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業銀行的看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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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商業銀行;聲譽;聲譽風險
商業銀行是現代經濟社會中舉足輕重的一類金融機構,其風險管理問題歷來不乏學術界及實務界的激烈探討。近年來,隨著巴塞爾委員會核心資本協議征求意見將聲譽風險列入銀行第二大支柱,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問題逐漸成為研究的焦點。與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銀行其他風險不同,聲譽風險問題的研究尚不夠深入,理論體系仍然有待完善。
一、聲譽理論在商業銀行體系的應用
銀行聲譽作為聲譽理論的應用之一,在現有的文獻中對其單獨的研究并不廣泛。Diamond(1989)對債券市場中的銀行聲譽形成過程進行了分析,發現當銀行第一次發行債券的時候通常要承擔比同類有信用歷史銀行高的利率;在經過一段時間后,存活下來的銀行的債券利率逐漸減低,直到與同類有信用歷史銀行的利率相等。Gorton(2000)研究1838―1960的美國銀行票據市場,驗證了Diamond的結論:市場監督機制、回購和聲譽機制避免了野貓銀行的存在。Dinc(2000)研究了商業銀行在面臨信貸市場競爭和資本市場競爭時的聲譽選擇行為。Corbett和Mitchell(2000)對政府救助中的私人銀行的行為進行了研究,他們認為聲譽效應降低了政府救助的效率等。
作為經營信用的特殊企業,商業銀行的聲譽往往能形成給其帶來持續競爭優勢的核心競爭力,其作用主要是彌補商業銀行治理結構的缺陷和資產負債的脆弱性。
商業銀行治理結構的缺陷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債權人監督治理不足。在一般情況下,銀行機構財務信息和資產運用狀況的非公開性,以及準確評價銀行機構必須付出的高成本和所需的專業知識,使得作為銀行債權人的存款人難以對銀行機構財務狀況和資產質量做出準確的評價。另一方面,存在股東風險轉嫁。存款一旦存入銀行,存款者對其資產的最終如何運用和風險狀況便處于一種信息劣勢,這引致了銀行內部人(管理者與股東董事)的道德風險。Luc Laeven(2001)的模型證明了內部人貸款可能會導致貸款質量的下降,并在前蘇聯的數據分析中得到了驗證。
銀行的脆弱性是指銀行在外部沖擊的作用下,極易出現流動性困難、失去清償力,從而陷入危機的性質。這是由銀行資產負債兩方面的性質共同導致的。在資產方面,銀行大部分資產是貸款,由于貸款具有的高風險性、低流動性和低透明性的特點導致了貸款的脆弱性,并決定了銀行資產的脆弱性。在負債方面,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銀行安全運行的前提是存款人流動性需求的相關程度很低,同時提取的存款只占到銀行存款總額的一小部分。一旦發生擠兌,銀行就可能失去支付能力并使存款人遭受本金和利息的損失。
二、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內涵與特性
與商業銀行聲譽問題緊密相關的是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隨著近年來巴塞爾委員會核心資本協議征求意見將聲譽風險列入銀行第二大支柱,國內外學者也越來越關注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問題。相關研究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內涵及特性做了比較詳盡的分析。
(一)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內涵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將聲譽風險列入商業銀行面臨的九大風險之內,提出應對包括聲譽風險在內的銀行風險進行全面評估,但是協議并未給出聲譽風險的詳細定義。國外的一些理論文獻指出:“銀行的聲譽風險是指重大的負面公眾評價所帶來的資金和客戶損失方面的風險。”這種風險影響著銀行建立新客戶關系或服務渠道以及繼續為現有客戶服務的能力,會使銀行面臨訴訟、金融損失或者客戶流失的局面。根據Diamond(1984)的定義,聲譽是“隨著時間的積累,從可觀察得到的行為中總結出的對組織或個人某些特征的了解和印象”,那么聲譽風險應該是對組織或個人總結出的對銀行不好的印象。Schanz(2006)在總結各學者研究的基礎上,把聲譽定義為“持久的利益相關者的看法、評價和期望的廣泛的集合”,聲譽風險即是利益相關者的負面看法、評價和期望。Zboron(2006)認為在很大程度上組織的聲譽是它的利益相關方或股東對組織的看法或評價,聲譽是根據一個組織的行為或行動的結果形成的。
國內方面,目前理論界主要認同的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中國銀監會給出的定義。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則將商業銀行聲譽風險描述為:“由于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不善、違反法規等導致存款人、投資者和銀行監管機構對其失去信心的可能性”。中國銀監會2009年8月25日頒布的《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將商業銀行聲譽風險定義為:聲譽風險是指由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及其他行為或外部事件導致利益相關方對商業銀行負面評價的風險。
從以上歸納可以看出,無論是國外文獻的定義還是國內機構的定義,商業銀行聲譽風險概念都包含了至少三個要素,一是“利益相關者”,二是“負面評價”,三是“損失”,它們強調了利益相關者一種主觀的消極評價及其隱含的負面影響。這是各種定義表述背后共同的落腳點。
(二)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特性
對聲譽風險特點問題進行研究的代表是陸岷峰(2010),通過總結他們的研究,可以發現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特點包括:
1.多樣性。由于引發影響商業銀行聲譽原因的多樣性、作出聲譽評價的利益相關者的多樣性,導致聲譽風險的種類也呈現出多樣性。
2.常態性。聲譽、聲譽風險、聲譽風險事件、聲譽危機是一個逐次傳遞的過程。
3.關聯性。聲譽風險是其他風險發展的一種必然結果,具有內在的關聯性特征。
4.復雜性。聲譽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其計量難度較高,目前較具代表性的定量分析技術是Harris-Fombrun的聲譽指數模型,當愛模型是否能否為多數銀行接受尚需進一步觀察。
5.非典性。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同一般企業的聲譽風險并不相同。
6.被動性。聲譽風險產生帶有很大的被動性,不易界定,因此管理往往等到聲譽風險出現一定苗頭采取措施才會更加有效。
三、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評價指標
目前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定量研究主要集中在對聲譽的度量上,一般來說,聲譽的度量值(評分值)越高說明聲譽風險越低,反之則聲譽風險越高。聲譽管理度量本身是一個難以完全量化的概念,目前對于聲譽評價方法的現有研究成果主要如下:
1、《財富》雜志的評價方法。《財富》雜志在公司聲譽測度方面主要選取長期投資價值、財務表現、公司資產使用、管理質量、產品與服務質量、創新、員工素質及社會和環境責任等8項指標(近年新增加了全球化適應能力這一指標)為各有關行業的公司打分,然后再取各指標的算術平均數,為全面聲譽指數。這一評價方法雖然使用最廣,影響很大,但也存在明顯缺點,它考察的對象主要是公司內部高層,而且評估標準主要集中在財務業績,從而使得公司過去的財務數據對聲譽的度量結果有決定性的影響,所以不能全面衡量一個公司的聲譽。
2、Fombrun和Harris的公司聲譽測度評價方法。該方法的評估指標分6個大類:情感吸引、產品和服務、目標和領導層、工作環境、財務業績、社會責任。大類指標下又細分20個二級指標。該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財富》指標的缺陷,不僅考慮了公司的財務業績,同時也考慮了消費者、雇員等利益相關者的看法,但其缺點是沒有對樣本進行控制,無法保證各種利益相關者的適度比例,從而更客觀地反映全體利益相關者的總體觀點。
3、Cravens、Oliver和Ramamoorti的聲譽指數方法。2003年,Cravens、Oliver和Ramamoorti嘗試把企業聲譽量化,并納入公司的財務報告中。他們在確定聲譽指數的構成時,把企業聲譽分為產品和服務、雇員、外部關系、創新、價值創造、財力、戰略、企業文化及無形的責任等9個構成要素。其中雇員分為一般雇員和高層管理人員兩部分,外部關系又分為供應商、合作伙伴、競爭者、投資者、環境和社會等6個部分該方法的優點是指標比較全面,但是他們的影響主要局限于學術領域,在現實中很難操作。
四、結論與展望
綜上所述,對于聲譽理論,國內外學者都進行了比較廣泛的研究。國外的研究相對系統化,從聲譽的內涵,到其經濟學解釋,再到聲譽在各個經濟領域的應用都做了詳細的分析,肯定了其在減少交易不確定性、節約交易時間和費用以及保證契約履行方面的作用。
國內方面,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以及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學者們近兩年來開始較為廣泛地關注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問題,研究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性質分析和管理體系的構建上。
然而,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研究都尚存一些不足之處:
一方面,缺乏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形成機理的專門分析,從而無法有針對性地提出聲譽風險的管理機制。KMRW模型和Kreps模型提供了金融市場上聲譽的形成過程分析,但基本關注投資銀行自身行為對聲譽形成的影響,無法完全解釋商業銀行在其特有的利益相關者環境下聲譽風險的形成問題。
