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個人總結范文
時間:2023-11-07 17: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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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機制,促進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職責,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吉林省境內從事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藏、運輸、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單位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
(一)對本行政區域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二)組織貫徹國家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三)建立職責明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加強監管力量和執法裝備建設,保障必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和監督檢測經費的落實;
(四)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下級政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并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六)組織開展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查處和區域性農產品質量問題的整治,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七)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明確農產品產業發展導向,引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
第四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責任。各級農業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工作部署;
(二)根據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行為,整頓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
(三)根據職責分工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排查事故隱患,防范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四)根據職責分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五)定期向本級政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主動向各相關部門通報相關信息;
(六)迅速報告當地發生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積極參與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職責。
其他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第五條 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一)各市(州)、縣(市、區)、鄉(鎮)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責任范圍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負總責,政府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工作中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項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系統內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實行縱向分級落實和橫向分片定責,縱向采取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辦法,把監管責任層層落實到位;橫向按照“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獎懲”的要求,劃定監管責任區,落實監管責任人。
第六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情況的年度總結和檢查。
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應督促下級政府和有關單位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工作,并加強督導檢查,每年年底前應對本地區、本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并將總結情況報省農業委員會。省農業委員會應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督導檢查,視情對各市(州)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情況開展檢查(抽查),并將檢查(抽查)情況報省政府。檢查(抽查)的主要內容: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設、經費保障、機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實施情況;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人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職責情況;
(四)依法監管、查處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情況;
(五)省政府確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追究。
(一)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當履行職責而未履行,或未按規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2.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未及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導致事故危害和影響進一步擴大的;
3.發生嚴重區域性、行業性農產品質量問題,在國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的;
4.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對事故情況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的,信息報送不及時的;
5.阻礙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干涉調查工作正常進行;拒絕、拖延接受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組調查或者拒絕、拖延提供事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6.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農產品違法案件查處不力的,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7.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失察、監督不力和監管不到位,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8.索賄受賄、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9.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藏、運輸各環節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落實,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10.其他應追究責任的情形。
(二)行政責任的追究。由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及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實施。監察機關在依法追究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同時,應當對責任人處理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篇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圍繞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以當前風險高、隱患大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堅持標本兼治,著力轉變生產方式,加快推進基層農業綜合執法,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經過一年的整治,確保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抽檢合格率100%,蔬菜農藥殘留、生豬瘦肉精殘留、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和飼料產品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杜絕在生鮮乳和飼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行為,杜絕在蔬菜生產過程中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杜絕在水產苗種繁育和養殖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行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多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務
(一)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
2.主要任務。一是大力整頓農藥市場,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違規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嚴厲查處農藥生產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的行為;二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行為;三是加快高毒農藥替代產品及其配套技術的宣傳、示范和推廣,加強非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四是加大對無公害農產品(種植業)生產基地創建縣蔬菜、水果和茶葉農藥殘留的監測力度。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樂果、毒死蜱等農藥,以及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重點單位:農藥生產經銷企業,蔬菜、水果、茶葉生產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重點區域:220個蔬菜、水果、茶葉等無公害農產品(種植業)生產基地創建縣。
此項工作由種植業司牽頭負責。
(二)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生鮮乳收購站檢查率達到100%,生鮮乳質量安全違規單位查處率達到100%,確保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檢測合格率100%。
2.主要任務。一是繼續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工作,提高一批,建設一批,淘汰一批,鞏固奶站專項整治成果。二是制定實施《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技術規范》,指導各地嚴格生鮮乳收購站準入,嚴把生鮮乳收購站的市場準入關,所有生鮮乳收購站主體明確、證照齊全。三是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督監測“三項行動”,在全國開展生鮮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專項監測行動,在奶牛主產區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飛行抽檢行動,在重點地區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監測行動。四是依法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生鮮乳;重點單位:生鮮乳收購站;重點區域:奶牛主產區。
此項工作由畜牧業司牽頭負責,與《農業部關于開展全國打擊食用農產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相銜接。
(三)飼料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飼料產品監測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查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行為,杜絕在飼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行為。
2.主要任務。一是加大對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抽檢范圍和頻次;二是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三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飼料企業,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四是嚴厲打擊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蘇丹紅等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類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鎮靜劑類、蘇丹紅、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重點單位: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和畜禽養殖場(戶);重點區域:蛋白飼料原料主產省,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問題較嚴重的地區。
此項工作由畜牧業司牽頭負責。
(四)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獸藥產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畜禽產品獸藥殘留檢測合格率進一步提高。
2.主要任務。一是加大獸藥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對GMP實施狀況實行監督檢查;二是加大獸藥市場整治力度,嚴厲查處禁用藥物;三是加強獸藥監督抽檢,組織開展對非法生產假劣獸藥、過期失效產品的清查行動;四是加大獸藥使用監管力度,加強安全用藥宣傳、指導,完善用藥記錄和休藥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力度,重點監測豬肉產品中喹噁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和磺胺類藥物殘留,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禁用、未批準的獸藥,以及獸藥殘留監測合格率較低的豬肉、禽肉、蜂產品;重點單位:獸藥生產經銷企業,畜禽養殖基地;重點區域:畜禽養殖大省、大縣,獸藥殘留監測合格率較低的地區。
此項工作由獸醫局牽頭負責。
(五)水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杜絕在水產苗種繁育和養殖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行為,對監督抽查發現的陽性樣品生產單位執法查處率達到100%。
2.主要任務。一是開展水產苗種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規范苗種生產行為。二是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加強水產品產地監管,嚴厲查處水產養殖過程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未依法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的行為,使用限用藥物未遵守休藥期制度售賣產品的行為。三是開展水產品藥殘監督抽查,加強產地準出管理。四是對養殖基地的標準化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重點違禁藥物,魚類、蝦蟹類等重點出口和國內市場大宗水產品;重點單位:水產苗種生產企業,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無公害養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標準化養殖示范區(場);重點區域:漁業主產區重點市縣。
此項工作由漁業局牽頭負責。
(六)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三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企業用標行為進一步規范。
2.主要任務:一是指導各級認證機構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生產監管,嚴厲查處非標生產行為;三是全面開展對市場銷售“三品”的抽查監測,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和生產企業;四是規范“三品”包裝標識,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不符合“三品”標準的產品,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的產品,不符合《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的產品;重點單位:“三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重點區域:“三品”集中生產地區。
此項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七)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1.具體目標。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農資打假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到100%,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農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2.主要任務。一是強化農資市場準入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口;二是開展市場拉網式檢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三是組織開展橡膠樹種苗專項整治活動;四是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五是強化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檢查,提高抽檢覆蓋率;六是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七是加強服務指導,提高農民識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主要農資;重點單位: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農資市場和縣鄉農資集散地;重點區域:假劣農資重大案件多發地區。
此項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相關司局配合,與《農業部關于開展全國打擊食用農產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相銜接。
四、總體安排
(一)部署自查階段(2月10日-2月底)
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工作。對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存在的質量安全突出問題開展自查,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行情況開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3月1日-11月底)
一是開展檢查監測。各級農業部門聯合有關部門加大對禁限用農藥、獸藥和禁用化學品清理檢查力度,加強對農產品違規生產行為的檢查,對質量安全問題突出地區的檢查。全面加大監測力度,擴大監測品種,增加監測頻次,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投入品和主要農產品殘留監控計劃,重點開展對主要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飼料加工廠、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業投入品的監測和監督抽查。
二是推進綜合執法。全面加強農業執法,重點推進縣級農業綜合執法,加大動物防疫監督、漁政監督、植物檢疫執法力度,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三是加強指導服務。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禁限用農獸藥知識,加大培訓力度,根據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產業特點、地域特點,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
四是及時查處曝光。針對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
五是強化督導整改。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于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或個人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設。引導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經營企業,建立進貨查驗、進銷臺帳等質量保證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導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生產企業,完善種養殖生產檔案、投入品使用記錄等各種追溯制度;推進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規范“三品”認證行為及生產管理制度。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
各地對農產品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農業部組織召開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總結視頻會議,全面總結*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執法年活動,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
農業部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和執法年活動的有關工作,統一部署有關重大行動。
各地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抽調得力骨干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要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將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各級農業部門要派出督導組,落實方案各項要求,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及時指導各地行動實施。
(二)細化整治方案,明確工作進度
各任務牽頭單位和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指導、有責任追究、有總結提高,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
(三)突出工作重點,確保整體提升
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的范圍廣、因素多,在整治工作過程中,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完成本方案確定的重點任務的同時,梳理當地存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一并整治,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
(四)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報送信息
各級、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系統內的配合,強化與外部門的協調,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交流,及時報送信息。從*年2月開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我部農產品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和有關牽頭司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材料要綜合各整治行動參與部門的信息,有綜述、有查處情況、有產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標,及時體現進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各單位要密切聯系,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反饋情況。
(五)強化技術服務,營造社會氛圍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工作,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科學用藥。加強對從事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依法經營意識。各級農業質檢機構要為整治活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各地農業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內容和農產品安全消費等相關知識,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堅持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
各地農業部門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也要著眼今后的日常監管工作,要通過專項整治,達到標本兼治。要改善檢驗檢測條件,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要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準出準入、質量追溯、包裝標識等各項制度,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綜合執法,逐步完善服務、管理、監督、處罰、應急五位一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六、重大活動安排
(一)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2月中旬,召開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啟動“*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二)召開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2月份,聯合相關部委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年農資打假工作進行部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三)組織開展“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3-12月,對農藥市場集中進行清理整頓,重點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加大監管力度。3月中旬舉行“農藥市場監管年”啟動儀式。(種植業司牽頭負責)
(四)組織開展第五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3月份,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舉辦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現場培訓咨詢活動,積極營造打假護農保春耕的良好社會氛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五)組織開展以“保障飼料安全,推進健康養殖”為主題的飼料執法年活動。2-12月,重點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監測和督導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畜牧業司牽頭負責)
(六)組織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活動。2-11月,重點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組織各省漁業部門開展拉網式檢查,進行苗種藥殘抽檢,對檢查抽查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漁業局牽頭負責)
(七)組織開展獸藥專項整治活動。2-12月,嚴厲打擊各種涉及疫苗和獸藥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強化對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獸醫局牽頭負責)
(八)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活動。2-12月,選擇部分縣開展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示范,推動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的開展,提升綜合執法能力,通報表揚農業執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政法司牽頭負責)
篇3
一、主要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方案。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我局成立了由韓林麟副局長任組長、局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工作小組,確定了責任人和承辦單位。同時各區縣農業局按照本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指導、有責任追究、有總結提高,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各成員小組分別制定了《種植業(果品)產品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飼料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確保此項工作落到了實處.
