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應急預案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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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篇2
論文關鍵詞:景區經營權轉讓 變向投資 經營外部性 制度安排
論文摘要:部分投資者在獲得景區經營權之后,并不致力于景區內部建設和資源保護的繼續投資,而是發生了投資變向。這不僅增強了景區經營的風險性,而且危及景區發展的可持續性,同時也損害了當地居民和旅游者的消費權益。產生這種行為的主要動因在于其投資正外部性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應該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在政府投資、經濟杠桿調節和剩余索取權激勵等方式進行連續補給,以補償其投資的正外部性,從而糾正投資方向。
一、問題的提出
在民間資本和外資投資旅游產業的熱潮推動下,中國旅游業未來 5年社會投資總量累計將達到 19 000億元。而旅游景區在旅游產業中居于中心地位,投資者往往將旅游景區作為投資旅游業的切入點,因此景區經營權轉讓的浪潮將繼續澎湃前進。
但是在景區經營權轉讓的實踐當中,有一部分投資者在獲得經營權之后,并不致力于景區內部建設和資源保護的繼續投資,而是發生了投資變向,如投資于房地產、賭博娛樂業,等等。這不僅違背了景區經營權轉讓的初衷,同時也損害了旅游消費者和當地居民的權益,不利于景區的長期健康有序的可持續發展。
當然,這種變向投資行為可以分為兩種情況考慮:一是在景區經營權轉讓之前,投資者就已明確這種思想;二是在景區經營權轉讓之后,投資者出于無奈而轉向其他行業投資。對于前者,筆者認為,這是一種商業投機行為,是以占據資源、炒作資本為主要動機的投資行為,大大增強了景區經營的風險性,政府應予以必要的行政監控,或設置有利于景區長遠發展的進入機制,以避免資源的配置失當,如簽訂考慮全面的轉讓合同,采取嚴格有力的監管措施,等等。第二種情況,主要從外部性理論的視野對景區投資者變向投資行為進行動因分析,在投資者是 “經濟人”這個假設前提下,認為只要使其投資景區建設、環境保護所獲收益大于其他投資所獲收益,則投資者就會致力于景 區建設 和環境保護 。在此基礎上 ,筆者提 出如果對投資者投資行為正外部性進行補償,就能減少其投資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私人成本,增加其私人收益,同時,亦使社會收益增加,并進而提出 “連續補給制”的制度安排 。
二、變向投資行為的消極作用
(一)分散資金,增強景區經營風險性
投資于旅游景區的社會資本很多來源于一些中小民營企業,其自身經濟實力有限,投資變向會使其有限的資金分散,進而使其難以集中財務優勢進行景區投資建設,將大大增強景區經營的風險。即便是資金雄厚的大型企業,投資變向也勢必減少景區投資建設,其多元化經營戰略也會使其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難度加大,景區經營風險性也會增強。
(二)脫離初衷,危及景區發展持續性
轉讓經營權是當前許多景區管理和經營改革過中引入企業化經營的一種制度創新模式,其初衷是引入社會資本 ,促進旅游景區的長足發展 。但是,這種變向投資行為顯然違背了景區經營權轉讓的初衷,投資者在一定程度上放棄了景區建設與經營,那么景區的內部建設、環境保護、服務質量以及管理水平等各個方面都無法得到資金保證,這顯然不利于景區的長期健康有序的可持續發展。
(三)資源浪費,損害旅游者的消費權益
投資者變向投資就會使得景區的內部建設、環境保護、服務質量以及管理水平等各個方面都無法得到資金保證,導致景區資源的浪費和低效率利用,從某種程度上降低了景區的資源價值,那么對于旅游者而言,同樣的門票支出、在同一個旅游景區所獲得的體驗價值要低于景區沒有轉讓之前所獲得的體驗價值,其旅游消費權益顯然遭到損害。
(四)配置失當,影響當地政府與居民的收益
景區所在地政府將景區經營權轉讓給企業經營,其目的就是借助社會資金,走出景區發展的資金困境,從而能夠更大范圍的享受旅游發展所帶來的拉動效應。變向投資行為的結果是投資者占據資源卻低效率利用,導致資源配置失當,從而富了投資者,窮了居民,嚴重影響了當地政府與居民的收益。以投資房地產為例,房地產投資的私人收益明顯高于景區建設和和環境保護投資的私人收益,但是,房地產業的正外部性效應顯然要低于旅游業,其扶貧功能和經濟拉動作用業也要低于旅游產業,也就是說,其所帶來的社會收益遠遠低于旅游景區發展帶來的社會收益。
三、變向投資行為動因的外部性分析
外部性 (externality)是微觀經濟學的一個基本概念,指的是私人的收益與社會收益、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不一致的現象。某個人從其活動中得到的私人利益小于其所帶來的社會效益,這種性質的外部影響被稱為 “外部經濟”;某個人為其活動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小于其造成的社會成本,則被稱為 “外部不經濟” 。和其他經濟活動一樣,旅游景區的投資行為也呈現出明顯的外部不經濟性和外部經濟性。景區投資行為的外部不經濟性主要表現在資源開發過程中產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人文景觀與民俗風情的商業化,等等。這已引起}土會的普遍關注,大量學者在這一方面進行了研究。而旅游景區投資行為的外部經濟性具有直接性、突顯較早等特點,是一種顯性效應,如提高景區所在地的知名度,增加當地居民收益與就業機會,改造當地的交通線路、通訊設備、旅游設施,方便了當地人的生活等。但是,投資者并沒有因當地居民和政府受益而獲取額外的經濟效益,相反卻要為生態環境的破壞背上罵名。也就是說,投資者投資行為的外部經濟性沒有得到額外補償,而外部不經濟性卻要額外投入。
為了進一步解釋這個問題,筆者運用一個簡單的經濟學模型進行分析。先來考察旅游景區投資行為外部經濟的情況。假定投資者是完全理性的 “經濟人”,其投入資金進行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私人利益為 ,所產生的社會利益為。顯然,環境保護的受益者不只是投資者,而是包括投資者在內的整個生態環境區域的所有居民和游客,故私人利益小于社會利益:。如果投資者進行投資所遭受的私人成本C 大于私人利益而小于社會利益,即有 ,則投資者顯然不會進行投資,盡管從社會的角度看,投資保護環境是有利的。顯而易見,在這種情況下,帕累托最優狀態沒有得到實現,還存在有帕累托改進的余地。如果投資者投人資金進行環境保護,則他所增加的私^成本為,社會上其他人由此而得到的好處為,故可以從社會上其他人所得到的好處中拿出一部分來補償投資者。
再來考察旅游景區投資行為外部不經濟的情況。假定投資者不投入資金保護環境,過度開發利用資源時的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分別為。由于存在外部不經濟,故私人成本小于社會成本:。如果投資者過度開發利用資源所得的私人利益大于其私人成本C 而小于社會成本C ,即的,則投資者顯然會采取該行動。同樣,在這種情況下,帕累托最優狀態也沒有得到實現,也存在有改進的余地。如果投資者不過度使用資源,則他放棄的好處,即損失為,但社會上其他人由此而避免的損失卻為。由于,故如果以某些方式重新分配損失的話,就可以使每個人的損失都減少,也就是使每個人的 “福利”都增大 。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發現,景區投資者實際上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一方面,旅游資源是旅游景區產品的核心,是吸引游客前來消費的關鍵因素。從自身利益出發,保護資源,擁有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其收益之源。因此,應該投資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另一方面,如果投資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則需要其資金投入量較大,私人短期收益卻甚小,而社會其他受益者卻投入較小,“搭便車”現象比較嚴重。那么,不投資環境保護所產生的收益損失比投資環境保護所產生的私人成本要小。因此,投資者又不愿意投資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更值得一提的是,旅游景區的復雜性質,決定了投資者不可能完全承擔起提供和維護景區部分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的責任。因此,環境保護和景觀資源保護的投資主體應是多元的,它主要包括國家財政、當地政府、當地受益居民、來訪游客和景區投資者。
基于以上的分析,得出結論:部分投資者為了避開這個兩難的困境,于是選擇既不將資金投入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也不故意過度開發利用資源,背上破壞環境的罵名,而是選擇了第三條道路,即變向投資,轉向投資地產、飯店、餐飲、交通和賭博娛樂業等短期收益較大的產業部門,以彌補自己投資行為的外溢部分。
四、連續補給一規避變向投資行為的制度安排
變向投資行為實際上還是對資源的浪費和低效率利用,導致配置失當,應進行一個較好的制度安排,從內部引發投資者的投資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積極性,規避變向投資行為,運用一種較為合適的方式將投資者帶回最初的軌道。為了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筆者基于投資者是 “經濟人”的假設,主要從經濟學角度提出了 “連續補給制”這一制度安排,以補償投資者投資行為的正外部性,使其投資景區建設、環境保護所獲收益大于投資其他產業部門所獲收益,基于 “經濟人”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認識,投資者將會重新選擇投資景區建設和環境保護,從而起到規避變向投資行為的作用。
