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決算財務審計報告范文
時間:2024-04-09 17: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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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國家建設項目 竣工決算審計 財務決算審計
由于國家建設項目的建設模式較多,如建設單位公開招標確定施工方;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施工方等確定投資方,投資方又確定施工方等,這些建設模式的合同內容不同,結算方式不同,會計核算也不盡相同,所以竣工決算審計也不相同。同樣,一級行政預算其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及處理處罰等也不一樣。
一、兩種決算審計的區別
(一)概念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對以在初步驗收后對該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的審計。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財務決算是對預算經費執行情況的總結,與部門預算不可分割。財務決算一般指年度決算。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對一個部門或單位年終財務決算的審計。
(二)審計內容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與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等都各有不同。比如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主要包括:會計報表、賬簿、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企業流動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審計;對企業債權債務的審計;對所有者權益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損益情況的審計。
在實際工作中,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既包括建設單位自身的財務決算,同時也包括某個項目的財務收支,但項目的決算審計只包括與該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工程造價等。比如對財務的審計,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涉及的有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施工方建安營業稅,但若只對某項目進行決算審計,所涉及的有代扣代繳施工方營業稅、投資方稅金、施工方、設計、咨詢單位營業稅(營改增的企業繳增值稅)等。也可就供貨方相關稅金進行審計。但投資方稅金目前全國無統一規定。僅就四川成都而言,在BT模式下:投融資人只負責提供資金,不參與項目施工管理,則對其取得的資金投資回報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三)審計方法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有順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
但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方法除與財務決算審計方法有部分相同外,另有:材料價格市場詢價方法;造價有疑難問題使得審計方法;到編制定額的造價站咨詢,以此依據計入審定造價;工程量的審計方法:如用GPS定位測距;鉆芯取樣測厚度及材質;皮尺測量長、寬、高等;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包括:
(1)同類及相似項目按中標單價計價;
(2)變更項目按有關規定重新組價;
(3)同類及相似項目當結算工程量超過中標工程量15%以上的另行組價。
如對某項目審計,除運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對項目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外,還要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就要運用造價的審計方法:工程量的審計方法(GPS定位測距)、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變更項目的重新組價)等。
(四)處理處罰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依據規章以上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若無文件規定,則不能處理處罰,應向上級部門匯報,以便今后制定政策時使用;工程決算審計中,概算、預算、招投標、多計造價等問題依據審投發【1996】105號文件執行。
在對某項目決算審計時,如發現財務收支方面存在的問題,則處理處罰在引用法律法規上面是一致的;但其他方面,如“四算三超”、高估冒算等方面,那么依據就不一樣了。
(五)法律效力的區別
實際工作中,國家建設項目結算審計大多利用審計報告及函的形式,很少采用審計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報告的依法出具不能代替審計決定的法律效力。”審計報告及函反映的問題,對于被審計單位而言,可執行,可不執行,如不執行,審計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和作用。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中,一般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小問題及建議上審計報告,而大問題上審計報告并作出審計決定。
審計實踐中,筆者認為,無論是單位財務決算審計,還是項目決算審計,都應該出具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既保證審計文書的規范化,又保證所有的問題的都應由被審計單位執行。
(六)審計時間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某項目在初步驗收后就可實施審計,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一般是年終決算報表出來以后才開展財務決算審計。
只有完成了竣工決算審計,甲方、投資方、乙方才可以進行工程款最終結算,而僅有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建設單位是無法辦理真正的竣工決算。只有對項目進行決算審計,被審計單位依據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執行以后,才能辦理真正的項目決算。若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某項目未完工,則不便于對某項目相關內容進行審計;但某項目未完工,也可對其進行在建工程審計或者過程控制審計。
二、兩種決算審計的聯系
(一)審計的意義和作用有聯系