2、突出工作重點,抓好自查。從3月10全面開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聯合執法檢查15次,先后檢查農資銷售,農產品產、銷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411個,自查率100%,自查有問題59個企業,自查階段各項任務圓滿完成。經過對自查階段工作梳理、分析,發現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農產品種植企業超劑量使用農藥問題較為突出;二是農藥銷售企業以肥充藥、過期產品銷售、產品以次充好、進貨臺帳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產企業存在產品包裝不規范、品牌意識不強、管理制度不健全、標準化生產意識不強等問題;四是一些養殖企業濫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藥期組織生產;五是農產品檢測資金投入不足,檢測機構存在設備老化、檢測設施配備低下,例行監測頻次較少等問題。
3、強化輿論宣傳,加強指導服務。自活動開展以來,我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內容和農產品安全消費等相關知識,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我局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與春季農業生產緊密結合起來,緊緊抓住春耕生產的大好時機,通過流動宣傳車,深入城市街道社區、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連鎖超市,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共出動流動車40臺(次)、制作光盤10盤、發放宣傳資料1萬多份,收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系統技術人員充分發揮發揮技術優勢,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按標準化組織生產。各小組成員單位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內容和農產品安全消費等相關知識,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發放《簡報》共2000份,利用《簡報》宣傳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管理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向農民普及農業生產知識和法律法規,形成了強大宣傳聲勢,為下一步工作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存在問題:
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工作開展主要問題:一是存在認識不足、體制不順、力度不大、手段不強等問題,影響了整治工作及時、全面地開展,導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開展不平衡。部分區(縣)的個別部門啟動速度較慢,行動相對滯后,直接影響到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活動的整體進展。三是一些成員單位向基層延伸不夠,存在上熱下冷、上緊下松的問題。四是信息報送不及時。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自查階段各項任務已全面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將進入集中整治階段,為了確保工作質量,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推進綜合執法、開展檢查監測。全面加強農業執法,重點推進區縣級農業綜合執法,加大動物防疫監督、植物檢疫執法力度,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執法水平。加大對禁限用農藥、獸藥和禁用化學品清理檢查力度,加強對農產品違規生產行為的檢查,對質量安全問題突出地區的檢查。全面加大監測力度,擴大監測品種,增加監測頻次,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投入品和主要農產品殘留監控計劃,重點開展對主要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飼料加工廠、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業投入品的監測和監督抽查。
篇4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圍繞我州主要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以當前風險高、隱患大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堅持標本兼治,著力轉變生產方式,加快推進基層農業綜合執法,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經過一年的整治,確保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抽檢合格率達到100%,蔬菜農藥殘留、生豬瘦肉精殘留、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和飼料產品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杜絕在生鮮乳和飼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行為,杜絕在蔬菜生產過程中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使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多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務
(一)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杜絕在蔬菜等主要鮮食種植業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對假冒偽劣農藥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100%。使區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農藥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農藥市場監管執法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蔬菜等主要鮮食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
2、主要任務。一是整頓農藥市場秩序。二是規范農藥使用行為。三是推廣標準化生產技術。四是開展農藥殘留監測。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樂果、毒死蜱等農藥;重點督查對象: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重點單位:農藥生產經銷企業,蔬菜、水果、茶葉生產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重點區域:蔬菜、水果、茶葉等無公害農產品(種植業)生產基地縣、大縣。
此項工作由州農業局種植業管理科牽頭負責。
(二)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實現生鮮乳生產標準化,收購站管理規范化,生鮮乳持證收購和運輸,嚴厲打擊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生鮮乳收購站檢查率達到100%,生鮮乳質量安全違規單位查處率達到100%,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檢測合格率100%。
2、主要任務。一是抓好生鮮乳收購站清理整頓與規范工作;二是抓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督執法工作;三是抓好生鮮乳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與推廣工作。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生鮮乳;重點單位:生鮮乳收購站;重點區域:以大理市、洱源縣、彌渡縣、劍川縣4個縣市為重點,兼顧其他縣。
此項工作由畜牧獸醫局獸醫科牽頭負責,與開展打擊食用農產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相銜接。
(三)飼料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飼料質量安全水平穩定提高,飼料產品監測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查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行為,杜絕在飼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行為;有效防范重大飼料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2、主要任務。一是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二是嚴厲打擊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物品、蘇丹紅等非法添加物的違法行為;三是擴大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抽檢范圍,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查處力度;四是提高飼料行政許可門檻,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五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飼料企業,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類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鎮靜劑類、蘇丹紅、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重點單位: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和畜禽養殖場(戶);重點區域:飼料原料生產企業,飼料原料及飼料產品批發、集散地,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隱患大、問題突出的地區。
此項工作由州畜牧獸醫局畜牧科牽頭負責。
(四)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獸藥產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畜禽產品獸藥殘留檢測合格率進一步提高。
2、主要任務。一是加大獸藥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對GMP實施狀況實行監督檢查;二是加大獸藥市場整治力度,嚴厲查處禁用藥物;三是加強獸藥監督抽檢,組織開展對非法生產假劣獸藥、過期失效產品的清查行動;四是加大獸藥使用監管力度,加強安全用藥宣傳、指導,完善用藥記錄和休藥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力度,重點監測豬肉產品中喹噁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和磺胺類藥物殘留,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禁用、未批準的獸藥,以及獸藥殘留測合格率較低的豬肉、禽肉、蜂產品;重點單位:獸藥生產經銷企業,畜禽養殖基地;重點區域:畜禽養殖大縣,獸藥殘留監測合格率較低的地區。
此項工作由州畜牧獸醫局獸醫科牽頭負責。
(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1、具體目標。“三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杜絕突發性重大質量安全事件發生;獲證單位標準執行率達到95%以上;90%以上的用標單位規范用標;“三品”監管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2、主要任務。一是落實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突出重點,強化投入品使用、生產記錄制度、標志規范使用、產品自檢和抽檢等方面的監管。三是強化自檢抽檢,確保產品質量。四是加大標志使用監察,維護“三品”形象。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無公害農產品以蔬菜、水果、畜禽肉、蛋、奶為重點;綠色食品以蔬菜、茶葉、水果、禽蛋及其制品、液體乳及乳制品、飼料為重點;有機農產品以茶葉、雜糧、野生資源采集類產品為重點;重點單位:涉及“三品”重點產品的生產企業及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整體推進項目縣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產地。
此項工作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與信息管理科牽頭負責,大理州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州農科所)負責組織落實。
(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1、具體目標。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農資打假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到100%,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農民群眾質量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提高,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農資監管長效機制基本形成,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農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2、主要任務。一是強化農資市場準入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口;二是開展市場拉網式檢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三是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四是強化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檢查,提高抽檢覆蓋率;五是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六是加強服務指導,提高農民識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種子、農藥、肥料、獸藥農膜、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水產苗種等主要農資;重點企業:產品質量低劣、群眾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生產企業或繁育基地,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農資掛靠、承包、、分銷單位或個人;重點區域:農資產品主要銷售區、生產地及周邊地區,良種繁育和用種主要地區;重點市場: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農資產品集散地和經營門店。
