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4-04-03 18: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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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篇1

意見稿規定,特別重大和重大的環境突發事件調查、環境影響,60天內要向社會報告,而較大和必須調查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告要在30天內向社會。

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準,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等7種情況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等7種情況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等7種情況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但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XX、XX年,浙江一共只發生了53起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包括杭州自來水異味事件等。

但追溯到XX年,當年全國發生的11起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中,浙江就有3起,分別是:德清血鉛超標事件、建德交通事故致苯酚泄漏事件、杭州苕溪飲用水水源水質異常事件。

意見稿規定,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環保部介入調查;省環保廳負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通常由設區市環保局視情處理。

XX年3月,德清縣新市工業園區海久電池公司職工及附近村民陸續發現血鉛超標情況。對2152名職工和村民進行了血鉛檢測后,有332人血鉛超標,環保部介入調查后確定事件系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等引起。

當年,環保部對湖州市實施全面區域限批,取消德清縣生態示范區資格,德清縣副縣長陳佐平等8人被處分。

意見稿還規定,一旦省內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環保主管部門成立調查組后,有權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開展污染損害評估的要求。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單位的環境違法信息將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民眾可據此進行監督。

此外,省環保廳還《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擬要求重點企業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每年演練前7日公示方案。

篇2

工程HSE (健康、安全、環境) 承包管理合同

甲 方: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乙 方:重慶茂嘉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威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執行單位:蜀南氣礦) 001-H3井鉆前工程 瀘州市蘭田鎮 2008年4月16日

1 總則

1.1為明確規范西南油氣田分公司施工作業及生產技術服務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在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護生產作業人員、周邊群眾及企業財產安全和保護環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定義及解釋

2.1違法、違章、違規:指HSE管理合同當事人違反健康、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章制度和標準的行為。

2.2事故:指在HSE管理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經濟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和環境破壞事件。

2.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4 HSE作業方案:指承包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以及為把危險、危害有效降低和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允許范圍內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3 工程概況

詳見主合同。

4 合同期限

4.1該HSE管理合同期限與主合同期限一致。主合同因工作

實際需要變更期限,HSE管理合同應隨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5 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5.1甲乙雙方應共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削減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風險,以防止安全環保事故的發生。甲方鄭重告知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作業期間,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5.1.1施工作業過程中可能接觸油類、天然氣 等易燃、炸藥、雷管、油類等易爆、H2S等有毒物質,以及這些物質泄漏、

爆炸、著火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

5.1.2作業過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HSE管理,例如存在強令冒險作業、違規作業等違章指揮、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按操作規程施工等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現場吸煙、生產作業場所使用手機、酒后作業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發生。

5.1.3生產施工作業現場如果存在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缺乏安全警示標志、有限空間作業通風不良等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發生。

5.1.4承包商使用的車輛、機具等設備和設施如果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

5.1.5 /

6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6.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等。

6.2按照《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等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環保業績、資質、技術水平和安全、環保保證條件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的HSE施工作業計劃、HSE措施方案、現場事故應急預案等進行審查并備案。

6.3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門組織工程所在單位對乙方進行現場工程技術交底,向乙方告知施工作業區存在的危險源、風險及安全環保要求。

6.4向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健康安全環保作業條件。

6.5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環境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施工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可責令其整改,若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可責令其停止作業。

6.6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設施、設備及器材等。

6.7在事故發生后,積極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6.8要求乙方通報安全生產及環境污染事故,可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可向乙方索取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資料。

6.9根據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解決施工作業中出現的問題,并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6.10向乙方通報其HSE管理業績、資質審查和監督檢查情況。

6.11根據合同的約定履行應盡義務。

7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等。

7.2乙方應遵守甲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規定》、《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四川油氣田鉆井(試油)工程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安全、環保等規章制度,制定并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7.3乙方在編制施工方案時應對危險源及從事活動的環境影響、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對風險和環境因素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和危害削減措施和方案。經乙方組織審批后,報甲方有關單位或部門備案。

7.4應根據設計、施工方案及應急預案等配備完善的安全防護設施、環保設施、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并做好維護保養。

7.5作業過程中發現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時,應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甲方,在得到書面設計變更或指令后,制定風險和危害削減措施,方可實施。

7.6在施工作業中,施工作業現場不具備安全環保作業條件,乙方應停止施工,并及時進行整改。若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施工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7.7不得購買或使用違反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環保檢測儀器等。

7.8 乙方應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其生產作業人員辦理保險,并承擔其費用。

7.9 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

7.10施工作業過程中,應負責保護施工作業影響范圍內的宗教建筑、文物古跡、文物遺址、動植物、植被、草原、水源及生態環境。

7.11按現場HSE管理規定組織安全、環保檢查,及時整改安全環保隱患,制止施工作業中的三違行為。

7.12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負責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甲方和乙方上級部門,做好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7.13 根據合同的約定履行應盡義務。

8 違約責任及處理

8.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支付違約金、停工整頓、賠償損失、取消其在甲方的HSE準入資格等)。

8.2發生的事故應經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股份公司及西南油氣田分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8.3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8.4由于乙方責任造成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

8.5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事故所產生的費用按主合同約定處理。

8.6 發生本合同9違章考核處理中的情況,按其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 違章考核處理

9.1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1.1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進入施工作業現場時,未按要求穿戴符合工作現場要求的勞保服裝和勞保防護器具。

9.1.2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在施工作業現場吸煙。

9.1.3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施工器材擺放不合理、不穩固,電源線布置混亂,施工結束后廢舊棉紗、焊條頭等物料未及時清理。

9.1.4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用電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管理制度,配電箱熔斷器熔體更換時,用違反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9.1.5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用電電路、線路檢修時,切斷接入點處電源后,接入點處無專人值守或無相應保護措施。

9.1.6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

9.1.7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架空臨時用電線路未按規定架設的。

9.1.8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在易燃、易爆生產作業場所未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工具、照明燈等。

9.1.9違反《西南油氣田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未按照正確的送電和停電操作程序操作。

9.1.10違反《西南油氣田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安裝室外臨時用電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等沒有防雨、防潮措施。

9.1.11 其他類似的三違行為。

9.2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按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2.1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用電設備未作保護接零或未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未設置漏電保護裝置(36V及以下的用電設備如工作環境干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9.2.2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配電箱內使用有破損的電器或者使用不合格電器等。

9.2.3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西南油氣田分公司QHSE程序文件中《環境污染控制程序》設備檢修時,未按操作規程斷水、電、汽(氣)、

風來源處理;未按規定收集、排放廢水、廢氣、廢渣。

9.2.4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夜間車輛通行的施工場所,沒有安裝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

9.2.5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安全裝置或控制設備出現故障后未及時處理。

9.2.6違反《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工作時有顆粒物飛濺,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9.2.7違反《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設備運轉時,跨越或接觸運動部位的。

9.2.8違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物品堆放間距違反標準或不按規定混裝。

9.2.9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未辦理特種作業票(動火作業票、有限空間作業票、高空作業票等)進行特種作業的。

9.2.10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動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動火、動土、高處、進入有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前,未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未落實。

9.2.11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在裝置運行或設備啟動前未按操作程序或操作規程進行安全檢查。