兩種審計的意義和作用都是貫徹國家政策,維護國家利益,嚴肅財經紀律,促進加強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內容和范圍有聯系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可以延伸至有關單位,如設計方、施工方等,但項目決算審計,根據審計署有關規定,必須要對投資方、設計方、施工方、供貨方、尾工工程、移交工程等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有聯系;但項目決算審計的內容要寬泛得多。
(三)財務收支審計中存在問題,處理處罰依據相同
兩類決算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的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在處理、處罰依據上基本是相同的。
(四)會計科目有聯系
工程項目的財務收支、往來、現金、存款與該單位的非工程項目資金的收支、往來、現金、存款有時有密切的聯系,會計分錄之間的經濟往來也有聯系。
(五)審計方法也有相同點
如對現金的盤點、存款與對賬單的核對、往來款項的函證等。
三、建議
審計署盡快出臺相關文件,明確項目決算審計或結算審計,對于審減的工程造價這個問題,必須出具審計決定,否則,即使后續審計,被審計單位不執行審計報告,而按合同付款給施工方或投資方,在國家資金流失的同時,審計的權威性無法體現,投資審計的作用也就毫無意義而言了,審計部門實質上變為施工企業的結算公司了。
各級審計部門要注重資源整合,防止對項目先審計財務,后再對該項目決算進行審計,這樣,無論是時間、資源等方面都浪費了。還可在項目決算審計中,利用原有對項目的財務審計結果 ,以及上級審計部門對財務審計的成果,避免重復審計。
篇2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尚未出臺較詳細、完善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而設計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為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提供合理、實用、切實可行的參考標準,利用其提升自身素質,提高審計質量。要設計出便于所有內部審計人員查閱和學習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必須使框架中的職業勝任能力結構和人員層次結構與我國國情相符。對于前者,國內外內部審計協會和專家學者進行過諸多研究,并形成了較一致的看法,且在某些發達國家已經開始廣泛使用,發揮了提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水平的重要作用;對于人員層次結構上的研究,諸如美國、澳大利亞、比利時等發達國家也已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進行了相應規定,并結合職業勝任能力結構了自己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相比之下,我國對于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的研究相對匱乏,尚未形成較完整的結論。受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制約,我國除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外,專門設置內部審計部門的企業主要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研究國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對設計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具有一定代表性。筆者在分析、借鑒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某國有大型企業為例,通過對其內部審計部門機構設置情況、人員層次和各層級人員的職責差異與任職資格要求進行分析,提出對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設計的見解。
二、文獻綜述
(一)國外研究成果 1999年,IIA了《內部審計職業勝任能力框架》(Competency Framework for Internal Audit,簡稱CFIA),這是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的全球首個覆蓋全面且分層次、成體系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根據所在層級和工作年限,又將內部審計人員劃分為“首席審計師”、“經驗豐富的審計師”和“新內部審計員工”三類,其中“首席審計師”又包括“首席審計執行官”和“審計主管”;“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包括“審計經理”和“高級審計管理者”;“新內部審計員工”包括“內部審計師”和“新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經驗少于1年)”。由于員工所在層次不同,其工作重點和工作范圍也不相同,則對于同一項職業勝任能力而言,不同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針對此項勝任能力被要求掌握的程度也有差異。如,與商業發展生命周期相關的知識對于首席審計執行官和審計主管來說非常重要,需要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熟練掌握,而對于審計經理而言并非極其重要,只需能夠理解并運用即可,對于剛剛加入內部審計部門的新員工則只需了解。比利時內部審計協會于2010 年了《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和任務》(Competency Framework & Tasks for internal auditors)手冊。在人員的層次劃分上,該框架將內部審計人員劃分為新內部審計師、有經驗的內部審計師和內部審計主管三個層次,與CFIA的六個層次相比有了較大幅度的減少。這與其本國企業組織結構扁平化有重要關系。澳大利亞內部審計協會于2010年了《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該框架按照四個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區別要求,分別是新內部審計師、有經驗的內部審計師、內部審計主管和首席審計執行官。人員層次的劃分可以根據不同組織的實際需要而進行適當改變。
(二)國內研究現狀 相對于國外而言,國內關于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的研究文獻很少,只有陳佳俊和賀穎奇(2009)在其設計的中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中,將內部審計人員層級簡單分為內部審計人員和內部審計管理者,并分別給予了在職業勝任能力上的相應規定。我國關于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的分析研究與國外相比十分欠缺,為了使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更方便實用,研究我國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十分必要。
三、理論基礎