此項工作由農業局農村與經濟管理科牽頭負責,相關科室站所配合,與打擊食用農產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相銜接。
四、總體安排
(一)部署自查階段
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在全州范圍內部署工作。對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存在的質量安全突出問題開展自查,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行情況開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
一是開展檢查監測。各級農業部門聯合有關部門加大對禁限用農藥、獸藥和禁用化學品清理檢查力度,加強對農產品違規生產行為的檢查,對質量安全問題突出地區的檢查。全面加大監測力度,擴大監測品種,增加監測頻次,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投入品和主要農產品殘留監控計劃,重點開展對主要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飼料加工廠、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業投入品的監測和監督抽查。
二是推進綜合執法。全面加強農業執法,重點推進縣級農業綜合執法,加大動物防疫監督、植物檢疫執法力度,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三是加強指導服務。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禁限用農獸藥知識,加大培訓力度,根據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業特點、地域特點,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
四是及時查處曝光。針對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
五是強化督導整改。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于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或個人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設。引導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經營企業,建立進貨查驗、進銷臺帳等質量保證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導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生產企業,完善種養殖生產檔案、投入品使用記錄等各種追溯制度;推進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規范“三品”認證行為及生產管理制度。
(三)總結提高階段
各縣市,州局各科室、站所要對農產品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及時上報總結材料。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
州農業局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和執法年活動的有關工作,統一部署有關重大行動。
各縣市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農業部、省廳和州農業局的統一部署,抽調得力骨干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要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將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各級農業部門要派出督導組,落實方案各項要求,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及時指導各地行動實施。
(二)細化整治方案,明確工作進度
各任務牽頭單位和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指導、有責任追究、有總結提高,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
(三)突出工作重點,確保整體提升
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的范圍廣、因素多,在整治工作過程中,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完成本方案確定的重點任務的同時,梳理當地存在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一并整治,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
(四)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報送信息
各縣市農業部門要加強系統內的配合,強化與外部門的協調,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州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交流,及時報送信息。從2009年3月開始,每月10日和24日前要向州局農產品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和有關牽頭科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材料要綜合各整治行動參與部門的信息,有綜述、有查處情況、有產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標,及時體現進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各單位要密切聯系,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反饋情況。
(五)強化技術服務,營造社會氛圍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工作,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科學用藥。加強對從事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依法經營意識。各級農業質檢機構要為整治活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各地農業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內容和農產品安全消費等相關知識,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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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必要性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雖已有一定基礎,但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在缺乏統一規范的追溯制度,可追溯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實施追溯的成本較高,以及消費者沒有固定統一的渠道了解農產品來源和質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覆蓋全產業鏈的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成集“管、防、控”于一體,面向生產加工企業、銷售終端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統,能實現監管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的實時監管,實現企業對管理流程的優化,打造信譽品牌,實現消費者對生產流通信息的可查詢,增強消費信心。
1.2可行性
從政策角度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密切關系到每個人的日常生活,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重點支持和著力解決的問題,有相關的政策和制度進行保障。從行業監管角度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涉及的環節多、鏈條長,主體不易管控。建立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能夠提高監管部門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防和監督管理方面的效率,是界定生產經營主體責任的重要手段。從消費者角度分析:隨著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對于產品原料來源和生產過程越來越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滿足了消費者對所消費產品的知情權。研究顯示,消費者對能確保安全性的可追溯食品支付意愿更高。從農業企業角度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可以幫助企業規范生產流程,樹立誠信意識。對于出現問題的農產品能夠追查到具體環節、相關責任人,準確判斷問題原因。從技術角度分析:基于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移動互聯網、智能終端等新一代高新技術融合集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統,能完成基礎信息采集、集成、管理和信息服務,提供針對監管部門、生產經營主體以及消費者等不同對象的綜合應用服務。從成本投入角度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的建設和運行需要較大成本投入,目前普遍的做法是采取政府投入建設和企業自有資金建設。投入的成本視系統應用的規模大小、農產品品種范圍和可追溯化程度的詳實不同而異常。
2建設成效及經驗
四川省從2010年起開始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目前,已有132個縣、512家企業(專合社)的2986個“三品一標”農產品入駐追溯系統,使用追溯碼1.03億張,接受網上查詢125萬人次。在建設過程中積累了一些經驗可供借鑒。
2.1強化追溯體系建設保障
2.1.1強化組織領導省政府出臺文件明確提出“建立統一權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統”,并召開“全省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現場會”,專題安排部署農產品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省市縣農業部門均成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工作。2.1.2強化投入保障連續6年投入專項資金,安排143個縣(次)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同時,在省級監管示范縣創建資金中,明確追溯體系建設內容。2.1.3強化制度設計先后制定并印發《關于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綠色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設及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確保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作有章可循、科學規范。
2.2創新追溯體系管理模式
2.2.1突出平臺建設依托本土高新科技企業,建成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包括部門監管、企業管理、公共查詢3個子系統,對農產品生產過程建立數據庫,形成可溯源數據鏈。消費者可通過網絡、電話、手機二維碼等方式,及時查詢產地環境、農事活動、質量檢測等信息。2.2.1突出高新技術應用應用大數據和物聯網技術,實現全流程多源、多時空海量數據采集與融合管理技術,構建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系統總體框架及技術標準體系。應用3G/4Gwifi網絡傳輸技術,實現農業基地現場環境下的低成本、靈活組網方式、兼容多種無線協議和標準的可靠寬帶數據傳輸網絡,全面支持工程視頻、傳感器采集終端、生產自動化系統、智能儀器和個人無線終端等的信息傳輸。采用物聯網和云計算技術,在云平臺基礎上實現對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系統的IT基礎設施整合建設,并通過優化完善,集成中間件環境和平臺應用軟件模式,最終實現PaaS軟件即服務的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云服務平臺。2.2.3突出重點產品結合全省農業產業發展現狀,按照統一規劃、分布實施、有序推進的思路,在總結綠色食品質量追溯試點經驗基礎上,從2012年起將追溯品種范圍進一步延伸到無公害農產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逐步涵蓋蔬菜、茶葉、水果、糧油、畜禽等大宗農產品,初步實現優勢農產品“帶標上市、過程可控、質量可溯”。2.2.4四是突出重點對象以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龍頭企業為追溯體系建設主體,指導督促其配備必要的追溯設備和管理人員,建立系統規范的生產管理制度,規范原始記錄,建立追溯信息電子檔案,加強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傳等工作,做好與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對接的日常運行維護。
2.3充分發揮追溯體系作用
