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算審計報告范文

時間:2023-04-01 0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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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審計報告

篇1

縣文化廣場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情況的審計報告

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我局審計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審計組于5月21日至7月3日,對縣城市文化廣場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城市文化廣場是我縣既造福當代、又利在千秋的一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該工程項目位于縣城南二環路與中都大街交匯處,實際占地70641.63平方米??h委縣政府對該工程十分重視,建設局專門成立了現場指揮部,負責整個工程的具體實施,進行內外協調、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該工程由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設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由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廣場總投資1257.61萬元,于7月7日開工建設,7月1日竣工。

該工程在設計過程中充分整合了我縣濃厚的文化資源,規劃設計了釋文化園、儒文化園、運河文化園、當代文化園四個園區,成為展示特色文化的窗口、宣傳文化旅游的城市名片、青少年教育基地,同時,也為城區居民提供了游玩娛樂、休閑健身、怡情養性的美好去處。

廣場整體工程完成硬化鋪裝17243.75平方米,綠化工程面積49201.52平方米,水池面積4196.36平方米,鋪設地下電纜11320米、排水管道201.1米,供水管道3762.1米,安裝立柱式草坪燈、激光射燈、投光燈、地燈等燈具736盞,并形成了供電自控系統,功能齊全。

二、審計實施情況

此次審計,審計組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規定,在進行充分細致的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合實際的審計實施方案,采取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和適當的方法。充分應用計算機審計與互連網技術,使用了《審計底稿處理系統》和《建審系統》。根據縣政府要求,審計組對該工程進行了現場跟蹤,并委派一人現場蹲點,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記錄,從源頭上取得第一手資料。針對施工變更大,工程項目多的實際,以施工圖紙為參考資料,審計人員與甲、乙雙方共同對整個工程進行實測實量,確定了工程量,并根據甲乙雙方考察所簽訂的材料價格,最終合理確定了工程造價。據統計,這次審計共投入120個工作日,召開座談會3次,查閱憑證8本,帳薄4本,審計工程結算書40余份,通過全體審計組成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本次審計任務。

三、審計情況

1、工程投資總額

經審計核實,該工程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其中:廣場、路面硬化鑲貼148.89萬元,綠化工程191.94萬元,水池子121.53萬元,經卷、竹簡303.13萬元,廣場電氣99.77萬元,給排水40.13萬元,人行道及卷簡前后種植磚68.80萬元,蓮花雕塑93.31萬元,膜結構25.27萬元,頂管14.64萬元,旗桿2.37萬元,彩色噴泉16.99萬元,戶外廣告牌46.55萬元,景觀塔26.74萬元,管理室4.20萬元,拱、平橋13.96萬元,變壓器12.00萬元,其他零星工程17.39萬元,征集文聯費用10.00萬元。

2、資金來源及工程支出情況

截止到審計日,資金來源共計470萬元,全部為政府財政撥款。已完成工程支出470萬元,其中:預付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448萬元,支電力公司變壓器工程款12萬元,支征集文聯費用10萬元。

3、工程結算造價審核情況

根據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結算資料及審計跟蹤記錄,甲乙雙方考察確定的材料價格及有關文件規定,工程結算審計結果如下:原報結算造價16894603.41元,審定后結算造價12356112.65元,審減金額4538490.76元,審減率26.86%。

4、資金缺口情況

該工程項目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截至到審計日,已到位資金470萬元,資金缺口787.61萬元。

四、審計評價

經審計認為,縣建設局及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該項目建設中高標準、嚴要求,克服時間緊、任務重、資金短缺的困難,積極組織施工,加班加點,晝夜奮戰,使整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新建成的城市文化廣場布局嚴謹、景觀豐富、交相輝映、獨具特色,形成了我縣面積最大、文化品位極高、功能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怡人的城市大客廳。為我縣的城市建設乃至經濟發展將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還存有工程合同的簽訂不夠規范;有些隱蔽工程簽證不夠及時;苗木栽植死亡率過高;工程投資規模超概算的問題,望在以后的工程建設和管理中加以改進和提高。

五、審計建議

根據工程審計情況,對以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慎重簽訂施工合同涉價條款。建設雙 方均應高度重視合同涉價條款的訂立,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的規定簽訂合同。措辭上要仔細斟酌,語言要周密,雙方責任權力明確具體,尤其涉及工程結算的有關問題,均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防止出現歧義,以免結算審計時帶來爭議和困難。

