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經濟的本質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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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經濟的本質

篇1

關鍵詞:資產價格泡沫;早期糾正措施;早期預警制度

Abstract:After Plaza Accord was sighed, Japan implemented easing monetary policy and increased public investment, which led to the soar of the asset price,including house price.Then the crash of asset price resulted,Japan introduced early corrective action and early warning system. this paper analyses early corrective Action,early warning system and the Ex-ante regulation for financial commodity trading in Japan,makes comments on the effects and limitations, and summarizes the corresponding enlightenments.

Key Words:asset price bubble,early corrective action,early warning system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2)10-0051-05

一、早期糾正措施與早期預警制度的背景:資產價格泡沫的形成與破滅

自1985年9月日本與美、英、法、德等國簽訂“廣場協議”之后,在短短3個月之內日元升值高達20%,日本貿易順差和國民經濟增長受到了嚴重影響。為了克服本幣升值的弊端,日本央行實施了寬松貨幣政策,1986—1987年連續5次下調利率,基準利率從5%降為2.5%。從寬松貨幣政策的實際效果來看,日本貨幣與信貸大幅增加,1986年12月之后增長速度長期在高位徘徊,信貸增長比較可觀。

寬松貨幣政策與資產價格泡沫密切相關,資產價格泡沫基本上都出現在降息之后的1986—1987年(上田,2000),這一時期有如下明顯特征:一是貨幣供給量與信貸量迅猛增長;二是經濟出現了過熱的跡象,自1986年11月開始出現了長達51個月的增長,平均增長率為5.5%,遠超其他發達國家;三是資產價格大幅飆升,東京證券交易所指數(Nikkei225)、土地價格分別在1989年末、1990年9月達到頂峰,分別是“廣場協議”簽訂之前的3.1倍和4倍。

面對資產價格泡沫,日本央行自1989年5月開始實施貨幣政策轉向,步入了加息周期。1989年5月—1990年8月,短短15個月內,基準利率從2.5%上升至6%,升幅達240%。一個不可忽視的背景是,1990年2月27日,日本財務省出臺措施限制房地產貸款,打擊了市場信心,導致本已不景氣的股市進一步下挫。日本財務省這一決定普遍被認為是資產價格泡沫破滅的關鍵一環,但出于對資產價格居高不下的擔心,日本央行在1990年8月將基準利率從5.25%調高至6%,雙重打擊導致資產價格一路下滑。

在加息的背景下,利率市場化加快了資產價格泡沫破滅的步伐。在資產受損可能性較大之時,銀行的本能反應是控制發貸數量,嚴格審查抵押品,并不惜犧牲業務量來上調利率。如此一來,股市和房地產市場的信貸資金來源渠道受到了嚴重擠壓,股價和土地價格步入了下降通道。自此開始,日本股市進入了長達十多年的熊市,土地和房屋無人問津,房地產價格持續下跌,陸續竣工的樓房大量空置。

二、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機制的構建

(一)資產價格泡沫引發的質疑

二十世紀70年代以來,日本掀起了去管制化的浪潮,與此同時,利率市場化得到了長足的推進。當客戶資源減少、行業競爭加劇之時,銀行的本能反應是采取低價競爭策略,犧牲風險溢價來換取業務量。在金融去管制化與利率市場化的雙重因素引導下,隨著1986年以來日本央行不斷降息,銀行利差不斷縮小,為了保證獲取可觀利潤,銀行開始大量接受高風險業務,中小企業越來越容易取得貸款,土地與股票均可作為抵押品。如此一來,土地與股票的需求日益增長,資產價格不斷推升,而資產價格泡沫破滅之后,土地與股票的抵押品屬性加重了銀行的壞賬負擔。資產價格泡沫破滅之后,日本社會各界對金融體制進行了反思,戰后以大藏省為主導的金融行政受到了廣泛的批判,金融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日本引入了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

(二)學術界對早期預警機制的探索

1. 濱田和那須(Koichiro Kamada和Kentaro Nasu,2011)引入了金融周期指數并將這一指標應用于早期預警。金融周期指數是建立在傳統的周期理論基礎之上的,根據一系列領先指標和滯后指標來判斷朱格拉周期,并將這些指標分別合并成領先指數和滯后指數。他們編制了日本金融周期指數,并發現所編制的指數能夠提前一年預測國際金融危機。但這一指數也存在缺陷,主要是未考慮不確定性和政策時滯,為了克服這一問題,他們提出了一個預測金融周期指數的方案并用日本的數據進行了測試,發現這一預測方案能夠提前預測國際金融危機。

編制金融周期指數的基本步驟為:(1)收集原始數據;(2)選擇持續期,即7—11年的金融周期;(3)萃取出參考序列,利用HP濾波從原始數據得出周期的持續期;(4)選擇參考事件,即國際金融危機;(5)區分領先指標和滯后指標;(6)將領先指標和滯后指標合成領先指數和滯后指數。

但金融周期指數亦存在缺陷。首先是實時數據可能過于滯后而難以成為預警指標,這一問題的解決之道在于通過二階差分來預測金融時間序列數據變動,這有助于解決因實時問題所帶來的政策時滯。其次是金融周期指數效力的持續性問題。經濟環境總是在不斷變化的,所合成的金融周期指數可能會因環境的變化而逐漸失效,一些不符合目標要求的指數需要被拋棄。為了保證金融周期指數的有效性,需要對指數進行維護,同時也需要計算新的金融指標以改進金融周期指數的預測效果。另外,這一指數未能確定危機的來源、類型和破壞程度;也沒有指出最優的政策反應如何,合適的政策措施需要根據經濟環境制定。簡而言之,除非針對現實情況進行了細致的監測、研究和分析,當局同時也實施了合適的政策,否則金融周期指數并不適合為金融危機提供最優早期預警。

2. 石川(Atsushi Ishikawa,2012)等人構建了金融活動指數,這一指數是基于早期泡沫預警的已有文獻選取的一系列指標的集合,并且這些指標特別適于解釋日本上世紀80年代的泡沫。他們所構建的指數包含10個金融指標,有兩種利用途徑:一是通過單個指標對于金融活動過熱或過冷進行多方位分析;二是通過指標的合成,基于宏觀經濟角度監測泡沫產生和破滅的動態路徑。

選擇金融指標的準則包括:(1)指標必須有理論支撐或在已有文獻中被證明適用于實證分析;(2)指標必須被證明可以提前預測到日本平成泡沫,若某項指標在平成泡沫期間的數據難以獲取,則該指標必須能夠在雷曼公司倒閉之前能夠預測到過熱。

當一項金融活動大幅高于其趨勢時,稱之為過熱,但過熱并不是可持續的,過熱狀態結束后可能會導致過冷;當一項金融活動大幅低于其趨勢時,稱之為過冷,過冷會導致金融和經濟活動處于非有效狀態,并可能導致福利損失。但對于過熱和過冷的判斷并沒有一個數量上的標準,他們遵循邁耶和邦芬(Meyer和Bomfim,2011)的標準,即:當金融指標超出趨勢值1個標準差時意味著過熱,低于趨勢值1個標準差時意味著過冷。

金融指標分為4大類,共10個指標:(1)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放貸意愿DI指數、信貸與GDP之比、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投資組合的股票比重。(2)公司與家庭類:商業投資與經營利潤之比、公司短期可交易的公開發行的有價證券與負債之比、家庭的負債與現金之比。(3)金融市場類:股票價格、股票預期收益與政府債券收益之間的差額。(4)其他部門類:租金乘數(土地價格與租金之比)、貨幣乘數。

在運用金融活動指數時需要注意的是:(1)不存在從金融視角來衡量宏觀風險的已有方法,為了對泡沫或危機進行預測,或是評價金融非平衡性的幅度,需要更多的金融指標和金融指數。(2)每次泡沫和經濟繁榮的深化路徑并不相同,我們有可能會找到其他合適的指標,特別是新危機爆發之時。

(三)引入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

1. 針對銀行業的早期糾正措施。1998年4月,日本開始在銀行業推行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并于同年12月出臺《金融體制改革法》。針對銀行業的早期糾正措施主要是對從事國際業務的銀行和從事國內業務的銀行規定不同的資本比率:

(1)規定了銀行自有資本比率所需要滿足的條件,從事國際業務的銀行自有資本比率必須在8%以上,只從事國內業務的銀行自有資本比率必須在4%以上。

(2)規定了發出整改計劃以及實施指令的條件,從事國際業務的銀行如果自有資本比率高于4%而低于8%,只從事國內業務的銀行如果自有資本比率高于2%而低于4%,金融廳將向其提出確保經營穩健性的整改計劃以及實施指令。

(3)規定了發出增加資本、限制經營范圍等指令的條件,從事國際業務的銀行如果自有資本比率高于2%而低于4%,只從事國內業務的銀行如果自有資本比率高于1%而低于2%,將會被要求增加資本和限制經營范圍。

