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變更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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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變更管理辦法

篇1

第二條凡從事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凡從事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技術人員,必須通過水利部組織的監測人員上崗技術培訓,持《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證書》(以下簡稱“上崗證書”)開展工作。

第三條水利部負責資格證書和上崗證書的統一管理。《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和《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證書》由水利部統一印制。

第四條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分為甲、乙兩個等級。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監測工作。

第五條甲級持證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各類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乙級持證單位可以在本省范圍內承擔省級以下項目的監測工作。

第六條申請甲級資格證書的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二)從事監測工作的技術人員中,至少有3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和5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

(三)具有從事水土保持、土壤、地理、水文、生物、遙感、計算機等專業的技術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超過80%。

(四)具有與監測工作相適應的專業設施和設備。

(五)固定資產在500萬元以上。

第七條申請乙級資格證書的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二)從事監測工作的技術人員中,至少有5名以上的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超過70%。

(三)具有從事水土保持、土壤、地理、水文、生物、遙感、計算機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四)具有與監測工作相適應的專業設施和設備。

(五)固定資產在300萬元以上。

第八條申請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應當填寫《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申請表》,并按照本辦法規定準備相關材料,報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初步審查;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材料報送水利部審批。

流域管理機構的下屬單位申請取得資格證書的,由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初步審查。

第九條申請資格證書的單位,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一式4份。

(二)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在職技術人員統計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的學歷和職稱證明(復印件)

(五)承擔過水土保持監測相關業務的業績證明。

(六)必備的工作場所和專業設施、設備證明。

(七)單位章程或有關的管理規章制度。

(八)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水利部應當自收到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同意頒發資格證書的,應當自作出審查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不予頒發資格證書的,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水利部負責對持證單位資質的考核。考核分定期考核和日常檢查,定期考核每3年進行1次,日常檢查不定期進行。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對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吊銷或降級。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情況。

(二)遵循有關水土保持技術標準情況。

(三)水土保持監測工作開展情況。

(四)持證單位的機構和人員變動情況。

(五)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與參加培訓學習情況。

(六)設備儀器及其使用情況。

第十二條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到水利部辦理變更手續:

(一)單位發生分立、合并的。

(二)單位名稱、注冊地址變更的。

第十三條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吊銷或降級資格證書:

(一)在領取資格證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二)出借資格證書的。

(三)超出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工作的。

(四)以不正當手段承接業務的。

(五)轉包或變相轉包所承擔業務的。

(六)從業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七)取得資格證書后,3年內沒有開展業務工作的。

篇2

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書

 

寶水行許字〔2021〕51號

許可事項:關于批準寶豐濱河小區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許可決定

寶豐縣大地園林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機關于2021年3月25日受理你單位提出的《關于報批寶豐濱河小區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申請》。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審批管理規定》的規定,許可如下:

一、寶豐濱河小區項目位于平頂山市寶豐縣城區,人民路東段南側,屬新建房地產工程。項目以通湖路為界,分為南北兩個區,總占地面積68571.9m2,總建筑面積209783.99m2(其中地上159303.14m2,地下50480.85m2)。北區建設內容包括3棟11F住宅樓、6棟18F住宅樓、2棟27F住宅樓,1棟2F商業樓,地下車庫及配套設施,建筑密度23%,容積率2.5,綠地率35.1%。南區建設內容包括4棟7F住宅樓、2棟11F住宅樓,地下車庫及配套設施,建筑密度25%,建筑容積率1.7,綠地率35.1%。

本工程總占地面積68571.9m2,合6.86hm2,全部為永久占地。工程建設土石方總挖方量14.70萬m3,總填方量14.70萬m3。本項目總投資55000萬元(土建投資38500萬元),全部由企業自籌。本工程已于2020年11月開工建設,計劃于2021年10月完工,總工期12個月。

項目區位于全國水土保持區劃中北方土石山區(Ⅲ)-豫西南山地丘陵區(Ⅲ-6)-伏牛山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養區(Ⅲ-6-2th),地貌類型為淺山丘陵區;屬亞熱帶與暖溫帶過渡區;大陸性季風氣候;多年平均氣溫14.6℃,極端最高氣溫44℃,最低氣溫零下21℃;多年平均降水量747.3mm;多年平均無霜期為215d;多年平均水面蒸發量為1631.8mm;日照2134.2h;多年平均最大風速為13.8m/s,多年平均大風日數約20天;土壤類型主要為褐土;植被類型屬暖溫帶落葉闊葉林。林草覆蓋率為22%。

項目區屬河南省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范圍,水土流失強度以微度侵蝕為主,侵蝕類型主要以水蝕為主,容許土壤流失量為200t/km2·a,原地貌土壤侵蝕模數為190t/km2·a。建設單位編報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技術標準要求,對防治水土流失,保護項目區的生態環境十分必要。

二、同意方案的編制深度與主體工程一致,方案編制依據充分,內容全面。項目及項目區概況介紹基本清楚;方案編制原則正確,對主體工程設計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與評價較全面;方案實施進度、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符合生產建設項目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可作為下階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據。

三、同意確定水土保持方案的設計水平年為2022年,屆時方案確定的各項水土保持設施應全部按設計要求建成并發揮作用,達到水土保持專項驗收的要求。

四、同意水土保持預測內容、方法和結果。經預測,本工程在方案服務期內征占地面積6.86hm2,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總量332.77t,新增土壤流失總量為306.17t。

五、同意本工程采用建設類項目一級水土流失防治標準,設計水平年時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為1.0,渣土防護率為97%,林草植被恢復率為97%,林草覆蓋率為27%。

六、同意該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項目建設區面積6.86hm2。

七、同意將水土流失防治區劃分為建筑物工程防治區、道路景觀工程防治區、施工生產生活防治區和臨時堆土防治區共4個防治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總體布局和措施體系。

1、建筑物工程防治區

施工過程中,采用密目防塵網對施工中的臨時裸露面進行臨時覆蓋。

2、道路景觀工程防治區

施工時,采用密目防塵網對施工中的臨時裸露面進行臨時覆蓋,并在施工道路一側修建土質臨時排水溝,排水溝末端順接沉砂池;根據主體工程的施工時序布設雨水管網,對廣場等實施透水鋪裝;施工結束后對綠化區域進行土地整治和景觀綠化。

3、施工生產生活防治區

施工時,修建土質臨時排水溝,排水溝末端順接道路景觀區沉砂池。

4、臨時堆土防治區

場內的臨時堆土區,可直接堆放,采取臨時攔擋、覆蓋措施進行防護。施工后期,場內臨時堆土區隨主體工程進行硬化。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進度安排,要嚴格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確定的進度,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臨時防護措施。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監測內容和方法,釆用實地調查量測、地面觀測和資料分析等三種監測方法。

十、同意投資估算的編制依據、原則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總投資為860.13萬元(工程措施25.47萬元,植物措施投資723.00萬元,臨時措施投資53.84萬元);獨立費用48.28萬元(其中科研勘測設計費14.00萬元、水土保持監理費6.00萬元,水土保持監測費15.84萬元、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費12.00萬元);基本預備費1.31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82286.4元。

十一、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應做好以下工作:

1、切實落實《水土保持法》規定的“三同時”制度,按照方案落實資金使用、項目管理等具體措施,將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納入施工合同管理,加強施工單位的管理與監督,保證方案的依法實施。水土保持措施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經原審批部門同意。

2、認真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和工程監理工作。委托有水土保持監測能力的單位承擔監測任務,及時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監測報告;同時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3、積極主動與縣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機構聯系,依法足額及時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4、定期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情況,并接受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5、依照水利部16號令《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辦法》和《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的規定,自行組織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驗收結果按規定及時向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部門報備,并接受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核查,水土保持設施不按期驗收或抽驗不合格的,我局將依法查處。

 

篇3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整治水土流失,合理使用水土資源,減少自然災害,改善生態,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土保持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條水土保持工作實行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科學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針。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的統一領導,將水土保持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任務,安排專項資金,并組織實施。

國家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五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水土保持工作。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范圍內依法承擔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農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的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水土保持宣傳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學知識,增強公眾的水土保持意識。

第七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學技術水平,推廣先進的水土保持技術,培養水土保持科學技術人才。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土資源、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義務,并有權對破壞水土資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為進行舉報。

第九條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水土保持工作。

對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規劃

第十條水土保持規劃應當在水土流失調查結果及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劃定的基礎上,遵循統籌協調、分類指導的原則編制。

第十一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全國水土流失調查并公告調查結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水土流失調查并公告調查結果,公告前應當將調查結果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水土流失調查結果劃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

對水土流失潛在危險較大的區域,應當劃定為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對水土流失嚴重的區域,應當劃定為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

第十三條水土保持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水土流失狀況、水土流失類型區劃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標、任務和措施等。

水土保持規劃包括對流域或者區域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作出的整體部署,以及根據整體部署對水土保持專項工作或者特定區域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作出的專項部署。

水土保持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資源規劃、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等相協調。

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應當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水土保持規劃一經批準,應當嚴格執行;經批準的規劃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修改的,應當按照規劃編制程序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十五條有關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城鎮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在規劃中提出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和措施,并在規劃報請審批前征求本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三章預防

第十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水土保持規劃,采取封育保護、自然修復等措施,組織單位和個人植樹種草,擴大林草覆蓋面積,涵養水源,預防和減輕水土流失。

第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動的管理,預防和減輕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和泥石流易發區從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動。崩塌、滑坡危險區和泥石流易發區的范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險區和泥石流易發區的劃定,應當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確定的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相銜接。

第十八條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的地區,應當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嚴格保護植物、沙殼、結皮、地衣等。

在侵蝕溝的溝坡和溝岸、河流的兩岸以及湖泊和水庫的周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有關管理單位應當營造植物保護帶。禁止開墾、開發植物保護帶。

第十九條水土保持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加強對水土保持設施的管理與維護,落實管護責任,保障其功能正常發揮。

第二十條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合理確定規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開墾坡度。禁止開墾的陡坡地的范圍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告。

第二十一條禁止毀林、毀草開墾和采集發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鏟草皮、挖樹兜或者濫挖蟲草、甘草、麻黃等。

第二十二條林木采伐應當采用合理方式,嚴格控制皆伐;對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等防護林只能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對采伐區和集材道應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時更新造林。

在林區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應當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林業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實施。

第二十三條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樹造林、撫育幼林、種植中藥材等,應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開墾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應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第二十四條生產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無法避讓的,應當提高防治標準,優化施工工藝,減少地表擾動和植被損壞范圍,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第二十五條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沒有能力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技術條件的機構編制。

水土保持方案應當包括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范圍、目標、措施和投資等內容。

水土保持方案經批準后,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規模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和審批辦法,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六條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第二十七條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生產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應當驗收水土保持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第二十八條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其生產建設活動中排棄的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應當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確需廢棄的,應當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證不產生新的危害。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四章治理

第三十條國家加強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壩等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加大生態修復力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的建設管理,建立和完善運行管護制度。

