。上述兩個文件中均使用“指導性計劃”、“自主原則”、“自愿參與”等強制力和約束力不強的措辭,致使金融機構對于落實信貸扶貧政策“肩無壓力”,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六)政策實施環境不理想
一是政府對信貸扶貧政策重視不夠。國家扶貧政策包括財政扶貧政策和信貸扶貧政策。對兩種扶貧政策,政府傾向于青睞前者,而忽視或者忽略后者。這是因為,財政扶貧政策對于政府來說具有可操縱性和易操作性,但是對于信貸扶貧政策感覺主要是協調爭取難度大,而且從資金投入量上信貸扶貧政策資金相比財政扶貧資金往往少之又少,而且條件較為苛刻,易得性差,因此地方政府對于信貸扶貧政策往往“望貸卻步”,或者“敬而遠之”。二是政府職能部門存在溝通協調和組織落實不力的問題。據調查了解,近兩年,地方扶貧職能部門,從未就信貸扶貧政策相關事宜主動找金融部門協調商量,爭取支持。三是金融部門能夠認可并可介入的貸款儲備項目幾無或者少之又少。四是農村牧區信用環境差。對早些年發放的到戶貸款,絕大多數農戶使用效益低,還貸意識差,造成大量死滯。
三、對策建議
(一)提高對落實好新時期信貸扶貧政策重要性的認識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落實好信貸扶貧政策是促進貧困地區農牧民增收、經濟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重要扶貧舉措。各級黨委、政府及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信貸扶貧工作,加強政策引導,搞好部門協調,抓好前期調研,完善項目儲備,為順利落實信貸扶貧政策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金融部門要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在注重講求自身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尤其要正確把握和妥善處理政策性業務與商業化運作之間的結合點與矛盾和問題,積極而為,主動作為,創造性地開展信貸扶貧工作。
(二)調整理順扶貧貼息貸款的管理體制
從長遠看,在貧困落后地區,必須重視加快建立覆蓋縣域及農村牧區的、政策性與商業性共存的有序競爭的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為未來確保信貸扶貧政策順利落實創造良好的基礎載體條件。屆時可以考慮,扶貧貼息貸款指定由政策性金融機構獨家承擔。從目前看,盡管國家開發辦[2008]28號文件《關于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提出鼓勵各家金融機構自愿按商業化原則參與扶貧貸款工作,但是涉農產業、項目的高風險性和低盈利性甚至虧損性使得商業性金融機構、特別是大型商業性金融機構不愿輕易涉足扶貧貸款領域。有鑒于此,特別是鑒于農業銀行當前的改革實際及未來發展趨勢,建議國家重新調整扶貧貼息貸款項目貸款和到戶貸款投放主體。暫應指定農業發展銀行(因無縣級以下分支機構)承擔扶貧貼息項目貸款,農村信用社(因在農村牧區機構較多、點多面廣輻射力強)承擔扶貧貼息到戶貸款。為了鼓勵和引導信貸扶貧政策的落實,對兩家金融機構貸款本金暫應由人民銀行增加專項再貸款解決。
(三)充分發揮人民銀行的作用
一是人民銀行要充分運用再貸款、利率等貨幣政策工具,為擴大落實信貸扶貧政策創造條件。比如,可以考慮對落實信貸扶貧政策較好的金融機構給予增加專項再貸款、更靈活的利率制定及補息等優惠政策。二是人民銀行要充分發揮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加快涉農企業征信和農村牧區個人征信系統的建設和完善,利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信息,幫助金融機構防范和化解信貸風險。要讓發放扶貧貼息貸款盡量做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讓扶貧貼息信貸政策真正成為“地方政府滿意,金融機構受益,貧困群眾得惠”的民心工程。
篇4
我縣今年的扶貧開發工作有如下特點:一是扶貧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今年我縣有10個貧困村享受全省面上插花貧困村的扶持政策,每個村享受省市財政扶貧資金50萬元的扶持標準,此項扶貧資金達500萬元;扶貧龍頭企業貼息資金20萬元;市里確定我縣西部六個重點貧困鄉鎮今年有24個富民經濟小區的計劃指標,如果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獎勵性補貼政策外,每個小區還可以多享受到3萬元的補貼,此項扶貧資金達72萬元;今年我縣有1500萬元的小額貼息貸款指標,此項市財政將拿出100余萬元的貼息資金;市里派駐我縣的27支黨政機關幫扶工作隊、76家企業幫扶工作隊幫扶我縣的75個貧困村。由此可以看出,今年我縣的扶貧工作力度之大是歷年所沒有的,僅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將達到600余萬元。二是扶貧項目最多。今年我縣通過面上插花貧困村整村推進扶持、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貧困戶小額貼息貸款、沈陽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貧困鄉鎮扶貧富民小區加大補貼標準等措施扶持的增收項目達到200余項。三是扶貧開發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最多。由于我們缺乏扶貧開發管理工作經驗,在落實政策中遇到了鎮村領導重視不夠,項目規劃未經科學論證,執行計劃的隨意性,也有未按規劃操作的現象,扶貧項目實施中未按要求進行民主討論,公告公示等。四是扶貧效益最好。雖然今年遭受比較嚴重的旱災,但是在扶貧政策的推動下,我縣扶貧開發重點鄉鎮開展的加大種植業結構調整力度、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發展畜牧養殖項目等增收措施,發揮了效益,實現了大災之年我縣六個扶貧開發重點鄉鎮人均收入增長的好勢頭。
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面上貧困村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
按照20__年遼寧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抓好20__年扶貧開發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遼扶貧辦發[20__]14號文件精神,今年我縣享受省市扶持的面上貧困村的數目為10個,這10個村農戶總戶數為4279戶,人口數為16019人。結合貧困村的實際,我們計劃實施項目總數為33個,參與項目戶數3469戶,受益人口11917人,項目的參與率為81。項目總計投入資金1415.5萬元,其中省財政補助資金總計250萬元,市財政配套資金總計250萬元,信貸資金總計310萬元,農民自籌資金總計580.5萬元,社會幫扶資金25萬元,預計效益達1665萬元,預計參與項目的農戶人均增加收入可以達到1300元以上。計劃實施的項目分別為:雙臺子鄉轉山子村養牛及萬壽菊種植項目、雙臺子鄉胡家燒鍋村養牛、家禽飼養及萬壽菊種植項目、秀水河子鎮長崗子村的辣椒生產項目、秀水河子鎮三家子村的辣椒及萬壽菊生產項目、葉茂臺鎮四官堡村的棚菜項目、葉茂臺鎮榛子街村養鵝項目、包家屯鄉大三家子村養豬及萬壽菊種植項目、臥牛石鄉李家卜村棚菜及萬壽菊種植項目、臥牛石鄉邢家屯村養牛項目及萬壽菊種植項目、四家子蒙古族鄉四家子村棚菜項目等。
截止目前,此項目穩步推進,各村正在開展計劃及項目的落實工作。其中,7個特色產業項目的萬壽菊栽植、辣椒生產、菜籽生產項目均已經完成;8個養殖業項目已經啟動并運行良好;3個棚菜生產項目均正在施工;5個貧困勞力培訓項目進展順利;10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也是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總之,據目前統計情況,計劃實施的33個項目中,均處于完成或正在運行中。近期我們將進行驗收,并下撥扶貧資金。