2.3.1提升監管能力隨著追溯系統建立和運行,直接為省市縣鄉四級提供監管服務,實現優勢農產品遠距離巡查、零距離監管,增強對問題產品的發現和處理能力,做到有的放矢、精準監管。通過網上巡查與實地抽查相結合,重點監管對象巡查率由每月10%左右上升到60%。2.3.2落實主體責任通過農產品“電子化”“身份證”管理,有效降低質量安全信息的不對稱,讓危害質量安全的行為無處遁形,倒逼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促進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在2013年和2014年省級例行監測中,入駐追溯系統的產品合格率均保持100%。2.3.3買賣雙方實現共贏消費者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電話、短信等多形式,既可查詢維權,又可改善農產品消費預期,增強消費信心。同時,企業依靠追溯信息平臺,塑造良好形象,成為企業贏得市場優勢的有效途徑。據調查,大多數產品使用追溯標簽后,競爭力和品牌信譽度大幅提升。
3發展對策
3.1健全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
在國家層面要制定專門法律,并整合相關部門數據資源,建立集成數據庫。要在充分考慮各層級可追溯深度、精度和廣度的基礎上,按照“統一編碼規則、統一業務模式、統一操作流程、統一接口規范、統一查詢途徑”原則,制定適宜的追溯實施標準。
3.2有序推進追溯系統覆蓋范圍
目前,追溯產品主要是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地方特色農產品,要逐步將追溯范圍擴大至所有“三品一標”獲證產品。在畜禽產品追溯方面,要配齊必要的輸出設備、標簽、耳標等載體,保障追溯的現實條件。同時,通過推進農業標準化和信用體系建設,確保追溯產品的質量和追溯信息的真實性。
3.3應用先進的追溯信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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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思路
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按照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統一部署,以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嚴格投入品(包括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農產品消費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果,有效遏制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加大巡查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集中力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舉報受理率達到100%,違法線索及案件查處率保持100%案件信息公開率達到100%,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點
(一)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治理
重點產品:以豇豆、芹菜、韭菜、細香蔥、蕃茄、辣椒、茄子、普通白菜、食用菌、水果等品種為重點。重點農藥: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樂果、水胺硫磷等高毒禁限用農藥。重點區域:康定、瀘定、丹巴、九龍、海螺溝蔬菜、食用菌、水果生產基地、種植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其他各縣城郊蔬菜生產基地。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違規經營禁用農藥,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的行為,捆綁銷售未經登記農藥的行為,苦參堿等生物農藥添加化學農藥的行為,農藥標簽違規的行為,肥料中添加農藥的行為,違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農藥的行為,克百威、氧樂果、水胺硫磷、滅多威、三氯殺螨醇等限用農藥超范圍使用的行為。
責任單位:州農藥監督管理站,參與單位:原州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農業執法支隊、州園藝經作站
(二)農資打假專項治理
重點產品:種子、農藥、肥料等。重點區域:重點針對東路各地區的農資銷售攤點,農資產品主要銷售區、各縣交界的周邊地區、假劣農資案件多發地區。重點時節。針對農資產品購銷、使用季節性較強的特點,切實加強春耕、夏播、秋種等農資購銷高峰期的市場監管,在節假日、旅游旺季等重點時段,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種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的行為,農藥中非法添加隱性成分和生產、經營禁用農藥的行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與標識嚴重不符的行為。
責任單位:原州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參與單位:農業執法支隊、州農藥監督管理站、州農技土肥站、州種子管理站。
(三)“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生豬、肉牛、肉羊。重點區域:生豬調出大縣、肉牛和肉羊養殖優勢縣。重點單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肉牛10頭以上、肉羊20只以上的畜禽適度規模養殖場(小區、戶),活畜收購販運屠宰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飼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為,獸藥中添加“瘦肉精”的行為,養殖中飼喂“瘦肉精”的行為,收購販運屠宰過程中使用“瘦肉精”以及收購販運含“瘦肉精”活畜的行為。
責任單位:原州畜牧局畜產品安全科、州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所。參與單位:州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支隊。
(四)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單位:奶牛養殖場(戶)、專業合作社。重點區域:供縣城居民用奶的奶牛養殖場(戶)、專業合作社。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無證收購運輸生鮮乳的行為,生鮮乳中非法添加違禁添加物的行為,趁機壓級壓價、擾亂生鮮乳收購市場秩序的行為,倒買倒賣不合格生鮮乳以及不按規定對不合格生鮮乳進行銷毀、無害化處理的行為。
責任單位:原州畜牧局畜產品安全科、州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所。參與單位:州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五)獸用抗菌藥經營使用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禽、蛋產品;禁用獸藥,假劣獸藥,獸藥產品標簽說明書違規產品,未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獸藥產品,非法改變獸藥標準的產品,非法添加隱性成分的獸藥產品,獸藥標準已被廢止且其產品已超過市場流通期的非法產品。重點區域:禽規模養殖志(戶)。重點對象:禽規模養殖場(戶),獸藥經營門店(零售攤點),基層畜牧獸醫站藥房,從事畜禽疾病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重點任務:集中清繳非法獸藥產品,集中力量對獸藥經營、使用環節實施拉網式檢查,清查出的非法獸藥全部收繳銷毀,實施追根溯源,依法嚴懲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加強獸藥經營環節監管,全面檢查獸藥GSP和獸用處方藥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堅決清理未達到獸藥GSP要求的獸藥經營門店。規范獸用抗菌藥使用行為,積極開展安全用藥宣傳和培訓活動,督促獸藥使用者落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加大獸用抗菌藥質量抽檢和殘留監控力度,強化抽檢結果利用,跟進實施檢打聯動。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獸藥經營者未憑獸醫處方銷售獸用處方藥的行為,未按規定建立獸用處方藥銷售臺賬、獸用處方未做到妥善保存備查的行為,獸藥生產企業未憑處方直接將獸用處方藥銷售到無執業獸醫簽約養殖場(戶)的行為,獸藥經營者銷售違禁和未經批準使用的抗菌藥物的行為,獸用抗菌原料藥拆零銷售或者銷售給獸藥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行為,獸藥中非法添加隱性成分的行為,超劑量超范圍使用抗菌藥的行為,不執行休藥期的行為。飼料中超劑量、超范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未經批準的藥物飼料添加劑的行為,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標簽不按規定標注休藥期的行為。
責任單位:原州畜牧局畜產品安全科、州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所。參與單位:州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支隊。
(六)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產品:生豬。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專業村(戶)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區域等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重點對象:屠宰場,私屠濫宰“黑窩點”收購病死豬的“黑窩點”。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私屠濫宰行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行為,屠宰環節違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未按要求開展“瘦肉精”自檢的行為,未按要求對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行為,違法銷售、屠宰病死豬的行為。
責任單位:原州畜牧局畜產品安全科、州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所。參與單位:州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支隊。
(七)水產品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專項整治行動
重點品種:鱖魚、烏鱧、斑點叉尾?等水產養殖品種。重點區域:近年來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合格率較低的地區和重點品種主產區。重點單位:水產養殖場(企業)。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養殖及苗種繁育過程中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藥物和不執行休藥期的行為。(責任單位:漁政管理站。參與單位:漁政管理站。)
四、重點活動安排
3月份,參加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2015年農資打假工作。
3—4月份,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行動,組織開展春季農資市場大檢查。
3—11月份,實施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強化標簽和說明書監管,規范獸藥市場秩序。
4月份,組織開展上半年“瘦肉精”拉網監測行動,對已公布禁用的“瘦肉精”類物質進行全面排查。
4月份,開展獸藥監督執法檢查活動,督促各縣落實整任務。
4—6月份,組織開展水產苗種生產質量安全專項檢查。
4-9月份,在農藥銷售高峰期,組織開展全州農藥市場專項檢查行動。主要檢查農藥標簽是否違規、經營者資質是否合法、是否違規銷售國家禁限用高毒農藥,監督抽查農藥產品質量。
4—11月份,對重點地區養殖生產單位和重點品種進行漁業投入品使用專項檢查和禁用藥物、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
4—11月份,對重點地區養殖生產單位和重點品種進行漁業投入品使用專項檢查和禁用藥物、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
4-10月份,州縣農牧部門依托“三下鄉”活動,在農業生產的關鍵時節,深入田間地頭和生產現場,開展蔬菜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培訓會,發放安全用藥宣傳資料,如安全用藥掛圖、農藥安全使用知識相關資料等。
6—12月份,在完成省農業廳安排的例行檢測任務的基礎上,強化州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加大抽檢力度和頻率,增加抽樣種類和數量,擴大抽檢范圍。州農安中心要在東南北路各選擇2個縣,對重點農產品進行例行監測;各縣農牧部門要以快速檢測為主,加強生產基地的監督抽檢,做好產地準出服務檢測,監控生產活動,確保全年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6—11月份,組織檢查農畜產品生產的企業、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和“三品一標”獲證主體等重點單位建立檔案、簽定責任書情況。
7月份,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夏季行動。
9月份,組織開展下半年“瘦肉精”拉網監測行動
9-10月份,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組織開展農資打假督查活動。
