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設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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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管理

篇1

在這美好的金秋季節,全國水利建設管理工作會議在無錫市隆重召開。在此,我謹代表*省人民政府,對各位領導、各位代表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向長期以來關心、支持*水利事業的水利部領導和兄弟省(市、自治區)的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地處長江三角洲地區,歷史悠久,人文薈萃。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顯著成就。*5年gdp超過1.8萬億元,今年將達到2萬億元。*以占全國1%的國土面積、3.8%的耕地面積、5.7%的人口,創造了占全國10%的gdp,經濟社會呈現又快又好的發展態勢。

“為政之要,其樞在水”。我省濱江臨海,位于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10萬平方公里的面積承泄上中游*萬平方公里面積的客水。境內河湖密布,水面率達17%。水利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十五”以來,我省高度重視水利工作,在大力推進“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發展戰略中,始終把水利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大水利建設力度,加強水利建設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按照人水和諧的要求,積極調整治水思路,努力做到“三個堅持”。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按照資源水利的治水理念,結合*水利發展的實際,積極調整新時期治水思路。一是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治水的同時,注重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二是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突出水問題。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提高人民群眾生活環境為水利工作切入點,切實解決好水安全保障、水資源保證和水環境保護問題。三是堅持遵循兩個規律,實現又快又好發展。遵循水的自然規律,進行統籌綜合治理。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更加注重發揮市場機制在促進水利改革和發展中的作用,增強水利事業發展活力。

按照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加快現代水利工程體系建設,努力實現“三個統籌”。“十五”以來,我省進一步強化水利規劃工作,加大水利建設力度,著重建設完善四大體系,即防洪減災體系、水資源供給保障體系、水環境保護體系和水利發展服務體系。一是統籌安排防洪工程和水資源、水環境工程建設,在加快防洪工程建設的同時,加大水資源、水環境工程建設力度,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排澇、抗旱供水以及水環境保護能力。二是統籌安排流域治理和區域治理,在加大流域性工程治理的同時,加大區域性工程治理力度,使區域性與流域性工程建設同步推進。三是統籌安排城市水利建設和農村水利建設,在加大城市水利建設的同時,加大以農村河道疏浚為重點的農村水利建設力度,提高城鄉水利基礎設施的保障能力。“十五”期間,我省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總投入達到*億元,有力地促進和保障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按照建設優質工程的要求,加強水利建設管理,努力突出“三個強化”。我省高度重視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不斷規范建設管理行為,提高水利投資效益。一是強化建設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全面推行“五項制度”,加強項目法人組建和管理,嚴格實行公開招標投標制,積極推行招標制,建立健全工程監理制,切實履行合同管理制,認真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制,確保水利工程順利實施。二是強化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建立水利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不斷完善“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政府部門監督”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三是強化建設監管體系建設。嚴格財經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基建財務管理責任追究制度、監督查處制度等規章制度,加大審計力度,推行水利工程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雙合同”制度,實行紀檢監察全過程監督,確保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按照“建管并重”的要求,強化水利工程管理,努力抓好“三個重點”。建設是基礎,管理是關鍵。我們在加強水利建設的同時,牢固樹立建管并重的思想,切實加強工程管理工作。一是以改革體制機制為重點,增強水管單位發展活力。深入開展水管單位體制改革,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我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開展分類定性、定崗定編、落實資金、競爭上崗、管養分離等各項改革工作,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同時,積極培育維修養護市場,推行水利工程招標委托管理,在落實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經費的基礎上,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選擇管理單位實行委托管理,提高管理效益。二是以制度建設為重點,規范工程管理行為。按照工程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現代化、法制化的要求,出臺了《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湖泊管理條例》、《河道管理實施辦法》和《水利工程技術管理辦法》等法規和規定,在加強水利樞紐工程管理的同時,切實加強河道湖泊、水域、岸線及管理范圍內的資源管理,提高水利管理現代化水平,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管理行為。三是以創建國家級、省級管理單位為重點,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積極開展國家級、省級管理單位創建活動,有計劃地開展水利工程的管理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工程運行管理水平。目前,全省共有3家水管單位獲得了國家一級管理單位稱號,2家水管單位獲得國家二級管理單位稱號。到今年年底,全省將有20個水管單位達到省三級以上標準,有力地促進了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這次全國水利建設與管理會議在*召開,是對我省水利工作的鞭策和鼓舞。我們將以這次會議為契機,認真貫徹會議精神,特別是矯部長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借鑒兄弟省市好的做法和經驗,進一步調整治水思路,堅持建管并重,全面提高水利建設與管理水平,為實現“兩個率先”、建設和諧*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篇2

關鍵詞:水利建設;全過程造價管理;經濟效益

水利建設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項目,在水利建設的施工過程中,項目管理難度大,參與人數眾多,資金消耗大,若未能夠有效運用全過程造價管理,極有可能造成水利建設項目的資金鏈斷裂,或各個部門資金、技術的分配不均。在水利建設項目中,運用科學化的全過程造價管理與控制,能夠有效地提升水利建設項目的整體質量,能夠有效地提升水利工程項目的資金利用率,同時還能夠更好地獲取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主要是指在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建設項目承發包階段和建設實施階段等全過程中,將其發生的造價成本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隨時糾正發生的偏差,以保證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

一、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的問題所在

水利建設項目的全過程造價管理能夠全面地提升水利工程的經濟效益,能夠更好地提升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同時還能夠提升水利建設項目的資金利用率,更好地推動水利建設項目的有序開展。但在當前水利建設項目中,全過程造價管理具有較大的問題。這些問題若得不到解決,將直接影響全過程造價管理的實施成果。一方面,在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中,缺乏國家政策層面的支持。特別是在基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工程造價管理中,技術專家仍占相對大的比例,同時在專家的確定過程中缺乏政策審核。另一方面,水利建設項目的造價管理人員需要極高的專業素養,既需要對水利建設項目的熟稔,同時也需要熟悉和掌握科學的造價管理方法,能夠在實際的造價管理中發現問題,并及時的解決問題。但當前的造價管理人員整體水平偏低,同時也無法權衡不同階段的不同的造價管理目標。