增加資本的要求包括:制定和實施合理的增加自有資本計劃;禁止或限制分紅和經營管理人員獎金分配;壓縮資產規模或者控制資產增加。

限制經營范圍的要求包括:壓縮子公司或海外子公司的業務;壓縮部分營業所的業務;關閉除總部以外的部分營業所;壓縮或者禁止開展銀行法第10條第2款、第11條等所規定的業務;出售所持有的子公司或海外子公司股權或資產。

(4)對于自有資本比例極低的銀行,規定了充實資本或停業等處罰手段。從事國際業務的銀行如果自有資本比率高于零而低于2%,只從事國內業務的銀行如果自有資本比率高于零而低于1%,銀行需要充實自有資本,或者接受其他處罰:大幅度壓縮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合并、停止銀行業務。金融廳會根據有關要求明確實施辦法。更為嚴重的是,如果自有資本比率在零以下,銀行將會被金融廳直接下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業務。

2. 針對人壽保險業的早期糾正措施。類似于銀行業,日本在人壽保險業也引入了早期糾正措施,針對人壽保險業規定了償付能力比率標準,即要求人壽保險業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償付能力比率的計算方法為當期未分配利潤、風險準備金、持有的土地與股票等未變現收益之和與保險風險及資產運用風險平均值之比。生命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比率應超過200%,低于200%的生命保險公司應當提出并實施業務改善計劃,低于100%的生命保險公司應當增加資本、減少分紅、降低新簽訂保單返還比率,償付能力比率低于零的生命保險公司需要停止部分或全部業務。

3. 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機制在法規層面的進一步加強。2002年10月,日本《金融再生計劃》,在這一法案當中,早期糾正制度和早期預警機制的地位得到增強,被列為“新金融行政基本框架”的基本內容。時隔不久,2002年12月日本金融廳修改了《金融機構營業準則》。根據新實施的法律,銀行類金融機構提高自有資本比率的時限被大大縮短了,接到早期糾正措施指令之后,銀行類金融機構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時限由此前原則上3年以內縮短為原則上1年以內。

4. 早期預警制度。一部分銀行并不屬于早期糾正措施的約束對象,但這部分銀行類金融機構也存在提高經營穩健性的必要,日本金融廳為此實行了早期預警制度,通過綜合預防行政措施等手段促使金融機構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改善經營。早期預警制度聚焦于收益性、穩定性和資金運作,從以上3個指標來評價銀行類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根據這3項指標,若金融廳認為銀行類金融機構需要改善經營狀況,金融廳將與其深入地交換看法和意見。若存在必要情形,金融廳可以依據銀行法第24條的相關規定,要求銀行類金融機構提交報告以了解其切實改善經營活動的計劃和做法。在落實早期預警制度的過程中,若認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必要嚴格落實有關改善經營的計劃,金融廳可以發出“改善經營令”。

(四)針對證券等金融商品交易的事前監管

除了銀行業、保險業事前監管,日本監管當局還針對證券等金融商品交易加強了事前監管,以預防金融風險。事實上,針對證券等金融商品交易的事前監管可以看作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在證券業的延伸。在廣泛吸收原《金融期貨交易法》、《有價證券投資咨詢業規制法》等相關法規內容的基礎上,2006年日本修改了《證券交易法》,并將其更名為《金融商品交易法》,高度系統性的金融商品監管法律制度得以建立,金融商品交易監管和投資人保護得到進一步貫徹和加強。

1. 強化金融商品交易的統一監管。

(1)監管范圍的調整。《金融商品交易法》將監管對象從“證券”擴展到“金融商品”,新增加了原《證券交易法》所不包含的監管對象,包括:信托受益權、集團投資計劃(基金)的份額、貨幣與利息掉期交易、存款與保險類金融商品。

(2)調整監管業務以消除監管真空。除了擴展監管范圍,《金融商品交易法》所監管的業務范圍也得到了實質性的擴充,除了原來的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和推介業務之外,投資咨詢、投資運用、顧客資產管理以及調整經營的設立、買賣、推介等業務都納入到了監管范圍,監管業務還包括部分銀行業務和保險業務。

2. 進一步強化金融商品交易信息披露的規定。

(1)法定義務。公司有法定義務公布季度報告,公司每年須報告評價自身財務真實性;企業經營者需要簽署確認書,保證所報告內容真實;注冊會計師、監管部門均有權監督。

(2)改革大量持股報告制度。投資人提交“大量持股報告書”和“變更報告書”的時限大大縮短,從原來的15天縮短到5個工作日之內。

(3)改革“特例報告制度”。“特例報告制度”的目標在于減輕機構投資人的負擔,新法案實施后提交“特例報告”的時限大大縮短,原來所要求的時限為每3個月以及發生有關交易的下個月15日之前,新法案實施后調整為每兩周以及發生有關交易5個工作日之內提交。

(4)提交電子版報告的相關規定。出于方便社會公眾迅速查閱有關信息的考慮,《金融商品交易法》還規定,投資人有義務向電子信息披露系統報送與大量持有有關的報告,報告的格式為電子版。

3. 加大對不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從表1中可以看出,《金融商品交易法》加大了對不公正交易、散布謠言、市場操縱、在有價證券申請書中存在重大虛假問題等現象的懲處力度。

三、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的效果及局限性

1998年之后,日本啟動了金融改革,金融監管得以強化,金融安全網得以系統重建,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的地位大大提高。強化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能夠在金融機構個體和金融業整體兩個層次上提升金融風險抵御能力,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消極影響被降至最低,日本國內金融業有效避免了資產價格泡沫的沖擊,大型金融機構無一倒閉,也未曾陷入經營危機,部分金融機構還加快了向海外擴張的步伐。正如日本銀行國際司前副局長增永嶺(2010)所闡述的:

第一,除了在全球金融危機發生后日本金融市場出現短暫的混亂外,日本銀行業沒有出現資金大幅外流和融資障礙等問題,能夠充分滿足大企業的融資需求,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也得以順利開展。

第二,從不良債權狀況來看,銀行信貸中的不良債權比率沒有受到經濟形勢惡化的影響。截至2010年3月,這一比率在主要銀行中降至1.9%,在地區銀行中降至3.2%。主要原因在于:企業普遍加強財務基礎,銀行業對風險管理的改善、公共信用擔保制度的擴充、監管的加強。

第三,日本多數銀行的收益(本期凈利)在2009年3月時為赤字,而2010年3月則多數實現了盈利,但在建立客戶關系的需要和經濟蕭條的影響之下,銀行業的收益并不高。

第四,從自有資本比率來看,該比率維持在與過去基本相同的水平上。截至2010年3月,主要銀行為15.8%,地區銀行為11.3%。對于主要銀行而言,根據《巴塞爾協議Ⅱ》的標準,并不遜色于國外其他主要銀行。

日本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也存在局限性:

首先,分類標準缺乏針對性。無論是早期糾正措施還是早期預警制度,所制定的標準對所有銀行或保險公司都是統一的,但不同銀行可能適用不同的標準,所制定的標準也沒有區分重要性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

其次,所制定的標準沒有體現時效性。由于政策的時滯性,一項標準在制定時符合實際情況并不代表會符合未來的情況,監管標準可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或微調。

最后,并沒有很好地解決監管機構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問題。從實施過程來看,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基本上是由金融廳負責,日本銀行和存款保險機構并未深度參與,與所擁有的權利相反,中央銀行和存款保險機構卻需要承擔救助成本。

四、對中國的啟示

(一)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要注重時效性

在1998年之前,日本針對金融機構的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存在極大隱患,在一定程度上為資金流向資產市場提供了便利之門,對資產價格泡沫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資產價格泡沫破滅之后,日本各界廣泛質疑“護送船隊”式金融行政,對“護送船隊”弊端的認識不斷深化,日本重新梳理并推行了行之有效的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提升了金融業的風險抵御能力,避免了國際金融危機對國內金融業的沖擊。

(二)放松管制不等于放松監管,更不等于不需要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

就放松管制本身而言,金融業制度束縛隨著放松管制的推進而逐步減少,但放松管制并不等于放松監管,更不等于不需要早期預警制度。從日本的實踐來看,1998年以來的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與金融自由化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關系。金融自由化拓寬了金融機構的經營領域、調動了金融機構的主觀積極性,而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在微觀和宏觀兩個層面構筑起抵御風險的防線,兩者均有利于日本國內金融業的健康發展。日本的事實說明,在放松管制的過程中更要注重加強宏觀調控,做好預防措施,改善風險控制體系,避免個別風險演變為系統性風險。

(三)監管透明度和行業自律是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的重要支柱

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需要金融業的數據信息,要求監管信息傳遞快速高效,這和監管透明度、行業自律緊密相關。自上而下命令式監管的弊端在于,監管信息沒有公開化,尋租行為時有發生。從日本推行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的實踐來看,為公眾所知悉的監管信息有助于改進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的效率,可以幫助監管對象找準經營定位并及時調整經營行為,有助于促使監管對象的行為符合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的規范。在向監管對象充分展示監管標準的基礎上,為了確保數據信息的真實性,保證早期糾正措施和早期預警制度有效推進,需要發揮金融機構的主觀能動性,需要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需要鼓勵金融機構的自愿行動。

參考文獻:

[1]Alejandro Gaytán,Christian A. Johnson.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on Early Warning Systems for Banking Crises[EB/OL].Working Papers of the Central Bank of Chile,No.83,October 2002.