11月份,總結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整治時間: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責任落實。各縣農牧部門、海管局農綜處要充分認識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采取一對一對應的方式,將任務細化到種植基地,責任到崗到人。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縣要根據本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本轄區內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細化工作任務、進度和要求。將方案于4月25日前報原州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科。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采取切實措施,建立健全農藥監督抽查制度、監管信息公布制度、農藥案件投訴舉報制度、大要案通報制度、重大案件督辦制度和部門間、區域間聯動協作制度,做到資源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對轄區內發生的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特別是蔬菜農藥殘留超標事件,應按程序立即報告。
督促種養殖企業落實生產記錄制度,完善種養殖檔案,經營單位做好購銷貨臺賬。督促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嚴格按照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MP)、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生產、經營獸藥。督促生豬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健全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牲畜交易記錄制度。督促屠宰企業健全落實生豬入場檢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自檢等制度。監督屠宰企業及時對病害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強化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經費管理。督促企業建立藥物添加安全自控制度。
篇7
關鍵詞:有機農產品;認知水平;消費行為
中圖分類號:F32文獻標識碼:A
收稿日期:2012-12-24
作者簡介: 韓占兵(1982-),男,河南上蔡人,黃淮學院經濟管理系教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農業經濟理論與政策。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項目編號:08&ZD022;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項目編號:122400430083;河南省社科聯、省經團聯調研課題,項目編號:SKL-2013-3463;河南省政府決策研究招標課題,項目編號:2013B220。
隨著生活水平和健康觀念的提升,消費者對農產品逐漸從數量需求轉向注重質量和安全方面。特別是我國近年來食品安全事故不斷發生,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越來越關注,有機農產品市場發展逐步由生產推動轉向由需求推動。由于有機農產品生產成本依然偏高,影響了有機農產品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但是,擴大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消費需求,對于促進中國有機農業發展和擴大內需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方法和數據
為了保證數據調查的科學性,本研究假定如下:第一,消費者是理性的,而且選擇的效用是最大的;第二,消費者所面對的有機農產品是同質的;第三,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效用,相對于其他效用保持相對的穩定;第四,有機農產品市場的信息是對稱的。
(一)調查方法
本研究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調查組選擇在北京和武漢部分大超市門前隨機問卷調查,調查對象為超市各類消費者人群,調查方式為現場面訪,并對消費者進行了性別、文化程度和年齡的選擇處理。超市是消費者選購有機農產品的主要場所,超市門前人流量大,人員層次多樣,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問卷調查的隨機性和代表性。有機農產品的消費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李顯軍(2004)估計北京是有機農產品的主要消費市場,其次為上海、深圳、廣州、武漢等地。所以,選擇北京和武漢作為消費者問卷調查的地點,其消費者基本上可以代表中國目前最主要的有機農產品消費群體,可以說明中國目前消費市場的基本狀況。
問卷調查于2012年6至8月進行,大都選擇在周末的午后,或平時消費者常會選擇去超市購物的時間進行,共得到有效問卷519份,調查地點包括北京的海淀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豐臺區大超市,以及武漢的武昌區、洪山區、江漢區的大型超市。大型超市主要包括家樂福超市、易初蓮花超市、物美超市、美廉美超市、中百倉儲、武商量販等,每份問卷平均完成時間為10分鐘。北京和武漢消費者的收入層次差別比較大,文化程度差別也比較大,使得調查的樣本更具有代表性。由于北京和武漢在地理位置上都比較偏向中北部,而且南方與北方的消費習慣還有一定的差異,樣本在代表全國消費者方面可能還有些不足。
(二)數據處理方法
本研究采用Excel表格整理消費者問卷調查的數據,并分類進行總結。首先,應用均值和百分比等指標,對消費者的人口學特征和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水平進行描述性分析。其次,用SPSS11.5制作交叉表,用百分比指標分別分析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購買行為及購買決策影響因素。
(三)問卷設計
問卷設計在整個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問卷的內容、問題的提問方式,甚至問題的順序都可能影響消費者的回答。本文的調查問卷一共35個題目,由三部分組成:
1.調查對象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文化程度、所從事的行業,身體狀況、家庭人口、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月收入等。
2.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水平,包括對有機農產品的總體認知、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渠道和對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認知等。
3.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購買行為和購買決策影響因素,包括對有機農產品的購買評價、購買渠道以及購買支付意愿等。即是否愿意出更高的價錢購買有機大米,如果不愿意,原因有哪些;如果愿意,當相同品種的普通大米價格是5.8元/公斤時,有機大米的價格為26元/公斤,能否接受;如果能接受,那么價格上升到34元/公斤能否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么價格下降到30元/公斤能否接受。另外,還有一個關于品牌、是否有機、價格的四種組合,讓消費者做出他們的選擇。
本研究對問卷設計中的價格進行了假定,根據2012年6月北京市各超市有機大米和普通大米的平均價格設定,知名品牌的有機大米價格定為34元/公斤,非知名品牌有機大米的價格定為26元/公斤,知名品牌非有機大米的價格定為5.8元/公斤,非知名品牌的普通大米價格定為4.6元/公斤。
(四)調查樣本基本情況
本調查問卷收回有效問卷519份(如表1所示),被調查者中男性為221名,占42.58%;女性為298名,占57.42%。所選擇樣本中男性比例略低于女生比例,考慮到通常女性在家庭食品消費支出中起到的作用較大,樣本中女性的比例較大能更好地反映出消費者的支付意愿。在樣本的平均年齡分布中,20-29歲的為255個,30-39歲的為132個,二者之和占總樣本數量的74%;在樣本的文化程度分布中,大專畢業的人數為135個,本科畢業的人數為173個,二者之和占總樣本數量的59%,這說明樣本的調查對象文化程度比較高,要遠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而了解有機農產品的人往往都是文化程度比較高的。在519個調查對象中,374個消費者的收入來源是工資,占到72%;85個消費者的收入來源是退休金,占了16%;另外,12%的人有其他收入來源。在調查對象的家庭月收入中,不同收入區間的人數分布呈現明顯的正態分布,家庭月收入在2 000元以下的消費者只占8%,家庭月收入超過10 000元的消費者也只占了12%,其余的消費者收入都在2 000元到1萬元之間。
二、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水平現狀
(一)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總體認知
有機農業在世界許多國家得到了快速發展,目前在中國很多地區也得到了很大發展。但是,從總體上來看,我國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了解不多。如表2所示,在519個有效樣本中,311個消費者表示對有機農產品了解一些,占了近60%,有約17%的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一點也不知道,只有約2%的消費者表示非常了解有機農產品。
無論就消費者個人而言,還是就整個社會層面而言,食品安全問題都是一個熱點,而且是極其重要的問題。在調查消費者對我國市場上農產品食用安全的了解程度時,只有2%的消費者認為市場上的農產品非常安全,58%的消費者認為市場上的農產品有些不安全,而且有20%的消費者認為市場上的農產品非常不安全。在消費者認識方面,有48%的消費者認為了解有機農產品相關知識非常重要,有42%的消費者認為比較重要,只有4%的消費者覺得了不了解也無所謂。
問卷中設計了在消費者看來安全性和價格哪個更重要等問題,57%的消費者認為安全性更重要,34%的消費者認為兩者都重要,只有7%的消費者認為價格更重要。另外,只有46%的消費者知道有機農產品必須有認定標志,21%的消費者不知道,32%的消費者沒有注意過。在消費者對市場上有機農產品的信任程度上,只有不到1%的消費者對市場上銷售的有機農產品非常相信,21%的消費者表示相信,而71%的消費者表示對市場上的有機農產品不太相信,這表明市場上銷售的有機農產品還是沒有很好地獲得消費者的信任。在調查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是否達到其安全標準的認識時,只有3%的消費者認為有機農產品達到了其安全標準,44%的消費者認為可能有小部分沒有達到,31%的消費者認為大部分沒有達到,有近3%的消費者認為有機農產品肯定沒有達到其安全標準。另外,有近21%的消費者不清楚有機農產品是否達到安全標準,這說明目前亟待提升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水平。
(二)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渠道
消費者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渠道了解有機農產品,比如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如表3所示,近36%的消費者是通過廣播電視了解有機農產品,近25%的消費者是通過報紙雜志了解有機農產品,18%的消費者是通過包裝說明了解有機農產品,還有16%的消費者是通過親朋好友的介紹了解有機農產品,8%的消費者是通過專業人員的介紹了解有機農產品的。此外,媒體經常會報道一些農產品安全突發事件,一些消費者可能從食品安全的角度購買有機農產品。在519個調查對象中,只有189人表示會因為媒體報道的農產品安全突發事件而購買有機農產品,這表明大部分的消費者還是不會受媒體方面報道的影響。
(三)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認知
近年來,農產品的質量問題不斷出現,那么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主要應該由誰負責呢?約65%的消費者認為應該由政府管理部門負責,近24%的消費者認為應該由經銷商負責,17%的消費者認為應該由生產者(農民)負責,還有不到1%的消費者認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應該由消費者負責(見表4)。
談到目前政府對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效果時,約46%的消費者認為政府所起管理作用的效果一般,而且有約34%的消費者覺得不太好。另外,10%的消費者認為政府對有機農產品安全管理的效果很不好(見表5)。這說明政府應該在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上多做一些,使消費者能夠對有機農產品的質量更加放心。
為了更好地監管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政府應該采取各種有力措施。約43%的消費者認為加強市場的檢測是最重要的,約21%的消費者認為加大懲罰是最重要的,還有約17%的消費者認為加強對不法商販的曝光是最重要的。近27%的消費者認為加大懲罰是第二重要的,26%的消費者認為加強市場的檢測是第二重要的。15%的消費者認為加強對不法商販的曝光是第二重要的,還有13%的消費者認為對農民進行教育是第二重要的,有近18%的消費者認為加強對不法商販的曝光和對農民進行教育是第三重要的(見表6)。由此看出對有機農產品流通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管很重要,而且很有必要。
三、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消費行為
(一) 有機農產品的購買評價
在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進行購買評價所考慮的各項標準中,近40%的消費者認為營養成分是第一位的,約21%的消費者認為價格是第一位的,約20%的消費者認為是否有安全標識是第一位的,10%的消費者認為口味是第一位的。另外,27%的消費者認為營養成分是第二位的,21%的消費者認為是否有安全標識是第二位的,17%的消費者認為口味是第二位的,只有近14%的消費者認為價格是第二位的。22%的消費者認為價格是第三位的,分別有17%的消費者認為是否有安全標識和口味是第三位的(見表7)。由此可見購買評價是消費者作出購買行為的重要環節,營養、安全與價格在消費者心目中居于重要地位。
(二)有機農產品的消費渠道
如果調查對象購買有機食品,77%的消費者愿意選擇到超市購買,18%的消費者選擇到專賣店購買,9%的消費者選擇到菜市場購買,還有4%的消費者愿意到農場去購買(見表8)。所以,超市已成為人們日常購買行為中的主要場所。
(三)有機農產品的消費支付意愿
由于有機農產品的價格要比常規農產品高很多,必須了解消費者的消費支付意愿,才能更好地把握有機農產品市場的消費趨勢。在調查問卷中,本研究以有機大米為例。在519個調查對象中,有271人愿意出更高的價錢購買有機大米,這說明消費者對有機大米或者說對有機農產品還是認可的;即使價錢高一些,如果質量等方面有保證,也是值得的。有248個消費者不愿意出更高的價錢購買有機大米,畢竟高價格不是每一個消費者能夠承受的,受到個人收入或者家庭收入的限制。處于第二位的原因是對有機農產品的認識不夠,沒有認識到有機大米的口感、質量等方面的優勢。
四、消費者購買決策影響因素分析