2、認真落實好市里確定的24個扶貧富民經濟小區,40個增收項目工作
按照市里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我縣西部六個重點貧困鄉鎮今年有24個富民經濟小區的計劃指標,如果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獎勵性補貼政策外,每個小區還可以多享受到3萬元的補貼,據不完全統計,截止目前,我縣扶貧開發重點鄉鎮的富民小區今年達到43個,其中種植業22個,畜牧業21個,目前已經竣工23個,其中種植業完成5個,畜牧業完成18個,其他的都是正在建設中。計劃開發的40個增收項目,截止目前,通過面上插花貧困村整村推進扶持、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貧困戶小額貼息貸款、沈陽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貧困鄉鎮扶貧富民小區加大補貼標準等措施扶持的增收萬壽菊種植、辣椒種植、地膜花生、菜籽等項目達到17大項,196小項,其中種植業項目9個,總規模達113042畝;養殖業項目8項,牛、羊、生豬等養殖規模達135507頭,禽類鵝、蛋雞等養殖規模 達190742只。經過一年的扶貧開發工作,預計到20__年底,各貧困鄉鎮人均收入達到3000元以上,75個貧困村村人均收入增加400元以上。
3、定點幫扶工作隊情況
20__年駐我縣的市黨政機關定點幫扶工作隊由原來的26個調整到27個,幫扶我縣31個貧困村,有利的推動了我縣扶貧開發工作的順利開展,截止目前20__年救濟性投入資金總計21.53萬元,公益性投入28.26萬元,開發性投入135萬元,協調資金93萬元。今年市里又增派沈陽商業局系統的76家企業定點幫扶我縣的75個貧困村現已有47家企業同村對接,為貧困村脫貧致富注入了新的活力。
4、做好產業化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增加農民收入。
根據遼扶貧辦發[20__]9號文件精神,20__年我縣申報擬認定第二批省級扶貧龍頭企業一個——遼寧紅樹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申報擬享受扶貧貸款貼息企業七家分別為:沈陽清宇鵝業屠宰廠、沈陽中迪色素科技有限公司、沈陽華奧牧業有限公司、法庫縣八虎山酒廠、沈陽巴爾虎山酒業釀造有限公司、法庫縣宏潤肉禽加工廠、遼寧紅樹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我縣深入貫徹實施新階段扶貧開發戰略部署,用信貸扶貧資金扶持龍頭企業,進而帶動貧困戶的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截止目前,六個扶貧開發重點鄉鎮勞動力轉移達2.9萬人次,勞務輸出實現人均增收占農民增收的三分之一。
5、扶貧小額貼息貸款發放情況
我縣的扶貧小額貸款貼息工作以前由信用社獨家操作,縣級扶貧部門基本沒有發揮作用,運行中出現了錢貸出去了,真正需要貸款的貧困戶發展項目卻很難得到,也就沒能發揮扶貧的效益,貧困鄉村發展扶貧項目時,由于缺乏溝通,也會出現貸款困難的情況,由于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信用社對扶貧貼息貸款的運作由于貸款補貼標準很難把握等因素也不十分滿意。我縣今年有1500萬元的扶貧貼息貸款指標,市里出臺了“貸貼兩條線,暗補變明補”的扶貧貸款貼息政策,并制定了管理辦法及審核辦法,使可操作性更強,極大地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我縣的扶貧貸款真正發放到貧困戶發展項目,截止目前我們圍繞富民小區、富民增收項目、面上貧困村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等項目的參與農戶發放貸款,達801.58萬元,,據不完全統計,計劃需要發放金額達2400余萬元,現在正在穩步推進,計劃將在十二月末完成全年的任務。雖然在運作中存在貧困戶貸款難、貸款周期過短等問題,但是,采用這種運作方式,還是能夠真正發揮扶貧貼息貸款的作用,推動貧困戶脫貧的。
20__年扶貧開發工作計劃
1、認真學習、深入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扶貧開發的政策、法規及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指導,落實責任,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全力推進扶貧攻堅工作。
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根據貧困戶致貧原因,制定相應的措施,采取有針對性的幫扶政策和辦法,拿真招、見實效。
3、做好扶貧項目的申報工作。加強項目庫的建設,不斷提高扶貧項目管理水平。
篇5
(一)繼續加大對扶貧開發資金的爭取力度。一是加大以工代賑項目資金爭取力度。計劃爭取2015年度以工代賑項目資金2500萬元;二是加大連片特困地區專項扶貧攻堅項目資金爭取力度,計劃爭取資金額度力爭突破1500萬元;三是要積極爭取企業及到戶扶貧貸款貼息規模,力爭突破200萬元(農戶貸款貼息資金160萬元,企業貸款貼息資金40萬元);四是積極與省、市、縣各級幫扶部門搞好協調配合和溝通,爭取定點扶貧單位支持,并幫助協調和引進項目資金。
(二)瞄準貧困群體,精心組織實施整村推進。整村推進是搞好扶貧開發的關鍵性措施,2015年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爭取整村推進村個數,計劃爭取整村推進村12個。并且要求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要確保70%以上投放到列入整村推進規劃的貧困村。二是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搞好銜接。把整村推進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工作標準,通過實施整村推進,努力做到扶持一個村、脫貧一個村、致富一個村,進而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三是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協調發改、財政、民政、交通、農業、畜牧、林業、水利、人社、教育、衛生、科技、廣播電視、銀信等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盡其能、各記其功”的原則,以整村推進和片區規劃為平臺,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作,整合各類涉農資金,通過集中投入逐村解決問題,實現整村整屯推進,整合各類資金力爭突破1億元。
(三)拓寬增收渠道,切實抓好產業化扶貧。發展農業產業化,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一要積極協調財政扶貧資金用于扶持發展貧困鄉村的農牧業特色產業。二要緊緊依托國家級和省級扶貧龍頭企業,采取“公司+農戶”等方式,引導龍頭企業通過合同訂購、技術指導、提供服務等方式,帶動貧困農戶發展特色產業。扶貧貼息貸款的投放重點向國家級和省級扶貧龍頭企業傾斜,加大扶持力度。三是把對農戶的貼息貸款和“互助資金”項目,重點放在對美國雜交葵花、辣椒、棉花、花生、蓖麻等高效農作物和小尾寒羊、肉驢等優質高效牧業的支持上。
總之,我們要立足本職,積極與省發改委以工代賑處、省扶貧辦和各鄉鎮搞好對接,摸準信息,主動向上爭取項目、爭取資金、爭取政策支持,使全縣的扶貧開發工作邁上一個嶄新的臺階。
篇6