第三十一條國家加強江河源頭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水源涵養區水土流失的預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籌集資金,將水土保持生態效益補償納入國家建立的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第三十二條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造成水土流失的,應當進行治理。

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應當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專項用于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專項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水土保持補償費的收取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生產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和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水土保持費用,按照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處理。

第三十三條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水土保持規劃參與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資金、技術、稅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三十四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溝、荒丘、荒灘,防治水土流失,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并依法保護土地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承包水土流失嚴重地區農村土地的,在依法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中應當包括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責任的內容。

第三十五條在水力侵蝕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單位和個人,以天然溝壑及其兩側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為單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護性耕作等措施,進行坡耕地和溝道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在風力侵蝕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單位和個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輪封輪牧、植樹種草、設置人工沙障和網格林帶等措施,建立防風固沙防護體系。

在重力侵蝕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單位和個人,采取監測、徑流排導、削坡減載、支擋固坡、修建攔擋工程等措施,建立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第三十六條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單位和個人,采取預防保護、自然修復和綜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設植物過濾帶,積極推廣沼氣,開展清潔小流域建設,嚴格控制化肥和農藥的使用,減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護飲用水水源。

第三十七條已在禁止開墾的陡坡地上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耕,植樹種草;耕地短缺、退耕確有困難的,應當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開墾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第三十八條對生產建設活動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應當進行分層剝離、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減少地表擾動范圍;對廢棄的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存放地,應當采取攔擋、坡面防護、防洪排導等措施。生產建設活動結束后,應當及時在取土場、開挖面和存放地的土地上植樹種草、恢復植被,對閉庫的尾礦庫進行復墾。

在干旱缺水地區從事生產建設活動,應當采取防止風力侵蝕措施,設置降水蓄滲設施,充分利用降水資源。

第三十九條國家鼓勵和支持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采取下列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一)免耕、等高耕作、輪耕輪作、草田輪作、間作套種等;

(二)封禁撫育、輪封輪牧、舍飼圈養;

(三)發展沼氣、節柴灶,利用太陽能、風能和水能,以煤、電、氣代替薪柴等;

(四)從生態脆弱地區向外移民;

(五)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第五章監測和監督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發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在政府決策、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公眾服務中的作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保障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經費。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完善全國水土保持監測網絡,對全國水土流失進行動態監測。

第四十一條對可能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自行或者委托具備水土保持監測資質的機構,對生產建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進行監測,并將監測情況定期上報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

從事水土保持監測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保證監測質量。

第四十二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水土保持監測情況,定期對下列事項進行公告:

(一)水土流失類型、面積、強度、分布狀況和變化趨勢;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三)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情況。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水土保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流域管理機構在其管轄范圍內可以行使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職權。

第四十四條水政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文件、證照、資料;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就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三)進入現場進行調查、取證。

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報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查封、扣押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等。

第四十五條水政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對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工作應當給予配合,如實報告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證照、資料;不得拒絕或者阻礙水政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第四十六條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土流失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在崩塌、滑坡危險區或者泥石流易發區從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禁止開墾坡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或者在禁止開墾、開發的植物保護帶內開墾、開發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退耕、恢復植被等補救措施;按照開墾或者開發面積,可以對個人處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毀林、毀草開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采集發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鏟草皮、挖樹兜、濫挖蟲草、甘草、麻黃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草原地區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十二條在林區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采取補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積處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生產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而開工建設的;

(二)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未補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補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對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變更的。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將生產建設項目投產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直至驗收合格,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以外的區域傾倒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按照傾倒數量處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清理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清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造成水土流失,不進行治理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篇4

20xx年,在局黨委的領導下,在省市主管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下,大隊全體隊員緊緊圍繞水政水資源、水土保持、漁政中心工作,大力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現將20xx年度工作匯報如下:

一、進行多種形式宣傳相關法律、法規

1、配合局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活動宣傳,以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推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為宣傳主題。在縣城濱江廣場向市民發放了宣傳畫報、宣傳手冊,舉辦了水利知識有獎問答活動。現場還向市民展示了水行政執法、水資源管理、漁政管理、水土保持等相關展板近xx余幅,發放相關資料xx余份,利用新間媒體(報紙、電視、戶外LED顯示屏等)、農村(社區)宣傳欄,廣泛開展水法、水土保持法、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活動。

2、我們利用大篷車下鄉活動這個平臺,采取懸掛標語,發放水行政、水土保持科普讀本、漁業法宣傳資料,并對群眾的咨詢進行現場耐心解釋、解疑答惑。

3、通過網絡新媒體,對進行的工作進行宣傳報道,其中在水務網上發表相關工作報道,水產品安全信息報道5篇、水政水資源管理信息報道xx篇,在水務局工作交流微信群上發表圖文宣傳報道xx篇。

4、參與組織相關培訓。xx月xx日上午,在局三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初級水產品三大一嚴整治推進暨質量安全培訓會,全縣XXX個鄉鎮(街道、度假區)負責食品安全的監管人員及xx名水產養殖單位(戶)人參加了會議。漁政站工作人員就做好本次三大一嚴專項行動時間節點、監管對象、重點檢查內容、休藥期規定、無害化處理以及違反投入品使用規定應負的法律責任作了說明。局分管副局長xx要求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加強基層監管網絡建設,共同保障屬地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會議期間,他還與參加會議的全體養殖業主進行了集體約談,要求全體業主不使用國家禁用的違禁藥、人用藥、原料藥和假劣過期藥及非法添加劑,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漁藥,并嚴格執行水產品體藥期規定。會后,養殖業主與我局現場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xx份,表示將信守承諾。

二、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維護良好秩序

為確保水事活動、漁業資源保護依法有序進行,我們大隊將專項執法行動與日常巡查有機結合在一起,有針對、有重點的進行執法活動,取得了顯著效果。全年共開展水政巡查xx次,共計xx人次,重點加強對水利工程保護加盟頡⒉櫬Ψ欠ú繕凹叭∷砜傻確矯嫻鬧捶ㄑ膊榱Χ取

1、大隊共組織了取水戶取水情況專項檢查、生產建設項目貫徹實施水土保持專項大檢查、春潮20xx漁業執法專項行動、春霧20xx漁船安全專項檢查、春安行動、三大一嚴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大檢查行動等行動,將大隊日常工作結合其中,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在取水戶取水情況專項檢查中,我大隊將我縣辦理取水許可證的取水戶20xx年的取水情況總結以及20xx年的取水計劃申報進行全面的收集工作,并在檢查過程中,要求取水戶對取水點的計量設施、年取水量5萬立方米以上取水戶的取水實時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維護工作都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繼續規范了我縣取水戶的管理工作。

有些取水戶已經由于政策原因搬離原來廠區,有些取水戶因經營不善將工廠關閉,有些取水戶由于取水情況的變化,已經停止在取水口取水改用自來水等等,針對這些變化,我大隊取水戶再次進行檢查,將變化及時與水資源科進行對接,確保水資源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生產建設項目貫徹實施水土保持專項大檢查中,對已編報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下發武水(20xx)XXX號關于開展生產建設項目貫徹實施水土保持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并于近日組織人員對已編報水保方案的56家生產建設項目開展了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專項活動。

為使監督檢查活動取得良好效果,我局配備了強有力的監督檢查小組,加強部門間的橫向聯系,及時向項目單位領導宣傳此次活動的重要性和意義所在,取得他們的理解和通力合作,在專項監督檢查活動中,各生產建設單位抽調專職人員配合開展水土保持監督檢查活動,有效的保證了該項活動的順利進行。

在檢查活動伊始,我們對全縣在建已編水保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進行了認真梳理,根據平時的檢查情況,在這次活動中,有的放矢,要求各單位首先進行了自查,在自查的基礎上,對已編報在建且尚未申請驗收水土保持設施的項目全部予以了認真詳細的檢查,重點檢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實情況,棄渣的處理方式,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有無重大變更,對存在問題的建設項目,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到位。為使水土保持方案切實落到實處,我們根據自己巡查和水土流失監測報告中發現的問題,我們加強監督采用回頭看的方式,重點檢查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生產建設項目督促落實整改,有效的保證了監督檢查效果。

通過監督檢查,將進一步促進水保三同時制度的落實,也更好的為全面貫徹實施新水保法創造了條件。

在春潮20xx漁業執法專項行動、春霧20xx漁船安全專項檢查、春安行動、三大一嚴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大檢查行動等活動中,結合G20峰會在杭州召開的大背景,以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為側重點,根據三大一嚴的工作要求,摸排出安全隱患2個,并建立了清單。上半年,大隊組織執法人員結合水產品安全三大一嚴的要求,對全縣持有水產苗種許可證的魚種場進行了一次執法檢查;并加大了對全縣6家溫室甲魚場及30畝以上水產養殖場的執法檢查力度。4月15日上午,當執法人員來到桐琴某甲魚場例行檢查時,發現養殖場庭院內的水泥地上曬有甲魚背甲及骨頭。經詢問養殖場老板李某,確定該甲魚背甲及骨頭取自病死甲魚,根據《xx省漁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法人員當即責令養殖場管理人員對該批甲魚背甲及骨頭進行清理包裝,經稱重后為5.6公斤,并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在養殖場大門外予以焚燒銷毀。及時消除了一起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隱患。

以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乙烯雌酚等違禁藥物使用為重點,加強對甲魚、加州鱸魚等高密度養殖品種的抽檢力度,現已完成8甲魚樣本、1個鯽魚樣本、1個加州鱸魚和1個青蝦樣本的采樣工作,現正在檢測之中。我們將對在檢查及抽檢過程中查實非法使用違禁投入品的,一律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并實行封存及監督實施無害化處理;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根據縣食安辦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春安行動及三大一嚴的工作要求,大隊共組織出動執法人員19次XXX人次,檢查水產單殖單位(個人)30多家。

在開展執法專項檢查的活動中,大隊始終將安全問題擺在重要位置,包括在日常漁業生產活動中,對漁船的使用、對溫室甲魚場中的鍋爐的操作、對戶外作業中人身安全,以及對病、死水產品的無害化處理等方面,都對生產者進行了提醒,確保安全事故零發生。

在保護漁業環境方面,我大隊積極調查處理漁業污染事故。全年共受理漁業污損案件13起。已成功處置5起,為漁業養殖生產者挽回生產損失4萬余元。主要污染物有:禽畜糞便污染造成水體嚴重富營養化、酸、鋅、氟化物等。

2、日常巡查方面,大隊將執法人員分成三組,每組2人,日夜值班,與公安110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做到聞警必出,及時趕到事發現場進行處置。據統計,全年共開展水政巡查135回,XXX人次,接到110關于水事違法行為舉報電話8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1起;漁政巡查方面,開展每周不少于二次巡查,巡查不少于半天,并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接到110舉報電話100多次,開展漁政巡查276次XXX人次,沒收電捕工具78套,沒收絲網15副。并根據110舉報的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夜間巡查活動。