二、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的實施

水利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造價管理具有非常關鍵性的作用,全過程造價管理涵蓋了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以及竣工結算階段等等。不同階段的造價管理目標是存在差異的,這就需要造價管理人員給予相應的對策,不斷提升水利建設工程項目造價管理的水平。(一)投資決策階段的造價管理。在水利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造價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投資決策是水利建設項目的開始,也是工程造價管理的開端。一個合理的投資決策,不僅能夠提升水利建設項目的整體質量,確保水利建設項目發揮應有的成效,通過還能夠引導水利建設項目有序運行,確保水利建設項目獲得應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水利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為了幫助決策人員獲得最準確的信息,為引導決策人員科學籌劃水利建設項目,需要做好詳細全面的調查。調查的目的在于獲得水利建設項目周圍環境、人文、地質等諸多信息,同時還可以估算水利建設項目投成后,所應獲得的經濟效益。在充分待查和論證的基礎上,形成水利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供投資決策人員參考和使用。(二)設計階段的造價管理。水利建設項目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在設計環節中,既需要前期詳實完善的調查和論證,同時也需要后期的反復修改和設計,這些都需要經費的支持。因此,在水利建設項目的設計階段,應該做好造價管理。一方面,應該采用招投標的制度,運用科學的競價的方式來引導投標人競相報價。在滿足設計質量、設計口碑、設計水準的基礎上,篩選報價相對較低的投標人,以減少設計費用的支出。另一方面,由于水利建設項目的工程量龐大,施工環節眾多,這也加劇了設計的難度。因此,在設計過程中,可以運用限額設計的方式。建設單位按照固定的設計支出,來進行招投標,篩選設計質量優良、設計水平高超的設計單位。更重要地是,在設計階段的造價管理,能夠更加科學地指導實踐。設計階段的造價管理,能夠優化設計者的造價控制意識,使得他們在設計過程中,本著最優設計、經濟設計的方針來制作設計方案,減少不必要的支出。(三)招投標階段及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在水利建設項目的造價管理中,還應該著重處理好招投標階段的造價管理和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招投標階段的造價管理旨在科學編制招標文件,盤算清楚水利工程項目的工程量,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同時,還應該重點考察施工單位的相關資質,查看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水準是否符合水利建設項目的要求,是否能夠及時地予以交工。同時,還應該確定完善的合同計價方式。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是非常關鍵的,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包括科學的現場管理以及工程結算的控制與管理。水利建設項目是非常復雜的,如果未能夠依靠完善的現場管理,將可能會出現施工成本的增加,施工技術的不合理配置,施工材料的浪費等等。因此,作為建設單位應該督促監理人員,完善現場監理工作,除重點檢查施工質量外,還應該著重分析和檢查施工過程中存在的成本增加的情況。同時,在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中,還應該處理好工程結算的控制。以合同為本,確定支付方式,在支付方式確定的基礎上,選擇合適的驗收流程和程序,尤其是做好設計變更的抽檢和檢查,避免承包商肆意增加工程量。(四)竣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在水利建設項目中,竣工階段的造價管理也是非常關鍵的。竣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的落腳點應該在竣工決算中投資與實際成本之間的關系,以及竣工結算中相關數據信息的價值。一方面,在竣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中,應該重點做好投資決算與實際成本之間的關系,科學評價投資決策的合理合適性,構建完善的信息數據檔案,以備后期的查看。另一方面,對于竣工決算中所反映出來的問題和相關的信息,同樣需要做好搜集與分析工作,這對于后期的工程造價管理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三、總結

水利建設項目是非常復雜的,在水利建設項目中應該運用科學的全過程造價管理,從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再到施工階段、工程驗收階段等等都要貫徹落實科學的造價管控,不斷提升水利建設項目的成本控制水平,確保水利建設項目能夠真正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作者:盧玉明 單位:黑龍江中墾德明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篇3

關鍵詞:農田水利;建設;管理

1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中的現狀分析

根據調查了解的實際情況來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主要面臨如下問題:首先就是在工程建設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規劃性不強,部門之間缺乏配合意識。前期工作不夠到位最為突出的表現就是盲目性強、隨意性突出,所導致的結果就是無論是在工程技術層面,亦或是開發的合理性方面,或者是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方面,都無法很好地兼顧。我們以農村灌溉所用的溝渠和水庫為例,一旦發現了漏水或者是其他異常現象,只要是沒有專家的認證,那么問題是無法得到根本性解決的。如果到了枯水的季節,灌溉不能正常進行,到了豐水期,水泛成害。其次就是基本的農田水利設施不被重視。基本農田水利設施不受重視的突出表現就是主要的資金和精力都放到了大工程的建設上,而實際上,對于農民來說,最為重要的恰恰是被忽視的“小農水”,像溝渠的建設、溝渠的管理、溝渠的維護等。但是由于資金和技術的影響,很多地區的溝渠灌溉都面臨著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甚至是無法正常投入使用。第三就是因產權制度改革不規范帶來的問題開始顯現。產權制度的不規范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造成不同程度的不良影響。通過了解發現一些小型的農田水利工程在進行了承包或者拍賣以后,由于合同不夠規范,缺乏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導致很多問題,尤其是過于重視經營管理,但是并不重視對工程自身的管理,甚至是不履行相關的義務,棄之不管等。

2加強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與建議

首先就是要不斷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投入力度。很多農村地區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都面臨著一個共同的難題,那就是老化失修,效益嚴重衰減,而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資金的匱乏。為此,筆者建議,資金不要僅僅用于大工程的建設,更要著眼于小型的實用工程,這些才是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的民心工程。其次就是要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農村水利改革。改革的深化與完善主要在于:一是要針對目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廣泛吸收地方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盡快制定一個全國性的指導意見,以推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健康深入發展。二是要以構建和完善農民用水戶協會內部管理機制為重點,以行政區域或水利工程為單元,通過對基層水利隊伍的改組、改造、改革和完善,推動農民用水戶協會的不斷建立和發展,加快大中小型灌區管理體制改革步伐。三是不斷深化農村水利改革。當前,農村出現了勞動力大量外出打工、水利工程占地農民要求補償、群眾要求水利政務公開等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迫切需要我們加強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通過不斷深化農村水利改革,培養典型,示范帶動,逐步解決農村水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第三就是要加強基層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自身能力建設。基層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自身能力的建設與強化是農村水利工作的重要內容。今后的農村水利建設要改變過去只注重工程建設而忽視自身建設的做法,工程建設與基層水管單位自身能力建設要同時審批、同時建設、同時驗收。要進一步調整農村水利資金支出結構,允許部分資金用于包括管理手段、信息網絡、辦公條件等在內的管理單位自身能力建設,以不斷提高基層水管單位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和水平。第四就是要加快農田水利立法,從根本上改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管理薄弱問題。目前,涉水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少,但針對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還沒有。盡快制定出臺一部關于農田水利方面的法規條例,通過健全法律制度,明確各級政府、社會組織、廣大群眾的責任,建立保障農田水利建設管理的投入機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依法建設、管理和使用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已成為當務之急。最后就是要積極探索和諧自主的建設管理模式。讓受益群眾參與建設,參與管理。將水業合作組織模式應用于更為廣泛的農村公益型水利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中,將原有集體資產與農民投工投勞為主形成的小型水利設施按照市場化手段來評估資產,明晰產權,將公益性水利設施資產定量化、股份化,并鼓勵受益農戶資本入股,參照股份制模式來管理和運作。

3結語

從上文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出,切實做好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由于受到理念、資金以及技術等諸多相關因素的影響,目前我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整體狀況是不容樂觀的。為此,筆者建議一定要在給予這項工作足夠重視的前提下,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采取有效措施,改變現狀,做好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切實發揮其應有的積極效用。

作者:彭學軍 單位: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糯扎渡鎮農業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篇4

第二條水利建設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于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維護和建設。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我方重點防護工程的治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

第三條中央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

(一)從中央有關部門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中提取3%。應提取水利建設基金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項目包括:車輛購置附加費、港口建設費、鐵路建設基金、市話初裝費、郵電附加、中央分成的電力建設基金。

(二)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設基金的資金。

第四條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

(一)從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中提取3%。應提取水利建設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費、附加)項目包括:養路費、公路建設基金、車輛通行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門的駕駛員培訓費、地方分成的電力建設基金、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業管理費、征地管理費、市政設施配套費。