消費者有購買支付意愿,但真正發生購買行為還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只有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發生購買行為才能形成市場需求。在調查問卷中,本研究把消費者購買行為分為經常購買、偶爾購買和沒有購買過三種情形。被調查樣本中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只有33人,占總體樣本的6.36%,偶爾購買的有314人,占總體樣本的60.50%,從未購買過的有172人,占總體樣本的33.14%。在被調查樣本中,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比例很低,說明有機農產品還沒有被消費者廣泛接受。
從未購買者認為自己不買有機農產品的原因見表9,不知道在哪買和對有機農產品不了解兩項占到62.21%,說明有機農產品宣傳力度不夠,整體認知程度偏低是導致有機農產品消費不旺的很重要因素。對質量的疑慮和價格偏高也是影響消費者購買的因素,質量不能保證是有機農產品存在的一個很大問題。有機農產品的質量標準比普通農產品要高很多,雖然有很多農產品標志為有機農產品,但質量并不一定達標,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質量沒有信心。即使有機農產品的質量沒有問題,消費者也不一定會增加消費。這是因為在目前市場上有機農產品的價格要比常規農產品的價格高很多,很多消費者負擔不起。
(一)有機農產品認知水平
從表10中的統計結果看,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水平是影響其購買行為的重要因素。在被調查樣本中,對有機農產品了解程度越深,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比例越大;偶爾購買的比例也會隨著對有機農產品的了解程度呈現增加趨勢,而沒有購買過有機農產品的比例則隨著對有機農產品認知水平的增加而下降。對有機農產品標簽的認知程度表明知道有機農產品必須有標簽,被調查者的比例達到10.42%,偶爾購買過有機農產品的比例達到68.75%。由于有機標簽在很大程度上是了解有機農產品的重要標識,這說明對有機農產品的深入了解有助于促進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購買。
在被調查樣本中,對目前食品安全狀況的認知和有機農產品的購買行為相關性不大,這和預期不相一致,而對有機農產品的信任程度和有機農產品購買行為基本一致,對有機農產品信任的被調查者中購買過有機農產品的比例最高,這和預期相一致。對有機農產品產品質量安全比較重視的被調查者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比例高達8.42%,偶爾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比例也較高,為65.66%,而認為價格比較重要的被調查者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比例為2.86%。
有機農業比較重視生產過程,強調生產規范化,嚴格限制化學肥料和農藥的使用,能否按照生產規范進行生產是影響消費者購買有機農產品的重要因素。在被調查樣本中,隨著對其生產質量達標的認可,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呈現明顯上升趨勢,偶爾購買的比例也隨之呈現上升趨勢。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農藥、化肥是有機農產品區別于常規農產品的最主要方面,過量使用農藥、化肥導致環境污染,農藥、化肥殘留是影響消費者健康的安全隱患。在調查農藥、化肥殘留對人體健康有何影響的樣本中,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比例分別為6.16%和11.11%,而認為沒有和不清楚的5個被調查樣本中沒有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的。
(二)消費者經濟狀況
由于生產成本較高,目前有機農產品市場價格遠高于常規農產品。調查北京和上海兩大農產品市場的20個蔬菜品種,從2012年6月份的價格均值看,上海農產品市場的有機蔬菜的價格是普通蔬菜價格的13.59倍,標準差高達7.61;在北京農產品市場,有機蔬菜的價格是普通蔬菜價格的14.97倍,標準差高達8.71。因此,消費者的經濟狀況對其消費行為會產生重要影響。從表11中的統計結果看,隨著被調查者經濟收入的提高,經常購買和偶爾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比例都呈現上升趨勢,其中在個人每月收入超過5 000元和家庭收入每月超過10 000元的被調查中,經常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比例都出現跳躍性增長。這說明經濟收入水平是影響有機農產品消費行為的重要因素,有機農產品的主要消費群體依然集中在高收入者,有機農產品還沒有成為大眾消費產品。
(三)質量品牌
質量品牌是影響購買決策的重要因素。調查問卷分別給出知名品牌有機大米、非知名品牌有機大米、知名品牌非有機大米、非知名品牌非有機大米的價格,讓消費者做出自己的選擇。從表12可以來看,無論是有機大米還是非有機大米,消費者明顯傾向于選擇知名品牌,這表明品牌在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選擇上還是起很重要作用的。所以,要占領有機農產品市場,有自己獨特的品牌是至關重要的。從有機和非有機來看,由于存在巨大的價格差異,超過一半的消費者還是會選擇非有機大米。因此,有機大米的消費人群主要是具有高收入的人群,這部分消費者能夠承受有機農產品的高價格。
五、簡要結論與政策含義
本文在對北京、武漢城鎮消費者進行實地調查的基礎上,統計分析了樣本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水平,并對有機農產品購買行為及其決策影響因素進行多角度分析。總體來看,中國有機農產品市場發展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了解不多、認知水平比較低。本文數據分析表明大部分消費者對當前市場上農產品食用安全存在顧慮,安全性已成為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的主要關注點。
由于消費者對市場上有機農產品的信任程度偏低,對其安全標準的嚴格執行較為懷疑,多數消費者認為政府對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負有主要責任,政府應加大市場監測,加強質量監管。就消費者購物行為而言,營養、安全與價格在消費者購買評價中居于重要地位。高收入者是有機農產品的主要消費群體,而且多數消費者是通過超市來購買有機農產品。另外,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還是認可的,即使價錢高一些,如果質量等方面有保證,也是值得購買的。在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的諸多因素中,有機農產品宣傳力度不夠、整體認知程度偏低是導致有機農產品購買水平不高的重要因素。此外,對質量的疑慮和價格偏高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
鑒于以上研究結果,未來在擴大有機農產品消費方面,首先,要著力提升消費者對于有機農產品的認知水平,應針對不同類別的消費者開展有關有機農產品生產、銷售及質量監管等方面的公益培訓或知識普及活動,以此擴大消費領域和人群。其次,要高度重視有機農產品的食用安全性,樹立安全是有機農產品生命的意識,通過嚴格執行有機農產品安全標準認證,提升有機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水平。第三,要合理定位消費人群,目前還是要以高端消費群體為主開拓市場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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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 基層 水產品養殖 質量安全管理 問題 探討
[中圖分類號] S9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2017)03-0283-01
目前,安徽省阜南縣水產管理局提高了基層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并且積極地探索了相關的管理方法,實際效果顯著。以下將重點闡述安徽省阜南縣在基層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做法,以供參考。
1 現階段基層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問題
水產品與其他農產品的生產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對溫飽問題解決并完善生活水平的過程十分漫長。在此期間,水產品養殖質量管理工作也不斷強化與改進,因而,質量安全整體狀況呈現出整體穩定的狀態。其中,基層水產品養殖質量管理工作人員自身意識也不斷強化,養殖者也形成了守法的意識。然而,從全局角度出發,水產品養殖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尚未完善,而比較明顯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生產者思想意識轉變困難。受國情因素的影響,農副產品的生產一味追求高產量,因而對于產品的質量與安全并未給予相應的重視。而且,農村在聯產到戶以后,生產者的作業也更加隨意,思想不到位,要想在短時間內改變生產方式具有一定的難度,所以,思想行動的改變同樣很難[1]。
第二,生產者文化水平不一,無法與新要求吻合。由于水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十分復雜且具有系統性特點,所以,生產者必須要具備一定文化水平。但是,在農村地區,勞動者文化水平并不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第三,水域生產資料分布廣泛,增加了質量管理的難度。現階段,很多養殖水域都是生產者個人經營,所以,在地地域方面相對分散,在開展質量管理的時候,實際的工作量很大。
第四,監管力度不到位。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把生產質量監管的責任賦予農業主管部門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但是,這種類型機構的工作人員數量并不多,所以,執法監管的途徑與方式也十分落后。
2 安徽省阜南縣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效果與措施闡釋
安徽省阜南縣的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在近幾年的不斷探索與實踐過程中,取得了理想的發展成績。其中,已經構建了大量的規模養殖基地,而農業部門的健康養殖示范場已經成立兩家,漁業經濟合作組織也隨之設立。而安徽省阜南縣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之所以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主要是采取了以下措施:
2.1 積極宣傳水產品質量管理工作
安徽省阜南縣在水產品質量管理工作開展的過程中,一定要對其重要作用予以大力宣傳,以保證養殖者與為農服務者自身意識增強。其中,應當將重點放在鄉鎮水產養殖管理工作人員方面,對水產品質量管理相關條例以及規定進行全面學習,以保證為農服務者意識增強,了解管理服務工作中質量安全管理的作用,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另外,應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培訓,通過宣傳資料的形式向養殖者宣傳,使其能夠正確認知水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作用,對后期工作的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2.2 不斷增強責任意識以確定考核目標
需要把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到工作實踐當中,積極設立水產品養殖質量管理的試點,不斷總結并歸納經驗。隨后,在阜南縣農技服務中心考核內容中融入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相關內容,不斷加大考核的力度,基于此,還應當將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考核指標當中,確保服務者能夠明確工作核心以及所需采取的方法。
2.3 充分發揮政策的推動作用
安徽省阜南縣政府已經把水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納入漁業獎勵政策內容中,并且明確指出,漁業獎勵的重點就是要根據具體規定來完成養殖質量管理工作的目標。另外,效益與投入同樣是考核的重點,進一步推動質量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
2.4 養殖執法檢查力度不斷加大
安徽省阜南縣漁政大隊,在明確工作職責與具體要求以后,針對水產品養殖質量展開了執法檢查工作,使得養殖人員更深入地理解相關內容并主動遵從。在這種情況下,水產品養殖質量管理工作也逐漸成為養殖者所需要始終遵循的法律法規。
2.5 積極鼓勵企業與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養殖基地
安徽省阜南縣管轄內的水產企業與合作社為了獲得可觀的社會效益,不斷強化自身知名度,那么品牌意識的樹立十分關鍵。在這一方面,當地政府給予了優惠政策,并且鼓勵企業積極建設健康的養殖基地,適時申報無公害產品,進一步促進水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2]。
3 基層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相關建議
通過對安徽省阜南縣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研究與分析,以下將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議與意見,以期有所幫助。
3.1 建立健全基層監管網絡
基層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關鍵,因而,在縣級需要構建專業水產品安全監管機構,同時為其配備相應的專業的監督管理工作人員,注重漁業村以及漁業生產企業等水產品質量安全協管人員的配備合理性。其中,可以以縣級為單位,積極設立農業分管領導,而監管領導小組的組成包括水產技術人員、鄉鎮監管工作人員以及漁政工作人員。值得注意的是,要積極明確監管工作的職責,將總任務細化,構建覆蓋基層的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監管網絡。
3.2 保證水產品的質量可以追溯
因為水產養殖的面積十分分散,在管理形式方面也很多,所以,要想確保養殖者能夠自覺地根據水產品質量安全法規開展工作,就一定要積極貫徹并落實市場準入機制,這同樣也是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水產品只有在市場中才能夠實現自身價值,因而,必須要針對重點水產批發市場準入機制予以全面改進與完善,為水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篇9