[2]Atsushi Ishikawa,Koichiro Kamada,Kazutoshi Kan,et al. The Financial Activity Index[EB/OL]. Working Paper of Bank of Japan,No.12-E-4,April 2012.

[3]Okina K,Shirakawa M,Shiratsuka S.The Asset Price Bubble and Monetary Policy:Japan’s Experience in the Late 1980s and the Lessons[J].Monetary and Economic Studies,Vol.19,No.S—1,2001,pp.395-450.

篇2

關鍵詞:實體經濟;虛擬經濟;經濟虛擬化;泡沫經濟

中圖分類號:F830.9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4-0007-02

一、對虛擬經濟概念的界定

國外對虛擬經濟的界定大體有三種范疇。(1)用Fictitious Economy 來表述,是指股票、債券、期權、期貨等虛擬資本的持有和交易;(2)用Virtual Economy來表述,是指以信息技術為工具所進行的經濟活動,也稱信息經濟或數字經濟;(3)用Visual Economy來表述,是指采用計算機仿真技術建立經濟模型對實際經濟運行過程進行的模擬。目前國內學者對虛擬經濟的界定大都屬于第一種范疇,大致可以歸結為三種觀點:(1)“虛擬經濟是指與虛擬資本以金融系統為主要依托的循環運動有關的經濟活動,貨幣資本不經過實體經濟循環就可以取得盈利。簡單地說就是直接以錢生錢的活動”(成思危,2002)。這一虛擬的經濟系統的構成可以比喻為:虛擬經濟的產品就是各種金融工具――股票、債券、期貨、期權及各種金融衍生產品,虛擬經濟的工廠就是各種金融機構,虛擬經濟的交換場所就是各種金融市場。(2)虛擬經濟是以資本化定價行為為基礎的價格系統,是觀念支撐的價格體系(劉駿民,2003)。(3)虛擬經濟就是金融(李揚,2003)。持這一觀點的學者們認為,金融是虛擬經濟最主要的組成部分。

作者認為,第一種范疇更為合理。該概念反映了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活動的共同之處:追求價值增值。同時又揭示了虛擬經濟價值增值的特點。第二種觀點沒有體現出虛擬經濟活動的本質屬性。第三種觀點雖然反映了金融是虛擬經濟運作的主要組成部分,但虛擬經濟并不等同于金融,金融中的許多活動的價值增值過程是直接參與了實體經濟的運作的,其增值過程并不是“虛擬”的。基于以上分析,對虛擬經濟作如下定義:虛擬經濟是以金融系統(金融機構、金融工具、金融市場)為主要依托,相對獨立于實體經濟的一種虛擬資本獨立化運動和價格決定的經濟形態。其本質內涵是虛擬資本以增殖為目的進行獨立化運動的權益交易。

二、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分析

(一)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是相對獨立的兩個經濟范疇,二者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實體經濟是虛擬經濟的基礎,決定虛擬經濟,同時,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有反作用。

1.從起源的角度看,虛擬經濟產生源于實體經濟發展的內在需求。根據經濟理論,商品經濟的運行規律都隱藏在商品中。因此,分析虛擬經濟也應從剖析商品開始。通過剖析可知,能夠虛擬化的只能是商品的價值形式。用貨幣表示的商品價值形式即價格是其后一切價值符號的根源,同時也是以虛擬資本為代表的價值符號的根本基礎。隨著商品經濟進一步發展,伴隨著信用制度、股份制度、資本市場的產生與發展,“每個確定的和有規則的貨幣收入都表現為資本的利息,而不論這種收入是不是由資本生出。貨幣收入首先轉化為利息,有了利息,然后得出產生這種貨幣收入的資本。”(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526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隨著收入的資本化,虛擬資本便產生并發展起來,在此基礎上,虛擬經濟自然而然的產生了。

2.從經濟運行狀況看,虛擬經濟運行狀況取決于實體經濟的運行狀況。如果實體經濟運行狀況良好,則虛擬經濟必然茁壯成長;反之,假如宏觀經濟不景氣、微觀經濟缺乏活力、結構失調等因素使實體經濟出了問題,那么虛擬經濟最終必然萎縮。

3.從發展的角度看,虛擬經濟發展的規模與程度取決于實體經濟的規模與程度。作為虛擬經濟載體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是實體經濟中經濟主體根據實體經濟中資金的需要而發行的,因而發行的規模是由實體經濟決定的。有價證券的發行制約著證券二級市場的交易規模。盡管虛擬資本中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與實體經濟沒有必然的聯系,但是它依托于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因而也取決于實體經濟的規模與需要。

(二)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的雙重影響

虛擬經濟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是適應實體經濟的需要而產生,可以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也可能制約實體經濟的發展,使國民經濟發生動蕩和危機的可能性增加。

1.積極影響。虛擬經濟是實體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其產生和發展有力地推動了實體經濟的快速發展。

第一,虛擬經濟可以看成是實體經濟的貨幣蓄水池,它既可以吸收大量的實體經濟的過剩資金,也可以補充實體經濟流動性的不足,從而化解實體經濟的物價不穩定的壓力。資金是實體經濟的“血液”。虛擬經濟以其高流動性和高獲利性吸引著大量暫時閑置和零散的資本投入到股票、債券和金融衍生品等虛擬資本上,沉淀資本由此投入到實體經濟中,滿足實體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需要。而虛擬資本的便利流動性, 加速了貨幣資金的周轉、轉移和結算的速度, 也提高了實體經濟運行的效率。由于金融市場上融資渠道拓寬、融資技術提高、融資方式靈活、融資成本下降,可以在時間、數量、期限、成本等方面同時滿足生產者的要求,使儲蓄和投資在數量上和時間上都進了一大步,為實體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融資支持,加速實體經濟的發展。

第二,虛擬經濟提供了分散經營風險的工具,降低交易成本。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使個體風險趨于分散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分散實體經濟的風險。如經營者可以采用發行股票的方式將經營風險分散到各個投資者身上;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產生的最初的動機就是為了套期保值和轉移風險;虛擬資本的多樣性、可轉換性和高流動性又使企業能夠以比較低的風險成本實現實物資本存量的累積。

第三, 虛擬經濟可以通過財富效應使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增加。股市上漲等造成的財富效應能夠有效擴大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推動實體經濟增長。此外,金融市場的活躍,也會帶動企業投資需求的增加。由此,虛擬經濟從兩個方面給實體經濟提供強勁的需求拉動力,并通過擴大的乘數效應拉動實體經濟增長。

第四,虛擬經濟可以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產業結構升級。通過股票等有價證券,能夠使社會資本迅速從效益低的領域流向效益高的領域、從效益差的企業轉向效益好的企業,并按照利潤最大化的原則不斷地對資源進行重新分配和重組。這樣,虛擬經濟對資金的配置效應增強從而引導實體經濟對資源的優化配置。通過虛擬經濟活動可以對企業形成一種壓力,使資金和社會資源得到優化組合,形成合理的產品結構、技術結構以至產業結構,從而促進實體經濟的協調和健康發展,提高整個實體經濟效益水平。

2.消極影響。虛擬經濟的發展必須與實體經濟發展相適應,虛擬經濟的超前發展,會引發泡沫經濟,而泡沫經濟破裂又會引致金融危機,阻礙實體經濟發展。

(1)虛擬經濟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和投機風險性。虛擬貨幣一旦以膨脹的信用化形態進入生產或流通領域,虛擬經濟就滲入了實體經濟,并形成了兩者之間的互動。這一互動增加了實體經濟運行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2)當虛擬經濟過度膨脹時,會阻礙資金進入實體經濟,降低資源利用率。(3)虛擬經濟的過度擴張會引發泡沫經濟,導致對實體經濟的巨大破壞。(4)虛擬經濟的跨國擴張嚴重危及世界經濟安全,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實體經濟造成巨大沖擊。經濟全球化和金融業務國際化、自由化,使國際資本流動急劇增長和快速擴張。特別是在金融創新的推動下,以各種對沖基金為主的國際投機資本也應運而生,嚴重威脅全球金融安全。

三、正確認識和處理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

1.充分認識適度發展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正確認識和對待虛擬資本、虛擬經濟,不能因為它們有可能產生泡沫經濟或導致金融動蕩而限制其發展。應該認識到,虛擬經濟是市場經濟與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現代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它意味著經濟形態的多樣性和高級化。

2.防止虛擬經濟過度膨脹演變成泡沫經濟對實體經濟產生消極影響。正確處理實體經濟、虛擬經濟的關系,把握好虛擬經濟發展的“度”,使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發展形成良性互動。泡沫經濟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投機雖然是重要的原因和導火線,但實體經濟的內在失衡才是導致泡沫經濟的根本原因。投機是泡沫破裂乃至引發金融危機的催化劑,是外在原因;而實體經濟是虛擬經濟和泡沫經濟的基礎,實體經濟出現問題才是內在的原因。所以,我們一定要打牢實體經濟的基礎,把握好虛擬經濟發展的“度”,使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發展形成良性互動。