(二)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要從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不少于15%的資金

,用于城市防洪建設。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盤錦、長春、吉林、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鄭州、開封、濟南、合肥、蕪湖、安慶、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漢、黃石、荊州、南昌、九江、長沙、岳陽、成都、廣州、南寧、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

(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設施建設的各項基金(資金、附加、收費),統一納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第五條中央水利建設基金的劃轉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計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劃轉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劃轉辦法,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六條水利建設基金首先要用于現有的水利工程建設,具體使用范圍:

(一)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于:大江大河重點治理工程維護和建設;大江大河防汛抗洪設施維護和水毀工程修復;大江大河的清淤除障及流域內蓄滯洪區安全建設;全國性防汛抗旱通訊和信息系統維護和建設;其他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局性水利工程。

(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于:地方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地方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地方重點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設;重點防洪城市的防洪設施建設;地方水利工程維護;其他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水利工程項目。

第七條水利建設基金屬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的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列收列支。每年年初分別由中央和省級水利部門根據水利建設規劃,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年度基金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資金。其中,用于現有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的水利建設基金,要分別納入中央和地方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水利建設基金實行專款專用,年終結余可結轉下年安排使用。

第八條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設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計劃部門要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年終,中央和地方水利部門應按財政隸屬關系,分別編制水利建設基金收支決算報表;屬于基本建設的支出,還應按規定編制基本建設財務決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任意提高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標準,不得擴大使用范圍,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各級財政、計劃、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水利建設基金的監督檢查,違者要嚴肅處理。

第十條本辦法自1997年1月1日起實行,到2010年12月31日止。

篇5

關鍵詞:水利建設,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水利基本建設管理的逐漸完善,水利建設工作的各個項目按照規定得到了全面的實施,這使我國水利建設在管理上取得了突飛猛進的效果。因此,也對我國水利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現就水利建設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進行探討。

一、水利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單位領導缺乏創新意識

在我國現今的一些水利建設單位,只是單純的實行體制改革,完全忽略了單位決策人和理財者思想觀念的轉變,只有徹底擺脫傳統的思想包袱,使水利單位走上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的道理,才能夠全面搞好財務管理。對于水利單位來說最大的缺陷則是思想的封閉和保守,這樣會使整個水利建設單位缺乏競爭力和創新精神,無法樹立科學發展觀。一些單位僅僅抱著走一步算一步的思想觀念,認為只要單位能維持就繼續維持下去,能依靠就繼續依靠,這種觀念特別體現在單位的決策人身上。

(2)財會人員知識層面有待進一步拓寬

長期以來,水利建設單位對財務管理在整個基建過程中的地位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許多水利基建項目,由于其本身存在費用預算不足,缺項及有些費用預算不足,造成了建設過程中頻頻出現問題。致使項目無法按原來的投資完成,也拖慢了工程的進度,只好調整工程的預算,增加投資來解決,這些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工程預算過程中缺少財會人員參與,致使必須的財務費用項目未考慮進去,造成實際待攤費用超支。科技論文,問題。。

(3)資金管理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由于部分地區實行財政統一報賬,先由建設單位收集好所有原始憑證再向財政局,提出申請,報財政局審批,方可撥付工程資金,延長了項目資金的撥付環節,致使資金不按時撥付到施工單位手中,影響了工程進度,由于所有原始單據必須報財政局留存,建設單位只留復印件,造成了會計信息的失真,更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復記賬。

(4)執行有關制度和規定有待進一步明確

1、部分預算項目與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脫節。水利基建會計核算對像是水利基建項目。核算的重點是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預算的執行情況。科技論文,問題。。我國基建會計核算執行的是《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其中會計核算科目的設置與水利基建預算中的項目不能一一對應。

2、基建財務管理有關規定與會計制度要求缺乏銜接。

3、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很多都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資金。

二、加強水利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對策

(1) 提高財會人員的整體素質

加強水利基建財會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知識,如業務知識、道德水平、實現能力等,培養財務人員的管理能力和預算、決策能力,全面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努力為水利基建工程建設服務。加強財會人員的思想作風建設,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綜合管理和監督的職能作用。科技論文,問題。。

(2)財務人員應參與基建項目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水利單位應由財務人員參與基建工程的預算編報、審定、可行性研究、項目立項、合同的制定等全過程,以便了解工程的概況,方便以后的工作,還要參與招標、簽訂合同等工作,掌握中標單位、中標預算等情況,以利于履行合同時的付款結算工作,為維護本單位元的利益、降低工程成本打下良好基礎。財務人員還應積極為領導出謀劃策,嚴格控制各項費用。

(3)健全資金管理

根據立項及上級下達的撥付文件,項目資金及時撥付到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根據審核無誤的單據及竣工驗收單等撥付到施工單位,所有原始單據保留在建設單位,以便上級審計部門的監督審計。

(4)拓展籌資管道,切實加強籌資與投資管理

利用國家撥款這一資金管道,切實管好用好國家財政撥款資金,同時還要積極開辟新的籌資管道。有些單位,留存許多事業基金,如果能夠運用現代的財務決策分析方法坐好短期與長期投資管理,將會給單位帶來豐厚的投資收益,真正取得理財成果。

(5)加強水利單位領導的財務管理意識

單位領導的財務管理意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財務管理在水利建設單位的應用。單位領導要端正自己的思想,充分信任會計人員,使他們能夠在水利工程項目中的預算和規劃中發揮有效的作用。單位領導還要不斷充實自身的財務知識,增強財務意識,在工作中遵循《會計法》,充分利用單位自身的優勢,科學合理的分配人員,分配資金。科技論文,問題。。這樣既能降低水利建設中的成本,也能提高經濟效益。科技論文,問題。。

三、總結

綜上所述,水利是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科技論文,問題。。因此,水利建設單位的財務管理問題不容忽視,需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

參考文獻

【1】王興東水利建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策略

【2】王耕,李百彥,陳峰水利建設單位財務管理淺析

【3】張向紅,不斷探索水利財務新方法

篇6

【關鍵詞】農田水利;建設原則;管理措施

搞好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是增強農業抗災能力,推行農業產業化經營,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及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產和生活的關鍵。

1.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總體原則

農田水利建設要始終圍繞著“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目標,充分調動社會各種力量,多方協作,推動農田水利建設的順利進行。

1.1以人為本,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把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農田水利發展和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的農田水利綜合體系。在建設過程中,加大農業節水力度、減少灌溉用水損失,把握好“三個有利于”原則,即有利于解決農業面污染,有利于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力,要加大節水設施與節水技術的推廣力度,扶持節水灌溉典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切實提高供水保證率和農田排澇能力的標準,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提供高標準的灌排服務。

1.2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建設管理與改革同步

根據農業經濟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方論證,科學規劃,慎重布局,堅持走“政府組織、項目帶動、政策引導、全民參與”之路;統籌考慮防洪除澇、水資源配置與供給、水環境治理和保護的需求,進一步理順體制,健全法制,改革機制,強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擴展服務能力,促進全縣農田水利全面發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協作,穩步發展