2、加強對文化廣場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減少苗木的死亡率,并適時做好苗木的補種工作,使文化廣場確實發揮應有的美化效益、凈化效益和文化效益。

篇2

一、公路工程項目審計的特點

1、綜合性。公路工程項目審計是以會計資料和有關工程資料為基礎,以工程建設活動力為對象的審查監督活動。在審計的客體不僅有工程投資、建設成本等方面的問題;而且有工程設計、預決算編制、工程造價、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程技術問題;同時還要客觀公正地評價投資效益。因此,公路工程項目的審計是諸多因素相互影響,涵蓋了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的綜合審計。

2、技術性。公路工程項目審計內容復雜,涉及方方面面,實施審計時不僅要從財務方向進行審查,而且還要從許多工程技術方面進行審查,如工程設計是否合理,施工組織是否有效、公路經濟、技術的合理可行程度等等。

3、效益性。公路工程項目審計除對項目建設的工程、財務方面進行審查外,還要從物資消耗、工期、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等方面對投資效益進行全面評價。因此,公路工程項目的審計還具有效益性。

二、公路工程項目規范化審計的內容

1、審計程序規范化。公路工程項目審計盡管有它自己的特點,但就其工作程序來看,與其它審計基本是一致的,即都要經過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報告階段。也要制定審計工作計劃方案,發送審計通知書,運用審計方法與技術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收集審計證據,作好審計工作記錄,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撰寫審計報告,發出計報告征求意見書,復核與審定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因此,公路工程項目規范化審計必須首先做到審計程序的規范化。

2、審計范圍的規范化。從公路工程項目審計的內容分析,審計范圍即包括工程立項、工程設計、工程概(預)算、工程建設程序、工程建設管理、工程招投標合同、工程竣工決算、投資效益等有關工程事項的審計;又包括工程投資、計劃撥款、工程建設成本、工程造價結算、工程債權債務清理、工程材料物資處理、竣工財務決算等有關財務事項的審計。因此,公路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審計應從工程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全過程,全方位的進行審計。

3、審計報告的規范化。公路工程項目的審計報告,同其它審計報告一樣,也應該按照國家審計署頒發的《審計報告編審準則》的規定編寫和審定。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應包括:報告標題、主送單位、審計報告的內容、審計組長簽名、報告日期。審計報告的內容應包括:審計的依據、被審單位和工程項目、審計方式和時間;工程建設概況;審計實施的有關情況;審計評價意見;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的定性、處理、處罰建議及其法規依據;審計建議等。根據公路工程項目審計的特點,審計報告中還應包括對有關工程事項的審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三、公路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審計應做到“三個結合”。

1、工程事項審查和財務事項審查相結合。公路工程項目的審計客觀上己經把審計的范圍從財務領域延伸到了工程管理領域,不少問題如工程設計、工程質量、施工管理、工程預決算等。只有把財務事項和工程事項結合起來,堅持財務問題和工程問題同審,才能完成公路工程項目的全面審計。

篇3

為做好20*年度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收集和審核工作,保障財務決算編制范圍全面完整,編制方法準確規范,報表填報數據真實、可靠,審計報告規范、全面,有效提高財務決算報表數據編報質量,依據《河南省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河南省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財務決算審核內容

20*年度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工作,以強化出資人財務監督為重點,主要審核資產質量、經營成果、保值增值狀況和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狀況。審核的基本內容如下:

(一)編制規范審核。審核企業的20*年度財務決算是否按有關規定編制,上報資料是否齊全,表內表間關系是否正確,是否存在少報漏報現象。

(二)經營成果審核。審核企業的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合并范圍是否合理,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為調節利潤現象;審核企業上報的保值增值材料,核實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企業工效掛鉤基礎財務指標的真實性。

(三)審計質量審核。核實企業的審計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聘請的中介機構是否與招標或核準的一致,核實審計是否按照省國資委的要求進行,核實審計報告規范性、審計披露內容的全面性和審計意見的適當性,以及審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

二、財務決算審核程序

20*年度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分為企業自審、集中會審、決算認定三個階段。

(一)企業自審。各省屬企業在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應認真做好自審工作,主要對財務決算編制的規范性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企業自審重點內容及集中會審報送材料見附件。