三、其他工作具體情況

1、水政

積極開展取水實時監控終端安裝管理維護工作

全年來,我大隊加強對取水計量設施的運行維護工作。針對已經安裝了取水實施監控的企業,我大隊運用水資源管理平臺的網上監控功能,針對運行出現故障的,及時聯系運維單位上門檢修。自2月份以來,對我縣已安裝監控的10家取水單位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修,并對其中出現故障的5家取水單位的設備進行了檢修。目前已對柳城自來水廠已損壞的監控設備進行了重新安裝,保證了取水量的準確計量,對xx自來水廠、xx縣城市自來水有限公司、xx溫泉、xx省xx溫泉度假有限公司等處設備進行了檢修。xx月xx日,運維單位將仍處在異常的監控點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修,其中更換了滬江線業的流量計,保證了取水監控設備的穩定運行。

今年,我縣新增年取水量5萬方以上的企業2家,目前已經將取水實時監控設備安裝完畢,進行實時在線監控。

積極開展水資源費征收工作

積極開展水資源費征收工作,20xx年度水資源費現已基本征收到位,對少部分未征收的取水企業通過發放《限期繳納水資源費通知》進行催繳,現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共收取水資源費xx萬余元。

自20xx年1月1日起,公共供水企業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提高至0.2元/立方米。由于我縣物價部門未及時調整供水價格,我縣城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的水資源費征收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困難。市水利局也為此專門發函催促我縣盡快落實公共供水水資源調整。雖然我縣公共供水水資源費標準未調整到位,但我大隊對城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征收水資源費已經按照現行標準0.2元/立方米征收,已完成本年度對城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的水資源費征收,我大隊將以抓大不放小的工作原則,對取水戶及時足額征收水資源費。

獲得榮譽

我大隊參加了20xx年9月由市局組織的xx市水行政執法技能競賽團體二等獎的好成績,大隊xx同志獲得了市水行政執法總分第三名的好成績,在隨后的xx省水行政執法競賽中,榮獲xx省水行政執法技能標兵稱號。

今年由于水政大隊人員調動,加之綜合執法改革推進,導致水政大隊人員隊伍捉襟見肘,但是大隊內提素質,外重形象,在現有的條件下努力工作,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2、水土保持

規范、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

為加強水土保持監測工作,有效控制生產建設活動引起的人為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促進生態文明的建設,我們按照上級的要求,認真抓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

根據《xx省水土保持條例》及《xx省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占地面積五十公頃以上或挖填土石方五十萬以上的,沒有能力自行監測的應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水土保持監測,為此,我們及時向生產建設單位做好宣傳工作,加強溝通,取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使我縣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落實率達到XX%。

在督促做好監測的同時,依據監測單位監測數據和存在的問題,及時與建設單位溝通聯系,對水土保持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及時予以整改,

水土保持監測的開展,及時準確的掌握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狀況和防治效果,從而可以針對性的提出水土保持改進措施,減少人為水土流失,也可以及時促進項目區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和及時回復。

開展低丘紅壤改造治理

為合理利用我縣豐富的低丘紅壤資源,調整農村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當地群眾的生活水平,在省圍墾局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計劃20xx年投資XXX元萬元在xx鎮xx村和xx鄉開展低丘紅壤的改造治理。我們在多次實地勘察的基礎上,由項目業主委托局水利設計所編制了《xx縣xx鎮xx村低丘紅壤改造治理開發項目實施方案》和《xx縣xx鄉xx紅壤改造治理開發項目實施方案》,目前已經我局審查通過,設計單位正在根據審查意見完善設計方案。下一步,待設計方案批復后,著手進入招投標和具體施工建設中。

篇5

關鍵詞:竣工驗收;技術預驗收;水利工程;實踐;思考

驗收是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節點性程序。從一定意義上講,通過竣工驗收即為工程建設劃上了圓滿的句號。竣工驗收分為竣工技術預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竣工技術預驗收為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屬于政府驗收范疇。水利部令第30號《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和SL223-2008《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簡稱《規程》),以及《江蘇省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管理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對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均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目前,技術預驗收工作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有待改進和加強,進一步提高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的公正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1竣工技術預驗收基本情況

1.1適用條件《規程》強調,由中央、地方財政全部投資或部分投資建設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含1、2、3級堤防工程)應進行竣工技術預驗收,是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辦法》要求,基礎處理不復雜、技術較簡單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不進行竣工技術預驗收或者將竣工技術預驗收與竣工驗收合并進行[2]。1.2實施方式《規程》明確,竣工技術預驗收應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組織的專家組負責。技術預驗收專家組成員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相應職業資格,成員2/3以上應來自工程非參建單位。工程參建單位的代表應參加技術預驗收,負責回答專家組提出的問題。1.3主要內容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完成;檢查工程是否存在質量隱患和影響工程安全運行的問題;檢查歷次驗收、專項驗收的遺留問題和工程初期運行中所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對重大技術問題進行評價;檢查尾工安排情況;鑒定工程施工質量;檢查工程投資、財務情況;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3]。

2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江蘇范圍內,泵站工程以及技術含量較高的大型水利工程,竣工技術預驗收的覆蓋率不斷上升。各地級市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門作為驗收主持單位的工程以及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剛剛起步[4]。揚州市水利工程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起步較早,從2014年即開始這項工作,并在實施的過程中不斷摸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從2015年開始基本做到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技術預驗收全覆蓋。2016年12月6~10日,揚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持召開了揚州市烏塔溝分洪道工程竣工技術預驗收會議,成立專家組負責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專家組下設規劃及前期、建設管理、財務審計、運行管理和質量安全五個工作組,專家組討論后形成《揚州市烏塔溝分洪道工程竣工技術預驗收專家組工作報告》,擬定了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初稿,從而為工程的竣工驗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17年1月5~6日,揚州市水利局主持召開了揚州市古運河瓜洲運河整治工程竣工技術預驗收會議,該工程分為四個標段,初步設計由省水利廳分別批復,概算分別為2928.13萬元、2957.73萬元、2914.05萬元、2911.38萬元,工程投資均不大,但仍展開了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

3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存在問題

3.1制度體系不夠完善從國家層面,《規定》和《規程》對水利工程驗收管理工作做了基礎性的規定。這兩部規程規定更適用于全國范圍內較大水利水電工程的驗收管理,對于許多結構簡單、規模較小、投資額不大的工程顯得不太適用[5]。結合江蘇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特點,江蘇省水利廳出臺了《江蘇省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管理實施辦法》,《辦法》中融入了中小水利基建項目的特點,簡化了部分驗收管理的要求。但對于范圍的界定顯得較為模糊,規模較小、技術較簡單等描述沒有明確界定,且諸如農水項目等其他類型項目如何參照沒有明確的規定,使得部分工程驗收時標準難以確定。3.2預驗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較濃工程竣工預驗收工作原目的是要避免在正式驗收時因為時間緊、專業性不夠、工作深度不到位等原因而導致的驗收質量不高等問題的發生。但有些地區驗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較濃,將驗收工作納入行政主管部門的任務考核中,使得部分驗收主持單位由主動變為被動,驗收質量大打折扣,使通過驗收來檢查工程建設質量的功能趨于弱化[6]。3.3預驗收工作滯后,項目法人力量薄弱部分工程由于尾工處理、審計決定、專項驗收等問題導致遲遲達不到驗收要求而導致竣工驗收工作滯后。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距離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時間較長,部分項目法人、施工、監理單位很難到位解答專家提出的問題,加之部分資料的缺失,導致專家組預驗收工作開展困難。水利工程臨時組建的建設單位成員一般是兼職,同時承擔著機關職能事務;工程完工驗收以后,大部分成員將奔赴其他崗位,工程掃尾工作顯得倉促,待竣工預驗收工作開展時缺少人員協助專家組查閱資料和解答問題,導致專家組預驗收工作開展困難。3.4驗收準備工作不到位部分工程工作報告質量較低,未嚴格按照規程的要求來填寫,各參建單位數據不統一等問題也影響專家組進度。專項驗收資料收集中,多數中小型工程進行了檔案專項驗收,多數中型工程進行了水土保持專項驗收,大部分工程未進行環境保護專項驗收,驗收標準不一,使得專家組較難形成統一意見。3.5專家責任難以落到實處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在竣工技術預驗收階段組織了專家組進行預驗收工作,專家組成員一般本職工作就較為繁忙,很難抽出集中幾天的時間來從事預驗收工作,導致預驗收工作時間不足,使得驗收工作質量得不到保障。由于專家組成員的臨時性,驗收工作的效果也無法考核,即使驗收工作出了較大問題也只是撤回鑒定書,最多取消專家參加驗收工作的資格,對專家本人影響不是很大,使得專家責任落不到實處。3.6抽樣檢測、觀測資料缺失檢測資料是判斷工程質量好壞的重要因素,竣工預驗收工作內容包括鑒定工程質量,如果沒有抽樣檢測,專家組只能根據合同工程驗收的結論判斷。有無抽樣檢測,可能會對結論有影響。近年來我國對于安全監測工作的認識已經逐步提高,水利部門已經制定了相關規范,對于水電工程監測工作從設計到施工都已經非常成熟,監測內容占主體土建工程的投資高達2%左右。對于水利工程,特別是中小型水利工程,監測工作進展緩慢。中型建筑物工程基本布設了水平位移、沉降、揚壓力觀測點,許多小型工程及河道堤防類中型工程監測設施缺少,觀測數據缺失,在預驗收過程中專家很難對工程的安全運行狀況作出完整評價。3.7重大設計變更確定重大設計變更原則上要經過原批復單位同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問題,對于屬于重大設計變更還是一般設計變更存在爭議。如國家發改委批復一個大型水利工程(批復投資約30億元,包含切灘、河道、建筑物、堤防等工程),其中一段堤防因征遷問題,不得不改變堤線200m;一個小型建筑物(建安投資200萬元左右)由于城市防洪規劃的調整,引水流量增加了30%,結構由單孔改為雙孔;一座中型水閘由于城市路網調整,無法建設公路橋,需取消建設。上述問題調整的工作量從整個批復的工程來看微不足道,但是從每段工程本身對比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均屬于重大設計變更,是否屬于重大設計變更專家意見不一。3.8運行管理單位職能弱化運行管理是工程建設完成以后投入運行能夠發揮應有效益的重要工作。運行管理單位的運行管理報告是竣工技術預驗收專家組評價工程是否達到建設要求的重要依據。諸多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尚未明確運行管理單位,故管理單位并不能參與工程建設過程,對工程的各工期節點不能深入了解,不利于工程運行管理。運行管理報告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專家的評價結果。