(大連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遼寧大連116622)
[摘要]在當今的國際市場,綠色壁壘正逐步成為世界各國的主要貿易保護手段并有被發達國家濫用的趨勢。它對我國農產品的出口貿易提出挑戰的同時,也為我國農產品貿易提供了不斷與國際接軌、加快產業升級的機遇。本文在分析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雙重影響的基礎上,提出中國應對綠色壁壘的對策和建議。
[
關鍵詞 ]綠色壁壘;農產品;出口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031
1綠色壁壘的概念
所謂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領域,一些發達國家憑借其科技優勢,以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目的,通過立法、制定繁雜的環保公約、法律、法規和標準、標志等形式對國外商品進行的準入限制。它屬于一種新的非關稅壁壘形式,已經逐步成為國際貿易政策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2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影響
2.1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積極影響
(1)綠色壁壘有利于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改善。發達國家實施綠色壁壘,以其外部力量的形式,強制性地迫使我國廣大農民增強環保意識,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采取環保措施,保證農產品免遭污染,從而在我國廣大農村中形成了一個“在生產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中生產”的良性循環。
(2)綠色壁壘有利于促進我國農產品技術水平及農產品質量的提高。貿易壁壘實際上是一種綠色的、科技含量比較高的壁壘,面對勞動力的發展我國政府正在致力于貿易壁壘的調整,縮小國家指標與國際指標的距離。我國的企業在產品的生產、加工、工藝流程、流通、銷售等各個環節上也正在努力提高技術含量,促使我國農業生產向規范化和標準化方向發展,并通過相關行業的國際認可,完善產品結構,突破綠色壁壘的制約,不斷提高我國農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3)綠色壁壘有利于促進我國改善農產品產業結構,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實施綠色壁壘可以促使我國農業生產盡快適應綠色貿易的標準,合理配置、利用農業資源,著重發展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農產品生產。通過突破綠色壁壘的實施,可以促使我國合理配置和利用農業資源,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2.2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消極影響
(1)綠色壁壘削弱了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發達國家不斷對綠色壁壘采取新的措施,對農產品質量的要求逐漸增高。尤其是歐美發達國家近些年來提出的所謂的有機食品,以及相關的生態食品、健康食品,對農產品中藥物殘留的限量更加嚴格。而像我國這樣傳統的農業技術不標準的國家要想達到其標準,就不得不增加有關環境的檢驗、檢疫、測試、認證等手續及相關費用,從而迫使農產品的生產成本不斷上升,削弱了我國農產品的價格優勢和國際競爭力。與此同時發達國家以一些產品不符合標準為理由,禁止進口,并進行退貨、賠償的事件經常發生,這不但損害了我們國家農產品的國際形象,也降低了我們國家農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2)綠色壁壘使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數量減少了,降低了我國出口企業的經濟效益。實施綠色壁壘的國家或地區,不但執行了一套環境保護的法規和嚴格的綠色技術上的指標,而且也施行了一套復雜多樣的進口檢測標準。這些準則直接地涉及我國出口的農產品數量,使得農產品出口的數量小于以前頒布的有關標準的數量要求。在我國的農產品進出口當中,曾經因為我國的農產品大米農藥殘留超過規定的指標而不能出口造成積壓,我國出口日本的瓜果因日本的“植物檢疫實施細則”而受到阻礙等情況。同時,綠色壁壘為了使其經營企業達到進口國的環境標準,不得不增加有關環境保護的檢測手段并使得相關費用產生,還要大幅度調整農產品的外觀包裝、出口標簽和商品廣告等。因此,大幅度地增加了生產成本,減少了出口份額和市場占有率,大大降低了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效益。
(3)綠色壁壘導致我國各種貿易關系的惡化。近年來,因綠色壁壘阻礙外國產品進口而引發了發達國家間貿易摩擦不斷增加。歐盟和北美自由貿易區這兩大區域性的成員大體上都是發達國家,他們的環保技術和標準大致是接近的。因此他們可以通過自由貿易的方式,通過低于環境標準為理由將來自區域之外的其他國家的農產品拒之區域市場門外。隨著世界經濟區域化和集團化趨勢的不斷加強,由于環境的原因不斷增加了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或區域性經濟組織的貿易摩擦。
3我國的應對措施
3.1政府對策
(1)從提高全民環保意識的角度。在貿易的領域,環保措施已經納入國際貿易的規則和目標而日趨得到廣大消費者的認同和支持。對此,政府應該加強傳媒宣傳力度,尤其是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和國內消費者的環保意識的加強,推動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使每個人的生產和生活中都融入綠色經濟意識和環保責任,以此來主動應對綠色壁壘的挑戰。
(2)從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的角度。鑒于生態環境保護和食品安全衛生逐漸被國際社會所關注,我國應該制定一些相關完善的法律體系,將有關于環保和食品安全的法律體系修改得更為完善,縮小與其他國家的差距。同時,健全食品安全的法律體系和食品監督體系,大力提倡生產和加工的無公害化,增加對食品質量檢查的力度,增強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
(3)從加大對農村教育和科研投入力度,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的角度。我國應該鼓勵農業科技人員、農業專家深入到農村的田間地頭,對土壤成分利用現代科技來分析,因地制宜,指導農民科學使用化肥,幫助農民解答農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引導農民科學種植,增加土地的利用效率。
3.2行業對策
(1)積極調整我國農產品的產業結構,使其更加合理。合理的產業結構對擴大我國農產品出口會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2)整合農產品企業,實行優勝劣汰,為優勢企業創造迅速擴張的良好競爭環境。
(3)建立和推行農業行業協會、農產品出口商會等中介組織,委派行業代表專門處理農產品對外出口中的問題。
3.3企業對策
(1)加快農業企業技術創新步伐,提高技術創新能力,提高出口農產品的科技含量。
(2)不斷開發新產品,實施農產品升級和市場多元化戰略。
(3)企業應積極實施對外直接投資,實施“走出去”戰略,繞過綠色壁壘。
因此,我們要根據本國的國情,適當地引進外資、技術、設備、人才,總結國際經驗,發展外向型農業,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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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為認真貫徹《**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文〔2006〕161號),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的運行機制、責任機制和監督機制,切實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督管理,促進農村食品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不斷滿足農村群眾日益增長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費,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
由市貿發局牽頭,市供銷社、糧食局、海洋與漁業局配合,組織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在“十一五”期間,發展一批農村現代農產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業,初步形成以各縣(市)城區中心市場和骨干企業為核心、鄉鎮市場和重點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布局合理、規范有序,便利安全的農村現代食品流通網絡。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農村農產品流通體系
1.加快推進農產品交易市場建設和改造升級。由貿發部門負責,供銷、海洋與漁業、糧食部門配合。在農產品主產區縣(市)有重點地建設和改造升級一批糧油、果蔬、水產品、肉類等專業批發市場;加快批發市場的信息系統、物流裝備、農產品冷鏈系統以及食品安全檢疫檢測設施建設,逐步建成區域性的農產品集散中心、價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務中心。開展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標準化工作,促進農產品交易市場改善經營環境,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完善經營設施。今后五年內全市要培育40個標準化農產品批發市場,其中國家級4個,省級6個,培育5個農產品經營龍頭企業;新建和改造升級水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貿市場7個,其中省級重點扶持2個,市級重點扶持5個。
2.發展各種類型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供銷部門負責,鼓勵發展為農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銷、技術推廣等在內的服務的行業協會和購銷服務合作社,鼓勵發展和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服務。今后五年內全市要新發展農村行業協會20個,專業合作社23個。
3.建設農產品信息網絡。由貿發部門牽頭,供銷社配合,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建立信息站點,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市場供求、交易及價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農產品國內外市場供求、價格信息、農村電子商務、農產品網上展銷等服務功能,提高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水平,進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資源,推進網絡互補,信息聯通。依托**現有的信息服務網絡、“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龍頭企業、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信息服務中心平臺,規范公共商務信息服務推廣站,設立基層服務網絡,三年內建設萬村千鄉龍頭企業信息服務站50個,供銷社系統基層信息服務站90個,村級商務信息服務點169個(其中供銷社系統建立村級信息服務點120個,通過網上商品供求信息促進商品成交額達1億元以上),農產品集散地商務信息網站1個,涉農網站1個,培育500個農戶骨干,培養50名大學生村級信息員,開展商務信息服務站建設。五年內實現每個縣(市、區)、鄉(鎮)、行政村都有一個農產品信息站(點),形成“三級延伸、雙向輻射”的信息網絡。4.發展一批有經濟實力、有經營管理經驗的大型生鮮超市連鎖企業。由貿發部門負責,加快建立和發展生鮮農產品加工、包裝、存貯、運輸為一體的統一配送系統和冷鏈系統。鼓勵連鎖超市集團建立自有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或與生產基地產銷對接、定單、定牌生產。開展農產品連鎖經營的試點工作,重點依托現有大型連鎖綜合超市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逐步加大現有大型連鎖綜合超市中的農產品經營份額,國家試點企業力爭用三年時間,使食用農產品的銷售比例達到25以上。
(二)建設和完善農村食品經營網絡
1.建設“萬村千鄉”農家店。由貿發部門牽頭,供銷社配合,按照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工作的要求,積極引導大中型商貿流通企業進入鄉村,加快推進農村流通產業的發展,積極鼓勵有實力的商貿流通企業到農村開辦直營店、發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連鎖經營網點,拓展農村市場,充分發揮供銷社在農村零售網點的作用,依托現有經營設施,逐步開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完善農村服務網絡體系。鼓勵農村食品經營網點適應農村居民生活需求變化,增加服務項目,擴大經營品種和經營規模。2006年在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8個試點縣(市、區)的鄉(鎮)和村建立860個消費品農家店和農資農藥店,并建立縣級生活消費品配送中心。2007年8個試點縣(市、區)鄉(鎮)、村計劃建立400個消費品農家店和農資農藥店。力爭用3年時間發展和改造鄉(鎮)“農家店”1800家,8個試點縣(市、區)和**市區建立生活消費品和生產資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業,構建全市消費品流通網絡。
2.加強縣鄉加工食品批發網絡建設。由貿發部門牽頭,工商、質監、衛生、糧食、供銷部門配合。在城區發展輻射農村、規范經營的加工食品批發市場或批發一條街,發展向農村小店統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發企業和配送中心。在重點鄉鎮培育一批講求信譽、規范經營的加工食品批發戶。今后五年內全市要
實現縣縣有較規范的加工食品批發市場(街),鄉鄉有較規范的加工食品批發戶。
3.加強中心集鎮商業建設。由貿發部門負責,在中心集鎮積極發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選店等新型業態,把集鎮食品商業網點建設納入小城鎮建設規劃,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輻射周邊的農村商業中心;以現代流通方式新辦超市、便利店、專賣店、購物中心253家,營業面積8萬平方米。
二、建設農村食品監管責任網