(二)集中會審。從20*年3月下旬開始,省國資委組織對省屬企業20*年度財務決算集中會審。集中會審將采取“分批組織,逐戶審核”的方式,對財務決算進行全面審核。集中會審的具體時間、地點、企業分組名單等另行通知。

(三)決算認定。根據《辦法》有關規定,省國資委在對企業財務決算進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依據出資人財務監管要求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工作需要,逐戶確認和核批省屬企業20*年度財務決算。

三、財務決算審核目標

(一)保障企業財務決算數據全面完整,填報規范,表內表間勾稽關系正確;

(二)核實企業財務決算編制質量,認定企業經營成果、資產質量的真實性;

(三)核實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各項客觀因素材料,以及企業工效掛鉤、經營業績考核、績效評價工作涉及的各項指標;

(四)根據《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9號)和《河南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豫國資發[20*]2號)的規定,依據經核實后的財務決算數據和相關材料,審核確定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水平和年薪制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

(五)監督社會中介機構的財務審計質量;

(六)對各省屬企業財務決算逐戶提出審核意見,編寫各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報告。

四、財務決算審核要求

各省屬企業應認真做好本企業財務決算自審工作,加強工作組織,明確工作分工與責任,確保工作質量和進度。一是及早安排20*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的收集審核工作,加大組織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審核工作方案,明確審核內容和審核責任,嚴把質量關;二是建立財務決算審核工作責任制度,各省屬企業應從基層分戶數據進行層層審核,對審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到相應的基層企業(單位)進行核實調整。三是積極督促各級子企業和中介機構按時完成報表審計或內審工作,按規定出具審計報告(或內審報告),并按審計意見調整財務決算,對于調整事項存有異議且未進行財務決算調整的,應當向省國資委提交說明材料;四是對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報表或事項進行認真核實,對有關差錯應當及時糾正,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

篇4

[關鍵詞]建設項目;數智化審計;應用方案

一、引言

工程建設項目是重資產類企業投資的主要內容,建設項目審計既是內部審計的重點領域,也是資本市場對投資進行監管的重要環節。對于以基礎設施為主要資產的企業,如電信運營企業,其建設項目具有數量多、涉及面廣、管理日?;忍攸c。傳統的建設項目審計一般基于事后審計、被動式審計,依賴建設單位提供的審計資料,存在審計效率低下、制約因素多、審計質量不高等弊端。隨著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在生產和管理中的廣泛應用,內部審計須堅持業務創新,摒棄傳統意義上的審計思維和審計方式,運用數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審計效率和質量,實現流程再造,構建數據驅動、敏捷高效的審計新模式,這也是建設項目審計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本文以通信運營商建設項目審計實踐為例,探討如何構建建設項目數智化審計方案。

二、建設項目審計特點分析

建設項目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或部分環節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效益性進行的獨立監督和評價活動。按審計所處環節一般分為預算審計、全過程跟蹤審計、工程結算審計、竣工決算審計(如圖1所示),各階段審計需求依據企業建設項目的性質及其管理規定而定。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對建設項目投資立項、設計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物資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竣工驗收、財務管理、后評價等各環節的審查和評價。項目建設是投資形成資產的過程,為加強和完善資產監管,國有企業一般規定建設項目須通過審計方可正式竣工。建設項目審計與財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其他審計類型相比,其特點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設項目審計已融入項目管理全流程,是其中一個環節;二是對審計機構來說,建設項目審計是被動式審計,當項目流程到達審計環節時,由項目發起者提交審計申請方可安排審計;三是審計結果作為招標控制價、施工費結算、項目竣工決算的依據,審計報告是建設項目檔案的一部分?;谏鲜鎏攸c,建設項目數智化審計必須在項目管理流程信息化基礎上,將審計環節嵌入項目管理信息化流程,才可發揮審計信息采集自動化、信息處理智能化、審計成果應用及時性等優勢,高效支撐項目建設投資管理需求。

