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城中村改造的建議范文

時間:2023-12-18 17: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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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城中村改造的建議

篇1

【關鍵字】銀川市舊城更新改造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舊城改造,就是舊城區的再開發,是指對舊城區中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物質環境部分進行改造,使其整體功能得到進一步改善和提高。當前銀川市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時期,為了促進城市土地科學合理化利用,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增強城市功能,推進城鄉一體化和諧發展,對舊城實施全面的更新改造,已成為實現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銀川市舊城存在的問題

(一)道路交通系統不完善

一是道路交通與土地利用規劃建設未能協調統一,舊城道路交通設施的規劃建設相對空間規劃不協調。

二是道路網不完善,路幅寬度偏窄,東西不順暢、南北聯系弱。道路通行能力低下,支路和小街巷連接不暢,未能形成循環網絡,通行效率不高。

三是丁字路口多,路口錯位交叉比較普遍,不利于交通組織。

四是慢行系統建設相對滯后,道路交叉口渠化設計不合理。舊城慢行系統尚不完善,機非難以分離,過街設施缺乏,各種交通方式之間干擾嚴重,安全隱患突出,影響道路整體通行能力。

五是公共交通線網布局不均衡、運行低效、準點率低、舒適度不佳、運行時段短和服務能力不足。公共交通線路過度集中在主次干路上,對主要支路利用較少,線路重復系數過高。

六是停車設施規模嚴重不足,動靜態交通相互干擾。舊城居住小區、各類公共建筑配建停車位不足,原有建筑后退道路空間不足,可拓展的停車空間有限,停車供需矛盾尖銳。部分路段利用非機動車道、車行道劃設停車位,加之車輛違停和行人、非機動車占道行駛、越線行駛現象嚴重,各種交通方式相互干擾嚴重,道路通行能力不斷下降。

用地功能布局不合理

一是行政辦公用地過度聚集。舊城核心區域和繁華地段大量分布著區、市兩級行政事業單位,吸引了大量人流、車流,造成周圍地段交通擁堵,環境污染嚴重。

二是文化體育等公共設施總量少,分布不均衡。以新華百貨、購物中心、東方紅商業廣場、銀川商都等為代表的傳統商業高度集中于新華街核心商業區內,居住區級的商業副中心尚未形成,不能合理疏散購物人群。沿街底商業態重復,對沿路交通影響較大,中低檔次的專業市場,聚集了大量人群,對舊城交通環境影響嚴重。

三是公共綠地總量小,分布不均衡。銀川市舊城尚未形成結構清晰的綠地系統網絡,公園綠地總量嚴重不足,較大的綠地僅有中山公園、寧園、怡園等處,分布失衡。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普遍缺乏,人均綠地面積不達標,特別是結合綠地景觀建設的觀賞性、休憩性健身娛樂活動場地不足。

四是老舊小區房屋建筑質量、公共服務設施及物業管理問題多。銀川市老舊小區住房、直管公房普遍存在建筑質量不高,抗震和耐久性能不佳,缺乏公共綠地和公共服務設施,物業管理滯后,房屋出租率高,老人及外來人口較多,部分小區上下水、采暖、燃氣等配套設施老化嚴重。

市政設施服務水平差

銀川市現狀舊城的市政基礎設施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和一些老舊小區的市政設施老化現象普遍存在,安全隱患多。

對策建議

(一)明確目標,找準原則。以破解舊城交通擁堵頑疾為突破口,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優化舊城內部路網結構,調整舊城功能布局,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統一整體規劃,分區、分片推進,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方參與,系統化、規范化操作,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發動群眾,和諧、穩步、妥善推進舊城更新改造工作。

(二)優化道路交通系統,構建宜居宜業的現代交通服務體系

1、統籌全市域綜合交通體系規劃。

(1)在現有四環高速公路的基礎上,長遠規劃城市二環高速公路,加快形成“二環五射”的高速公路網絡。首先拓寬改造銀青高速公路,整合優化收費站的設置,加快建設賀蘭山東路、北京東路向東延伸工程,實現中心城區與濱河新區的高速高效連通。

(2)加快舊城東部路網功能調整。利用原京藏高速公路東繞成段置換替代現有國道109線的穿越通功能,使清和街作為城市內部交通性干道,改善沿線交通環境。逐步將麗景街當前承擔的物流運輸和過境交通功能調整置換到友愛中心路上,恢復麗景街作為城市主干道的交通功能,同時優化友愛中心路與銀青高速公路的交叉口設計。

(3)做好立體交通設施用地規劃和預留。在城市出入口方向機過境交通與城市主干道相連接的地段,規劃預留交通換乘樞紐用地。

(4)建設立體換乘樞紐。結合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將小南門貨場、北門旅游汽車站改建為立體換乘樞紐,形成以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為主干,以普通公交、支線公交為輔線,覆蓋全城、高效快捷的現代化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2、完善內部路網,力保道路暢通。

(1)延伸城市路網,東西向打通湖濱西街、新華西街、老寶湖路等城市道路,南北向打通進寧南街、鼓樓北街等城市道路。

(2)拓寬道路和加快天橋地道建設,拓寬解放街、新華街、南熏街、清和街、麗景街等人流、車流密集街道,增加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條件成熟的道路可建設輔道。

3、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

(1)有效利用現有學校操場、廣場和公園用地的地下空間,改建地下停車場,增加停車泊位。

(2)鼓勵單位停車場適度開放,錯峰使用,加強立體停車場的建設,推廣限時停車,逐步減少并最終停止在城市道路兩側施劃路側停車泊位。

(三)調整提升舊城區功能,優化舊城空間格局

1、搬遷機關單位,減少交通吸引。

對老城區現有聚集的區、市兩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金鳳區閱海灣中央商務區周邊集中規劃行政辦公區予以安置,原有舊城辦公樓用地考慮規劃改建為公共綠地、停車場或公寓、廉租房和公租房。

2、改造市屬直管公房等老舊小區。

(1)優先改正南熏路、北京路等城市主干道周邊,西門片區(鳳凰碑周邊)等老舊小區進行更新改造前的詳細摸底調查,拆遷改造成棟的老舊直管公房,改建街頭綠地和公共停車場。

(2)合并管理相鄰規模較小的住宅小區,調整小區出入口設置,加強公共服務設施的配置完善,增加小區綠地等休閑活動場地。

3、升級完善老城商業格局。

(1)對老城新華商圈內的新華百貨、購物中心、國芳百盛等大型商業建筑,采用空中連廊連通,減少人行穿越地面對交通的干擾。

(2)對銀川商城周邊的東方商城、溫州商城、南方商城等服裝、副食和百貨批發同類重復低業態市場適度調整、分散,不再增加新華商圈現有商業規模,在其他條件允許地段規劃建設高業態、高品質的居住區級商業中心。

4、結合用地改造,增加綠地空間。

(1)結合歷史文化特色街區的整治,對老城區部分文物保護單位周邊的上世紀八十年代左右建設的老舊小區進行同步改造,規劃建設地上為綠地,地下為商業和停車場特色的文化商業區。

(2)逐步拆遷地震斷裂帶上的老舊小區,規劃改建綠地、推廣屋頂綠化,豐富空間層次,增加城市綠化量和開敞空間。

篇2

一、全南縣城中村的現狀

全南縣地處江西省最南端,素有“江西南大門”之稱,總面積1535平方公里,總人口21萬,轄9個鄉(鎮)86個行政村,1057個村民小組。大部分城中村集中在縣城周邊規劃區內的金龍鎮、城廂鎮等兩個鄉鎮。

(一)主要特點

一是城中村面積大人口多。全南縣城中村共涉及金龍鎮河背村等9個行政村,93個自然村。其中:處于縣城建成區,已經完全沒有農業耕地的一類村莊有46個村小組,村民約1745戶,人口約6280人;處于縣城建成區周邊,還有少量農業耕地的二類村莊有10個村小組,村民約376戶,人口約1456人;處于縣城建成區郊區,還有較多農業耕地的三類村莊有37個村小組,村民約1546戶,人口5772人。

二是經濟發展基礎弱。目前,縣城建成區內的許多城中村,為了縣城的發展,已將大部分賴以生存的土地奉獻給了縣城建設,由此也產生了許多失地農民。這就使得這些村委既沒有集體經濟發展資金,又失掉了土地這一賴以生存的基本生產資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導致集體經濟發展乏力,失地農民沒有就業保障,群眾生活水平日益下降。

三是社會保障待遇低。縣城建成區內的村民大部分仍然為農業戶籍,由于大部分農用地已被征收,成為“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社保無份”的邊緣群體,生活在城市的邊緣,處于社會保障的真空地帶,已影響到城鄉社會穩定。

四是群眾生存環境差。城中村范圍的市政基礎設施不完善,致使生活污水橫流、垃圾隨意堆放、道路交通不暢。城中村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建設年代久遠,大多數已成為危房,嚴重危及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城中村范圍缺少公建或公益設施,給群眾的居住、出行、休閑帶來較大不便,居民的生存居住環境與黨的“十”提出的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的要求不相符。

(二)存在問題

一是土地“瓶頸”問題難以突破。土地問題事關規劃、拆遷和安置補償等問題,涉及村民的根本利益,是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公認的“瓶頸”問題。因“城中村”現有村落的房屋建筑密度大,道路體系凌亂且寬度小僅容人行通過,城中村改造必然需增加村莊建設用地,一方面由于村莊周圍少部分空地均為村民個人所有,村集體基本上無自留地,新增建設用地必須從村民之中征收,相當多的村民對失去自留地后的就業、經濟收入等問題十分擔憂,在實際土地征收中存在一定難度;另一方面村民原宅基地占地面積大小不一,如對城中村進行整體拆遷改造,部分村民不愿騰讓宅基地,要求拆一補一予以安置,使得原本就不足的建設用地難以滿足安置要求。

