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檢查計劃范文

時間:2024-01-19 17:50:5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年度檢查計劃,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年度檢查計劃

篇1

一、指導思想

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促進開發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執法監察的依據與原則

(一)執法監察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3、《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4、《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

5、《省安全生產條例》;

6、《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7、《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的通知》;

8、《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9、《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指導意見》;

10、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執法監察的原則

1、嚴格遵守職權法定的原則。必須嚴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履行好法定職責,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2、嚴格遵守處罰法定的原則。凡是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開發區執法監察機構及其執法人員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3、嚴格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和合理使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保證行政執法權的正當使用。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三、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執法人員編制及分布情況。目前開發區安監站現有行政執法人員3人。(事業編制2人,工勤編制1人。)

(二)工作日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日數-國家法定節假日數)×直接從事監管人員數量=(365-52×2-11)×3=750個工作日(2015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為104天,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

2、非執法工作日包括:學習、會議、培訓、考核、病事假、法定年休假、參加黨群活動等。

學習,培訓(93個工作日):學習每周每人0.5天(開發區每周一例會和周五下午學習),合計0.5*52*3=78個工作日;培訓每人每年5天,小計5天*3人=15個工作日;

開展黨群活動和參加開發區重點中心工作(約45個工作日):每人每年15個工作日,15天*3人=45個工作日

病事假(6個工作日):每人每年2天,合計3人*2天=6個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45個工作日):每人每年15天,合計15天*3人=45個工作日。

3、其他行政執法工作日包括:行政許可、專項檢查、舉報查處、事故案件調查、機動執法、行政執法統計及信息報送等工作。

到企業宣貫各種法律法規,陪縣局各科室人員及聘請專家去企業調研,檢查(144個工作日):每人每月4天,合計12月*4天*3人=144個工作日;

專項行動給企業制定下發各種文件、報表,到企業去檢查,督促整改(105個工作日):每人每次7天,預計5次專項行動,合計5次*7天*3人=105個工作日;

在開發區范圍內巡查、巡視,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等工作(72個工作日):每人每月2天,合計12月*2天*3人=72個工作日;

篇2

(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即“收”要實行票款分離,直收統管,將能納入政府服務中心集中收費的單位和項目要全部納入政府服務中心,防止個別單位亂收費和收費不開票等行為的發生;“支”要統一開支標準,規范支出管理,從而將收支全部納入正常循環渠道。通過建立財政票據電子開票、自動化核銷系統,有效防止超標、違規開票等行為的發生,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從源頭上堵塞財政資金流失的漏洞。

(三)建立健全資產監控體系。應從資產的形成、配置、使用、產權變更到處置全過程管理單位資產,建立一套完整的資產監控體系,從而徹底解決了經營性物業資產重復建設、資源浪費、資金缺乏監管等問題。進一步強化政府采購制度,拓寬采購類別,不斷推動政府采購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四)深入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建立新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和管理信息系統,財政撥款由國庫直達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改變了以往資金分散、層層撥付的做法,減少了資金支付的中間環節,有效地防止財政資金被挪作他用,徹底解決了公款私存、賬外設賬、多頭開戶等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步擴大國庫集中支付范圍,預計第三批再納入教育、公、檢、法、統計、審計、招商局、衛生和勞動等單位,實現全區財政性資金繳庫和撥付方式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五)健全制度,完善惠民惠農政策落實工作機制。

篇3

 

 

抽查單位

抽查計劃名稱

抽查任務名稱

抽查

類型

抽查事項

抽查對象范圍

抽取日期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度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環節)企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定向抽查

定向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體系;

2.民爆物品生產建設項目設計、建設、驗收、安評等全系列資料;

3.涵蓋安全生產負責人員、工作人員上崗資質等;

4.包含定置管理、危險源辨識標識、安全操作規范等;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6.生產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

7.應急準備與日常應急演練情況;

8.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對象:全市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存儲環節)企業

抽查數量:不少于20%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頻率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頻率許可證載明參數工作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2021年度對無線電臺識別碼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

對象:全市使用無線電臺識別碼的企業、組織、個人

抽查數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清遠市科技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辦證資料抽查

不定向

參照外國人來華許可指南清單中所需材料和辦事流程對辦證許可材料進行檢查

申請了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

2021年10月底前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度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小額貸款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小額貸款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性擔保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性擔保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擔保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典當行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典當行現場檢查

不定向

典當行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典當行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資租賃公司監管檢查工作計劃

融資租賃公司現場檢查

不定向

融資租賃公司日常經營合規情況

轄內融資租賃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林業局

2021年度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陸生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全市(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市屬國有林場及生態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計劃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全市(市屬國有林場、個人)

2021年 12 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監管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檢查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情況的抽查

不定向

對使用林地行政許可抽查

清城區(公司、個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不定向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檢查

清城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個人)

2021年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抽查計劃

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動物監管檢查

不定向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清城區野生動物養殖場

2021年 12月底前

清遠市交通局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1

全市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水路運輸和港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全市獲得經營許可的水路運輸和港口企業,每次隨機抽查5到10家企業,共抽查4次

2021年分四個季度開展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2

第三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夏季(國慶)前檢查

定向

開展客運行業專項檢查、重點排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網約車平臺安全隱患,監督道路客運企業及客運站認真執行行業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各項規定,檢查消防設施、煙花爆竹、涉黃、涉毒等禁運政策落實、確保旅客運輸安全