(一)合理合法的權力基礎是組織得以維系的基本 被譽為“組織理論之父”的德國著名社會學家和哲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其管理學著作《社會和經濟組織理論》中明確而系統地指出,理想的組織應以合理合法的權力為基礎,這樣才能有效地維系組織的連續和目標的達成,即:成員有固定職責并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實行自上而下的等級系統;關系是對事不對人;成員選用做到人盡其才;成員明確工作范圍及權責;成員按職位支付薪金,有升遷制度。組織理論中的等級系統觀點、必須規定明確的成員工作職責的觀點,要求組織對從事同一職業的工作人員按照等級賦予相應的職責,且等級越高,權力越大,職責范圍也越大,對工作人員的職業勝任能力要求也就越高。根據這種觀點,要設計某一職業的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必須按照等級層次,對處于不同等級的工作人員,在職業勝任能力的范圍和掌握程度上進行有區別的規定,以保證工作人員所具備的職業勝任能力與其職責范圍和工作重點相匹配。
(二)企業人員能力結構模型基礎 法國“現代經營管理之父”亨利·法約爾(Henri Fayol)在《工業管理和一般管理》中,對企業人員的知識、素質和能力結構進行了系統化分析。在其設計的企業人員能力結構模型中,規定第二層次為職責性差別能力結構,即對處于不同職位和地位的人員,從六個方面的能力分別進行規定,如表1所示。根據韋伯的組織理論和法約爾的職責性差別能力結構模型,要設計符合實際工作情況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必須根據相應不同層級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范圍和工作重點,在職業勝任能力范圍和掌握程度上進行有區別的規定,形成縱向體系,以適應不同層次內部審計人員為順利完成其使命而對職業勝任能力的需要。
四、國企內部審計部門職位結構分析:以我國東部地區某大型國有鋼鐵上市公司為例
(一)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設置 該集團公司審計機構成立于1985年,2000年以前稱審計辦公室,2000年改為審計處,同時,撤銷工程預決算審查處,其工程決算審查職能及相關人員劃歸審計處。審計處管理工技崗位定員15人,其中科級職數4個。現在崗職工15人,其中中層領導干部3人,科級4人,一般職工8人,全部為管理工技人員。審計處內設機構三個:經濟責任審計科、管理審計科和工程結算審計科。如圖1所示。
(二)內部審計機構職責 該企業總審計處主要負責制訂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管理規定,編制內部審計工作規劃和計劃,并組織貫徹實施;對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實施財務審計、固定資產審計;對所屬二級單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合規審計、基建工程審計、物資采購審計、投資項目審計、風險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專項審計等審計業務;根據需要選聘社會審計機構,并對其審計工作質量進行評估等。各下屬審計科則根據本單位的主要功能實施具體審計工作。經濟責任審計科主要負責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實施財務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物資采購審計等審計業務,并根據需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管理審計科主要負責制訂相關審計工作制度、管理規定,編制內部審計工作規劃和計劃,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根據需要選聘社會審計機構,并對其審計工作質量進行評估,管理審計項目臺賬、審計項目檔案、審計軟件,編制審計統計報表;工程結算審計科主要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二級單位的基本建設工程和重大技術改造、大中修、技術開發、福利設施修繕、環境綠化等工程項目實施基建工程審計、合規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等。
(三)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責任 該集團審計處有一位處長和兩位副處長;經濟責任審計科有一位科長和一位科員;管理審計科有一位科長和兩位科員;工程結算審計科有一位科長、一位副科長和一位科員。每位內部審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都不盡相同,該集團公司進行了逐一規定。
(1)審計處處長主持審計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審計制度;主持修訂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制定公司審計規劃、年度審計工作計劃;負責審計項目的立項及審計人員的安排;檢查和考核審計工作質量;審定上報審計報告等文稿資料;落實內部審計監督方針;負責本處管理體系工作的組織領導,保持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等任務。兩位副處長,一位分管基建、技改、大中修等項目結算審計工作,編制項目結算審計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審計;協助處長不斷完善工程結算審計的管理制度和投資控制的措施;對分管的工程結算審計工作進行檢查,對其準確性、合理性負責;協助處長完成全處審計工作計劃、匯報、總結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寫工作和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績效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工作;貫徹落實內部審計監督方針和目標等。另一位副處長協助處長分管公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決算和風險管理審計工作,起草審計計劃并組織實施;評價風險隱患,提出加強內部控制防范風險的建議措施;檢查評價審計項目的完成情況;協助處長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及培訓計劃。
(2)經濟責任審計科科長主持該科管理行政工作,執行年度審計計劃,起草公司年度二級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和風險管理審計方案并執行;執行公司或處領導安排的專項或綜合的財務會計和經濟業務審計指令;起草審計報告、完成審計報告的科審;負責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文字材料的起草;保持本科室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等。經濟責任審計科科員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執行年度審計計劃,完成領導分配的對公司年度二級單位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參加并完成上級安排的專項或綜合的財務會計和經濟業務審計任務;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起草審計報告并完整歸檔;負責審計資料及數據的統計整理編報工作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確保工作質量等。