(一)扶貧貼息貸款存在期限額度錯配。通常情?r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期限為一年期限,特別是針對農業、養殖業、加工業等行業,貸款期限都比較短。由于農業的生產周期基本不會超過一年,需要經過長期的生產經營才會取得明顯的收益,所以僅僅一年的扶貧貼息貸款會給農業等相關項目的生產和建設帶來的困難,難以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村人口的脫貧。另外,針對經營個體而言,金融機構發放的扶貧貼息貸款資金數量較少,與實際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使實際的生產建設在規模和運行等方面受到資金的限制,難以進行科學的規劃和建設,只能根據實際的資金額度情況開展后期的工作,這種“扶而不到位”的現象普遍存在,給扶貧工作直接造成了負面影響。
(二)扶貧信息共享不充分。扶貧信息的共享程度影響著影響金融扶貧對象的精準識別程度,通過對實際的運行情況的分析,可以發現,目前在扶貧信息方面仍然存在問題。一方面,相關的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的等對信息沒有進行統一的匯總和分析,在信息資源的共享體系建設方面也存在漏洞,導致各個部門在扶貧信息方面難以進行有效的溝通,限制了扶貧工作開展的進度和識別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則主要體現在各個貧困地區的自身差距上,由于貧困地區所處的地域、環境等普遍不同,在扶貧需求、扶持對象等方面也就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具體的金融扶貧工作中,相關部門沒有對這些信息進行有效的分類管理,對各層次的貧苦原因、貧困對象以及貧困的程度等都缺乏足夠的認識。
(三)扶貧金融生態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目前的金融扶貧環境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現在區總體經濟發展水平、家庭人均收入以及社會教育程度三個方面。首先,在區域經濟發展水平方面,通常貧困地區的區域經濟水平與該區域內的經濟水平高的區域存在明顯的差別,這就影響了扶貧工作的針對性,由于貧困人口的占比有限,在總體扶貧工作中造成的經濟壓力有限,就使得相關的地方政府扶貧小額貸款貼息政策難以針對性的、有效的落實下去,相關的風險補償金或擔保基金也就難以進行切實的完善。其次,目前貧困地區的家庭人均收入在該區縣或市內的占比較小,分布缺乏規律性并且較分散,尤其是邊遠的深山區、高寒區、少數民族集中區等,生存環境較差,大多老弱病殘且就業創業能力差,文化水平普遍較低,金融機構近很難參與到他們的扶貧建設工作中去。最后,扶貧區的社會發育程度落后、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基礎設施脆弱,生產力發展滯后,扶貧開發成本高,脫貧難度較大。加上地方財政的不富裕,難以拿出足夠資金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
二、加大金融精準扶貧的相關建議
(一)搭建平臺,構建金融精準扶貧工作長效機制。1、積極創建“金融支持扶貧開發示范區”,支持片區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人民銀行、扶貧辦、財政局、金融辦、銀監分局共同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明確重點領域和具體措施,加快推動工作開展,切實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會商機制,共同研究區域金融支持扶貧開發政策,并督促、引導金融機構貫徹實施。2、將扶貧開發工作與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農村金融創新示范縣(市)創建和培育工作相結合,突出扶貧開發重點領域,加強扶貧、財政、金融政策協調配合,大力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探索建立符合貧困地區特點的金融支持扶貧開發工作新機制、新模式,為金融支持扶貧開發工作創造經驗。
(二)銀監部門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1、放寬網點設立條件: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對在貧困地區設立銀行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實行更為寬松的準入政策;2、強化利率監管:各級金融監管部門應強化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不允許上浮扶貧小額信貸利率,切實減輕貧困戶負擔;3、強化基礎設施監管:銀監部門應進一步要求各地進一步規范、提升正在實施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逐步充實查詢、銀行卡、小額貸款申請受理、基礎信用信息收集和多種業務等服務功能。
(三)整合扶貧信息資源。1、探索實現扶貧部門、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部門扶貧信息系統的對接和共享,完善貧困對象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實施信息動態維護和管理,實現金融扶貧對象“有進有出”。2、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精準扶貧的統計監測制度,對金融扶貧開展情況進行統計監測,有效識別并動態掌握貧困農戶和產業的金融需求及發展變化情況,使金融精準扶貧可識別、可統計、可跟蹤、可監測。
篇7
一、烏蒙昭通片區基本情況
(一)扶貧開發規劃及貧困人口概況
昭通位于云貴高原與四川盆地結合部,是典型的高原山地構造地形,這里山大溝深,交通閉塞,生態脆弱,洪澇、泥石流等災害時常發生。轄內納入烏蒙山片區扶貧開發規劃的10縣區為:昭陽區、魯甸、巧家、鹽津、大關、永善、綏江、鎮雄、彝良、威信縣(占片區38個縣的26.32%),國土總面積22585平方公里,是烏蒙山片區的腹心地帶。2011年末,總人口515.54萬人,按2009年農民人均純收入1196元的扶貧統計標準,轄內還有貧困人口174.94萬人,貧困發生率38.57%,比全國高33個百分點;依據2011年新10年《綱要》2300元的新標準,貧困人口有309.99萬人。10縣區還有5.2萬戶貧困群眾居住茅草房,近30余萬人生活在喪失基本生存條件的地方,有工程移民需異地搬遷人口近20萬人,剩余貧困人口大多居住在革命老區、高寒邊遠的深山區石山區等。片區內公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嚴重滯后,條件性貧困十分突出,是扶貧攻堅的硬骨頭,解決此類問題困難大、成本高。
(二)經濟金融發展簡況
2010年,10縣區生產總值完成350.09億元,財政總收入為71.26億元,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16.88億元,分別比2001年增長了2.76倍、4.75倍和4.26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12093元和2745元,比2001年分別增長0.97倍和1.93倍,城鎮化率由11.5%增長到20.7%。10縣(區)共有銀行業金融機構44家,小貸公司20家,金融機構網點110個,從業人員2890人,金融空白鄉鎮3個,2010年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為520.35億元和286.34億元,比2001年分別增長5.6倍和3.1倍。幾年來,昭通片區經濟金融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貧困人口多,底子薄,欠發達地區的現狀突出,片區內經濟金融發展仍然緩慢,困難重重,農業、工業等仍停留在傳統的自然半自然狀態,產業化程度低,城鎮化水平不高,自我發展和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弱,增收步伐緩慢,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考驗。
二、烏蒙昭通片區的金融扶貧工作現狀