三、建設項目審計信息化基本流程設計

建設項目審計作為項目建設總體流程的一部分,當項目流程進展到應提交審計環節時,方可觸發審計。預算審計、結算審計屬于造價審計。一個項目一般會有多個單項工程,根據合同及施工內容性質、金額確定是否必須進行,可多次報審,也可能無須報審。竣工決算審計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會計核算,只允許報審一次。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兩種審計的結合,主要區別在于審計過程的日常跟蹤審查和評價、審計階段性報告的多次出具。建設項目審計業務信息化流程如圖2所示:1.項目報審。當項目流程到達可報審環節時,項目管理人員收到項目報審待辦任務,打開任務后展示需要填寫的項目基本信息及必需的審計資料。項目基本信息應由系統根據前期信息、所處環節自動判斷填寫,不能自動判斷或者可由人工修改的可以在此階段人工填寫或選擇,所需審計資料凡系統前期生成的應有鏈接列表,未生成的方可人工上傳資料。對于可多次進行的預結算審計,提交審計申請時應可以建立多次報審任務,但流程將仍處于本環節;對于無須審計的項目可填寫說明,選擇無須審計。必需信息均填寫完成并經審批同意后,提交到項目或地域對應的審計管理人員,進行資料初審。2.審計安排。審計管理人員判定審計申請符合條件后,根據內部規定選擇自行審計或委托外部中介審計,依據系統設定的權限提交審批或直接派發至對應的審計中介。對于合同約定需要對單個項目發送審計委托函的情況,此階段由系統自動生成電子委托函發送給對方,審計中介可通過門戶網站收到任務待辦。3.審計過程監控。審計實施過程一般分為資料審查、現場勘察、定案確認三個環節。在此階段多數需要審計人員與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多方溝通,必要時還可啟動審計暫停,審計過程監控應實現三個環節的進展信息互通、審計暫停申請和審批、補充資料傳遞、審計時限超時預警提示等功能。4.審計報告審核。審計人員將審計報告初稿上傳系統后,提交審計部門審核,一般通過審計管理人員和部門領導兩級審核,并對本次審計質量考核打分。系統可內置審計報告模板,將審計發現的問題作為模板內容,并內置可選問題分級類別,審核通過的報告針對審計發現問題由審計管理人員進行歸類,并納入案例庫,便于后續統計分析。5.審計問題整改跟蹤。對于需要整改跟蹤的重要審計問題,選擇“整改跟進”選項后,審計問題將隨審計報告一起發送給建設管理部門和其他配合部門,問題整改完畢后,由建設管理部門將整改結果及相關證明資料反饋給審計部門,形成問題整改閉環,并與審計報告一并歸檔。除上述正常流程外,還應考慮特殊情況下的審計報告調整,當審計報告已審批分發歸檔、后因特殊原因需重新調整時,須履行報告調整的審批流程,調整接入點一般應在上述流程的“審計報告復核”環節。與上述基本流程相匹配,還應建立對應的數據庫及數據配置功能,如對中介信息數據、審計管理人員數據、審計資費數據等進行管理,實現審計任務的自動分派和審計費用的自動核算,并具備審計區域配置、審批人員及權限配置功能。

四、建設項目審計數智化應用方案

(一)建設項目審計數智化功能架構

建設項目數智化審計建立在工程項目流程各環節數據采集與分析的基礎上,根據期望結果輸出、數據來源確定與各信息系統間的接口開發需求。從建設項目物資信息、造價信息、轉資信息、合作單位信息等方面設計關聯信息輸出結果,從而將物資采購管理系統、LIS庫存系統、合同管理系統、ERP系統等與項目相關的物資采購審批、物資出庫領用和退庫信息、合同信息、轉資信息等審計所須數據信息,統一接入數智審計平臺,實現多系統數據在審計系統內的共享、交互分析、稽核驗證等功能。建設項目數智化審計基于智能工具應用及大數據分析,從而減少人工判斷誤差、降低審計風險、提升管控質量,數智審計平臺的功能架構如圖3所示。