所謂 “連續補給制”,就是景區經營權轉讓前后不問斷地對投資者的正外部性進行社會補給,以激發其投資景區建設、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主要包括轉讓前補給、轉讓后補給和轉讓期滿補給三個內容。
(一)景區經營權轉讓之前的社會補給
在景區經營權轉讓之前,政府應投資解決一些公共產品的提供與維護,為投資者進行景區經營管理投資景區建設、環境保護提供一個良好的基礎和氛圍,減輕其環境保護的資金壓力,降低其投資環境保護的心理壓力。政府投資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外圍交通可進入性。主要是指旅游者從城區進入景區的旅游交通基礎設施的改善,提高旅游景區的外圍通達性。
2.歷史性環境問題。主要是指原有景區營運過程中所遺留的重大環境問題,以及景區周邊地區的原有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治理,如污染河道的治理等。
3.社會治安環境。主要是指政府應為投資者的經營活動和游客的旅游活動提供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如增強警力,增加哨崗,加強巡邏,整頓社會秩序,協調當地居民與投資者、游客的關系,等等。
(二)景區經營權轉讓之后的社會補給
景區經營權轉讓之后,采取經濟杠桿調節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協調政府、當地居民、投資者三者關系,主要是稅收、津貼和股權配置手段,其關鍵是獎罰分明,專款專用。具體措施有:
1.征收環境稅。由政府向造成景區外部不經濟的旅游景區投資者收取一定的旅游資源使用補償費增加景區經營的邊際成本,使邊際私人成本向邊際社會成本靠近,抑制景區外部不經濟行為的產生,同時,對遭受外部不經濟的其他企業或當地居民進行補貼。這種稅收的征收,實際上是對投資者投資行為外部不經濟的經濟懲罰。這里的環境稅應該辨證的看待,看似增加了私人成本,實際上是基于信息不對稱的一種制度安排,有利于緩解投資者與當地居民的關系。
2.成立環保基金會。其資金來源主要有三方:投資者景區經營的門票收入、國家財政津貼、當地受益居民稅收。同時,成立專門的環保組織或委員會,其成員主要來自以上三個方面的投資主體,成員之間互相監督,權力制衡,以確保環保基金的專款專用。這種環保基金的設置,實則是對投資者投資行為外部經濟的社會經濟補償,因景區生態環境改善可以帶來更多的旅游者和經濟收益,其直接受益者還是投資者。
3.采取股權配置,減少政府干預。投資者獲得景區經營權轉讓后,根據轉讓條款應在一定時間期內付給政府一定的轉讓費用,往往是一個固定的數 目。這樣政府就沒有承擔任何的景區經營風險。于是 ,政府在景區的經營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短期行為,損害投資者的經濟收益,如政府官員或其相關人員免費游覽景區,政府強行在景區內設立會議場所,政府換屆后的承諾失信和優惠政策中斷,賒賬不付,開白條等,這些都會大大打擊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
但是,如果采取股權配置的方式來付給當地政府轉讓費用,則可以一定程度上減少這些短期行為的發生。也就是說,不分期按固定的數目付給政府轉讓費用,而是讓政府以景區資源 自身價值入股,先根據資源價值和獲利能力,投資者與政府協商一個合理的股份比例,然后根據盈利水平付給政府股息作為轉讓費用。當然,在轉讓初期投資者應該為獲取經營權付出一定金額的轉讓費用。這樣政府收益就與景區盈利水平聯系在一起,可以減少不利于景區運營的政府短期行為的發生,有利于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良性發展。
(三)景區經營權轉讓期滿時的社會補給
目前我國景區經營權的轉讓條款中大都規定了投資者獲得經營權的條件以及經營期間的行為要求,對經營權轉讓期滿時景區資源價值的剩余索取權歸屬未做任何規定,這樣,在經營權期滿時,實際上是資源所有者獲得資源價值的所有剩余索取權。在這種制度安排下,由于投資者對自己的行為后果不負責任,投資者對景區資源進行保護時所獲得的收益小于對景區不進行保護時所獲得的收益,從而激勵投資者對資源過度利用,而將資源破壞的成本強加給后人。因此從外部性理論出發,筆者認為在經營權轉讓期滿時應對投資者予以必要的激勵,鼓勵其在經營期的各個階段都進行環保投資,減少對環境破壞的短期行為。
1.給予投資者在經營期限期滿時資源價值一定比例的剩余索取權。這樣就使投資者認識到,對于那些投資回報周期比較長的環保項目,或者位于經營權即將期滿時的環保投資項目,投資者進行投資也同樣會得到收益。投資者在經營期間內為保護景區資源進行的投資行為如果在經營期間內得不到補償,在經營權期滿時能夠在資源價值的剩余索取權分配 E得到補償。
2.給予投資者在經營期限期滿時優先購買景區經營權的權力。這有利于避免在經營權期滿時因資源價值評估不合理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由于旅游資源的價值受人們的主觀因素影響很大,不同的評估者對資源價值評估的結果相關很大,而我國當前對旅游資源評估還沒有一個合法的程序。如果資源價值被低估,投資者剩余索取權的利益將得不到實現。如果給予投資者優先購買景區的下期經營轉讓權的權力,投資者如果認為資源價值評估過低,可通過優先以較低的價格購買下一期景區經營轉讓權的方式使損失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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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一、培訓目標
1、新招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的實現率達到100%以上;
2、企業全員接受安全培訓達標率100%;
3、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5、廣場工作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率達到90%以上,復培復審完成率100%。
二、培訓內容
1、基本知識:安全生產的概念、方針,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專業知識:各項應急預案,對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達標規范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
三、培訓計劃
1.一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
春節期間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防盜、搶事件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2.二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對象:加油站員工
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對象:管理人員
3.四月:消防安全學習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4.五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初起火災的撲救與人員疏散逃生
消防設施種類及使用情況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識及應急預案。對象:餐廳、超市員工
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服務區。對象:全體員工
6.八月: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與義務
防雷擊應急預案
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7.十月:“黃金周“期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暢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8.十一月:冬季鍋爐技能及防火培訓。對象:鍋爐工
除雪防滑應急預案
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與義務
篇4
【關鍵詞】危險貨物運輸; 運輸管理; 安全防護
一、前言
基于危險貨物運輸的特點,以及危險貨物運輸的特殊性,做好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防護,是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性的關鍵。結合當前危險貨物運輸實際,在安全防護過程中,只有建立具體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護制度、制定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緊急事故應急預案、強化安全防護職能以及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才能保證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中的安全防護工作取得實效。因此,強化安全防護的重要性,并提高安全防護質量,對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二、危貨運輸管理應建立具體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護制度