3.注意防范和控制中國經濟的泡沫風險,抓緊化解已形成的過度經濟泡沫。中國實體經濟運行的泡沫風險主要有:房地產泡沫、股市泡沫和國有企業較大面積虧損造成的泡沫。集中反映在銀行的巨額不良貸款上。

4.建立經濟預警系統,增強金融交易的透明度,完善市場法規,加強金融監管。為了使虛擬經濟更好為實體經濟服務,防止泡沫經濟的產生,應加強對虛擬經濟運行的監控,控制其與實體經濟的偏離度,使虛擬經濟形成的資產、交易量與實體經濟的對應從發散變為收斂,促進與實體經濟運行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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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2008年次貸危機的爆發成為凱恩斯主義復活的良機。對于本輪金融危機,凱恩斯主義者通常這樣解釋投資銀行的金融衍生產品帶有巨大風險,政府監管稍有不力,便會使風險擴大化,同時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使得金融家的道德風險居高不下。因此“看不見的手”是靠不住的,需要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加以管制。對于金融危機的短期應對,凱恩斯主義更是主張要以強刺激來實現復蘇。

在這種理論的指引下,各國政府紛紛全負荷啟動政府刺激經濟的措施。美國財長蓋特納2009年2月10日宣布的“金融穩定計劃”,計劃用2萬億美元以啟動處于困境中的銀行業。經過國會的討價還價,最終通過了7870億美元的經濟刺激計劃。這次美國政府通過財政政策干預經濟周期變化的力度是史無前例的。

但是如果把政府因素考慮在內,政府可以通過無限提供貨幣改變通縮預期,從而營造通脹預期,其結果截然不同。

換句話說,就是政府刺激經濟的力度必須超過經濟的客觀均衡點,才能成功地實現通縮預期轉為通脹預期。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投放在經濟運行中的貨幣量必然大于經濟運行的客觀實際量,這樣不可避免地會形成泡沫。換言之,加入政府因素以后,泡沫將成為經濟的常態,再也不會出現長時期的蕭條。

如果把政府看作一個可以制造貨幣、制造投資進而制造增長的“超級公司”的因素加入凱恩斯理論中,則克魯格曼所說的蕭條經濟實際上并非常態,蕭條經濟學的思維也變得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將是長期和持續的通脹壓力,泡沫化生存常態化,最終,真正重要的將是通脹經濟學的思維。

現金為王已經過時

2009年,如果中國企業只接受了克魯格曼的蕭條經濟學思維,那惟一正確的投資理念就是“現金為王”――事實上,這句話在2008年下半年時是最熱門的詞匯,但其結果卻是后悔得吐血。如果中國企業同時還兼有通脹經濟學的思維,觀察政府政策的變化,反市場之道而行之,則這一年的收獲一定是驚人的。

從2009年中國的經濟增長的構成來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09年凈出口對中國經濟增長的拉動為3.9%,鑒于中國的GDP增長率為8.7%,這意味著國內經濟部分的增長為12.6%,這是自1993年以來消費和投資增長最快的一年。中國為了對抗國際金融危機引發的外需收縮而實施的經濟刺激方案,正如《華爾街日報》所言,銀行貸款和公共項目支出的激增把投資推到了幾乎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國家統計局稱資本形成對2009年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92.3%,即8.7%的經濟增長率中的8個百分點是政府主導的投資所拉動。可見,在應對金融危機時,政府主導的信貸及投資在中國經濟增長中扮演著何等重要的作用。

美國政府及其他各國政府也不例外。事實上,美國政府對全球經濟的影響更大,美元是世界貨幣而且還是世界的儲備貨幣,同時美國又是一個超級經濟體。如果把地球作為一個經濟體看待,那么美元這個“超級貨幣”對于全球經濟的影響就好似人民幣對于中國經濟的影響。

通脹乃至泡沫經濟是常態

可見,無論是從單個國家或是全球經濟而言,政府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已經不可小覷。然而,遺憾的是,在傳統經濟增長理論中對政府作用的考慮卻少之又少。

面對次貸危機,各國紛紛啟動經濟刺激計劃,美國都上升到賣不出國債就直接印鈔票的程度,而政府的做法無論從實際還是從預期來講,都將對經濟增長產生重大影響。

然而,迄今為止的經濟增長理論即使從索羅模型發展到開放條件下的經濟增長模型,也只不過是把國際貿易加了進來,同時認同國內投資可以通過世界儲蓄而不只是國內儲蓄來支持。然而,這與現實相比,仍顯得有些躡手躡腳。現在的實際經濟運行情況是投資并不需要(或者說不是一定需要)儲蓄來支撐,相比之下,政府的貨幣供應幾乎可以無所束縛地放行,進而影響經濟增長。

內生增長理論雖然認為政府需要參與經濟的增長,但那種參與和本文所說的政府通過貨幣供應來制造的增長有本質區別。內生增長理論所說的政府參與更多的是指政府的財政參與,更多的是指政府對于公共品的干預。然而,現實中政府的觸角已經涉及到經濟增長的方方面面,不僅僅包括財政政策,更多的是通過相應的貨幣手段,強勢得足以在短期內把通縮預期活活變成通脹預期,把趨于蕭條的經濟態勢扭轉為走向通脹的態勢。

篇4

關鍵詞:泡沫危機;投機驅動;流動性

中圖分類號:F11 文獻標識碼:A

在18年前日本發生的被稱之為“泡沫危機”的金融危機,使日本經濟停滯發展10余年。目前,中國經濟也面臨近10年來最困難的局面。而中國、日本作為亞洲兩個最大的經濟體,通過對日本“泡沫危機”進行比較深入的研究,并將當時的日本和現在的中國進行比較研究,對正確認識中國目前的經濟金融形勢和應該采取的政策措施具有積極的參考意義。

一、歷史回眸

日本的“泡沫危機”形成于20世紀八十年代中后期,1989年達到泡沫的頂峰。1985年《廣場協議》簽署后,日元大幅度升值,出口嚴重受阻,為擺脫“高日元蕭條”,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財政和貨幣政策刺激經濟發展。1987年秋天的“黑色星期一”導致歐美國家股票市場出現暴跌,并很快影響到實體經濟,為克服這一事件對日本經濟的消極影響,日本政府進一步加大了經濟刺激政策的力度。結果,日本的資本市場出現了急劇膨脹,形成了不動產與股市的雙重嚴重泡沫。日經225指數從1984年初的10,00點左右上升到1989年末的3816點,1987年日本股票市值就已經占到全球股市總市值的41.7%,并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房屋地價指數則從1984年的33.0上升到1990年的最高峰104.1,國土面積僅相當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日本,其地價市值總額竟相當于整個美國地價總額的4倍。為擠壓泡沫,日本從1989年5月開始連續5次提高利率,從3.25%提高到1990年8月的6%;在財政政策上,1991年出臺地價稅,規定從1992年起,不管地價漲跌,凡持有者必須向國庫繳納土地持有稅,從而徹底打擊了對土地的投機。1990年初,股價開始下跌,1991年地價也出現下跌,泡沫經濟開始徹底破滅。日經225指數從1989年的最高點3467點,最低跌到2003年的7,60點;日本的地價指數也從1990年的最高峰104.1,跌落到2004年的30左右。日本企業和銀行也出現了大規模的倒閉現象,泡沫破滅后的近10年內,日本企業倒閉112,88家,銀行等金融機構倒閉總數也多達180家。

二、日本“泡沫危機”的本質特征與中國經濟比較分析

(一)日本“泡沫危機”的本質特征。日本的“泡沫危機”從本質上說,是在一段時期內政府的經濟金融政策連續使用不當造成流動性的嚴重泛濫和市場主體行為的集體非理性,進而誘發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同時出現巨大泡沫,最終導致全面金融與經濟危機。而“廣場協議”在其中扮演了一個促使一系列錯誤的財政與貨幣政策出臺的關鍵角色。為了克服1985年“廣場協議”簽署后日元大幅升值對日本經濟的負面影響,避免與歐美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日本政府制定了以國家投資、私人投資和個人消費支出擴張為主的內需型增長策略,從而在日本掀起了一輪大規模基礎設施與房地產建設的。1987年秋歐美的“黑色星期一”引起的金融動蕩又進一步強化了日本政府推動擴張性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力度。日本國內土地資源的匱乏直接導致了房地產投機熱,投資膨脹又進一步推動金融市場的迅猛擴張,在普遍樂觀預期的支配下,市場主體的集體非理最終導致股票市場與房地產市場泡沫的迅速膨脹。

(二)中日兩國經濟比較。中國目前的情形與1987年“黑色星期一”爆發時的日本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有相似之處。