(二)建設項目數智化審計功能應用案例

1.報審數據的系統間稽核與校驗。將物資采購管理系統、LIS庫存系統、合同系統、ERP系統與報審項目相關的物資采購審批信息、物資出入庫信息、合作單位信息、轉資信息統一在審計系統作業流程中呈現,同時引入AI能力,實現多系統數據和報審數據的自動比對、稽核與校驗,輸出多單匹配表,以便審計人員對異常數據進行重點核準。比如,依據出庫光纜材料規格及數量自動核對結算表中敷設各規格光纜長度工作量,依據ERP轉資數量核對設備、材料安裝工程量等。2.報審時效性監控預警。為解決建設單位項目經理久拖不報審、歷久難審的被動局面,更好地督促建設單位及時提交結算審計和決算審計,開發基于項目流程數據的“探針式”報審及時性預警功能,即根據項目前期預設的報審時間節點,統計驗收后未及時提交結算審計或決算審計的項目信息,并對報審及時性進行統計和分析,自動提醒項目管理人員及時報審,實現事后審計向事前預防、事中控制職能轉變。3.結算標準與定額標準、材料價格自動比對。在系統內建立工信部頒發的信息通信建設工程預算定額標準數據庫,將運用通信工程定額的項目與標準定額中的定額編號、定額名稱、人工工日數量、機械及儀表使用費進行自動匹配和稽核,提示未采用定額標準的子目。引入“爬蟲”技術,抓取當地造價管理機構在互聯網上的材料信息價,建立材料信息庫,與建設項目開、完工時間信息匹配出相應材料價格,為項目材料審計提供結算標準和依據。4.基于大數據的異常結算費用預警和分析。按專業類型將同類專業的主要工作內容依據標準定額用工進行權重賦值,并將地域差別、特殊場景一并納入權重值考慮,審計人員錄入結算工程量,逐步積累各年各市同類項目結算數據,形成各專業標準工程量費用數據庫,并形成各專業平均造價指標庫。審計時可輸入報審工程量,查看本項目單位工程量結算單價與造價庫比較結果,也可定期對全省同類項目、不同地市的結算費用單位比值進行分析比較,對異常費用自動輸出預警。5.基于NLP和OCR的審計結果準確性一鍵核查。為減少審計報告人工審核誤差、提升審核質量及效率,在審計系統中開發基于NLP和OCR的審計結果準確性的一鍵核查按鈕。當審計中介人員審結并提交報告及相關信息后,系統調用NLP、OCR智能識別功能,完成項目審計報告及附件內容的信息識別、提取和分析,完成審計報告、支撐附件、系統頁面關鍵數據三單匹配稽核和結果一鍵展示。比如,在結算審計流程中,可實現“審計報告”“定案表”“系統頁面”三個維度的“送審金額”“審定金額”“審減率”一致性一鍵稽核。6.現場勘察的真實性、準確性監控。為加強對審計中介人員外出勘察工作的監督及管理,開發現場勘察軌跡呈現功能,對勘察照片中的日期、時間、經緯度等信息進行分析識別并展示軌跡。對進行遠程站點勘察作業的項目,依靠GIS定位技術建立偏離算法模型,比對實際勘察點與應勘察點是否一致。該功能可確保審計中介人員現場勘察工作的真實性,杜絕編造虛假勘察數據的現象。

五、建設項目審計數智化發展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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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建財務管理 項目竣工決算 財務審計

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審計人員依法對基建項目財務決算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財務監督的重要工作。近幾年,隨著社會經濟和民生的發展,基建工程項目越來越多,作為財政批復竣工決算的重要依據,審計開始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筆者結合多年工作經驗對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進行簡單闡述。

一、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

竣工決算審計是依據《審計法》和審計署頒布的《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要求》,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基建工程的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概括來講是基建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投產的所有實際費用支出情況,通常包括建筑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器具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審計。

從審計工作的監督性和精細性來說,基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一是依據與執行部分,比如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依據,基建工程項目建設設計、執行情況,工程項目概算的依據、內容、執行情況等;二是費用部分,比如工程資金的渠道、實際投入、到位資金、建設資金支出的合法性、建設成本及使用、結算、入賬等情況,資金結余、債券真實性等情況;三是交付使用財產的完整性、手續的齊全性、成本核算的正確性等;四是報廢工程的報廢原因及鑒定情況;五是工程掃尾階段的未完工量及預留資金;6、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決算資料的完整性,說明書的完整性,審計的真實性、合規性。

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程序

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程序一般分為審前調查、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結案和審計檔案五部分。

第一步,基建處在接到工程建設單位送達的審計材料及資料后進行登記,之后收集工程竣工決算資料,對送達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對,對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準確的資料全部退回并符函原因,符合要求的送交審計處,進入審計的下一階段進行待審。第二步,進行審計實施前的準備,主審制定審計方案,草擬審計通知書。第三步,進入審計實施階段。在此階段,可分為審計處審計和審計處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審計處(或社會中介)、基建處相互配合實施審計。第四步,審計處(或社會中介機構)根據審計的實際情況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進行意見征集,編制反饋意見說明書?;ㄌ幨盏綄徲媹蟾婧?,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款結算。第五步,由基建處將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資料整理歸檔。