二是農村傳統的居住理念阻礙居住方式的轉變。許多村民特別是一些中老年人,把“單家獨院、有天有地”視為理想居家。他們對新穎、集約化的多層住宅懷有一定的畏懼心理,害怕在新的居住環境和社會關系中生活不能適應。

三是城中村改造中的違章建筑處理問題。由于村莊內的違章建筑大多為亂搭亂建,對村莊原有布局造成了較大的破壞,如對城中村整體改造,必定涉及到違章建筑的拆除和補償問題;對一部分保留的違章建筑戶在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按照“一戶一宅”宅基地的規定必須收回原老宅基地,實際操作過程中對原老宅基地難以收回,造成土地資源分配不公平,對城中村整體改造工作造成較大的阻礙。

二、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實行城中村改造是貫徹落實黨的十提出的統籌城鄉發展的具體舉措,也是搶抓政策機遇、借勢城市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更是推動城鎮化建設提質的一個重要載體,對于提高縣城城市化水平,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實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加快城市化進程。縣城是全縣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也是一個縣的對外窗口。而城中村的存在直接影響縣城形象,影響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又直接影響著全縣的形象,影響著全縣經濟的發展。所以積極穩妥地解決城中村問題,促其經濟管理體制和社會管理體制向現代化城市管理體制和方式轉變,使城中村直接融入城市,對于加快城市化進程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實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高效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載能力。目前國家實行嚴格的土地政策,地方土地資源日益緊缺,而縣城建設又需要大量的建設用地,城市的發展正逐漸從粗放的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集約發展轉變,在這種情況下,改造城中村,盤活效益低下的城中村土地,騰出更多建設用地,緩解土地供求緊張矛盾,已成為歷史的必然,因此科學合理的城中村改造,將會大大促進城市土地潛力的提高,拓展縣城發展空間,提升城市的承載能力和經濟發展水平。

(三)實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居住生活質量。通過高標準的規劃設計和改造,會使原來的城中村融入縣城,從根本上解決原來城中村基礎設施建設薄弱、建筑密度大,居住環境臟、亂、差,生產生活質量低劣等問題,改造后配套綠化、休閑、健身、環衛、物業等基礎設施,這將會極大地提高村民居住生活質量,讓他們更好地共享縣城發展帶來的成果。

(四)實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升縣城形象,促進招商引資。城中村改造不是簡單的拆舊村建新村,拆平房建樓房,更不是低水平的重復建設,而是通過高標準規劃,高標準建設,將落后的村莊建設成為凸現城市現代化氣息的文明社區,將會變成縣城一道獨特的風景扮靚縣城,提升縣城品位,使縣城容貌得到顯著改觀,城市形象得到顯著提升,城市現代魅力進一步顯現。這樣以來,縣城環境質量的改善,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必將對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

(五)實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城中村自身發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是城中村自身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城市化發展也需要城中村在環境衛生、城建、治安等方面向社會化轉變,需要村民向市民轉變。對城中村改造,將其城市化,是城中村經濟社會發展難得的一次機遇,也是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選擇,無論是從城市整體發展還是從城中村自身發展來看,目前的存在形式都有其嚴重弊端,如果不加以改造,必然對經濟、社會、環境等各方面發展帶來嚴重制約。

三、城中村改造模式探討

在調研過程中,由于各“城中村”地理位置、經濟實力、房屋狀況等情況不同,經聽取較大多數村民及有關鄉鎮的意見建議,建議采取以下幾種模式進行改造較為合理。

(一)拆舊建新型。即在政府引導下,由村委會組織,由村民自行籌資建設,完成原有舊房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回遷建設的全部工作。拆舊建新改造模式的優點有:一是不需增加村莊建設用地,村民按原有宅基地面積進行重建;二是不改變村民原有的“生存、生產、生活”模式;三是該改造村民普遍較愿意接受,實施難度相對較小。存在的缺點有:一是由于保持村莊原有建筑布局,村莊道路、排水等設施用地維持原貌,對于布局凌亂的村莊將無法從根本上改變村民居住環境,出現僅有新村沒有新貌;二是部分宅基地面積小的村民,由于滿足不了新建宅基地的需求,對改造缺乏積極性。拆舊建新改造模式僅適用于村莊建筑布局較為整齊,原有村莊道路滿足要求的村落。

(二)原址重建型。即由村委會統一組織,對原有村落進行整體拆除,在不嚴重違反規劃的前提下,對原有宅基地重新合理分配給村民自行進行房屋建設。其優點有:一是對村莊布局進行科學合理規劃,能夠從根本上改善村民居住和生活條件;二是不改變村民原有“生存、生產、生活”模式。存在的缺點有:一是需要得到全體村民的積極支持,同意全面拆除;二是對村莊無房戶、多房戶的宅基地合理分配存在一定的難度。此模式適用于村莊規模小,原有村莊用地面積滿足村莊整體新建規劃用地需求的村莊。

(三)原址商業開發型。即由村委會統一組織,對原有村落進行整體拆除,在不嚴重違反規劃的前提下,對原有宅基地在滿足規劃條件下進行多層住宅或專業市場建設,由村民按原房屋面積比例進行分配。其優點有:一是對村莊布局進行科學合理規劃,能夠從根本上改善村民居住和生活條件;二是對有條件的村莊,可利用地理優勢,開發商品住宅或商業店面,從一定程度上解決失地村民的經濟來源問題。存在的缺點有:一是需要得到全體村民的積極支持,同意房屋全面拆除;二是所建房屋為多層住宅或專業市場,為確保工程質量,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程序。此模式適用于原有村民接受居住多層住宅方式的轉變,村莊位于縣城中心區域或靠近主要道路附近,具有一定商業價值的路段。

(四)異地新建型。即在原有村莊附近另行征收一定規模的建設用地,用于城中村改造用地。其優點有:對村莊布局進行科學合理規劃,能夠從根本上改善村民居住和生活條件。存在的缺點是:必須解決新建村莊建設用地問題。此模式適用于:一是戶數較少的村莊進行整體搬遷,將其并入附近較大規模的村莊進行改造;二是對原有村莊建筑密度大,實行拆舊建新、原址重建等改造模式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村民居住和生活條件的村莊,對一部分村民進行易地建設,騰讓出的宅基地由國土部門收回,用于安置另一部分村民的改建和公共設施建設用地。

(五)新征預留型。即政府在征收集體土地中,按照所征農用地面積的10%左右留做村莊建設用地,其余征為國有。塊內土地除優先安置原“城中村”范圍內村民,剩余土地按照規劃確定的用地性質進行商品房開發,辦理土地證和房屋產權證。其優點有:對有條件的村莊,可利用地理優勢,建設商業店面,從一定程度上解決失地村民的經濟來源問題;存在的缺點是:已完成土地征用的村莊村民意見較大,可能要求政府按相同條件解決。此模式適用于目前還保留有較多農業耕作的村莊。

四、推進城中村改造的對策與建議

對縣城城中村進行科學合理的改造,是縣城建設擴容提質的重要方面,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對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做美做精縣城,提高城鎮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推進城中村改造重點要抓好以下五個方面。

(一)提高認識,深化理念。城中村改造表面上是一個城市建設問題,實質上是社會組織變革問題。城中村改造的本質是經濟耕作方式的變化,隨之而來的是社會身份的變更,建筑形態的變化是這種經濟形式變化帶來的一種表象而已。實踐中由于對城中村改造問題的這種艱巨性和關聯性認識不足,往往簡單地著眼于建筑形式的變化而忽視了對經濟耕作方式的變革,結果改造工作總是遇到這樣那樣的阻力,舊的問題一邊在解決,新的問題又隨之產生,政府規劃在執行中往往走樣,致使改造效果有時不理想,有時一改再改,造成很大的浪費。城中村改造的實質就是要改掉城中村,讓村莊與城市融為一體。城中村改造的目標就是要實現“農民變居民、村莊變社區、集體土地變國有土地、集體經濟轉為混合經濟”。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在城市規劃、土地制度、組織形式、社會保障等方面同時努力,需要民政、勞動、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各個部門協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加強領導,高位推動。城中村改造涉及社會各個方面,要加強對城中村改造組織領導,成立縣級層面的城中村改造建設領導小組,組織城中村改造調查研究,制定出臺相關政策、規定和措施,協調解決城中村改造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推動改造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

(三)拓寬思路,探索模式。城中村改造是一項艱巨任務,要根據城中村不同實際確立合理的改造模式,堅持從實際出發,分步實施改造,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條件成熟一個,審批改造一個,真正成為民心工程,保證城中村改造的順利進行與社會和諧穩定。城中村改造應從實際出發,統籌考慮,合理調配,兼顧中長期發展,實行“一村一案”。政府要加強引導,鼓勵有條件的、城郊結合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改造和自行改造。

篇3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urbanized advancement's quickening, presented more and more “Chengzhong Village”. not only “Chengzhong Village” has restricted the urban function development, also has brought the huge pressure to the urban environment and the social order, must therefore carry on “Chengzhong Village” the transformation, realizes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fusion gradually. Right “Chengzhong Village” in the transformation difficult position and the solution measure's research has the important meaning to the urban development.