首先,投資驅動。戰后日本經濟的重建和起飛靠的是投資,投資對GDP的比率從1955年的15%快速上升,到七十年代初已接近40%。我國經濟增長最有力地推動也是投資,投資率從改革開放初期的25%提高到2006年的42%。而戰后美國的投資率一直穩定在15%的水平上。另外,中、日兩國先后都實現了經濟的高增長和低通脹。從1955年到第一次石油危機沖擊的1973年,日本GDP增長約為10%,而消費物價通脹年平均不到2%。低通脹的原因是投資形成了新的生產能力,過剩產能下的過度競爭限制了廠商的定價能力。同樣,由于投資驅動,中國目前經濟周期的特征也是高增長和低通脹。高增長掩蓋了諸多深層次的結構問題,低通脹則解除了貨幣當局的警惕,信貸供應充足。信貸刺激了投資,投資帶動景氣上升,企業盈利的改善促使銀行發出更多的貸款,如此形成投資-景氣-信貸之間的循環,進一步強化了投資驅動的增長模式,很有可能引發日后的流動性泛濫。如果投資下滑增長便難以為繼。自七十年代初開始,日本的投資率從35%的高位上回落,GDP增長率隨之降到年平均4%以下,進入九十年代之后,增長基本停頓。

其次,投資驅動造成經濟結構的扭曲,資本密集型的制造業過度發達,而勞動密集型的服務業相對落后。雖然人均GDP和美國相差不多,但日本服務業占GDP的比重僅為65%,比美國低了至少15個百分點。我國服務業產值不到GDP的40%,并且近年呈現不斷下降的趨勢。制造業與服務業的失衡對經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貿易順差和本幣的升值都與之有關。服務產品在本土消費不會引起國際貿易摩擦,而制造業的過剩產能只能由海外市場吸收,強勁的出口為投資驅動的必然結果。

再次,中、日兩國的創新能力不足成為兩國經濟的軟肋。日本給人以科技發達的印象,但其實正如日本前金融相竹中平藏所指出的,日本的特點是二元經濟,外向與國際市場接軌的制造業部門創新能力較強,可與歐美競爭,而國內的金融、地產、建筑、零售等行業長期處于政府的保護之下,產品技術陳舊,效率低下。而中國的二元經濟也與日本類似,一方面是監管保護和政策扶持下的國有部門,一方面是在國內外激烈市場競爭中成長起來的民營部門。創新能力不足,使兩國為保持經濟增長都不得不追加投資,以彌補投資收益遞減留下的缺口。美國之所以能夠以15%的投資率實現戰后中度增長,關鍵是通過創新不斷改進效率。

目前,中國在經濟上與日本的共同特征可以概括為一句話:大國經濟――泡沫膨脹――金融危機――經濟衰退的趨勢與風險。

三、啟示

中國經濟在兩個市場泡沫破滅的“內憂”與美國“金融海嘯”沖擊的“外患”夾擊之下,如何避免出現嚴重衰退,使經濟盡快回到健康發展的軌道上來,同時又要防止重蹈日本不當“救市”導致資產市場特別是房地產市場重新吹起一個更大泡沫問題的覆轍,可以得到以下啟示:

(一)任何情形下都要努力避免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同時出現巨大的泡沫。如何在經濟較快發展的過程中避免實體經濟與金融市場同時出現泡沫的非理性膨脹,是政府經常要慎重處理的一個課題。

(二)通過積極的財政政策擺脫蕭條。把產業結構的調整貫穿進去,確定新的經濟增長點,注重低能耗、低污染、高質量的內涵型經濟增長,防止通貨膨脹的反彈和實體經濟泡沫的重新出現。

(三)泡沫已經出現且很大,但還沒有完全失去控制之前,通過相關經濟的、稅收的、貨幣的政策擠壓泡沫非常有必要。在各種措施都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的情況下,就應該采取較為有力的措施確保經濟發展的核心――銀行系統的安全。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應該保持相當的前瞻性、獨立性和靈活性。

(四)“救市”時機的選擇非常重要。泡沫沒有徹底破滅之前以“救市”的方式介入,特別是采用極易重新導致通脹的財政或貨幣政策介入,最后的效果可能適得其反,極有可能滋生更大的泡沫。中國股票市場目前已經基本調整到位,但房地產市場泡沫并沒有徹底破滅。因而,擴張性貨幣政策的出臺時機與力度、積極財政政策的導向與切入點選擇就顯得非常重要。

(五)只要銀行系統沒有出現重大問題,應靜待泡沫的徹底破滅。在泡沫徹底破滅之后,“救市”態度要堅決、措施要得力、方法要科學。同時,針對最近這一輪股市泡沫和房地產泡沫產生的原因和動力進行深入分析,防止在救市過程中誘發新一輪更大的泡沫。并且,我們還需要充分估計到泡沫徹底破滅所帶來的各種復雜的經濟與社會問題,準備好充分的應對措施,有備無患。

(作者單位:西安培華學院國際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雷鳴.美國“次貸危機”與日本“泡沫危機”的比較分析[J].長春:現代日本經濟,2008.

篇5

[關鍵詞]地產泡沫 形成機理 政府行為 房地產價格

一、房地產泡沫的內涵

迄今為止,經濟學界對此尚無標準定義。西方的經濟學家對“泡沫”的爭論以久,正如金德爾伯格在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辭典》撰寫的“泡沫”辭條中寫道:“在編寫本辭條時,理論界尚未達成對泡沫的一致同意的定義;至于它是否可能發生,也沒有一致的看法。在辭條中金德爾伯格將泡沫界定為“一種或一系列資產在一個連續過程中陡然漲價,開始的價格上升會使人們產生還要漲價的預期,于是又吸引了新的買主――這些人一般只是想通過買賣牟取利潤,而對這些資產本身的使用和產生盈利的能力是不感興趣的。隨著漲價常常是預期的逆轉,接著就是價格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機告終”。弗拉德與加伯認為當實際市場價格正向地依賴于它的預期的變動率時,資產泡沫才會產生。具有理性預期的經濟主體不會有系統性的預測誤差,所以,價格及其預期的變動率之間的正相關就意味著價格與其實際的變動率之間也有類似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對價格變動的套利行為及自我完成的預期就會使實際價格變動脫離市場基礎,這種情況叫價格泡沫。英國經濟學者喬納丹•泰納鮑姆認為世界經濟的架構是倒金字塔,下層是實物資本,上層是金融衍生物及虛擬資本,泡沫是虛擬資本缺乏實物資本的保證而過度膨脹的結果。我國學者曹振良對“資產泡沫”的內涵進行深入研究,人為資產泡沫是任何形式的過度投機;資產泡沫是一種資產的價格持續上漲到很高的水平直至崩潰;它是一種投機性冒險,除非有無數個參與者,否則,泡沫在本質上是非理性的;資產泡沫是指一個機構為謀取暴利,以欺騙手法將一種物品或股票的價格抬高到遠遠高于它的實際價值之上,最后就像氣泡破裂那樣,其價格猛然下降,使買主蒙受巨大損失;是買賣資信欠佳的公司以股票進行投機,使股票的價格遠遠高于它的實際價值。可見,“房地產泡沫”就是通過各種狂熱的活動如房地產開發商向銀行大量貸款開發房產,高額售房;還有一些購買者購買多套商品房為轉售或者出租來賺取利潤的投機行為使得房地產的價格猛漲,若干倍地遠離其價值,這種若干倍地猛漲形成的高價的價格,不能長期維持,虛高的價格最終會像泡沫一樣地破滅,這就是房地產的泡沫經濟現象。

二、房地產泡沫的形成機理

1. 房地產的固有特性是形成泡沫的基礎

房地產自身的固有特征表現在:其一,稀缺性。由于土地自然供給的剛性以及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土地經濟供給的有限性,因此土地始終是稀缺的。稀缺性則意味著其資產存在著價格上漲的巨大可能。其二,耐久性。土地作為重要的載體,如果得到科學利用可以實現永續利用,而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經濟持續時間通常也可以達到數十年之上。其三,需求的強勁性。人類的一切生產和生活活動都是在地球上進行的,都需要一定的物質空間作為生產和生活活動的載體,因此客觀上存在著對于房地產的需求。同時,隨著世界范圍內城市化、工業化大規模的展開,這種需求增長表現得越來越明顯。

人們的習慣性思維中還是在傳統的經濟理論中,房地產一直被認為是一種最重要的實物資產,土地和建筑其上的房屋不但是最真實的物質財富形式,而且是創造和生產其他財富的原始要素。但是在現代經濟中,房地產還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品,其具有虛擬資產的重要特征并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趨勢。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房地產具有虛擬資產的特征從而使得泡沫現象在房地產界更加易于發生。

2.房地產投資需求缺乏真實需求支持是形成泡沫的根源

房地產泡沫產生的直接根源在于房地產市場中的投資需求缺乏真實需求的支持。對于房地產泡沫而言,只要是真實需求就不會產生泡沫,而泡沫的產生則全部緣由房地產投資市場上形成的虛擬需求。只要存在著房地產投資的虛擬需求,就存在著泡沫的可能。問題的核心在于這種投資性虛擬需求是否以真實需求為依托。假若投資市場上的虛擬需求超出了那部分必須到投資市場上得到滿足的真實需求時,泡沫就產生了。并且這種差距越大,泡沫的程度就越嚴重。

