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安全專項行動方案范文

時間:2024-03-30 17:26:3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患者安全專項行動方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患者安全專項行動方案

篇1

一、總體要求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重在調處、依法處置”的原則,由各級政府牽頭,綜治辦統一組織協調,以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司法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種方式,開展集中排查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管理,加強醫院自身建設,尤其是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建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患者及家屬冷靜對待醫患糾紛,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重點治理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多發的地方和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嚴厲打擊以糾纏、沖擊醫院為手段謀取私利的“醫鬧”行為;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要通過集中治理專項行動,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促進醫患關系和諧,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醫療機構自身建設,從源頭上預防減少醫患糾紛

1.深化醫德醫風教育。縣衛生局組織全縣醫療系統開展為期一年的“改善服務態度,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專項教育活動,要求各醫療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和廉潔行醫教育,強化服務意識,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面。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社會監督評價機制,暢通患者投訴舉報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對醫療服務和醫院管理的意見,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種疑問,不斷提高患者的滿意度。

2.規范和加強醫政管理。嚴格遵守醫療服務管理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醫政管理。縣衛生局要嚴格醫療機構和醫療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禁止無執業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從事醫療技術服務,確保醫療技師和醫療安全。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執行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和常規,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要加強醫藥價格管理,建立完善醫療費用查詢制度,杜絕不合理收費。

3.推進“平安醫院”創建。認真落實年省委宣傳部、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實施意見》(綜治辦[]16號),進一步落實各項創建措施,深入推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縣直二級醫療機構和各鄉鎮中心衛生院要建立健全治安保衛機構和保安隊伍,及時排查和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及安全隱患,落實單位內部及醫院周邊的治安防范措施。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逐步推廣治安電子防控系統,提升整體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醫患糾紛處置工作機制,有效化解醫患糾紛

1.建立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縣綜治、維穩、宣傳、衛生、公安、司法、工商、城管、、民政等部門組成的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衛生局。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適時通報有關情況,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協調處理重大醫患糾紛。

2.建立醫患糾紛調解機制。以縣司法和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建立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聯動機制,并組建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建立醫學、法學專家庫,一旦發生醫患糾紛,由醫患雙方從專家庫中選定醫學、法律專家參與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其他醫療機構設立人民調解聯絡員,負責對本轄區內醫療機構發生的醫患糾紛進行調解。積極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進一步推進醫療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3.建立完善醫患糾紛處置機制。由縣公安機關和衛生部門牽頭制定處置醫患糾紛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公安、衛生、醫療機構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增強對醫患糾紛突發事件或的防控處置能力。各醫療機構都要成立由分管醫療安全的副院長負責的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一旦發生醫患糾紛,要及時與公安、衛生、綜治等部門聯系。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備室,協助化解醫患糾紛,防止發生,依法處理擾亂醫院秩序、侵犯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和醫療機構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對醫患糾紛引發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趕赴現場處置。綜治、衛生等部門要協調相關單位及患方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做好處置工作。

4.全面清理排查和治理醫患糾紛。縣衛生局對本縣區域內的醫患糾紛進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臺賬,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調處方案。縣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要對排查出來的醫患糾紛,按照管轄權限,落實牽頭部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調處,并實行掛賬銷號制度,調處一個,銷號一個。對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嚴重的鄉鎮,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包干負責,從相關部門抽調力量,實行重點治理;對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要整合各方資源,形成處置合力;對以糾纏、沖擊醫院為手段謀取私利的“醫鬧”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引導患者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1.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集中整治醫患糾紛專項行動,讓廣大醫務人員、患者、社會各界人人知曉。要結合“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重點宣傳開展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主要措施和醫患糾紛的處理渠道、處置程序、應急措施等,教育引導群眾通過正當渠道和合法途徑解決醫患糾紛,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各級醫療機構都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告示、標語橫幅,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宣傳專項行動,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實行醫患糾紛告知制度。縣衛生局和各醫療單位要大力宣傳醫患糾紛處理辦法,實行醫患糾紛告知制度。醫患糾紛發生后,所在醫院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辦公室要及時告知患者及其親屬處理的主要渠道:一是由醫患雙方協商處理;二是縣衛生局調處;三是由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四是申請醫學會鑒定;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訟。患者選擇好處理渠道后,醫療機構要積極配合,盡早盡快化解矛盾糾紛。

3.穩定患者情緒,引導患者依法維權。醫患糾紛發生后,所在醫院相關負責人必須在1小時內趕赴現場,面對面地聽取患方意見,認真負責解答患方提出的質疑,明確告訴患方解決糾紛的途徑。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工作人員要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穩定患者情緒,引導患者依法維權,盡快將醫患雙方代表帶到調解室進行調處。對可能引發刑事、治安案件或的糾紛,調解工作室要及時向醫院警備室和縣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報告,運用“三調聯動”機制及時穩妥地化解矛盾糾紛。

三、行動步驟

第一階段(年月):動員部署階段。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層層進行動員部署。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廣泛宣傳治理、調處醫患糾紛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大“平安醫院”創建的宣傳力度。在全縣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備室和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

第二階段(年月-月):排查治理階段。開展清理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醫患糾紛集中調處;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逐一登記備案,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處理到位;對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嚴重的地方掛牌整治。

第三階段(年月-月):總結深化階段。總結推廣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第四階段(年月-月):檢查驗收階段。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表彰一批開展專項行動和創建“平安醫院”先進集體和個人。

四、部門職責

綜治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總體部署和組織協調工作,加強檢查督促,將專項行動和“平安醫院”創建納入各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整體規劃和考核指標。今年,縣綜治辦將治理醫患糾紛、創建“平安醫院”工作納入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并將醫院及周邊治安狀況納入公眾測評內容。

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有效形式,深入宣傳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重大意義和主要措施。為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各類醫院開展專項行動,把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各類醫院醫療技師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落實領導責任制和責任查究制。要加強和改進工作,認真受理患者的投訴,解決患者的合理訴求,對不合理的訴求要耐心做好解釋、說服工作。進一步完善醫療事故鑒定和醫療事故處理程序,積極探索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公安部門:針對醫院場所存在的治安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處理擾亂醫院秩序,侵犯醫護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醫療機構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制訂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防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演練。按照“合理布局、規范運作、實用有效”的原則,在全縣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備室,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

司法行政部門:會同縣衛生局成立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在全縣二級以上醫院設立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大力推行和運用“三調聯動”機制化解醫患糾紛,并積極為醫院和患者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棄嬰、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醫療救助工作。

工商、城管部門:依法認真清理和查處違法醫療廣告,加強對“號販子”、“醫托”以及在醫院內散發小廣告的監督管理。

保險監管部門:建立和完善醫療風險社會分擔機制,充分發揮醫療責任保險在化解醫療風險、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迅速對開展集中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作出具體部署,并精心組織實施。各級黨政領導要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檢查督導,著力解決專項行動中的困難和問題,在人、財、物上重點傾斜。

(二)形成工作合力。縣綜治辦和衛生、公安、司法、宣傳等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對屬于本部門職能范圍內解決的問題,要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解決;對涉及幾個部門職能范圍內解決的問題,由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對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的問題,提請綜治委出面協調解決。