在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戰略中,國家把包括昭通在內的烏蒙山片區列入新一輪扶貧開發的重點區域之一,加之云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規劃為昭通提供了改革創新的新機遇,烏蒙昭通片區的金融扶貧工作也得到積極推進。一是成功推出農村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公司+農戶”的組合貸款模式,積極開辦了適合貧困區需求的巾幗創業貸款、返鄉農民工貸款、小額農戶構建房貸款、農業科技貸款、農業產業化農頭企業貸款,從資金供給層面上滿足扶貧開發的需要。二是推廣金融扶貧服務新方式。如:建立惠農支付服務點,緩解貧困片區群眾的金融服務需求及金融機構的發展瓶頸。農行、農信社在抵押足值的情況下,讓有信譽能力的貸款人辦理生產經營貸款,最高可突破100萬元,貸款人可在核定的授信額度內循環使用。舉辦了小微企業融資超市“無縫”對接活動,促進轄內9家金融機構與28家小微企業現場簽約,融資額達2.04億元。推出“補1獎2貸3”政策(即根據貧困戶發展需求,先由地方政府補助資金,發展情況較好的政府再以獎代補給予支持,如還存在資金缺口就由銀行提供貸款支持,地方財政給予貼息),成功將“農戶、金融、財政”三方資金聚集,調動了各方參與扶貧建設的積極性。三是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目前已為貧困地區80多萬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向50多萬農戶頒發了信用證,評定信用農戶近32萬戶,建立了454個信用組和60個信用村鎮,進一步提高了農村貧困人口貸款的可獲性。四是推出扶貧互助資金試點工作。轄內永善縣務基鄉組建扶貧互助社,在互助資金發放過程中,逐步探索出“一戶擔保,一戶貸”擔保模式,即以2戶聯保的方式進行放貸,一戶農戶提出貸款,提供財產抵押證明,另一戶農戶為其擔保,從而降低金融機構面對千家萬戶的市場交易成本,架起大銀行與小農戶的信用橋梁。
但金融扶貧工作中也還存在諸多問題。一是金融支持扶貧工作缺乏與《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配套的長遠規劃。目前,各金融機構的扶貧措施還比較分散、步調不一、進度不同,未統一制定長遠的扶貧規劃。從調查了解看目前的金融扶貧工作只是改善貧困群體最起碼的生活生存問題,而解決貧困群體的發展及小康建設問題仍需要更多有關金融領域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二是金融機構扶貧開發存在局限。一方面貧困地區金融機構在體制改革中,紛紛從貧困縣市撤并,目前昭通轄內納入扶貧開發規劃的10縣區中就有7個縣沒有工行,5個縣沒有建行和農發行,9個縣沒有中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金融服務;另一方面受上級行信貸規模的控制,有限的承貸能力難以滿足眾多貧困農村中小企業和貧困戶的資金需求。再者扶貧貼息貸款金額小、時間短、涉及面廣、貸款農戶居住分散,金融機構在辦理過程中需投入大量人力、財力和物力,缺少相應的擔保機制,扶貧貼息貸款缺乏可持續扶貧的活力,且目前轄內只有農信社一家機構開展扶貧貼息貸款業務,缺乏競爭和激勵約束機制。2011年末全市各項貸款余額355.6億元,扶貧貼息貸款3.83億元,僅占貸款比重的1.08%,扶貧貸款總量也遠不能滿足昭通數百萬計貧困人口發展生產和項目建設的需求。三是金融生態環境和農村信用環境脆弱。貧困片區群眾信用意識淡薄,加之金融知識、法律、法規普及力度不夠,金融債權維護難,逃廢銀行債務情況時有發生,加之信用中介體系建設不完善,信用擔保機制不健全,資本金不足,沒有有效發揮擔保作用。四是貧困地區金融網絡建設滯后,支付結算工具單一,服務效率不高。貧困片區仍以支票、電子匯兌和個人賬戶轉賬結算為主,商業票據、網上銀行結算等未開通使用。自動存取款機、POS刷卡機等產品農村推廣使用較難,銀行卡業務發展較慢。有關投資理財、政策法規咨詢、市場經濟信息提供等服務少,此類相關業務在片區開展明顯滯后。
三、深化金融扶貧工作的思考
(一)探索建立可持續的金融扶貧機制,科學編制金融幫扶長遠規劃
金融機構應制定符合《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的金融支持扶貧工作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和實施細則。同時加強與“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政策銜接,探索出一套適合片區長遠發展的扶貧開發新模式,抓緊制定片區優惠信貸政策,構建多元化金融扶貧供給體系,要把支持扶貧開發與加快金融自身發展結合起來,通過扶貧開發和金融區域發展互促共進、相得益彰,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支持扶貧開發的效果。
(二)不斷深化片區金融服務發展的能力,夯實農村金融服務基礎
片區金融機構應轉變觀念,練好內功,提升資本資產質量,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要完善片區金融機構網點布局,盡快實現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的金融服務全覆蓋;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來片區設立機構,大力發展村鎮銀行,積極推動農村資金互助社試點,完善片區新型農村金融體系;要加強支付結算環境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POS機、ATM機具的布放力度,擴大銀行卡在農村的使用范圍,積極推廣網上銀行、手機支付等新型電子支付方式在片區的應用,提高資金匯劃速度和資金周轉效率;要加快片區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各金融機構應根據農村經濟特點,進一步擴大貸款擔保抵押的財產范圍,探索發展林權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大型農用設備等擔保方式,切實解決貧困片區融資抵押難的瓶頸;要重視和鼓勵片區保險機構設立基層服務網點,發展特色農業保險和小額扶貧保險,增加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建立小額保險保費補貼扶貧機制。同時,要發揮惠農支付服務點貼近農戶的優勢,將惠農支付服務點作為非現金支付結算知識宣傳、反假知識宣傳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陣地,不斷拓展助農惠農功能。
(三)建立金融扶貧的正向激勵機制
應鼓勵和支持片區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可貸資金留在當地使用,督促涉農貸款稅收優惠、定向費用補貼、增量獎勵等政策的落實。鼓勵片區金融機構增加投放當地的信貸比例,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貧困片區。要降低門檻,提高貼息貸款額度和使用范圍,真正讓貧困農戶都能享受到國家扶貧政策的優惠。同時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片區金融機構支持和落實扶貧政策的情況監督,做好綜合評價,并納入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兩管理、兩綜合”考評。
篇8
同樣是扶貧活動,一家是扶貧走過場、走形式,欺上瞞下;一家是扶貧先扶己,置廣大農民的利益于不顧而中飽私囊;還有一家則把“扶貧工程”當兒戲,搞出“問題奶牛”愚弄群眾,如此扶貧不僅越扶越貧,而且令政府威信掃地,人們有理由懷疑類似扶貧組織存在和扶貧活動開展的價值,縱觀這幾年的扶貧舞弊案,其中有一個驚人之處,即很多扶貧活動均與企業聯姻,或與失信企業同流合污,或為不良企業扛旗打傘,或給“心肝”企業包打天下。這樣的扶貧已不是扶民,而是在輔佐企業賺農民的信任錢。這一性質的變化,不禁使人想為所涉扶貧組織或地方改一改名,叫“企業之家”,或叫“企業扶貧辦”,或干脆叫“企業權益扶貧保護協會”。
為什么專為貧困農民服務的扶貧組織或扶貧項目,卻儼然成了企業的“護花使者”?