三、在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中發現存在的一些問題

審計是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項目順利運行的重要監督手段。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由于存在各種因素,使審計工作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原來費用歸口的時候項目二級或三級明細入賬錯誤;或者項目竄戶都會導致在決算過程中與財政撥款金額不對等,還有開發區有許多零星工程,通過任務書來下達,這些零星工程在做財務竣工決算是要特別仔細,因為零星工程每年都有,先要查出當時是入哪一年的零星或是不分年份的零星,這種種情況都需要通過審計來重新核查,最后根據審計后的批復使所有入賬費用歸集到固定資產中,并與財政撥款對沖來結平該工程項目。因此加強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監督,提高審計質量,對提高基建工程項目的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四、審計對竣工財務決算的作用

審計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中是一項客觀獨立的監督,在基建工程建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是保障國家財產有效利用、達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監督手段。

(一)強化財務控制,實現財務監督功能

由審計法的規定可知,國家審計機關有權對國有資產的合法使用及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效益進行審計,這從根本上保障了國家基建資金的有效利用,減少損失,促進投資效益的提高。同時,財務審計無論是對基建部門還是工程施工部門來說,都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的財務體系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通過審計,促使基建單位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體系與制度

從現代審計的范疇看,審計監督是現代意義上的財務監督,現代財務監督已不僅僅局限于會計收支,更拓展到整個項目活動范圍,因此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從項目整體進行把控的重要工具,能夠有效控制違法行為,端正行業風氣。

宏觀上講,竣工決算審計獨特的經濟監督地位和監督職能能夠給政府決策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預警、反饋信息,審計結果能夠幫助有關部門調整監管體系,保證國民經濟良性運行。微觀來講,基建竣工決算審計從財務上監督企業是否合法有效的使用國家委托經營的資源,其效益是否具有經濟性和有效性。一方面,通過審計部門對國債資金流向的審查,可確定國債資金的使用和項目安排是否真實,是否存在騙取國家資金的現象。通過審計可有效確保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施工單位的成本控制,使基建資金專項專用。同時,對于征地拆遷費用的審計,可有效防止征地拆遷費用層層截留,驗證施工地點是否在規定范圍內。另一方面,對于完工后不能顯現的隱蔽工程部分,竣工決算審計可以驗證工程項目的真實性,推算隱蔽工程的造價成本。

竣工決算審計能夠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提高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水平。隨著竣工決算審計工作的加強,工程建設中層出現的設計浪費、高估冒高、高套定額、多計工程量、提高取費級次等想象可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避免腐敗產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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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包括30萬元)的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必須經區審計局審計或由區審計局同意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計。

三、項目單位在項目竣工后的60日內,應當將相關資料報送區審計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逾期不報造成的社會影響和經濟責任由項目單位承擔。區審計局應當在接到報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具備審計條件的審計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相關審計準則規定組織實施審計。

四、區審計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做出的審計決定,作為項目竣工后進行財務結算和國有資產移交的依據。項目單位必須根據區審計局簽發的審計報告與施工方進行工程價款結算。

五、項目單位應嚴格執行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財建[]394號),項目單位管理費不得突破總額控制數費率。對未經審計的投資項目,區財政局將不予撥付決算款項。

六、區審計局采取聘請專業技術人員與本局投資審計人員直接審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審計兩種方式進行審計,并采取預收審計質量保證金和抽樣復核制度兩種方式,加強對聘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的質量監督管理。

七、區審計局將通過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從下列中介機構中確定參與投資審計工作的協審單位:

(一)市審計局通過招投標確定的參與市審計局投資審計的中介機構;

(二)已在我區開展投資審計或注冊納稅在我區,且信譽良好、質量控制體系健全、人員力量較強的中介機構。

八、根據省物價局、建設廳《關于重新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服〔〕86號),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審減額超過送審額10%以上部分的審計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比例從支付工程款中扣除。項目單位支付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費用,必須根據區審計局印發的審計費用付費通知單。

九、區審計局、財政局除對工程造價審計外,還將對投資決策、工程管理、資金管理及投資效果的適當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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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沿革

日本近審計制度確立于明治維新時期。 1869 年,日本財政部設置了負責檢查工作的監查司 ( 后改稱檢查局 ) .此后,其審計體制經歷了三次較大的變化:一是, 1880 年,將原設在財政部的檢查局更名為會計檢查院,直屬總理大臣,獨立于財政部;二是, l889 年,將會計檢查院直屬天皇;三是,根據 1947 年的會計檢查院法,會計檢查院獨立,不再隸屬天皇。該體制一直延續至今。