3.不健全的金融體制是形成泡沫的催化劑

房地產業是資本密集型產業,其發展往往與金融密不可分。一個健全的金融體制能夠有效地激勵社會閑散資金向生產性投資轉化,引導資金流向高效益的部門和地區。但是,金融體制的迅速發展往往與社會生產不同步,以金融為代表的虛擬經濟與實物經濟相背離的趨勢益明顯。金融機構一般以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為依據進行決策。在不健全的金融體制下,金融機構往往為追求市場份額、信貸規模,而忽視了對借款者的資信調查,低估了投資項目的潛在危機。尤其在經濟“繁榮”時期,抵押物價值上揚,使得銀行愿意為房地產部門提供更多的信貸,放松貸款條件。當投機商把這些資金投到炒作過程中時,就會加速房地產價格的上漲,造成經濟結構失衡。

4.政府宏觀調控下的房地產業政策取向是形成泡沫的間接因素

政府行為對房地產泡沫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土地市場不成熟及相應經濟體制不完善的客觀條件下,所采取政策的局限性。如土地供應采取的“雙軌制”,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計劃干預過多或干預不力等。二是在土地供給有限和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容易滋生權力尋租現象,為房地產泡沫的形成提供了溫床。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中國,宏觀調控是一項長期的任務。由于工業化、城市化等多種因素的交織,因此對于房地產業的調控也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由于房地產產品涉及全社會居民的最基本的福利,且由于其市場的自身非完全競爭性特點,因此政府在確保房地產業穩定健康發展過程中的任務責無旁貸。但在消除房地產泡沫的過程中,政策體系的實施效果有賴于以上供求兩個方面各項政策的共同協同,單獨在某一個方面的進展往往并不能有效地消除房地產市場上的泡沫。

三、防止房地產泡沫形成的應對措施

在深入分析房地產泡沫的內涵及其形成機理的基礎上,我們提出了防止房地產泡沫形成應從一下幾個方面抓起:

1.規范土地市場,保持房地產供需關系基本平衡,改變現有住房投資結構單一模式,提高現有資源的使用效率。

2.健全我國房地產稅制。

3.加強信貸監管,抑制投機。

4.大力發展和規范房地產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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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房地產;泡沫;原因

[中圖分類號]F293.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11)06-0012-02

一、房地產泡沫的含義及危害

泡沫首先是一種價格現象,同價格的上漲和下降不是相連的,其變化的幅度很大。價格會在一定時期內持續上漲,同時在達到價格上漲頂峰時出現價格暴跌,波動幅度很大,突然的上漲和下跌。房地產泡沫就是以房地產為載體的泡沫經濟。一般來說,房地產的價格是由成本、利潤、稅金組成的真正的泡沫來源是地價,是土地價格對市場基礎價格的背離。

房地產泡沫的破裂將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嚴重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房地產泡沫破裂引發經濟結構失衡。房地產泡沫破裂后,企業的資金鏈條斷裂。房地產業在整個國民經濟體系中居于主導地位,房地產業遭受重創必然形成產能過剩、資源浪費、失業增加等一系列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另一方面房地產泡沫導致金融風險增加,易引發金融危機。在我國各商業銀行中,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在銀行貸款余額中占有相當的比重。房地產泡沫一旦破裂,房價大幅下跌,企業投資難以收回,直接造成房地產開發貸款難以償還。所以,銀行資本面臨嚴重縮水的風險,甚至引發金融危機。

二、房地產泡沫產生的原因

一般來說泡沫經濟的特點主要為:商品供求嚴重失衡,投機氣氛異常濃厚。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積累,到90年代初期破裂的日本地價泡沫,是歷史上影響時間最長的房地產泡沫,被比喻為二戰后日本的又一次“戰敗”。

從本質上看,商品的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是市場機制作用的結果。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價格上漲,在需求不變大的情況下,投資者預期價格會下降。而泡沫發生的時候,市場機制失靈,人們不遵循市場運行的一般規律。

1.土地的稀缺性

土地是由一般是由自然供給的,是不變的。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對土地的需求將進一步增大。對土地的需求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種是現實的需求,比如住房需求,另一種就是用以獲利的需求。作為獲利工具的需求逐漸膨脹,便產生了價格泡沫。土地的稀缺性及其虛擬資本的性質使地價運動可脫離土地利用實際而產生泡沫。

2.供求不平衡

由于房地產建設周期長,時滯差別大,供需難以平衡。在經濟蓬勃發展時期,房地產由于受到土地供給彈性小的影響,供給有限。在需求大,供給小的情況下,出現房地產泡沫。在房地產市場中,需求主要來自于投機的目的。投機者在追逐利潤的過程中,競相抬高房價,打破了房地產市場在宏觀上的供求平衡。在目前貨幣超放的情況下,房地產投資已不具有可持續性,繼續的投資只能使泡沫繼續放大。

3.金融體制的不完善

房地產業的發展力離不開資金的投入。一個完善的金融體系應具備開放的住房貸款渠道和投融資的多種途徑。在這樣的金融市場中,投資的收益和風險是成正比的。然而,由于房地產的不可移動性和增值保值性,使得金融機構對這種資產的風險評價很小。在高收益的驅動下,金融機構不斷發放抵押貸款,推動了泡沫的膨脹。

4.房地產市場的不完全

經濟行為人對商品價格的影響力微乎其微,是價格的接受者。而房地產市場,由于買者賣著之間的信息的不對稱,定價都是暗中進行的,成交價不能反映其真實價值。投機商趁機哄抬地價,又造成了地價的泡沫。同時大量中介服務機構的存在使價格評估更加困難,地產商利用自己在信息方面的優勢,抬高房價欺騙消費者。

5.消費者預期的有限性

大量消費者對房地產價格走向都是持上漲的觀點,對房價看漲的共同預期就構成了房產泡沫的基礎。價格上升,需求會下降。但是房地產的需求大部分來自于投機商,預期的未來價格越高,預期資本收益率也就越大。投機者甚至囤積房屋,以獲得更高的利潤。這就導致了隨著房地產價格的飛速上升,需求量反而增大奇怪現象。

6.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

一些地方政府受利益的驅動,出賣土地。隨意征用土地,并將大量的土地投入房地產市場,以獲取高額收益。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地方政府財政的不足,但卻增加了房地產的成本,成為高房價的一個直接誘因,而且導致建設用地總量增長過快。

7.國際熱錢“推波助瀾”

熱錢對匯率的波動極為敏感,近年來人民幣持續升值,由于短期資本投機逐利的本性,大量熱錢流入中國的資本市場。由于一般的消費者不能獲取充分的信息,在房價上漲的初期,大部分消費者會有持錢觀望的態度。但是當大量熱錢進入房地產市場并造成一種虛假繁榮的現象時,受房價驟漲的誘惑,許多消費者開始失去耐心,他們發現炒房地產來錢更快,于是紛紛拿出積蓄進行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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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第四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2012年1月6日至7日在北京舉行。本次會議精神,是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全國金融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企業的金融環境將發生重大改變。

如何理解本次全國金融會議給企業帶來的影響?企業家在這一新金融環境下,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發展實體經濟,限制資本運作

本次會議強調,“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從多方面采取措施,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會議的這一精神,既給廣大實體企業帶來了機會,也給不少企業敲響了警鐘。

由于政策的誤導,前幾年整個社會對企業成功的理解就是資本運作、“一夜暴富”。一些企業老板宣稱“我現在主要精力是考慮如何以錢炒錢,之所以還保留制造業部分,只是把它作為一個融資平臺,因為制造業融資比較好批,融到錢后用于資本運作。”本次中央金融會議,給這些企業敲了一個警鐘,接下來會有一系列相關政策,限制上述行為,確保資金流向實體企業,確保金融服務于實體企業。在該政策背景下,企業家要轉變觀念,調整思路,踏踏實實做好實體企業。

本次會議對股市的一些新提法也值得企業重視。會議提出,“深化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抓緊完善發行、退市和分紅制度,加強股市監管,促進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協調健康發展”。這幾年,很多老板把上市作為企業成功的標志,“上市圈錢”成為不少人做企業的終極目標。本次中央金融會議提出,將對股市的發行、退市和分紅制度進行完善,加強股市監管,有利于改變過去股市“重融資、輕回報”的情況。對于企業來說,今后股市不再是企業或大股東的提款機,企業應該通過上市創新技術、規范管理、擴大市場,回報廣大中小股東。否則,將會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懲。

監管加強,機遇與風險并存

企業對金融監管的進一步加強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過去一段時間,不少金融機構盲目模仿國外的“金融創新”,推出一些服務和產品。一些企業看出了這些“創新產品”中的漏洞,在獲取金融服務的同時避開了監管,大大增加了金融風險。本次會議提出對金融進一步加強監管,這勢必對不少企業“鉆政策空子”的習慣造成影響。