篇2

    據不完全統計,在2005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中全國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14000人次,檢查采供血機構2700余戶次,檢查臨床用血醫療機構54000余戶次。專項整治開始以來,全國共查處違規采供血和非法組織他人賣血案106件。其中行政案件95件,包括采供血機構違法違規采供血案件30件;醫療機構違規自采自供血液案件40件;血液制品生產企業違規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24件。依法查處冒名頂替獻血單位13家,依法吊銷、注銷了9家采供血機構《執業許可證》和1家血液制品生產企業《藥品生產許可證》。查辦刑事案件11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15人已被判刑。此外,天津市還將6名倒賣獻血證的違法人員進行了治安拘留。各地在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的同時,依紀依法對102名采供血機構、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留用察看處分的2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的11人、給予其他黨內或行政處分的85人次,免職、調離工作崗位的15人。有些責任追究工作還在處理之中。全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部門通力合作對30余起重點案件進行了督查督辦、掛牌督辦和聯合查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衛生部去年在全國部署開展了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專項整治。據不完全統計,專項整治期間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49萬人次,查處案件77000余件,取締非法行醫54000余戶,沒收違法所得2525萬元,罰款4817萬元。衛生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去年還組織對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一些醫療機構違法對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進行了處理。各地依法依紀對60家醫療機構和有關責任人員進行了查處。

    據悉,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是打擊“黑診所”、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軍隊、武警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出租、承包科室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此次專項行動從今年4月份開始啟動,分動員部署、組織實施、總結檢查三個階段,為期一年。在第一階段(2006年4~5月),各地要組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階段(2006年5月~2007年5月),各部門要按照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各地專項行動牽頭單位要會同有關部門明查暗訪,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衛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地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第三階段(2007年6月)要重點抓落實。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要認真做好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總結,并上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重點地區進行聯合督查。

    會議要求,各地首先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其次,切實加強領導,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建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對轄區內專項行動進行具體動員和部署;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措施;突出重點,查找問題;加大執法力度,堅決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加大宣傳力度。第三,打建并舉,整頓與規范相結合,加強綜合治理。一方面對違法犯罪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切實做到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另一方面要標本兼治,積極改革、探索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長效監管機制。

篇3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平安”建設精神、全省深化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五位一體”機制暨加強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緊密圍繞建設平安的要求,緊緊抓住影響醫療秩序和醫患關系的突出問題,以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為載體,通過開展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為廣大患者和醫務人員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嚴厲懲治侵害醫患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違法犯罪活動

1.依法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和患者的違法犯罪活動。各鎮派出所要加強對所在地醫療機構安全指導檢查及周邊的巡邏防控,對實施傷害醫務人員和患者人身安全及在醫療機構打砸鬧事的違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斷制服,依法嚴懲。對在醫療機構內發生的各類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機關要快偵、快破,檢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時批捕、審判。重大案件報上級機關掛牌督辦,堅決打掉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2.依法處理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等行為。按照原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要求,對在醫療機構拉橫幅、擺設花圈、設靈堂、違規停尸,驅趕其他就醫人員等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或者聚眾打砸和圍堵醫療機構,侮辱、威脅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人身自由等,致使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無法進行、侵害人民群眾合法就醫權益的,各鎮派出所接報警后應當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及時控制現場并配合醫療機構做好勸解工作,引導群眾理性合理表達訴求,引導到第三方調解中心,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對不聽勸導、不肯停止過激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嚴厲打擊職業“醫鬧”、“醫托”及“號販子”。對專門捏造、尋找、介入他人醫患矛盾,故意擴大事態,尋釁滋事,向醫務人員、醫療機構敲詐勒索的職業“醫鬧”分子,要嚴厲打擊,堅決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要加強醫療機構周邊秩序維護和亂點整治,重點打擊、依法查處“醫托”、“號販子”,為患者創造良好的醫療環境。

(二)切實提高醫療機構安全防范能力

1.落實醫療機構內部治安保衛責任。各醫療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負責。醫療單位應當健全安全防范系統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對發生的各類案件要認真做好登記,并及時向所在地派出所報案,積極協助派出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2.強化醫療機構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按照原省衛生廳、省公安廳《關于印發〈省醫療機構安全技術防范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閩衛醫〔2012〕36號)和《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轉發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各醫療單位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醫療機構安防系統建設,設立專職保衛機構,配備專職保衛人員,專職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保衛人員、保安員的配備情況要向當地派出所備案,并加強保安人員培訓,提升安防設施建設水平,確保重點區域、重點部門視頻監控覆蓋率達到100%。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的安防監控中心應當建設應急報警裝置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加強值守、管理,充分發揮作用。縣衛生局加強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做好醫療機構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導、檢查與考核。

3.加強醫療機構內部巡查守護。各醫療單位對重點區域、要害部位、夜間值班科室等關鍵部門要安排專人值守,及時發現可疑情況,先期處置。要加強醫療機構安全防范動態管理,組織保衛人員、保安員定時和隨時巡查。發生案事件后,要立即報警,保衛人員和保安員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控制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做好現場保護措施,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相關工作。各醫療單位要為保衛人員配備必要的通訊和防護器械,特別是對講機為必配設備。由縣衛生局會同公安機關對各醫療單位內部巡查守護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4.完善警醫聯動機制。各鎮派出所要與所在地醫療單位加強協作配合,醫療單位要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與公安機關對接。有條件的地方,可在二級以上醫院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警務室,或在周邊設立治安崗亭,醫院門衛室、各科室、重點要害部位要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并與醫院安全監控中心聯網;不具備條件的地方,要對各醫療單位逐一明確責任民警,加強日常指導聯系,及時受理涉醫報警求助,加強動態管控,積極配合做好維護醫院秩序的各項工作。各醫療單位應會同所在地派出所建立醫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健全警醫聯動、聯防聯控機制,提高應急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置能力。

(三)切實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1.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各鎮、各單位應進一步推進全民醫保體系建設,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做好生活困難人群的醫療救助,幫助群眾減輕看病負擔。醫療單位應進一步健全醫療質量控制與持續改進體系,加大醫療服務信息公開力度,改善人民群眾就醫感受。

2.完善醫患溝通制度。各醫療單位要設立醫患關系辦公室,開設接待窗口,在第一時間受理患者投訴。加強醫務人員人文教育、醫患溝通培訓,提高醫患溝通效果;會同社會媒體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衛生科普及法律知識宣傳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醫療風險和醫療服務特殊性的認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引導患者合法維權;落實《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全縣二級以上醫院都要建立投訴調解室,并有專人負責,暢通投訴渠道,實行“首訴負責制”,規范接待流程,疏導理順當事人情緒。

3.改善服務,提高質量。各醫療單位要以深入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為契機,加強醫療機構能力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技術水平,改善服務態度,優化服務流程,增加便民惠民措施,開展優質服務,加強行風建設。要熱情關心醫務人員,改善醫務人員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四)做好醫療糾紛化解工作

1.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由縣司法行政機關會同衛生等部門,積極拓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強化調解員規范化培訓,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員素質和調解水平,保證調解質量。全縣內所有的調解員和專家要全部向群眾公開,逐步建立市縣專家咨詢視頻網絡系統,增加群眾的選擇權,體現公正性。