9.2.12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定》設備、裝置存在故障時,未按規定排除故障強行運行。

9.2.13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不按規定在作業現場設警示牌、警戒帶等.未經許可,擅自拆除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安全附件或警示標志。

9.2.14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任意拆除設備(設施)的安全照明、信號、儀噐、儀表、防火防爆裝置和各種警示裝置的。

9.2.15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QHSE作業文件中《起吊作業管理規定》攀登吊運中的物件或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

9.2.16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有限空間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通風設備及照明的;未按規定配備監護人員或無有效內外聯系方法的。

9.2.17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要求不符的。

9.2.18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高空作業在2米(含2米)以上,未戴保險帶、隨意拋擲物件、工具無防掉措施的。

9.2.19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危險作業未經審批的或審批后未設置警戒區域或未掛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9.2.20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在易有墜落物體下方作業時未戴安全帽的。

9.2.21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私自開動非本工種、本崗位設備的。

9.2.22 其他類似的三違行為。

9.3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按2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3.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擅自堵塞消防通道或應急安全通道。

9.3.2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在易燃易爆禁火區域違章明火作業的。

9.3.3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特種作業時,嚴重違反特種作業許可、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現場監護等制度進行作業。

9.3.4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或持超期證件操作的。

9.3.5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

9.3.6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強令冒險作業。

9.3.7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員工三違處罰管理辦法》發現隱患不及時匯報、不及時制止或未采取相應處理措施、未排除情況下冒險作業的。

9.3.8 其他類似的三違行為。

9.4乙方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安全管理混亂、違章施工導致重大事故、重大經濟損失的,以及不履行環境保護

責任,造成重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的,除按上述條款處理外,同時給予吊銷西南油氣田分公司HSE準入證處罰。

9.5乙方違反《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職業病傷害等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生事故不立即組織搶險救援,不承擔相應污染賠償責任的,除按上述條款處理外,終身禁止進入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市場。

10 HSE信息的報告

10.1乙方在向甲方通報工程動態、生產信息的同時,應一并向甲方通報HSE管理信息。

11 爭議的解決

11.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按甲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12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根據有關規定訂立補充協議或協商解決。

篇3

一、管理和諧,完善機制。按照"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景區工作方針,風景區管委會積極更新觀念,完善機制,努力實現管理和諧。一是編制規劃。堅持"規劃在先,建設在后"的原則,從保護世界遺產的角度,先后制定了景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小區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并根據景區的發展,適時修編了《景區總體規劃》。二是依法治景。嚴格遵守《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制定了《___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___九曲溪保護暫行規定》、《___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暫行規定》、《福建省___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條例》、《福建省___景區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三是制度細化。為強化景區的內部管理,制定并完善了景區行政管理、監察管理、財務管理、建設項目審批、教育培訓、環境衛生、文物管理、宗教活動、游客投訴處理等方面規章制度。四是狠抓落實。按照"優質、高效、創新"的原則,定期開展考評檢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切實改進機關作風;在企業則從員工的組織紀律、儀表儀容、文明用語、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考評,推行末位淘汰制。五是形成體系。2002年以來,導入iso14000國際標準化環境管理體系和iso9000國際標準化質量管理體系。六是加快建設"數字景區"。該項目投資2600萬元,今年10月份全面投入運行。七是培訓制度化。建立健全了景區管理干部、專業人員各項業務素質和技能培訓考核制度,確保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上崗培訓合格率均達100%。

二、服務和諧,以客為本。注重旅游軟環境建設,以游客需求為本,追求服務和諧。一是完善服務設施。積極與國際標準接軌,進一步規范景區的標識標牌,采用中英文對照的各類說明和標志、標牌,圖文清晰,易于辨認;對云窩、九曲溪等主要景點的游步道、公廁進行改造,建有殘疾人員專用蹲位、通道等設施,達到了無障礙化的要求。二是開展服務競賽。以游客滿意為宗旨,大力倡導"人人都是旅游環境,人人都是武夷形象"的服務理念。廣泛開展"八個一"評選競賽活動,即一批文明旅游線路、一批文明旅游公廁、一批文明賓館酒店、一批文明旅游商店、一批文明導游員、服務員、竹筏工、花轎工。

三、環境和諧,注重細節。按照打造精品景區的要求,營造和諧的旅游環境。一是組建環衛隊伍。景區環衛管理大隊現有人員101名,負責景區環境衛生管理。二是環衛設施齊備。先后投資近2000萬元,動工新建星村污水處理廠,新建環保公廁4座,對原有20座公廁進行改建和整修,設立垃圾中轉站1座,垃圾集運池20個、分類垃圾桶1215個,景區垃圾日產日清,做到集中清運,區外處置。三是突出綠化美化。實施世遺環保工程,實行封山育林,封灘育草,退茶還林。先后投資400余萬元,重點對九曲溪兩岸、居民拆遷安置點、主次入口、九曲溪漂流碼頭等重要地段進行綠化美化、彩化香化,種植桂花等闊葉風景樹30余萬株,新增綠地面積50余萬平方米。

篇4

審批意見:                                                  泰環境審報告表〔2021〕4號

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社區醫院,位于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石敢當街以北、九女峰街以東、馬家園路以西。項目為新建項目,項目總投資7697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0萬元,項目占地面積81676m2,總建筑面積104252m2,新建1棟地上3層、地下1層社區醫院主樓,1棟1層發熱門診樓,5棟4層康養樓,配套建設輔助工程、儲運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等。項目建成后,醫院開設床位156床,日門診量為550人,5#康養樓設置護理床位108張,1~4#康養樓為普通公寓不設置護理床位。

該項目已在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備案(項目代碼:2020-370900-84-03-074616),已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注冊(項目編號34w563),在全面落實報告表及本批復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可達標排放。我局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地點、性質、規模、工藝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項目設計、建設及運營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1. 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減少項目施工對周圍環境影響。嚴格按照《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48號)及《泰安市建筑工程施現場揚塵防治作導則》相關要求,通過采取遮蓋、圍擋、密閉、灑水等措施,降低施工揚塵排放;裝修完成后室內空氣質量須達到《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施工廢水和雨水經沉淀池沉淀后要回用于道路噴灑,生活污水要經項目區旱廁處理后外運堆肥,均不得隨意外排;開挖土石方要部分用于項目回填,多余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要運往指定處理地點,生活垃圾要統一收集定期清運,不得隨意處置;要通過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并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時段,文明施工,嚴禁擾民,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6:00期間禁止施工,如確需夜間施工的,須取得夜間施工許可,并公告周圍居民;嚴格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措施。

2. 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污水處理站廢氣要經“UV光解+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根高15米、內徑0.3米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

3. 要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無組織廢氣治理措施。通過各污水處理單元加蓋密閉,地下車庫加強換風,實驗室、檢驗科、病理科在加裝活性炭過濾裝置的通風柜運行等措施,污水站未經收集的氨和硫化氫排放須滿足《山東省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DB37/596-2020)表2標準要求,地下車庫排氣口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的二級標準要求。