在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扶持的基礎上,動員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水利、農業、財政、發改委等部門分工明確,通力協作,穩步推進,使農田水利建設成為全縣各部門的共同行動,全面實現農田水利建設目標,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包括工程質量行政領導責任制、參建單位工程質量責任制以及工程質量檢查監督驗收管理辦法等。切實保障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確保能按計劃、按標準、按質量完成。

2.加強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2.1規范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審批制度

規劃是水利工程建設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設、合理利用資源、使工程發揮更大效益的基礎和依據[1]。要做到工程建設規劃合理、施工有質、管理有度,必須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組建一個完整的質量監督體系,自上而下,齊抓共管,才能保證工程建設過程透明,質量過硬,經得起考驗。

2.2建立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程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眾多,實行統一管理,合理規劃布局;完善建設程序,根據先申請規劃審批,再建設施工,后驗收交付使用的原則進行。廣泛宣傳,科學管理,使各地農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不斷往規范有序方向發展。

2.3嚴格設計資質證制度和工程招投標制度

依據審批工程的規模,建立健全資質認證制度,確保聘請具有一定設計資質的、從事相應水利工程的設計單位設計。嚴禁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通過不正當渠道獲取從事水利工程設計的權力。設計圖紙必須加蓋資質證章方能使用;所有審批的水利工程,必須經行政主管部門招標辦招標。招投標工作過程中應該注意以下幾點:一是盡量采取公開招標,嚴格把關邀請招標,保證優秀的施工企業中標。二是加強標底編制和評標專家的保密性。三是進一步完善招標程序,制定先進的評標辦法,并積極吸取其他行業及縣市的先進經驗,改進沈丘縣現有的招標程序和評標辦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學。

2.4著力落實好項目法人責任制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我國投資建設領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是全面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的可靠保證,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的根本前提。落實好項目法人制,一要認真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目前水利建設多元化、多層次的投資體制,按照項目類別不同組建項目法人。二要嚴格項目法人資質審查,在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階段就應明確項目法人,沒有按規定要求組建項目法人的不進行項目的各項審批工作。三要嚴格項目法人單位人員配備。

2.5實行工程全面監理、監督制度

建設監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科學性與公開性,強調市場之間的合同關系及監督、制約與協調的機能,以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逐步“實行小業主,大監理”,推行全方位監理。推行“小業主,大監理”除了監理單位自身的努力外,最關鍵的是業主必須轉變觀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監理單位的工程管理優勢和業務專長為工程建設服務,通過監理的有效工作,從而保證投資方投資效益的發揮,同時也通過監理的監督,保證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損害,維護合同的嚴肅性。

2.6建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和實行嚴格獎懲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以竣工報告形式報請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驗收部門根據竣工報告和施工資料,組織有關設計、質監和相關單位的技術人員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通過聽取報告、查詢資料、檢測實體、細查局部的程序對所建工程驗收,做出該工程的綜合評定意見。所有未經驗收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和結算工程款項;加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嚴格按建設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質量,還可以對新建工程項目進行評優。

參考文獻:

[1] 徐滿杰.淺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問題及對策[J].科學之友:下旬,2010(5):61-62.

[2]尹利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存在問題與對策[J].科技創新導報,2010(11):85.

篇7

關鍵詞:農村水利;總體原則;建設管理

農村水利建設是農業發展最基礎的條件,是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健全的農村水利建設體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自然災害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的不便,減少農業生產的損失。搞好農村水利建設和管理是增強農業抗災能力,推行農業產業化經營,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及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產和生活的關鍵。

1、農村水利建設的總體原則

農村水利建設要始終圍繞著“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目標,充分調動社會各種力量,多方協作,推動農村水利建設的順利進行。

1.1以人為本,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把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水利發展和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的農村水利綜合體系。在建設過程中,加大農業節水力度、減少灌溉用水損失,把握好“三個有利于”原則,即有利于解決農業面污染,有利于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力,要加大節水設施與節水技術的推廣力度,扶持節水灌溉典型。農村水利基本建設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切實提高供水保證率和農田排澇能力的標準,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提供高標準的灌排服務。

1.2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建設管理與改革同步

根據縣農業經濟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方論證,科學規劃,慎重布局,堅持走“政府組織、項目帶動、政策引導、全民參與”之路;統籌考慮防洪除澇、水資源配置與供給、水環境治理和保護的需求,進一步理順體制,健全法制,改革機制,強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擴展服務能力,促進全縣農村水利全面發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協作,穩步發展

在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扶持的基礎上,動員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水利、農業、財政、發改委等部門分工明確,通力協作,穩步推進,使農村水利建設成為全縣各部門的共同行動,全面實現農村水利建設目標,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包括工程質量行政領導責任制、參建單位工程質量責任制以及工程質量檢查監督驗收管理辦法等。切實保障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確保能按計劃、按標準、按質量完成。

2、農村水利工作目標和主要內容

農村水利工作要圍繞“一個目標”(即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目標),利用“兩大優勢”(即水資源優勢和水務一體化優勢),確立“三個協調”(即安全、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不斷完善“四個體系”(即防洪保安、水環境保護、水資源配置和農業灌溉安全體系),發揮“五個方面作用”(即提高產業層次、提高安全可靠性、提高景觀水平、提高水資源科學利用程度、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今后,農村水利建設的重點是防洪除澇、節水灌溉、河道清淤、圩區治理以及農村水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推廣有效益的技術項目,搞好技術示范工作。

2.1 積極推廣節水灌溉技術。

實施節水灌溉是促進農業結構調整的必要保障.加大農業節水力度、減少灌溉用水損失,有利于解決農業面污染,有利于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力,是一項革命性措施,必須擺在農村水利建設的突出位置.要加大節水設施與節水技術的推廣力度,扶持節水灌溉典型,完善防滲渠系配套,合理發展噴、滴灌工程,重點發展淺濕灌溉技術,有條件的地方對主干渠道逐步實現襯砌化。

2.2 努力提高農田灌排標準。

隨著農業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入,對農田灌溉、排澇、降漬水平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要加強對灌、排、降技術標準的研究。今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切實提高供水保證率和農田排澇能力的標準,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提供高標準的灌排服務。同時,要加強農業產業結構的規劃研究,以利于農田水利配套設施發揮更好的作用。

2.3 加大農村水環境治理力度。

近年來,水污染帶來的水環境惡化、水質破壞問題日益嚴重,給水產養殖帶來了負面影響,死魚、死蝦、死蟹等現象時有發生;同時,水土流失影響了農村的生態環境。加強農村水環境治理,保護農村水資源,改善農村居民生活條件,創造良好的水生態環境,越來越顯得重要。

2.4 強化防洪除澇工程的管理。

防洪除澇工程是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因此加強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第一,要解決工程維護運行管理經費來源,一是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二是用足用好已出臺的有關水費征收政策,三是對通過確權劃界取得的水土資源或經營性資產,再通過出租、承包等形式獲取收益。第二,要界定工程管理性質,對公益性工程的管理單位做到精簡高效,其編制內人員經費要納入公共財政預算;要做好管養分開工作,養護工作通過企業化、市場化機制操作,減輕管理單位的財政負擔。第三,要研究制定排澇費收取使用辦法,要根據當地工情、水情和種植養殖業及工業經濟特點,研究制定排澇標準,提供優質服務;按照能源費、工資、維修費、管理費、折舊費等核定排澇費,細化受益面積、保護人口、企業產值、種植養殖業等負擔比例,由管理單位向受益個人、受益單位收取排澇費,由縣及縣以上政府出臺政策,建立財政、集體(或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機制,解決排澇費用問題。