2.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運行機制。縣司法行政機關要依法指導、規范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并協調律師、公證、法援等職能部門為有需求的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調解中心要建立運作流程和工作臺帳,健全相關制度,堅持依法、公正和便民的原則,規范運作,不斷提升第三方調解的能力,提高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成功率和滿意度。發生醫患糾紛時,調解中心要主動介入,及時組織調解員深入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和醫院引導患方到院外進行調解。

3.健全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大力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在全縣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村衛生所和民營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力爭覆蓋全縣所有醫療機構。全縣鄉鎮衛生院以上醫院的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納入平安醫院考評。鼓勵開展醫療意外險,提高風險分擔的覆蓋面。建立醫療責任保險考核評價機制,指導保險公司積極主動為投保對象提供優質保險服務。

(五)開展涉醫矛盾隱患大排查

1.開展醫患矛盾與醫療糾紛排查化解。認真貫徹中央綜治辦《關于進一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月報制度的通知》(中綜辦〔2013〕16號)、《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轉發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泉衛函〔2013〕399號)及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活動的通知》(閩綜治委〔2013〕22號)精神,進一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月報制度,各鎮、各單位要將醫療糾紛風險隱患排查納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醫療機構及周邊社區、村鎮開展廣泛深入的調查摸排,及時發現矛盾糾紛,指定專人開展化解工作。針對排查出的醫療糾紛,適宜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的,應當引導到當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解決;對有暴力傾向的糾紛,或調解過程中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通報,防止矛盾激化。要充分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機制,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醫療糾紛預防化解工作。

2.嚴格控制重點人員。一是嚴格排查化解幫扶責任,部署落實相關人員的管控措施。同時,對醫療機構周邊其他各類重點人,特別是對社會不滿、有可能鋌而走險報復社會的,有關單位、社區、家庭要實時掌握其動態信息,落實穩控措施。二是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各鎮、各單位要重點發現肇事肇禍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對精神障礙患者在醫療機構及其周邊滋事、擾亂秩序的,屬地派出所要迅速出警處置,嚴防發生惡性案件。

三、實施步驟

(一)工作部署階段(2014年5月底前)。各鎮、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內容和要求,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各類涉穩基礎臺賬,部署具體工作。各醫療單位要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報縣衛生局。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6月—9月)。

1.梳理摸排,確定工作目標。認真梳理摸排職業“醫鬧”等線索信息,組織專門力量,收集固定證據,組織開展破案打擊;開展醫療機構安全防范系統、醫療糾紛預防化解以及醫療責任險等方面的檢查,認真查找不足,明確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分析2010年以來發生的醫患糾紛,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措施,并形成醫患糾紛分析及整改情況專項報告于6月底前上報縣衛生局。

2.打防并舉,維護醫療秩序。各鎮派出所要組織開展整治醫療機構突出治安問題和周邊治安秩序,組織深度打擊整治,嚴厲打擊暴力傷醫、傷患的違法犯罪活動,查辦一批擾亂醫療秩序的案件。同時,進一步固化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醫院安全防范,醫患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

3.督導檢查,鞏固工作成效。由縣相關部門組織聯合督導檢查,開展明察暗訪。各鎮、各單位應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創新工作思路,深入發掘先進典型,不斷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完善工作制度。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4年10月)。各鎮、各單位應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本次專項行動的總結,上報上級部門。同時做好迎接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局等部門對我縣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依托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工作小組,統一負責、領導轄區內專項行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負責,堅決穩妥處置涉醫突發事件,及時化解醫患矛盾及醫療糾紛。對于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的重大傷醫案件以及群體性涉醫事件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各鎮專項行動情況作為該鎮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核評價內容中“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的主要內容,對于連續發生惡性傷醫案件以及專項行動開展不力的,在平安創建工作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三)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各有關部門建立分工協作工作機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效果。綜治組織要發揮協調推動作用,衛生行政部門著重抓好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機構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要推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公安、檢察院、法院對重大傷醫案件及涉醫案事件要依法從快從重處理,保監部門積極推進醫療責任保險,民政部門按有關政策規定對困難人群及時給予救助,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打擊非法醫療廣告專項行動。

篇4

針對保健食品流通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行動,以規范市場秩序為基礎,打擊“四非”為重點,拒絕假劣、凈化市場、保障安全為目標,重點產品、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案件為突破口,凈化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打擊保健食品非法生產行為。做好保健食品企業的注冊登記工作,嚴厲查處無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發現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八十七條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二)打擊保健食品非法經營行為。按照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工作部署,積極協助保健食品監管部門開展對保健食品集散地和批發市場監督檢查,查處市場開辦者未依法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行為。對批發企業、專賣店、超市和醫院周邊食品商店,嚴厲查處無照經營保健食品、以及經營假冒偽劣、“三無”保健食品的行為。對以會議、講座等形式違法銷售保健食品的行為,聯合公安等部門開展打擊,根據不同情形,分別采取依法打擊、驅散、教育、約談等措施。發現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八十七條、九十條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三)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協助保健食品監管部門加強對重點以及可疑保健食品品種的監督抽檢,查處非法添加藥物行為。嚴厲打擊在生產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輔助降血壓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的行為,以及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藥物仍然繼續經營的行為。發現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八十六條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四)打擊保健食品非法宣傳行為。嚴厲查處違法保健食品廣告,主要包括以下7類情況:

1.擅自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或者禁止廣告的保健食品廣告;

2.未經審批擅自、廣告批文已過有效期或超出審批(備案)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

3.超出核定的功能范圍,對產品功能和治療效果進行夸大宣傳,或者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廣告;

4.利用國家機關、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或者專家、學者、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保健食品廣告;

5.以新聞形式和健康專題節目(欄目)的廣告;

6.保健食品廣告中宣傳治療作用,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

7.含有未經審批的性生活、性暗示等不良低俗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

發現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九十四條和《廣告法》、《省廣告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若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適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四條、五條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相應條款予以處罰。

三、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從2013年6月開始至9月底,分為組織部署、檢查整治、案件查辦、規范提高四個階段。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5日前)。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底數排摸,確定重點監督檢查的保健食品廣告經營單位名單,公布12315舉報電話,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專項行動。

(二)檢查整治階段(6月—8月)。按照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工作部署,圍繞專項行動工作重點,對轄區內主要集散地和批發市場開展監督檢查;對重點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批發企業、專賣店、藥店、超市和醫院周邊食品商店)進行現場檢查。將日常監管中發現問題多、群眾舉報反映比較集中、虛假廣告屢禁不止的產品作為檢點,深入排查案件線索。

(三)案件查辦階段(6月—8月)。在前階段工作基礎上,立案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著力突破一批群眾舉報線索、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完成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交辦的監督檢查任務,依法作出處理,及時反饋監督檢查和處理結果。匯總分析案件查辦情況,及時上報專項行動中發現的疑難問題和重大案件。

(四)規范提高階段(9月1日—9月20日)。總結專項行動階段性成效,分析整治經驗,查找問題不足,繼續保持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鞏固專項行動成果。配合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清理一批不符合生產經營條件的單位,督促企業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秩序,探索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增強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各分局、所主要領導要真正負起責任,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確保專項行動工作順利開展。

篇5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探索建立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內容及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對20*年醫療市場整頓專項行動中頒發的有效期一年的臨時《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依據《行政許可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分類予以處理。