關鍵詞:城中村 困境 建議 昭潭鄉

key words:Chengzhong Village Difficult position Suggestion Illustrious deep pool township

作者簡介:唐逢九,女,漢族,1988年出生,本科大三學生,湖南邵陽人,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學生。

一、昭潭鄉“城中村”改造的困境

(一)拆遷補償困境。拆遷補償困境首先來自于土地產權不清,由于“城中村”改造過程中的土地產權歸屬難以進行明確劃分,對于部分違法建筑的拆遷改造問題,政府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經常遇到難以區分土地產權的情況地。同時,昭潭鄉現今所采用的按農村集體土地政策補償的方式,給予村民的補償安置費往往偏低,加上目前房價上漲,大部分村民買不起商品房。

(二)村民安置困境。昭潭鄉在1992年對商貿特區進行了開發建設,全鄉村民已全部完成建制轉戶。當時,對年滿16周歲的村民每人給予7000元的勞動力安置費用,而現今7000元根本難以解決村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另外當時有上千人未滿16周歲而至現在以到該年齡的村民沒有進行安置,現在進行征用拆遷,導致這一部分人要求安置。而目前對于村民的這種安置補償昭潭鄉還沒有足夠的財力支持,村民安置問題依然相當嚴峻。

(三)就業發展困境。由于土地的征用,昭潭鄉村民的土地大量減少,而村民素質普遍不高,村民普遍表現出游手好閑、不思進取的狀態。目前,昭潭鄉村民主要依靠出租房屋、小本經營等方式取得收入,較少人員主動在文化和專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提高,村民這種安于現狀的生活態度不僅使政府安排的一些就業機會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也給昭潭鄉長遠的發展埋下了不利隱患。

(四)規劃實施困境。要改變“城中村”對城市景觀、城市形象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就必須合理對“城中村”進行規劃建設,如果“城中村”在改造的過程中不能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布局,會給城市的長遠發展以及今后的城市建設帶來不便,造成“城中村”改造混亂無序。而事實上這種規劃不僅涉及到政府部門的工作,而且要涉及到眾多村民的意愿以及利益,村民的補償要求、搬遷地點眾口難調等問題的出現給規劃問題帶來了困境。

(五)財力不足困境。昭潭鄉在“城中鄉”改造的主要瓶頸來自資金缺乏。無論是村民的拆遷、安置補償、就業保障,還是“城中村”基礎設施建設、城市規劃都離不開資金。政府在財政上的支持不足,僅靠改造后的土地增值所帶來的部分建設資金,無法從根本上平衡資金的匱乏狀況。

二、“城中村”改造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一)完善相關政策。由于目前“城中村”改造在我國尚沒有形成具體指導制度和體系,城中村改造的很多政策尚無先例可循,為推動“城中村”改造的開展,筆者建議首先對以下幾個重大法律和政策問題進行解釋:如舊村居民宅基地轉為國有土地的法律依據;違章建筑的界定;房地產開發商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城中村”改造規劃指導方案;“城中村”改造資金支持政策等。

(二)堅持針對性原則。要實事求是,針對不同的村落進行具體分析,按照“一村一方案”的方式,對各個村的問題進行靈活處理,盡量照顧舊村居民的利益。采取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做法,對規模較小、區位較好、問題較少的舊村先進行改造,為其他舊村樹立榜樣,然后根據房地產市場的承受能力,有計劃地逐步推進舊村改建項目,最終從總體上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務。

(三)提高村民就業能力。為了保證“城中村”改造以后的社會穩定,除了讓村民安居以外,還應當保障村民的生活來源,這就需要解決村民的就業問題。昭潭鄉村民素質普遍不高,因此,讓這些失去了土地的村民去從事二、三產業,往往顯得力不從心,所以政府一方面要保障他們的生活,積極實施養老保險,解決村民的后顧之憂。另一方面要組織村民進行各種形式的技能培訓,增強村民的技能和就業能力。

(四)加強規劃管理。規劃設計要統一切具有長遠眼光,著眼于城市自身的品味和特點,適應城市發展的未來。不能為了一時的方便和眼前利益隨意進行開發,要確保實現城市的整體發展和“城中村”改造和諧兩者的雙向平衡。

(五)拓寬資金支持面。一方面,政府要加強對“城中村”改造的財政投入。另一方面,要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優惠政策,建立優惠招商制度,在對招標的開發商加強管理的同時,對此類企業給予政策支持。政府的優惠政策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開發商的經營風險,保障其獲取一定的經營利潤,使更多的企業參與到“城中村”改造中來,使舊村改造得以順利實施。

總之,在“城中村”改造要實事求是,開拓創新,實現人民權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城市規劃符合城市品位,開放建設互利共贏等多重目標,最終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鐘月紅,城中村、城邊村改造初探――以廣西西林縣為例,現代農業科技,2009年第10期

篇4

關鍵詞:城中村改造;現狀;障礙;改造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 progres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village has become a hot topic in today's society, has aroused widespread concern in the community, this is a common effect of rapid development and urban and rural city two yuan management results. Transformation of village in city has affect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process of the city, has attracted wide attention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ociety, the transformation of old villages, towns and villages must be used in crunch time. In the article the author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illages and towns, the transformation of old villages and the status quo, formation reason of village in city, the transformation of disorder and so 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reconstruction of the village; the status quo; disorder; reform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04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增長,新農村建設已經成為我國現代化進程的一大課題。這就要求政府不斷改善農村的生產水平,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村鎮建設、舊村改造、城中村改造能夠促進農村的城市化發展,是提高農民向非農化發展的有效手段。近幾年,我國加快了新農村建設的進程,對村鎮進行了規劃。

(一)城中村形成的原因

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周邊的村鎮逐漸被城市包圍。雖然這些農村已經包含在城市中,但是村民的戶籍、土地權屬、行政管理體制等并沒有發生改變,還是原有的農村形態。下面我們從三個方面對城中村的形成原因進行介紹:

第一,快速的城市化發展和城鄉二元管理體制,直接導致了城中村的出現。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的規模也在不斷的擴大,所以城市周邊的村莊逐漸被城市所包圍。但是,城中村的改造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回報率卻很低,加上城中村改造包括農民的拆遷和社會保障問題,使得城中村的改造難以順利地開展。

第二,由于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再加上城中村的改造涉及多方面的內容,情況很復雜,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很難順利的開展。再者,因為沒有政策要求開發商從自己的經濟效益出發,開發商不會涉足城中村的改造問題,使得城中村改造計劃被擱淺。

第三,城中村改造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才能完成農民的拆遷問題以及對農民的經濟補償等問題。再者城中村的改造是為了改善城市環境,這就要求政府妥善安排農民的就業問題和保障問題。由于這些問題的復雜性導致了農民與政府之間的矛盾。另外,中國農民安土重遷的思想,許多農民對城中村改造問題有抵觸情緒。

(二)城中村的現狀

1)隨著城市化的不斷發展,許多耕地都被征用了,村民已經沒有足夠的土地進行耕種。但國家并不能該所有的村民安排工作,這就導致村民必須自己尋找工作,這就要求村民慢慢適應城市的生活。

2)村民的居住環境差。由于規劃不合理,布局混亂,使得城中村的建筑密度過大,亂搭亂建現象嚴重,造成了嚴重的安全隱患。房屋建筑結構簡單,高低不一,土地利用率較低,無法形成規模,環境綠化幾乎沒有。

3)人口密度過高,社會治安混亂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大量農民到城市來謀生存,求發展。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外來人口很少能在城市中定居,而選擇了城中村,這就導致了城中村的人口密度過大、流動性強、結構復雜、管理難度大的特征

4)市政公共基礎設施落后,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

城中村中的供排水、供電、供氣、消防系統不合理,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不能達到村民的需求,并且存在安全隱患。此外,城中村的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學校、醫院、商業服務點等設施不足,村民生活質量明顯低于城市。

(三)城中村改造對城市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

1)因為城中村的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導致村民為了滿足自己的經濟利益,隨意建造搭設出租房屋。再加上城中村不注重環境衛生,各種配套設施不完善,嚴重影響了城市的建設,阻礙了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設,同時對城市的交通也起到了阻礙作用。影響了城市的整體規劃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2)由于城中村實行的是農村管理制度,城中村的街道管理不按照城市建設的要求來進行管理。城鄉管理體制的不統一,導致城中村的規劃不合理,管理混亂。嚴重破壞了城市的整體精神面貌,對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影響,降低了城市形象和品位,影響了城市的現代化發展進程。

3)由于城中村的改造美譽整體規劃和統一要求,村民自行設計自家的院落。房屋高度低,密度大,土地利用率低,占有率高。并且,城中村在城市中的地理位置優越,但發展落后,造成了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

4)由于城中村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導致村民不能找到很好的工作。但是村民擁有土地資源,所以村民往往采取房屋出租、集體分紅等方式獲利,以此來滿足生活需求。精神文化相對匱乏,生活質量較低,不能使用城市的生活節奏,嚴重阻礙了城市文化的健康發展。

(四)城中村改造的建議

     第一,對城中村的農房建設和舊村改造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1)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應該按照城市發展的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合理安排布局,統一規劃土地,實現城中村向城中村發展的進程。

(2)改造過程中,加強規劃管理,遏制違法建筑,隨意搭建,建設統一的中高層居民樓,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城中村的改造要符合村民的需要。定位要準確,不能一味追求高標準。從農民的切身利益出發,是原有居民和外來戶從中獲利,才能降低農民對城中村改造的抵觸心理。降低改造難度。處于人性化考慮,盡量保留城中村的社會關系和文化特征。

(4)建立健全城中村改造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法規、法律、配套政策以及相應的管理措施,進一步完善對違法建筑的處罰力度,建立農房建設報建制度和備案制度,規范程序,嚴格貫徹落實。     (5)已建成的房屋必須符合文件規定,違法建筑全部拆除。只有合法的房屋在城中村改造時才能獲得補償。針對未建或在建的農房,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符合的也要拆除。