對于危貨運輸管理而言,建立具體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護制度,是指導危貨運輸安全防護工作有效進行的關鍵。結合危貨運輸管理實際,具體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根據危貨運輸管理實際,制定具體的安全防護制度
基于危貨運輸管理的實際需要,制定具體的安全防護制度,既有利于安全防護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可以對安全防護工作給與有力的指導,使得安全防護工作的開展效果達標。
2、結合危貨運輸管理需要,細化安全防護措施
對于危貨運輸管理工作而言,安全防護確保危貨運輸管理取得實效的關鍵。為此,細化安全防護措施,提高安全防護制度的有效性,對危貨運輸管理工作而言具有重要意義。
3、把握危貨運輸管理原則,提高安全防護制度的可行性
結合危貨運輸管理的實際需求,在危貨運輸管理中,把握危貨運輸管理原則,并提高安全防護制度的可行性,對危貨運輸管理和安全防護工作具有較強的推動力。
三、危貨運輸管理應制定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緊急事故應急預案
在危貨運輸管理中,為了應對突發性的緊急事故,制定完善的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緊急事故應急預案是十分必要的。結合危貨運輸管理安全防護工作實際,在緊急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中,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緊急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應達到全面性要求
為了更好的應對危貨運輸管理的緊急事故危機,編制應急預案是十分必要的。結合危貨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在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全面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2、緊急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應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根據危貨運輸的實際需求,以及緊急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實際,除了要提高應急預案的全面性,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也是解決危貨運輸安全防護問題的有效手段。
3、緊急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滿足安全防護實際需要
基于危貨運輸管理實際,在緊急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中,應針對安全防護的實際需要制定具體條款,滿足安全防護工作的實際需要,提高安全防護工作的整體效果。
四、危貨運輸管理應強化安全防護職能
基于危貨運輸管理安全防護的重要性,除了要制定具體的安全防護制度和建立應急預案之外,強化安全防護職能也是提高危貨運輸安全防護工作質量的關鍵。為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應加強對危貨運輸管理安全防護工作的認識
在危貨運輸管理工作中,鑒于安全防護工作的特殊性,加強對危貨運輸管理安全防護工作的認識,是提高危貨運輸掛你了安全防護工作質量的關鍵。因此,應對安全防護工作引起足夠的重視。
2、應明確安全防護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能
結合危貨運輸管理工作實際,在安全管理部門中,只有明確安全防護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能,并圍繞著危貨運輸管理工作有效開展安全防護工作,才能提高安全防護工作質量,滿足實際需要。
3、應做好安全防護制度和措施的貫徹和落實工作
在安全防護工作中,做好制度和措施的貫徹落實工作,是提高危貨運輸管理工作實效的關鍵,對正確開展危貨運輸管理工作和提高危貨運輸安全防護工作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五、危貨運輸管理應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
基于危貨運輸管理實際,以及安全防護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是推進安全防護工作有效進行的關鍵。結合危貨運輸管理實際,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危貨運輸管理應建立相應的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
基于危貨運輸管理安全防護工作的現實需要,建立相應的應急管理部門,不但可以有效應對危貨運輸突發事件,還能強化安全防護工作的實效性,使安全防護工作得到有效開展。
2、危貨運輸管理應明確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范圍
結合危貨運輸管理實際,在應急管理部門建立之后,明確其工作范圍是做好安全防護應急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因此,明確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范圍十分重要。
3、危貨運輸管理應明確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的職能
除了要明確工作范圍之外,在應急管理部門建立過程中,還要明確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的職能,保證危貨運輸管理安全防護工作能夠的有效開展。
六、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結合當前危險貨物運輸實際,在安全防護過程中,只有建立具體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護制度、制定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緊急事故應急預案、強化安全防護職能以及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護應急管理部門,才能保證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中的安全防護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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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2危化品從業單位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對應急管理重視不夠,認識不足
應急管理包括應急管理體系、制度的建設,裝備、物資的準備等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但一些企業的主要領導危機意識不夠,對應急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做得好,不需要進行應急管理,對應急管理缺少主動性,重視不夠,對應急管理需要的人力、裝備、資金,不愿意投入,把應急管理僅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門的事,認為與其他部門沒有關系。還有部分企業將應急管理等同于事故后管理,忽視了應急工作的日常管理。這一定程度上會增加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難度。
2.2應急預案實用性不強
一些企業編制應急預案,僅僅是為了應付檢查,對預案的編制工作不夠重視、不規范,甚至有些企業編制應急預案沒有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也沒有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只是簡單套用其他單位的預案來應付檢查,很多與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符合;部分企業由于預案編制過程短,人力資源有限,編制人員水平不一,雖然應急預案編寫大的原則很齊全,但預案體系不完善,預案和實際工作脫節,具體的細節流程不夠明確,沒有落實應急指揮權屬和部門間的銜接問題,現場處置措施缺少實效性;還有一些企業預案編制完之后往檔案柜里一放,沒有隨著法律法規的變化、企業內部或外部變化、演練結果等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或者沒有下發到各車間及相關人員,也沒有組織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培訓,僅有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了解應急預案。這些做法會降低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影響應急處理的效率。