1、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責令所有領證的個體診所七日內補辦校驗手續,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如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對廬城和建制鎮所有臨時許可證暫緩1個月校驗,到期后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到期后如仍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一律依法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2、除縣醫院、中醫院、廬城鎮衛生院、晨光衛生分院所在地社區外,廬城其余7個社區均可設立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為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社區服務站可由縣醫院、中醫院、廬城鎮衛生院領辦,也可向外招標設站。服務站建成后,可聘用被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

3、持有臨時《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執業助理醫師人員,如果不愿到廬城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可推薦其到鎮的村衛生服務站工作;如果不服從推薦,將依法予以取締。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企事業單位舉辦的醫療機構,其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執業資格,否則一律依法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和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成立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由衛生、公安、藥監、廣電、工商、科技、監察、人口計生委等部門各抽調1人組成,辦公室設在衛生局,主任由衛生局副局長張延明同志擔任。

職責是:負責綜合協調專項行動,配合支持相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開展對各地專項行動情況的監督檢查;收集工作進展信息,負責匯總、上報、交流等日常工作;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典型案件查處情況;加大曝光力度,探索建立整頓規范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各部門職責分工

1、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2、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本系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的行為,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出租、承包醫療科室的行為,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3、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規范醫學科研機構的設立審核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從事診療活動的科研機構。

4、公安機關負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監察機關負責對衛生、公安、工商、廣電、藥監、科技、人口和計劃生育等部門以及各鎮人民政府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對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違法違規審批,造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非法行醫問題嚴重的地區,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對本次專項行動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以及醫療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6、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戶外墻體、燈箱、標牌等非法醫療廣告;負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醫療廣告的廣告業主;對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醫療廣告不得審批,否則追究批準人的責任;對變換花樣非法行醫的人員按無證照經營依法查處。

7、廣電部門負責非法行醫整治的宣傳指導工作和違法行醫事實公布,負責對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醫療廣告進行督查,對未取得批準文件的醫療廣告,不得。

8、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規范管理,禁止藥店坐堂行醫。

9、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非法行醫整治工作的領導和宣傳,組織協調當地衛生、公安、工商等單位對本轄區內的非法行醫進行清理,依法查處。

四、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年*—*月)為動員部署階段。組成專項行動領導組,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全縣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階段(20*年*月—*月)為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期間,將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領導組將組成督查組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第三階段(20*年*月)為總結檢查階段。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接受省、市專項行動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

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落實“*”重要思想、體現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是規范醫療執業行為、打擊非法行醫的重大舉措。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和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實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專項行動責任。

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按照國家七部委局“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迅速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各鎮政府要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部門間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聯合執法。要加強工作中的聯系、協調與配合,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強各級專項行動工作機構之間的聯系,加強部門間、地區間的溝通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強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點,狠抓專項行動的落實。

方案中確定了本次專項行動的內容和重點,要加大監督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犯罪,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使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保證不走過場。著力解決當地醫療服務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社會危害嚴重的問題,實現專項行動的目標。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監督執法檢查,特別要做好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的突出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要重點查處大案要案。在加強有關行政部門之間的聯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時,有關行政部門還要將發現的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的案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對存在嚴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地區和部門領導,監察機關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各地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門間移送工作,特別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決不能以罰代刑。各有關部門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和結案之后,要及時向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有關案件情況。

(五)標本兼治,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按照整頓與建設并舉,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與加強醫療機構審批和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日常監督執法與開展專項行動相結合的原則,立足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要從源頭把關,按照《*縣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設置醫療機構;規范審批行為,清理整頓不符合設置標準的醫療機構;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積極探索、完善對醫療服務市場監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衛生執法監督工作水平,加強對醫療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執法力量,組建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在鎮衛生院增掛“*縣衛生監督所駐××鎮工作站”的牌子,協助開展所屬地區醫療市場整頓和其他衛生執法相關工作。

篇6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打擊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軍隊、武警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由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二)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和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擅自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以外的其他臨床醫療服務項目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由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規范醫學科研機構的設立審核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從事診療活動的科研機構。

(四)由公安機關負責,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醫藥管理等部門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由監察機關會同衛生、科技、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醫藥管理等部門,對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違法違規審批,造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非法行醫問題嚴重的地區,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地方行政領導的責任;對本次專項行動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以及醫療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各大單位衛生部門和武警后勤部衛生部參照本方案同步執行。

四、組織領導分工及主要任務

(一)全國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馬曉偉(衛生部副部長)

副組長:吳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成員:張世琨(國家人口計生委)、孫塑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吳明山(公安部)、楊春玲(監察部)、李普(科技部)、呂吉云(總后衛生部)、侯冬虹(武警后勤部衛生部)、趙同剛、王大方、毛群安、王蘇陽、汪建榮、張朝陽、蘇志、張宗久、郝陽、王玉洵、張德英、于修成、南俊華(衛生部)。

(二)全國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趙同剛(衛生部)

副主任:毛群安(衛生部)

張世琨(國家人口計生委)

許志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張宗久(衛生部)

蘇志(衛生部)

成員:王巧梅(國家人口計生委)、劉文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魏崢(公安部)、段春曦(監察部)、翟立新(科技部)、李芳(總后衛生部)、張詠(武警后勤部衛生部),關躍進、鄧海華、于世利、趙寧、王雪濤、王斌、段冬梅、孫新華、劉小波、高光明、劉爽、呂荷葉(衛生部)

辦公室設在衛生部,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專門小組。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4個專門小組,各專門小組參加單位和主要任務如下:

第一組:綜合協調組。衛生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部參加。主要任務:

1、擬定專項行動計劃和總結,綜合協調辦公室工作。

2、擬定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信息溝通和協調通報制度等。

3、組織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會議,負責文件運轉。

4、收集各地和各專門小組工作進展信息,編發專項行動簡報。

5、協調各部門開展對各地專項行動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組:整頓規范組。衛生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參加。主要任務:

1、對專項行動中遇到的有關問題給予政策性指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2、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好關于查辦非法行醫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工作。

3、加強對源頭的治理,規范審批行為,開展對醫療機構的整頓規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頓規范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的長效管理機制。

4、配合工商總局整治醫療機構非法醫療廣告的行為。

5、加強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建設,加強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設,弘揚誠實守信的良好行風。

第三組:宣傳教育組。衛生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參加。主要任務:

1、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自覺守法意識,形成社會監督氛圍。

2、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典型案例查處情況,加大曝光力度。

3、開展有關醫學常識的科普宣傳。

第四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組。衛生部、公安部、監察部、科技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參加。主要任務:

1、組織開展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落實專項行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研究*改進措施和規范管理工作的建議,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

2、做好群眾舉報投訴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重點督查。

3、圍繞專項行動工作內容、重點和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對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醫學科研機構等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4、抓住案件線索,做好案件查辦工作。行政違法案件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違紀違法行為,需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的,由監察機關負責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他部門做好案件移送等調查配合工作。重點案件要掛牌督辦,一抓到底。

五、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年4—5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地組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