4推進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的建議與措施

4.1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辦法》適用于基本建設項目,對于農田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自動化和信息化工程等建設項目應在相關辦法中明確。農田水利工程雖然一般單體工程規模不大,但工程整體投資較大,對于驗收工作要統一管理。加強制度規范的宣貫工作,使得從政府部門到各工程參建單位高度重視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對驗收監督管理單位也應定期加強培訓、座談,將竣工預驗收實踐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交流,推動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良好進行。4.2預驗收工作去行政化驗收工作進展如何取決于工程參建單位的配合程度,應該作為建設單位及其他參建單位工作考核的指標,不應作為驗收主持單位或監督單位的考核指標。驗收主持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程規范,對待驗收工作,不符合要求堅決不組織驗收。專家組成員嚴格按照工作手冊要求形成專家組工作報告,上報驗收主持單位。使得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成為純粹的專家行為,專家憑借自己的工作經驗和能力,對工程的建設情況作出一個接近真實的評價結論。4.3強化項目法人建設建設單位隊伍應相對固定,工程完工驗收以后建設單位人員有可能參與下一個工程,但人員組織架構基本相似,可以很快地重新回到竣工技術預驗收的準備工作來,并且對工程較為熟悉,為工程竣工技術預驗收提供了方便。并且是否及時進行竣工驗收,也可以成為考核建設單位的主要成員的重要指標,可促進驗收工作順利完成。4.4加強預驗收準備工作建議較大工程在單位工程和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時組織相應的預驗收工作,邀請專家全面把脈工程建設管理及工程質量,提高過程中驗收質量。專項驗收作為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諸多小型水利工程并未專項批復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許多中小型水利工程不能完成。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辦法,細化專項驗收要求,初步設計批復中專項達到一定規模的進行專項驗收,達不到的在工程主體中一并驗收,使得各建設單位有章可循。4.5落實竣工預驗收工作責任建議建立竣工技術預驗收專家庫,驗收監督部門對專家定期培訓與考核,確保專家能勝任驗收工作。每次竣工技術預驗收專家從專家庫中選擇,專家組成果也提交驗收監督單位備案,專家對成果負責,若驗收結論有明顯問題追究相關專家責任。建議也可以委托咨詢服務機構進行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7]。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以委托具有技術鑒定資格的單位進行竣工技術預驗收,這些機構更能作出較為專業的評價和結論。咨詢機構可以通過行業管理規范其工作,并進行適當考核,保證工作質量,也使得預驗收工作的責任有了明確的著落[8]。4.6嚴格做好檢測、監測工作竣工技術預驗收階段的質量抽樣檢測尤為重要,而且應該對檢測內容、頻次有明確規定。抽樣檢測可以對比工程與完工驗收時的狀態,對工程運行管理也有好處。抽樣檢測工作需科學、民主地制定抽檢方案,方案應根據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監測工作應區分水電工程和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參照大型水電工程的監測規定實為不妥。應將水利工程的監測工作納入強制性條文范圍,必須實施。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監測資料缺失較為厲害,很難判斷工程的運行狀態良好與否。對于沒有監測數據,沒有觀測設施的工程應該拒絕驗收[9],在建設過程中加以控制。4.7加強設計變更管理各地應根據相關重大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不同單位對重大設計變更的理解可能有所出入,驗收主持單位和監督單位應在項目法人無法確定變更屬性時應及時給予指導。對于存在爭議的變更,有些變更也無法及時報送原審批單位,建議設置較大設計變更,明確可以由原審批單位的下級機關批復并報原審批單位備案。4.8強化運行管理職能加強工程建設質量控制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運行管理。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該在工程建設初期確定工程運行管理單位,管理單位全程見證工程建設[10]。運行管理單位應作為分部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及竣工預驗收的重要參加單位,采取運行管理一票否決制,不利于工程運行管理工程竣工預驗收不通過。

作者:陸春華 劉金生 張偉 單位:1.揚州市水利局 2.揚州市瓜洲泵站工程建設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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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陳建軍.對水利前期工作成果驗收管理辦法的建議[J].水利規劃與設計,2015(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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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委、省政府召開了全省水利建設動員大會,書記和省長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這次全省水利動員大會,是我省自年省委、省政府召開“年向水利進軍誓師大會”后,第一次高規格、大規模的水利大會,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對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視。全省水利建設動員大會后,市委常委會議對我市的水利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水利建設動員大會精神及市委常委會議精神,總結以來全市水利建設的成績和經驗,部署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的水利建設任務,迅速掀起我市水利建設新。下面,我講四點意見:

一、客觀總結以來我市水利建設工作取得的成績

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經過全市各級干部群眾的不懈努力,全市水利建設呈現完成投資多、項目規模大、建設質量好、發展速度快、開發效益突出的良好局面。

一是農田水利建設取得新成效。各縣(區)圍繞產業結構調整,狠抓糧水、蔗水、茶水、煙水等工程建設,新增庫容4155.4萬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積10.9千公頃,新增節水灌溉面積13.63千公頃,新建渠道三面光襯砌847.76公里,新建小型水利工程8366件。年終責任目標考核從年開始連續3年獲得省政府一等獎。

二是重點工程建設取得新進展。中型水庫續建4座、新建2座,中型水庫病險處理完成1座,新開工小(一)型病險處理3座。南汀河孟定段一、二期治理工程順利完工,共治理河道20多公里,完成投資7082.36萬元。4件水庫工程列入了“潤滇工程”項目。

三是農村人飲解困取得新成績。市政府將解決農村群眾的飲水困難問題作為惠民實事之一,共投入資金6678.2萬元,解決了農村飲水困難24.1萬人。

四是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共治理水土流失77千公頃,累計達208.8千公頃。

五是農村水電實現新跨越。全市農網改造全面完成,城網改造基本完成,永德和鎮康的農村電氣化建設進展順利。全市新增水電裝機10萬千瓦,累計達20.2萬千瓦。累計簽訂了42個地方水電開發協議,總裝機120萬千瓦,協議投資63億元。目前全市在建電站14座,總裝機12.4萬千瓦。

六是防汛抗旱能力得到新提高。在抓蓄水、保抗旱的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了水庫工程安全度汛。共治理河道82公里,全市累計治理246.4公里。

七是水利改革邁出新步伐。順利完成了水管體制改革,市縣(區)在工程安全運行、水價改革、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水管單位自身建設、多種經營、花園式水庫建設等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深刻認識我市加強水利建設的機遇和挑戰

(一)全面把握國家和省的水利建設投入政策和投資導向

近年來,國家和省高度重視水利建設,堅持把水利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工作來部署,確立了優先發展水利的戰略思路,加大了水利建設投入。在年1月召開的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上,水利部強調,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著力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灌區“兩改一提高”和落實水庫移民政策四件大事,力求在解決突出矛盾和關鍵問題上不斷取得實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集中力量用2-3年的時間基本完成全國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國務院常務會議在討論《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時,明確將原定“”期間解決1億人飲水安全的目標提高到1.6億人,用10年時間解決現有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

省委、省政府決定從今年起,連續四年在保證原有投入的基礎上,每年再籌資10億元加快以“潤滇工程”、“五小水利”、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干渠防滲為重點的水利建設。省水利廳提出,年將重點推進“潤滇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重點小(一)型水庫工程、干支渠防滲工程等“五件大事”。以水源工程為重點,擇優開工建設7-10件中型水庫;爭取中央安排68件重點小(一)型病險水庫開工,積極爭取將30件左右中型和150件左右小(一)型水庫列入第三批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規劃;爭取中央“”期間幫助我省解決75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爭取今年全省下達14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計劃,確保解決100萬以上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省級補助10件重點小(一)型水庫項目開工建設;開展1000公里小(一)型以上水庫干支渠的防滲工程建設。

為把握這些機遇,克服困難,迎接挑戰,推動我市水利建設的發展,市委常委會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并制定了相應的對策和措施:今后一段時期,水源工程建設的思路是“努力爭中,重點搞小,普遍建微”。即要努力向上爭取中型水利工程建設,推進“潤滇工程”;重點加快開展小(一)型、小(二)型水庫病處和新建工作;優先開展投資少、效益好、易爭取上級扶持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針對我市骨干水源工程少、水資源分布不均的實際,全面開展以小壩塘、小水池、小水窖、小水溝、小泵站為主的山區“五小水利”建設,實現縣鄉有重點工程、村村有“五小水利”工程,為山區農村經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充分認識我市水利建設瓶頸制約因素

水利基礎設施薄弱是制約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客觀上,我市的地形地貌特殊,有水留不住,利用難,廣大山區山高水低,水資源時空分布極不均衡,雨季水量有余,旱季水源不足,導致要水的時候沒有水,不要水的時候泛濫成災。另一方面是我市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尚有近100萬人飲水不安全,骨干水源工程少,大部分水庫帶病運行,旱澇災害損失嚴重。

主觀上,我市在建和已建重點水利工程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工程進展緩慢,很大程度上制約水利基礎設施的改善和新上項目的爭取。如縣劉家箐水庫由于移民超投資、工程設計漏項、料場變更等原因,投資嚴重超概,需上報調增投資3655萬元;水庫縣級還欠3500萬元;等水庫樞紐工程市縣自籌加上經營性資產分攤部分,總計為8466萬元,目前縣級欠3458萬元,由經營性投資籌措的3900萬元事實上無法落實;鳳慶兩岔河水庫縣級配套資金未到位;滄源勐董水庫欠施工方工程款、未完工程款990萬元;除險加固工程縣級未配492萬元;二期治河防洪工程縣級尚有252萬元的缺口資金未配。縣級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工程還有鳳慶黃草壩、雙江回努、滄源團結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以及永德青樹河、鐵廠河水庫工程。以上12個項目共欠工程配套資金近1.2億元。這些問題如得不到妥善解決,勢必嚴重影響我市的水利建設進程。各縣(區)一定要充分認識問題的嚴重性,改變爭取工程上馬積極,開工后放松的思想,克服困難,積極應對,認真研究落實資金問題,努力推進各項工程建設,改善水利設施基礎。

三、明確任務,創新思路,推進水利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全面加快“”水利建設步伐,要著力抓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著力抓好在建重點水源工程建設

一是要抓好等水庫建設和回努水庫病處等在建工程建設,全面提高建設管理水平,為爭取新上工程創造條件。二是要抓好黃草壩病處工程和青樹河水庫建設工程驗收,爭取段治理二期工程年全面驗收。三是要力爭大雪山水庫開工及3件小(一)型水庫病處開工建設。

(二)組織群眾大干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要繼續發揚自力更生的優良傳統,以市場引路,引導群眾自愿投工、投勞、投資,實行“民辦公助”、“一事一議”,積極開展山區“五小水利”建設。持續抓好“糧水”、“蔗水”、“煙水”、“茶水”等配套工程建設,夯實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基礎。

(三)著力抓好人飲安全工作

要加強工程規劃、實施和管理,積極籌措地方配套資金,并發動受益群眾積極投工投勞投資,確保完成11萬人的飲水安全計劃。要采取有效的管理辦法,加強建后管理,保證各類飲水工程的長效利用。對缺少水源的灰巖地區,要大力推廣小水窖建設,把山區小水窖建設作為解決飲用水的重點來抓。