( 二 ) 會計檢查院的地位

日本會計檢查院法規定:“會計檢查院對于內閣,具有獨立的地位?!眹鴦沾蟪紝Υ诉M行說明時稱:會計檢查院不屬于立法、司法、行政機關,具有特別的地位。

會計檢查院的獨立地位主要表現在:(1)人事權相對獨立。會計檢查院法規定,會計檢查官的提名須經兩院同意,由內閣任命,并須得到天皇的認證。會計檢查官在任期內非因法定特殊事由不得免職。(2)規則制定權。會計檢查院法規定,會計檢查院在沒有內閣政令依據的情況下,可以獨立制定會計檢查院規則,各部門必須遵守。會計檢查院制定的規則包括會計檢查院法施行規則、會計檢查院審查規則、證明規則等。(3)根據 1997 年新修訂的會計檢查院法第 30 條的規定,國會可以要求會計檢查院對特定事項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直接報告國會。(4) 財政法有專門條款對會計檢查院的經費予以保障。但是,在實踐中,會計檢查院的獨立地位只是相對的,主要表現在:(1)會計檢查院的財政決算會計檢查報告要報首相,由首相提交國會。首相不能修改財政決算會計檢查報告,但可就其中的一些事項向國會提出“辯明書”、作出說明。(2)會計檢查院的檢查官由首相提名。雖然要經過國會同意后首相才能任命會計檢查官,但國會從未否決過首相提名的檢查官人選。 (3)會計檢查院的工作人員實行公務員制,與其他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一樣,按照公務員法規定的錄用、晉升等制度執行。

按照日本憲法和地方自治法的規定,日本實行地方自治。中央審計機關對地方審計機關無領導權,但可以與地方審計機關進行業務交流,對地方審計人員進行培訓。

( 三 ) 會計檢查職責和報告制度

根據日本憲法、會計檢查院法的規定,會計檢查院的主要職責是依據憲法對國家財政收支的決算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確認國家收支的決算;此外,也可以進行法律規定的會計檢查,如依法對國家出資占50 %以上份額的進行會計檢查,對國家出資占50 %以下份額的企業必要時也可以進行會計檢查。會計檢查有明確的要求,即財政收支的正確性、合規性、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依據日本會計檢查院法、財政法、會計法、國有財產法、物品管理法等法律的規定,各被檢查單位應當將有關財政預算執行的資料、會計計算證明資料、有關重要事項和例外處理事項、簽訂的重要合同、發生的經濟犯罪等事項報告會計檢查院。在每一財政年度末,財務省匯總部門決算后編制國家財政決算并呈送首相,首相將財政決算報告交會計檢查院審查。會計檢查院審查后,將決算會計檢查報告連同財政決算一并送首相,由其提交國會。國會參眾兩院對首相提交的決算會計檢查報告進行審議,并作出決議。決算會計檢查報告在送首相的同時還向新聞界公布,報告中與被檢查單位有關的也送相應的各被檢查單位,由其自行糾正。會計檢查院將各單位自糾情況和改善情況于下一年度匯總后向國會報告。

( 四 ) 會計檢查院的組成及其決策模式

日本會計檢查院由檢查官會議和事務總局組成。

檢查官會議是會計檢查院的領導、決策機構。檢查官會議由 3 名檢查官組成,并由他們推舉其中1人,報首相任命后擔任院長。按照慣例,3 名檢查官分別是財務省的代表、國會事務局的代表和會計檢查院事務總長( ,國會已削弱財務省權力,財務省不再派代表出任檢查官,新的檢查官產生機制尚不明確 )會計檢查院決策時,不采取首長負責制,3 名檢查官地位平等,重大經過充分協商形成一致意見;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采用表決方式決定 ( 實踐中尚未出現用表決方式作出決定的情形 ) .事務總局為執行機構,下設5個業務局具體執行會計檢查工作。

根據日本地方自治法的規定,地方設立監察委員會負責會計檢查工作。監察委員由地方行政長官征得地方議會同意后任命,地方監察委員會也實行類似合議制的決策方式。

( 五 ) 審計機關的經費保障

日本財政法第18 條、第19 條規定,國會、法院和會計檢查院是3 個特殊的預算單位,其支出由國家財政予以保障;財務省和內閣要削減會計檢查院提出的部門預算,必須征得會計檢查院院長同意。會計檢查院按照工作需要編制其部門預算,送財務省列入國家預算,內閣和財務省一般不予以削減( 其他部門的預算則由財務省和內閣確定 ) ;如果財務省確實無法保證會計檢查院經費預算時,應當向會計檢查院院長說明并協商;雙方協商后,如就經費問題仍有爭議時,則提交國會決定 ( 實踐中尚未出現此類現象 ) .