*年5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將貫徹落實〔*〕21號通知及電視電話會議情況、有關領導批示、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上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年5月—*年5月)為組織實施階段。各地要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各地專項行動牽頭單位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地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5月開始,要及時將有關信息編發簡報上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每月底向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案件查辦、責任追究情況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于*年9月、12月底以前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匯總表(見表1、2、3)隨同階段性總結一并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階段(*年6月)為總結檢查階段。自查和整改結束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并于*年5月底前將本省的工作總結(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案件查辦、責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匯總表一式三份上報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重點地區進行聯合督查,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完成專項行動總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

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落實“*”重要思想、體現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是規范醫療執業行為、打擊非法行醫的重大舉措。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和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級政府主管領導要親自掛帥,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設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實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專項行動責任。

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迅速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各級政府要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作為當前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聯合執法。要加強工作中的聯系、協調與配合,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強各級專項行動工作機構之間的聯系,加強部門間、地區間的溝通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強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點,狠抓專項行動的落實。

方案中確定了本次專項行動的內容和重點,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職責分工,認真組織落實。各地還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著力解決當地醫療服務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以及社會危害嚴重的問題,實現專項行動的目標。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加大監督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犯罪,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還要加強對下一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使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保證不走過場。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監督執法檢查,特別要做好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的突擊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要重點查處大案要案。在加強有關行政部門之間的聯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時,有關行政部門還要將發現的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的案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對存在嚴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地區和部門領導,各級監察機關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各地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門間移送工作,特別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決不能以罰代刑。各有關部門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和結案之后,要及時向當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有關案件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向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查處結果。對不認真做好案件查辦工作和不及時報告情況的,將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五)標本兼治,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要按照整頓與建設并舉,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與加強醫療機構審批和規范化管理相結合、日常監督執法與開展專項行動相結合的原則,立足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制度建設。各地要從源頭把關,按照當地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合理規劃、設置醫療機構;規范審批行為,清理整頓不符合設置標準的醫療機構;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各地要加快衛生綜合執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綜合執法組織機構,積極探索、完善對醫療服務市場監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衛生執法監督工作水平,加強對醫療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要通過專項行動,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查找根源,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完善監督管理措施。

篇7

2006-2010年間,湖北省累計報告職業病人2萬2149例,每年新增職業病517例,職業病人群呈增長趨勢。

湖北省職業衛生形勢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職業危害以高危粉塵為主,塵肺病居各種職業病之首。5年間,累計報告塵肺病2萬1760例,死亡4834例。現有塵肺病患者1萬6926例,還有大量疑似塵肺病人。對部分企業的檢測結果表明,粉塵危害嚴重,有的甚至超標數百倍。二是職業病危害面廣,職業健康監護率低。湖北省職業危害以礦山開采、化工、石英砂加工、電子制造、石材加工、冶煉、水泥制造、紡織、箱包制鞋、船舶修造、建筑安裝、木制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的企業為重點,這些企業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數多,患病數量大。職業病危害分布行業廣,中小企業、私營企業相對較重。大部分企業沒有為職工進行規范的職業病體檢,健康監護率不足30%。三是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監管隊伍和支撐體系建設亟待加強。相當一部分企業負責人對職業衛生工作不重視、不了解,培訓率不足16%,危害項目申報率僅為18%,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設置率為20%,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不足,只有18%的企業履行了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手續。監管體制機制不順也影響了工作推進,技術支撐機構普遍面臨著設備陳舊老化、人員力量不足的問題。

重點行業專項治理

廣泛宣傳動員,深入摸底調查

與安全生產工作相比,職業衛生宣傳工作相對滯后。對此,湖北省安監局一直將宣傳教育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緊抓不放,強力推動職業衛生工作的群防群治。湖北省安監局常年在湖北日報、荊楚網、楚天都市報和省局網站開辟專欄,面向社會宣傳《職業病防治法》,把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防治知識、典型案例納入安全生產月、“12?4”法制宣傳日活動內容,提高全社會的防治意識。2012年4月23日,湖北省安委會在武昌首義廣場舉辦了湖北省《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啟動儀式,湖北省政府分管領導率省安監、衛生、人社、總工會4部門領導,現場向企業職工代表贈送宣傳資料。40多家大型企業職工在廣場列成方陣,20家職業病防治機構設立了咨詢臺和展位,制作宣傳展板100多塊,發放宣傳資料5000余份,現場提供咨詢2萬多人次,這是自2002年《職業病防治法》頒布以來湖北省開展的規模最大、規格最高的一次宣傳周活動,社會反響良好。

另一方面,積極推進職業危害申報工作,通過申報逐步摸清危害底數,為治理打下良好基礎。湖北省安監局堅持“四個納入”:將職業危害申報納入安全生產目標年度考核內容,納入安全生產計劃執法指標,納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納入企業評先表彰。逐級分解申報任務,層層落實職責,定期通報進展情況,推動了湖北省申報數量快速增長。截至2012年底,湖北省用人單位申報數量達到1萬5694家,較2011年同期翻了一番。

制定標準規范,扎實開展培訓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署,結合湖北省實際,湖北省安監局選定金礦開采、電子制造、汽車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等5個行業為2012年重點治理行業,印發了《全省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湖北省2012年度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進行了動員布署;為增強治理方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操作性,湖北省安監局職業健康處組織專家分2次,對湖北省5個行業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開展專題調研,5次召開行業治理指導意見編寫論證會,分別為每個行業編印了《危害治理指導意見》,制定出行業治理的標準。另一方面,突出專業性,加大“三類重點人員”培訓力度,圍繞解決“不會管、不善管”的問題,開展監管人員專題業務培訓。采取以會代訓、集中辦班等形式,全年培訓市、縣安監局分管領導、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486人次。圍繞解決“不會防、不會治”的問題,加強企業相關人員培訓。結合五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行動,湖北省安監局分為6個批次,組織開展央企、省屬企業及重點企業主管職業衛生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專題培訓,共培訓2100多人次。市、縣安監局重點抓中小企業職業衛生培訓,先后培訓1萬4000多人次;圍繞解決“專家不專”的問題,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培訓。組織兩期職業衛生技術檢測和評價人員培訓班,培訓檢測人員366人,評價人員315人,并組織嚴格的考核,對合格人員統一頒發上崗資格證書,將其逐步納入規范化管理軌道。

積極推動創建,樹立先進典型

結合企業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湖北安監局開展了職業衛生管理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借鑒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思路,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細化考核標準,在實施職業危害防治專項治理的金礦開采、電子制造、汽車制造(改造)、船舶制造(改造)、水泥制造等8個重點行業中,大力開展創建職業衛生管理規范化企業活動。制定了《湖北省職業衛生管理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明確了活動的標準和要求,將活動分為宣傳動員、創建實施、考核驗收3個階段,通過示范創建,典型引路,促進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提檔升級,各地涌現出一批職業衛生管理比較規范、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較好的樣板企業。

嚴格執法檢查,加大打擊力度

按照《2012年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工作計劃》,分別對湖北省60多家企業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并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現場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湖北省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共下達執法文書726份,提請政府關閉企業23家。監督監察覆蓋率達到80%。此外,做到“3個重點檢查”:對湖北省屬企業重點檢查;對專項治理的重點行業重點檢查;對工作推進慢、防治效果差、社會反響大的企業重點檢查。湖北省安監局在檢查中帶領技術服務機構的檢測人員現場采樣,確保了執法的規范性和專業性,對典型案例進行解剖,區分不同行業、不同違法情節制作執法案卷,示范帶動湖北省職業衛生執法檢查深入開展。