(四)持續抓好規劃和項目前期工作

一要籌集資金,全面開展44件小(一)型水庫病處工程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二要做好解決16萬人的飲水安全規劃;三要抓好市康家壩、大雪山和區城市供水工程等前期工作;四要抓好南傘國際界河治理、南汀河孟定壩段三期工程和壩段工程前期工作。

(五)著力抓好地方水電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一是要繼續抓好招商引資工作,為待開發資源牽線搭橋。二是加強對開發建設項目的管理和服務。對已簽訂開發協議,但沒有開展前期工作、工程建設進度緩慢或無能力開發的要進行清理,該收回要收回重新招商。三是要加強地方電網建設,抓實“礦電結合”,采取“內聯外送”,積極拓展省外和緬甸市場,有效解決我市電力電量平衡和供求矛盾。在農村水電快速發展和體制轉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影響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問題。部分縣(區)在管理上仍然存在職責不清、以批代審、違規建設、無證從業等現象。對此,市發改委和市水利局要加大對無立項、無設計、無驗收、無管理的“四無”水電站的清理整頓力度,消除管理、建設、運行等各個環節的安全隱患。(六)著力抓好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南汀河流域水土保持爭取立項工作;二是要將水土保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核桃產業發展部署緊密結合起來,全力為主導產業提供優質的水利服務;三是切實加強水土保持監測,規范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治理與監測管理水平;四是加強已建項目的維護管理,確保工程效益的充分發揮。

(七)繼續抓好水利改革工作

要繼續深化水價改革、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和產權制度改革。積極開展農業灌溉節水改造和計量設施建設,分類定價,分步實施,促進水價逐步到位,提高水費征收率,為實現工程的良性運行和節約用水創造條件。繼續加強小型工程改革,靈活采取拍賣、租賃、承包等方法,搞好小型水利工程的經營管理。組織引導群眾“自己的事自己辦,自己的工程自己修”,全面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發揮工程效益。

四、加強領導,合力攻堅,努力推進水利建設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加強組織協調,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水利工作,落實領導和部門責任,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強化支持水利發展的各項措施,加強對水利建設重大問題的研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為水利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主動介入項目建設的各項環節,積極做好項目計劃和資金安排、土地審批等方面的工作,共同推進項目申報和建設進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水利建設強大合力的發展局面。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落實已完工程的縣級配套資金

為有效解決縣級水利拼盤資金不足的問題,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新的融資機制,由市財政設立一個水利專戶,每年由每個縣(區)籌集100萬元,市財政籌集200萬元,共籌措1000萬元,由市財政擔保向銀行爭取貸款5000萬元,由市級統籌安排,解決水利建設項目資金缺口問題。各縣(區)要創新機制,多方籌集水利建設資金,切實增加水利投入。同時,各縣(區)要認真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發改委、市水利局關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設與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落實增加水利投資的有關要求,合理合法增加投入。對于各縣區水利建設經費,特別是項目配套經費的落實情況,市委、市政府將進行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三)加強監督和管理,提高水利資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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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林地;保護利用;福建長汀

中圖分類號 S7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3)22-0166-02

林地既是森林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林木及林內野生動植物生長的載體,是林業生產發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依托基礎,對于生物多樣性保護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林地保護利用是森林資源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1-2]。筆者對長汀縣林地資源現狀、資源特點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林地保護與利用的措施,以促進當地林地的保護與利用。

1 林地資源現狀

截至2009年底,全縣林地面積259 991.52 hm2,占土地總面積的83.70%,其中,有林地238 802.66 hm2,疏林地417.38 hm2,灌木林地9 422.9 hm2(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7 802.6 hm2),未成林造林地10 491.74 hm2,苗圃地12.79 hm2,無立木林地265.97 hm2,宜林地578.08 hm2。生態公益林(地)面積77 552.73 hm2,占全縣林地面積的29.83%,其中,國家級公益林42 041.73 hm2,占全縣生態公益林面積的54.21%,省級公益林35 511.0 hm2,占全縣生態公益林面積的45.79%。全縣活立木總蓄積1 111.6萬m3。森林覆蓋率為79.40%。

2 林地資源特點

2.1 森林資源總量較大,森林覆蓋率高,生產率低

長汀縣林地面積26.00萬hm2,占總土地面積的83.71%。其中森林面積24.66萬hm2,森林覆蓋率為79.40%,與全省平均相比,高出15.08個百分點。全縣活立木總蓄積1 111.64萬m3,也處在全省中上水平。但是由于長期粗放式經營,森林以次生林為主,樹種單一,森林質量不高,現喬林地生產率只有55.25 m3/hm2,遠低于全省林地的平均水平(全省林地生產率為86.17 m3/hm2)。

2.2 水土流失嚴重,生態修復任務重

長汀縣是我國南方紅壤區水土流失最嚴重的縣之一,全縣31.5%的國土屬水土流失區,水土流失歷史之長、面積之廣、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全省之首。經過10年的綜合治理,如采用坡面工程與植被措施有機結合的“等高草灌帶”技術控制水土流失,發展“草牧沼果”改良植被,采取封禁、生態林草種植等鞏固治理成果,流失面積已減少逾5萬hm2,但仍有逾2萬hm2面積需治理,生態修復任務依然很重。

2.3 城市化進程較快,對林地需求總體趨勢逐步增加

長汀縣屬海西經濟區范圍,是承接沿海產業轉移的橋頭堡,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迅速擴張,城鎮、工礦、道路、水利、旅游開發等建設用地急劇增加,對林地需求上升,自2004—2011年,累計已辦占用征收林地審核手續達1 045.4 hm2,130.7 hm2/年。其中,2010年審核林地233.9 hm2;2011年審核林地237.1 hm2,林地需求總體趨勢增加明顯。

3 林地保護利用面臨的突出問題

3.1 林地旺盛,保護與利用的矛盾日趨突出

長汀縣正處于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轉型階段,新城區建設、工業園區、城鎮、道路、旅游等建設項目用地需求量日益增大。由于國家實行嚴格的土地保護政策尤其是耕地的嚴控政策,耕地可供建設資源十分有限,需要林地承擔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較多供地責任。隨著《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的實施,尤其是產業承接轉移和南方稀土中心的建立,勢必進一步加大交通運輸、能源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各類建設用地也勢必大量向林地轉移。同時,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首要條件是具備良好的生態環境,需要加強林地保護。2008年開始實行林地保護,長汀縣的林地開發定額離實際需求差距很大,林地供給有限。因此,林地既要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生態需求,又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使林地保護與利用的矛盾更加突出。

3.2 森林資源管護經費不足,群眾林地保護意識不強

因森林培育周期長、更新難度大等特點,森林的經濟效益低,其最大效益是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國家從生態戰略考慮,劃出了大量防護林、特用林作為生態公益林,但給予的補償費低,導致森林資源管理經費嚴重不足,大大影響群眾的森林資源管護積極性。同時造成林地保護意識不強,只考慮自身需求和眼前利益,受開礦、養豬、筑路、建房及工廠建設等工程影響隨意占用林地及采伐林木的事件時有發生[3]。

3.3 森林經營管理粗放,水土流失嚴重,森林總體質量不高

一方面長汀縣80%以上的森林由集體或個人經營,由于森林所有權主體多樣,規模小,資金和技術投入不足,經營管理較為粗放。另一方面,長汀縣水土流失嚴重,其面積占國土面積的近1/3,中度以上流失面積超過2萬hm2。目前,低效殘次林比重較大,約占林分總面積的1/2。喬木林單位面積蓄積遠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林分中純林多、混交林少,林地生產力較低,森林質量總體不高。

4 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總體目標

根據《福建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年)》分解到長汀縣的規劃指標為控制依據,圍繞建設綠色長汀,促進長汀縣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西南翼的重要產業集聚中心、綠色無公害農業生產基地加工中心、具有客家特色的紅色旅游中心的總體目標,制定如下規劃目標:一是林地總量基本穩定,略有增長。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為260 300.06 hm2以上,比初期增加308.58 hm2,林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比重保持在83.81%;二是森林保有量穩步增長。到規劃期末,森林保有量達249 913.8 hm2,比2009年凈增加3 308.54 hm2,增幅1.3%。森林覆蓋率增加1.0個百分點,達80.46%;三是建設項目占用征收林地規模得到控制,到2020年全縣占用征收林地面積嚴格控制在省市下達指標范圍內;四是林地生產率明顯提高。現有林地生產率為55.25 m3/hm2,通過封山育林、幼林撫育、低產林改造等措施,規劃到2020年,全縣林地生產率達到73.70 m3/hm2以上,提高18.45 m3/hm2以上;五是重點公益林地保持不變,重點商品林地適度增加。

5 林地保護利用的規劃布局

5.1 區劃布局與保護利用方向

根據長汀縣區域經濟發展方向對林業的不同要求,以及該縣現有森林資源特點和規劃期內林業發展方向的不同,按照自然條件、生產能力、林業在區域上的功能地位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似,林地經營沿革、發展方向和經營措施相對一致的方法,劃分4個功能區。

5.1.1 東部防護林、速豐用材林建設區。該區位于長汀縣的東部,包括館前、童坊、南山3個鄉鎮。國土面積63 893 hm2,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20.57%。現有林地面積53 427.2 hm2,其中公益林面積9 611.9 hm2,商品林面積43 815.3 hm2。該區域地貌是中山、低山、丘陵三分天下,夾有少量谷地。林地現狀是用材林與防護林并存。與周邊縣交界的中山地帶是防護林,設有多個不同類型的自然保護小區;城鎮周邊的低山丘陵立地條件良好,是全縣另一個重點用材林主產區——杉木速豐林基地。利用方向:中山地帶低質低效林分采取封育結合方法,適當改良林相,構建結構復雜、功能完整的森林生態系統。保障重點商品林基地用地,通過集約經營、規模經營,提高商品林地生產力。重點建立杉木、馬尾松為主的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滿足區域需求。

5.1.2 北部水源涵養林、毛竹豐產林建設區。該區域位于長汀縣的北部,包括鐵長、庵杰、古城、大同、新橋、汀州6個鄉(鎮)和圭龍山自然保護區、樓子壩國有林場部分工區,共8個單位。面積73 813.79 hm2,占全縣面積的23.77%。現有林地面積63 201.67 hm2,其中公益林面積24 435.4 hm2,商品林面積38 766.27 hm2。地貌類型為中低山,區域地勢較高,是汀江源頭之一。該區坡度較陡,天然林分占多數,分布一個省級自然保護區,是縣城飲用水源地和生態屏障。同時是“紅色汀州”的主要活動地,省蘇維埃舊址紅色旅游經典景區集中于此。利用方向:堅持“保護為主”,嚴格限制林地的開發使用。嚴格保護自然保護區,維護和豐富區域生物多樣性,重點做好汀江源頭的生態公益林保育,培育以常綠闊葉林或針闊混交林為主的生態公益林樹種結構,提高江河源頭森林的水源涵養能力,增強水源調蓄功能;依托原有布局和基礎,重點發展速生豐產竹林,滿足區域需求和提高林農收益;充分利用紅色旅游經典景區資源,培育壯大旅游產業[4-5]。