檢查、抽查農村客運客運站、包車、班車企業2-3家。

2021年7至9月

2021年度本部門隨機抽查3

第四季度道路運輸行業抽查秋冬季檢查

定向

開展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等相關行業安全檢查行動

檢查、抽查駕培、維修、汽車租賃、港澳客運直達車企業2-3家

2021年10至12月

清遠市公安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爆破作業單位的抽查

定向

1.爆破作業現場爆破作業單位、爆破作業人員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來源與公安機關許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臨時存放是否由專人管理看護;2.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技防、人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實情況;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驗、登記、備案、信息采集和報送情況;4.實有民用爆炸品的品種、數量、來源、登記標識與臺賬結存信息是否一致;5.實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記標識質量是否安全可靠、信息是否準確。

在我市從事爆破作業和民爆物品銷售的企業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旅館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含單棟15間房以上的民宿),民宿是否向鎮政府或街道辦備案;(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管理情況。(1)檢查旅客身份核驗機、自助機等應用設備,是否向公安機關提交《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經營單位代碼申請承諾書》;(2)查看監控設施: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30日以上;(3)查看防盜設施: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柜;(4)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是否使用公安機關認可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按規定事項內容和時限要求(旅客入住后3小時內)報送信息;(2)是否落實旅客實名登記入住和來訪人員身份檢查登記,是否存在無證入住、使用他人證照入住、一人登記多人入住問題;(3)是否有涉“黃賭毒”內容的書籍、影音制品、設施。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旅館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公章刻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5)負責人是否與從業人員簽訂保密協議。3.安全管理情況。(1)查看防盜設施:經營場所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房間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承制國家機關公章的,必須設有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室或保險柜;(2)查看監控設施:大門口、業務接待處、業務工房、保管室或保險柜等重要部位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攝像頭,監控存儲容量90日以上;(3)單位負責人履行治安、安全責任落實情況。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公章刻制備案業務,是否符合有關刻制備案管理工作要求;(2)是否制訂公章刻制管理制度并上墻懸掛公開;(3)是否存在承接刻制外地公章業務、刻制公章不依法備案以及偽造、買賣公章、公文、證件等違法犯罪行為。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印章刻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機動車修理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企業是否在機動車修理業治安管理系統登記備案;2企業是否如實登記上傳送修機動車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機動車修理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典當業的檢查

不定向

1.主體資格情況。(1)是否辦理《營業執照》《典當經營許可證》《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自貿區實行備案管理);(2)經營管理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證照、承諾、聲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機關備案;2.從業人員管理情況(核對從業人員名簿和身份證件)(1)從業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職責,抽查保安人員的身份情況;(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辦理居住登記;(4)外國人就業的,是否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3.安全防范情況。(1)經營場所內設置錄像設備,錄像資料至少保存2個月;(2)營業柜臺設置防護設施;(3)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保管庫房和保險箱(柜、庫);(4)設置報警裝置;(5)門窗設置防護設施;(6)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及器材。4.經營合規情況。(1)隨機抽查最近3個月內辦理的5宗典當業務,是否落實收當、續當、贖當查驗證件(照)制度,通緝協查核對制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是否存在禁止質押的當物,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經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財產,贓物和來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器械,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財物,國家機關核發的除物權證書以外的證照及有效身份證件,當戶沒有所有權或者未能依法取得處分權的財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資源或者其他財物。(2)是否如實記錄、統計質押當物和當戶信息,并向公安機關報送備案。5.接受監管情況。(1)檢查最近1年內公安機關的檢查記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律文書;(2)落實整治整改的情況。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典當業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槍支彈藥從業單位的檢查

不定向

1.槍彈數量。2.人員數量。3.管理機構。4.槍支配備。5.管理臺賬。6.檔案。7.庫室管理。8.維護保養。9.槍支報廢。10.排查教育。11.安全檢查。

清遠市轄區內所有的民用槍支彈藥從業單位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保安服務活動監督管理抽查

 

不定向

1、檢查保安服務合同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2、檢查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3、檢查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建立落實情況;

4、檢查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5、檢查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6、檢查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7、檢查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8、檢查保安培訓機構槍支使用備案情況和槍支安全管理制度與保管設施建設管理情況。

清遠市轄區范圍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經營體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第一次/第二次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聯合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倉儲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轄區內的所有易制毒化學品從業單位,每次抽取不少于10%的企業(如抽查對象少于2個,則按100%檢查)

5.1-12.31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獲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企業進行檢查

不定向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情況

已獲取

經營性許可證企業

2021-01-01至2021-12-3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6-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9-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不定向隨機抽查

不定向

行政檢查登記表、清遠市燃氣場站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現場檢查筆錄

清遠港華燃氣公司、清遠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

2021-12-1

清遠市民政局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雙隨機抽查(社會組織管理科)

不定向

對社會組織是否按照章程規定制定相關制度、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公示工作、辦公地址、法人代表和業務范圍是否與登記情況一致等情況進行逐項檢查。

按4%的比例對轄區內的社會組織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7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轄區內建筑物、住宅區標準地名使用情況雙隨機抽查(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

不定向

商品房預售證、租售合同、協議等及廣告宣傳標準地名使用情況

在我市命名的建筑物、住宅區的命名、更名核準事項的單位或企業

2021年7月至10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經營性公墓雙隨機抽查(社會事務科)

不定向

1.是否存在違反規定預售活人墓情形;

2.是否存在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情形;

3.殯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是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明碼標價。

按10%的比例對轄區內經營性公墓開展抽查。

2021年5月至9月

清遠市民政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市轄區清遠市福利院執法檢查(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

定向

機構內人員生活狀況、機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機構安全生產情況

開展不少于2次的檢查

2021年5月至12月

清遠市民族宗教局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1

對宗教活動場所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場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不

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2

對宗教團體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團體是否按批準文書開展宗教活動場所籌備建立工作,以及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