另一方面,目前的文獻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研究基本局限在定性分析上,缺乏對該風險本身及其經濟資本的定量分析,從而造成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的隨意性和盲目性。Harris-Fombrun聲譽指數模型能為衡量企業聲譽提供一定的借鑒,但該模型能否適用于中國大多數商業銀行并未得到檢驗。
在未來的研究中,可以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從傳導機理、預警指標乃至監管的有效性等來展開研究,從而像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其他銀行風險一樣,形成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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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 商業銀行;跨地區;發展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3. 018
[中圖分類號] F832.3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23- 0035- 02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商業銀行開始逐步實施跨地區發展戰略。目前,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存在許多不確定的因素,面臨巨大的發展壓力。經濟一體化趨勢的不斷加強,為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提供了機遇。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在有效規避風險的同時,還能夠保證銀行資金流動。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為商業銀行的發展提供了契機。為了更好地實現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銀行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落實國家政策。
1 商業銀行跨地區發展的必要性
(1)能夠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經過多年的發展,很多銀行轉變了自身的經營模式和管理制度,其規模不斷擴大,效益不斷提高,服務類型日益增多。如果只在本地區建設銀行,這對人民大眾的生活是十分不便的,因為跨行取錢要花去一定的手續費,再加之跨省份等其他因素,人們外出時取錢很不方便,費用也是很高的。因此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是一種趨勢,既便利了人民大眾又擴大了銀行的業務。
(2)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有利于分散獨立銀行的風險。將資金放在不同的銀行之中,能夠減少投資的風險,同時也有利于資金的流動,還能夠了解地方人民對銀行的看法,相應減少了道德風險。
(3)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有利于銀行之間的公平競爭。經濟的快速發展也促進了銀行的發展,各個銀行之間競爭激烈。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使銀行的業務得以擴大,使銀行之間的競爭更加公平。
2 商業銀行跨地區發展的現狀
商業銀行的發展主要經過以下階段:城市信用社階段、城市商業銀行階段、跨地區發展的城市商業銀行階段。商業銀行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一是鑒于風險和安全性,商業銀行成立之初多偏向單一的城市經營方式。但是單一的城市經營模式使銀行的業務發展局限性較大,所以銀行跨區域發展的愿望日益明顯。二是跨地區的發展需要大量的人才,但是現在很多已經跨地區發展的商業銀行,人才儲備較少,而新進的人員需要一定時間接受培訓,成為銀行跨地區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而且,由于不同地區的地域文化不同有些銀行就算有人才儲備,其管理也很難得到整合和協調。三是跨地區的商業銀行對異地的分行缺乏有效的集中管理。很多跨地區發展的銀行對于分行的管理缺乏經驗,導致銀行發展缺乏活力,再者人員松散的問題也使其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務。這個問題如果不進行管制將會在日后越來越多的分行中產生,將會影響銀行的形象。四是新的管理模式風險較大。銀行的跨地區發展使銀行的管理層級增加,人員過多且分散,對人員控制能力降低。
3 商業銀行跨地區發展對策和建議
(1)對跨地區發展進行全面評估和考察。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是一種新的發展方式,每個銀行對跨地區的發展都在摸索階段,所以當一個銀行決定進行跨地區發展時,就要實地對已經進行跨地區發展的銀行進行考察,并充分了解國家的政策,最后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判斷商業銀行是否適合進行跨地區發展。
(2)統籌規劃,建立合適的銀行發展機制。對于銀行跨地區的發展,要制訂合理的發展計劃,減少各家銀行扎堆的現象,為長期的發展最好充分的準備。培養地區管理人才,根據不同分行跨地區發展所產生的問題來制訂合理的計劃,防患于未然。
(3)實現區域銀行的轉變,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加快地方向區域的發展,從單一的商業銀行發展為區域覆蓋式的銀行體系。拓寬發展視野,增加更加便利的業務,如增設提款機器以提高服務水平。另外培養大量高素質銀行的服務人員,提高管理制度的凝聚性,對服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地方銀行的服務質量,加快銀行的發展步伐。
4 總 結
商業銀行的發展正從單一的地區發展轉變為區域式的跨地區發展,其發展勢頭良好,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是其發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地區之間發展的不平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還有管理人才和服務人才的缺失等問題。由此可見,商業銀行的跨地區發展之路還很漫長,需要商業銀行不斷地改進。
主要參考文獻
篇3
一、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重要意義
商業銀行服務,是指商業銀行通過收費方式向其客戶提供的各類本外幣銀行服務。這種服務是指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不構成表內資產和負債的業務。2003年,銀監會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下發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確立了商業銀行的收費權利,使得商業銀行收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一)服務收費是商業銀行發展的重要內容。我國加入WTO后,對國有商業銀行進行了一系列深層次的改革。隨著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步伐不斷的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理念和經營環境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劇烈變化。作為市場經濟下的國有商業銀行,逐步開始由原來承擔政策性業務,履行社會資金的管理職能的專業銀行向提供金融服務并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的商業銀行轉軌。正是這種轉型,使國有商業銀行成為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它有著和一般工商企業一樣經營目的,即:根據市場發展和需求,通過優化產品品種和結構、服務對象、優化配置資源等,來改善經營狀況,不斷提高盈利能力。為了改變單一的以利差收入占主導的收入結構,擴展盈利能力,服務收費成為了商業銀行的必然選擇,服務收費成為商業銀行的重要收入來源。
(二)服務收費是商業銀行市場化的經營行為。商業銀行是金融企業,它要按照企業的基本規則從事業務經營,要講求經濟利益,而利潤是銀行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只有建立有償的市場化服務機制,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價格合理配置資源的作用,商業銀行才有持續經營動力。銀行通過經營,為社會、客戶創造價值和服務,客戶給付對價作為補償和一種認可。這是市場化的經營行為,體現了隨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化,商業銀行正在向市場體制轉軌。
(三)服務收費是商業銀行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的保證。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企業和個人客戶對銀行多元化、個性化的金融服務需求不斷增加,商業銀行必須不斷投入巨額資金,不斷提升服務的科技含量,才能滿足不同層次金融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金融消費需求。因此只有按等價交換原則,允許銀行根據銀行業務成本高低,合理運用服務收費政策,才能鼓勵和激發商業銀行積極創新和豐富服務品種,促進業務更好地發展,才能實現經濟社會和銀行業發展的雙贏。
(四)服務收費是商業銀行利率市場化改革之后的必然選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達國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相對較高,有數據表明大致占收入的30%-40%,這與我國商業銀行主要依賴存貸利息差的收入結構明顯不同。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推進,銀行存貸利差會逐步縮小,銀行的收入來源面臨較大壓力。銀行業只能通過創新中間業務和尋找新的收入渠道而生存發展。