 (6)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嚴格控制,對擬改建項目和正在改建的項目都要逐級審批。改造過程中要把好質量關,建設過程中對整個施工過程都要有效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對規劃、土地、建設相關手續齊全的建設項目才能頒發房屋產權證書。只有對城中村改造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進行有效控制,每一個部門的通力合作才能確保誠征村改造的順利進行。

 (7)由于城中村的道路不能滿足城市對道路的要求,所以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對道路的建設應該歸納到城中村改造統一計劃中。按照城市對道路的需求進行建設,來滿足當代城市建設的需求。那些已經建好正常使用的道路應該由城市道路維護部門進行保養。沒用開放使用的道路交由辦事處、居委會進行管養。         (8)由于城中村村民的耕地已經喪失,村民主要靠集體分紅和出租房屋作為經濟來源,因此農民對集體經濟組織很感興趣。所以在做拆遷補償時,政府應該制定嚴格的補償制度,避免隨意提高補償額度,這樣就會使村民提高補償額度,還有釘子戶的出現,為城中村改造的實施有很大的阻礙作用。除了經濟補償以外,政府應該開辦急速教育機構,通過提高村民的文化知識,工作技能,讓村民能夠擁有一技之長,從而找到滿意的工作。再者就是健全醫療保障制度和養老制度等,來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質和生活保障。

     結束語:

文章中筆者通過對城中村出現的原因、現狀以,對城市發展的影響及解決措施做了簡單的介紹。我們了解到城中村的改造已經成為城市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并且刻不容緩。對城中村進行改造不僅是為了滿足村民的需求求并且是為了保障城市的健康、文明發展,是社會發展的趨勢。這就要求對城中村的經濟結構和資源進行有效分配。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是提高村民生活品質的需求,是提高城市競爭力的需求,同樣也是建設文明城市、生態城市的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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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兆森等主編.村鎮規劃[M] 2版.東南大學出版社,2005:223-224.

篇5

【關鍵詞】城中村;改造途徑;城市規劃

1 前言: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大量村莊向城市變遷。然而一個特殊而又普遍的重要事實是,部分村莊不僅沒有被城市化發展所“終結”,而且還被城市所“包圍”,并且還依然保留和實行著農村管理體制。城中村現象在我國不是孤立個別現象,隨著改革開放和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我國全國各地城市化進程加快,城中村現象便日益普遍。同時,隨著城鎮化步伐的變快,城中村的問題也隨之越來越尖銳。以奉化市為例,奉化長汀村因為人居密集、房產性質多樣、民情復雜、歷史遺留問題多,城中村改造更是難上加難。本文就論述奉化市城中村改造途徑做了研究,提出了幾種改造途徑。

2 城中村改造面臨的難點

2.1 規劃建設問題

城中村基礎設施不完善,道路狀況差。不僅影響到居民的生活也影響到城市的規劃建設。如在奉化城區,有一個遠近聞名的長汀村,曾是當地最大的城中村也是奉化市最典型最亟需改造的城中村。這里人口密度大、房屋大多年久失修,環境臟、亂、差現象嚴重;同時市內的幾條干道都通向這里,而到這里又“戛然而止。給城市規劃建設帶來了不便。

2.2 城中村的宅基地問題

城中村土地產權問題是城中村改造的一個最主要問題,也是最大的障礙、難點。政府要收回城中村土地的規劃控制權,城中村居民對原有居住土地的使用權力就被削弱了。而對于城中村這樣人口稠密的地區,對于政府、開放商開發政策下較難獲得贏利。

與任何一種交易―樣,城中村產權出售這筆交易能否達成,關鍵要看價格,具體說,政府、開發商出價能否為城中村的居民所接受,也可以反過來說,城中村的居民的出價是否能夠為政府所接受。而城中村改造的難點很大程度上就決定在定價上。

2.3 體制的問題

城中村存在許多的社會、政治遺留問題,使得城中村未能納入城市管理的軌道,在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而隨著城市的二元發展,這些問題越積越多,如戶籍問題、社會保險問題等等。因此管理體制上的問題也是城中村改造的一個重點。

2.4 資金的問題

城中村改造是一個系統的城市規劃問題,無論是居民的安置,房屋的拆遷,還是城中村居民政策的變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目前,奉化市政府不可能承擔如此大改造費用,而對于開放商來說,在缺少贏利的驅動下也不可能投入大量的資本。

3 城中村改造途徑研究

3.1 市場主導建設,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

政府不直接介入城中村的改造。這是因為,如果以政府作為項目改造的主體,不僅要有巨大的建設投入之外,還將承擔大量的補償包袱,背上沉重的財政壓力,同時這種以行政強制力為后盾的手段會引起城中村農戶的反感、抵觸。因此,政府可以嘗試從拆遷補償的紛爭中解脫出來,通過統一規劃,制定優惠政策,積極極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城中村項目的改造。允許其他開發單位參與改造,但需經改造項目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這種做法可以解決資金不足的難題。由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參與,拆遷補償問題也容易得到解決,但考慮到開發單位合理的利益需要,政府需在規劃或地價改策上作出進一步的調節。

3.2 統―建設、成片改造,有計劃地逐步推進

為了防止再次出現分散的“據點”式開發或“把肉吃了,留下骨頭”式的零星插建,奉化市改造還可以依照城市總體建設規劃的統一要求來進行統一建設、統一改造。同時,為了保障城中村改造得以實現,還應確保城中村統一或分步規劃改造的基本地量。同時,城中村改造事關農民經濟來源、外來務工人口的住房及社會穩定,其改造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應在規劃的指導下有計劃地逐步推進。同時,城中村改造項目應納入全市統一的土地開發供應計劃,以防止造成土地供應失控,給房地產市場帶來沖擊

3.3 運用基準容積率和地價杠桿對城中村改造實行雙重調節

用基準容積率和地價杠桿對城中村改造進行多方位的調節應該是政府針對轄區內城中村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個統一的容積率――基準容積率,就具體的改造項目而言,對基準容積率高于規劃容積率的那部分項目用地實行優惠地價政策,對高出基準容積串的那部分項目用地收取全額的甚至更多的地價。這樣可以調節奉化市城中村改造項目的整體開發強度在可以接受、掌控的程度上。同時還可以促進平衡各城中村居民之間的不公平現象,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違法濫建行為的發生。

3.4 采取房地產產權調換與貨幣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進行改造

一般來說,房屋拆遷補償有房地產產權調換(實物補償)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紤]到奉化市城中村現狀以及廣大農戶對城中村改造的意愿,應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地產權調換相結合的方式,并規定補償給農戶的房地產而積不得超過一定標準,對于超出部分一律實行貨幣補償或采用人股分配紅利的方式徹底解決。

4 城中村改造途徑的注意事項

4.1 政策配套是城中村改造的基礎

村民是城中村改造的主體,改造涉及每個村民的切身利益。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村民最關心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因此奉化市城中村改造應配套出臺有關拆遷安置、征地補償、勞動就業及來來發展等方面問題的相關政策保障措施。同時,加大政策的推進力度,使“村改居”居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從根本上消除村民的思想顧慮,為改造工作的順利推進奠定良好的基礎。

4.2 加強市場引導

城中村改造能否吸引到充足的資金是改造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要依靠單一的資金來源顯然是不能整個改造和建設項目的。建議更多地強調籌資渠道的多元化和組合化,利用市場引導機制,吸引眾多開發單位參與改造,不但會使改造工作顧利進行,而且也將促使奉化市城市建設形成良好發展局面。

4.3 注重科學的改造規劃

科學規劃是城中村的發改造規劃是前提,城中村改造,要有科學合理的規劃。要進行細致深入的規劃研究,結合奉化市市總體現劃要求,充分協調多方意見,均衡各方利益關系,仔細推敲落實各類用地空間布局,提出切實可行的城中村改造綜合規劃方案,確保規劃方案落到實處。

5 結語:

奉化市城中村的改造涉及數以萬計的城中村居民的利益,同時也涉及居住在城中村外來務工者的利益,而且還會涉及政府、地產商等等單位的利益。城中村的改造會影響到城市的整體形象和城市功能,城中村居民的市民化,則是城市化是否成功的重要標志。城中村的改造問題不僅僅是拆遷安置的問題,也不是單靠資金、政策手段能解決的,城中村的改造必須從科學、宏觀的角度,靈活運用多種手段對改造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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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吳亮.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以西安市為例[J].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08,12(7):231-234

篇6

(深圳供電局羅湖分局,深圳 518020)

摘要: 隨著城市的迅猛發展,大量外來人口遷入各地城中村,導致城中村用電負荷暴增,殘舊的城中村電網以及各種違法用電行為使得城中村用電陷入頻繁停電的困局。該文通過對城中村用電現狀的描述,分析造成用電困局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破解城中村用電困局的若干建議。

關鍵詞 : 城中村;用電困局;措施

中圖分類號:V2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03-0046-02

作者簡介:陳泰霖(1988-),男,廣東普寧人,中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在讀,從事配電管理工作。

0 引言

近些年,隨著各地城中村建設的迅猛發展,用電需求不斷增加,城中村臺區的用電負荷急劇增長,在用電高峰期間,配電變壓器、低壓配網等相關供電設備嚴重過負荷運行。如何破解城中村用電困局儼然已成為供電系統的一道難題,而其中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的城中村用電難題尤為嚴重。