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隨機抽查計劃3

對宗教教職人員的隨機抽查

不定向

宗教教職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以及開展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

宗教教職人員

每季度開展

不少于一次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度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農藥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藥有效成分含量、添加其他農藥成分或禁限用農藥成分

農藥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肥料監督檢查

肥料監督檢查

不定向

肥料登記證、肥料質量等情況

肥料生產經營者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規范經營檢查

農藥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農藥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農藥與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隱患防范、農藥倉庫是否配備消防、通風設備等農藥經營倉庫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高毒高風險等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賬記錄、溯源管理情況。

農藥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農作物種子凈度、水分和發芽率檢測等

生產企業、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農作物種子規范經營檢查

種子經營門店檢查

不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檔案、品種審定、品種授權合同和種子標簽等

經營門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種畜禽質量監管檢查

種畜禽生產企業檢查

不定向

無證生產經營、低代別冒充高代別、種畜禽不符合種用標準、系譜檔案不全等

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全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成分、違禁藥物殘留、重金屬、衛生指標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水生野生動物養殖加工情況的檢查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不定向

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動

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抽查

隨機抽查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檢查

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經營的單位、企業。

2021年全年

2021年度獸藥監督檢查

全市獸藥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不定向

主要成分、含量、生產條件、衛生指標等

獸藥生產企業

2021年12月底

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

2021年度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計劃

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抽查

定向

對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抽查

在市本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2021年度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計劃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定向

對建設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情況的行政檢查

在市本級2020年獲得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行政許可的建設單位名錄中抽取

2021年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行政檢查

定向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021年4-6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檢查

定向

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

各用人單位、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單位

全年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勞務派遣單位專項檢查

定向

勞務派遣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

全年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各自轄區內所有污染源作為隨機抽查對象,重點對被抽查單位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環評、“三同時”、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不定向

是否有環評審批、是否有環保驗收、是否取得排污許可證、是否發現擴建項目及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至少對本行政區25%的重點排污企業進行抽查,對本行政區10%的一般排污的企業進行抽查

每季度抽取

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市場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按照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的抽查事項開展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游藝娛樂場所、藝術品經營單位、互聯網文化單位、網絡游戲經營單位、電影發行放映場所、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音像制品經營單位、印刷企業、互聯網出版機構、出版物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文物經營單位、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收藏單位、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接收單位、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導游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定向抽查

定向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旅行社經營行為定向抽查

定向

旅行社經營行為專項監督檢查

旅行社

2021年

7-8月、10-11月

清遠市煙草專賣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卷煙零售戶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煙草專賣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檢查、經營行為監督檢查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15%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卷煙零售戶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重點檢查項目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危化、煙花爆竹四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確定的重點檢查企業名單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雙隨機不定向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信息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非煤礦山、工貿、危化、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評價機構五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照《清遠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一般檢查項目確定的企業抽查數量進行開展抽查

2021年12月底前

清遠市郵政管理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快遞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生態環保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郵政快遞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6月至7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全市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用品用具市場監管事項類別檢查

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

2021年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全市郵政、快遞企業安全監管事項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郵政快遞業安全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郵政企業、全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開展抽查

2021年9月至11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集郵市場監管事項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郵政市場監管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集郵市場監管事項檢查類別檢查

集郵市場開辦者、集郵票品經營者

2021年10月

 

清遠市住建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市區房地產估價、中介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估價行為、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三大抽查類別檢查

市區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

2021年3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市區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房地產經紀行為、房地產中介機構行為二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5%的比例對市區的企業自行開展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抽查

不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質量安全抽查項目,以及抽查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情況

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季度隨機抽查工程不少于10宗

2021年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招投標市場行為情況”事項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管項目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建筑市場行為情況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工程發包與承包情況”、“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使用情況”事項兩大抽查類別檢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對市屬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進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發展改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全市成品油經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成品油經營企業檢查

全市現有在營成品油經營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檢查

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監督檢查

重點用能企業(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5-2021.11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電力基礎設施安全檢查

定向

供電、用電監督檢查

電力基礎設施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監督檢查

定向

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已完成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系統還未錄入企業清單)

2021.3-2021.12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糧食和物資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定向

庫存檢查、糧食銷售出庫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糧食承儲企業夏季消防安全檢查

定向

安全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7-8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夏秋)

定向

收購監督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4-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秋季糧油和物資安全生產檢查

定向

安全生產檢查

承儲企業

2021年10-12月

清遠市統計局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2021年度房地產“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房地產“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2021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2021年度工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工業“四上”企業

(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2021年度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批發零售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2021年度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住宿餐飲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2021年度服務業“四上”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行為;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行為。

全市服務業“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2021年度鄉、鎮、街道“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任務

定向

鄉、鎮、街道2020-2021年各部門人員分工的通知、統計站2020年工作總結、鄉、鎮、街道社會經濟基本情況、部門例會記錄。

全市鄉、鎮、街道

2021年3月至11月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度企業信用監管抽查計劃

對自主申報地址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檢查

市局登記管轄的自主申報地址企業

2021年6月

對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企業的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2019年度報告存在問題已責令改正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現存狀態為經營異常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市局登記管轄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不定向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市局登記管轄的企業

2021年7月至12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計劃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一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1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二、三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2-3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四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4月

對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開展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雙隨機檢查(第五期)

定向

登記事項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

2021年5月

2021年度團體(企業)標準抽查計劃

全市自我聲明公開團體標準和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定向抽查

定向

團體標準、企業(產品/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監督檢查

全市企業和社會團體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產品/服務)標準和團體標準

2021年10月

2021年度餐飲抽查計劃

全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我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食品市場抽查計劃