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發展現狀與存在問題
長期以來,公眾對商業銀行定位不準確,往往把國有商業銀行看做是行政機關或準行政機關,免費服務的觀念已經成為公眾心理定勢。一旦收費,便會招致強烈的不滿。同時,服務收費業務市場競爭不規范,收費標準不盡完善,也加劇了公眾對服務收費的質疑和強烈不滿。因此盡管銀行服務收費有其合理性,但不可否認,我國的銀行收費市場確實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是收費項目繁多,但同質化特征明顯。其次收費標準不統一,缺乏定價依據,同時服務收費行為也欠規范。最后就是引導宣傳不夠,經營行為欠規范。
三、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規范途徑與建議措施
(一)修訂完善《暫行辦法》,制定行業定價標準。目前商業銀行收費指導性文件主要依據《價格法》和2003年出臺的《暫行辦法》,目前已不能適應銀行服務業務迅速發展、收費名目繁多的現實。建議監管機構明確對商業銀行收費活動的監管要求,確定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目錄,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二)加強監管力度,將法律法規落實到位。從近期監管部門對銀行業的不規范經營整治工作要求來看,部分商業銀行對《暫行辦法》和各項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并不很理想,存在諸多問題。因此政府監管部門應強化對商業銀行規范經營的監督力度,督促商業銀行提高制度規定的執行力。
(三)造就高素質人才隊伍,規范服務收費行為,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銀行服務因其對象和業務種類的多樣性、復雜性,屬于知識密集型業務、智能,需要大量專業型和復合型人才。因此,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員工隊伍,是銀行發展服務業務的前提條件和重要動力。
參考文獻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3]第3號令.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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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間業務;現狀;問題;策略
一、發展中間業務的重要現實意義
中間業務的英文原名“Intermediary Business”,意為居間的、中介的或的業務(陸世敏、尚福林2002年)。我國中間業務的現代含義為“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
中間業務的發展對其業務經營卻具有多重意義。(1)商業銀行過去高度依賴存貸利差的收益方式日益受到挑戰,中間業務開辟了不同的市場空間和利潤空間,這是銀行改善盈利結構、提高利潤水平的重要途徑。(2)中間業務作為對資本無要求的盈利業務,其還具有服務性強、風險相對低等特征。加強對中間業務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必然有助于提高銀行利潤和優化資產質量,從而可以防范和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3)客戶獲得的中間業務服務越多,對該商業銀行就更加依賴,因為許多大客戶對資產管理、投資理財等服務有更多需求,這促使銀行和客戶利益目標一致化,因此有利于提升客戶的忠誠度。(4)中間業務發展可以提高商業銀行的品牌形象。證明其由傳統服務向現代化綜合性金融服務的轉變并且強調了其并非以完全以盈利作為目標。塑造的自身良好的企業形象又對銀行存貸業務的開展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
中間業務也成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有利因素。(1)市場的發展需要全方位金融服務與現實無法滿足的矛盾阻礙著經濟的發展。而銀行所提供得、擔保、信息咨詢作為中間業務恰好彌補了這一矛盾,滿足了現代化的市場需求。(2)銀行的中間業務客觀上限制了客戶的資金保存在銀行賬戶中,從而使得中間業務產生了集中資金的功能,可以進行社會建設促進生產。中間業務打造的銀行的良好形象又可為銀行信用業務的開展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 (3)中間業務提高了社會資金利用效率。隨著電子計算機技術的普及以及電子清算系統的建立,交易收付瞬間即可完成,加快了經濟主體資金的周轉速度從而有利于資金使用效率的提高。(4)由于市場上信息不對稱,單個企業憑借其掌握的市場信息做出的決斷可能出現資源的錯誤配置。信息咨詢服務的開展使得同市場上各個行業都保持有密切的業務往來關系銀行幫助其客戶克服投資決策時所遇到的信息不充分,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經濟的均衡運行。
二、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問題
長期以來,把中間業務僅僅看成主要業務的配套業務,但近年來,商業銀行為了應對金融現代化改革的市場需求,開始向以收入為導向的階段轉變增加銀行收入成為主要目的。2009年以來,高收益中間業務如保險、投資銀行、資產托管等成為利潤的重點,項目增加至500多種。中國銀行的國際保理、建設銀行的工程造價咨詢務、中信銀行的出國留學金融服務業務、招商銀行的“一卡通”等業務,具有市場競爭力。但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1)內部制度建設存在不足。當前,我國銀行的中間業務缺乏健全的理論依據和科學的指導。商業銀行業系統從上到下缺乏總體規劃,各分支機構缺乏規范化管理,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2)開發手段和硬件設施落后。國有商業銀行具有網點多規模大的優勢,但是各個網點之間的技術水平的區域差別大,影響了中間業務整體發展。硬件設施和科技手段落后,使得對信息的采集、反饋變慢,影響到決策者利用信息及時處理問題的效率。(3)金融創新能力較差。銀行的創新能力差使得其服務難以適應國際的金融創新和產品升級換代速度。難以在國際市場的競爭中占得一席之地。(4)相應的法律、規范不健全。我國銀行業中間業務缺少相應的法律規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發展。對中間業務的概念、業務的范圍、收費的標準、監管的責任都應存在相應的法律法規。
三、當前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的對策
(一)轉變觀念,認識中間業務的重要性
國內商業銀行必須轉變固有的觀念看法,明白增加銀行收益才是銀行生存的必由之路,從而認清中間業務的重要性。金融市場發展的未來,是滿足客戶日益增長個性化金融服務需求,這也應是銀行提高盈利能力來源。
(二)完善中間業務組織管理,調動發展中間業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當前中間業務經營管理組織混亂,監管部門應制定科學有效,體系統一的規劃,為銀行業提供指導原則。要求有專門的部門進行協調關系,管理和監督中間業務的操作,并且在考核體系中納入中間業務,以績效激勵帶動組織管理的發展。
(三)加強市場調研,加大創新中間業務品種的力度
產品創新是金融企業發展的動力源泉。雖然大部分商業銀行在實力方面已經具備一定的條件,但由于內外環境的變化,商業銀行必須在創新能力方面加快步伐,搭好平臺,打好基礎,形成機制,盡快實現中間業務從成長期向成熟期的過渡。
(四)增強服務觀念,搞好中間業務的市場營銷
其根本是要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要求為導向進行產品創新。在此基礎上的市場營銷才能有“有米可炊”。中間業務營銷的力度需要以人為本的加強,而不是面向所有客戶群的炮轟。根據客戶層次,發現企業的各項需求偏好,向客戶推薦產品,還要宣傳新的中間業務品種的功能,適當引導客戶的消費方向。
商業銀行間中間業務的競爭是國際金融業的競爭方向。外資銀行的進入,深化了中國金融市場競爭,因此嚴峻的市場環境迫使我國商業銀行認識到中間業務的重要性,進而大力發展中間業務。相關政府部門和管理機構應該設計出切實可行,科學嚴謹的指導方針,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促進中間業務穩健發展,使中間業務作為提升綜合實力推動力在促進整個金融市場平穩快速發展上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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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險管理;考核指標;獎懲制度;經濟資本;風險度量
中國的商業銀行在加入世貿之后,面臨著許多的機遇與挑戰。面對機遇和挑戰,風險也隨之而生,這就給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本文中將對中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現狀,問題提出幾點看法,并對風險管理的提高提出一些建議。
一、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的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起步相對較晚,風險管理理念和風險防范意識從高級管理層到基層網點的普通職工呈現逐級遞減趨勢,對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從總行到基層行呈現逐級弱化趨勢,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還不到位。具體有以下諸種表現。
1.過分追求業務指標,忽視風險管理
規模決定市場占有率,所以商業銀行經營總資產的大小是決定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政策、市場或傳統心理等方面的因素,我國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開展較為緩慢,這就使得眾多商業銀行不得不將利潤的增長點更多地放在貸款業務上。與此同時,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和企業對銀行資金的旺盛需求使得銀行信貸擴張。另外由于市場競爭激烈,一些基層銀行領導經營指導思想不正確,重貸款客戶的搶奪輕貸款質量的管理,不嚴格執行信貸管理規章制度,導致降低標準發放貸款,形成信貸風險。