2.3應急演練效果不佳
進行應急演練有時涉及的單位、部門較多,區域較廣,費用較大,一些企業為了減少成本,只演不練,或只對響應級別較低的項目進行演練,對一些后果嚴重、響應級別較高的關鍵環節反而不進行演練,使演練趨向形式化;甚至有時怕麻煩而不進行演練。還有一些企業不了解演練的作用,只是為了應付檢查,在演練前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演練后不進行總結和評價,達不到演練的目的。
3加強應急管理的措施
3.1加強培訓,提高重視
全員參與的應急管理培訓是保證應急預案貫徹實施和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環節。培訓可以針對不同人員分層次進行:一是對領導層加強意識培訓,爭取領導對應急管理的重視,保障在應急管理中人力、應急裝備、資金的投入,更好地在技術、設備、能源、環保、物資供應等部門協調開展應急管理工作,這是推動應急措施有效落實和應急工作全面展開的前提。二是對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加強應急管理知識和應急預案內容的培訓,提高其事故應急處置和協調能力,這是防止事故擴大化的保證。三要對崗位操作人員普及應急預案的內容和基本的危險識別技術,使他們掌握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現場應急控制操作。通過全員培訓,樹立全員危機意識。可以讓每一位工作人員主動參與到應急管理過程中[4],提高對應急管理的重視和貫徹力度。
3.2強化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監控
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儲存或輸轉過程中使用的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和副產品,可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蝕性,而且其生產工藝控制可能會采用高溫、高壓等參數,這會增加運行過程中的風險。因此危化品從業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辨識,全面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提高應急管理的針對性尤為重要,是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延伸到日常管理工作就是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和建檔,進行定期的檢測和評估,實時的監控與及時的預測預警等。
3.3完善應急預案,增強預案的可操作性
應急預案的關鍵是具有可操作性。企業應針對現有應急預案中對一些細節不夠明確的地方進行修改完善,根據故障的大小制訂相應(大、中、小)應急預案細方案,確定“3W+2H”原則[5],即由哪一級領導指揮(Who),人員在哪里集中(Where),各級人員做什么(What),由多少人參加(HowMuch),怎么做(HowDo),都應具體明確,所有人員根據應急預案就知道自己的崗位在哪里,該如何做,按照事先設定的方案進行各類應急故障的處理。編制、修訂預案時尤其要注意以下問題:
(1)應急預案中的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應形成有系統、分層次、上下銜接、職責明確的應急預案體系。
(2)預案編寫人員要對本企業的風險隱患特點、重大危險源狀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根據實際需要編制應急預案。
(3)應急預案的內容要全面,尤其要包括在事故或隱患發現的早期,相關操作人員進行控制、預防和消除的手段、方法,監控危險的措施及聯系匯報制度;確定事故發生后的急救機構和相關職責、預案啟動程序及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人員,對內對外報告、聯系及協調制度,明確施行現場救援或急救的措施、要點,制定出防止事故擴大,盡可能減少損失的方針和措施。
(4)編制預案人員根據企業的技術、人員等情況的變化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安全監管部門也可以組織專家評審應急預案,加強對企業編制預案的監督檢查,幫助企業充實完善應急預案。
3.4進一步提高演練的實效性
篇6
市政府應急辦、市公安局:
今年以來,我局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應急辦的大力指導下,按照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的通知》(都辦發[]229號)文件精神和我局制定的“抓基層、打基礎,抓落實、求發展”的工作思路,加強組織協調,認真貫徹省、成都市和都江堰市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各項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我局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應對突發事件主要涉及到因突發嚴重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全市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食鹽、食糖、飲用水和衛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系發生突變,要采取行政手段保障物資供應。通過努力,我局監管、防止突發公共事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主要商貿流通企業沒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及安全事故,圓滿完成了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工作目標。
二、應對工作及分析評估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我局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成立了“商務局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我局局長楊水源任組長,分管領導吳枝建任副組長,相關科室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商務工作實際,突出工作重點,狠抓市場供應、家畜屠宰、酒類流通突發事件等應急管理,同時加大對各商貿流通、餐飲、再生資源、生豬屠宰、民爆、外資外貿企業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指導力度,各企業分別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形成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和屬地管理為主的商務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指揮體系。
(二)完善應急管理預案體系
我局把強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作為抓好應急工作的基礎,認真研究各類商務領域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規律,加強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及時編制了商務局《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物資儲備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商務局應急管理制度》。這些應急預案從預警報告、應急啟動、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詳盡的規定,責任到人,程序清晰,為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礎。
(三)加強市場信息監測
我局先后確定由予樂市場、荷花池市場、家美福超市、嘉誠購物、城市購物、郡守府等30余戶重點企業為商務信息直報點,重點監測面粉、大米、食用油、肉類、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庫存數量、銷售形勢和價格走勢等,定期上報市場商品供求監測統計數據,及時將重要商品銷售流通分析材料上報政府及有關部門,為政府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這些措施為確保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情況下保障市場供應創造了條件。
(四)切實做好應急物資保障