全市食品銷售企業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銷售企業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0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全市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飛行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飛行檢查不少于25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定向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記錄表》項目檢查

對全市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檢查不少于52家次

2021年2月至12月

2021年度拍賣領域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企業雙隨機定向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開展對拍賣活動經營資格的檢查

清城區、清新區“拍賣”領域的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度商標監管抽查計劃

商標雙隨機抽查

定向

參照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登記事項、商標行為抽查類別檢查

市級市場監督部門登記的從事商標的企業

2021年4月至7月

商標雙隨機抽查(縣、市、區局)

不定向

1登記事項、商標行為。

2.商標印制行為是否符合《商標印制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規定。

1.縣(市、區)登記的商標的企業;2.縣(市、區)登記經營商標印制業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021年4月至7月

2021年度廣告監管抽查計劃

廣告經營者、廣告者規范經營情況的檢查

定向

廣告行為檢查

本級監管的事業單位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鍋爐科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年度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對全市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檢驗充裝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監督檢查

化妝品生產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生產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年度監督檢查

不定向

對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的監督檢查

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產品質量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定向

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按照《2021年清遠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產品的生產企業

2021年10月前

2021年清遠市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雙隨機檢查

不定向

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許可資格檢查

轄區內工業生產許可獲證企業

2021年12月前

2021年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

定向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全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2021年4月至12月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不定向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核發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規劃條件核實

不定向

規劃條件核實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完成核實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建設工程驗線

不定向

建設工程驗線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建設單位

2021年3月至12月

清遠市財政局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計劃

政府采購機構監督檢查

定向

清遠市政府采購業務的執業情況

檢查對象名錄庫的10%-30%,近三年內檢查過的機構不再重復檢查。

每年按照財政部下發的檢查工作計劃開展

清遠市水利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對用水單位、個人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行政檢查

城市供水企業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對河道采砂的監管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

2.是否按照批準的范圍、作業方式等實施

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對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非防洪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規定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或者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未經審查批準開工建設

2.防洪工程設施是否未經驗收即將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是否按照許可要求實施建設

4.是否將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機關

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安全責任

2.直管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直管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對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是否有其他違反規定行為

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檢查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批準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

2.是否有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等級證書》的行為;

3.是否存在轉包、違規分包;

4.是否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檢測;

5.是否按照規定在質量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質量檢測報告是否真實;

6.儀器設備的運行、檢定和校準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8

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2.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招標人與招標機構、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人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

7.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8.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按法律法規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

9.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發售是否符合規定

10.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是否依法審批、核準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

11.是否提交書面報告

12.是否及時報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13.資質資格、信用獎懲、項目審批和違法違規處罰等信息是否上網公開

14.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15.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6.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

17.為招標人指定招標機構

18.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進行招標投標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9

對已批復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工程是否按批復的初步設計文件實施

水工程建設單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0

對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不按照批準要求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1

對單位/個人取用水行為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是否許可,是否按許可要求取水

2.是否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

3.申請人是否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或者取水許可證

4.是否拒不執行審批機關作出的取水量限制決定,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取水權

5.是否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取水情況;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退水水質達不到規定要求

6.是否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是否合格或者運行正常;安裝的取水計量設施是否正常使用,或者是否擅自拆除、更換取水計量設施

7.是否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取水許可證

8.是否擅自停止使用節水設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水計量設施的;不按規定提供取水、退水計量數據

被許可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2

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檢查

不定向

1. 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規定編報(變更)水土保持方案

2.生產建設項目是否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3.生產建設項目是否違反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規定

生產建設單位/個人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司法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

律師事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現場查看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①查看機構建設和執業公示制度,(包括基礎建設、文化建設、執業相關內容公示等)。②查看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人員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聘用制度、聘用其他工作人員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收案及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誠信執業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重大、復雜、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和報告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納稅制度、基金制度等)。③隨機抽取2020年業務檔案10份進行檢查。查看檔案裝訂是否規范、及時,業務文書材料是否齊全等,是否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號。

對轄區內的4家以上的律師事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2

基層法律服務所“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①經營資質(應當具備規定條件);②經營行為(建立會議制度等執業工作制度,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執業管理、業務培訓、投訴查處、人員獎懲、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檢查、監督、考評、收費管理、業務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對轄區內2家以上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開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3

司法鑒定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經營資質;經營行為。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司法鑒定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公證機構執業“雙隨機”監管抽查

定向

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現場隨機抽取30份2021年辦理的公證案卷);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對轄區內的公證機構開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清遠市教育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監督檢查學生資助工作

定向

落實學生資助工作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學校招生、辦學檢查

定向

招生管理工作、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各市直學校

2021年3至12月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清遠市重點稅源企業雙隨機抽查

不定向

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其他稅法遵從情況

清遠市重點稅源企業

篇4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土地調查條例》、《省土地管理條例》、《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8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31號)。

(三)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文政辦發〔〕24號)。

(四)《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第15號令)。

(五)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發〔〕33號)。

二、檢查內容

根據《州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規定,重點對以下工作進行檢查,并組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填寫附表1—6(見附件),準確上報主要數據。

(一)耕地保有量變化情況。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檢查各縣年耕地面積變化情況,重點檢查自然災害損毀、非農建設、農業結構調整、生態退耕占用耕地和補充耕地情況,并對耕地凈增減情況及原因作出分析說明。

(二)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及《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有關規定,檢查年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重點檢查年度非農建設占用、生態退耕、綠色通道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或其他原因減少基本農田情況,非農建設占用包括國務院批準非農建設占用、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際占用、未經依法批準占用情況;檢查補劃基本農田,包括補劃的地類、面積和質量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基本農田異地代保情況。對基本農田凈增減情況和原因作出分析說明。