東方網特約評論員周稀銀認為原因有三:一是扶貧組織是清水衙門,或曰“名譽機構”,無論是辦公經費和人員設置都難敵其他部門,如果與企業“共舞”,也許能換回自己的“一桶金”。二是貧困農民孤獨無助,最好糊弄,讓企業打著扶貧的旗號,既顯示了自己的工作業績,又給企業一展身手的機會,何樂而不為?三是扶貧本身就是個軟指標,即使精力和經濟上有較大投入,見效也不快,而幫一兩家企業,發達”,不僅會留下個增加地方稅收的美名,而且說不定還會為自己撈一點“辛苦費”。實乃“雙贏”的上等好事!
其實,在農村扶貧過程中,“扶工不扶農”、“扶富不扶貧”、“扶官不扶民”和“扶強不扶弱”現象曾經屢屢出現,少量的、寶貴的扶貧貸很難到達貧困農戶手里。
云南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趙俊臣對扶貧工作深有研究,據他了解,在扶貧的初期階段,一些貧困縣把中央政府下撥的扶貧貼息貸款,用來大辦各類工業企業。其初衷,一是增加貧困縣的經濟總量和財政收入,使貧困縣脫貧;二是期望新辦的工業企業能夠提供較多的就業崗位,吸收貧困縣的人員就業,這一模式實施的結果,卻令人大失所望,扶貧貼患貸款辦起來的工業企業幾乎全軍覆沒,不但沒有成為貧困縣脫貧致富的平臺、動力和機會,反而成為貧困縣的包袱,這種“扶工不扶農”的偏向不久便被發現與糾正,人們很快認識到,貧困地區的優勢并不在于工業,更不在于脫離當地資源的加工業,而在于相對富集的自然資源和眾多的勞動力資源,即適應當地實際的農業開發。于是,以農產品開發為重點的開發式扶貧便應運而生,成為扶貧的主要方式。在此過程中,相繼出現過“扶富不扶貧”、“扶官不扶民”和“扶強不扶弱”的偏向,例如,一些地方曾經屢屢出現過扶貧貼息貸款被鄉村里的干部戶、富裕戶、強勢戶使用,而真正的貧困戶使用不著、甚至于見都見不著的現象。
后來人們推崇的“公司+農戶”的扶貧模式,在不少地方被異化成了“扶富不扶貧”,按照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著名“三農專家”溫鐵軍的說法,農村的“公司+農戶”80%的企業違約。本來,接受了扶持、使用了扶貧貼息貸款的“扶貧公司”,理應按協議吸收貧困戶就業,從而實現“雙贏”。但是,這些“扶貧公司,要么招收的不是貧困戶,而是富裕戶,弄虛作假;要么干脆就不招收新的員工,使主觀上“公司+農戶”的扶貧模式名不副實。
篇9
3月中旬,群山環抱的永建鎮已山花吐芽,春意盎然。坐落在當地的滇西大牲畜批發中心頗有名氣的老板馬國賢忙著到全國各地選買肉牛去了,記者只見到老板娘馬紅梅。30歲的她已經是兩個女兒的母親。她領著我們來到家里的牛欄前,記者見到100多頭油光水滑、高大肥壯的肉牛,它們站的站、躺的躺,十分悠閑自在。馬紅梅介紹說,她家以前就一直得到巍山農信社信貸資金的支持,2010年,又通過陽光富民信貸工程向巍山農信社貸了15萬元,以前家里只有七八十頭牛,貸款后增加到一百多頭,還請了三四個小工。
主人把記者引進客廳,只見正面墻上貼滿了她女兒的各種獎狀,緊挨著的是“先進販運戶”、“先進個體私營企業”等獎狀。馬紅梅指著女兒的獎狀自豪地說:“以前我們這里大家都只忙農活、做生意,不太注重教育,現在生活好過了,總想讓小孩多讀點書。”
在永建鎮,像馬紅梅一樣享受陽光富民信貸工程的農戶很普遍。馬增敏家2012年底貸款200多萬元,用于修建黑山羊窩棚、買山放羊,進行規模化養殖,羊群從以前的幾十只增加到現在的290只,請了2個牧羊工,黑山羊養殖場辦得很紅火。回族婦女馬某丈夫因販毒現在還在服刑中,兩個女兒都在上學,生活壓力較大,她學習刺繡,獲得了信用社5萬元貸款支持,通過幾年的發展,生產的刺繡產品遠銷海外,加工作坊現有工人4人。她感慨說:“要不是信用社在資金上支持我,不是政府和鄉親們的幫助,單靠我一人苦,怎么支撐得下這個家。真是感恩不盡啊!”