(3)管理審計科科長的崗位職責與經濟責任審計科科長基本相同。管理審計科第一位科員負責勞資、人教、保險、計生、工會等工作;負責全處審計統計資料、公文的編輯整理上報,負責OA辦公網絡、文件檔案管理;會議準備、辦公設備用具的管理工作,其余職責與經濟責任審計科科員相同。第二位科員負責內部審計制度修改、審計規劃的起草、本處文字材料的起草,其他崗位職責與第一位科員相同。
(4)工程結算審計科科長執行年度審計計劃,負責組織對公司和二級單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綠化及福利設施修繕項目結算進行審計;執行公司或處領導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決算審計、專項或綜合的工程項目資金、經濟效益審計指令,起草審計方案并組織實施審計;參加公司有關工程項目、大中修項目和其他項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對本科審計的工程結算和審計結果的檢查、復審、驗收、考核;其他崗位職責與其他科科長相同。副科長主要協助科長完成其職責。工程結算審計科科員認真履行審計監督檢查職責,執行年度審計計劃,按時完成領導分配的公司和二級單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綠化及福利設施修繕項目結算審查任務;按時完成上級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決算審計、專項或綜合的工程項目資金、經濟效益審計任務;參加公司有關工程項目、大中修項目和其他項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標工作,其他崗位職責與其他審計科科員相同。
(四)實例分析 根據該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職責規定和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職責的規定情況可知:(1)從內部審計機構上看,審計處與各審計科之間的職責差異較大。審計處對所有類型的審計項目的計劃、實施實行統一管理和考核,執行整個公司層面上的內部審計管理職責;下屬各審計科則主要執行各種類型的審計任務,編寫內部審計報告,執行二級單位層面上的內部審計實施工作。機構職責的側重點不同,決定了對處于不同機構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要求的差異。因此,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應當首先從人員層級上區別處級和科級領導。(2)從不同層級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職責規定上看,各審計科科員的職責與科長、副科長的職責也有類似差異。審計科科長主要對科內負責的審計項目執行起草、管理等事務,副科長則協助科長進行其本職工作,科員則主要執行各種內部審計項目的實施及科室的基礎性工作(如檔案管理等)。因此,在框架設計中,應將普通內部審計科員與科級領導相區別,分別在職業勝任能力要求和培訓方面進行規定。此外,案例中審計處處長和副處長在職責上同樣有所區別,而副科長的主要職責雖然是協助科長,按照法約爾的職責性能力結構理論,對相同的職責,對不同層級的人員在相應的能力要求上依然要有所區別。由于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對各層級內部審計人員在各方面職業勝任能力上的掌握程度要求十分細致,足以體現對同一機構內不同層級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要求上的區別,因此,在設計框架時,可將處級和科級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進一步細分為處長和副處長、科長和副科長四個層級。最后,借鑒國際內部審計協會(IIA)的CFIA中的層級劃分方法,在普通內部審計科員層次上,應將工作經驗在一年以下的內部審計人員單獨劃分出來,在職業勝任能力上給予更多基礎性要求以保證框架與實際情況相符合。
五、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
設計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應當將內部審計人員分為處級領導、科級領導和普通內部審計科員三大等級。其中處級領導、科級領導根據內部審計人員的職位進一步劃分為兩個具體層次;普通內部審計科員以一年工作經驗為界限,進一步劃分為新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經驗在一年以下)和內部審計師(工作經驗在一年以上)兩個層次。如圖2所示。
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按照人員層級進行區別規定,既方便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對框架的查閱和學習,而且可以框架為標準,方便評估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勝任能力水平,并有針對性地對欠缺之處提供后續教育,達到全面提升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各方面職業素質的目的。
參考文獻:
[1]陳佳俊、賀穎奇:《中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研究》,《經濟與管理研究》2009年第11期。
篇3
關鍵詞:飲水工程;資料整編;探究
Abstract: In today's construction which, improve data compilation and management aspects,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requirements of the actual integration management, in term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great significance. Articles for drinking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data integration, depth and detailed analysis,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ctual angles of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practical work aimed at strengthening the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management, better to make a substantive contribu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
Keywords: drinking water projects; data compilation; inquiry
中圖分類號:P337-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工程建設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對于工程的質量和效益等要求更高,工程資料的整編工作重要性也是更加的凸顯出來。由于許多工程建設企業和管理部門在建設施工的過程中對資料的整編管理以及采集方面沒有足夠重視,所以在建設的過程中常常會出現資料不全、資料丟失或者是整編無序的情況,不僅對驗收工作造成了較大障礙,對于工程后期的一些管理方面的工作也造成了不便,所以,在安全飲水工程建設之中,相關的設計資料、竣工資料以及報賬資料等需要進行系統的整編管理,以此來保障工程建設的順暢進行。