為切實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供應,結合商務工作特點,依據相關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加強市場監測。編制了《都江堰市物資儲備應急預案》和《都江堰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定由都江堰市家美福超市、嘉誠購物中心、城市購物超市作為市級代儲企業,由老鄰居236家、紅旗連鎖15家、互惠超市11家、春熙商業6家、家美福超市4家,共計272家直營、加盟店作為鄉鎮級物資儲備點。我市擬儲備的救災應急物資包括:速食食品(方便面、餅干、面包)、飲用水(純凈水、礦泉水)、日用品(衛生紙、毛巾、紙杯)、救災用燃油(93汽油、0柴油)、其它物資(發電機、彩條布、應急照明燈、安全帽、電池、雨衣)等價值300余萬元的救災(應急)物資儲備。
積極協調生豬養殖規模企業、重點生豬屠宰企業建立市級豬肉應急儲備基地,目前,已確定輝潤屠宰、祥瑞肉類加工、新鑫生豬屠宰、興旺家畜屠宰、真誠屠宰、忠祥屠宰、卉景公司7家規模屠宰加工企業為豬肉供應應急儲備企業。
(五)強化肉食品安全監管
一是在定點屠宰場(點)全面建立和推行屠宰畜源及出場肉品臺帳管理制度、檢驗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肉品檢驗制度、舉報投訴制度、統計監測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實現肉品質量安全責任可追溯。
二是嚴格肉品市場準入和購銷貨臺帳制度,實行肉品安全協議準入制度、不合格肉品退市制度,堅決防止非定點屠宰場(點)出場的肉品、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場。
三是健全舉報投訴制度、屠宰信息統計制度,及時準確把家畜屠宰動態情況,上報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為上級決策提供依據。
四是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凈化肉品市場。協同工商、動檢、公安等部門,在全市開展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的專項檢查行動,通過多措并舉,強化監管,保障了我市肉食品的安全。
(六)規范酒類流通市場
為保證人民群眾喝上“放心酒”,我局認真執行國家、省、成都市酒類商品管理法規,加強酒類商品市場的監督管理。
一是認真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對全市酒類生產企業和酒類批發企業執行流通隨附單的情況進行了抽查和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我市酒類生產企業和批發企業都能夠按規定向下游企業、經營戶開具規范的《酒類流通隨附單》,未發現嚴重違法、違規經營現象。
二是認真執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規定。要求我市各商場、超市、專賣店、酒店等經營場所擺放“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明示牌,并嚴格執行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有關規定。
三是加強酒類流通監管,確保酒類市場安全。我局不斷加大監督力度,通過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有效遏制了假冒偽劣酒類商品流入市場,保證消費者喝上“放心酒”,全年查處假冒偽劣酒類商品案件數量呈明顯下降趨勢。
(七)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
我局加大對成品油經營企業的監管,經常性的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責任落實、制度執行、預防措施、應急設施等情況。督促成品油經營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排除隱患,保證了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
(八)認真開展商貿企業日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我局多次組織人員對全市的商場、市場、超市、飯店、民爆、生豬屠宰等企業開展安全隱患集中檢查治理。主要排查各企業的安全生產經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安全生產經營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大型商場、市場、超市、飯店等人員聚集場所的配電室設備配備、門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滅火器和安全標示等;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和大型促銷活動事先申報制度情況。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治理各單位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的問題,進一步落實企業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九)加大宣傳,提高公眾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綜合素質
一是加強機關工作人員應急知識的宣傳工作。通過文件、會議、專題學習等形式,教育干部職工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思想,學習掌握應急工作的程序、方式、方法等基本要求,提高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不斷增強廣大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
二是大力開展應急管理宣教工作。結合“安全責任落實年”,多層次、多角度進行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工作,深入企業、群眾宣傳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印發防范病害豬肉、假劣酒類商品的宣傳資料,現場回答講解群眾關心的問題,使公眾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發公共事件時進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確方法,對增強廣大民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提高公眾應急綜合素質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我市重要商品物資應急儲備體系比較脆弱
目前,已經確定的重要商品物資儲備企業僅僅是企業從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來承諾,是一種市場化的商業儲備,還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手段和調控手段,一些企業儲備商品不足量或不到位的現象依然存在,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應急商品的供應仍然存在較大的問題。
(二)應急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經費
保障重要商品物資儲備是商務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目前,國家、省、成都市已經建立了政府支持的重要商品、食品、生豬等應急儲備體系,對應急儲備企業給予一定的補貼支持,極大的調動了企業的積極性,也使政府對應急儲備企業的監管落到了實處。由于我市財政困難,尚沒有將儲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市級應急商品儲備工作難以真正落到實處。
四、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結合應急管理和商務工作實際,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商務各專項應急預案,擴大預案體系的覆蓋面,增強預案內容的實用性。特別是加大對民爆企業、成品油供應等高危行業出臺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二)充實應急管理機構
督促各企業按照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進一步細化應急工作機構的職能,明確相互間的工作關系,把重點放在充實、加強和提高上,努力實現應急管理職責、機構的科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三)加強危險隱患排查監管
積極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工作,全面掌握風險隱患的種類、數量和狀況,對民爆、成品油等重大行業和領域采取更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實時監測和動態監管機制。
(四)加強應急商品物資的儲備和管理
主動向上級匯報,積極爭取重要商品物資儲備費用,推動應急管理工作更加規范,確保應急儲備商品真正儲的下,拿的出,用的上。
五、典型案例分析
(一)應對市場供應異常波動