據介紹,巍山縣永建鎮地處紅河發源地,是滇西回族聚居區。上世紀80年代,巍山縣大倉鎮、永建鎮出現了一些犯罪案件,省、州、縣多次開展了禁毒綜合治理工作。巍山農信社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地區經濟發展”的政策,結合永建地區的實際情況,及時推出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永建整治地區信貸扶持畜牧養殖貼息項目貸款”、小額扶貧貼息貸款、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林權抵押貸款等陽光富民信貸工程,幫助當地群眾遠離,走上合法致富坦途。現在,永建地區金融服務的水平和質量逐年提高,社會信用環境日益優化,農業經濟快速增長,社會環境日益穩定。2012年被確定為第一批全國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繁榮穩定幸福示范區”試點。
巍山縣農信社理事長陳家文告訴記者,該社按照“建立農戶經濟檔案、評定農戶信用等級、確定最高用信額度、核發農戶貸款證”的操作流程和“一次核定、余額限制、隨用隨貸、周轉使用”的原則,首先對農戶進行評級授信。通過評級授信取得貸款證的農戶,在需要資金時確保做到隨用隨貸,并同“金碧惠農卡”綁定,農戶可以在云南省內任何一個農信營業網點辦理貸款業務,真正實現了高效、便捷服務。截至去年末,大倉、永建地區共建立農戶經濟檔案17073戶,評定“信用戶”14609戶,核發“信用貸款證”13984本,授信金額達18018萬元;陽光富民貸款余額達6975萬元,受益農戶4654戶,有效地解決了大倉、永建重點整治地區農民群眾發展生產碰到的資金困難。
篇10
一、資金轉移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因素
農業資金非農化已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受市場經濟規律的作用,我國農村資金從種植業向非種植業、從農業向非農業部門轉移的數量越來越大。據統計,改革20年來農業資金年均凈流出量(按1995年不變價計算)達458億元,1978—1996年間,農業資金共流出8709億元。90年代年均流出量比80年代增加了近100億元。資金流動和收入轉移既影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擴大生產的能力,又影響農業部門的生產潛力,更影響農村居民的收入。而資金轉移包括通過價格形式的收入轉移、通過政府預算的收入轉移、通過金融系統的資金轉移,以及對農業的投資減少等。
(一)通過價格的收入轉移
我國一些經濟學家使用“剪刀差”的概念來描述國家收購價格和農產品“實際價值”之間的差距,并以此為基礎來估計相應的收入轉移數量。
根據新古典經濟理論,用國家收購價格和自由市場價格之間的差距計算這種收入轉移更合理。20世紀70年代末農產品自由市場部分地重新開放,但在隨后若干年里并沒有很好地發揮其價格功能,在30年代前半期尤是如此。此外,棉花等少數幾種農產品一直不能在自由市場上進行交易。因此,現有的資料無法用來準確、全面地衡量農產品收購中因價格扭曲而轉移的收入數量。不過,糧食的價格和數量資料相對完整,所以我們用糧食收購中的收入轉移為代表,近似地估算全部收入轉移的重要程度。
一般認為,20世紀70年代后期的糧食市場價格大約比國家收購價格高20%到30%。經過連續幾年的豐收以后,自由市場的糧價相對下降。1984年市場價格已經與國家收購價格大體持平,有的地方甚至低于國家收購價。但是,這一差距在80年代后半期又重新擴大。以小麥和水稻的平均價格為例,1985年市場價格比國家收購價格高大約10.3%,而4年后這一差距猛增到105.3%。1990年糧食大豐收,總產比1989年高大約10%,而且通貨膨脹率因宏觀經濟的治理整頓而大幅度降低,自由市場糧價因而也相對下降,僅僅比國家收購價高66.4%。
在90年代前半期,特別是1993—1994年的兩位數通貨膨脹之后,可以斷定國家收購價格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距又再次擴大。
根據計算,由于強制收購制度,僅糧食一項,國家在1985年就少付給農民27.6億元。以后隨著價格差距的擴大和收購數量的增加,1989年通過糧食收購轉移的收入高達304.3億元,相當于當年糧食總產值的13.9%。結果表明80年代后期這種收入轉移的數量增長很快。
據估計,在改革前的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大約取得了5100億元收入,同期農業稅收978億元,財政支農支出1577億元,政府通過征收制度提取農業剩余凈額4500億元(農業投入課題組,1996)。改革前平均每年從農業部門流出的資金凈額在155億元。
但在這一時期,卻幾乎沒有人提出農民負擔過重的問題。除了意識形態方面的原因外,主要在于政府當時主要以暗稅的形式(暗稅是明稅的5倍)提取農業剩余。但這一時期農民收入水平低下,生活貧困,則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負擔過重問題。據1978年統計,當年農戶只擁有很少的財產,折合現款戶均不超過550元。其中戶均擁有生產資料不足10元,消費資料只有不超過500元的住房、32.09元的貨幣存款、不超過60斤的余糧。農村居民消費的恩格爾系數高達0.67,比1957年的0.65還高近兩個百分點,處于國際公認的絕對貧困線之下。全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約為2.5億,占農村人口1/3。改革前農民生活如此困苦,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通過農村征收制度過度提取農業剩余,使有限的農業資源大量流出農村。
改革以后,農村征收制度并無實質性變化。政府雖然在1985年取消了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實行糧食定購合同制度和市場收購,但出現了“比價復歸”現象,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農產品漲價給農民帶來的收益。在1989年至1992年間,農產品收購價格提高了5.3%,而同期農業生產資料卻上漲了33.5%,其他農用產品也跟著漲價。特別是政府在增加對農業生產資料的補貼、減免一部分農業稅的同時,卻減少了財政支農支出的比例。據統計,在1979—1994年的16年間,政府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從農民那里占有了大約15000億元收入,(注:參見農業投入課題組文[J],1996。)同期農業稅收總額1755億元,各項支農支出3769億元,政府通過農村稅費制度提取農業剩余約12986億元。改革后平均每年從農業部門流向城市工業部門的資金高達811億元。
(二)預算轉移
農業公共支出,特別是基礎設施、研究和推廣方面的農業預算支出,對于農業部門的長期增長具有關鍵的使用。由于小農特別依賴政府在這些類似公共物品方面的預算支出,農場規模越小,公共支出就越重要。然而,當80年代我國農業生產的規模從平均每個生產隊17.7公頃急劇下降到平均每戶0.5公頃時,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后的農業公共支出卻反而減少了。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1979年中國政府的農業預算支出為174億元(當年階),1981年減少到110億元。盡管1990年農業預算支出增加到308億元,但是,這一增長實際上是80年代通貨膨脹的結果。如果用零售物價指數折算,1990年的農業預算支出總額僅僅相當于1979年的151億元,比該年農業預算支出低大約13%。在農業實際預算支出減少的同時,它在國家預算支出總額里所占比重也大幅度下降:1979年農業預算支出占國家預算總支出的13.7%,而1990年這一比重下降到8.9%;1986年和1988年更低,大約只有7.9%。另一方面,同一時期政府從農業部門獲得的預算收入,包括農業稅和其他收入,卻從1979年的32億元上升到1990年的126億元,11年里增加了幾乎三倍。政府農業收支相抵就可以得到預算凈轉移的數額,政府預算中農業收入凈轉移的數額每年都是明顯減少。
對有關資料進行深入研究的結果表明,1979年農業預算支出中用于基礎設施的部分為62億元(當年價)、1981年減少到24億元;在以后的7年里,這方面的支出一直在30到40億元的范圍內徘徊。盡管1990年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增加到67億元,但實際購買力僅相當于1979年同類支出的一半左右。
此外,農業科技和推廣方面的預算支出雖然有所增長,但其增長只能用來彌補工資支出增長造成的預算缺口,實際能夠用于研究或推廣工作的經費并沒有增長,如果受通貨膨脹因素問題就更嚴重。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抽樣調查表明,我國的農民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比重高達90%,農村迫切需要農業技術的推廣。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農業推廣隊伍在近年來卻出現萎縮。全國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總數曾經高峰時期的150萬人到流失一半,近年來雖有所恢復,也只有100萬人左右。農業技術推廣的投入逐年減少。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人均年活動經費從1986年的1167元減少到1995年的894元。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在農業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也由1987年的0.33%下降到1995年的0.23%,比世界平均水平低3至4倍。發達國家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與農業人口之比為1∶100,而我國為1∶1200。(注:經濟日報[N].2000-10-10.)