(三)檢查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計劃執行情況。依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考核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重點檢查年度依法審批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情況和實際建設占用耕地情況,實際建設占用耕地包括當年審批當年占用、往年審批和當年占用,以及違法占用等情況。對當年超計劃用地情況及原因作出分析說明。

(四)檢查補充耕地計劃完成情況。依據土地利用年度補充計劃指標,重點核實年實際補充耕地情況,包括使用新增費、開墾費、復墾費、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資金以及社會資金補充耕地情況,并對未完成補充計劃的情況和原因作出說明。

(五)檢查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依據耕地占補平衡有關規定,重點檢查年度完成法定占補平衡任務情況,包括建設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先補后占,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情況,補充耕地項目管理情況。

(六)檢查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目標責任制完善制度、實施考核、落實獎懲,以及縣級政府與鄉(鎮)政府指標分解、鑒定責任書等情況。

(七)檢查年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中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三、檢查步驟

(一)各縣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盡快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年度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情況的自查工作,針對存在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自查報告及附表于年5月25日前報州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各縣人民政府自查報告,結合我州工作實際對重點地區進行抽查。

(三)州國土資源局、農業局、統計局、審計局、監察局要以此次檢查為契機,對照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的實際耕地面積、基本農田面積、實際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對全州的耕地保護工作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結合各縣人民政府自查報告和抽查中發現的問題開展全面復查,促使我州耕地保護管理工作邁上新的臺階。并在此基礎上,認真按照國家、省和州的《方案》要求做好國家、省重點抽查的相關準備工作。

篇5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簡單地說,財務管理是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財務管理力求科學化,核算規范化,費用控制合理化,強化監督制度,細化工作,學校年度具體工作如下:

第一,準確做好學校年度預算和收支計劃,并嚴格執行。全面做好年終的決算工作,為學校教育決策提供可靠的數據。

第二,加強過程管理,及時統計教育經費使用情況,做到底碼清楚,信息準確,每月向學區校長匯報,為領導合理使用資金提供依據。年底向職工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加強財務監督。

第三,積極參加財會繼續教育的培訓工作,提高業務水平,做好財務年審、換證工作。

第四,建立健全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和檢查工作。新購物及時上賬,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年終認真完成清產核資工作。

二、年度財務預算的方法及預算績效考核程序

財務預算報告是指反映企業預算年度內企業資本運營、經營效益、現金流量及重要財務事項等預測情況的文件。

學校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由幾部分構成,年度財務預算報表,年度財務預算編制說明與其他相關材料。年度財務預算報表重點學校預算年度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企業預算年度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發生的產權并購、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對外籌資總體規模與分布結構。

根據我校維修校舍一至二年,年初預算安排專項資金,在專項資金中安排70萬元用于各支建設,安排資金總額為100萬元。以目標為中心,加強系統管理和重視人的因素。達到為了教育培訓時能因人而異、有針對性,作個人層次的需求分析,明確目標、參與決策、規定期限、反饋績效。便于為了晉升(升職級、職等)與人員調配、移動進行有效考核。

績效考評是指員工在一定時間與條件下完成某一任務所表現出的工作行為和所取得的工作結果。對組織而言,績效是任務在數量、質量及效率等方面完成的情況,對員工個人而言,績效則是上級和同事對自己工作狀況的評價。

三、制定計劃指標和用款計劃的具體實施

明確整個學校的目標;在學校會議上,將其目標與校領導進行討論。研究全體應怎樣實現目標。再讓每個人分別制定自己的工作計劃,共同制定一套便于衡量的工作目標。每個人清楚自己目標、責任和組織總目標。

經過實施、反饋與評價:定期討論其目標完成情況,定期提供反饋,各人自行判斷完成程度,自我考核,總結評價目標達成程度和訂下一年目標。

學校2015年的經營目標

第一,核心經營目標:2015年,學校的核心經營目標是:收入及利潤指標:學校全年收入3861.01萬元。

第二,呆(壞)賬總額:年度呆(壞)賬總額控制在資金總額的0.5%以內,按年度可用資金15000萬元計算,年度呆(壞)賬總額不得超過75萬元。在核心經營目標中,利潤和呆(壞)賬總額是直接反映公司經營質量的量化指標,也是評價和考核經營團隊的“核心之核”。

第三,主要經營策略。

第四,實現目標的保障措施。一是資金保障。二是人力資源及后勤保障。三是綜合管理保障。四是財務資源保障。五是組織管理保障。(1)由校長負責,與總務主任簽訂《2015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明確各部門的目標、責任和相應的權利。(2)由各組長負責,對各項目標進行層層分解,制定可行性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3)由總務主任負責,編制《2015年度財務預算》,明確全年各項成本費用控制目標,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預算執行檢查計劃,明確責任和獎懲事項,并每月組織檢討和通報等工作。(4)由總務主任負責,組織每月/季“目標達成總結會”,總結成果,檢討差距,研擬對策,跟進結果。

四、主要活動的具體安排

二月:一是檢查開學情況。二是制定財務工作計劃。

三月:一是配合物價局做好收費檢查。二是春季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統計上報。三是建立學校財會人員檔案。四是固定資產檢查。

四月:一是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二是學習財務管理辦法。

五月:一是校舍安全檢查。二是積極參加報賬員培訓。

六月:一是建立健全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二是賬外欠款清查統計。

七月:積極參加報賬員培訓。

八月:聽取各校校長報賬員對財務工作意見、建議。

九月:一是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二是秋季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統計上報。三是2016年經費預算編制。