12月,由于肉類、食用糧油和液化氣等居民生活日用品價格漲幅較高,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對低收入群眾和社會困難群體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響。特別元旦、 春節來臨之際,日用消費品進入銷售旺季和價格敏感期,為確保商品供應,穩定市場價格,保障群眾生活,我局及時協調相關企業組織貨源,豐富市場,保障供應。同時,加強對市場價格的監管和商品質量監督檢查,為防范市場供應異常波動,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做出了積極努力。
(二)確保“8·13”、“8·18”虹口、龍池泥石流次生災害”物資供應工作
8月13日和8月18日,我市普降暴雨,導致虹口鄉、龍池鎮發生嚴重泥石流次生災害,兩鄉鎮道路、群眾飲水設施多處損毀,受困群眾達5000余人。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我局及時啟動物資應急預案,共計投放價值251萬元的搶險救災應急物資,確保了受災鄉鎮搶險、搶修受損道路、公共飲水設施工作順利開展,有效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三)加強對商貿企業的服務管理
10月期間,外地部分商場經營秩序有所異常的情況,為切實加強對我市商貿企業的服務管理,更好的服務于廣大消費者,維護社會穩定,商務局于10月22日召開了專項工作會議。國美電器、精品家電城、蘇寧電器、好又多、嘉誠電子、城市購物等商貿企業參加了此次會議。
篇7
關鍵詞: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安全管理
前言
近些年來,作者在對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調查中發現,在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給地鐵運營改造工程施工埋下諸多的安全隱患。對此,必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提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確保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1 當前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問題分析
1.1 缺乏對施工安全監督制度實施的配合
在地鐵城市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需要配合相應的安全監督制度才能保證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的順利施工。當然,在此過程中,還需要保證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安全監督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適宜性等,這樣才能將其作用充分的發揮出來[1]。然而,就現階段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運行情況來分析,缺乏對施工安全監督制度有效的配合。如在很多情況下,城市地鐵運營過程中都未能嚴格按照安全監督制度進行,經常會引發一些施工安全事故,也將給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的順利施工造成極大的影響。另外,還存在安全監督松懈的現象,這無疑給城市地鐵運營線路的改造工程埋下巨大的安全隱患,不利于城市地鐵行業的穩定發展。
1.2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不合理
在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過程中,為了避免施工安全事故帶來較大的損失,應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這樣在安全事故發生的情況下,可以及時采取應急預案,從而有效的將損失降至最低[2]。然而,就現階段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應急預案制定情況上來看,整體應急預案制定的不夠合理,一方面應急預案考慮的不夠周全,另一方面應急預案實施延時,不能有效的對安全事故進行控制。
1.3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不足
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的施工涉及到的因素比較多。如,施工材料、施工技術、施工工藝、施工人員等,要確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應做好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3]。然而,作者在對當前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調查中發現,當前有很多線路改造工程的現場施工安全管理不足,一方面安全管理不夠全面,一些細節性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從而埋下施工安全隱患,另一方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力度不足,未能嚴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從而給整個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性造成極大的影響。
2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2.1積極配合并實施城市地鐵運營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制度
安全監督制度的實施過程存在一定的問題,給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造成極大的影響,針對這類情況,作者認為應積極配合并實施城市地鐵運營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制度,并加強對施工安全監督制度的完善,這樣才能切實有效的提升城市地鐵運營線路工程施工的有效性、合理性等[4]。首先,應加大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對施工各個環節展開全面的安全檢查,同時,相關部門應向監督部門提供相關的施工資料。例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等,并加強施工安全教育,將安全文明施工落實到實處,從而有效的提升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性。其次,應加強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以及在崗能力的檢查監督。例如,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以及相關的施工機具,對特殊崗位人員在安裝和使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崗位人員能夠熟練的掌握相關施工技巧,確保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進行。另外,相關部門應做到定期巡檢,嚴抓施工過程中的每一項施工,確保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性,針對巡檢工作來說,應結合城市地鐵運營線路的實際情況來定。例如,某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巡檢過程與施工人員交流,以及對施工人員的技術指導的過程中,重點對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等相關施工機具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指導,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給予操作人員進行正確的指導,對保障該工程的順利施工、安全施工有著極大的作用。