2.尚未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體系
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工作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對資產風險的重組、轉化、清收、處置等事后管理上,而對風險資產的事前、事中的防范控制做得不夠。各個業務部門對各自業務的風險狀況分頭管理,缺乏統一的管理目標和風險信息溝通;風險管理部門對于分散在各個部門的風險管理并未起到檢查和督導作用。不良貸款邊清邊冒的問題比較突出。
3.風險識別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事前風險防范預警機制
國外商業銀行事前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較為完善,大量運用數理統計模型、金融工程等先進方法,達到了對風險管理全過程的全面監督和控制。而國內大部分商業銀行都沒有專門的風險監測和預警系統,風險管理長期以來以定性分析為主,缺乏量化分析,在風險識別、度量、監測等方面科學性不夠,對于早期風險的防范仍是一片空白。
4.內控管理機制不完善,風險責任不明晰,風險管理執行力度較弱
我國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還不能完全適應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需要,不能適應銀行審慎經營和銀行業監管的需要。銀行內部缺乏一個統一完整的內部控制法規制度及操作規則,不少制度規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現象。我國國內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長期居高不下的一個原因就是缺乏嚴格、有效的內控管理,審貸分離不夠嚴格,風險責任不明晰。另外銀行會計、儲蓄、出納、信用證、承兌貼現等這些業務的操作環節內控管理不到位,執行制度不力等問題促使這些業務崗位的案件呈現出高發勢頭。
5.獎罰激勵機制不完善,忽視風險管理要求
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實行以提高市場占有率為導向的經營戰略,追求客戶數量和業務規模的增長,相應地基層機構對業務經營指標的考核存在重存貸款總量、輕質量效益的傾向,加上責任追究制度不落實,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及造成不良貸款的責任人,處罰不及時且偏于寬松,達不到懲罰的目的,導致約束制度虛化,形成風險。
6.風險管理人才基礎比較薄弱
風險管理人員數量少,缺乏有洞察力、判斷力和掌握先進經營管理知識、精通風險管理理論和風險計量技術的專業人才,沒有形成職業化的風險管理人才隊伍
二、提高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水平的對策
由于我國宏觀經濟體制的特殊性和國內風險管理理論研究及其應用的滯后,在國際上發達國家銀行業中已經應用成熟的一些數理性的風險管理方法要吸收應用到我國銀行業的風險管理體系中還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譬如市場風險管理中的VaR模型、信貸風險中的信貸矩陣模型,不僅需要先進的風險管理理論和風險計量技術的支持,同時還需要大量的歷史數據的積累以進行風險的測算,另外還要對每一期的風險衡量的實際效果做出評價并基于此不斷地對模型進行校正和改進,最后才能形成能夠成熟運用的風險計量模型。因此,我國銀行業目前的首要任務是要建立完善、嚴格的風險管理體系,培養銀行業風險文化,同時加強風險管理理論和應用的基礎性研究,逐步建立起高效、科學、定量分析的風險監控和度量的模型體系。具體措施如下:
1.健全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實現全方位、全過程的風險管理
當前國內商業銀行要利用改制上市之機,根據股權結構變化,建立符合自身戰略定位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形成由銀行董事會及其高級經理直接領導的、以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為中心、與各個業務部門緊密聯系的內部風險管理系統。董事會作為全行風險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對風險管理的整體戰略決策,對銀行風險管理負有最終責任;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具體實施對本行風險的全面管理,推動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在執行層面上要改變以前商業銀行內部條條框框的行政管理模式,實現以業務流程為中心的管理體制,業務部門也要逐步設立單獨的風險管理崗位從業務風險產生的源頭進行有效控制,各部門業務主管和業務經理對其業務風險負責,使風險管理橫向延伸,縱向管理,實現管理過程的扁平化。與此同時國內商業銀行應積極借鑒國際大銀行的組織模式與運作經驗,加快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建立權利、責任、利益邊界明晰的組織架構和運行規范、管理科學、內控嚴密、運轉高效的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加快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轉換、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內部控制水平。
2.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標、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可持續發展
考核指標的制定要全面考慮是否符合實際、是否有利于銀行的長遠經營目標、不能誤導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商業銀行作為企業、經營業績和經營規模當然是十分重要的,但作為決策層絕不應過于強調某一方面的重要性,不能讓利潤或經營規模掩蓋一切;否則可能對管理層和經營層傳達錯誤信息,以增加風險為代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壞內控環境。要減少考核指標制定過程中的主觀性、在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起以利潤、不良資產控制為主,業務規模為輔的考核指標體系,實現商業銀行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的綜合平衡,最終實現長期利潤最大化。
3.完善內部核查機制和獎懲制度、防止風險的蔓延
建立合理的獎懲制度。對那些在執行制度、辦理業務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員工及執行內控表現優異的業務人員應有所激勵。對違規經營及形成不良資產的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制度要嚴格執行;在追究直接責任人員責任的同時也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以提高領導層的責任心。對各類違規行為嚴懲不貸、決不姑息遷就,以達到處罰一部分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4.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報告與披露制度,增強金融機構經營及財務狀況的透明度
因此需要進一步明確報告與披露的基本數據、指標、范闈及時間頻率等。在此基礎上,金融監管當局要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識別和預警方法體系,包括指標體系和評估體系等,及早向金融機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及早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5.借鑒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方法,提高風險計量水平,增強風險監測和防范能力
要逐步重視經濟資本(即非預期損失)及其分配在銀行風險控制中的作用。銀行經營不單要考慮預期損失、還要考慮非預期損失。預期損失以呆賬準備金的形式已被計入了銀行經營成本、并在銀行提供的產品的價格一如貸款利率中得到了補償,已不構成真正的風險。真正的風險是非預期損失,所以經濟資本要成為銀行確定其風險控制邊界的基礎:當它在數量上接近或超過銀行的實際資本時、說明銀行的風險水平接近或超過其實際承受能力、這時銀行要么通過一些途徑增加實際資本、要么控制或回縮其風險承擔行為、否則其安全性將受到威脅。
綜上所述,風險管理對于商業銀行極其的重要,一方面內部需要重視,投入極大的精力和時間去建立模型,另一方面需要積極的吸收借鑒國外好的風險控制的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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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于我國的銀行服務收費規范,已形成以多部法律、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為主的體系,并且在實踐中有其自身的收費服務特征。服務收費活動是具有合法性的。
1、我國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法律主要依據
1995年《商業銀行法》,第一次明確了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權利,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商業銀行辦理業務,提供服務,按照規定收取手續費。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職責分工,分別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其中商業銀行開辦中間業務,按照業務風險和復雜程度的不同,分別實施審批制和備案制。