十月:一是完成2016年預算編制。二是配合教育局做好義務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的檢查。

十一月:一是積極參加報賬員培訓。二是固定資產檢查。

十二月:一是編制財務決算年報。二是財務工作總結

五、總結

學校高層清醒地認識到學校會計制度改革勢在必行,將圍繞2015年的經營目標,在全面權衡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學校會計制度改革是一個充滿機遇和機會的計劃,也是一個具有挑戰和風險的計劃;要將這一理想變為現實,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

篇6

[關鍵詞]企業年度重點工作;項目管理;時間管理;質量管理;成本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6.36.110

1 企業年度重點工作現存問題

為實現企業的長期戰略發展目標,需將中短期目標進行分階段分步驟實施,落實在年度工作中,形成企業年度重點工作。然而,將年度重點工作根據部門職能分解落實到各責任部門,對其進行過程管理時,難免會存在諸多的問題。

(1)對重點工作的分解不足。即在編制重點工作計劃時,雖制訂了各項年度推進計劃,但其分步實施工作不夠具體,對實施的指導性不夠強,這也給后續對重點工作的完成評價帶來了困難。在某種程度上,這是“項目失控合法化”的表現。

(2)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缺乏對各項重點工作的有效過程跟蹤和檢查,導致重點工作在月度考評時能完成,但在年終考評時,最終目標可能完不成。

(3)缺少對工作計劃的職責權限規定。在制訂計劃時,未對其各項工作進行明確的審閱權限設置,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對重點工作的管控。

2 項目管理簡述

項目具有目標性、時限性、一次性和不確定性,每個項目都有其各自的客戶。為了滿足或超過項目干系者的需要或期望,可以應用知識、技能、工具和技術來完成項目,即項目管理,其主要包括整體管理、范圍管理、時間管理、費用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管理、風險管理、采購管理九個方面。其中,工作范圍、成本、進度計劃和客戶滿意度是制約項目目標成功的關鍵因素,而這些目標部分或者全部沒有實現,原因有很多,但最終原因可歸結于一個方面,即“過程失敗”。

項目管理目標與項目管理過程是緊密聯系、相互嵌套的。對項目管理過程能力的考察,可從項目管理的五大能力過程進行評價。如下表所示。

3.1 工作分解結構

為更好地完成企業年度重點工作,可將每項年度重點工作分解成易于管理和操作的可獨立實施的幾個部分或小塊,即開展該項重點工作的具體實施路徑或步驟,明確其范圍的內容和標準要求,這也是進度估計、成本估計以及執行過程中檢查的基礎。某公司銷售報告系統重點的工作分解結構如圖1所示。

3.2 進度與質量管理

對年度重點工作進行分解,可按圖2進行編寫。其中,“預期完成形式或目標”可用工作范圍、時間進度和成本來表示,也可以采用“于用完達”的方式表述,即:“于什么時間期限,用多少成本資源,完成多少數額數量,達到何種質量標準”。如“在10個月內,預算花費在100萬元內,將某型號的新產品打入市場,并銷售3~5臺”。

“階段性具體實施計劃”即為工作分解后實施步驟的小塊分解包,是完成重點工作的里程碑事件,也是對其進行過程監控的依據,對其完成的質量標準要求也體現在這部分內容中;“計劃開始/結束時間”即對重點工作的進度管控。

3.3 成本管理

在實施技改類和IT類重點工作時,資金使用情況是一項重要指標,對其成本費用的管理,可采用掙得值方法進行測量,出現費用偏差,由該項重點工作的主責部門進行原因分析與措施制定。其中:

(1)預算成本PV:是指在規定的時間點計劃完成活動的預算成本。

(2)掙得值EV:是指在規定時間段內計劃活動的實際完工工作的預算費用,EV=實際完成工作量×預算成本。

(3)實際費用AV:是指在既定的時間段內計劃活動實際發生的總費用,AV=項目實際成本×實際完成工作量。

(4)費用偏差CV:CV=EV-AC,CV>0表示有利(費用節約);CV0表示有利(進度提前);SV

(5)成本績效指數CPI:CPI=EV/AV,CPI>1,同上CV>0,反之亦然。進度績效指標SPI:SPI=EV/PV,SPI>1,同上SV>0,反之亦然。如圖3所示。

3.4 過程管理

按制訂的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各部門編制并執行月工作計劃,由評價部門/人對其工作進度和完成質量等進行評價。監督部門也可根據各階段性目標計劃的時間節點和月度計劃完成情況,擬定檢查表,采用質量管理體系內審或制度檢查的方式,對各部門年度重點工作進行過程跟蹤檢查。見圖2。若在計劃執行過程中存在重大事項或客觀原因,責任部門需及時溝通反饋,調整重點工作計劃。

3.5 重點工作項目評價

年度末可根據年初制訂的重點工作計劃目標,結合各部門重點工作實際完成情況,從達成的目標、時間進度、完成質量/成本等方面進行年度評價,并將評價結果納入各部門年度考評,實施獎懲。各部門和監督管理部門需完成對本年度重點工作的總結,以便更好地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4 結 論

通過運用項目管理思想,可實現對重點工作進度、質量和成本的初步管理。但由于每項重點工作都有其獨特的企業客觀環境和具體實施條件,不少重點工作對企業而言也是第一次開展,沒有過多的歷史經驗可以借鑒,這便給工作計劃的編制和工作的開展帶來了一定難度。

后續各部門可采用計劃評審技術和關鍵路徑法等,對重點工作的時間進度進行細化研究,也可對人員、資金、物資等資源的使用調配進行優化,或從項目管理內容的各個方面進行細化管理,以期在預算成本內優質高效地完成企業年度重點工作,更好地實現企業經營目標。

參考文獻:

[1]高紹新.先進項目管理技術的理論方法及關鍵技術研究與應用[D].大連:大連理工大學,2001.