1、工程設計資料整編
在飲水工程建設的過程當中,工程設計資料占極為重要的位置,工程設計資料的整編和管理,將對實際的工程建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工程設計資料主要內容包括有:工程項目建議書、工程項目立項以及批復、項目法人概況、水資源、森林、礦產以及相關的評估報告和批復、流域的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以及設計變更的圖紙和批復、工程建設的招標、投標文件,工程建設的各類合同以及協議、設計的主要方案和流程圖,工程建設的技術交底以及圖紙會審的剛要紀要、工程建設的資金籌集文件,工程建設的相關水資源和環境資源的報告和相關的設計方案等。
在工程設計資料的整編中,需要按照資料的層次順序來進行整合,首先是基礎資料,針對設計當中的文件內容、設計的圖紙剛要和周邊資源、水環境資源的評估情況等,進行分類整編管理,然后是對資料進行統計,進而對資料和主要的成果進行分析。而如果按照項目來進行資料的整編劃分,則首先是工序工程,然后是分部工程資料的整編管理,最后是單位工程的相關資料整編。
在供水工程設計資料整編的過程之中,如何有效的加強管理,是其中的重點內容。一般來講,應分為兩個方面來同時進行:首先是完善相關的制度。在實際工作中,需要明確制定規范和條例,針對項目負責人職責不落實的情況,要狠抓管理;針對整編內容不明確或者整編無序的情況,要進行嚴格的統一和規范要求,將設計資料當中的設計圖紙、計算資料、文字資料等,進行統一有序的整編管理,保證工程資料的完整性。其次,要保證制度的落實,成立專項整編小組,一方面進行資料的整編管理工作監督,按照相關規定和保證所有的資料都進行規范的管理,另一方面則是對整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行宣傳,使資料整編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道路。
2、工程竣工資料整編
飲水工程竣工資料是反映工程竣工項目的投資來源、資金使用、建設規模、工程造價、投資效果和綜合效益的總結性文件,是飲水工程建設程序所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環節,是飲水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設單位向水利管理單位移交財產的重要依據。
按照工程建設管理規范要求,竣工資料應由建設管理工作報告、施工管理工作報告、設計工作報告、監理工作報告、運行管理工作報告、工程決算報告及財務決算報告等資料組成,這些報告分別由不同的工作責任單位編寫。針對飲水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工程竣工決算報告應由項目法人負責編制,設計、施工等單位應積極配合,為項目法人提供詳實的相關資料。一份完整的竣工資料主要包括竣工報告、工程決算、財務決算、竣工圖紙、主體工程照片、工程質量評定報告、財務審計報告、水質化驗報告、計劃文件、設計批復、開工批復、受益戶簽字表和工程管護責任書共十三個部分。
為了更好的保證竣工資料的齊全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資料組卷的質量等,首先需要在分散式管理整編的基礎上進行集中式的整編和歸檔,并且設立專門的人員,進行統一收集和裝訂,剔除其中重疊部分,及時收集和整編缺失的部分,然后再進行歸檔。其次,在竣工資料的整編過程中,要完善相應的制度和條例,保證每一步工作都能有序進行、保證相關規定能落到實處,將整編管理的意識貫徹到實際工作當中,力求每一步工作到位,在真正意義上保證供水工程竣工資料的整編工作能夠完善和落實,進而保證工程建設能夠達到最佳質量。
3、工程報賬資料整編
飲水工程資金報賬是指安全飲水項目實施單位根據項目計劃、項目實施內容,按項目提出報賬清單,并附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的項目支出有關原始憑證,經項目主管部門初審和匯總,并報相關部門審核的一種財務制度。
飲水項目報賬資料包括:竣工結算表、施工合同,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正式發票)三大部分。其中:竣工結算表是項目報賬資料編制的基礎和依據。竣工結算表中內容包括:水源工程、輸水工程、水廠工程、配水工程四大部分,竣工結算表的整理編制就從這四大部分著手,根據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設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據實計算;施工合同,報賬時要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簽定的依據,是供水工程設計報告(實施方案)。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建設內容、工期、工程承包價款,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內容;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賬的金額都是依據原始憑證(即正式發票)匯總出來的,供貨清單、竣工結算表等都是發票的附件,還需對原始憑證所反映出的實際內容與施工項目的資金用途進行比較,看是否一致。將這些報賬資料進行科學合理的整編管理,將對實際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在實際工作當中,要將工程報賬資料的采集工作做到位,項目法人在簽訂施工合同之時,就應該將具體的財務報賬資料的采集和整編事項進行交底,最佳方式是將其納入到合同的條款管理之中,這樣就可以保證最佳的整編質量,使建設單位從最開始就明確報賬資料的采集、整編工作的重要性,明確相應的工作內容。此外,項目法人在整編過程中還需加強對其他參建單位的資料采集管理監督,適時檢查,保證所有報賬資料都能夠完善到位,工作落到實處,對于缺漏的資料要進行及時補充和完善,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同時對報賬資料成果進行保存以便今后分析使用。參建單位應對報賬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按時移交資料,保證整編工作的協調性。
4、結束語
綜上所述,根據對供水工程建設當中的設計、竣工、報賬資料整編管理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探究,從實際工作的角度出發,明確資料整編的重點和難點,對工作當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探索,為保證漢濱區供水工程資料整編工作穩定順暢進行提供堅實的保障。
參考文獻
周華.論工程建設資料的整編管理【J】.現代工業建設,2010.9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縣國稅系統固定資產管理,促進固定資產的安全、合理、有效、節約使用,不斷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證正確執行各項稅收政策和履行工作職責,現根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系統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是指縣國稅局及各分局所有使用的,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也視同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和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行固定資產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實施固定資產產權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固定資產實行電算化核算,統一使用《國家稅務局系統財務管理軟件》和《國家稅務局系統固定資產管理軟件》,所有固定資產均必須實行編碼登記。