5.1.3 西南部速豐用材林、特色經濟林建設區。該區域位于長汀縣的西部和南部,包括四都、紅山、羊牯、宣成4個鄉鎮和樓子壩國有林場部分工區,共5個單位。國土面積69 299.21 hm2,占全縣面積的22.31%。現有林地面積61 947.77 hm2,其中公益林面積7 660.42 hm2,商品林面積54 287.35 hm2。區域地貌類型以低山和丘陵為主,中山占一部分,西高東低。該區立地條件良好,是全縣的馬尾松主產區。該區是以油茶為代表的特色經濟林產業區。林地利用方向:優先保障重點商品林基地用地,通過集約經營、規模經營,科技示范,重點建立以速生豐產用材林、豐產竹林基地為主,以擴展和培育油茶為代表的特色經濟林為輔的經濟林基地,提高林地生產力,優化樹種結構,滿足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木材及林產品的多種需求,緩解木材供求的結構性矛盾。可適當利用該區域的林地資源、山水景觀、人文景觀和森林景觀資源,加大汀州森林公園生態旅游建設和配套設施建設,打造養生文化生態旅游品牌。

5.1.4 中部水土保持林、名優經濟林建設區。該區位于長汀縣中部,包括策武、河田、三洲、涂坊、濯田5個鄉鎮和樓子壩國有林場部分工區,面積103 587 hm2,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33.35%。現有林地面積81 414.88 hm2,其中公益林面積35 801.19 hm2,商品林面積45 613.69 hm2。區域地貌類型以丘陵和低山為主,地勢較低。該區域立地條件差,以稀疏的“老頭松”林分為主,是全縣乃至全省水土流失最嚴重區域,也是南方稀土礦主要分布區,也是全縣的名優經濟林產業區。林地利用方向:林地以加強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為重點。發展“草牧沼果”改良植被,控制和改善水土流失。在條件適宜的地方,結合水土流失治理的其他工程措施,適度發展楊梅等名優經濟林,既改變森林資源環境,又保持水土,還增加林農經濟收入。同時該區域林地離鎮村及交通干線較近,開發利用條件好,規劃一定數量的林地面積作為今后城鎮建設和工業化發展及稀土開采的后備建設用地,適度承擔城市建設供地職能。

6 保障林地規劃實施的對策與措施

6.1 積極補充林地,實現林地保有量的目標

通過在25 ℃以上的坡耕地和拋荒地上實施退耕還林、廢棄村整治恢復林地、礦山治理恢復林地、森林城鎮建設、綠色廊道建設等生態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積極拓展綠色生態空間,大量補充林地面積,力爭到2020年長汀縣補充林地2 965.54 hm2,從而達到林地保有量目標。

6.2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保護林地的意識

要采取多種形式的林地保護普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專刊、報紙等媒體,將涉及林地征占用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等有關知識向普通群眾、建設用地單位及地方政府大力宣傳,使全社會認識到保護林地就是保護自己的生存環境;設立永久性標志,使群眾自覺充當林地保護義務監督員,對各項占用征用林地項目進行監督。同時增強建設用地單位合法使用林地的意識。

6.3 加大對違法占用林地的打擊力度

縣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開展林地專項大檢查。對違法占用林地項目,依據《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符合占用林地有關要求的處罰后要及時補辦審核(批)手續,不符合要求的堅決進行關停,促使其恢復林地生產條件。各鄉鎮林業站在林地管理中要積極發揮監督檢查作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使違法占用林地項目在占用初期就及時得到處理,減少違規占用林地問題處理難度,有利于營造依法使用林地氛圍,提高林地保護管理水平。

6.4 依靠科技,及時掌握信息

充分利用林地保護利用檔案與“3S”技術,建立林地、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地理信息管理系統,對林地利用進行動態監測,對林地現狀數據進行及時變更,準確掌握全縣林地利用動態變化及規劃實施情況,及時發現、糾正和處理違反規劃的行為。以數字影像信息為主要技術手段,實現森林資源分布“一張圖”、森林資源數據“一個庫”、森林資源管理“一個系統”的目標,探索建立森林資源“一體化”監測體系,實現林地保護數據庫的更新,實現森林資源動態監管。

7 參考文獻

[1] 曹彬.赫章縣林地資源保護現狀與建議[J].青海農林科技,2012(44):27-29.

[2] 廖建偉,葉慧群,胡則良,等.遂昌縣林地保護利用現狀及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J].綠色科技,2011(6):108-109.

[3] 沈新華.建水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探究[J].林業調查規劃,2012(37):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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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防汛責任制度。一是進一步明確防汛責任制度。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分別與鄉鎮(街道)、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簽訂了年度防汛工作責任書,市防汛指揮部專門發文公布各類防汛安全責任人名單。二是完善巡查員考核制度。20*年我們就制訂了巡查員考核制度,今年針對多年的執行情況制訂了新的考核制度,加大了考核力度,完善了獎罰機制。三是建立遙測系統維護管理責任制度。市防辦落實專人負責實時觀察系統運行情況,同時委托水文站對遙測系統進行維護,并簽訂遙測系統維護管理責任書,把工作情況和經費掛鉤,有效提高了工作績效。四是完善值班制度。值班安排上更趨科學,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正常值班組、雙休日值班組和應急值班組,每班都由局領導帶隊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確保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為了讓值班人員能夠及時查閱相關知識,我們將值班常用聯系電話、工程資料、水法律法規等常用知識匯編成冊備查,做到了防汛值班正常,調度得當,水情汛情雨情災情統計上報及時。五是完善小流域山洪災害預警員制度。細化了《小流域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嚴格落實可能出現點地人員轉移方案。根據有關村撤并的實際,調整預警員名單,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落實了工作經費。

2.制訂完善預案,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三大水庫安全應急預案。20*年我市三大水庫就按照國家范本編制了水庫安全應急預案并通過審批,今年汛前要求水庫管理單位對預案進行了再完善,同時建成了碗窯水庫洪水預測報系統。完善鄉鎮防洪預案。專門組織技術人員對鄉鎮防洪預案、各小型水庫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核,并按照省防指辦頒布的預案編制大崗要求進行了重新編制。今年專門在大陳鄉組織進行了全市性了水庫搶險演練。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得到進一步完善。由于行政村撤并,今年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對所有有山洪災害防御任務的行政村按照新村編制了預案,并要求人口居住集中,自然村范圍較大,確實存在安全隱患的自然村也獨立編制預案并設立預警員。編制河段防洪預案。防汛檢查中發現我市*港淤頭段防洪堤堤腳淘空嚴重,影響下游村莊安全,市水利局迅速組織專家前往查看,及時采取工程措施,對堤腳進行加固,并指導編制了河段防洪應急預案,及時排除了隱患。

3.推進防汛信息化,促使防汛現代化。一是為實現省、市、鄉鎮各級防汛會議、應急會商同步舉行,在衢州地區率先完成鄉鎮防汛會商系統建設。二是對移動短信平臺進行升級。我們20*年就委托移動公司開設了移動短信平臺,平臺分類保存了防汛相關人員(市領導、成員單位、鄉鎮領導、水利員、預警員、巡查員等)手機號碼,在暴雨或臺風來臨前,將相關信息和工作要求通過系統發送到他們手機上,確保他們能夠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三是完善水庫查詢系統。對水庫搶險線路、預案進行了更新。

4.完善物資儲備機制。繼續實行專儲與社會化儲備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塊設立物資儲備點。根據年初遭受雪災大批物資被調用的實際,及時對各類物資進行填充,并要求各鄉鎮、村全面推廣社會化儲備方法,儲備好相關物資。

5.做好雨雪冰凍防災救災工作。局成立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防御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及時叫停在建工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應急供水、供電等。向上爭取飲用水、小水電等工程修復資金121萬元,漁業災后恢復生產補助資金30萬元,并及時撥付到實施單位發放到戶。

二、圍繞項目,有序推進重點工程建設

圍繞年度工作目標,抓進度、抓質量、抓安全、抓廉政,確保了各項工程的順利實施并如期完成。

1.市政府20*年為民辦實事工程-農民飲用水工程。我市今年實施10個鄉鎮飲用水工程建設任務,解決9.16萬農村人口的飲水不安全問題,共有13.02萬人受益。主要項目有鳳林片(含*)、茅坂片(含淤頭)、張村鄉、保安鄉農民飲用水工程和20*年村級農民飲用水工程。今年,市政府加大了對農民飲用水工程的管理、考核力度,出臺了《關于印發農民飲用水工程集中式建設考核辦法的通知》、《關于印發農民飲用水工程獨立式建設考核辦法的通知》等相關政策;多次召集相關部門、鄉鎮召開全市農民飲用水工程協調會、推進會。在工程質量方面要求飲用水管材使用國家免檢產品,統一招標采購,中標單位分別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確保管材質量。質監站加強了農民飲用水工程的監督,對水管的試壓及材料質量進行了抽查。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主管道建設任務。

2.市20*年“310”工程——千庫保安工程和萬里清水河道建設工程。一是千庫保安工程。今年實施的千庫保安工程共有15座水庫,全部工程在12月底前完成。同時,今年實施的15座1-10萬方山塘除險加固工程也已全部完成。在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浙江省千庫保安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提出的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質量監督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驗收制等制度,嚴格執行分部工程驗收、限制蓄水檢查、完工檢查、竣工驗收等各項建設程序。切實加強質量管理,督促各建設業主和施工、監理、質量單位各負其責,切實抓好工程質量和進度,保證工程安全和投資效益。同時,2009年度建設項目*、大坑、王壇、南壟、蘭底山、蘇源、尖山底水庫千庫保安工程已完成前期準備。

二是萬里清水河道建設工程。年內完成了大橋溪、張村溪、金星溪、四都溪、*港等河道整治任務,共建設河道25公里,農村池塘整治47畝,超額完成上級考核的河道建設21公里、池塘整治31畝任務。

3.灌區節水改造工程——*水庫灌區改造三期工程和千里渠暢工程。一是以*水庫灌區改造工程。*水庫灌區改造完成三期工程建設,總投資1361萬元,改造東、西干渠總長14.53公里及相關配套設施,改善灌溉面積3.38萬畝;新塘邊鎮青口水庫灌區節水項目完成改造灌溉渠20.22公里,增加有效灌溉面積8000畝,改善灌溉面積1357畝;千外支渠灌區項目維修加固渠道4.35公里,改善灌溉面積5115畝;雙塔街道花園壟水庫灌區項目改造渠道總長8.7公里,增加有效灌溉面積470畝,改善灌溉面積4530畝。二是千里渠暢工程。本年度千里渠暢工程項目總投資500多萬元,實施雙塔街道蓮塘村、虎山街道何家山村等14個鄉鎮17條渠道建設,維修加固渠道總長42.2公里。