[2]黃輝,梁工謙,肖茂.企業項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的構建與應用研究[J].管理工程學報,2005(19):67-72.

[3](美)杰克?吉多(Gido,J.),(美)克萊門斯(Clements.J.P.).成功的項目管理[M].2版.張金成,譯.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

[4]譚云濤,郭波.在科研項目管理中運用成熟度模型的研究[J].山東理工大學學報,2004(4):75-79.

篇7

一、稅務稽查服務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所取得的成效:

今年,我局在明確稅務稽查職能的前提下,依法設置內部機構,建立健全監督制約制度,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稅務稽查的服務能力,使稅務稽查的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并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充分發揮稅務稽查服務職能重要性:

加大實施夯實稅務檢查計劃制度,提高服務效率:今本年度,我稽查局進一步夯實檢查計劃制度,嚴格控制檢查次數,加強稅收稽查的計劃性管理,嚴格稽查的計劃審批、備案程序,除舉報案件、協查案件、專項檢查和上級交辦案件等特殊情況外,沒有有重復現象發生。

加大夯實稅收政策公開度,增強執法透明度:本年度,我稽查局針對納稅人的不了解稅收政策而少繳稅款的情況,積極開展稅法宣傳。一是開展送法上門活動,二是開展稅務稽查前的稅收政策輔導,鼓勵納稅人查前自查自糾。避免企業對稅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稅國家稅款而導致的偷稅處罰,幫助企業樹立依法納稅的意識。

加大夯實檢查制約制度,規范稽查行為:本年度,我稽查局從根本入手,強化檢查制約制度。一是稅務檢查必須雙人上崗,并出示《稅務檢查證》、《行政執法證》;二是稅務稽查推行各稅統查;三是嚴格調帳檢查管理;四是優化稽查服務;五是要注重查后引導。

加大夯實違規預警制度,增強納稅意識:本年度,我稽查局積極開展新辦企業的查前輔導;二是對以開展實施檢查的納稅人,查前納稅人能主動做到自查自糾的,檢查時可從寬處理。

篇8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執法檢查,是指市建設局對下級建設行政管理機關及所屬機構執行建設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所進行的檢查或專題執法檢查活動。

第三條市建設局法制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執法機構的執法檢查工作以及與人大常委會、政府法制部門等有權機關進行執法檢查聯系。

第四條執法檢查以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總結經驗,研究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為主。

執法檢查可以對違法現象提出糾正意見,但一般不直接處理執法中的具體問題。

第五條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實施一年后應當進行檢查。在實施后每隔五年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規章實施后的執法檢查根據需要確定。

第六條執法檢查應按計劃進行。

執法機構應當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執法檢查項目計劃。

執法檢查項目計劃應包括:擬檢查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名稱,執法檢查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安排,參加單位等。

第七條市建設局法制機構收到執法檢查項目計劃后,應根據機關工作重點和實際需要進行綜合平衡,于每年二月底以前提出本年度的執法檢查計劃,報分管領導或由分管領導提交局辦公會議批準,成文后下發。

第八條法制機構和執法機構應確保年度執法檢查計劃的完成,個別經報領導批準的調整項目除外。

執法檢查應成立精干的檢查組。檢查組成員應熟悉和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檢查組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參加。

第九條檢查組在實施執法檢查前,應制定下發檢查提綱。檢查提綱應明確規定執法檢查的具體內容。

第十條接受檢查的單位接到執法檢查提綱,應及時進行布置,組織落實好本單位的執法檢查工作。

第十一條執法檢查應講求實效,不得走過場。檢查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抽樣調查、實地考察等多種形式。

第十二條執法檢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自查是指縣(市、區)建設行政機關、單位自行組織的檢查;抽查是指市建設局選擇若干縣(市、區)建設行政機關、單位進行的檢查。

第十三條自查由接受檢查的建設行政機關按檢查提綱的要求組織進行。自查結果應及時報檢查機關。在自查的基礎上,檢查組可根據需要組織抽查。

篇9

以考評當年工作力度和成效為主,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分線考核,即對黨政領導、計劃生育部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落實情況分別進行考評。

二、考評的內容及評分標準

完成全年計劃生育各項工作目標值得滿分1000分,具體分為:

1、對鄉(鎮)黨鎮領導的考評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五項責任目標即人口出生率、計劃生育率,三結合幫扶落實率,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會達標率300分

(2)主持召開四次黨政領導班子會,聽取計生工作匯報,研究、布置計生工作和定決策、抓落實10分

(3)協調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年度工作意見,計生工作中的重大實際困難基本得到解決20分

(4)計劃生育經費投入到位20分

(5)重視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優質服務20分

(6)各有一個抓難點、抓典型、樹榜樣事例,取得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發了年度計劃生育責任制和村(居)級目標管理任務書,對村(居)委會計生工作考核兩次(半年和年終),兌現了獎懲,堅持了“一票否決”30分

(8)依法行政,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對破壞計劃生育,違反計劃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時處理30分

(9)重視計劃生育機構、隊伍建設40分

(10)協調督促相關單位職責落實到位10分

2、對鄉(鎮)計生部門考評500分

(1)計劃生育工作落實“三為主”情況80分

(2)出生統計誤差率100分

(3)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開展情況100分

(4)計劃生育合格村(居)委會建設達標40分

(5)村民自治開展情況40分

(6)當年二女戶結扎及養老保險落實率70分

(7)計劃生育“三結合”落實率30分

(8)流動人口中18歲以上育齡人口辦證率40分

三、計分方法及加減分

(一)經考評達不到要求的指標,扣除其相應的分值;指標項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項考核指標合計得分基礎上加、減。計分方法:鄉(鎮)年度考評總得分=黨政線得分+計生線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難度