2003年6月,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該規章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及其具體范圍、市場調節。第一次明確賦予了商業銀行總行自行制定和調整服務價格的權利,并進行程序上的限制。
2012年2月9日,銀監會又對外《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對系統內不規范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整治,要求4月1日起各銀行對于服務收費項目明碼標價。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對銀行服務收費的監督主體、監督方式、銀行責任等做出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對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責做出了規定,比較重要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現階段銀行服務收費的特征
第一,收費項目繁多且增長速度快。2011年,中國銀行業協會副會長楊再平表示,對各家銀行稱謂不同而內容實質一樣的項目進行合并同類項后服務項目總計1076項,收費項目850項,占79%。可以說,銀行服務進入了全面收費時代。
第二,以服務收費為重要來源的非利息收入增長顯著,主要表現為手續費和傭金收入。據統計,2011年上半年,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5家銀行實現利3619億元,其中間業務收費和傭金業務的利潤占凈利潤總額的50.7%。
第三,收費項目帶來的社會影響巨大。隨著收費項目的增多和收費標準的逐步提高,公眾的反響也愈演愈烈。
二、我國商業銀行服務收費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收費的法律依據不健全
一是存在立法空白。《價格法》對銀行服務收費沒有明確規定,授權國務院制定定價目錄,該目錄比較籠統,不能涵蓋銀行所有的服務項目,也沒有確定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中國銀行業協會也沒有公布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項目及價格。
二是監管職責模糊。未有一部法律對發改委、銀監會、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責進行明確,造成監管真空和重復。
三是透明度不夠。如對收費服務標準的披露義務和收費標準的變更通知義務的規定,缺乏嚴格性。
四是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明確規定匱乏。銀行定價時沒有考慮基本金融服務和對弱勢群體的減免或優惠措施。
2、不合理收費現象嚴重,如以貸收費、設名和重復收費
銀行壟斷融資渠道是造成商業銀行不規范收費的重要原因;利率尚未市場化是不規范經營的政策性原因,銀行業機構在競爭性市場化中沒有存貸款的自主定價權;中間業務考核不科學是內因。
3、沒有科學的定價標準,服務質量有待提高
銀行向監管部門提交的報告簡要,無相關的定價測算或評估依據。定價標準不明確,消費者無從得知服務成本。片面強調服務收費與國際接軌,忽略同步提高服務質量。
三、關于完善我國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建議
1、做好相關立法和法律制度建設
一是清除和廢除《價格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律規定中關于服務定價的滯后條款;二是制定新辦法或者修改《暫行辦法》,明確政府部門和人民銀行在定價中的權力邊際等。三是落實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應規定銀行在合理的期限內公告并有效送達收費項目和調整情況,做到收費程序合法、公開、透明,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2、加強外部監管力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一是建立發改委、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之間橫向聯系的長效監管機制。二是在要考慮成本分析、風險補償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地確定政府指導價。三是完善高效的監管部門的投訴處理機制。四是盡快出臺《商業銀行服務定價指引》,提高商業銀行的定價管理水平。五是要嚴厲查處不正當或違規價格競爭行為,維護金融市場競爭秩序。
3、構建科學的定價管理機制
首先,建立專門的定價管理組織,實現精細化管理。其次,在營銷策略方面,對商業銀行可采用差異和組合定價。再次,加強定價機制科學核算確定收費標準。同時,商業銀行要完善服務定價機制,尤其承擔社會責任,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還應改善服務環境,協同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最后,商業銀行應積極調整考核政策,理性發展中間業務,加強基層銀行基礎性產品的推出。
4、加快金融體制改革
一方面,適當降低銀行業市場準入鼓勵發展多層次的金融服務體系,改變壟斷的金融市場結構。另一方面,放寬金融管制,推進利率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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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管控體系;建設問題;分析研究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3.167
1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含義
商業銀行風險指的是商業銀行在其經營過程中受到若干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銀行經營取得的實際收益與預計收益的差異,這種差異會導致銀行產生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是指是一個動態的變化過程,是管理層在制定銀行戰略過程中一直貫穿于銀行各項經營活動中,用來識別對銀行經營活動可能產生影響的未來事件中的不確定因素,根據銀行經營的目標,將經營風險控制在銀行可接受的范圍之內的管理活動。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采取全面性、全員性、全程性的全面風險管理方式。
2 商業銀行風險的類型
2.1 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是指在經營活動和交易過程中由于借款人或者交易對象違反合同的規定或者信用質量降低,而使債權人或者金融產品的持有者帶來的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的主要特征是:信貸比較集中,中長期貸款比重大,資金的使用、投向和行業集中性強;由于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狀況放慢,企業經營遇到了困難期,使商業銀行經營和資產質量出現下滑的風險概率在增加,信用風險會逐步加劇;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期限配比不合理,突出的表現是中長期貸款占定期存款的比例逐年增加,定期存款到期可能出現兌現的困難,銀行的存款活期化與貸款的中長期化的矛盾比較明顯,使商業銀行運營過程中會出現潛在的風險。
2.2 商業銀行的市場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的市場風險來自于利率和匯率的波動給銀行未來收益產生的不確定性。我國對利率和匯率管理制度進行改革,逐步廢除管制制度,市場化的利率和匯率制度逐步形成,商業銀行的經營自在不斷的放開,如果市場利率和匯率在短時間內產生大的波動,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市場經營方面的風險。
2.3 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
依據國家《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論述,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管理系統、工作流程以及發生的外部事件而引起的各種風險統稱為操作風險,也就是說操作風險存在于商業銀行經營業務的各個過程中。操作風險的表現形式比較多,主要有:商業銀行違規操作;優質客戶不斷分流,商業銀行之間的市場競爭加劇;銀行機構規避監管等都會加大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
2.4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資金流動不足產生的風險,按照流動性風險產生的具體原因分為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兩種類型的流動性風險。其表現形式有兩種情況,一是商業銀行缺少資金不能及時足額的滿足儲戶的平常取款的需要;二是商業銀行在管理方面出現問題,在短時間內沒有辦法按照預期調配在其他項目方面投放的資金,會造成銀行暫時的支付困難和流動性風險,甚至于會造成商業銀行出現極端的情況,而被清算破產。
3 加強商業銀行風險管控體系的建設措施
3.1 加強商業銀行風險管控的體系建設
商業銀行在風險管控體系建設方面要有整體規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要素包括:銀行內部控制環境、銀行內部風險分析、識別與評估、銀行內部控制措施、信息傳遞與反饋、監督評價。商業銀行應按照風險管控要素的要求和銀行內部管理流程設計內部控制風險管理體系的具體內容,其具體路徑的走向展開:建立健全銀行內部風險管控的組織體系、內部風險管控的部門責任體系、銀行內部控制的業務流程以及管理流程體系、銀行內部控制的方法措施體系、銀行內部控制的風險分析考核評價體系等。在具體的風險管控體系設計時,應該考慮管理的層級以及要始終保持與相關法規的協調一致,確保風險管控體系能夠體現銀行內部績效考核、內部審計管理和外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協調統一性。