4. 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醫療廢水要經廠區污水站處理滿足《山東省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DB37/596-2020)二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A級標準及泰安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經醫療廢水排放口排入泰安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生活污水要經化糞池處理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A級標準及泰安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經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泰安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5. 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項目固廢儲存嚴格遵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2021.7.1之前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2021.7.1之后執行)、《山東省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DB37/596-2020)標準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醫療廢物、廢藥物及藥品、廢UV燈管和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要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醫療區化糞池污泥、污水處理站污泥(含柵渣)要消毒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區化糞池污泥定期清理;生活垃圾要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6. 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要通過采取選用低噪音設備、合理布局、基礎減振、隔聲、加強綠化、強化車輛管理等措施降低項目噪聲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噪聲排放須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7. 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要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報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備案。要與當地政府、其他相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做好銜接,定期進行應急培訓和演練,有效防范和應對環境風險。

8. 強化環境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機制。要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的要求,落實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在工程開工前、建設過程中、建成和投入生產或使用后,及時公開相關環境信息。要加強與周圍公眾的溝通,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9.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山東環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認為項目建設基本可行。要嚴格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各項環境保護治理措施,確保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減小項目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

二、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公司須按規定程序申領排污許可證及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若該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動,要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自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四、你公司須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檢查。 

 

                             

篇5

(一)編制目的

及時控制和除治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減輕災害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林業安全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浙江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浙江省突發性重大森林病蟲害應急處置預案》以及《*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范圍內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或從境外新傳入外來有害生物事件;國家級和省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新發生事件。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綜合防治。把保障森林生態環境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綜合運用各種防治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給森林生態環境、人民群眾健康和財產帶來的損失。

2.分級負責,條塊結合。林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要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健全組織、規范程序、落實責任、明確職責。

3.講究科學,依法行政。要積極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預防和應急處置要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相銜接,做到依法辦事,依法行政。

4.加強協調,快速處置。應急處置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個方面,要保持各個層面的溝通和各相關部門的協調,確保政令暢通和信息傳遞快速準確。

二、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市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Ⅲ級以上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時,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成立市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市林業局局長任總指揮,市林業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檢驗檢疫局、市民政局、市郵政局、鐵路*貨運站、*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袍江工業區管委會、鏡湖新區管委會、湯浦水庫管理局等部門和單位領導為應急指揮部組成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啟動本預案,領導、組織、協調和檢查督促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處置工作;向市政府提出處置工作有關建議,必要時提請市政府請求省政府、周邊市及軍分區、駐紹部隊的支援;處理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其它重大事項。

(二)成員單位職責

1.市林業局:負責全市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的指導、檢查、監督、協調工作,具體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對災(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防范、控制和撲滅的技術方案;

(2)具體協調、指揮和指導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單位)參加災(疫)情的控制撲滅工作;

(3)依法對林產品的生產、運輸、銷售等活動進行監測、檢疫和監督管理;

(4)建立緊急防控物資儲備庫,儲備充足的藥劑、器械、交通及通訊工具;

(5)建立專家組和防治專業隊,對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開展技術培訓;

(6)對防控所需的費用及補貼資金作出分析,并提出資金使用意見;

(7)負責災(疫)情的監測工作,及時掌握災(疫)情動態,通報情況,做好上傳下達等工作;

(8)負責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違法行為。

2.市工商局:加強對森林植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和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

3.市公安局:配合檢疫職能機關依法對森林植物檢疫案件的查處;依法打擊森林植物疫情傳播者;協同林業主管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強制滅疫、安全保衛和治安管理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籌集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應急專項資金;檢查、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5.市發展改革委: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基礎建設規劃;負責與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管和監測,保障市場價格穩定。

6.市科技局:組織相關部門對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的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進行科技攻關;有害生物防控研究課題優先列入;積極引進外地先進的防控技術和減災經驗;協助做好防控科普宣傳工作。

7.市交通局:協助做好檢疫檢查站的設置和管理以及檢疫檢查工作;優先安排控災物資的調運;發現災(疫)情及時通報林業部門。

8.市農業局:負責開展對相關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監督管理;協助林業部門開展相關防災(疫)滅災(疫)工作。

9.*檢驗檢疫局:把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關,防止疫情傳入輸出,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林業部門。

10.市民政局:負責對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統一組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接受、分配社會各界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

11.市郵政局、鐵路*貨運站:按有關規定承運、郵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發現情況及時通報林業部門。

12.*經濟開發區管理委會、袍江工業區管委會、鏡湖新區管委會、湯浦水庫管理局:負責本轄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監測及上報工作;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災(疫)情的防范、控制和撲滅工作。

三、災(疫)情分級

根據林業有害生物危險性和造成損失程度,將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劃分為四級。

(一)I級:系指國(境)外新傳入有害生物事件,或者新發生的國家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二)II級:系指連片成災面積在10000畝以上的偶發性本土森林病蟲害、省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新發生事件。

(三)III級:系指同時在2個及以上縣(市、區)發生,合計成災面積在40000畝以上,造成較大損失的常發性本土有害生物發生事件。

(四)Ⅳ級:系指成災面積在15000畝以上,造成較大損失的常發性本土有害生物發生事件,或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湯浦水庫庫區等重點區域成災面積在5000畝以上的有害生物發生事件。

四、災(疫)情管理

(一)災(疫)情監測

1.根據國家林業局《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管理辦法》(林造發〔2002〕171號)的要求,建立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監測制度,適時監測報告。

2.市及各縣(市、區)林業部門應定期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的專項調查和全面普查。

3.市及各縣(市、區)林業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監測體系,落實責任制,及時發現和報告異常情況。

(二)災(疫)情預警

市及各縣(市、區)林業部門根據對本地歷年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情況、發生情況、防治情況等,進行匯總、分析、評估,結合各種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特點,參考全國及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現狀,作出災(疫)情趨勢預測分析,編制預警報告,及時向社會。

(三)災(疫)情報告與確認

所有單位和個人發現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時,均應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林業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懷疑是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應于24小時內將采集的標本送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鑒定,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不能鑒定的,要立即派專人送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或邀請有關專家到現場進行鑒定和確認。確認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的,根據災(疫)情分級情況,啟動相應預案。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要立即向毗鄰市、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通報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發生情況。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報告,主要包括有害生物的種類、發生地點和時間、級別、危害程度、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相關圖片材料等內容。

五、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確認為I、II級災(疫)情事件的,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報請省突發性重大森林病蟲害應急協調小組啟動省級應急預案,事發地縣(市、區)預案必須立即啟動。

確認為III級災(疫)情事件的,由市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事發地縣(市、區)預案立即啟動。

確認為IV級災(疫)情事件的,由災(疫)情所在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該縣(市、區)應急預案,組織控制撲滅災(疫)情。

(二)應急處置程序

1.在接到災(疫)情報告后,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技術專家立即奔赴災(疫)區,協助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做好災(疫)情確認和診斷工作,研究商討除治對策,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災(疫)情事發地縣(市、區)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部署對災(疫)情進行控制和撲滅。

2.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災(疫)情發展態勢決定啟動本預案。發生疫情時,提請省林業廳報省人民政府疫區封鎖令。

3.及時調動市級防治專業隊人員、防治儲備物資對災(疫)區防治工作進行支援。

4.迅速向全市災(疫)情通報。

5.市、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和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要密切監測災(疫)情態勢,將災(疫)情發展以及處理、控制等情況每隔24小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6.按有關規定舉行災(疫)情新聞會。