1 城中村用電負荷現狀

目前,廣深兩地的城中村普遍存在人口密度大、用電密度大的現象,城中村內電力設備及線路老化嚴重,且供電線路以架空線居多。電話線、網線、有線電視線等各種線路纏繞在電線上,像蜘蛛網一樣盤踞在頭頂的現象屢見不鮮,用電安全隱患較大。由于用電負荷連年增長,城中村配網更新改造跟不上用電規模增長,從而造成迎風度夏時期屢有停電現象發生。

2 造成城中村用電困局的幾個原因

2.1 外來人口劇增 近年來,隨著城市的迅猛擴張,一線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口急劇增加,城區內高昂的房屋租賃價格及較高的物價水平使城中村成為生活成本的價格洼地。因此,大量外來人口涌入,分散在城區各處的城中村,隨著租戶越來越多,城中村人口密度急劇增長,并導致用電量的快速增長。

2.2 大功率電器使用率提高 目前居民收入年增長率遠超電價增長率,電價占我國居民收入比重下降趨勢明顯。因此,夏季城中村居民對空調的使用率大大提升,由供電局負荷監測系統監測數據可知,迎風度夏時期,每晚十點至凌晨一點是用電負荷最高的時間段,因為這段時間是大部分居民進入睡眠的時間,而炎熱的天氣及高溫使空調成為降暑首選,到夜間隨著溫度逐漸下降,用電負荷也隨之下降。這一用電規律在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比賽期間更是得到最佳證實,由于世界杯比賽大多于凌晨進行,因此比賽期間的用電負荷高峰時間段通常會延長至凌晨四點。除了空調,電熱棒、電熱水壺等大功率電器廣泛使用也加重了用電高峰期間的用電負荷。

2.3 城中村違建現象嚴重 城中村村民的違建主要存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村民違法將房屋分割成若干小屋,形成隔板房,通過增加租戶增加租賃收入,這種隔板房存在極大用電安全隱患,屋主私自改造房屋用電線路,租戶也大多漠視用電規范私搭亂接,往往容易使線路燒毀引起火災。二是村民在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不斷加建房屋或者違法加蓋樓層,擠占原本就不大的公共空間,加劇安全隱患。同時,為了提高房子租金,高層小樓宇還會加裝電梯。因此,這兩種違建現象都會使城中村人口密度增大,用電密度加大,從而大大增加用電負荷。

2.4 偷電現象嚴重 城中村樓宇密集,除了主干道稍微寬敞,大部分樓宇之間間隔較小,甚至形成握手樓,且由于城中村電力線路以架空線居多,許多沿墻架設的線路經過居民窗戶前,部分用戶為節省電費,通過私拉亂接獲取電力供應,造成嚴重偷電,從而導致配電設施在用電高峰期嚴重過載、頻繁停電。以深圳羅湖區湖貝村為例,該片區存在大量“三小”用戶(小工廠、小作坊、小商鋪)。眾多耗電量驚人的小作坊、小工廠隱藏在居民樓中,擠占普通居民的用電資源,且海鮮市場、商鋪成群,握手樓大量存在,架空線路凌亂,私搭亂接現象普遍存在,是偷電事件泛濫的重災區,近年來新增的變壓器幾乎全部過載。

2.5 新增變壓器無地可建 由于違建造成城中村用地緊張,許多原本的供電走廊已不復存在,且城中村地產為村民帶來巨大收益,因此村委會大多不愿意向供電局提供新的變壓器及配電房用地,從而造成新增變壓器無地可建的尷尬局面。新增變壓器找不到安身之所,不少經過反復勘察選定的地點,臨到施工時,又會因村民認為變壓器與房屋距離過近、噪音及輻射較大等緣由遭到阻撓。為了遵循配電變壓器使用規范,城中村變壓器最大容量一般不可超過1250kVA,供電范圍也不宜過大,種種原因都造成城中村配電變壓器總容量供應受限。

2.6 箱式變壓器的局限性 目前為了在城中村中節省用地,供電局為城中村新增的變壓器多采用箱式變壓器,箱式變壓器即是將傳統變壓器集中設計在箱式殼體中,具有體積小、占地面積小、重量輕、低噪聲、低損耗等優點。但是箱式變壓器也有其缺點,一是其負荷開關浸在油里,油被電弧碳化、分解,產生乙炔等有害氣體,使其性能下降,從而容易發生低壓負荷開關跳閘。二是由于箱式變壓器長期處于太陽的直曬下,影響塑殼斷路器的散熱,使得斷路器不能正常開斷負載及短路電流,容易引發高壓側故障。在炎熱的夏季,箱式變壓器這兩個缺點就更是被放大,因而在同等情況下,所能承受的負荷比室內變壓器要低,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城中村用電難的問題。

3 破解城中村用電困局的幾點建議

3.1 實行“公改?!奔坝脩糇曰I資金建設臺區 所謂“公改?!?,是指將公用變壓器臺區中 “報小用大”的非居民用戶用電,通過用戶自己投資設置專用變壓器供電的形式,避免與居民生活爭電用。用戶自籌資金建設臺區則是針對城中村地區利用居民住宅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用戶,實際用電負荷未達到專用變壓器供電標準的,通過用戶自籌資金聯合建設臺區的措施,將其用電負荷遷移出原公用配電變壓器。在政府對于城中村違章建筑用電政策尚不明確的情況下,該方案可以作為折中辦法緩解城中村用電難問題。

3.2 限制違章建筑的用電負荷 解決違章建筑用電問題主要需要以下幾方面:首先,政府相關部門應明確違章建筑用電的相關政策,供電局應積極配合政府對違章建筑進行斷電。其次,供電局應組織人員不定期巡查違章建筑的用電情況,對私拉亂接、轉供電等非法現象,一經發現堅決拆除;第三,加強用戶報裝資料的審核,凡“三證一書”(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不全的用電申請一律不予受理,對于新增違建房屋及進行隔板房改造的業主所申請的新增報裝用電堅決不能批復,對已接受申請但未送電的建筑施工用電用戶進行摸底排查,如有“三證一書”不全等違法情況的一律停止辦理相關業務。

3.3 利用城中村改造項目解決變壓器用地問題 長期以來,城中村的建設都存在著無序性、盲目性等特點,而這也直接影響到城中村配電網絡的改造與重建,電網建設及電力設備安置都存在著征地難這一老問題。為了切實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推進城市化進程,近年來各地政府普遍推動各種模式的城中村改造計劃,供電企業應利用好這一契機,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通過城中村改造項目解決變壓器用地問題。

3.4 調整變壓器分布結構 在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增加變壓器用地的同時,供電企業也應積極調整城中村變壓器分布結構,依照城中村土地及周邊環境實際情況,在不影響供電可靠性及用電安全的前提下,適當在城中村外圍新增變壓器,結合原本處于村內負荷中心的原有變壓器,形成“以中心輻射為主、外圍補充為輔”供電網格化模式,這樣也可以有效減少因土地問題而與村委產生的摩擦,為日后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便捷。

3.5 堅決打擊偷漏電行為 打擊偷漏電行為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是供電局積極配合政府開展城中村改造工作,在改造項目中對老化的電力設備進行改造,并對電網進行重新規劃,將架空線路改為地下電纜直埋敷設,增加用電安全性,盡量減少沿房屋墻壁架設的架空線路,尤其是表前線路應加裝套管,增加偷電難度,從源頭上杜絕偷電行為;二是加大用電檢查力度,聯合政府進行用電檢查,供電企業沒有執法權,能做的工作有限,但還是應該繼續加大反偷查漏工作力度,對私拉亂接、轉供電等非法現象,一經發現堅決拆除。

4 結束語

城中村電網改造牽一發而動全身,改造一個城中村的電網容易,但要改造所有城中村的電網并非易事,其中所牽涉到的建設維修資金問題、產權問題、協調問題等等都是解決城中村用電難題的關鍵。要徹底解決城中村用電難問題,還需要在政策上進行研究,明確對歷史遺留及新增違章建筑的供電政策,以便供電局能夠根據城中村實際用電需求,合理安排電網建設投資以及用戶用電負荷接入,保障民生用電。城中村用電問題的最終解決,必須與電力系統改革結合起來,明確用電執法的主體及權責,使用電、供電走上法制化的軌道,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中村的用電困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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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呂楠芳.城中村用電困局難破[N].羊城晚報,2014-02-28.

篇7

關鍵詞:高度城市化;全面改造;公共基金;利益均衡

中圖分類號:F12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我國改革開放30年,經濟和社會都發生了深刻變革,城市發展已進入高速城市化階段。高度城市化地區在面臨土地與空間難以為繼、環境承載力難以為繼的歷史條件下,城中村改造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空間演化、經濟結構調整、環境改善關系緊密,將成為未來城市發展的核心問題之一。目前,高度城市化地區舊城改造出現的普遍問題在于舊改資金不足、開發商與被拆遷人矛盾突出、土地超強度開發、中心區空心化、全面改造與綜合改造不協調等。研究高度城市化地區城中村全面改造模式是解決舊城改造難題的關鍵,對快速城市化地區制定政策和創新體制有重要借鑒意義。

二、快速城市化與城鄉二元結構導致城中村的形成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后期,城市規模迅速擴張和郊區大量農村土地被征收征用,由于未開發建設用地開發成本和開發效率遠低于和優于已建成區更新改造,同時農村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上遠落后于快速擴張的城市地區,因此造成城市包圍農村的獨特現象。

從根本上看,城中村的形成源于外在的快速城市化和內在的城鄉二元結構。快速城市化使得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形成城中村淪陷,成為外來勞動力廉價聚集的“貧民窟”;城鄉二元結構使城市的近郊區的政府不愿意放棄對這些行政村莊的管理權,而城市的政府部門因城中村改造資金、規劃、社會保障等一系列問題對城中村開發建設和管理沒有熱情。最終形成在建筑景觀、人口構成、經濟特征、行政管理、生活方式等方面與城市社區有著明顯的差異,成了城市中的“孤島”。