第五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屬國家所有,由各級國稅部門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轉讓、出租和變賣固定資產。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下管一級、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財務室是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縣國稅局辦公室負責資產和實物管理與財務核算等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級國稅部門的財務管理部門和辦公室(或機關服務中心)是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是:
財務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系統內固定資產的購建、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盤虧、盤盈等的審批。
(三)編制系統內主要項目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四)定期匯總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
(二)對固定資產實行會計核算。
(三)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片和臺帳。
(四)負責權限范圍內固定資產增加需求的審核及編制本級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五)辦理固定資產入庫、領用、內部變動、處置手續。
(六)保管固定資產,維護固定資產的完好。
(七)年終前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盤點,發生盤盈、盤損、報廢、盤虧等應及時查明原因,并辦理報批手續。
(八)年終固定資產清理后,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與財務核算部門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帳。
(九)負責報送固定資產報表。
第八條 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部職責。
第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 對本部門在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
(二) 維護本部門在用固定資產的完好。
(三) 對閑置固定資產及時退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四) 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帳。
(五) 提出本部門固定資產的增加、處置需求。
第八條縣局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部職責。
第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 對本部門在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
(二) 維護本部門在用固定資產的完好。
(三) 對閑置固定資產及時退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四) 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帳。
(五) 提出本部門固定資產的增加、處置需求。
第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一律實行會計核算管理與實物管理分開的方式進行,各級國稅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將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要制定并嚴格執行驗收、登記、保管、領發、檢查和維修等制度。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分類和計價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六大類,下設子目和細目。
第十三條 房屋及建筑物類資產
房屋及建筑物類資產是指各級國稅部門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包括土地、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和其他建筑物4個子目。
(一)土地,指上無建筑物、有專門用途、并已辦理土地證的空地,包括農場、果園和其他土地3個細目。
(二)辦公用房,指用于辦公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職工宿舍,指職工宿舍及其他附屬設施等。
(四)其他建筑物,指培訓中心、教學樓、招待所等建筑物, 包括培訓中心、教學樓、招待所和其他4個細目。
第十四條 一般設備資產
一般設備資產,指用于稅收業務工作的通用性設備,包括15個子目。
(一)小汽車,指小轎車、吉普車、旅行車以及屬于小轎車型、吉普車型、旅行車型各種封閉式車輛,包括小轎車、吉普車、車內座位在20人以下的旅行車和其他小汽車4個細目。
(二)大轎車,指車內座位在20人以上或車長在6米以上的旅行車。
(三)貨車,指大貨車、小貨車、廂式貨車、轎車等,包括大貨車、小貨車、廂式貨車、轎車、其他貨車等5個細目。
四)摩托車,指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不包括后三輪貨運摩托車)。
(五)其他機動車,指除小汽車、大轎車、貨車、摩托車以外的機動車輛。
(六) 各種機動船,指稽查、征管業務用機動船。
(七) 計算機,指大型機、小型機、pc機、臺式pc機及便攜式pc機等各種計算機。
(八)復印機。
(九)傳真機。
(十)移動電話。
(十一)尋呼機。
(十二)錄像設備,指錄像機、放像機、攝像機等設備。
(十三)照相機,指各種照相機及附屬設備。
(十四)電視機。
(十五)其他一般設備,指以上各類項目中未包含的一般設備,包括以下5個細目:
1、空調機。
2、辦公家具,包括保險柜、文件柜箱、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3、打印機。
4、音響設備。
5、其他
第十五條 專用設備類資產
專用設備類資產,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
第十六條 文物和陳列品類資產
文物和陳列品類資產,指各級國稅部門接管、接受捐贈或購置的歷史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古物、字畫、紀念品和其他4個子目。