7.災(疫)情發展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時,由市政府向省政府請求人力、物力支持。

8.當災(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時,按相應權限宣布解除應急處置狀態。

六、后期處置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后,市林業局要加強對災(疫)區的病蟲監測和木材加工、經營單位的檢查,一旦發現有違章經營疫木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縣(市、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控指揮部要及時將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報告市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視情提請省林業廳報省政府解除疫區以及相關封鎖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市、縣(市、區)政府對因疫木處理所造成的木材損失給予適當補償。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在建立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處置體系的同時,市及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建立嚴格的林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責任制,以確保突發事件應急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

2.市及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要健全森防機構,加強森防隊伍和測報網絡建設,并充分發揮專、兼職測報員和鄉鎮、村護林員的作用,在災害發生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全天候的監測,密切監視災(疫)情動態。

3.組建防治專業隊伍,隨時準備投入應急防治。對從事災(疫)情防范、控制和撲滅的一線人員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津貼。

(二)技術保障

1.市、縣(市、區)森防檢疫機構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初步診斷、采樣送樣、轄區防治技術的指導等工作。

2.市、縣(市、區)分別組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專家組,專家組負責診斷、制定應急防控技術方案。

3.對森防技術人員、測報人員和防治專業人員開展相應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演練。

(三)資金保障

市及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對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的投入力度,改善基礎設施,增強防災御災能力。要把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應急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宣傳、培訓、監測、預防、控制、除治等經費的落實,確保災(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物資保障

1.建立與省級相銜接的防控物資儲備制度,市級除建立設施完備的測報、檢疫實驗室外,應建立物資儲備庫。儲備物資應存放在貯運便利且安全的區域,重點儲備藥劑藥械、防護用品、封鎖設施和運輸工具、通信工具等;縣級建立能初步診斷的檢疫實驗室,重點儲備藥劑、除害器械及其儲備倉庫等。

2.發生重大災(疫)情時,市應急指揮部可視工作需要緊急調用下級物資儲備庫的藥劑、器械等。

(五)宣傳報道

災(疫)情發生后,有關信息和宣傳報道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口徑后。新聞媒體要做好正面介紹,以適當方式進行科普宣傳,重點宣傳注意事項、防范知識、除害技術等。

(六)獎勵和責任

對在應急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因隱報和緩報造成災(疫)情擴大和造成重大危害的;

2.因不能及時發現災(疫)情造成嚴重后果的;

3.組織領導不力,不履行應急防控責任,造成災(疫)情擴散的。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

林業有害生物,是指影響森林、林木(包括竹類、果樹、花卉、中藥材等)和林木種子正常生長發育并造成嚴重損失的林業病、蟲、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林業局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市林業局應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視情對本預案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政府批準。

各縣(市、區)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處置預案,報市林業局備案。

(三)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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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質量;規范

DOI編碼:10.3969/j.issn.1674-5698.2016.01.012

1引言

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是按照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由具有一定植保專業技能的人員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服務組織,利用先進的設備和手段,對病蟲防控實施農業防治、化學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生產服務性活動[1]。農業病蟲害社會化服務組織包括公共服務機構、合作經濟組織、部分龍頭企業或其他社會力量等。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專業服務組織在提高重大病蟲防控效果、促進糧食穩定增產、降低農藥使用風險、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態環境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據農業部統計,到2011年6月,全國經工商注冊的病蟲專業化防治組織達1萬個以上,擁有大中型植保機械120萬臺套,從業人員近100萬人,日作業能力超過3,000萬畝[2-3]。為規范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行為,提高專業化防治組織的服務質量,2011年農業部了《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管理辦法》,從宏觀管理層面對防治服務組織的管理與指導、防治作業、監督與評估等方面進行了規定[4]。但在防治服務過程中涉及的合同管理、防治方案設計、信息服務、應急管理、投訴處理、滿意度調查等方面沒有進一步的細化要求。目前,我國在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及服務質量方面尚無國家標準,導致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活動中出現服務質量不規范、服務效果差等問題時,無標可依、無據可循。因此,有必要盡快研究和制定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專業服務組織服務質量要求國家標準,用以指導和提升我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專業服務組織的服務質量、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2制定原則和依據

2.1科學性原則以《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1571號公告)》為主要技術基礎,統籌結合湖南、浙江、安徽等各地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或管理辦法的要求,并參照GB/T24620-2009《服務標準制定導則考慮消費者需求》等國家標準對服務活動各環節的統一要求,從服務提供角度,構建標準技術框架,編制具體要求,保證質量規范技術內容的科學性。2.2實用性原則充分考慮了我國各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或管理辦法中對服務組織的具體要求,全面凝練各地基層和一線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組織(如:農民專業合作社、植保站等)在基本條件、組織運行和管理、作業服務、效果評價等服務提供過程中的服務規范和實踐經驗,吸收了《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1571號公告)》的核心技術要求,增加了關于防治服務組織的管理體系、社會責任、信息服務、應急管理、投訴處理等內容,列出了服務滿意度、病害防治效果、蟲害防治效果等主要服務質量指標及其計算方法,以保證質量規范的適用性和實用性。2.3協調性原則作為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的基礎通用性標準,在術語、基本要求、合同管理、方案設計、作業服務等標準條款內容方面,與我國現行的法規和管理辦法及GB/T8321.1~9農藥合理使用準則系列國家標準、NY/T1276農藥安全使用規范總則等標準協調一致、配套使用,相互支撐。

3技術框架設計

質量規范主體技術內容包括組織基本要求、合同管理、方案設計、信息服務、作業服務、檔案管理、應急管理、投訴處理、滿意度調查、主要質量指標、資料性附錄等11個部分,力求涵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提供的全過程。