3.2 加強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平臺建設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平臺可以劃分為銀行內部業務流程、銀行內部管理流程和銀行管理環節的控制風險點。在管理平臺建設過程中必須關注銀行內部的崗位責任制的要求來實施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控體系平臺建設。使其發揮能夠根據風險管理預警信號提示管理者采取風險規避的具體實施。商業銀行的內部管理會隨著環境變化而及時調整管理策略,銀行內部控制管理平臺也需要不斷優化管理流程,使其在風險管控過程中更加有效。在具體的管理平臺建設過程中應該根據銀行金融產品線進行設計,必須做到對銀行的金融產品的品種全覆蓋;內部控制操作體系完全獨立;做到計量科學,預警靈敏。
3.3 加強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責任體系建設
確定商業銀行各部門責任,是確保風險管控質量的重要方面。它是風險管理信息傳遞和銀行全面風險管控的具體內容。在設計中要遵循全面風險管理與銀行業務管理平行進行,管理的效率性、協調性、內部不相容職務的牽制性以及各種管理程式的定位性。根據各層級確定職責權限,設計不同層次的風險管理崗位,成立風險管理機構,領導銀行風險管控工作。對各部門、各層次進行業務風險監測、登記、提出報告和進行分析考核。
3.4 改善商業銀行風險管控環境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環境影響著風險管控工作的質量,改善銀行內部控制環境,會提升風險管控工作的效率。首先創造商業銀行風險管控的氛圍,必須加強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對風險管理工作的認識。銀行董事會需要將風險管控作為銀行戰略管理的重要工作來進行強化管理,提高銀行內部各層級的風險管控的認知程度。銀行內部的高級管理層,應該認真執行銀行發展戰略,必須將風險管控作為內部管理的重點來抓。不斷創新管理方法,調動風險管控部門和人員的積極性。使大家始終保持風險管控、人人有責的工作理念的思維狀態。其次要加強商業銀行風險信息披露的相關工作,對表內信息例如:銀行資本信息、利率風險、銀行信用風險等應該按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披露。要建立健全科學的銀行資產評估體系,進一步提高銀行的資產管理水平。而對于表外的相關信息需要建立統一的衡量和檢查測試標準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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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
一、引言
國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在促進經濟發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支持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國經濟建設資金的主要籌集者和供應者。截至2014年8月,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總資產達541937.72億元人民幣,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吸收各類存款占全部銀行業存款額的絕大部分,并承擔著全社會80%左右的支付結算量。由此可見國有商業銀行在銀行、金融體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它們的不良資產比例最大,產生的原因也更為復雜,而且國有銀行不良資產比率的居高不下,已經嚴重影響到國有銀行的深化改革與正常經營,針對這一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具有較為普遍的指導意義。
二、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問題的基本概述
1.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概念及其分類
所謂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簡單的說就是銀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貸款,俗稱呆壞賬。對于銀行不良資產的劃分,國際上尚無統一標準,我國目前有兩種并行的劃分方法:一是金融界所說的四級分類方法:以到期未償還的時間劃分為正常、逾期(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呆滯(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四類,按這種方法劃定后三類為不良資產。另一種是由國際商業銀行從風險監督的角度出發,對未到期信貸資產劃分為五類:Pass(正常)、Special mention(關注)、Substandard(次級)、Doubtful(可疑)和Loss(損失),規定后四類貸款稱為“有問題貸款”,而“不良貸款”指不能按協議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或者其他可接受的方式歸還的后三類貸款,這是我國金融界正全力推廣的五級分類標準。
2.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基本現狀及其特點
截止到2013年四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余額為5921億元,不良資產比率為1.00%,高于三季度末0.97%。其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占據較大份額,如:農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為1964.82億,占據總資產的1.24%;中國銀行的不良資產達1577.85億,不良資產比率為1.02%。巨額不良資產的存在說明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依然嚴峻。面對這一現狀,具有針對性的處置需從結合我國實際出發,首先需明確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特點:
(1)與國際同業水平相比,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比重相對較高,且不良貸款數量大,涉及面廣,不僅涉及到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而且涉及到政府、其他市場主體,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2)我國銀行不良資產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其中政企不分以及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經營管理不善等體制問題是很重要的因素,除此之外,國家政策因素以及相關的法律不完善、監管不合理等方面也與其他國家有很大差異。
(3)銀企關系不明確。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都歸國家所有,國有商業銀行是國有企業最大的債權人和最主要的責任承擔者,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問題的實質是國有企業的債務問題,是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缺乏競爭力等的綜合表現,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債權和國有企業的債務問題是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面。
3.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所帶來的危害
大量的不良資產,降低了國有商業銀行的盈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給國有商業銀行加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鎖,使得國有商業銀行難以正常運行,再進一步對國民經濟造成消極影響,蘊含著巨大的風險:
(1)最直接的是造成銀行的資產損失,影響其正常經營活動。大量不良資產減少銀行的資產存量,而資產存量制約著資金周轉,使銀行資金難以合理流動,易造成銀根緊縮或存款滑坡,使銀行無法通過貸款回收來增加頭寸,嚴重情況下還會引起擠兌風潮,迫使銀行破產倒閉。
(2)對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構成威脅。大量的不良資產容易造成投資者對經濟發展前景的不良預期,動搖投資者信心,減少投資活動,而且社會信用會隨著企業互相拖欠貸款的風氣逐漸惡化,資金的合理配置作用便無法發揮,使經濟增長的速度緩慢。
(3)不利于我國商業銀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阻礙我國商業銀行經營模式與國際接軌。由于存在數額巨大的不良資產,使得國際權威的評級機構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評級很低,影響我國商業銀行在國際市場上的聲譽,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業的進一步對外開放。
三、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成因分析
1.宏觀經濟波動因素
自2007年以來,整個宏觀經濟環境劇烈性的波動,加之政府執行寬松或緊縮的財政貨幣政策,金融體系自身就是具有不穩定性,同時也引起了企業行為變化,在經濟繁榮期,銀行放松貸款條件,企業非理性貸款急劇增多,投機行為加重,這時的利潤預期是建立在股票、房地產、匯率等名義價值大大高于實際價值基礎上,而當經濟由繁榮轉為蕭條時,股票、房地產、匯率等價格的下跌不可避免地導致一部分企業經營虧損,甚至部分企業破產,這種具有投機性質的膨脹性泡沫一旦破碎,而企業的負債率較高,極易轉變成銀行的不良資產。