認真檢查驗收,鞏固治理成果

根據總局統一部署,結合湖北實際,湖北省安監局實施部門聯動,強化執法推動,省市縣密切互動,扎實開展金礦開采、電子制造、汽車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5大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

篇8

通過兩年左右的深入整治,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強化藥品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進一步優化醫藥產業結構,使藥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顯著提高,藥品生產經營秩序顯著好轉,人民群眾對藥品安全的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工作任務

落實藥品安全責任,強化全過程監管,凈化醫藥市場秩序,促進醫藥產業發展,使藥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顯著提高,藥品生產經營秩序顯著好轉,人民群眾對藥品安全的滿意度顯著提高。

三、整治措施

(一)切實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各單位及相關部門對本轄區藥品安全負全責,配合鎮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藥品安全形勢分析和風險評估,實施藥品安全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形成各司其職、各負責任的工作運行機制;加強對有關部門工作的評議考核,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開展;藥品管理部門加強對本轄區內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和產品抽驗,依法取締制售假劣藥品窩點,確保轄區內無非法藥品集貿市場;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和藥品安全應急管理,健全工作體系和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及時消除藥品安全隱患。

(二)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各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形成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工作合力。重點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寄遞等渠道宣傳、銷售假劣藥品的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互聯網違法虛假藥品信息和郵政信箱、快遞渠道宣傳、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強化聯合打假辦案機制,嚴厲查處重大藥品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深入開展整治違法藥品廣告專項行動。工商部門要加大對違法藥品廣告查處力度,重點查處互聯網、媒體違法虛假藥品廣告行為;利用新聞形式等醫藥咨詢服務節(欄)目或專題板塊或變相藥品廣告的行為;在藥品廣告中使用消費者、患者、專家名義的形象作療效證明的行為;非藥品在廣告中宣傳藥品治療使用的行為,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主體。藥監部門要加強廣告監測,把監測到的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及時移交工商部門。通信管理部門對拒不配合刪除虛假藥品廣告和違法藥品信息的網站,要會同有關部門堅決停止該網站的接入任務。

(四)大力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整治。藥監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產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冒充藥品上市的行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規范相關產品的上市后監督,嚴厲打擊仿冒藥品行為,堅決維護藥品市場秩序。

(五)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生產供應和質量保障機制。各部門要根據國家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強化對基本藥物生產供應、流通、配備、使用、定價報銷和監管工作。有關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提高生產供應能力,保障基本藥物供應。衛生部門要加強基本藥物在醫療機構中使用的管理,確保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加強對基本藥物公開招標采購的管理,減少中間環節,降低配送成本,嚴格落實對中標企業質量、服務和能力的要求。藥監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的質量監管,確保基本藥物的質量安全。物價主管部門要合理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

(六)完善醫藥產業政策。鎮藥品食品管理辦公室、工商、衛生、公安等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醫藥產業發展政策,鼓勵農村藥品供應網建設。藥監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醫藥產業政策研究,鼓勵技術創新,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嚴格控制新開辦藥品生產和批發企業數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則從嚴審批零售藥店,改變多、小、散、低的局面,實現醫藥產業可持續發展。

(七)嚴格藥品注冊管理。按照要求開展藥品再注冊工作,配合省市局開展國家基本藥物標準提高和中藥、民族藥等標準修訂工作。

(八)加強藥品流通監管。藥監部門要以規范藥品購銷中的票據管理為突破口,深入整治藥品流通環節中“掛靠經營”、“走票”等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嚴格整治藥品連鎖企業不統一配送藥品和零售藥店出租(借)柜臺、超方式、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全鎮疫苗流通環節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銷行為進行整治規范。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堅決淘汰不能保障藥品質量安全的經營企業,加強跟蹤檢查,保證藥品經營企業所經營的藥品100%進入經過GSP認證的質量保證體系,保證流通環節藥品質量安全。

(九)加強臨床用藥管理。衛生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醫療機構用藥的管理力度,加強合理用藥宣傳教育沒,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防止不合理用藥造成的傷害。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說明書使用藥品,防止超適應癥、超劑量用藥。藥監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提高各級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管理水平。

四、時間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突出重點,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和推進措施,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組織實施階段。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整治內容,落實責任主體,針對存在問題,認真開展自查,切實加以整頓。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認真受理舉報投訴。要集中力量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切實解決好影響藥品安全的突出問退。

(三)總結驗收階段。要對專項整治工作認真進行總結,通過總結驗收,完善和落實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確保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鎮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要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把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強組織協調,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二)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各自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及時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把藥品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對偶發藥品安全事故,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有效處置,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要嚴格落實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行政問責和行政監察力度,對在專項整治中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售假劣藥品行為的有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篇9

一、醫政醫管工作

(一)醫師資格考試、醫師執業注冊和醫師定期考核

1、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和醫師注冊工作。對全縣個人申報材料進行嚴格認真審核,提高材料送審符合率,提高工作效率,并按市考試中心要求于4月23日對我縣174份審核材料按時送審。認真把好醫師執業注冊關,對不符合要求的或材料不齊全的不予以注冊。

2、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按照全國統一時間,組織實施2019年度的我縣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工作從6月初開始,年度需考核人員44人,其中經過簡易程序10人,一般程序34人。一般程序要經過業務水平測試(考試),考試將于6月22日按國家規定時間集中人民醫院采取網絡APP系統進行。

(二)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質量行動計劃督導工作

為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方便群眾看病就醫,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問題為導向,以改善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為出發點,圍繞人民群眾看病就醫反映比較突出的醫療服務問題,大力推進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改善醫療服務環境和質量,通過三年時間左右的時間,不斷改善環境、優化流程、提升質量、保障安全、促進溝通、建立機制、科技支撐等措施,實現便捷就醫、安全就醫、有效就醫、明白就醫目標,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醫改成效,各醫療機構工作開展進度如何,將組織對醫療機構進行督導檢查。

(三)疫情防控醫院感染督導工作

為加強和規范我縣基層醫療機構院內感染管理,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進一步優化就醫環境,保障群眾安全就醫,根據市衛計委工作要求,組織感控專家組成檢查組,開展全縣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專項督查,檢查從組織管理、基礎措施、重點部門等內容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基層醫療機構在醫院感染控制方面存不少問題,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當場指出,及時予以糾正,需一定時間整改的限期整改,促進就醫安全。

(四)創建平安醫院和醫患糾紛處理工作

結合改進醫療服務工作行動計劃,扎實推進創建 “平安醫院”建設,強化醫院在醫療服務質量管理,改善醫療服務環境,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建立完善防范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堅決制止吃回扣、收紅包等行為,住院病人均簽訂拒收紅包協議,深入推進醫務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維護患者利益,

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強化安全生產及防火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杜絕隱患,年度未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件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處理醫患糾紛,切實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醫患糾紛原因復雜,處理起來棘手,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參與醫患糾紛行政調解工作,在醫患雙方見證下對醫療機構病歷資料進行封存,對醫療機構有無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為了更好的化解醫療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積極配合縣司法部門,調解中積極引導醫患雙方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上半年共參與調解醫療糾紛案件4起,得到妥善處理,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