4內容要素及技術要求

4.1組織基本要求(1)總則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需要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貫徹國家倡導的“科學植保、綠色植保、公共植保”理念,以服務農業生產和提高防治服務質量為中心,且需符合國家農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要求。(2)基本條件服務組織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的提供主體,應在組織資質、技術人員、設施設備、作業能力、員工保護、管理體系、服務內容等方面達到開展相關服務的基本條件。如:組織應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取得法人資質;具有經過植物保護專業技能培訓的防治技術人員;具備國家規定的安全作業條件和滿足服務對象需求的日作業能力;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必要的防治設備及人員安全防護條件;具有健全的服務管理制度等。4.2合同管理服務合同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供需雙方確立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文件。服務合同內容應包括服務對象的基本信息、防治方案、防治面積、防治物資、防治效果、收費標準、繳費時限、賠償標準、違約責任、免責內容、糾紛調處辦法、投訴反饋時限等。4.3方案設計防治方案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解決服務對象病蟲害問題的一系列綜合措施,是開展病蟲害防治服務的技術依據和科學規范。方案設計應根據服務對象的農作物病蟲害發生的種類、程度、危害、預期目標等信息和農業植物保護機構的指導意見,經科學分析與評估而制定,其內容應包括防治目標、防控技術、防治服務流程、田間作業程序和作業要求等。4.4信息服務信息服務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為服務對象提供快捷化和便利化服務的重要基礎,也是服務供需雙方互動交流的渠道。信息服務渠道應包括網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函、服務窗口等多種方式。提供的信息應及時、準確、完整、實用,且防止服務對象信息的泄露及不正當使用。4.5作業服務作業服務要求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實施過程的重要技術規范。需對防治用品、田間作業、質量跟蹤等方面進行具體規定。如:所使用的農藥、施藥設施設備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具有安全隱患的防治作業時,應在相應區域設立警示標志;需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周邊其他作物及蜜蜂、蠶、魚、蝦、蟹等生物的安全;妥善處理剩余農藥及廢包裝、廢容器、沖洗施藥機械廢水等廢棄物;提示和幫助服務對象填寫田間作業服務確認單;作業結束后及時跟蹤調查防治效果等。4.6檔案管理檔案管理要求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內容及過程的真實性和可追溯的重要依據。應確保防治服務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服務合同、田間作業服務確認單、滿意度調查表、田間作業照片及視頻等資料需及時整理、歸檔并保存兩年以上,便于查找和提供利用。4.7應急管理應急管理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中發生意外服務事故時采取處理措施的活動。防治服務組織應對潛在和可能存在的防治服務風險進行分析和評估,并針對不同風險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當風險發生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評估應急預案效果。4.8投訴處理投訴處理是快速和穩妥的解決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質量投訴的重要途徑。防治服務組織應提供可靠、便捷的投訴渠道。當服務對象對防治效果提出異議或投訴時,及時主動與服務對象溝通,按雙方合同規定的程序、方式和時限要求進行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反饋給服務對象,并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類似情況發生。4.9滿意度調查滿意度調查是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衡量自身服務效果,評價服務績效的重要措施。服務組織要定期對服務對象進行回訪,調查服務質量和服務對象滿意度,并客觀分析滿意度調查信息和服務對象投訴信息,持續提升和改進自身服務質量。4.10主要質量指標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質量指標主要包括病害防治效果、蟲害防治效果、服務滿意度等。服務組織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或補充,并明確指標的具體數值。計算方法如下:(1)病害防治效果[4]以病情指數表示。1)當病情基數在處理前為零時,按式(1)計算:防治效果(﹪)=[(對照區病情指數-防治區病情指數)/對照區病情指數]×100(1)其中:病情指數(﹪)=[∑(各病級的樣本數×相應發病級數)]/調查樣本總數×最高發病級數]×1002)當防治處理前病害已發生時,按式(2)計算:防治效果(﹪)=[(對照區病情指數增長率-防治區病情指數增長率)/對照區病情指數增長率]×100(2)其中:病情指數增長率(﹪)=[(用藥后病情指數-用藥前病情指數)/(100-用藥前病情指數)]×100(2)蟲害防治效果[4]以被害減輕率或蟲口死亡率表示。1)以被害減輕率表示時,按式(3)計算:防治效果(﹪)=(對照區被害率-防治區被害率)/對照區被害率×100(3)其中:被害率(﹪)=被害株數/調查總株數×1002)以蟲口死亡率表示時,按式(4)計算:防治效果(﹪)=(防治區蟲口死亡率-對照區蟲口死亡率)/(100-對照區蟲口死亡率)×100(4)其中:蟲口死亡率(﹪)=死蟲/(死蟲+活蟲)×100(3)服務滿意度統計期內服務對象滿意數占調查所得回復總數的比率,按式(5)計算:服務滿意度(﹪)=滿意數/回復總數×100(5)4.11資料性附錄為了增強質量規范的指導性和實操性,研究制定了《水稻病蟲害防治服務合同(樣本)》《田間作業服務確認單(樣本)》《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滿意度調查表(樣本)》等3個資料性附錄,以便于使用者在實際應用中參考。

5結語

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服務是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解決農民一家一戶分散防病治蟲難題,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途徑。因此,在分析和借鑒國內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相關法規和各地實踐的基礎上,制定出符合我國實際的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質量規范,對于規范我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的建設和運行,改進和提升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服務質量,引導和推動我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技術指導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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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力,喬金亮“.田間保姆”為農民分憂解難.新農村周刊,2011,8,1.

3陳仁澤.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組織全國超萬個[N].人民日報,2011,6,16.

4農業部第1571號公告.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管理辦法.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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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管理體系;高速公路;運用;環境因素;識別;控制

隨著高速公路建設速度的加快,高速公路環境保護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為了有效保護公路沿線的生態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人民生活環境,降低環境污染,減少水土流失,參建各方需要提高環境保護意識,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環境污染。在高速公路環境管理中,可以通過運用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來加強管理,預防和減少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公路建設給周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水平。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制訂,并在全世界得到了普遍的認可。各企業為增強環境保護責任、提高自我形象、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使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都在逐步運用環境管理體系的管理方法。在我國很多行業也引入了適合自己發展特點的環境管理體系。例如本人所在監理單位,在擁有了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后,又建立了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安全管理體系,三體系的建立完善,不僅提高了監理服務質量,同時也提高了單位的競爭力。下面根據本人工作經驗,淺談環境管理體系在高速公路建設中的運用。

首先要編制適合自身發展與需要的環境因素識別與控制程序,其目的明確,識別公路工程監理的活動和服務中能夠控制的環境因素以及相關方的環境因素,評價并確定哪些是對環境具有重大影響的環境因素,并根據變化的情況及時更新環境因素。管理者代表負責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領導工作,審批《環境因素、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各部門各項目負責組織識別各自部門、項目的環境因素并進行評價,建立各自的《環境因素、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確定環境因素及重要環境因素在管理體系中很重要。環境因素識別的范圍有固定場所(辦公及日常生活環境、試驗場所)、公路工程監理服務管理及服務過程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識別環境因素時,應按活動、產品或服務范圍,從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八種類型進行考慮。環境因素的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環境因素的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環境因素的八種類型,向水體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向大氣排放(粉塵、汽車尾氣排放);向土地排放(油品、化學品的泄漏); 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使用(如紙張、水等);能源使用(如電、燃油等);釋放的能量(如熱、輻射、振動等);固體廢棄物和副產品(含油抹布等有毒有害廢棄物的處置);物理屬性(如大小、形狀、外觀等)。環境因素識別方法有調查法、排查法、現場觀察法、歷史記錄查詢法、專家咨詢法、現場監測和測量法等。

環境因素的評價。其依據是根據環境因素對環境影響的程度、發生頻率;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要求;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規章和要求作為評價依據。我單位重要環境因素評價方法采用是非判斷法,以下情況的環境行為,可直接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已違反或接近違反法律及標準要求的環境因素;當地政府高度關注或強制監測的環境因素;政府或法律明令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或限期替代使用的物質;政府或法律有明文規定但無定量指標的環境因素;異常或緊急狀態下預計產生嚴重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如火災、危險品泄露事故、環保設施故障或人為事故將造成嚴重環境影響及有較大環境影響的自然災害。