如果我們把鄉鎮企業上繳的稅收也考慮在內,即在更大范圍內計算城鄉收入轉移,農村的情況將更加糟糕。當鄉鎮企業的稅收計算在內時,80年代初期政府預算對農村地區的凈轉移數額大大減少,而1985年以后則成為負數(1988年和1989年分別為-143.8億元和-148億元)。集體經營的鄉鎮企業通常為當地的農業部門提供財務上的援助。因此,鄉鎮企業稅收的增長將直接減少農戶的凈收入和農業投資。
農村地區1979年從政府預算獲得120億元。但是10年后,農村地區卻凈上繳國家財政150億元。如果以人均水平計算,1979年農村人均收入的10%來自于國家預算,而1989年每人卻要將相當于3%的凈收入上繳國家財政。1990年略有好轉,但1991年以后這一情況再次惡化。
(三)誘發的資金外流
上述分析表明,相當大一部分農村收入通過價格機制和國家財政預算轉入公共部門和城市工業部門。這種隱含的稅收降低了農業生產的凈收入和農業投資的收益,從而導致農業資金進一步外流。
從1979年到1993年,農村累計資金外流總額從168億元增加到1153億元。1984年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存貸差額曾一度縮小,其原因在于當年農業大豐收,農副產品收購貸款大幅度增長。1986—1989年期間,由于國家宏觀調控和治理整頓對鄉鎮企業的影響,農業生產的相對收益略有回升,年度資金外流數額因而增長不顯著。此后,每年流出農村的資金總額又迅速增加。
在農村經濟內部,資金也不斷從農業部門流向鄉鎮企業。到1993年,農戶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余額總數達到3576億元。但是,他們得到的貸款余額總數僅僅為881億元,相當于只使用了本身存款的1/4。農戶存貸款的差額總數高達2695億元,其中1639億元轉入鄉鎮企業(即被農村信用合作社用來填補鄉鎮企業的存貸款額),剩下的1056億元則轉入其他部門,主要是城市工商部門由于農副產品國家收購價格和市場價格的差距不斷擴大,農戶的儲蓄和資金也加速流向鄉鎮企業和其他部門。政府的價格政策降低了農業生產特別是種植業生產的收益,資源當然會流向其他生產部門,如鄉鎮企業和城市工商業部門,甚至流向證券市場和房地產業。這種誘發的資金外流無疑將進一步削弱農業部門擴大生產的能力。
(四)對農業投資的減少
若總投資額一定,則對農業投資的減少就表明對其他方面投資的增加,也就意味著投資從農業轉移出去。
1.農戶農業投資的減少
對于小型農業投資項目,例如建設小型水利工程和購買農業機械、設備等等,過去曾經是人民公社集體組織的職責,改革以后成為農戶自己的決策對象。從農民投資行為的變化可以看出他們對投資收益的預期。隨著農業生產收益的下降,農戶生產性固定資產的投資數量從30年代中期開始減少。
20世紀80年代初期改革剛剛開始的幾年里農業生產性投資的總額曾經大幅度上升,是因為當時的經濟環境對發展農業生產有利。從1982年到1985年,不僅扣除通貨膨脹以后的實際投資額增加了,就是生產性投資占農戶總投資的比重也增加了。然而,隨著以后農業生產收益的下降,農業生產性投資的數額也開始減少。到1992年,生產性固定資產投資僅占農戶總投資的7%,其余投資幾乎全部用于住房。
農戶家庭對農業的投入力度主要取決于收入狀況。近幾年,由于農產品市場需求疲軟,農民收入增加受阻。1997年農民收入增長4.6%,增速比上年下降4.4個百分點,1998年增長4.3%,增速又下降了0.3個百分點,1999年增長4.8%,增幅再次下降,2000年增長2.1%,跌到歷史最低點。農業比較效益下降,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加上各種過重的負擔,從而使農戶家庭對農業的投入信心不足。我國農戶處于半自給半商業化階段,其生產投入既受自身生活需求及資源限制,又受社會經濟、市場環境及政府政策的影響。農業是農戶生活需求的主要來源,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戶家庭資源的配置在滿足生活消費和國家任務之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而出現投資非農化的變化趨勢。1993年、1994年和1995年,農戶家庭用于農業生產費用支出,下年比上年分別增長15.2%、38%和35.6%,但1997年卻比1996年下降了0.9%,出現90年代以來的第一次負增長,1998年再次出現投入減少。目前,農民無能力或不愿投資已成為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
2.政府對農業的投資減少
如同大多數國家一樣,我國政府也是大規模基礎設施的主要投資者,其投資項目包括改善農業生產潛力的大型農業基礎設施。1976—1980年期間,農業在政府基本建設支出總額中的比重平均為10.5%。1981年以后,該比重開始下降,但直到1985年以前仍保持在5%以上。然而,從1985年起,這個比重進一步下降,從1985年的3%降低到1992年的4%。不僅農業在政府總投資中的比重下降了,第二個時期(1985—1992年)某些年份農業投資的絕對額也低于第一個時期(1978—1984年)。例如,1985年和1986年政府對農業的總投資大約為35億元,按名義數額算也低于1976—1980年49億元的年平均水平,較低的政府投資和極少的個人投資,導致像道路、灌溉渠道這樣的農村基礎設施不能很好地得到維護,甚至條件日益惡化。個人投資十分有限,因為不存在農地的私人所有。大多數農民于80年代初與鄉村社區組織簽訂了為期15年的承包合同,而如此短暫的承包期幾乎不能提供如何激勵,使農民對土地設施進行改善。從1994年9月開始,土地承包期被允許進一步延長30年。另有統計資料顯示,1998年國有企業得到全部固定資產投資的54%,國有企業人均總資本投資為16923元,農村集體企業為2584元。同年,農業的基本建設花費的比例為1.9%。(注:中華工商時報[N].2001-08-16.)