4.小水電開發。峽里湖電站建成投產,雙塔底電站建設按計劃順利實施,盡力做好清湖電站建設前期準備;加大現有老電站技改和報廢重建力度,英岸電站報廢重建工程動工建設;采取加強培訓、強化監管等多種措施認真抓好水電站安全生產工作,實現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完成白水坑庫區小水電開發方案制訂。

三、大膽創新,強力驅動特色生態漁業發展

按照“特色+生態”的漁業發展思路,把鱖魚作為全市一品來抓,有效促進了全市漁業結構大調整,名特優新水產養殖發展勢頭迅猛,質量安全意識得到提高,水產品市場運行平穩。全市漁業經濟指標呈現量增、價升、質優的持續健康發展勢頭。本年度漁業投入資金446.09萬元增18.8%,名特品種放養面積31000畝增6.1%,放養名特優水產種苗1530.5萬尾增9%,休閑漁業建設水面過2萬畝增25%,無公害健康養殖面積達3.12萬畝增1.*萬畝,主要水產品價格平均漲幅達10%以上,鱖魚、鱸魚等名特品種上漲20%以上,加工能力達70噸增26%,出口創匯4*.2萬美元增24.8%。

1.鱖魚“131”漁業富民工程。一是扶龍頭攻技術。全力扶持市志和鱖魚有限公司,攻克斑鱖成魚養殖和種苗繁育難關。網箱養殖基地斑鱖成活率已達80%以上,開始向市場投放商品魚。投資50萬多元建成山溪蓬斑鱖苗種繁育基地,共進行3次斑鱖人工繁殖,成功繁育斑鱖魚苗65萬尾,斑鱖規模繁育技術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二是抓配套帶產業。鱖魚產業帶動了常規魚苗和餌料魚小產業,消化了水庫小型低值野雜魚。僅市志和鱖魚有限公司收購了10多萬斤小鯽魚,使往年無人要的水庫清庫后小魚變成20多萬元漁民的收入,公司和漁民取得了雙贏。整個項目工作按計劃有序推進,階段成果明顯。三是抓推廣重普及。采取統一供苗、統一銷售斑鱖商品魚等措施,斑鱖網箱養殖技術面上養殖得到推廣。20*年全市鱖魚養殖戶達713戶,養殖面積18000畝,鱖魚年產量286.5噸,比上年提高75%。其中高價值斑鱖的產量達68噸,比例達23.7%,比上年10%比例有了大幅度提高,鱖魚養殖品種結構得到優化。斑鱖總體養殖規模達到45萬尾,成活率達90%以上。四是強宣傳拓市場。積極向各級媒介投稿,宣傳鱖魚產業。先后有《衢州日報》、《浙江日報》、央視七套的記者前來作專題報道。

2.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視水產品質量安全,積極開展“創建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活動,在全市范圍禁止向養殖水體直接施用畜禽糞便。加強漁業專業合作社建設,并依托其抓落實水產品質量安全、規范用藥、三項記錄等。目前止我市取得有機水產品認證一個,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4個和無公害水產品認證5個,獲得省局初級水產品信得過單位(戶)44個。

四、強化執法,依法加強水行政管理

有計劃地對水利執法人員和漁業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練好內功,做到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水法律法規,加強巡查,強化執法,依法加強水行政管理。

1.加強日常管理。一是規范水資源管理。做好企業取水許可和新版取水許可證的換發工作,共換發新版取水許可證9本,新辦取水許可證1本,建立了全市取水戶基本情況電子檔案。規范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基本杜絕拖欠水資源費現象,全年共征收水資源費291.98萬元。開展了以碗窯、白水坑、*三大水庫為重點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委托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著手編制碗窯水庫飲用水源保護規劃,禁止在水庫內投餌施肥養魚,嚴禁在庫區新建與供水和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加大庫區的執法巡查頻率,協同環保部門及時查處污染水源的違法行為。在第十六屆“世界水日”、第二十一屆“中國水周”期間,和新聞媒體聯合開展了“加快水利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主題征文活動。二是規范河道管理。完成了*港河道打樁定界工作,加強對涉河建設項目、河道采砂等的審批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審批,新批砂場都進行公開招投標。全年共審查、審批涉河建設項目5項,制止違法涉河建設項目3處,收取占用水源水域補償費30、23萬元。共核發審驗河道采砂許可證21本,共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費54.825萬元。三是規范漁政管理。加強漁業船舶管理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未發生一起漁船安全死人事故。年度審驗捕撈許可證6本次,收取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16.7萬元。簽訂漁船安全生產責任書65份,簽訂率100%。年度檢驗漁船8艘,責令整改存在安全隱患漁船,強制10艘鄉鎮養殖漁船配備符合要求的救生衣。開展全市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完成556份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表數據錄入和復錄工作。按時向國務院和農業部上報普查數據,并建立庫塘養殖基本情況檔案。四是規范水保監督。嚴格開展了預防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狠抓“三同時”制度的落實。繼續抓好全國水土保持生態修復試點工程建設。全年分別審批、驗收水土保持方案20份、5份,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5平方公里,征收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90.6萬元。

2.加大執法力度。一是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和執法巡查制度,對我市山塘水庫、礦山、工廠、建設工地特別是*港河道采砂活動加強檢查密度,把水事違法案件及水事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巡查人員做到有記錄、有匯報、有結果。認真開展占用水域調查和河道采砂管理調研工作,積極開展水政、漁政、水保、河道采砂棄碴等執法專項整治活動。共查處違法采砂及未經審批占用河道等案件14件。查處漁業違法案件12起,收取漁業資源賠償費6200元;及時調處漁業污染案件4起,為養魚戶追回經濟損失13萬元。水政、漁政行政依法行政率達100%,無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后被撤銷、變更現象。

五、對接項目,積極推進招商引資

緊緊圍繞我市實施“興工強市、借力發展、特色推進”戰略,局班子堅持把招商引資作為“一號工程”來抓。通過加強領導、全局動員、責任到人、強化考核等措施,充分發揮水利行業優勢,強力推進招商引資工作。

1.全面加強規劃工作。先后編制完成了11條小流域防洪避洪規劃、全市水土保持總體規劃、*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市生態水系規劃、*市鱖魚產業化發展規劃等,上報重大前期項目25個,為招商引資工作設計了多條路徑。

2.加大向上爭取力度。去年就提前完成了今年的省級項目包裝,全部按要求上報。今年上半年又加強溝通,密切聯系。目前省級部門已安排我市雨雪災后重建、防汛防旱、農民飲用水、千庫保安、水土保持、節水灌溉工程、主要堤防加固等項目補助資金8602.17萬元。

3.認真抓好招商引資工作。全年完成招商引資項目16個,實際到位額2340萬元,超額完成了市考核的1200萬元任務。同時完成了和安監局、安全站組合招商3000萬元任務。

六、預防為先,扎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局黨委高度重視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其作為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1.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抓好制度完善工作,加強對機關資產使用、處置、收入情況的監管。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和公車管理等有關規定,完善用車、用餐、財務等管理制度。完善了黨委議事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談話、民主評議等廉政制度建設,規范干部從政行為。修訂了年度崗位責任考核、重點工作考核、招商引資工作責任制、重大前期項目工作考核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政執法、水利資金撥付、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水資源開發權轉讓、招考干部職工等程序。

2.深入開展黨性黨風廉政教育。健全機關干部學習、培訓、評議、考核等制度,進一步增強干部思想道德、政紀法紀和廉潔從政意識。糾正干部上班炒股、在電腦上打牌、玩游戲、看電影、在上班時間做私自外攬的業務行為。開展了廉政文化進家庭活動,開展樹勤政廉政典型干部,表彰“賢內助”活動。

3.加大廉政監督監察力度。2008年度計劃安排的省級及以上水利專項資金檢查項目共有7項,省級及以上專項資金2449萬元,地方配套資金40*萬元。我們先后組織了千庫保安項目、千萬農民飲用水項目、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及管理、萬里清水河道項目、特大防汛抗旱資金等水利建設項目的執法檢查工作。兩次開展對水政、漁政、河道、水保的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積極開展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暨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通過開展調研、自查自糾、認真整改等措施,各基層單位認真剖析深層次的原因,認真整改,促使行風政風明顯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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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態公益林現狀對策

舊州鎮位于大理州云龍縣西部,北接云龍縣表村鄉,南和保山地區瓦窯鄉接壤,西靠云龍縣漕澗鎮,東連云龍縣寶豐鄉,瀾滄江縱貫全鎮78公里,是一個集壩區、半山區、山區三位一體的農業鄉鎮。全鎮國土面積529.43平方公里,最高海拔3656米,最低海拔1200米,年平均氣溫18.1℃,年降雨量850mm,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干濕度明顯。轄13個村民委員會,228個村民小組,總人口8649戶33287人。幾年來,云龍縣舊州鎮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抓住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以及天然林保護工程和瀾滄江防護林保護工程的啟動實施,按照“走出去造林,市場化動作,工程化管理,標準化經收”的要求,切實加強林業工作,林業取得長足進展,森林覆蓋率達到了55.3%。多年的實踐證明,森林在防風固沙、保持水土、涵養水源、改善環境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對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民致富、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境內功果、苗尾電站的逐步開發,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環境的承載和要求日益增加,因此,人們對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提出了迫切需求。但目前,有限的生態林資源難以有效擔負舊州鎮社會經濟以及自然條件對林業的生態需求和環境承載壓力,在舊州鎮建設以森林為主體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勢在必行,迫在眉睫。那么,舊州鎮的生態公益林目前的狀況如何?怎樣建設和管護好該鎮的生態公益林?本文從分析舊州鎮生態公益林的現狀入手,對如何建設和管護好生態公益林提出了見解。找

一、現狀

㈠概況

全鎮生態公益林總面積32萬畝,共涉及13個村,重點分布在海滄、山西、新山、功果、民主、湯澗、湯鄧、舊州、下塢、水井等村瀾滄江沿岸地區。

㈡結構

1、地類結構:生態公益林總面積2.13萬公頃,其中林地0.7萬公頃,疏林地0.3萬公頃,灌木林地0.76萬公頃,未成林地0.3萬公頃,宜林地0.07萬公頃;

2、林種結構:全鎮防護林1.22萬公頃,占全鎮林業用地的57%;特種用途林0.3萬公頃,占14%。公益林種面積中水源涵養林1萬公頃,水土保持林1.13公頃。

3、樹種結構:有云南松畝,占31%,華山松畝,占1%,標類畝,占41%,核桃畝,占10%,花椒畝,占5%,其它畝,占8%。

4、地貌結構:全鎮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山區和半山區,其中山區1.49萬公頃,占70%,半山區0.64萬公頃,占30%。