2.政府因素
我國商業銀行資金的運用具有嚴重的財政化傾向,國有銀行不良資產中的相當大的一部分,是由于政府的改革、政策調整造成的。首先,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對國有企業的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投資實行的是財政撥款制,1983年和1985年我國先后對上述兩種撥款改為由企業向銀行借款,1993年又取消了從銷售收入中提取1%補充流動資金和稅前還貸的政策,這些政策的初衷也許是好的,但由于相應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缺陷,這些政策實施的直接后果是把向國有企業提供資金的責任,由政府轉嫁給了銀行,為保證就業而補貼國有企業、為調節地區差距而向不發達地區轉移資金、為拉動內需而要求擴大貸款規模等,政府行為邊界過大,往往導致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過度干預,如:為了避免許多老國有企業破產清算,國家要求商業銀行對其進行政策性貸款,使國有商業銀行的自主經營機制名存實亡,造成信貸資金財政化。
3.企業因素
我國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多數都在80%左右,而從國際經驗來看,40%~60%的資產負債率是比較正常的,發達國家和地區一般在50%以下,財政、投資體制的改革,使企業的融資渠道由原來的依靠財政撥款,轉變為依靠銀行貸款,在效益沒有較大提高的背景下,產生了許多負效應和不協調因素。一個重要后果就是國企普遍進入了高負債、過渡負債的行列。據測算,與股本融資不同,企業債務融資無論經營好壞,都要還本付息,在高負債的情況下,很多國企經營收益大部分甚至全部不足以支付銀行利息,因此國有企業拖欠銀行債務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銀行不良資產也越積越多。此外,企業經營者的法律意識淡薄,企業逃廢債現象嚴重。有些企業出現拒絕償還貸款本息,只有銀行為其提供新增貸款,才能繼續償還利息。銀行為維護與客戶互惠互利的長期關系,避免損失全部未償貸款,往往不得不考慮對其進行挽救。然而一旦挽救不能奏效,企業無法盡快恢復清償能力,銀行的不良貸款就呈現出滾雪球式增加的態勢。
4.銀行自身因素
(1)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管理制度不完善。長期以來,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采取的粗放型經營,側重于擴大規模和增設機構,缺乏高效的內控治理結構和科學嚴格的信貸管理制度,使規范有效的管理很難落到實處,對于貸款風險通常也很難追究個人責任,貸款風險責任制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非市場化及缺少健全的信貸約束機制是不良資產產生的直接原因,貸款的發放部門與評審部門在分工上是各有側重的既互相協作又相互制約,貸款發放部門主要是拓展客戶并對項目進行初評,審查部門則對貸款進行后續評審決策,但長期以來銀行審貸合一缺乏必要的內部制約機制,在審貸合一的情況下政府指令授信使得執行暢通無阻,人情貸款工作失誤與偏差屢見不鮮,極易造成銀行不良貸款。
(2)缺乏一套有效的風險預警系統,項目評估質量不高。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隊伍建設滯后,信貸人員素質低,多數不具備成熟的現代管理能力和水平,對貸款項目缺乏足夠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使貸款決策發生失誤,短期貸款的長期化增加了銀行貸款回收的風險給貸款帶來風險。
(3)銀行盲目拓展業務以及銀行同業間的不正當競爭。通常,商業銀行總行都會下發對貸款規模的要求,這導致有的銀行亂拉客戶,追求貸款的“量”,不注重貸款的“質”,使企業有機可乘,多頭開戶,多頭貸款,逃避銀行的監督管理,致使信貸風險日益增大。
5.監管及法律因素
金融監管是金融機構健康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盡管近年來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正在不斷完善,但仍存在較多問題。如:側重于合規性監管,忽視風險性監管。合規性監管的市場敏感度差,措施往往滯后于市場的發展,不能及時防范金融風險;監管方式單一,手段落后。此外,我國金融法律法制尚不很健全,《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等主要金融法律1995年才得到頒布實施,而《信托法》、《政策性銀行法》等一系列與信貸制度和銀行經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至今仍未出臺,增加了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
四、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建議
1.建立起商業銀行和現代企業改革制度
國有商業銀行的所有權應該逐漸由國家獨資向多頭控股所轉變,放寬政府對商業銀行的行政干預,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的獨立性。轉變其經營機制,加強對銀行業務風險的管理和控制,在商業銀行內部成立完善的企業資產信用評估體系,此外,還可以通過努力開展貸款業務以外的商業銀行業務,如擔保業務、咨詢業務、代客理財業務等中間業務,將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提上去,自然就能增強應對不良貸款等風險的能力。
長期以來,企業融資主要依靠銀行貸款,造成企業的興衰與銀行不良資產的直接相關性,因而要大力拓寬融資渠道,發展資本市場,從不良貸款的根源入手,完善銀企間的借貸程序,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企業經營的基本狀況要向銀行公開,銀行業要對企業的重大財務活動加強監督,對于有擔保抵押物的貸款,應合理、真實地核算其擔保物的價值,實現每個操作環境、步驟的程序化和規范化。
2.吸取國外的處置經驗,加強中外合作
由于各國金融形勢各有不同,各國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方式也各有特色,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側重點和方法組合。在全球經濟金融一體化的步伐越來越快的背景下,我國加入WTO后金融業國際化也在不斷擴大,解決不良資產問題不僅需要從我國機構內部著力,也要加強與國外專業處置機構間的信息交流,吸收好的經驗,如:聘請國外專家對我國不良資產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將我國不良資產處置的管理人員送到國外知名機構進行專業化的培訓,不斷提高我國在處置不良資產上的技術水平,朝著世界性銀行的步伐邁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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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楊盛昌.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體制性成因探究[J].云南民族大學學報,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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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越來越多的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經營業務的開展,它已成為我國金融實踐的熱點問題。與此同時,理論界從經營模式、風險分散效果、信貸規模、盈利能力和面臨的風險等方面對跨區域經營行為進行了深入研究。研究認為如果城市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問題妥善解決之前就貿然跨區域發展,其結果只能導致風險在更大范圍的擴散。
關鍵詞 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經營;優勢;問題
自1995 年國務院決定在大中城市組建地方股份制性質的城市商業銀行以來,城商行經過二十年的發展,整體已成長為銀行體系中僅次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十二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之外的又一重要組成部分。與資產規模大幅擴張相伴的是城商行越來越明顯的跨區域經營趨勢,在其總行所在地之外,或通過設立分支機構,或通過重組、并購其他地區金融機構的方式開展經營。
1 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動因研究
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受地域限制,其資產規模總體不大,市場定位不清,發展程度主要取決于當地經濟發展。在同四大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競爭中處境堪憂,因而“走出去”的呼聲越來越高。
俞勇、張揚、鄭雯(2011)指出:城商行規模的擴大,會降低其單位資金的結算成本,同時在更大范圍內推行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內部化為銀行自身內部的交易,從而降低市場的不確定性及由此產生的交易成本;并可以由此提供更加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對吸引優質的客戶群體也有相當裨益。
李裕坤與馮麗麗(2013)認為跨區域發展有利于城市商業銀行的生存發展;有利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有利于化解城市商業銀行的地域風險和行業風險;有利于維護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與他們有相似看法的魯靖文、劉軒宇(2012)指出:跨區域發展有利于擴大資產規模,提升城商行競爭力;跨區域發展有利于降低客戶集中度,增強其抗風險能力;跨區域發展有利于擴大業務功能,提升創新能力。