20多年農業的發展表明,投入出現反復,農業的發展就會出現徘徊。改革開放后,農業發展出現了兩次比較大的波動:1981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比上年減少49.74億元,下降26.5%,是改革開放后國家農業投入最少的一年;1985年農業發展出現波折,全國糧食產量比上年減少2820萬噸,下降了6.9%,農業增加值增長速度由上年的2.9%下降到1.8%,成為80年代增長速度最低的一年。1987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的增長速度由上年的19.9%下降為6.3%,1991年全國農業發展又出現波折,糧食減產1095萬噸,下降2.5%,農業增加值增長速度由上年的7.3%降為2.4%,下降了近5個百分點,成為90年代增長速度最低的一年。兩次投入的變化對農業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另據農業部有關專家測算,1980—1997年,我國農業基本建設資金投入與糧食總產量的相關系數達到0.79,與農業增加值的相關系數為0.95。
農業投入積聚的物質能量所增加的農業生產能力是長期形成的過程,農業獲取日益增多的各種農產品,是以不斷地投入活勞動和以資金轉化形態的物化勞動為前提的。農業的發展決定于投入,但目前我國農業的投入面臨著比較嚴峻的形勢。國家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占社會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六五”時期為6.3%,“七五”時期下降為3.6%,“八五”時期則不到3%。金融機構農業貸款余額占總貸款余額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6.1%降到1997年的4.4%。
實行分稅制后,由于價格機制和現行農產品管理體制的影響,一些地方政府投入農業的積極性也降低了。1978年以來地方財政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提高了20個百分點,但地方財政支農資金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則下降了16個百分點。有的地方不僅自身財力投入少,配套資金到位率低,而且上級撥付的專款和農副產品收購資金也被截留、擠占或挪用。
另外,鄉村集體組織投入也呈趨減態勢。鄉村組織對農業的投放主要來自鄉村工商企業收入對農業的補貼和轉移。近些年,鄉鎮企業發展速度下降,效益下滑,以工補農的能力減弱,1993年鄉鎮企業支農建農支出總額為130億元,1998年則降到70億元。
(五)扶貧資金的轉移
1994年以前,扶貧貼息貸款瞄準的主要是貧困地區的生產性企業,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瞄準的是貧困農戶。《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出臺后,要求扶貧貼息貸款主要應該瞄準貧困戶,幫助貧困人口發展生產、提高收入。但是,實踐中這項要求的執行并不徹底,貧困地區的企業甚至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仍然屬于扶貧貼息貸款的扶持范圍,而且占有較高的比例。
1986—1998年,扶貧貼息貸款累計投入578.5億元,重點支持有助于直接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和以當地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工業中效益好、有還貸能力的項目。然而,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由于制度安排本身的缺陷,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兩個問題是:第一,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產生的經濟利益相當多一部分流向了非貧困人口;第二,扶貧貼息貸款的到期還款率很低。國家審計署對1994~1996年中央扶貧貼息貸款的審計結果表明:(1)扶貧貼息貸款投入嚴重偏離扶貧目標。592個國定貧困縣扶貧貼息貸款用于種養業的平均比例為37%,有些地方只有10%左右。還有一些地方更加明顯地偏離了扶貧目標。如河南省桐柏縣3個特困鄉的貧困人口占全縣貧困人口的80%以上,3年投放到這3個鄉的扶貧貼息貸款共200萬元,僅占全縣的7%;抽查山西省大寧縣100戶種養業貸款戶,結果20戶是村干部,80戶是國家公職人員及其家屬。(2)扶貧貼息貸款逾期未收回比例大。據對部分貧困縣的統計,1994年至1996年到期應收回貸款15.2億元,實際收回貸款3.9億元,資金到期回收率僅為26%。審計抽查4632個扶貧貼息貸款項目,其中未達到或基本未達到預期目標的項目有459個,造成的損失占投產總額的24%。
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審計結果表明,全國扶貧資金1/5被挪用。據新華社北京2000年7月15日報道,審計署從1999年開始對近幾年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審計,發現一些地方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上存在極為嚴重的問題。
1997年至1999年上半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共向全國592個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投入扶貧資金488億元。經審計,查出扶貧資金被擠占挪用、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和私設“小金庫”達43.43億元,占被審計扶貧資金總額的20.43%。也就是說,用于扶持那些生活最艱難、最需要幫助之人群的扶貧資金,竟有五分之一多被擠占挪用!其中挪用于建房、買車、彌補經費以及出借、投資企業經營等13.18億元;用于財政抵扣占用、平衡預算等12.6億元;違規有償使用、擅自計提費用、改變資金投入等12.66億元;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白條抵賬等4.78億元。另外,扶貧資金的滯留、欠撥現象也比較普遍,地方配套資金嚴重不足。扶貧貸款的投放、使用也存在嚴重問題,例如此次查出違規抵扣貸款、改變投向、擅自提高貸款利率等金額達27.37億元,占所審計的扶貧貸款總額的10.7%。
(六)農村居民其他資金的轉移
農村居民其他資金的轉移也較多,這里僅提及農民負擔問題。
中央減輕農民負擔的方針政策是一貫的,也是十分明確的,并且三令五申的強調堅持“一項制度”、做到“八個禁止”。“一項制度”是指實行農民合理負擔一定三年不變的制度,農民上繳的提留統籌費不得超過上年人均純收入的5%;“八個禁止”是指禁止平攤農業特產稅、屠宰稅、禁止一切要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活動、禁止一切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禁止向農民的集資、禁止各種攤派行為、禁止強行以資代勞、禁止在村里招待下鄉干部,取消村級招待費、禁止用非法手段向農民收款收物。但是,事實上落實得不夠好。
首先表現在實際上農業稅超過5%。5%是“高壓線”,為了避免觸及,往往是高估農民收入,甚至弄虛作假,虛報農民收入。
其次表現在農稅特別是農業特產稅增長過快。據國家統計局統計,1991—1993年國家農牧業稅收入占全國各項稅收的比重分別為3.0%、2.9%、2.3%,呈下降趨勢;到1996年,這一比重已達5.3%,1997年仍為5.1%;根據農村住戶調查資料計算,1994—1998年年均農民人均純收入是1993年的1.85倍,而1994—1997年年均農民人均“三項”中的稅金負擔卻是1994年的2.02倍;另據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統計資料計算,1994—1997年的年均農民人均純收入是1993年的1.91倍,而農民直接負擔的國家稅金1994—1997年的年均卻是1994年的2.41倍,其中農業特產稅同比是2.99倍。尤其是一些傳統農區,農業特產稅的增長速度更快。據調查,安徽省太和縣、渦陽縣1993年的農業特產稅收入分別是270萬元、329萬元,到了1997年卻分別達到2400萬元和2303萬元,分別是1993年的8.9倍和7倍,分別年均遞增72.7%和62.7%。
另一方面,農業稅額實際值逐漸變大。如果單純計算從各部門直接征收的稅收額,農業對國家財政收入的貢獻很小。1991年農業稅的總額只有90億元,大約為當年稅收總額的3%。但是,這一數字嚴重地低估了農業對國家財政的貢獻。為了將農業部門的剩余轉化為工業部門的利潤和再投資,國家有意識地規定了較低的農產品收購價格,以便在城市地區和工業部門維持較低的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