三、高度城市化地區城中村建設問題

高度城市化地區城中村在城市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一方面解決城市外來人口的居住問題,一方面作為歷史遺留問題,成為城市發展“儲備用地”。城中村建設的核心問題在于利益的非均衡分配,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資源分配的非均衡性。城中村以其廉價私房為外來人口提供居住場所,但城中村在基礎設施投入和城市建設管理方面存在嚴重不足,存在嚴重的消防、治安隱患,使外來人口的生存條件極其惡劣。

2、城市改造投資分配的非均衡性。舊村區位條件好的一般實行全面改造,開發利潤較高,是城市房地產開發商的新寵;而區位條件較差的因可開發性較弱,改造意愿不足。城中村改造的不均衡導致城市發展新的歷史遺留問題。

3、改造主體利益分配的非均衡性。城中村改造成本高、相關者利益復雜,各方利益博弈盲目追求相關者利益造成舊村改造對城市土地的高強度開發和高密度開發,忽略城市生態和文化在內的整體理性,破壞城市整體功能結構,城市空間環境品質和歷史文化遭到嚴重破壞,城市布局形成新的紊亂,阻礙城市發展。

四、城中村改造土地價值超額提升與改造主體利益博弈研究

1、城中村改造土地價值超額提升內涵。城中村是高速城市化過程中產生的特殊現象。而城中村土地價值因快速城市化和城鄉二元結構進入土地價值“洼地”。城中村改造的實質是對城中村土地價值的釋放。城中村改造土地產出投入比遠大于一般狀況下的土地產出投入比,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周邊成熟土地價值對城中村土地價值具有支撐作用;另一方面在于城中村分享城市價值提升的結果。

馬克思地租理論級差地租Ⅱ表明土地價值與對土地投入有關。在現代城市建設中,基礎設施建設、公共配套設施完善和生態環境改善等土地開發投入促使土地價值不斷提高;而城中村土地因缺少投入,土地利用條件相對較差,因此土地價值較低。但土地的替代性決定了土地價值具有連續性,城中村土地價值會受到周邊土地價值提升的支撐而自然提升。同時,區位價值取決于整個片區的區位價值和周邊區位發展狀況,具有協同的和共振的特征,相鄰區位土地價值具有乘數效應;另一方面城市價值是有形價值與無形價值的統一,是基礎設施、自然環境、文化教育、經濟、社會諸方面價值的統一,是歷史價值、現實價值與未來預期價值的統一。城中村作為被包含在城市空間內的單元之一,與外界不可能孤立存在,相反會以其特殊條件為城市發展提供相應的功能,分享城市價值提升的收益。因此,城中村土地價值超額提升的內涵就在于城市整體價值提升。

2、舊城改造主體利益分配的非均衡性研究。高度城市化地區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主要市場化的改造模式(即開發商或開發商+股份公司改造模式),涉及主體有政府、開發商、被拆遷人,其利益分配分別表現為土地出讓金、開發利潤和安置補償,但存在利益不均衡性。

(1)政府公共管理角色與公共利益湮滅。政府在城市經濟發展中,是公共管理者,對城市建設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我國舊城改造中城市政府卻存在顯著的角色錯位、缺位和越位等偏差,釘子戶、補償不到位、安置房質量差等問題都體現了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缺失;另一方面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讓金只實現國家投入成本的回收,但城市價值提升帶來土地超額升值部分并未轉化成公共收益。

(2)開發商的中介特征與超額收益。開發商在土地開發中以其資本優勢取得土地進行開發,而開發的房地產真正的產權人將是業主,所以,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真正承擔的是中介角色,提供墊付資金和組織建設。但其地產開發的大部分資金來源于銀行信貸,銀行利息遠低于房地產投資收益,所以銀行資本利息以外的收益被開發商占有,也占有了政府忽略的那部分超額提升價值。

(3)被拆遷人的安置補償超額實現其財產損失。在城中村改造中,安置補償是對被拆遷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補償行為。而在高度城市化地區,城中村村民借助城市經濟繁榮,違法占有宅基地或增加私宅面積進行出租經營,同時相對區位條件較差的地區拆遷補償標準更高,致使在改造時對村民安置補償額度巨大,一夜暴富成為舊改安置補償的代名詞。

五、基于利益均衡的城中村全面改造模式:公共基金+項目管理公司

1、“公共基金+項目管理公司”改造模式的特點?;诋斍案叨瘸鞘谢瘏^城中村改造利益分配的均衡性,筆者提出公共基金投資與項目管理公司開發運行的改造模式,該改造模式特點如下:

第一,公共基金收益將城中村改造土地超額收益轉化為全社會利益所得。舊改公共基金主要引入社?;稹⒆》抗e金和政府舊改投資債券等,投資收益將用于社會公共福利,取代開發商借用銀行信貸資金獲得超額投資收益,將城中村土地價值超額升值部分轉化成公共利益。

第二,項目管理公司還原開發商的中介本質降低城市價值的耗散。項目管理公司以管理費用取代房地產開發商的開發利潤,減少城市價值向社會利益轉化的損失。

第三,該改造模式能綜合發揮政府公共執行力和項目管理公司經濟技術管理能力。該改造模式實質是政府主導,項目管理公司的一種改造形式,在改造中,政府能有效控制城中村改造的開發強度,切實使城中村改造按照城市發展規劃科學進行;另一方面在稅收、地價、被拆遷人安置等優惠政策上具有統籌安排的優勢。

2、“公共基金+項目管理公司”改造模式運行機制建議。首先,規定投資基準收益,加強政府對資金運作監督審核力度。規定公共基金基準收益,保障公民財產的穩定增值;另一方面公共基金關乎社會安全,公共基金利用也具有利弊兩面性,具有較大風險,因此在公共基金投資中應加強資金運用的監督與審核力度,防止公共財產的損失。其次,采取項目管理公司信用審核和準備金制度。高度城市化地區城中村改造關系復雜,任務艱巨,利用公共基金進行城中村改造具有一定風險,因此改造主體須具備相當的資金實力和技術管理水平以及良好的信用水平,為保證公共基金的安全性和城中村改造的順利實施,必須實施項目管理公司信用審核和準備金制度。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周新宏.城中村問題:形成、存續與改造的經濟學分析.復旦大學,2007年博士論文.

篇8

[關鍵詞]“城中村”;研究現狀;總結與展望

[作者簡介]馬繼遷,江蘇工業學院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江蘇常州213164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8)10-0076-03

“城中村”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迅速城市化進程中凸顯的一種社會現象。國內學者從地理、城市規劃、行政管理、經濟、社會等角度出發,對“城中村”現象,從多方面多視角進行了深入研究。

一、研究領域

(一)對“城中村”現象的認識和詮釋

1 關于“城中村”的內涵?!俺侵写濉北粡V泛運用于學術論文、媒體報道、政府文件是在2000年前后,學者們對“城中村”的內涵進行了界定。代堂平從地域、社會關系角度認為:“城中村”是指從地域角度被納入城市范疇的局部地區,就其社會屬性來講,仍屬于傳統的“農村社區”,是一種特殊的社區。李俊夫從土地產權和土地利用角度認識:“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或城鄉結合部,被城市建成區用地包圍或者半包圍的、沒有或是僅有少量農用地的村落。張建明從外部景觀和思想觀念角度認為,“城中村”是位于城鄉邊緣帶,一方面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礎設施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還保持著鄉村的某些景觀,以及小農經濟思想和價值觀念的農村社區。

2 關于“城中村”產生的原因。田莉認為,快速城市化過程中城市用地的迅速擴張和政府調控力度的不足是“城中村”產生的根源。李立勛將原因歸結為城鄉二元體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鄉二元發展格局,而社會調節系統的局限則成為“城中村”形成的社會因素。吳曉則認為,在缺乏資源和遠見的背景下,城市為獲取發展空間而采取的妥協性征地政策,造成了“城中村”問題。周大鳴、鄭慶昌等認為,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城鄉隔離的二元管理制度是“城中村”產生的主要原因。李培林指出,“城中村”的產生歸結于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的刺激以及“類單位制”的塊狀管理。藍宇蘊認為,城鄉二元的土地制度是造成“城中村”問題的根本,村落共同體的利益性內聚是形成“城中村”問題的關鍵,非正式經濟是“城中村”賴以興盛的體制外支柱,而村落歷史的認同感則是“城中村”形成的歷史性因素。

3 關于“城中村”形成演變機制。對于“城中村”的形成演變機制,很多學者都作了探究。張建明認為,改革開放提供了農村城市化的大背景、城市發展提供了總動力、土地制度成為主要因素、規劃的失誤和管理的不善成了加速器、傳統城鄉二元體制是制度壁壘,以上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城中村”。李立勛認為,城鄉二元體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鄉二元發展格局及社會調節系統的局限導致了“城中村”的形成演變。常輝從空間擴張、體制競爭和城鄉文化交流三方面分析其變遷演變的機制。

4 關于“城中村”的類型。研究者從不同角度對“城中村”進行了分類。張建明根據廣州市“城中村”的資料,把“城中村”分為三類:基礎設施優越型、集體經濟實力型、土地資源充足型。常輝對西安、廣州的“城中村”進行分析對比后,歸納提出了目前“城中村”三種主要發展階段的形態類型。李培林按地理位置將“城中村”分為“城中村”、“城邊村”、“城外村”三類。吳曉從社區構成和組織的角度把“城中村”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同鄉、同村、同業或同族為群體聚居,以地緣、親緣、業緣為基本紐帶的緣聚型聚居區,如北京的“浙江村”;另一類則是沒有形成明確的主導性紐帶或產業體系、居民來源混雜的混居型聚居區。