第十七條 圖書類資產
第十八條 其他類資產
其他類資產,指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包括各類文體設備、醫療器械、廚房設備、洗衣機、電冰箱和其他6個子目。其中,各類文體設備包括大型樂器和大型體育器材2個細目。
子目錄“其他”是指批量購置的被服、茶具、電水壺等辦公和生活用具以及不屬于上述各類的固定資產。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計價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二)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買價、調撥價加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稅計價。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帳面值和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計價;改擴建中有變價收入的,按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帳。
(四)接受捐贈,無償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估價入賬。
(五)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格計價。
(六)已投入使用但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估價入帳,等確定價格后再進行調整。
第二十條 各級國稅部門的固定資產原則上不計提折舊。但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固定資產比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折舊。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二十一條 增加固定資產,要編制購置計劃,列入當年預算。對技術含量高及貴重的設備要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增加固定資產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縣局新建房屋必須報市局審批,縣局購置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報市局審批。對政府采購的設備、工程和服務,實行招標采購制度。
第二十三條 增加固定資產按自制、購建、無償調入、盤盈和其他5種方式填報審批、驗收資料。
第二十四條增加的固定資產要及時辦理驗收、入庫等一系列手續,及時登記卡片、入實物和財務帳,同時定期進行清查,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 增加的固定資產不論是否有產權都要進行資產登記。無產權的固定資產在登記時注明無產權,在電算化管理中自動不歸在核算范圍內。如事后產權歸屬本系統,由資產管理人員及時更改產權性質,并按正常程序通知財務核算人員記入固定資產帳目進行核算。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分出售、無償調出、盤虧、報廢報損和其他5種方式。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處置范圍
(一) 閑置的固定資產
(二)因技術原因經科學論證,確需淘汰的固定資產。
(三)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的固定資產。
(四)盤虧及非正常損失的固定資產。
(五)已超過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
(六)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需要處置的固定資產。
(七)無償調出的固定資產。
(八)其他需要處置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1、各級國稅部門處置固定資產均需按規定上報市局審批。
2、固定資產原值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辦公房屋建筑物,由市局按程序上報省局審批。
3、無償調出國稅系統以外價值在10萬元以上(含)或國稅系統以內處置單價在30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由市局按程序上報省局審批。
第二十九條 出售固定資產前,應進行資產評估,出售價格不得低于資產評估價,并按實際轉讓價格登記入帳。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處置申報程序
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資產管理部門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鑒定,經財務部門審核同意,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上級財務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處置資料
處置固定資產時,首先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國家稅務系統資產處置表》,并附下列有關文件及資料。
1、固定資產價值憑證,包括購貨發票或其復印件、工程決算副本、審計報告等;
2、固定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
3、固定資產評估文件等;
4、其他有關文件。
第三十二條 調撥已入庫的固定資產要履行固定資產處置申報程序和相應的報批手續。經審核批準后,具體手續如下:
(一)由財務部門根據《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處置表》開具《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并交付實物撥付部門。
(二)實物撥付部門憑財務管理部門開具的《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方可進行實物調撥,調撥時撥入單位領取人要進行簽收,調撥后實物撥付部門將已簽收的《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簽收單》交付財務核算部門。
(三)撥出單位憑《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處置表》和《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簽收單》為調整實物帳和會計科目的原始憑證。
(四)撥入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憑《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填寫《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驗收單》增加固定資產,同時《國家稅務系統資產調撥單》是撥入單位財務核算部門調整會計科目的原始憑證。