2.2制定全面合理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為了能更有效的將事故損失率降至最低,一旦應急預案不合理,將無法有效的對事故損失進行控制,不僅會造成大量的資源損失,甚至會給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對此,應制定全面合理的應急預案[5]。一般情況下,造成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有人為、自然、環境等。因此,針對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施工的安全應急預案就應結合各項因素進行制定。同時,也應根據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制定應急預案主要是完善未雨綢繆的措施,更是確保整個工程順利安全完成的關鍵,主要包括防汛預案、防火預案、交通事故預案、高空墜落事故預案、用電安全事故預案等,每一套應急預案都有著不同的應急方式,一旦事故發生,就可以根據事故發生的性質來采取相應的應急預案,從而有效的將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事故損失降至最低[6]。另外,為了確保應急預案實施過程的有效性,應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的演練,讓每個工作人員都熟練的了解應急預案該做什么,該如何做等。例如,以下是某施工單位在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2.3加強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是確保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的關鍵,一旦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是不合理的話,都將會給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埋下安全隱患,致使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此,應加強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現場安全管理。首先,應完善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完善應結合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要重點考慮一些會影響到施工安全的因素。例如,施工材料、施工技術等,應嚴格對施工材料進行檢測,確保投入到施工中的各項材料都能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同時,也應對施工技術進行監督,一旦發現施工的不合理,應及時糾正,安全做好施工的每個環節。其次,應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力度,避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的發生,要重視每個施工細節的安全管理,另外,施工安全管理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要求,這對提升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有著極大的作用,以下是某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中的施工流程(如圖1所示)。
圖1 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流程
總結
綜上所述,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為了滿足人們出行的需求,城市地鐵線路也在進行不斷的改造,而在改造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也成為相關部門重點關注的工作。通過以上對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作者主要就現階段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現的安全問題進行剖析,同時,也提出了相關的措施,希望通過本文的分析,對提升城市地鐵運營線路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性給予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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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一案三制”建設。
1、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1)預案編制情況。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制定了《鎮應急管理工作預案》,編制修訂各類應急預案10余件,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增強。
(2)預案演練情況。3月初,組織鎮干部、各村主干近200人,進行了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前半年,全鎮危化、冶金、機械、建材企業全部開展應急演練,特別是危化生產單位以車間班組為單位開展演練,提升了一線員工的應急能力,累計演練15次。
(3)預案宣傳情況。一、組織專兼職任職人員培訓活動,組織全鎮干部重點圍繞應急管理基本概念、背景、面臨的公共安全形勢與挑戰、處置工作經驗和我鎮應急管理工作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講解,取得了較好效果。二、廣泛開展消防、用電、防汛等知識宣傳和普及和活動,切實提高了全員安全防范意識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2、健全應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1)應急管理機構設置情況。設立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
(2)企業、學校、社區、村莊等基層組織單位應急管理機制情況。到年底,要求轄區內鄉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基本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實現應急預案全覆蓋。其次,提高預案質量。努力做好職責清晰、簡明扼要、便于操作,注重征求群眾意見,讓群眾參與編制。第三,加強預案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辦法,科學規范應急預案制定、審批、備案、修訂程序,明確關聯單位預案之間的關系、銜接、配套工作。
三、加強應急預案日常演練工作
(3)健全完善風險隱患排查、監測預警、資金保障、物資管理等相關制度情況。主要建立了健全監測預警機制、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和響應機制、公眾的溝通與動員機制、資源的配置與征用機制,獎懲機制等等。
3、推進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應急預案法制建設情況。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風險管理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1、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各建立突發公共事件常規數據監測、安全評價、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登記建檔情況認真監測、收集分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及時分別逐級向其上級報告,同時通過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上傳,不得謊報、瞞報、緩報;建立重大危險源、危險鎮域數據庫,劃分監測鎮域,確立監測點,并重點加強對危險源、危險鎮域的監控,認真監測、收集分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2、健全完善監測體系。成立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監測人員配置情況,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3、加強預警系統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駐鎮有關單位為應急聯動單位。需要前述應急聯動單位參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由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的鎮應急指揮部向鎮應急委員會報告,經鎮應急委員會批準,由鎮應急聯動中心聯絡有關應急聯動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完善專業應急平臺建設情況。鎮應急委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受和辦理向鎮應急委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應急指揮信息平臺建設;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收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組織專業部門和專家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和提出預案啟動建議;按照鎮應急委的決定,組織、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和善后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并進行事后評估,按要求有關信息。
(四)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加強公安、武警突擊力量建設情況。由武裝、派出所等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進行現場處置。根據需要,可以申請調遣駐地增援隊伍。