5 關于“城中村”的文化觀念。李培林、周大鳴等認為,“城中村”的城市化進程具有被動性和激進性,傳統農村文化尚未轉變為現代城市文明,村民難以適從;物質財富的急速增長并未帶來村民素質的提高,中青年村民的城鄉二元性和社會邊緣性凸顯。丘海雄提出“二世祖”等概念。劉鈞演認為村民文化素質低下,道德品質的沒落,法律意識的淡薄日益成為“城中村”城市化進程中的主要障礙。

(二)關于“城中村”治理的研究

1 總體性治理思路。田莉、房慶方等從村鎮預先規劃、城市發展統一開發,出臺規范“城中村”法規政策等角度提出了總體性治理建議。李弱通過分析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實例的經驗教訓,提出目前“城中村”改造應注意到城市弱勢群體的居住需要。李培林則認為,“城中村”改造的困難不僅在于生活改善,也不僅在于非農化和工業化的問題,甚至也不單純是變更城鄉分隔的戶籍制度問題,而在于產權的重新界定和社會網絡的重組。韓蕩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出發,對城市發展的動力“政府的力量”、“市場的力量”和“社會的力量”三者的關系進行了論述,指出“城中村”改造要調節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以達到利益均衡。

2 具體治理模式和策略。張立生認為,可以在新城建設或城市用地擴展時引入農業景觀,將“城中村”改造成“都市型農業社區”張建明和李立勛等強調對“城中村”建設景觀進行改造,從分散、混雜、設施不足、居住環境差的傳統農村聚落,轉變為有序、設施完善、環境宜人的現代化人居環境,流程為“拆遷一補償一重新安置”。鄭靜、鄭慶昌等提出自上而下的“撤村改制”模式,即直接用城市管理體制取代農村管理體制。陳鵬認為,在政府職能上應從政府主導向政策引導轉變,在土地制度上應從“農村型”向“城市型”轉變。在改造模式上應從單一化向多樣化轉變,在優惠政策上應從寬建設向寬用地轉變,在管理理念上應從強制管理向協調管治轉變。

二、研究視角

梳理學術界有關“城中村”的研究成果,可以發現對于“城中村”現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會問題”、“共同體”、“社會變遷”等三個視角。

(一)社會問題視角。從這一視角出發研究“城中村”現象的學者比較多。他們認為,“城中村”的存在已成了一個嚴重社會問題,在現代大都市中,“城中村”幾乎成了“臟、亂、差、黃、毒、賭”的滋生地,因而多從社會問題的角度,建議政府從不同方面加強對“城中村”的治理或管理。

代堂平、李俊夫等學者從犯罪、社會治安、人口管理、環境衛生、文化沖突等方面論述了“城中村”存在的問題。目前“城中村”存在的問題,一是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在“城中村”內,“發廊”林立,賭博盛行,吸毒猖獗,黑幫肆虐,各種惡性案件不斷。二是潛伏嚴重火災隱患,“城中村”內街內巷狹窄彎曲,根本無法滿足消防需要,一旦發生火災,后果

不堪設想。三是規劃管理嚴重滯后。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城市形象,制約了城市的繁榮和發展。

(二)共同體視角。代表性的學者有李培林、藍宇蘊等。他們從共同體的視角出發,對“城中村”現象作了“類型化”的研究。李培林認為,“城中村”是一個“村落單位制”社區,并存有堅固的“社會關系網絡”?!按迓鋯挝恢啤笔怯蓛煞矫嬖虼俪傻模阂皇谴迓涔芾碇贫认鹿餐畹纳鐣P系網絡。這種“關系網絡”也是以往“村落社會關系網絡”的延續。二是村集體經濟產權下的股份分紅(資源分配)。首先是按村籍分配,其次是按工齡分配,這種分配本身體現了“單位制”的某些功能。

藍宇蘊認為,“城中村”是一個“新都市村社共同體”。這種村社共同體是與傳統小農村社共同體相對應相區別的一種村社型組織,特指在我國農村城市化過程中,一些農村社區以行政村莊為邊界,建立在非農產業經濟基礎之上,并在非農化過程中依賴自身的經濟、權力、歷史、文化和社會心理等資源進一步凝聚起來的共同體組織。“新都市村社共同體”是弱勢的農民村民走向城市的“新社會空間”或“過渡地帶”。

(三)社會變遷視角。代表性的學者有周大鳴、孫慶忠等。周大鳴對廣州市南景村50年來社會變遷的歷史脈絡進行了深入研究,認為南景村從一個市郊的農村變成現在的“城中村”主要經過了三個階段。20世紀40年代末到50年代,南景村是一個“都市邊上的村莊”,農村社區特征明顯,村民全部為農民,并與全中國的農民一樣,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園生活;上世紀60年代到80年代,南景村是一個“都市擴展中的村莊”,由于城市化的發展,耕地大量被征用,人口增多,非農產業發展快,村民的消費習慣在向城里人看齊;90年代以后,南景村變成了“都市里的村莊”,已基本沒有耕地,同時體現了與一般“城中村”所共有的一些特征。孫慶忠也對南景村50年經濟變遷的基本形貌進行了研究,他認為,從城郊聚落到都市村莊的南景村,經歷了地主所有制下的小農經濟、集體化時期的土地公有、村社所有制下的家庭承包和以股份制為標識的經濟共有等幾個發展階段。南景村的變遷軌跡是珠江三角洲地區鄉村都市化的代表。

三、總結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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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城中村” 商業形態 更新研究

一、“城中村”商業形態的特點

1.具有“城中村”特色的商業服務設施

在“城中村”中,主要存在的是自發形成的商業服務設施,很少甚至沒有公共的文化娛樂服務設施。以沿街小商鋪為主要模式的商業街在“城中村”社區空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活動中心自然呈現出帶狀分布特點,并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和自發組織功能,是“城中村”商業服務的特色。表現有:

第一,很容易改變經營內容,比如說賣飾品不景氣,過一段時間可能要賣百貨;

第二,商鋪很容易易主,今天這個老板在這經營,明天可能就換作另外一個生意人;

第三,如果現有的門面房不能滿足需求,那么會有新的臨街住宅改造成門面房,但如果大家都不在此開店的話,就會作為住房租出去。

第四,由于“城中村”缺乏公共開放空間,街道便承載了社區中心的大部分功能,并成為村民聊天、休閑、散步的場所。

2.人口組成情況

在對西安市“城中村”調研中,發展成熟的“城中村”外來人口都是本村村民的幾倍。如地處西安南二環邊緣的草場坡村,其中本村村民約占總人數的20%,租住的外來人員占80%。其成員組成如圖1所示。

3.商鋪租金情況

“城中村”主要交通道路的人流量相對其他位置的人流量要多,相應的租金也有差別。在草場坡村通向村口的主要街道,一間15平米左右的商鋪,近幾年一直保持月租金1000的狀況承租。位置稍差的街道商鋪基本在600-800左右。在大明宮家居城附近的東木塔寨村,一間房達到月租2000元,村民一個月單靠房租收入上萬。

可以看出,處于位置優越的地段,不僅保障房子出租率,也能使其中的商鋪價格一直保持較高的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房東收入。

4.商鋪形態

“城中村”中的商業大多都是“前店后居”、“下店上居”的形式,而且幾乎都是自發形成的。

從“草場坡村”調研中可以看到,一條主要街道的54家商鋪中,有48家是屬于商住混合型;另外一條主要街道的44家商鋪中,有37家屬于商住混合型。但是,這樣的狀況并不是事先考慮到商業需求而設計的,基本上都是根據村民的需要自己改造。村民根據自己家里住宅的布局,將底層的房間打開作為門面房,形成“前店后居”、“下店上居”的居住模式。

5.商鋪經營種類齊全

商業服務項目種類全,數量多,在這些項目中,餐館及食品店、日用品商店、所占比重較大。由于這些商業服務設施以私人經營為主,規模較小、任意性、變動性很大。

二、“城中村”商業存在的問題

“城中村”商業形態由于缺乏統一的組織規劃而呈現出一種無序狀態,形態紛雜,主要以零售業,服務業為主,商鋪形態不固定,流動性大,但是能夠滿足居于其中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但從商業功能,環境狀況和規劃狀況方面分析,還存在許多問題:

1.商業功能不全面

“城中村”商業種類繁多,商業氣息濃厚。外來商業介入快、自由靈活。但是功能不全,一些商業活動介入困難。由于租金稅費等問題,導致許多低利潤的商業服務項目無法進入。特別是新鮮蔬菜、再生資源回收等基本生活服務需求,在“城中村”社區內不能得到滿足。

2.環境狀況差

大部分“城中村”的環境狀況很差,缺乏統一的管理,社區服務意識差。沿街的小型餐飲店衛生狀況差,管理混亂,大都沒有必要的衛生消毒設施。垃圾隨意扔,即使有垃圾站,也是隨意地在街道的一個角落存放,容易滋生病菌。

3.規劃狀況

由于“城中村”由自然的原始村落演變而成,在城市化過程中逐漸被包含在城市中,成為都市中的村莊。近些年,因為經濟利益的驅使,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隨意地改建、擴建自己的住房,沒有統一的規劃,造成現在“城中村”中住宅層數、住宅間距、住宅類型不規整的混亂局面,而底層的商鋪隨著住宅、街道的改建、改造,也出現參差不齊的立面。