聯席辦負責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監管責任網,建立農村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時進行處置,依法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主要措施:(一)由市聯席辦牽頭協調農業、衛生、質監、工商、糧食部門,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建立農村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系統和信息通報網絡,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性調查分析工作,及時研究分析農村食品安全形勢,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二)由農業、漁業、工商、供銷、檢驗檢疫部門負責,落實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衛生安全監管責任,加大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治理農產品污染。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深入組織開展農藥殘留、濫用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水產品藥物殘留等專項整治,加強農藥、獸(漁)藥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督,依法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建立健全有效開展產品上市前的抽查檢測工作。繼續抓好禽畜的防疫檢疫工作,防控疫病發生,加強生產(外調)源頭監管,防止疫病禽畜產品上市。推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養殖小區、示范農場和出口生產基地的建設,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工作,推廣“基地+公司+農戶”模式。今后五年內全市要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場30個(不含水產品)、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3萬畝、無公害農產品45個(其中水產品20個)。
(三)由貿發、農業、工商部門負責,加強牲畜屠宰行業的監管,依法取締非法屠宰,推行定點屠宰場、市場兩個“準入準(退)出”制度,鞏固和發展豬肉產銷監控工作,提高生豬、牛、羊定點屠宰率。加強牲畜屠宰檢疫、“瘦肉精”檢測、肉品品質檢驗工作,嚴格查處定點屠宰場為私宰肉蓋章出證的行為。強化肉品“兩證”、“兩章”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推行無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強對集貿市場、生鮮超市肉品銷售的監管,落實市場開辦者責任制度和經營者準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購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臺帳登記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銷毀制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市場執法力度,依法取締非法屠宰場和屠宰窩點,徹底摧毀其經營網絡。對涉黑勢力和團伙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要嚴厲打擊,追究其刑事責任,震懾違法者。(四)落實加工食品質量衛生安全監管責任,大力整頓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由質監、衛生部門負責,工商部門配合,建設農村加工食品監管責任網,完善監管制度。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分管領導,并配備1-2名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食品生產加工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會)也要配備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人員從鄉(鎮、街道)現有從事經濟工作的同志中選配。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協管員主要職責和任務是:協助質監部門做好對本鄉鎮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登記造冊;宣傳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及時了解和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情況,組織轄區內的企業逐一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督促其完善保證產品質量生產必備條件,嚴格按照質量法律法規履行產品出廠檢驗義務;發現企業重要情況變化或有違法違規行為、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縣(市、區)質監部門報告,并協助質監部門督促企業進行整改。縣(市、區)政府要加強領導,組織深入加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清理整頓,從源頭上抓好食品安全監管。質監、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緊密配合,深入調研,摸清情況,扎實開展清理整頓,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管理,依法嚴肅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建立農村食品生產加工的有效管理機制。行政村(居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聯防聯控聯治的工作機制。縣(市、區)質監部門要定期向鄉(鎮、街道)通報食品加工安全有關信息,強化食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培訓,指導和督促其按照協管職責,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通過整治,到2010年全市各類加工食品生產企業全都具備相關證照,28類加工食品生產企業都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五)落實食品流通環節監管責任,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治。由工商部門負責,衛生部門配合,加強對農村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要把好農村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指導和監督農村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超市開辦者和經營者建立健全農產品和食品的索證索票、驗證、檢測、標識及公示制度,開展對農村流通領域食品質量衛生監測。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動監測車不定期巡回檢測、各縣(市、區)局每月抽檢、基層工商所每周定向檢測制度,形成三級過濾式快速檢測網,特別要加大食品批發市場、批發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檢測、結果公示制度,切斷假冒偽劣食品流通的關鍵環節。要廣泛深入地組織開展對農村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商店、小超市、代銷點、流動攤販的整治,對農村無營業執照和超范圍經營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提高經營者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嚴把食品進貨關、貯存關、銷售關,依法經營合格食品。到2010年全市農村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店全都具備相關證照,市場上的28類食品基本具備QS標志,禽畜肉產品都有票有證;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超市都建立快速檢測,對上市的蔬菜、水果、水產品進行抽檢、公示。(六)落實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管責任,加強農村餐飲業整治。由衛生部門負責,加強農村餐飲業監管隊伍建設,鄉(鎮、街道)從事文教衛生干部中確定1-2名食品衛生監測員,明確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專門培訓,加強農村食品衛生和餐飲業的監管。與工商、質監部門緊密配合,開展各種檢查督促,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及時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報告網絡體系,完善監管機制,確保農村食品安全;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等規定,組織開展農村餐飲業的清理整頓,嚴格把好衛生許可證準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吊銷衛生許可證,嚴格查處無證照餐館經營行為。到2010年全市農村餐飲店、學校食堂都要具備相關證照;衛生、教育部門要大力開展對農村學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設施、規范管理,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首先在縣級城區以上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重點加強對各大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學生用餐和課間餐學生營養餐的監督檢查,改善食品加工衛生條件,提高衛生質量意識,建立學校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加強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發生率。同時,認真組織開展“食品衛生示范店”、“食品衛生示范街”等活動,以點帶面,分類指導,不斷提高農村食品衛生水平。
(七)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經營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妨礙公務和暴力抗法的違法犯罪行為。
(八)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農村食品安全行政監管經費的保障和資金落實工作。
三、建設農村食品群眾監督網
由工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建設全市農村食品群眾監督網。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機制,實行食品安全巡察員制度。
1.組建相對固定的分別由人大、政協、社會團體、企業主、群眾代表、新聞媒介、專業人士等人員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員隊伍,建立完善市局、縣(市、區)局、工商所三級監督聯動、方便群眾參與的監督平臺。
2.建立工商部門、名優食品企業、農村經銷商、農村消費者四方互動機制。采取定期邀請食品生產商(供應商)、經營者和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召開約談會,協助食品生產商舉辦產品推介會等形式為經營者掌握農村信息和了解農民消費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場信息提供互動平臺,進一步增進購銷雙方和監管與被監管雙方的信任,形成名優食品產銷信息互通的良性機制。3.建立工商、名優食品企業聯手打假機制。與名優企業建立經常性的聯手打假機制,實行食品名優企業聯絡員制度,采取專人聯系、定期溝通的辦法,利用名優企業掌握市場信息準、識假專業能力強的優勢,定期深入廣大農村開展聯合打假,維護名優食品企業的合法權益。
4.建立紅盾維權監控網。深入開展紅盾維權進鄉村活動,依托社區居委會、小區物業管理等組織在全市建立“紅盾維權站”、聘請紅盾維權聯絡員,把維權投訴網點延伸到邊遠山區,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讓群眾投訴有門,投訴方便,處理及時,進一步提高對農村市場食品安全的監控能力。
(二)由各鄉鎮政府負責,工商部門配合,建立鄉鎮一級消委會分會,做到人員到位、機構健全、履行職責規范、農村維權作用明顯,至少要達到“六個一(一人、一牌、一證、一室、一薄、一欄)的標準。“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職做監督維權工作;“一牌”,即懸掛統一式樣的鄉鎮分會標識牌;“一證”,即為工作人員頒發的社會監督員證;“一室”,即調解室,可單獨設立,也可與鄉鎮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訴、舉報登記薄;“一欄”,即固定宣傳欄,刊登法律法規、消費警示等內容,并配備投訴舉報電話。到2010年全市鄉(鎮、街道)要100建立消委會分會。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部署階段(2006年5-6月)
市建設“食品放心工程”聯席辦根據省政府印發《**省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實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發各地執行。根據省里試點工作的要求,我市確定晉江市、安溪縣為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試點。
(二)試點階段(2006年7月-2006年12月)
晉江市、安溪縣制定試點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并及時做好工作總結。市級有關部門加強試點工作指導,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教訓,組織觀摩學習,完成試點工作總結。
(三)全面實施階段(2007年1月-2010年9月)
在試點取得成功的基礎上組織全市全面實施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市、縣(市、區)聯席辦每年年初組織聯席會議有關部門分別制定下達當年食品安全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工作年度工作計劃(含年度目標任務),并認真組織實施。開展年度“三網”建設工作督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