(六)疾病應急救治

協調各醫療機構,加強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能力建設,增強應急救治能力,集中力量,加強手足口病救治工作。

二、醫改工作

2019年,全縣派出28名醫務人員下沉到被托管11家鄉鎮衛生院進行支醫幫扶工作。診療患者1665人次,指導手術85例,會診及疑難病例討論97次,教學查房144人次,業務培訓和學術講座84余場次,11家受援鄉鎮衛生院臨床業務、收入等均有不同程度增長,門診量和住院病人數平均同比分別增長1.8%和0.9%,同時接收鄉鎮衛生院進修人員53余人,極大地增強了基層衛生院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基層衛生工作

為了解我縣政府舉辦村衛生室運行情況,充分發揮村衛生室作用,更好地為當地群眾服務,滿足基層群眾一般醫療健康保健服務需求,與衛生監督到各鄉鎮進行督導檢查,于2019年6月20日-21日召開村醫培訓會議,強化工作責任,促進村醫從業規范化管理。

四、基本藥物和藥政工作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利于整頓藥品生產流通秩序、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減輕群眾負擔,是一項惠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為了把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好,切實維護當地群眾健康公平可及。按要求派員參加市級組織的業務培訓(含視頻培訓),對各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及藥品采購情況督導檢查,制定檢查工作方案,組織人員督導檢查,通過檢查,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杜絕藥品采購商業賄賂,保證滿足醫院藥品供應及時到位,同時,對廣西藥械集中采購網進行監控,對各醫療機構上報短缺藥品提出處理意見。

五、中醫藥民族醫藥工作

指導基層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馬山縣中醫醫院承擔全縣中醫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點做好全縣中醫適宜技術推廣,開展以中醫為主的醫療、護理、醫學教學與研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培訓、保健與健康教育等醫療衛生服務。2019年派出的中醫專家到鄉鎮衛生院開展中醫藥民族醫藥適宜技術培訓4次,采取到鄉鎮點集中培訓的形式進行。授課及實地培訓內容為中醫藥民族醫藥適宜技術中的針灸、艾灸、穴位貼敷、中藥燙療、刮痧及拔罐等七大常用技術及臨床常用中成藥的應用。

活動結果:共培訓醫護人員265名,參加培訓醫護人員熟悉常用適宜技術的操作,同時分發試卷考核,考核全部合格;

六、開展衛計系統無償獻血活動

根據廣西首府南寧獻血委員會《關于開展2019年駐邕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獻血月”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縣2019年“醫務人員獻血月”無償獻血活動,制定本縣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無償獻血及宣傳活動,截止2019年6月21日,全縣衛計系統參加獻血活動人員320人員,最終獻血人數,217人,獻血量72300ml,充分體現衛計人員大愛無疆、純潔高尚、無私奉獻的人道主義精神,樹立衛計人員新風貌。

七、醫政其他工作及上級安排其他工作

1、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工作。

2、各種報表工作。醫改月報、季報表,各類醫療質量相關報表、平安醫院數據上報、醫療衛生信用信息收集上報等。

3、行政審批工作。

4、上級下撥各項相關資金的分配劃撥申請工作。

5、局辦和上級領導交辦其他工作: 配合相關部門市場整治。

八、存在困難和問題

1、人員嚴重不足,有的新業務工作剛展開,尚在探索中,耗力耗時。

2、除醫政醫管工作外,還分管其他工作,由于很多業務沒有很好歸口,一些業務也放到醫政股,工作量大,有顧此失彼現象。

九、下半年工作計劃

1、繼續抓好醫療質量管理,繼續開展改善醫療服務行動活動計劃督導工作。

2、創建平安醫院、抗菌藥物等專項督導工作。

3、不斷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依法依規執業。

4、繼續抓好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工作,中醫名醫名家走基層行動計劃。

5、加強醫患溝通,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加強配合與縣醫調委,加強醫調委的人民調解作用。

6、參加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單采血漿站監督檢查。

7、做好年度公立醫院績效考核。

篇10

為深入開展我院“平安醫院”建設工作,切實維護醫院治安安全、醫療安全、護理安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保證醫院穩步發展和認真落實建設“平安醫院”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醫療質量提升年”、“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及“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重點工作,制定本院2018年度平安醫院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將主要工作內容進行責任劃分,落實創建活動領導責

任制,推進各項工作的完成。現將具體工作內容總結如下:

一、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保障醫療安全

1、加強醫療質量督查工作是醫院的重點工作。2018年制定了《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并召開活動啟動大會,就相關工作進行責任分工和安排部署,按照院長提出關于“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具體要求,將任務分解至相關科室,層層落實并深入開展此項工作。

2、做好環節醫療質量督查工作是醫務科的重點工作。每月對臨床、醫技、門診科室進行醫療質量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將檢查情況以通報形式在院內局域網,要求科室限期整改;并做好醫療質量專項檢查,如手術安全核查、手術部位標識、危急值、檢查互認等專項檢查,促進醫療質量提高,保障醫療安全;每月對臨床科室進行病案首頁質量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加強對全院醫務人員病案首頁專項培訓工作,2018年病案首頁專項培訓6次,并深入臨床科室系統培訓,規范病案首頁填寫,2018年病案首頁合格率99.93%。

3、進一步貫徹落實《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切實加強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規范管理,制訂了醫院《生物安全手冊》;按照BSL-1,BSL-2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范圍和基本要求,進行了實驗室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并上報至市衛計委和省衛計委備案。2018年臨床檢驗室內質量控制、室間質量評價結果達到A級;

4、每月進行輸血質量督導檢查及通報,定期召開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會議,分析在臨床用血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合理用血,保證臨床用血安全。加大無償獻血宣傳工作,保證臨床用血安全。并制訂完善了《市三院無償獻血知識培訓制度》、《市三院臨床科室及醫師用血評價及公示制度》。

5、2018 年對手術醫師、麻醉醫師、病理醫師進行授權管理,并根據職稱晉升、工作能力等進行考核后給予再授權;梳理各科室收治疾病的臨床診斷名稱,并進行疾病編碼;2018年預備開展的神經血管介入技術,經討論、評估后,報送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備案。全院內無超診療科目、超范圍執業事件,未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覆蓋率100%。

二、深化醫改重點指標,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工作

進一步完善臨床路徑管理系統,發揮信息系統的優化作用,做到監管、統計等功能,制定了“市三院臨床路徑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鼓勵醫生積極進入臨床路徑系統管理病種,規范診療行為。2018年繼續篩選臨床路徑病種,并對篩選出的病種進行系統維護工作,每季度對臨床路徑工作進行分析評估,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同時將臨床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核管理,提高臨床路徑管理病例總數、入徑率和完成率,截止目前實行臨床路徑管理的病種為300個,2018年納入臨床路徑管理的病例5211例,實施臨床徑管理的病例數占出院病例數的比例 37.4%,入徑率82.4%,完成率83.7%。

三、改善服務方式,加強醫患溝通

在醫療工作方面,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結合“三好一滿意”活動,為患者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不斷改進溝通方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嚴格執行醫患溝通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及同意權;對患者體現人文關懷,努力提高醫患溝通技巧,化解患者的疑惑、不滿和怨氣;自覺履行告知義務,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