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重要環境因素控制采取的處置方法有以下三種:(1)評價出的重要環境因素在運行控制過程中難以解決的,相關項目或部門應建立目標、指標,制定管理方案,經各部門相關人員集體討論研究,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在實際運行過程中,責任部門可以不定期去檢查管理方案執行情況。環境管理方案內容應包括:規定實施管理方案的責任部門和負責人;應實現的環境目標、指標、主要措施和方法以及完成時間安排。(2)對于重要環境因素(指未違反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重要環境因素或可能由于技術措施、資金、管理和運行等原因,不能制定目標和方案的環境因素),可以在運行過程中通過制定具體控制程序或制度、對員工進行培訓、進行監督檢查等方式進行控制;(3)對緊急事件制定應急預案,對于潛在的緊急情況(如火災、化學品大量泄漏等造成的環境影響)應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進行控制。對于一般環境要素,要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將環境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環境因素的更新。在體系運行過程中發現有環境因素未被識別或評價發生偏差、管理評審要求發生變化、有關的環境法律法規修改或廢棄、方針有調整、相關方提出連續或嚴重抱怨或合理化要求,以上情況下應對《環境因素、重要環境因素清單》予以更新。

篇8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省應急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職責,進一步提高我省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突發公共事件分類。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暴雨(雪)、雷電、冰雹、大霧、龍卷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事故,工礦商貿企業、公共場所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事故,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民爆物品、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重大生物、化學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2)突發公共事件分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作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省政府組織、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省應急工作的總綱,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或超出事發地市(州)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一切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抓好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工作,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保障準備,增強全社會的公共安全和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省政府負責全省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和超出事發地市(州)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需要由省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堅持依法行政,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充分運用國內外公共安全科研成果,利用我省科技力量進行應急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應急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應急不足、應急不當與應急過度;加強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素質。

1.6應急預案

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作為全省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省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省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

(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4)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省以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州)、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5)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6)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制定并報當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的應急預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和預演、實施的經驗教訓,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省政府是負責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設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應急委”)。

經省政府同意設立的省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含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等),是省應急委處置專項突發公共事件的專門應急指揮機構或綜合組織、協調機構。

屬國家有關部門垂直管轄的應急事項,省政府設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負責相關應急處置的專業指揮。

2.2辦事機構

省應急委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政府應急辦”),設在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應急辦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應急信息運轉樞紐作用;指導、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2.3工作機構

省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負責相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決定事項;指導和協助市(州)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2.4市縣機構

省以下各級政府是各自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各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省政府應急辦和各地、各相關部門負責建立應急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為應急管理、指揮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各級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先期處置、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機制,整合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各市(州)政府應當加強城市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充分發揮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協助周邊城鄉及時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級政府應當加強農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發揮農村基層組織在應急救援中的基礎性作用,增強農民群眾在突發公共事件中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的意識和技能。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

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機制。各級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突發公共事件預測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網絡,及時采集相關信息,分析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級別、趨勢和危害程度,向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預測報告和應對建議。

3.1.2預警級別及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

(1)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區域范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從高到低可劃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予以表示。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級別的界定,由省級各專項預案按照國家標準予以規定。

(2)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經省政府批準后,以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名義預警公告;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視情況預警公告。

(3)預警公告內容包括突發公共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始時間、警示事項、影響估計及應采取的措施、機關等。預警公告后,預警內容需變更或解除的,應當及時變更公告或解除公告。

(4)預警公告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在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預警公告后,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地的所有單位應及時向廣大群眾傳遞預警信息。

(5)預警區域內的縣級以上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好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準備。

3.1.3預測預警系統

建立全省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各級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數據庫,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相互鏈接、資源共享。

3.2應急處置

3.2.1報告制度報告

責任主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主體。

報告時限和程序: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到省政府的時間距事件發生不得超過3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越級上報的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報告內容: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起因、影響及涉及人員等情況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并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3.2.2先期處置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必須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市(州)、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

3.2.3應急響應

省政府應急辦、省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必須在一小時內,核實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屬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省應急委領導批準實施。

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由市(州)、縣(市、區)應急預案作出規定。

3.2.4指揮與協調

需要省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應急委或省政府有關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2.5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或事發地政府在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并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準預案啟動的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接到報告的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綜合各方面情況和建議,作出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預案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1)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力量做好突發公共事件后期的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單位深入細致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損害核定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撫恤和補助。事發地政府依法對征用的民用場所、設備、設施和其他物資予以恢復或適當補償。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

3.3.2社會援助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和動員社會各界進行援助。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及慈善團體要積極開展捐贈、心理疏導等社會援助活動。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的分配、調撥、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3.3.3調查和評估

(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后,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加強和改進同類事件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報上級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

(2)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會同事發地市(州)政府組成調查組,及時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規劃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3)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于每年一月份對上年度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和評估,向省政府報告。

3.3.4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統籌安排。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適時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處置情況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

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應急辦或省政府有關部門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分別由事發地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

信息形式按《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執行。

4應急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易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預備隊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發揮、武警、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作用。

4.2財力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安排應急工作預備費和一定數量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應急支出的需要。

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其效果進行監督管理和評估。

4.3物資保障

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須品的儲備管理,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根據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省發改委會同經委、民政廳、商務廳等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供應的協調工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省衛生廳負責組建省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救援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并做好后續救治工作。

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政府的請求,及時為受災地區組織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逐步整合省、市、縣三級醫療衛生急救網絡,根據區域特點和輻射半徑,合理布設和建立急救站(中心),確保有效、及時地實施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

4.6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鐵路、民航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或當地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災區受傷人員、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能夠及時、安全運送。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各地公安部門、武警部隊依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確保社會治安穩定、交通暢通。事發地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治安維護工作。

4.8人員防護

各級政府要結合城市、農村人口密度,指定和建設一批公共設施,作為群眾應急疏散的避險場所。要建立和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政府有關部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省通信、信息產業、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網絡與機動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廣播電視系統,確保通信和廣播電視暢通。

4.10公共設施保障

電力、石油、燃氣、煤炭、自來水等供應單位要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要求,確保應急狀態下事發地居民和重要用戶用電、用油、用氣、用煤、用水的基本需求。環保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依托現有的政務信息網絡,利用技術平臺,構建統一的應急信息收集、決策、管理、指揮系統。運用國內外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開發的先進科研成果,不斷改進應急技術裝備,提高公共安全領域的科技水平。

科技部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要積極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學研究工作,加強應急技術裝備等方面的研究開發,將應急科學研究工作納入全省科技發展計劃,逐步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科技水平。

4.12法制保障

省政府法制部門要組織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必需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并按立法程序提請審議和實施,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應急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及時為受災地區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4.13氣象水文信息服務

各地氣象部門要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水利水文部門要及時提供江河、湖泊、水庫水情的實報和預報,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習。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預案和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業性、綜合性和群眾性的應急技能訓練,并依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針對性演習。

5.2宣傳和培訓

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宣傳教育、培訓規劃,編制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通俗讀本,加強對應急指揮人員、應急管理人員和各類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管理、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居委會和村委會負責對本單位、本地區的人員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將應急基礎知識作為教學的重要內容,設置應急教育課程,普及應急常識,增強師生的應急意識和基本技能。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公共安全知識、應急管理知識、災害知識、防災救災和自救知識,提高公眾應急救助能力,增強全民安全防范意識。

5.3檢查和表彰

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各專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對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考核體系,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5.4責任追究