薛超、李政(2013)認為:跨區域經營可以通過實現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來提高銀行經營效率;地理上的分散經營有助于銀行降低所在地區經濟波動帶來的經營風險;更高的經濟發展水平會給銀行帶來更多的投資機會,改善銀行的經營狀況,而更高的金融發展水平則提升了銀行的經營管理能力從而提高投資的質量。
顧曉安和杜鳳嬌(2014)以上海銀行和北京銀行為例,從信貸規模、風險分散效果和盈利能力方面論述了跨區域經營給城市商業銀行帶來的好處。分散風險的作用顯著;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經營可以促進資金流動,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從而增強其整體盈利能力。
2 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經營的優勢研究
孫寧生、唐長春(2012)認為城市商業銀行屬于地方性金融機構,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應的保護,很多業務都是在政府主導下或指導下進行;可充分利用當地的人才和資源,降低經營成本,形成價格競爭優勢;城市商業銀行規模較小,有利于其靈活改變經營模式,開展業務創新,引進新思路,更加適應多變的市場。曹雷(2013)認為城商行區域經營優勢明顯;市場定位明確;組織結構簡單,經營機制靈活;跨區域經營戰略得到地方政府支持。
3 區域發展的需要;管理半徑擴大,操作性風險及信用風險增加;市場競爭更為激烈,跨區域發展與城商行整體定位相背離
陳志毅、馮宗憲、楊肅昌(2012)認為城商行在跨區域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缺乏較為科學的治理機制,科學決策能力和管控能力明顯不足;人才短缺和科技支撐不足對異地分行的瓶頸制約作用逐步顯現;企業文化建設滯后,對跨區域的支撐力嚴重不足等問題。
焦欣欣(2013)分析指出:城商行跨區域發展進度緩慢,難以與大型商業銀行或本地城商行競爭;銀行品牌不為廣大消費者認可;制約自身發展;異地分支機構管控不到位,銀行各類風險增加;人才儲備不足,異地吸收難整合。
曹雷(2013)認為由于城商行較難通過上市融資,沒有通暢的資本補充渠道,為補充資本大多采取“私募”方式和發行次級債的方式來補充核心資本與附屬資本,兩者都有明顯缺陷;在跨區域所在地網絡覆蓋面窄,中間業務受限;城商行業務品種較為單一,風險控制系統不健全,導致其風險防范能力差,面臨更多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O. SushchenkoS. Chasovsk劐(i 2012)認為城市銀行跨區域發展的最大障礙源于不同地區的發展情況大不相同,各地政府制定的稅務、法律條例也各不相同,要突破這些差異進行跨區域發展需要將這些差異因素納入考量。
4 評述
綜上所述,國內外學者大多認為放寬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弊大于利。跨區域發展可以擴大銀行資產規模、降低客戶集中度,增強其面對風險的抵抗能力;跨區域發展可以引入更多的競爭,提升城商行自身效率和管理層領導水平,提高銀行競爭力、降低行業成本;跨區域發展也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與此同時,跨區域經營使得城市商業銀行管理結構增加,對管理層要求也隨之提升;管理半徑擴大,操作性風險及信用風險增加也隨之增大;同時市場競爭更為激烈,可能會淘汰一些不適應城商行跨區域發展的銀行,與城商行的市場定位相背離。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本身有一些弊端,但是它是一股不可逆轉的勢頭,是當今城商行發展的必然方向。既符合了市場優勝劣汰的準則,擴大了消費者的利益,符合做大做強的市場需要,也為經營良好的城商行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參考文獻
[1]俞勇,張揚,鄭雯.城市商業銀行跨地區經營模式動因與風險[J].銀行家,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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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銀行業監管現狀發展趨勢
一、我國對銀行業監管的現狀
1.利率政策
我國利率改革的方式是明確的,即漸進、有序,原則上遵循先外幣、后本幣,先貸款、后存款,先農村、后城市,先大額、后小額的步驟。但是中國目前還沒有明確全面實現利率市場化的時間表。利率市場的起步較晚,從1996年開放同業拆借利率開始,此后又開放了銀行間債券利率。2000年開放了外幣利率(小額外幣存款除外),2004年存款利率管上限,貸款利率管下限的格局。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至今也尚未形成基準利率體系,自然也沒有簡單的金融衍生工具,如期權和期貨。這使得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不僅落后于發達國家,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也存在差距。
2.商業銀行的跨區域經營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的中小商業銀行,即城市商業銀行不能跨區域經營。《城市商業銀行暫行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城市商業銀行在地級以城市設定,一個城市只能設立一家城市商業銀行;第二條規定,城市商業銀行主要為本市中小企業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務。
分析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歷史我們可以看出,中國的城市商業銀行是清理整頓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產物。與此同時還承擔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支持中小企業的重擔。城市商業銀行人員素質較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風險高度集中。這是監管政策明文規定城市商業銀行不允許跨區經營的背景。
隨著我國銀行業改革開放的推進,城商行風險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許多城商行提出了拓展發展空間、實現跨區域發展的要求。對此,銀監會與相關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并達成共識,城市商業銀行完全可以走出城市。2009年4月,銀監會調整了中小商業銀行的準入政策。規定中小商業銀行的機構發展不再受數量指標控制,不再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設立分行和支行設定統一的營運資金要求,從而實現了基本上統一監管標準,實施同質同類監管。
3.混業經營
在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的最初期,我國金融業并不是分業經營的。當時,商業銀行可以設立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比如,交通銀行和太平洋保險就是連在一起的。但是,由于后來金融業出現了一些混亂情況,當時一種主流的看法認為這些混亂來自于混業經營,因此就逐漸把金融業務切分開來;同時在立法上加以保證,形成了一種比較嚴格的分業經營體制。1995年通過并于2003年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進一步完善銀行業監管法律體系的相關思路
我們正處于一個金融市場迅速創新、競爭不斷加劇的年代。這對我國銀行業的發展和銀行業法規建設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監管部門應當審時度勢,抓住機遇,應對挑戰,明確相關政策法律改革調整思路,進一步完善銀行業監管法律體系。
完善調整金融市場主體關系的主導性法律制度。首當其沖的即是對我國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相關法律制度的調整。這些年,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和銀行業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不僅為國有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剝離不良資產,也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在風險控制、財務管理、薪酬激勵等方面進行了改革,但由于進行市場主體制度設計過程中主要按照政府意志展開改革,而未按照私法原理明確主體權利與義務,導致體制和機制等深層次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改革在許多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未來幾年,法律需要在商業銀行產權制度、出資人制度、股東權利與義務、股東行為約束、法人治理結構等方面,在深刻理清社會關系的基礎上,作出科學明晰的規定,在私法層面明確銀行在市場中的商事主體地位,保護其自治權利,維護市場對于市場主體的選擇和對于金融資源的配置。
建設開放性市場準入制度,培育多層次金融市場主體。銀行業是有限持牌的行業,我國銀行業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這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但過高的準入門檻也容易導致市場壟斷,我國現有金融機構之間在服務方式上、組織構架上、經營模式上、服務對象上、產品設計上、業務流程上都具有驚人的相似性,同質化情況嚴重,供給動力不足。因此,如何實現經濟的平等性是今后中國銀行業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作為國際政府管理的長期趨勢,放松管制對于銀行業發展至關重要。一方面,金融機構的豐富可以使優質資本進入銀行業,提高中國銀行業的發展實力;另一方面,各類金融機構可以提供不同的產品,實現服務多樣化,從而解決金融市場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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