鄉(鎮)總人口每增加2萬,增加5分。即:

難度加分={總人口(萬人)-2萬人}/2萬人×5分

2、工作經驗

(1)在國家召開的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國家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10分。

(4)獲市計生委單項工作獎的,每項加5分。

在一次會議上各鄉(鎮)有多個單位介紹經驗或一個單位同一經驗在多次會議上介紹,只記一個(次)最高得分。

(5)按國家、省、市、縣計生委的要求,積極開展專項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并得到市認可的,加10分。

(6)在服務網絡建設中,服務所超類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經縣計生委直接查實的有組織弄虛作假的扣分。如屬鄉(鎮),取消其評先資格;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20分。

2、調查不配合、有干擾,如屬鄉(鎮),每案扣其20分;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10分。

3、調查樣本點見面率低,酌情扣分。

4、經上級各項檢查不達標的鄉(鎮),上級扣了本縣多少分,對所檢查鄉(鎮)扣除同等分數。對于問題突出的,被市列為限期整改或重點管理的鄉(鎮),每次扣20分。經本縣通報批評的鄉(鎮),每次扣5分,被黃牌警告的鄉(鎮),每次扣10分。

四、考評方法

1、平時檢查:縣計生委全年組織若干次對基層不打招呼的抽樣檢查。年終綜合每次檢查結果對照考核評估評分辦法的要求,逐項計分。對接受國家或省、市計生委檢查的鄉(鎮),檢查結果一并納入全年的綜合目標考評當中。

2、綜合評估:由縣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對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及整體工作情況進行調查、評估。

五、獎懲措施

本項考評得分排序位于全縣第

一、

篇10

以考評當年工作力度和成效為主,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分線考核,即對黨政領導、計劃生育部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落實情況分別進行考評。

二、考評的內容及評分標準

完成全年計劃生育各項工作目標值得滿分1000分,具體分為:

1、對鄉(鎮)黨鎮領導的考評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五項責任目標即人口出生率、計劃生育率,三結合幫扶落實率,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會達標率300分

(2)主持召開四次黨政領導班子會,聽取計生工作匯報,研究、布置計生工作和定決策、抓落實10分

(3)協調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年度工作意見,計生工作中的重大實際困難基本得到解決20分

(4)計劃生育經費投入到位20分

(5)重視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優質服務20分

(6)各有一個抓難點、抓典型、樹榜樣事例,取得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發了年度計劃生育責任制和村(居)級目標管理任務書,對村(居)委會計生工作考核兩次(半年和年終),兌現了獎懲,堅持了“一票否決”30分

(8)依法行政,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對破壞計劃生育,違反計劃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時處理30分

(9)重視計劃生育機構、隊伍建設40分

(10)協調督促相關單位職責落實到位10分

2、對鄉(鎮)計生部門考評500分

(1)計劃生育工作落實“三為主”情況80分

(2)出生統計誤差率100分

(3)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開展情況100分

(4)計劃生育合格村(居)委會建設達標40分

(5)村民自治開展情況40分

(6)當年二女戶結扎及養老保險落實率70分

(7)計劃生育“三結合”落實率30分

(8)流動人口中18歲以上育齡人口辦證率40分

三、計分方法及加減分

(一)經考評達不到要求的指標,扣除其相應的分值;指標項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項考核指標合計得分基礎上加、減。計分方法:鄉(鎮)年度考評總得分=黨政線得分+計生線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難度

鄉(鎮)總人口每增加2萬,增加5分。即:

難度加分={總人口(萬人)-2萬人}/2萬人×5分

2、工作經驗

(1)在國家召開的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國家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計生委召開會議上介紹經驗(含獲獎)的,每次加10分。

(4)獲市計生委單項工作獎的,每項加5分。

在一次會議上各鄉(鎮)有多個單位介紹經驗或一個單位同一經驗在多次會議上介紹,只記一個(次)最高得分。

(5)按國家、省、市、縣計生委的要求,積極開展專項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并得到市認可的,加10分。

(6)在服務網絡建設中,服務所超類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經縣計生委直接查實的有組織弄虛作假的扣分。如屬鄉(鎮),取消其評先資格;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20分。

2、調查不配合、有干擾,如屬鄉(鎮),每案扣其20分;如屬村(居)委會,每案扣其所在鄉(鎮)10分。

3、調查樣本點見面率低,酌情扣分。

4、經上級各項檢查不達標的鄉(鎮),上級扣了本縣多少分,對所檢查鄉(鎮)扣除同等分數。對于問題突出的,被市列為限期整改或重點管理的鄉(鎮),每次扣20分。經本縣通報批評的鄉(鎮),每次扣5分,被黃牌警告的鄉(鎮),每次扣10分。

四、考評方法

1、平時檢查:縣計生委全年組織若干次對基層不打招呼的抽樣檢查。年終綜合每次檢查結果對照考核評估評分辦法的要求,逐項計分。對接受國家或省、市計生委檢查的鄉(鎮),檢查結果一并納入全年的綜合目標考評當中。

2、綜合評估:由縣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織對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及整體工作情況進行調查、評估。

五、獎懲措施

1、本項考評工作由縣計生委組織實施,考評結果應按滿分15分折分排序,于2004年元月15日報縣考評辦參與鄉(鎮)綜合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