二、存在問題

㈠綠化總量小,宜林地多

從目前的舊州鎮的生態公益林建設情況看,全鎮生態公益林面積占國土總面積的比例還較小,有林地面積占公益林總面積的比例相比之下還很低,綠化總量小,另外生態公益林中,宜林地面積0.07萬公頃,占公益林面積的3.3%,建設任務仍很艱巨,需要進一步加大生態公益林建設工作力度,力爭通過幾年的努力,使全鎮的生態公益林綠化總量不斷增大。

㈡林分質量較差,防護效益低

一是生態公益林防護效益較差,林地利用率低,防護功能弱;二是從目前樹種結構看,僅有云南松、華山松等較少的幾種,結構較單一;三是從建設結構看,沒有形成喬灌草復層異齡結構,存在純林、單層林多,混交林、復層林少的問題,防護效益和防護功能弱。

㈢管護投入少,機構不健全

多年來,在全鎮的生態公益林建設中“重造輕管”的問題仍突出,造林投入較多,管護投入較少甚至于幾乎沒有投入,形成“春天栽樹轟,秋后管理松”、“造林不見林”的現象,對森林資源的管護還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同時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機構不健全,沒有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只靠鎮林業工作站來管護,人員、資金少,形不成合力。加之分布廣泛,點多面廣,對生態公益林的監管力量薄弱,手段較落后,建成完備的生態公益林監測體系任重道遠。

三、發展對策

通過分析,從目前舊州鎮生態公益林建設的現狀來看,本人認為舊州鎮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護,必須站在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在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大投入、強化管理的同時,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區的氣候、土壤等特點,選擇適宜的樹種結構,逐步形成合理的喬灌草復層異齡結構,建設多層林、混交林、復層林相結合的生態公益林體系,提高公益林防護功能。

㈠加大對生態公益林的宣傳力度

一是完善基礎宣傳設施。在新區劃的公益林區交通路口及時設立宣傳牌、監督崗、公示欄,對一些已經陳舊破損和內容有所調整的公益林宣傳牌及時更新,同時豐富宣傳手段,利用好各種宣傳媒體進行廣泛宣傳;二是加強宣傳的針對性。主要針對林區群眾最為關注的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熱點問題,及時為他們釋疑解惑,做好群眾長期維護和支持公益林建設的思想工作等內容進行宣傳;三是把領導干部納入宣傳對象。不斷強化各級的生態公益林管護意識,把生態公益林建設當成一件關系地區生態安全的大事,長抓不懈;四是加強政策咨詢和技術指導。通過開展林業部門送林業科技下鄉活動,向林區群眾發送有關宣傳資料,開辦專題講座,使之家喻戶曉、人人明白。

㈡科學規劃,全面建設

認真搞好森林分類區劃界定工作,制定全鎮生態公益林建設總體規劃,本著因害設防、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增加森林資源、提高生態效益為目標,大力發展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擴大生態公益林總量。同時對每一塊宜林地進行具體規劃設計,包括整地方式、栽植樹種、造林方式、造林年度等統籌考慮,將任務分解到村、社、年度,做到明確任務,明確職責,限期完成。

㈢提高林分質量,增強生態防護效益

在擴大森林資源總量的基礎上,增加林地生產力,提高林分質量,培育復層異齡混交林是增強公益林生態防護效益的關鍵措施。通過造、封、撫、引等措施,培育復層混交林。同時加大科技力度,生態公益林地處自然條件惡劣、氣候變化頻繁的地帶,造林難度較大,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增加科技含量,建設高質高效的生態公益林。

㈣出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辦法,加強公益林管護

對地處瀾滄江沿岸的重點防護林和特殊用途林實施生態補償,加強其有效管理和保護,彌補其因發揮生態效益而使經營者受到的部分經濟損失,是保證生態公益林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在財政較為困難的情況下,也要將生態補償納入縣鄉財政框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公益林保護的實質問題。

㈤嚴格保護,動態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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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林地的管理和保護,合理利用林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林地,包括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病蟲害除治跡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

第三條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林地管理依法實行林地登記發證制度、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十分珍惜林地,加強林地管理,制止侵占和濫用林地的違法行為。

第五條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林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交通、財政、公安、民政、價格等有關部門,應當按各自職責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林地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二章林地權屬管理

第七條林地屬于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個人使用。

第八條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含林地承包者,下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權屬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權屬證書,確認林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具體登記發證工作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

第九條申請林地權屬初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地權屬登記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三)林地權屬證明材料;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受理申請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不符合規定的,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第十一條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經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報紙或者政府指定的固定場所予以公告。公告期為30日。在公告期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如對登記申請提出異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其所提出的異議進行核實。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的異議主張確實合法有效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不予登記,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第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登記:

(一)申請登記的林地位置、四至界址明確;

(二)林地權屬證明材料完備、合法有效;

(三)林地權屬無爭議;

(四)附圖中標明的界樁、地物標志與實地相符合。

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登記,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第十三條林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變更、喪失的,應當到初始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手續。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地權屬登記申請表;

(二)林地權屬證書;

(三)林地權屬依法變更或者喪失的有關證明材料。

林權證有錯、漏登記或者遺失、損毀的,應當到原登記機關申請更正或者補辦。

第三章林地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林地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經同級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銜接平衡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林地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未經原批準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第十五條嚴格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下列破壞林地的行為:

(一)擅自將林地改變為非林地;

(二)擅自在林地上進行采石、采礦、取土、取沙、建房、修筑工程、造墳等活動;

(三)擅自開墾林地種植農作物。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山地已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應當依法限期退耕還林。確需改變林地性質和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相關批準手續。

第十六條因特殊需要改變國有林業單位的隸屬關系或者變更其所經營林地面積的,須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屬于省級自然保護區的,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屬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須報國務院批準。

第十七條使用林地的單位和個人,負有保護森林資源的義務。

經依法批準,臨時占用林地的單位和個人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林地,不得造成滑坡、塌陷和嚴重水土流失,不得損毀批準用地范圍以外的林地及其附著物。造成植被破壞、生態環境惡化和嚴重水土流失的,應當負責治理。

第十八條林業生產單位在以林為主的前提下,可以利用林地資源開展綜合經營,提高經營效益,增加林地投入。

第十九條林地的開發利用,可以由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單獨進行,也可以由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同其他單位和個人合資、合作或以其他方式聯合進行。聯合開發林地的,應當以合同的形式依法確定林地保護與開發利用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對開發利用林地營造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環境保護林等公益林的,應當依法給予森林生態效益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鼓勵以集約經營方式,發展原料林、用材林等人工商品林基地。人工商品林基地內的林木憑采伐許可證采伐,采伐限額實行單列管理。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嚴格保護、科學經營、合理開發、有序利用的方針,加強對林地開發利用的指導、監督和服務。

第四章林地使用的程序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林地使用分為下列三類:

(一)征收、占用林地,是指因工程建設(含農民自建住房)需要,改變林地性質,將林地轉為建設用地的;

(二)臨時占用林地,是指不改變林地性質,占用林地進行勘測、修筑設施、采石、采礦、取沙等活動,占用期限不超過2年。占用期間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期滿后必須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

(三)林業生產占用林地,是指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需要占用林地的。

第二十四條征收、占用林地用于工程建設的,申請人應當向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審核同意后,方可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第二十五條征收、占用林地的,申請時應當向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征收、占用林地申請表;

(二)申請人是單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是個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三)被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四)建設項目依法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核)準的,須提交項目批(核)準文件,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還應提交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五)征收、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與被征收或者占用林地者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協議或者證明;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條臨時占用林地的,申請時應當向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臨時占用林地申請表;

(二)申請人是單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是個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三)被占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四)林地現狀調查報告;

(五)項目依法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核)準的,須提交項目批(核)準文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條林業生產占用林地的,申請時應當向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占用林地申請表;

(二)申請人是單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是個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三)被占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四)項目依法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核)準的,須提交項目批(核)準文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條征收、占用林地達到下列數量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應當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一)征收、占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的;

(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跡地面積35公頃以上的;

(三)其他林地面積70公頃以上的。征收或者占用林地面積低于前款規定數量的,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第二十九條臨時占用林地的,按照下列批準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一)臨時占用防護林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5公頃以上,其他林地面積20公頃以上的,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二)臨時占用防護林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5公頃以下,其他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20公頃以下的,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三)臨時占用除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10公頃以下的,由設區的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四)臨時占用除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積2公頃以下的,由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條林業生產占用林地,屬于國有森林經營單位的,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他森林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由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一條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予以上報或依照審批權限作出決定。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臨時占用林地的申請時,對擬批準的申請,應當將有關情況在林地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指定的固定場所予以公告,公告期為7日。在公告期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如提出異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其所提出的異議進行核實。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的異議主張確有法定依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不予批準,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理由。

征收、占用林地審批時的公告程序,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臨時占用林地期限屆滿,無特殊理由不得續期。有特殊情況需要續期的,占用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重新辦理臨時占用林地審批手續。

第三十三條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下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批準手續。受委托的部門不得再轉委托。

第三十四條一個工程項目應當根據總體設計一次申請征收、占用林地,不得化整為零。分期建設項目,應當分期申請和審批,不得先征待用或未批先用。

第三十五條經批準使用林地范圍的具體劃定,必須有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派員到場監督。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批準的數量、范圍使用林地。

第三十六條經批準使用的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由建設單位、個人或受其委托的單位依法向林木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木采伐許可證,并納入當年采伐限額。采伐的林木歸原林木所有者。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使用林地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用林地的,被占用林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予以拒絕。

第五章林地使用的費用

第三十八條征收、占用林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并向被征收、占用的單位或個人支付林地補償費、林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臨時占用林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并向被占用的單位或個人支付林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第三十九條林地補償費,按照其被征收、占用前3年當地耕地平均年產值的4至7倍計算。平均年產值的計算方法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林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地區差別,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提高當地林地補償費、林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標準,但不得降低省定標準。

第四十三條森林植被恢復費按照國家《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標準繳納。

第四十四條森林植被恢復費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用于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包括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整地、造林、撫育、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資源管護等支出,不得平調、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條征收、占用林地和臨時占用林地雙方對各項補償(助)費標準以及對需采伐的林木在確認林種、林齡、產材量、年產值等方面有爭議且協商不成時,一方或雙方可以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裁決。裁決的具體辦法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訂,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擅自開墾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林地滑坡、塌陷和嚴重水土流失的,由所在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擅自改變國有林業單位隸屬關系或者變更其所經營林地面積的,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第五十條擅自移動或破壞林地權屬界樁、界標的,由所在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恢復的,按重新恢復所需的實際費用賠償損失,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代為恢復,并按每個界樁、界標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偽造、涂改林權證以及其他有關林地權屬圖表資料的,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收繳偽造、涂改的林權證和有關資料,并處*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對違反有關規定,多收、減收、免收、緩收,或者隱瞞、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或同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辦理林地權屬登記或者登記不當而不糾正的;

(二)擅自改變林地類別和性質的;

(三)弄虛作假審批林地使用的;

(四)超越法定權限、法定程序和期限審批林地使用的;

(五)對林地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不予處罰或者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

(六)其他、、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