2.5加快小城鎮防洪排澇工程建設。

隨著農村城鎮化、集鎮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迫切需要解決農村小城鎮防洪排澇問題,特別是從抗御突發性暴雨受到的災害影響來看,農村城鎮的水利設施難以適應短歷時暴雨的排澇要求,一旦發生較大的洪澇災害,必將給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

3、農村水利管理措施

3.1 要進一步提高對農村水利的認識。農村水利是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沒有防洪除澇基礎設施的保障,就沒有農業的增效、農民的增收和農村的穩定。農村水利現代化也是整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保持與經濟和社會同步發展,并適度超前。要緊緊圍繞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要求,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裝備農村水利,用科學的方法和現代的觀念指導農村水利,為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提供基礎性的支撐保障,加快傳統農村水利向現代農村水利的轉變,實現農村水利的新飛躍。當前,農村水利建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和問題,但農村水利始終承擔著支撐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任,只要我們正視困難,多調查、多分析、多研究,并拿出切實的對策,就一定能夠推進農村水利基本建設持續向前發展。

3.2 要加強農村水利服務隊伍的建設.水利站是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實行條塊結合、雙重領導,主要職能是負責本鄉鎮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防汛抗旱,灌溉排澇,水資源管理,協助做好水行政執法和規費收繳,圩區建設和國營機電排灌站的運行管理,新技術推廣,等等。鄉站人員事業經費應納入縣級財政預算計劃,并通過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再下撥到鄉站。要實現事企分開,精簡鄉站事業編制人員。鄉鎮水利站要向制定規劃、監督建設、經營管理轉變,加大水利技術示范和推廣力度,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水平,盡快實現公益與經營相分離、綜合和專業相結合、科技和指導相協調,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篇8

1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經營現狀

廣義的農村水利是指為增強抗御干旱洪澇、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民生活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服務的水利設施。狹義的農田水利工程是指為灌溉排水服務的小型水源、渠道及其配套建筑物等,服務的對象主要是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其直接經濟效益來自灌溉水費,間接經濟效益主要是農作物的增產增收、解放勞動力增加的打工收入等。1980年前,中央財政安排一定財政資金補助各地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1980年將約20億元專項資金下放地方。這一時期,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中財政補助資金所占比例較小,主要是依靠農村集體組織農民投工投勞修建。2001年中央財政開始對各地小型農村水利公益設施建設進行少量補助,2005年正式設立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到2014年該專項資金規模達到210億元,加上中央統籌的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165億元,專項資金規模有了大幅度增長,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規模也相應增長,項目區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財政補助比例達到90%。同時,國土整治、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中均有一定資金用于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維護上主要依靠灌溉水費,由于執行水價僅占成本的約30%、水費實收率約60%,灌排工程運行艱難。自2011起,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中部分用于工程維護費用補助,部分地區通過補貼電價、財政專項補助、骨干工程水費財政轉移支付、落實灌區與泵站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護費用財政補助等方式,促進農田水利工程正常發揮作用。目前,我國農戶經營規模小、農業比較效益低,家庭經營性收入僅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約40%,種植業收入占比不大;農民收入不高,水商品意識尚待培養,從心理和經濟上對水費的承受能力不強;尚未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農業用水計量設施缺乏,農業水價不及運行成本,工程普遍運行管護困難,嚴重影響工程可持續運行和更好為農業農村服務,也影響到各類社會主體投入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

2民間資本投入農田水利的類型分析

2012年出臺了《水利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實施細則》,各地也探索通過“以獎代補”、“先干后補”等方式,鼓勵和引導農民、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入節水灌溉等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近年來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中都將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農民合作社作為項目申報和工程建設的主體。從近年來各地的情況看,民間資本投入農田水利工程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主動投入。一些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看中新發展灌溉面積上新增的農業收入,主要來自灌溉面積擴大和種植結構調整,主動完善農田水利設施和發展節水灌溉。如阿克蘇市農民李國平的金田家庭農場,1996年,李國平中標并與鄉政府簽訂了塔克拉瑪干沙漠邊緣約693hm2的戈壁開荒,50年的承包期。到2014年,昔日戈壁變成了萬畝良田,灌溉設施、防護林、土壤改良等投入超過6萬元/hm2,渠道和膜下滴灌等農田水利工程是主要投入,基本是其個人積累和依靠銀行貸款滾動投入。2006年始,李國平將土地發包給附近的208戶農戶耕種,戶均經營規模3.33hm2,最大的6.67hm2。李國平也成立了農機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興辦了軋花廠,為農戶提供播種、灌水施肥、機收、收購服務,水費525元/hm2,不足實際灌溉運行成本,也未計提灌溉工程折舊。李國平大約凈收5250~6000元/hm2,承包戶的收益也在1.2~1.5萬元/hm2。來自棉花的種植、加工收入和發包收入讓李國平的農田水利投入逐步得到回報。

(2)被引導投入。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農田水利各類項目區,多數地區農民以投勞或投資折勞參與為主。近年來,部分地區探索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有效方式,有效調動項目區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積極投入。新疆發展棉花、加工番茄膜下滴灌,自首部至田間投資約1.8萬元/hm2(含電力配套),省級以上財政補助約0.9萬元/hm2,受益主體負擔約0.9萬元/hm2,由于節水增收效益明顯,且節約的部分水量可以新增灌溉面積,所以工程受益主體積極性較高。安徽定遠縣通過補助工程投資的1/2~2/3,鼓勵農民擴挖塘壩、進行溝塘庫泵站等連通,提高灌溉能力。農民王勝球申請財政補助11.5萬元,自己投資8萬元,將承包經營的原來僅有4萬m3的塘壩擴容到9.6萬m3,不但保證了原來受益戶的灌溉權益,而且增加灌溉面積5.33hm2,增加年養魚收入9萬元。

(3)生產經營性投入。主要指農田水利設施的維護、節水灌溉設備的更新等。新疆、甘肅和東北節水增糧項目區實施的滴灌,每年需要更換田間毛管,投資約1200元/hm2。塘壩、渠道等灌溉設施及其配套建筑物的日常維護,都需要由受益主體將維護費用上交給工程管理主體進行工程運行管理和維護,骨干工程主要由水管單位負責管理,小型工程主要由村集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或者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管理。一些實行了管理體制改革的機井、塘壩等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者,為保證工程在使用期內正常發揮作用,農民投入的主要形式是上交水費或工程維護費。陜西富平縣流曲鎮丈八村農民用水者協會,灌溉農田面積266.67hm2,涉及5個行政村13個村民小組530戶農戶,協會按照0.028元/m3的標準收取水費維持工程運行。但是,根據測算,要實現把工程維護好和協會正常運行,協會管理的工程水價要提高到0.108元/m3。