結合本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筆者認為2012年中國經濟、金融存在5大風險:1.2012年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將迎來集中還款高峰,有些地區可能會資金困難。2.經濟下行,造成產能過剩、企業虧損、失業率增加。3.實體經濟空心化,泡沫經濟盛行。4.房地產市場風險加大,2012年房價將會有較大幅度下降,銀行、地方政府都面臨巨大資金壓力。尤其是地方政府,賣地會越來越困難,地價會很低。5.高利貸、泡沫經濟、炒樓結合在一起,一旦出現問題,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對這5大風險,企業家要未雨綢繆、提前防范,避免風險發生給企業造成損失。

篇8

關鍵詞:虛擬經濟 金融危機 防范啟示

1、虛擬經濟與金融危機的關系

1.1、實體經濟運行失常

為了追求高速發展而忽視效益,也沒有注意結構的合理化是經濟運行失常的根本原因。表現為經濟發展的速度、結構與效益之間的失調,削弱作為虛擬經濟基礎的實體經濟。但是經濟的快速增長,容易造成人們的盲目投資和國外資金的盲目流入;另外企業間的相互拖欠、企業虧損和破產、原料和產品庫存積壓、生產力過剩、房地產大量閑置等實體經濟運行中的問題及企業從事金融投機活動失敗造成的損失等,都會以銀行壞賬的形式沖擊虛擬經濟系統并破壞其穩定性。

1.2、金融市場過度開放

上世紀70年代,拉美和東南亞等地區在實體經濟系統運行失常、結構性問題突出的情況下相繼開放金融市場,企圖通過金融完全自由并依靠虛擬經濟的快速發展刺激實體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但由于實體經濟的發展水平偏低并存在諸多問題,從而引發了泡沫經濟,導致一系列的金融危機。

1.3、金融體系脆弱

金融發展水平越高,金融體系脆弱性就越明顯,金融風險就越大。例如很多國家金融體系不成熟,金融機構信貸擴張過度且金融資產質量低下,存在大量呆賬、壞賬,就會以銀行為主要的融資中介,用短期的信貸支持長期的投資。但是由于缺乏其他融資手段,銀行只有不斷借新債還老債來彌補投資收益低下的狀況,這樣銀行在逐利情況下易產生道德危機。另外,銀行還會產生信貸過度擴張行為,貸款手續過于簡單導致許多貸款以被高估的股票和房地產作抵押,泡沫經濟破滅時被抵押的股票、房地產等抵押品出現大幅縮水狀況,銀行連本帶息都無法收回導致賬面出現大量呆賬、壞賬,公眾就容易發生擠兌導致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從而引發金融危機。

1.4、匯率政策失當

東南亞許多國家的貨幣都與美元或以美元為主的貨幣掛鉤,隨著美國經濟的持續增長,美元匯率上升,但是各國并未及時調整匯率政策,讓本國貨幣匯率隨美元的強勢不斷攀升導致外貿逆差日增現象。由于這些國家實行固定匯率制匯率機制缺乏彈性,并且外匯儲備普遍較少,政府在干預外匯市場時力不從心,使國際投機資本有機可乘。并且政府還鼓勵銀行向外大量借款,盲目刺激投資致使外資大量流入房地產和證券市場,虛擬經濟不斷膨脹,金融監管部門缺少對外資的控制力度,致使虛擬經濟不穩定,經濟泡沫隨之增多,引發金融危機。

1.5、國際投機資本沖擊

國際投機資本以國際游資的形式存在,由于新興工業化國家經濟增長較快,金融市場開放度較高,并且在金融監管方面存在漏洞,使國際投機資本有機可乘、牟取暴利,國際游資的外部沖擊對虛擬經濟內部結構起著瓦解作用,從而導致金融危機。

2、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啟示

2.1、設計和發展金融衍生品時,要充分認識到金融衍生品既有分散風險的功能,也有放大風險的作用。金融衍生品在市場上主要使用MBS、CDO、CDS等衍生產品形式,其緩解了風險過度集中于銀行體系的狀況并且為貸款人提供了流動性,滿足了不同投資者的風險偏好。但如果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過度使用金融衍生產品會使其資產負債率和財務杠桿比率快速上升,金融機構的破產風險增高。因此對于金融衍生品的設計和發展要縝密思考,不能盲目夸大金融衍生品的優點,也不能因金融衍生品具有放大風險的缺點而不使用。要對金融衍生產品進行科學的定價并且避免金融產品定價出現工具化和復雜化傾向,讓金融衍生產品的定價具有科學依據和金融理論。

2.2、政府要時刻加強金融市場的監管力度,讓市場和政府協同發揮作用,保證金融監管發揮最大效用。政府可以運用財政政策適當降低一些商業金融機構的稅負或者對金融機構進行財政補貼,還可以鼓勵一些經營效益比較好的小型金融機構聯合發行債券等來提高各金融機構融資的自主性。同時政府還要鼓勵各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形成一種競爭的市場氛圍來增加整個金融業的穩定性。政府也應當加強金融創新來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例如我國股指期貨的推出就有利地推進了金融市場的發展。因此我們既要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品又要避免金融衍生品的過度開發和投機,要加強對金融衍生市場有效監管并且正確處理信貸、貨幣供給和信用三者之間的關系,要結合我國自身的特點來進行金融創新。

2.3、進行統一協調的虛擬經濟管理,做到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信用制度的發展導致現代經濟越來越虛擬化,從而虛擬資產快速膨脹,虛擬資產具有投資性而且投資者的預期決定其價格水平。政府應組建各種金融培訓機構讓投資者掌握不同虛擬資產的存在形式、投資方式、交易期限、交易方式和如何進行資產組合管理等知識,幫助投資者形成正確的投資預期及穩定虛擬資產的價格水平,從而避免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相脫節。

2.4、遵循市場經濟運行的價值規律。市場經濟越發達,金融創新越頻繁,各種金融產品帶來的不確定性就越大,從而產生的投機活動就層出不窮,導致市場風險不斷加大。所以在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同時,還要適時地限制市場上的各種投機行為來保證市場經濟的正常運作。并且金融資產的價格要與其價值一致,以防范金融資產的價格嚴重偏離價值而帶來的風險,使金融衍生品的需求與其供給達到均衡,并達到虛擬經濟的最優交易規模,有效規避金融風險并促進虛擬經濟的發展。

3、結語

虛擬經濟是現代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虛擬的支付能力需求遠超過了實際支付能力需求,并且虛擬經濟的過度投機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國際金融危機,我們應正確認識并運用虛擬經濟的利與弊來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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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民經濟;安全視覺;房地產泡沫;治理問題;對策

在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健全和完善的背景下,房地產行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型產業,房地產價格不斷增加,導致房地產泡沫問題出現,影響了房地產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我國房地產泡沫而言,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對多度的貨幣擴張加以有效吸收,溫和有效推動經濟的發展。當然在治理房地產泡沫問題時,需要政府通過宏觀調控政策來平抑市場供求關系的過大波動,保證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實現我國國民經濟的安全穩定發展。

一、房地產泡沫概述

房地產泡沫作為一種“泡沫經濟”,其主要是指房地產資產在交易過程中突然漲價,房屋和土地具有極高的價格,導致房地產價值與價格相背離,商品供求關系失衡,出現無法真實反映物質財富的貨幣泡沫。由于資產價格上漲幅度過大,市場的價格與使用者的實際支撐情況不相符合,出現價格暴跌等情況,導致市場經濟衰退,使其向氣泡一樣破滅。值得注意的是,房地產泡沫作為價格波動的一種形態,其與一般價格波動存在本質差異,房地產價格波動幅度相對較大,屬于突然下跌或上漲,不具有連續性。

二、國民經濟安全視角下房地產泡沫治理問題分析

1.原因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口的增加使得我國面臨著更為嚴峻的土地資源緊缺問題,房地產商品出現供求關系失衡等情況,并且部分投機經營者為了謀取自身的利益,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土地權益,導致房地產與土地實際價值相脫離,產生房地產泡沫。同時,由于土地資源的資產價格與其價格缺乏一致性,實際市場地價與預期的不合理土地利用收益貼現值之間存在較大的偏差,這種偏差如果越大,則房地產泡沫越多。當前我國政府積極鼓勵投資,金融機構和銀行也相繼發放房地產貸款,而由于住房抵押貸款存在不規范性操作,并且盲目投資與大量發放信貸等致使房地產價格過高,也可能造成房地產泡沫。例如經濟蕭條時期,購房者違約后會導致銀行產生不良資產,出現大量的壞賬與呆賬,并且房地產實際地價遠低于擔保價格,金融機構則難以及時收回利息和貸款,出現金融危機。

此外,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市場結構缺乏合理性,房地產開發商囤積房源與土地,投機炒作,導致虛假宣傳與交易產生,對市場預期造成誤導,影響房地產市場的有序性。如開發商為了謀求自身最大化利益,對商業用房、別墅和高檔住宅加以大力開發,導致高檔房屋大量控制,而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供不應求。土地要素市場的缺失會在很大程度上導致土地價格壟斷,我國房地產市場則是如此,房地產價格與其實際價值相脫離,呈現虛高的情況,并且受地方保護意識和巨額資金等因素的影響,房地產行業的競爭相對弱化,導致開發商的市場行政壟斷與局域性壟斷。