在護理工作方面,實施科學的護理管理和培訓,加強患者風險管理,做好入院患者護理風險評估工作,對高風險患者進行重點管理;定期進行護理安全例會,建立風險評估制度,管理小組定期對高風險患者的護理措施進行督導檢查,有效防范護理風險的發生;建立非懲罰性不良事件上報制度,提高護理質量,同時做好院級回訪工作,傾聽患者的反饋意見,并進行梳理,提出改進措施,提高服務質量。優質護理開展率為100%。

在優化服務流程工作中,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門診部各項管理制度,持續優化門診就診流程,通過開展“一站式”服務、預約診療服務、“先診療、后結算”服務、無假日門診、門診病歷“一本通”等便民措施優化服務流程,讓患者少跑路,節約看病時間。截止10月份門診就診共108841人次。

四、妥善處理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1、以人為本,營造和諧醫患關系:圍繞三級醫院考核目標要求展開工作,嚴格遵守和執行投訴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和流程,動態監控醫療安全隱患,做好風險隱患的排查工作。將各類投訴及醫療糾紛逐步納入“三調解一保險”醫療糾紛預防處置機構中來,來共同維護醫患雙方的利益,使醫患矛盾妥善得以解決。2018年我院醫療責任保險基金正在籌備中。

2、加強衛生法律法規、醫療安全培訓,提高醫務人員防范意識:結合“三基三嚴”培訓工作,將相關衛生法律法規也作為培訓內容之一,邀請我院法律顧問為全院醫務人員進行了2次法律知識講座,通過具體案例分析,讓全體醫務人員從轉變服務觀念、如何規避醫療風險。通過培訓、學習,進一步提高了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及醫療糾紛防范意識。

3、建立中層領導考核體系:根據三級綜合醫院考核目標要求,我院將每月院級及4008熱線回訪結果、醫療投訴及糾紛情況納入中層領導考核體系。結合反饋整改措施及持續改進,完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工作。

4、開展滿意度調查,促進醫療質量進一步改革:每月對在院患者進行滿意度調查工作,將調查的問題歸結為經濟性、舒適性、方便性、安全性、有效性五大類,每季度對滿意度調查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督導科室完成整改。

5、出院患者隨訪工作:對出院患者進行深入追蹤回訪,通過健康宣教、采集信息、服務反饋的方式認真梳理患者反饋的問題,部分反饋意見提交院獎懲會按獎懲制度給予經濟處罰。充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時改進工作方法、服務態度、不斷提高醫療護理技術水平,從而提高患者滿意度。

6、醫療投訴情況統計:2018年1-12月發生醫療投訴 26人次。

7、本年度工作亮點:動態監控醫療安全隱患:積極轉變以往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采取下科室,勤走訪,建立巡回登記本,實時監控醫療安全隱患,及時了解和發現醫患矛盾苗頭,指導科室做好醫患溝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議,鼓勵科室醫務人員主動服務,做到投訴不出科,爭取實現零投訴。及時、真實地向院領導反映巡回中發現的問題,根據院里的部署和安排,督導科室積極解決問題,反饋整改措施,從源頭上消滅醫患糾紛發生根源。通過巡回排查發現隱患問題40余條,都進行了合理的督導及協調,有效預防了醫療隱患矛盾發生。

五、落實防范措施,強化治安管理

1、狠抓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一是依法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對容易引發火災、存放危險品及人員集中的場所(如藥庫、病房等)作重點檢查。二是加強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檢查,確保消防器材的完好。6月份對全院336具滅火器進行了檢測并充裝粉劑。投資1500元更換了門診部四樓防火卷簾控制柜1個。三是每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上報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并落實整改責任人,進行限期整改。四是結合“安全生產月”工作要求,醫院邀請了青海舒安消防服務中心的專家來院為新入職人員、各部門、科室業務骨干、安保人員等共127人進行培訓講課。對典型消防安全事故案例的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和嚴重危害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強化了警示教育效果。培訓結束后,在專家的指導下,醫院開展了撤離疏散逃生演練。通過這次演練活動,醫院廣大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有所提高,對各類安全常識有了進一步了解,進一步提升了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落實危化品安全管理。一是院內危險化學品均由專門部門指定專人統一管理。單獨設立危險化學品存放庫房,配有滅火器、防盜門等設施,切實做到嚴格管理。二是嚴格危險化學品的驗收、入庫、領用管理,嚴禁非相關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存放庫或領取危險化學品。三是定期查看清點庫存危險化學品,杜絕危險化學品的泄漏、污染、爆炸、腐蝕、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3、加強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力度。高氧壓艙各壓力表和安全閥均在有效檢驗期內,氧艙運行一切正常。對全院計量設備均進行了計量檢測,包括血壓計、監護儀、輸液泵、呼吸機和電刀等設備。壓力容器檢查中未發現問題,院內使用西寧豫蒙氣體公司的各二氧化碳壓力瓶均在檢驗期內,其它壓力容器均正常。5月底對院內所有在用的醫療設備進行了電氣檢測,對檢查出有隱患的設備均已進行整改。

4、重點排查汛期安全隱患。結合近期雨季防洪澇災害工作要求,對部分下水井、下水管網等進行了維護。定期對應急物資庫內的被服及大衣進行晾曬,防止受潮、霉變。對充電頭燈不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正常使用。

5、緊盯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飲食衛生“五四”制和廚具、餐具等消毒制度。食堂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符合要求,著裝符合規定,衣帽整潔,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6、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一是為在崗特保人員配備了必要的通訊設備和防護器械,如:對講機、防刺服、頭盔、警棍、盾牌、鋼叉、鎖腿器等防爆物品有利于病區各科室報告治安狀況,同時便于保衛人員與公安部門的橫向聯系,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保衛科人員掌握治案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熟知公安機關的聯系電話。注重加強對醫院重要部位的監控和防范,重點科室、重點部門均安裝了防盜性能較好保險柜、防盜門、防盜網等物防設施,有效地防止了偷竊行為的發生。安保人員在醫院出入口對可疑人員、物品進行了高度警示關注。白天安排4名保安員,夜間安排2名保安員全院巡邏,加強急診區域、醫院周圍、重點崗位、要害部位,夜間值班科室等關鍵部門的巡查守護等等,保持掃黑除惡安保高壓態勢。二是在原有基礎上,投資2570元對住院部藥房及學生宿舍加裝攝像頭4個,使人防、技防和物防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把具體工作落實到位,不留死角。

六、加強毒麻精神藥品管理,開展專項工作檢查

本年度對全院醫師進行了《合理用藥》、《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2012版基本藥物合理使用》、《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管理》培訓,并完成了2018年度醫師、藥師的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及抗菌藥物的考試考核工作。

嚴格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加強麻醉藥品采購、使用管理,保證臨床正常合理醫療需求,防止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在貯存麻醉藥品的地點設有防盜門窗、保險柜、監控等安全設施,并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對進出庫(柜)的麻醉和精神藥品按要求填寫專用帳冊,并逐筆記錄;實行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賬冊、專用登記、專用處方“五專”管理,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規定由具有麻醉藥品處方權的醫師開具專用處方,處方按月匯總,按規定時限進行保存;按規定程序銷毀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的空安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