(4)捐助投入。廣大農村還延續著過去士紳、鄉賢帶頭興辦農村公益事業的習慣,在農田水利、鄉村道路等農村公共事業發展中本村在外工作、經商人員及在本村、本組有影響人士等帶頭捐資、捐物。同時,也有政府組織動員號召單位、個人為農田水利建設捐資捐物。2013年湖南寧鄉縣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中,老糧倉鎮雙舞村黨支書記李喜文動員家族企業捐資近12萬元,菁華鋪村李小平先行墊付建設資金10萬元,龍田鎮企業老板李健康投入10萬元,帶頭受益農戶積極投勞投資改善農田灌溉條件。2012年湖北省開展“萬名干部進萬村挖萬塘”活動,全省整治20余萬口當家塘堰,實際投入資金81.75億元,其中各級工作組幫扶資金6.24億元,占7.63%;企業和社會捐資18.8億元,占23%。

3幾點認識與思考

目前,我國農田水利建設滯后仍然是影響農業穩定發展和國家糧食安全的最大硬傷,未來一定時期,是大興農田水利的重要時期,需要大幅度增加投入和強化管理,逐步建立良性發展機制。在投入機制上,既要看到在糧食等大田作物的灌溉設施投入上越來越依賴財政投入,也要看到在一些經濟作物規模化種植區、小型水源工程建設上,受益農戶、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積極參與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因此,要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重要治水思想,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創新機制,鼓勵和吸引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投入農田水利,不斷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持續增收的水利基礎。

(1)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帶動作用。縣級人民政府是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的責任主體,履行好組織、規劃、標準、監管等職責。要依托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發揮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土地出讓收益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資金等引導作用,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國土整治等涉水資金的整合,加快落實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財政適當補助政策,增加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投入。完善項目管理辦法,加大力度探索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有效實現途徑,優先把符合條件的農戶、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項目申報的主體,自主建設,自行管理,將國家補助形成的資產交由其持有,充分調動其投入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

(2)多渠道吸引民間資本積極投入。在加大財政項目帶動的同時,完善價格、稅收、金融等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加大投入。以建立科學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明晰農業初始水權、深化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農業節水精準補貼機制和統籌節水灌溉工程與用水計量設施建設等為主要內容,積極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行骨干工程水價與田間工程水價合并的終端水價制度,合理分擔農業灌溉成本,實行灌溉用水定額內優惠水價、超定額累進加價。建立農業節約水量的有償轉讓或政府回購機制,鼓勵各類農業經營主體主動投入包括節水灌溉工程在內的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借鑒國際經驗,加大財政貼息力度,對興修農田水利設施發放低息、長期貸款。完善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鼓勵農業經營主體購買先進適用的節水灌溉設備,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和效益。

篇9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管理,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利產業政策》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及國家基本建設管理有關法規,結合水利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包括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類型劃分、事權劃分、前期工作階段報批程序、投資計劃管理、項目后評估等內容。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安排中央投資(包括中央安排的外資)進行建設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和地方投資建設的省際邊界建設項目。全部由地方投資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水利建設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類型劃分

第四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是通過固定資產投資形成水利固定資產并發揮社會和經濟效益的水利項目。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已批準的江河流域綜合規劃、專業和專項規劃及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確定。

第五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為公益性、準公益性和經營性三類:

公益性項目指具有防洪、排澇、抗旱和水資源管理等社會公益性管理和服務功能,自身無法得到相應經濟回報的水利項目,如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蓄滯洪區安全建設、除澇、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水資源保護、貧困地區人畜飲水、防汛通信、水文設施等。

準公益性項目指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的水利項目,其中大部分是以社會效益為主。如綜合利用的水利樞紐(水庫)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工程等。

經營性項目指以經濟效益為主的水利項目。如城市供水、水力發電、水庫養殖、水上旅游及水利綜合經營等。

第六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按其對社會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分為中央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中央項目)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地方項目)。

第七條

中央項目是指對國民經濟全局、社會穩定和生態環境有重大影響的防洪、水資源配置、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水資源保護等項目,或中央認為負有直接建設責任的項目。中央項目應在規劃中界定,在審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明確。中央項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機構)負責組織建設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地方項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澇、城市防洪、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中小型水電建設等項目。地方項目應在規劃中界定,在審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明確。地方項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建設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地方項目按審批程序、資金來源分為三類: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項目、中央補助地方項目、一般地方項目。

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項目是指由中央審批立項,并在立項階段確認中央投資額度的項目;中央補助地方項目是指由地方審批立項、中央根據有關政策給予適當投資補助的項目;一般地方項目是指由地方審批立項并全部由地方投資建設的項目。

第九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根據其建設規模和投資額分為大中型和小型項目。

大中型項目是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項目:

1、堤防工程:一、二級堤防;

2、水庫工程:總庫容1億立方米以上(含1億立方米,下同);

3、水電工程:電站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上;

4、灌溉工程:灌溉面積30萬畝以上;

5、供水工程:日供水10萬噸以上;

6、總投資在國家規定限額以上的項目。

第三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事權劃分

第十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屬于國民經濟基礎設施,根據項目類型,其建設投資應由中央、地方、受益地區和部門等分別或共同承擔。同時鼓勵企業、集體及個人籌資興建。

第十一條

中央項目的投資以中央為主,地方受益地區按受益范圍、受益程度、經濟實力分擔部分投資;地方項目的投資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主要由地方、受益區域和部門按受益程度共同投資建設,中央視情況可參與投資或給予適當補助;中央對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水利建設項目給予投資傾斜。

第十二條

中央水利基本建設投資主要用于公益性和準公益性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對于經營性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中央可適度安排政策性引導資金,鼓勵水利產業的發展。

第十三條

地方水利基本建設投資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基本建設和作為中央項目的地方配套資金。地方項目使用中央投資可以在項目立項階段申請,由中央審批立項。地方審批立項的地方水利基本建設在建項目在地方財力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國家的投資政策申請中央投資補助,中央視項目情況給予補助。

第四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報批程序

第十四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報批程序一般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開工報告的上報、審核和審批。

第十五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首先通過基本建設程序立項。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報告要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批準的江河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專業規劃和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通過基本建設程序申請立項。立項過程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

第十六條符合下列情況,水利基本建設立項過程可適當簡化:

1、在已有的堤防基礎上實施的堤防加高加固工程,可直接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申請立項;

2、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立項工作,在流域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三類壩鑒定意見和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機構復核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總投資2億元(含2億元)以上或總庫容大于10億立方米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必須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立項;總投資2億元以下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直接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水閘除險加固參照執行);

3、擬列入國家基本建設投資年度計劃的大型灌區改造工程、節水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可在限額之內(3000萬元)直接編制應急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申請立項;

4、小型省際邊界工程,可直接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申請立項;

5、其他國家計劃主管部門認為可以簡化水利基本建設立項過程的項目。

第十七條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法人組織編制。

第十八條

中央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由水利部(流域機構)或項目法人組織編制;地方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法人組織編制,其中省際水事矛盾處理工程的前期工作由流域機構負責組織。

第十九條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等前期工作技術文件的編制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勘測設計單位承擔,條件具備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招投標的方式,擇優選擇設計單位。

第二十條

項目建議書的編制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批準的流域綜合規劃及專業規劃、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為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以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為依據(立項過程簡化者除外);初步設計報告的編制以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依據(立項過程簡化者除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的編制應執行國家和部門頒布的編制規程規范。