三、“城中村”商業更新原則

1.更新的定位

在“城中村”商業更新中,定位“城中村”的商業形態應針對居住人群的收入水平、消費習慣,以此來確定商業項目的輻射范圍及影響力。在“城中村”調研中,大部分第一代人由于原始耕地的消失,都沒有正當的職業,第二代人中部分有固定的職業,還有一些做個體商販。但是調研發現,長期以來的城市化生活使村民的觀念發生很大的改變,所以要徹底對“城中村”進行改造,不僅考慮外在形態上更新,還有生活方式,精神思想上的更新,這是保證更新改造成功的前提。

2.更新的延續性

“城中村”更新的規劃設計應當尊重歷史和現狀,協調村里物質環境與村里的社會、經濟情況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關系,同時尊重村民的生活習俗,繼承城市在歷史上創造并留下來的有形和無形的各類資源和財富。這是延續并發展城市文化特色的需要,同時也是確保更新獲得成功的基本條件。

3.更新的階段性

“城中村”更新是一個連續的過程,任何改建都不是最后的完成(也從來沒有最后完成),而是處于持續的更新之中,應當妥善處理目前與將來的關系?!俺侵写濉备聭搹默F狀出發,區分不同的情況,分類分階段的逐步進行。

四、“城中村”商業形態的更新策略

1.再現街道商業生活的繁榮

在“城中村”的改造更新中,應當結合村落的傳統鄉土文化,再現街道商業生活的繁榮。如特色商業街、小吃文化街、民族風情街等,這樣既滿足村中商業經濟利益的需要,也使村落的內在文化特征保留并遺傳下來。

2.交往、娛樂空間的塑造

調研中發現,“城中村”中基本沒有專門的娛樂、鄰里交往空間,因此,在“城中村”商業更新中重新塑造交往場所,促進村民的心理認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一方面是村民情感的需要,另一方面,村民可以在交往活動中發展他們的社會關系網絡,強化區域認同感。

3.合理利用村中資源

改造“城中村”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模式,應針對“城中村”各自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改造措施,采取逐步推進的辦法。例如有的“城中村”由于傳統文化遺留的存在,可以一定程度的保留下來,建立特色文化旅游觀賞區,一定范圍內保留村中原始的文化資源,無論對城市還是對“城中村”都是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

“城中村”不是單純的物質體系,而是以人為核心的物質體系、經濟體系、社會文化體系的綜合體?!俺侵写濉备脑觳粏问俏镔|形態上的轉變,我們應該更多地關注“城中村”方面的問題,從而實現“城中村”的全面城市化。

參考文獻:

[1]陳鵬.“城中村”改造的策略轉變.規劃師,2004,5.

[2]周銳波 閻小培.“城中村”文化透視,規劃師,2004,5.

篇10

關鍵詞:城中村;消防安全感;社會安全感

一、調查居民消防安全感的重大意義

經濟快速發展地區(如中國大陸珠三角、長三角地區等)的城市化進程中,城市版圖迅速擴張,原先分布在城市周邊的農村被納入其中,被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所包圍,成為了“城市里的村莊”。 廣州城中村,觀其祠宇千年,廟堂巍然,積淀著廣州悠久的歷史文化。但城中村與城市現代化的矛盾日益凸顯,“城中有村,村中有城;村外現代化,村內臟亂差”就是最貼切的形容。

2012年3月1日上午,廣州市召開2012年度消防工作會議。會上,副市長謝曉丹直言點名批評石牌村。謝曉丹說,一遇到火災,沒有消防栓,消防車無法進入,只能接水管滅火,而且村里用的還是手推消防車,這是退回了清朝時代的消防水平[1]。副市長的一席話,精準地概括了目前城中村存在的最大的安全問題:消防。

消防安全感是人們對周圍環境消防安全隱患和消防措施滿意程度的主觀感受,是社會安全感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為了保證城中村居民這一“邊緣群體”的生活安全質量,提高其消防安全感刻不容緩。

此外,目前對城中村的研究較多都集中在城中村在城市發展進程中如何改造的政策措施上,而且不同學科的學者運用了不同的理論知識對此提出不同建議。

如《村落的終結》[2](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李培林)中,通過對中國發達地區DD廣州“城中村”的調查,在調查中詳細記錄了村落終結的全過程,對此進行了對城中村改造的深入分析與研究;又如《廣州市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經濟學求解》[3](廣東商學院資源與環境學院,張鵬),認為制定好的城市規劃和項目方案在政府的主導和開發商、原住民的參與下,可以找到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經濟學答案。

二、方法與對象

(一)研究方法

1.調查法。在項目調查過程中,我們通過對廣州市典型的城中村――石牌村的調查,了解城中村居民對消防安全的意識;通過問卷調查和實地走訪考察,了解廣州城中村居民整體對消防安全和居住安全的的普遍感受,同時由點而面、由特殊到一般、由典型到整體地了解當前城中村居民社會安全感和消防安全感關系的真實情況。

問卷內容緊緊圍繞以下四大部分:受訪者的基本資料(性別、籍貫、年齡段、教育程度、職業、暫住或長?。?、城中村環境、居民的消防意識及消防常識、和社會安全感及其與消防安全感的關系。

2.觀察法。2011年10月19日至21日,我們通過①沿街攔防、②店鋪“掃街式訪問”、③與石牌小學的學生互動、④與石牌村老人院的長輩交流、⑤采訪石牌村居委會消防相關負責人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地點為:廣州市天河區石牌村(石牌東步行街、石牌小學、石牌村養老院、石牌村居委會、石牌村內)。

回收情況:共發放30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為300分,有效率為100%。共進行200份實地走訪考察,記錄有效手稿為200份,有效率為100%。

(二)對象

1.對調查對象的性別進行區分,是因為在安全感方面男女的感受會有所不同。2、在戶籍方面,分為廣東戶籍和省外戶籍,原因是外籍居住人員的工作性質和對家產、安全的意識可能與本地人的觀念不同。3、對年齡段進行區分,是因為不同的年齡結構對消防安全有不同的認識,如老年人普遍比較重視,萬一發生火災,老年人逃生的可能性沒有年輕人高。4、對教育程度進行區分,是因為我們認為受教育的程度越高,收到有關消防教育的可能性越大。5、將居住屬性分為暫住、長住、本地居民和路人。其中暫住時間為2年內,長住為2年以上但非本地戶口。

三、結論性評述與建議

(一)關于消防安全感的結論差異

一方面,根據問卷調查數據的各個角度獨立分析,雖然城中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感在性別、年齡、居住時長等方面呈現著各自的特殊性差異,我們可看到,對城中村安全環境持樂觀態度的受訪者比例占到了絕對性的優勢,所以觀其總體趨勢可以看出在城中村受訪群體中消防安全感總體上來說屬于中上水平。

根據調查顯示,在受訪居民看來,只要在自己居住時期內,未曾發生過火災,未給自己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生活能夠正常進行,就是安全的,至于今后怎么樣?是否存在隱患?他們則并不關心。

然而,另一方面,從客觀的實地走訪結論,我們發現,在消防設施、預防、現狀改進、環境因素各方面,消防安全環境都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這是亟待有效的措施予以改進的。也就是說,石牌城中村居民心目中的消防安全感與我們所預期的消防安全感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二)兩種消防安全感差異存在的原因

經過我們的調查總結,石牌村居民心中似乎存在著“較高”的消防安全感,然而本文所定義的消防安全感是在城中村人口眾多的情況下,消防環境仍能滿足人的生存和發展的安全需求,是獨立于居民自我意識之外,不因事物存在而改變的;在城中村雜亂的消防環境下,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是非常重要的,而居民對消防環境卻表現為“自我的”滿意,這種“高”安全感實際上一種虛無的、微弱的消防安全意識的體現,是對周圍消防環境的漠視和無力感。由此可看出,這兩種消防安全感的差異是由于居民本身所處的生活環境及其對消防安全的要求不高引起的,在藏著多種消防安全隱患的環境下,居民薄弱的消防安全意識導致了這種虛假的安全感的出現。

(三)結論

居民消防安全感是盲目的、過于樂觀的、無依據的。在安全感較強的情況下,實質的安全防范是沒有的,石牌城中村居民心中的安全感概念是缺失的或者說是某種程度上的自我安慰。

城中村居民們的盲目安全感來自于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薄弱,缺乏消防安全常識和責任感。在石牌城中村消防安全措施配備不完善、消防宣傳工作不到位、居民隱患意識不夠的情況下,為城中村居民其建立科學、客觀的消防安全感觀念,迫在眉睫。

四、建議與對策

調研結果給我們的啟迪是:要盡可能提高城中村居民消防安全感,首先是要給予城中村居民真正的“安全”,而這個主導者只能是管理部門。從政府方面出發,采取一些適當的強制措施較為有效,具體可采取以下做法:

1.普及消防知識。

政府要合理安置外來人口,解決居住問題,以防出現像獵德村改造時大批外來人口涌向其他城中村,增大改造難度;其次,由于城中村的外來人口眾多,政府應定期舉行消防安全講座,并按區域“硬性”要求居民去參加和演練,提高居民消防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增加消防投入。

政府可從村民的福利基金中抽取一定數量金額,對村內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更換或維修,在應急通道設置明顯標志,并增加應急燈,更換的舊電線。

3.放慢改造速度。

在規劃過程中,政府應把消防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合理安排道路,均勻設置消防栓位置,切不可為了改造進度而忽視消防安全。

通過思想動員、設施到位、強制保護,可以有效加強城中村民眾消防安全感,從而消除陋習,保護民眾安全,給予民眾更多的實實在在的“幸?!?。

參考文獻:

[1] 周皓. 村在最現代鬧市 消防卻回到清朝[J]. 南方都市報,201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