調撥新購置的未入庫的固定資產,可由財務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批準文件直接填列《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交付實物部門進行調撥,同時撥入單位領取人進行簽收,有關批準文件和《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簽收單》為撥出單位的有關會計科目的原始憑證。
第三十三條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轉作經營性固定資產時應當確保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嚴防固定資產的流失;同時,應當收取一定比例的資產占用費,主要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
第三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堅持面向征管、突出重點、保證急需、勤儉節約的原則。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資產,上級主管部門可予以調劑處置;拒絕調劑處置的,上級主管部門有權暫停撥付其經費。
第三十五條 無產權固定資產調回原產權單位,要填列《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處置表》,手續齊備后方可退回。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變更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變更是指已入帳的固定資產原值發生變化或出現需要進行調帳的情況。
第三十七條 入帳固定資產分為結帳固定資產和未結帳固定資產。結帳是指在財務軟件中完成結帳處理并且進入下一個會計期,而未結帳固定資產是指在財務軟件中本會計期未結帳。對于未結帳固定資產,可將錯誤的資產撤銷憑證,直接在固定資產增加中修改固定資產卡片信息。對于結帳固定資產,需填列《固定資產變更通知書》后,方可進行相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變更形式包括:改建、擴建、修理、修配、增加原值、減少原值等。改建、擴建基本建設項目要按省局蘇國稅發[]242號文件規定,由申請單位填寫《國家稅務系統基本建設項目審批表》,按審批權限分級報批,完工后交付使用時,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國家稅務系統基本建設項目驗收單》和《固定資產變更通知書》。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變更,需由實物管理部門填列《固定資產部門變更通知書》,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固定資產實物在使用部門間的變動。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
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清理是指從實物管理的角度,對本單位實際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實物清點,并與固定資產帳務核對,確定盤盈、毀損、報廢及盤虧資產。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產清理的程序
(一)對本單位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實物清點,并登記造冊。
(二)將實物按品種、數量、型號等與固定資產帳進行核對。
(三)按照管理權限上報有關情況,并根據批復進行帳務處理。
(四)固定資產清理結果報上一級財務管理部門。
第四十二條 固定資產清理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八章 固定資產的報告制度
第四十三條 國稅系統資產報告制度是指各級國稅部門在一定時期內,對本單位的資產使用情況,通過資產報表形式,綜合反映其存量、分布、結構和使用效益的變化情況,為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 按照市局要求,在年度終了后,在對單位進行資產清理、會計決算以及整理匯總資產數據資料的基礎上,向上一級國家稅務局報送報表,要求做到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
第四十五條固定資產的報告形式采取逐級匯總上報的形式。
第九章 固定資產的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固定資產檔案是指涉及固定資產形成及使用過程中的各種有關資料,包括固定資產卡片、臺帳、明細帳、入帳單、出庫單、驗收單以及各種申報表、評估文件、技術鑒定報告書、批復書、報表、數據磁盤、光盤等。
第四十七條固定資產紙制檔案要按年裝訂成冊保管,數據磁盤、光盤也按年度妥善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固定資產數據要進行數據備份處理,有業務發生的單位,每月至少備份一次,且要雙備份,即軟盤備份一份,硬盤備份一份。
第四十八條 固定資產檔案應從記入固定資產當年起,保管到固定資產處置后2年(不含當年)。數據磁盤、光盤永久保管。
第十章 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國稅部門的財務管理部門和監察部門是固定資產的監督檢查部門。固定資產的監督除了日常監督、審批外,還有對固定資產的審計工作。固定資產的審計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十條國稅部門在進行財務審計時必須對被審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審計,檢查固定資產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實行統一的電算化管理,資料是否完整,報表是否真實,是否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并在審計報告中反映檢查情況。
第十一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
第五十一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國稅部門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都負有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上級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固定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不如實進行資產登記、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
(三) 擅自處置固定資產或未經批準辦理合法手續,將固定資產用于經營投資的。
(四)以各種目的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五)固定資產未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實行分級報批或手續不全的。
(六)未按市局要求實行統一電算化管理,資料保管不齊或未按要求保管資料檔案,不按時按質報送報表資料的。
(七)不實行定期清理盤點和對帳制度,管理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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