第二十一條

中央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后,由水利部組織技術審查,其他中央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機構等單位組織技術審查。

第二十二條

地方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省級計劃主管部門報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并抄報水利部和流域機構,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機構負責組織技術審查。地方其他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后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審查;其中省際邊界工程,須由流域機構組織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技術審查。

第二十三條

中央項目的初步設計由流域機構報送水利部,其中大中型項目由水利部組織技術審查,一般項目由流域機構組織技術審查。地方大中型項目初步設計,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水利部,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機構組織技術審查。地方其他項目初步設計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其中地方省際邊界工程的初步設計須報送流域機構組織技術審查。

第二十四條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權限: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技術審查后,由水利部提出審查意見,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其他中央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機構審批;其他地方項目,使用中央補助投資的由省有關部門按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涉及省際水事矛盾的地方項目,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報經流域機構審查、協調后再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未能在3年內按條件報送下一程序文件的,需重新編報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六條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權限:

以下項目的初步設計由水利部或流域機構審批:

1、中央項目;

2、地方大中型堤防工程、水庫樞紐工程、水電工程以及其他技術復雜的項目;

3、中央在立項階段決定參與投資的地方項目;

4、全國重點或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工程;

5、省際邊界工程。

其它地方項目的初步設計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七條

中央項目、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大中型項目內的單項工程初步設計需要另行審批的,一般由流域機構根據批復的總體初步設計審批,其中重大的由水利部審批。

第二十八條

已列入國家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劃的應急工程項目,可依據規劃或已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直接編制年度應急工程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中央項目的年度應急工程的初步設計由流域機構報水利部審批,地方大中型項目年度應急工程初步設計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流域機構審批,地方一般項目年度應急工程初步設計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九條

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子項目調整、建設標準調整、概算調整等,須按程序上報原審批單位審批。在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和概算投資范圍內,依據批準的初步設計原則,一般的非重大設計變更、生產性子項目之間的調整,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

初步設計編制的概算靜態總投資原則上不得突破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的靜態總投資。由于工程項目基本條件發生變化,引起工程規模、工程標準、設計方案、工程量的改變,其靜態總投資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相應估算靜態投資在15%以內時,要對工程變化內容和增加投資提出專題分析報告;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靜態投資15%以上(含15%)時,必須重編可行性研究報告,重新按原程序報批。

第三十一條項目建議書上報應具備的必要文件:

1、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外部建設條件涉及其它省、部門等利益時,必須附具有關省和部門意見的書面文件;

2、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機構簽署的規劃同意書;

3、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初步方案;

4、項目建設資金的籌集方案及投資來源意向。

第三十二條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應具備的必要文件:

1、項目建議書的批準文件;

2、項目建設資金籌措各方的資金承諾文件;

3、項目建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體制及管理機構落實方案,管理維護經費開支的落實方案;

4、使用國外投資,中外合資和BOT方式建設的外資項目,必須有與國外金融機構、外商簽訂的協議和相應的資信證明文件;

5、其它外部協作協議;

6、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審批文件;

7、需要辦理取水許可的水利建設項目,要附具對取水許可預申請的書面審查意見以及經審查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第三十三條初步設計報告上報應具備的必要文件:

1、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文件;

2、資金籌措文件;

3、項目建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機構批復文件和管理維護經費承諾文件。

第三十四條

設計文件在報批前,文件的組織編制單位一般需要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或組織專家,對勘探設計中的社會經濟、重大技術、環境問題和工程方案進行咨詢論證。

第三十六條

由水利部負責審核(審批)的項目前期工作技術文件,水利部在收到文件報告后,要及時研究,按同意審查、暫緩審查、修改重編技術文件三種情況處理,并在收到文件2個月內通知申報單位。

經水利部同意審查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由水利部委托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流域機構等單位進行技術審查,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或流域機構要制定審查計劃、及時組織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報部。

第三十五條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批準后,項目法人應按有關規定申請開工。

第三十六條

項目開工報告由項目法人提出并按程序上報。中央大中型項目由水利部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其它中央項目由水利部審批;地方項目開工報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送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其中大中型項目由省計劃主管部門報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其它項目由地方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七條

利用外資項目的報批程序,除按上述條款要求編制文件、申報立項外,同時要編制利用外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執行國家現行其它規定。

第三十八條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需要調整初步設計概算的,需按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程序報批。

第三十九條

部直屬事業單位和流域機構生產生活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的立項申請文件由項目主管單位組織編制,按基本建設程序經水利部審查后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初步設計報告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水利部審批;3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實行項目建議書和初步設計報告兩個審批階段,部直屬事業單位和流域機關本級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建議書和初步設計報告由水利部審批;流域機構二級單位以下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由水利部審批,500萬元以下的由流域機構審批,報水利部核備。

第四十條

規劃、項目立項和重大科研等前期工作項目實行項目任務書審批制度。使用中央水利前期經費的項目任務書原則上由水利部負責審批,經部授權也可由項目主管單位審批。

第五章年度投資計劃管理

第四十一條年度投資計劃管理主要包括年度投資建議計劃的編制、上報和年度投資計劃的下達、調整和檢查監督。

第四十二條

水利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劃實行“統一管理,分類、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計劃管理部門是各級年度投資計劃管理的責任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各級水利部門要根據國家政策、水利發展中長期計劃和項目前期工作情況以及國家投資規模,按項目的輕重緩急和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安排年度計劃。

第四十四條

中央項目年度投資建議計劃由流域機構、部直屬單位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水利部要求組織項目法人編制,上報水利部;水利部在宏觀調控、綜合平衡基礎上,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一年度中央項目年度投資建議計劃,上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第四十五條

地方項目年度投資建議計劃由省計劃和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聯合報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同時抄送流域機構;其中的一、二級堤防和列入國家計劃的大中型項目年度建議計劃須報送有關流域機構審核,審核意見由省計劃、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沒有流域機構審核意見的地方項目年度建議計劃不予受理。

第四十六條

流域機構要根據流域規劃、項目前期工作狀況以及建設情況,對地方報送的一、二級堤防和列入國家計劃的地方大中型項目年度建議計劃認真審核,按輕重緩急提出本流域年度建設項目排序,并將審核意見和年度建設項目排序報水利部。

第四十七條編制年度投資建議計劃,要對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并隨建議計劃一并上報。

第四十八條

年度投資計劃編制的主要內容為:①項目名稱、地點、建設性質、建設起止年限;②建設規模、設計工程量、總投資、投資來源、前期工作狀況;③已完成投資和實物工程量、形象進度等建設內容;④建議計劃工程量、工程形象進度、建議計劃投資量等。編報時必須有詳細的文字說明、圖表等。

第四十九條

編制年度投資建議計劃要按先中央項目后地方項目的順序落實地方配套資金,要說明地方資金的具體來源,并出具證明,確保地方配套資金與中央投資同步安排;地方配套投資不能落實的項目不列入中央年度投資計劃。

第五十條

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了年度中央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基礎上,水利部根據流域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建議計劃以及流域機構審核意見,編制中央年度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報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凡列入中央年度投資計劃的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批復的初步設計;

2、流域機構或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年度建議計劃,或對于具體項目提出的當年申請中央投資補助的請示報告;