2、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設立了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交通管制組,治安警戒組等,
3、推進兼職應急隊伍建設情況。派出所、鎮衛生院等專業部門工作人員兼職。
4、完善應急專家隊伍建設情況。鎮應急領導機構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鎮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其職責是:為鎮應急委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為鎮應急委提供咨詢服務。
5、積極發展應急志愿者隊伍情況。由鎮政府辦公室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加強基層信息隊伍建設情況。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抽調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和檔案歸整工作。
(五)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建設。
1、完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物資儲備庫建設情況:無;應急裝備儲備情況:無;基本生活物資儲備情況:無;應急物資調度耗損情況:無。
2、加強專業應急物資儲備。森林防火物資儲備情況:無;防汛物資儲備情況:無;礦山救護物資儲備情況:無;衛生醫藥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無;警用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無。
(六)應急運輸保障能力建設。
制定緊急通行綠色通道制度,構建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情況:無;建立突發事件區域臨時通行和臨時限制機制情況:無;健全交通嚴重擁堵緩解與應急機制情況:無。
(七)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
加強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設情況:無。
(八)健全應急資金保障機制。
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納入年度預算,落實應急保障資金的情況:無。
(九)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1、加強恢復重建機制建設。
制訂完善安置、救助、補償、撫恤、保險等恢復重建工作制度情況:無。
2、加強調查評估能力建設。
建立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機制情況:無。
3、增強城鄉建筑抗災能力建設情。
應急避難場所和緊急疏散通道建設情況:無;緊急疏散通道和應急避難場所指示標志安裝情況:無。
4、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建立突發事件社會救助平臺情況:無;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法律救助機制情況:無;建立完善心理干預專家隊伍情況:無。
(十)宣傳教育與培訓演練體系建設
1、健全應急知識宣傳體系。
(1)開展公共安全知識“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情況。組織安監、城建、交通、司法、農機、食品衛生等科室相關人員在、北辛武、洪相等村進行宣傳,累計發放各類宣傳單2萬;4月份,在村委門口開展了安全咨詢日宣傳活動,組織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農業技術服務中心、食藥藥品監督管理站、共青團委等部門共計23人,向過往群眾發放各類安全宣傳資料60余種10000余份。
(2)依托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新興媒體等信息平臺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普及情況。各村利用廣播對安全知識進行宣傳并懸掛條幅,共計34條。大力宣傳《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規,努力強化廣大群眾知路、愛路、護路的熱情和責任意識;加強消防安全宣傳。要從火災及其危害、日常防火常識、安全用電、火災撲救及疏散逃生等方面宣傳消防知識,提高群眾自我防護能力。
(3)充分利用圖書館和應急避難場所等開展安全知識講座和展覽情況。分別組織了危化、機械、碳素三場專場培訓會,聘請安泰集團、鴻翔機械設備、志堯碳素三個公司的安全廠長為轄區內的危化、機械、碳素企業員工1000多人進行了安全培訓。
2、健全應急管理培訓體系。
(1)衛計、紅十字會開展應急救護陪訓情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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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環境應急管理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和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積極推進應急管理整體規劃和應急平臺體系規劃建設,根據府應急發[]4號文件精神,我局年月27日至月14日,從隊伍建設、應急能力、預防預警、應急預案、應急宣傳五個方面入手,認真組織了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自查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了應急隊伍建設。成立了環境市應急管理辦公室,規范了工作程序、完善了工作制度;以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污染控制隊伍為基礎,建立健全了環保內部應急救援隊伍,明確組織、協調、監管職責,使應急管理工作進入了經常化、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軌道。
二、強化了應急能力體系建設。積極爭取專項資金,構建了由環境污染事件響應、信息傳遞反饋、應急決策指揮、應急物資保障信息、應急技術支持構成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系統;重視環境應急裝備能力建設,在配備應急車輛、防護裝備和監測儀器等必要設備的同時,加強了環境安全應急技術和應急物資信息的儲備;建立起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并實行動態管理。
三、狠抓了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體系的建設。實施源頭控制,對新、擴、改建設項目未按照規定進行環境風險評價或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審批該建設項目;建立了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制度和風險源評估制度,今年組織力量對全市環境風險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環境安全隱患1個。對存在風險源的單位,采取了限期完善環境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對限期不能完善或驗收不合格的,實行限產或停產治理;完善落實環境預警監測體系,在香山、石溪濠、老池等關鍵節點設置環境風險預警監測點位并實行市縣(區)兩級的定期監測。
四、健全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并在總結、梳理原有應急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修訂完善了《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范應急處置程序、職責、聯絡方式等內容,確保應急事故的得到快速、高效處置。同時,依托12369環保舉報投訴熱線,搭建了環境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平臺,接警立即啟動應急體系,迅速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置。
五、加大了對環境污染事件防范應急知識的宣傳。通過電臺、報紙、網站、現場宣講等多種形式,開展對應急知識的宣傳,提高了公眾的環境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了對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的技術指導和培訓,提高了企業開展救助和自我防護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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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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