建立突發公共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行政機關領導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不按規定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工作、應急準備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2)不按規定報送和公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或者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的。(3)不服從上級行政機關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領導和組織管理的。(4)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5)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應急資金或者物資的。(6)恢復重建工作不力的。(7)其他需要追究的。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省政府制定,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州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省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篇9

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全年降雨量與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與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較集中,部分地區有洪澇災害出現;梅汛期結束后有階段性高溫干旱出現;臺汛期(8-9月)影響我省的熱帶氣旋頻率偏高,強度增強,受臺風影響,降雨量及降雨強度將大于去年。

預測地質災害多發時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連續,土層含水處于飽和狀態,當日降雨量達到50毫米或連續3天以上降雨時,易誘發山區風化殘坡積土體、公路邊坡滑坡以及礦山宕面、廢棄礦山崩塌、塌陷地質災害。8-9月臺汛期,降雨強度大,由暴雨引發滑坡、山區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的概率較大。

二、我區地質災害現狀

我區是*省地質災害易發縣(市、區)之一。根據《*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全區地質災害易發區面積約1196平方公里,占全區總面積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區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3處,按類型分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類,其中滑坡38處,崩塌12處,泥石流20處,塌陷3處,按規模分小型、中型兩類,其中小型71處,中型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分布情況為:*鎮9處、嶺洋鄉2處、黃壇口鄉4處、廿里鎮1處、后溪鎮1處、*鎮5處、全旺鎮1處、*鄉15處、*鄉14處、周家鄉2處、*鎮12處、杜澤鎮3處、灰坪鄉2處、峽川鎮2處。

全區73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對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萬元資產構成潛在威脅。

三、20*年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今年4-9月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期。*鄉、*鄉、*鎮、*鎮、*鎮等鄉鎮地質環境復雜,現狀地質災害隱患較多,屬地質災害重點防治鄉鎮。重點防治的對象是:建設工程強度較大、邊坡較陡、風化殘坡、積層較厚的山區,特別是新建簡易公路沿線、開挖強度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風景點內險要地貌處、閉坑礦山的采空區、穩定性較差的泥石流隱患溝等。

20*年全區需重點做好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處:

1、列入市級以上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防治點2處,即*鄉竹埂底村楊梅崗滑坡隱患、*鎮界頭村葉樹根屋后滑坡隱患。

2、列入區級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防治點5處,即*鎮東倉村喬麥舒泥石流隱患、黃壇口鄉下呈村泥石流隱患、*鄉黃蒙村泥石流隱患、廿里鎮黃泥村墩頭山體滑坡、*鎮里村胡家山體滑坡。

以上地質災害點穩定性較差,危害性較大,威脅人口較多,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要逐點編制具體的防災方案和應急預案,認真做好監測、應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任務

(一)擬訂和實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各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報區應急辦、區國土局備案。同時,各有關鄉鎮要按照《*區地質災害調查和區劃》,編制轄區內的市、區級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方案,并在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明白墻。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要發放到村、到戶。要明確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及日常監測措施,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

(二)進一步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體系

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補充抗御臺風防范地質災害及暴雪低溫氣候條件下防范地質災害的工作內容,要注意避災地點安全性的評價,確保預案啟動實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區國土局要編制與*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相配套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會同區應急辦對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應急隊伍、應急器材及物資儲備、重點保障對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配合區國土局做好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的編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輪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我區第一輪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到期。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統一安排,我區今年將開展新一輪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要積極配合區國土局做好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氣象部門要及時通報當年及今后一段時期的暴雨氣象信息;區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門要將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山塘水庫、重要交通線路、山區中小學、風景名勝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總結,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區政府,并報區應急辦、區國土局備案;各鄉鎮(街道)要積極配合調查隊伍做好管轄區域內地質災害調查、核查工作,并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防災預案的編制及受威脅地區群眾的宣傳、培訓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對保障山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街道)要花大力氣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對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隱患,要充分結合當地山區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門的山洪防治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災措施;威脅人員眾多、危害嚴重的,要及時編制防災預案,確定監測人員,落實防災責任人及防災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質災害搬遷避險及工程治理工作時,要充分考慮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的防災要求,安排項目和資金,切實保證受威脅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近年來地質災害調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質災害調查的成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區、鄉鎮(街道)、村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使之覆蓋到地質災害易發區和有災害隱患點的每一個行政村,不斷完善村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一步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有關鄉鎮要與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村簽訂“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書”。要加大規范化建設力度,建立健全災害隱患點監測檔案,加強對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的指導與培訓,實行科學管理,統一監測要求,提高群測群防工作的防災減災效果。

(六)切實抓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搬遷避讓

對生命財產有直接危害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街道)及區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管轄職責,組織實施應急排險,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對規模較大、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勘查基礎上實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區級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財政部門要優先安排資金,所在鄉鎮(街道)、區國土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通過招投標等方式,選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承擔勘查與治理施工任務,加強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按標準完成勘查與治理施工任務。對處于山區,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難以有效根治,當地自然條件不適宜人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結合下山脫貧、千村示范萬村整治、農村中心城鎮建設及山區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對受威脅群眾實施搬遷避讓。

(七)認真做好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其他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結果須按要求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項目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區國土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切實把好地質災害預防關。鄉鎮(街道)和區國土局要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業主單位及時整改,對因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實施不到位造成嚴重損失的,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八)做好新農村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新農村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舊村改造、新村選址、移民遷建及基礎設施建設,要盡量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集中居民點、重要工程設施建設的,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為使農民建房能選址在安全的地質環境,預防人為引發地質災害,對地處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農民宅基地,由區國土局委托有資質的地質調查機構進行逐戶調查和評估,分戶填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個評估報告。我區農村“康莊工程”沿線存在較多的滑坡、崩塌隱患,鄉鎮(街道)要加強道路沿線邊坡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關部門職責

(一)區國土部門

1、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建立和完善防災網絡,會同鄉鎮(街道)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

2、認真落實年度防災預案編制制度,嚴格汛期值班制度,堅持災情巡查制度和落實災情速報制度。

3、災情發生后,配合當地鄉鎮(街道)核查災情,幫助房屋倒塌災民落實建房用地;查明災害發生的原因、規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發展趨勢,提出地質災害防治意見。

4、督促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制定本鄉鎮(街道)、部門的防災方案,檢查防災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區水利部門

對水利工程項目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災措施。對病險山塘水庫、盤山水渠滲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進行認真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災措施。災情發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損毀情況,制定損毀工程修復方案,及時搶修被毀水利工程。

(三)區交通部門

對新建、改建、擴建公路工程進行必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潛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對因公路建設而引發的地質災害負有治理責任。加強對公路沿線的巡查,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

(四)區教育部門

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山區中小學,必須編制防災預案,落實防治措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中小學新建、改建、擴建,要進行必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山區中小學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

(五)區規劃、建設部門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農村集鎮建房,必須嚴格按規劃建設,遠離地質災害危險區。

(六)區農業、林業部門

認真落實防災責任制,對不宜耕種的山地,要堅決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滑坡體上不能墾山造林。要督促鄉鎮(街道)將地質災害隱患點上的水田改為旱地。

(七)區旅游部門

認真落實防災責任制,指導和督促旅游企業做好旅游景點和景區的地質災害調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時發現和治理地質災害隱患,確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風景名勝區,需編制防災預案,落實防治措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旅游工程建設的,必須按要求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八)區財政部門