3、應急項目要有批復的應急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年度應急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

4、符合中央投資事權范圍。

第五十一條

中央項目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達到水利部;地方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水利部聯合下達各省計劃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抄送各流域機構。

第五十二條

水利部根據工程進度、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情況等,將中央項目投資計劃按項目下達到流域機構、部直屬單位或項目法人,同時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水利部下達流域機構的年度投資計劃,由流域機構按項目下達到項目法人,其中需要按單項工程下達的,由流域機構分解下達,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文件報水利部備案。

第五十三條

流域機構、各省計劃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中央投資計劃后,要盡可能減少中央投資計劃下達層次和環節。中央下達的資金,要按批準的設計方案、建設標準、工程規模和施工定額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滯留、克扣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根據下達的中央年度投資計劃,流域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法人要組織編制大中型項目和省際邊界項目年度工程實施計劃,報主管部門批準。中央項目和省際邊界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報水利部或流域機構審批,中央參與投資地方項目的年度工程實施計劃報流域機構審批。

第五十五條

項目年度工程實施計劃要嚴格按照批復的初步設計建設方案和建設標準編制,不符合初步設計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的年度工程實施計劃不予批復。年度工程實施計劃批復后,項目法人單位應據此認真組織實施。年度工程實施計劃需要調整的,按原審批渠道,由原審批部門調整。

第五十六條部直屬機構科研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基本建設項目計劃管理按照水利部《部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第五十七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因各種原因不能按計劃執行而需要調整的,由項目主管部門及時提出調整意見,報原下達投資計劃的部門進行審核批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第六十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計劃管理,制訂計劃管理檢查監督制度,加強對投資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管,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第五十八條

水利部負責對中央投資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進行計劃檢查監督。流域機構對所在流域的中央項目、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項目負有直接檢查監督責任,中央補助地方項目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直接檢查監督責任。

第五十九條

計劃檢查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投資計劃執行進度與工程量完成情況,是否越權調整投資計劃、擅自更改設計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及不合理壓低或提高工程單價等。

第六十條

項目法人要在每季度末及時將工程建設進展、工程質量、投資計劃安排和執行、資金到位情況等上報主管部門,其中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項目和省際水事矛盾工程的情況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報流域機構。

第六十一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問題要及時出具整改通知,督促有關主管部門和項目法人進行整改,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對未按要求整改的,必要時可調整計劃和停止安排計劃。對地方配套投資到位不足的,要督促地方補足,必要時可采取調整計劃等措施,督促地方建設資金落實到位。

第六章項目后評估

第六十二條

項目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項目成果的重要環節。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按設計要求建成后要及時組織驗收。水利計劃管理部門應按項目驗收有關規定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全面檢查竣工項目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文件要求,審核概、預算執行情況,總結概、預算執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并對項目投資計劃執行中遺留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十三條

項目主體工程投入運行后,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設計能力的發揮、產生的財務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進行跟蹤。會同有關部門對項目的立項決策、勘測設計、施工、生產運行、效益進行系統評價,綜合研究分析項目實際狀況及其與預測狀況的偏差,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并將評估結果上報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本辦法實施以前的水利基本建設計劃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篇10

(一)管理會計的產生發展和作用

20世紀初管理會計產生于西方,從開始產生至今,管理會計經過百余年的發展和創新,理論以及實際操作日趨完善,逐漸成為了會計的一個重要分支。而且由于管理會計對于企業內部控制的相互結合,使得管理會計廣泛的運用于企業內部管理控制中,管理會計通過將企業內部的管理與財務活動之間相互融合,對企業內部重要的管控活動如戰略規劃、業務決策以及內部活動控制等管理活動實施影響,具有廣泛的實際運用價值和靈活的適應能力。管理會計不僅拓展了現代會計的職能和范圍,而且在促進財務與業務的結合、改進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等領域發揮著其他管理職能和崗位都難以替代的作用。

(二)當前水利建設工作面臨的新形勢

黨的十以來,中央高度重視水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包括: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完成農村飲水安全規劃任務、全力解決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大力實施冬春農田水利的基本建設。特別是對于水利建設特別重視,對我國的治水思路做出了明確的指示,即“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水利部門、單位應當在結合當前水利建設的緊迫形式,按照總書記的指示精神,加快打造一批基礎好的重點水利工程,為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水安全保障。

(三)水利部門、單位亟待加強內部管理

水利工程建設涉及的領域較多,要綜合各種復雜因素,協調平衡各種因素的影響,因此,水利工程建設對于水利部門、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要求較高。目前水利建設資金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也需要加強內部管理,如目前水利部門、單位普遍存在著內控管理的不規范,比如涉及項目預算、采購以及票據管理等方面,需要其進一步的提升相關管控的管理水平;有待加強水利國有資產管理、水利資金績效管理。管理會計在單位規劃、決策、控制和評價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在水利部門、單位內部管理中應用管理會計的理論和技術方法加強內部管理,防范和化解風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管理會計在水利建設資金管理中的應用探析

(一)將財務與業務有機融合,實行一體化管理

根據水利部門、單位的年度工作目標,建立起以財務部門為主導的聯合工作小組,強化單位的溝通協調機制,對單位的有關經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引導財務管理滲透到水利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初步設計,概預算的編制,建設投資成本的控制,水利建設資金績效評價,水利國有資產管理,風險防范等方面,推進財務管理由事后控制轉向從項目的立項到建設全過程的控制,推進會計核算轉向決策和風險管控。

(二)進一步強化現代金融工具與水利建設的結合力度

比如在水利建設項目投資決策中引入實物期權的方式,不僅可以彌補項目投資資金不足的困境,而且可以引進社會資本的進入,提高項目投資的決策水平。此外相對于傳統的項目投資決策,實物期權也有自身的多重優勢。比如以往的水利建設的投資方法多是現金流貼現的方法,但是現實中凈現值決策法都是基于當前環境的投資決策,而不是對市場的實時跟進而產生的決策,難免會做出有失偏頗的決策。而實物期權分析方法彌補了現金流貼現的方法的不足,實現了對投資的實時、動態的評價,能夠較為準確的對項目本身投資的評價較為客觀。此外實物期權除了上述的特點外,和使用于一些不確定、靈活性和時間選擇跨度較大的項目投資,而水利建設項目投資大、建設期長,工程技術復雜,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符合實物期權的使用條件和特點,例如: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以防洪、航運、發電、水資源配置為主兼顧灌溉、生態保護等綜合利用,受到政治經濟環境、社會自然環境、技術環境影響較大,不確定性因素多,項目風險大,投資時機的選擇具有很大的靈活性。當前水利建設任務繁重,資金需求量巨大,以財政投入為主向多元化社會資本投入轉變,社會資本在水利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三)運用平衡計分卡對水利建設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水利建設項目具有投資大,分布范圍廣的特點。對水利建設項目的評價要權衡經濟效益還要兼顧社會效益,同時水利建設對于環境的影響以及生態的可持續性等因素的影響都要考慮在內。平衡計分卡是從企業的多角度比如財務、客戶、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四個維度建立評價指標體系,而設置具有水利建設資金的特點的關鍵指標。對平衡計分卡的運行實行動態管理,不斷提升水利建設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