2.對策

要想有效控制與治理房地產泡沫問題,保證國民經濟的安全穩定發展,首先應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對經濟適用房加以推行。政府可結合房地產市場的實際需求,建立住房供應體系,對住宅的供應模式加以改進,形成租賃市場,大力推出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同時對商品房的價格加以有效控制,保證中低收入家庭能夠購房居住,有區別性與針對性銷售基本居住需求住房和高檔商品房,并給予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等政策優惠,使其能夠進行抵押貸款與公積金貸款等。

其次應對土地資源管理加以強化,完善宏觀監測體系。建立健全宏觀監測而體系,對土地資源的用地比例與供應量進行合理調整,對城市形象工程和高檔住宅的開發利用規模加以有效控制,從而保證房地產行業的有序發展。同時加強市場調研,對房地產市場的實際需求進行正確預測與評估,嚴厲打擊投機炒作與虛假宣傳,對市場分析報告進行定期,合理引導市場。此外,可對購房實名制加以積極推行,加強管理住房開放貸款,對房屋貸款業務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加以規范管理,嚴格控制貸款發放的條件,合理審查開發商的信用等級與開發資質。當然,政府可采用土地出讓公開招投標制度,對城市大規模建設與高檔住宅盲目開發加以監管與控制,合理調控土地的預售、稅收和供應等,保證土地供應量的合理性,實現房地產行業的長遠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房地產價格的暴跌暴漲會嚴重影響國民經濟的安全平穩運行,需要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和土地資源管理,完善宏觀監測體系,合理管理房地產市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使其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田利輝. 廣義虛擬經濟視角下的房地產泡沫及其經濟治理[J].中國高校社會科學,2014,03:117-12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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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泡沫;土地價格;措施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查爾斯?P?金德伯格認為:房地產泡沫可理解為房地產價格在一個連續的過程中的持續上漲,這種價格的上漲使人們產生價格會進一步上漲的預期,并不斷吸引新的買者--隨著價格的不斷上漲與投機資本的持續增加,房地產的價格遠遠高于與之對應的實體價格,由此導致房地產泡沫。泡沫過度膨脹的后果是預期的逆轉、高空置率和價格的暴跌,即泡沫破裂,它的本質是不可持續性。

1、房地產泡沫的成因

房地產泡沫的形成往往與房地產投機緊密聯系在一起,當各經濟主體(包括投機者)對未來房地產價格走向的預期過度樂觀,并且出現非理性的“集體無意識”行為時,房地產投機者開始增加房地產的購買和囤積,投機需求的增加造成市場的繁榮假象,引起進一步的漲價預期,從而形成一個自我強化的正反饋,最終使價格膨脹轉為泡沫。房地產作為泡沫經濟的載體,本身并不是虛擬資產,而是實物資產。但是,與虛擬經濟膨脹的原因相同,房地產泡沫的產生同樣是由于出于投機目的的虛假需求的膨脹,所不同的是,由于房地產價值量大,這種投機需求的實現必須借助銀行等金融系統的支持。房地產泡沫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土地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是房地產泡沫產生的基礎。房地產與人們和企事業單位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居者有其屋是一個社會最基本得福利要求,人們對居住條件的要求是無窮無盡的;而與企事業發展相關的生產條件和辦公條件的改善也直接與房地產密切相關。由于土地的有限性,從而使人們對房地產價格的上漲歷來就存在著樂觀的預期。當經濟發展處于上升時期,國家的投資重點集中在基礎建設和房屋建設中,這樣就使得土地資源的供給十分有限,由此造成許多非房地產企業和私人投資者大量投資于房地產,以期獲取價格上漲的好處,房地產交易十分火爆。加上人們對經濟前景看好,再用房地產抵押向銀行借貸,炒作房地產,使其價格狂漲。

第二,投機需求膨脹是房地產泡沫產生的直接誘因。對房地產處于投機目的需求,與土地的稀缺性有關,即人們買樓不是為了居住,而只是為了轉手倒賣。這種行為一旦成為你追我趕的群體行動,就很難抑制,房地產泡沫隨之產生。

第三,國家高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經營是產生房地產泡沫的主因。壟斷結構的市場造成土地供應量決定了房屋供應量,決定了房屋的供求關系,從而影響了房價的升與降。因此,長期城市土地供應量的不足是造成房價上漲的關鍵性因素。在壟斷結構的市場上實行競價拍賣制度,拍出土地泡沫。采用拍賣制度,只會通過競價機制為壟斷供給的壟斷產品形成壟斷價格,并且不斷地把壟斷價格推向新高。房地產商因此才敢不惜血本拿地。

第四,政府住房政策不到位造成住房市場缺乏有效供給。我國城市房價一直偏高。全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約為1:8,其中北京、杭州、深圳、上海、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房價收入比超過了10倍。中低檔住房供不應求,經濟適用房占全部住宅比重偏低甚至缺失,經濟適用房準商品房化,與商品房之間的價差越來越小,存量住房市場遠沒有形成。

2、房地產泡沫的危害

第一、金融危機。房地產業與銀行的關系密切主要是由房地產業投入大、價值高的特點決定的。有資料表明,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投入資金中約20%~30%是銀行貸款;建筑公司往往要對項目墊付約占總投入30%~40%的資金,這部分資金也多是向銀行貸款。此外,至少一半以上的購房者申請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這幾項累加,房地產項目中來自于銀行的資金高達61%。因此一旦房地產泡沫破裂,銀行就成為最大的買單者。應該注意到:銀行與一般企業不同,安全性對其來說特別重要。一般生產性企業的倒閉只是事關自身和股東,對其他主體的影響較小。而銀行的倒閉不僅僅是這家銀行自身的事情,而且往往會引起連鎖反應,使其他銀行也面臨擠兌風險。

第二、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失衡。房地產泡沫的存在意味著投資于房地產有更高的投資回報率。在泡沫經濟期間,大量的資金向房地產行業集聚,投機活動猖獗。泡沫經濟時期日本大企業的高額利潤許多來源于土地投機和股票投機帶來的營業外收益,結果放松了對本企業的經營和管理,造成企業素質的普遍下降。

第三、房地產泡沫抑制了其他產業的發展。房地產泡沫的存在意味著投資于房地產有更高的投資回報率,資本的逐利社會導致大量資金向房地產業流動。近年來,在一線城市,房地產業占用的商業銀行資金有多大50%~60%甚至更多;在二線城市,房地產業占用的銀行資金達40%以上的也大量存在,這就意味著其他產業可能會缺乏足夠的資金,或者說難以用正常的成本獲得所必須的資金,從而抑制其發展。

3、控制房地產泡沫的措施

第一、政府應制定合理的土地供給政策,增加土地供應。土地供應量決定了房屋供應量,決定了房屋的供求關系,從而影響了房價的升與降。要根據住房市場的需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應量和各類用地的供應比例,實行土地出讓公開招標制度,控制一些城市過高的地價,要堅決制止高檔住宅的盲目開發和大規模建設,防止出現新的積壓。

第二、國土局在土地招拍掛的價格上要有措施地控制土地價格。能否有效的控制土地掛牌競拍的價格直接影響到房地產商對房價的確定。

第三、國家要大量推出保障房、經濟適用房等,并合理地分配到位。當前的保障房、經濟適用房存在諸多問題:一是總量不足。很多低收入居民沒有機會得到經濟適用房。2005年6月,北京天通苑小區放號5000個,結果有數千人通宵排隊,最后開發商在政府干預下提前放號。所排的房號甚至出現了網上交易的情況,有的房號本身甚至被報出三萬元的價格。有專家對此進行分析,認為此種現象的出現,除了放號方式落后之外,總量不足才是深層次的原因。二是申請和發放過程涉嫌腐敗。按照政府的初衷,只有收入較低,居住條件不佳的居民才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但實際中,一些不符條件想要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都可以通過購買審批,不但收入較高的人可以購買,擁有多套房產的人也有辦法買到。三是“適用”名不符實。經濟適用房的房產(物業)應當是較為實惠的。但是,超大面積的戶型也不少見,甚至包括躍層。2007年5月,福州市房管局推出394套經濟適用房,單套建筑面積在11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之間,總價在30萬至40萬元的有8套;40萬至50萬元的有105套;50萬至60萬元的有109套;60萬至70萬元的有83套;70萬至80萬元的有58套;80萬至90萬元的有27套;90萬元以上的有4套。雖然每平方米單價較市場低,但是總價高導致真正需要購買低價房的低階層市民無能力購買。

第四、提高國民收入,事實民富國強戰略。房價是否有泡沫,不是絕對的,而是與購房者的收入相對應的。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出的吶喊,既可以說房價太高了,也可以說民眾的收入太低了,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是正道。

參考文獻:

范宇,《當前房地產泡沫的成因及危害》,新疆財經大學,2009

謝熠、肖丹,《中國房地產泡沫的成因與對策》,華南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10

周京奎,《金融支持過度與房地產泡沫―理論與實證研究》[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