落實必要的防災網絡建設、地質災害動態巡查監測和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的工作經費。在災害發生時,落實受災人員救助資金和災害治理資金。

六、地質災害防災對策和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和諧社會的建設,責任重大。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提高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嚴肅性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利用各種方式,加強對地質災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機制,落實責任

各有關鄉鎮(街道)、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做好管轄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落實四項機制。一是地質災害險情監測巡查制度。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點開展巡查,建立巡查臺賬,監督指導地質災害點所在村開展監測工作。二是臺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制度。要在臺汛期安排人員做好值班工作,要確保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時通訊聯絡。三是災情速報制度。一旦發生山體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災情上報區府辦、應急辦、防汛辦、國土局。四是措施落實機制。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切實落實包括值班、監測、報警、人員疏散、應急搶險等各項防災措施。每個地質災害點要做到“七個一”:一塊明白墻、一張明白卡、一套避災預案、一支應急搶險小分隊、一組值班人員、一個應急避險統一信號、一組值班報災電話(包括區、鄉鎮、村)。

篇10

關鍵詞:天山東部國有林區 防治措施 林業有害生物

對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定義,是指借助檢疫和測報以及防治等措施,通過殺滅森林中存在的蟲、草以及病等多種有害生物,避免其對于森林的損害,進而為森林的生態系統多樣性以及穩定性提供保障,提高林分的質量,確保森林可以健康發展的一種行為措施。在我國,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和危害的面積比例較大,在世界范圍內處于較為嚴重的級別。根據官方統計數據,我國現有林業有害生物種類接近9000種,其中超過200種都是可以造成較大危害的,在最近幾年來,我國每年爆發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林業面積接近了1000萬平方公里,其中直接經濟損失已經生態服務價值的損失達到數千億元,我國的林業資源因為林業有害生物的爆發出現了嚴重的損失,直接影響了我國的森林資源以及國土生態安全。

天山東部林區距離海洋較遠,屬于中溫帶大陸性干旱氣候帶。林地所占總面積為84940.97平方公里,其中活立木的總蓄積量為6740375立方米,年均氣溫為2.4℃,出現的極端最高溫為30.8℃,極端最低溫度為-32.2℃,其中無霜期達到158天,積雪一般在每年四月中下旬開始融化,土壤開始解凍,六月份開始進入雨季,雨季在八月下旬結束,年降水量為400-450毫米,年蒸發量為1672毫米,高于10℃的年積溫為1437℃,降水強度較小,具有高頻的特點。本文嘗試分析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狀況,以供參考。

一、采取的相關措施

(一)通過宣傳培養全社會森林防護意識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應當盡可能獲得來自政府和全社會的參與,所以具體可以采用互聯網宣傳、板報以及宣傳單等多種宣傳方式,引導全社會對林業有害生物監測和防治的主動關注。

(二)通過培訓提高林業人員的業務技能

提高森林防護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工作培訓。通過培訓以及參加實際調查工作,可以顯著提高專、兼職測報檢疫人員的業務能力。以林業有害生物的測報檢疫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并且通過授課和座談的培訓方式,邀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辦公室的專職檢疫人員為前來參加學習培訓的各位人員講解林業有害生物相關知識,并且分析森林防護的工作性質,對森林防護的目標管理工作制度和檢疫相關的制度,幫助參加培訓人員提高對于森林防護的工作性和重要性的認識程度,并且為參加培訓人員講解森林防護工作當前的形式以及未來一段時間之內所需要開展的森林防護工作的方向及重點,講解對于病蟲害的監測和防治技術,通過培訓,切實提高工作人員在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的技術與能力。

(三)通過指導提高林業人員的測報檢疫水平

在不同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的高頻期,專職和兼職檢疫人員需要經常深入林場,實地進行現場的技術指標,幫助監測人員提高對于監測和識別林業有害生物的能力,并且傳授檢疫和防治的技能。根據林區內不同地域的特點,分析其最易爆發的有害生物,并且加強對其的監測防護。此外還需要與附近的林業大學保持密切合作,針對所出現的有害生物,無法判斷或者不了解如何防治的,可以通過送檢或者邀請專家實地指導的方式幫助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逐漸的提高監測和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的能力。

(四)通過尋找重點提高測報檢疫與防治的效果

對于天山東部國有林區高頻率出現的有害生物需要加以重點監測和檢疫,并且要求各木材檢查站對于苗木和木材在內的所有林產品進行檢查,暫扣無證運輸苗木的車輛,以求從根源上實現預防控制。

(五)基于自身條件研究更高效得檢測和檢疫方法

因為天山東部國有林區所在區域群眾對于林業有害生物危害性認識程度不足,所以導致有害生物的預防非常困難。對此可以加強各木材檢測站的基礎設施建設,并且提高對工作人員的培養力度,負責測報檢疫的各位人員開展執證上崗的方式,與林業植物專職和兼職檢疫人員共同開展檢疫工作。

當前木材檢查站尚未具有檢疫的職能,所以需要在這個階段確保檢查站對所有經過木材檢查站的運輸林產品的車輛先進性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由在當場的專職和兼職檢疫人員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或者是移交給當地的林防部門。此外還需要借鑒其他林場的經驗,引入市場機制,最終目的都是活的更好的監測和防治效果。

(六)通過預案提高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能力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林業有害生物的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對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防體系不斷完善,并且在原來的預案基礎上,根據林業有害生物防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的情況,積極建立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防治工作制度,逐步的強化對于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防體系以及檢疫減災體系,并且制定應急措施,提升對于林業有害生物爆發形成災害的應急能力。

二、天山東部國有林區現存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一)基礎設施過于老舊

目前天山東部國有林區缺乏基本的測報檢疫工具以及條件,所以針對這一問題,需要在未來通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資金進行解決。

(二)缺乏完善的測報網絡

天山東部國有林區的測報工作都還是在基于森林管護所站開展的,到目前為止,依然缺乏國家和自治區級別的測報點。對此可以通過向上級申請以及通過建設網站的方式獲得社會公眾的幫助,嘗試引入市場機制,由政府和社會共同幫助,構建完善的測報網絡。

(三)當前測報檢疫成員隊伍太過單薄

天山東部國有林區參與測報檢疫的成員隊伍人數及實力都太過單薄,業務水平較低,并且尚未能夠對該林場的所有有害生物進行普查,以摸清其中所有林業有害生物種類和對應的天敵生物。對此可以與周邊林業大學合作,在引入市場機制的同時,實現專業對口培訓,為林區持續提供專業人才。

總結

當前因為全球氣候變暖,所以各種極端天氣開始頻繁出現。貿易全球化也加速了有害物種入侵的數量和速度。在短期內,生態環境的惡化是無可避免的,這些都是客觀角度上加速林業有害生物爆發的因素,因為是長期存在的,所以如果不在短期內及時的采取有效地方法,天山東部林區林業有害生物的爆發面積和爆發頻率將會呈指數倍上升,所以,務必要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在當前關鍵時刻,對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需要及時轉變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以克服客觀存在的諸多不利因素。確保天山東部臨朐的森林資源安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