二、韓國的審計體制

( 一 )沿革

韓國上沿襲我國封建的監察御史制度。 1948 年擺脫日本統治后,曾設立了相互獨立的審計院和監察委員會。由于審計和監察工作十分密切,為了提高工作效率, 1963 年,韓國開始實行審計與監察合一的體制。根據《第三共和國憲法》和《監查院法》的規定,韓國合并審計院和監察委員會,設立監查院,主要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決算的檢查、對規定的特定社會團體的會計檢查和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職務監察。該體制一直延續至今。

( 二 )監查院的組成及其決策模式

韓國憲法和監查院法規定,監查院直接隸屬總統,院長由總統征得國會同意后任命,監查院由監查委員會和事務總局組成,監查委員會是決策機構,事務總局是執行機構。依據憲法和監查院法,監查委員可以設 5 — 11 人 ( 監查院院長是當然的委員 ) .,監查委員會由院長和 6 名監查委員組成。監查委員會采取合議制的決策方式,體現了公正重于效率的原則:凡重大都要經監查委員討論,達成一致;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 ( 實際中尚未發生過此類情況 ) ,則通過表決方式形成決議。

( 三 )會計檢查的對象和范圍

韓國監查院法將會計檢查的對象和范圍明確分為兩類:一類是監查院法第 22 條規定的必要的檢查對象和事項,包括國家或者地方自治團體的會計,韓國銀行和國家或者地方自治團體出資占 l / 2 以上份額的其他的會計,法律規定應當進行會計檢查的社會團體的會計等?,F在,這類單位約 38700 余個;另一類是監查院法第 23 條規定的選擇的檢查對象和事項,如對國家或者地方自治團體出資只占較小份額的團體的會計檢查等。現在,這類單位約 29300 多個。

( 四 )審計報告

韓國財政體制與日本有所不同。企劃預算院負責編制財政預算,財政部負責預算執行和財政決算,監查院負責財政收支決算審計。每個財政年度末,財政經濟部匯總各部門決算后編制中央財政決算報告,經政府國務會議審定后由總統交韓國監查院審計。監查院審計完畢后,將決算審計報告 ( 含年度內開展的公務員職務監察報告,下同 ) 分別向總統和國會報告。監查院財政決算審計報告經國會預算決算特別委員會初審后由國會審議,審議結果送政府和監查院。

( 五 )監查院的經費保障

韓國預算會計法第 29 條規定:國會、最高法院、、監查院、中央選舉委員會為獨立預算部門,如削減上述部門提出的年度支出預算數額,政府國務會議須征得上述部門負責人的同意。企劃預算院將韓國監查院提出的經費預算列入國家財政預算,經政府國務會議、總統審核后報國會批準。政府和企劃預算院削減監查院經費預算的情況尚未發生過。

三、兩點啟示

( 一 )審計體制改革要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循序漸進,逐漸完善

從日、韓歷史看,審計體制的每次改革都與其國內政治經濟體制的重大變革相適應。 日本 1889 年將會計檢查院直屬天皇,是在確立天皇制政治體制的背景下作出的改革; 1947 年確立現行的會計檢查院體制,是在二戰后政治體制由天皇制改為三權分立制的重大變革情況下作出的。韓國 1948 年設立審計院,是擺脫日本統治后重建國內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1963 年合并審計院和監察委員會,實行隸屬總統的監審合一的審計體制,是全斗煥總統推行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政策下的經濟重建和高速發展時期,全面加強對政府監督的背景下進行的。我國的經濟體制仍處于改革過程之中,審計工作中出現的被審計單位不提供資料、不配合審計工作、不執行審計決定,會計信息失真,有關單位和個人干涉審計工作,審計經費不到位等現象,不僅僅與現行審計體制有關,也不是改革審計體制本身就能夠解決的。改革現行審計體制,需要與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相適應,循序漸進、逐漸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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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非上市公司審計制度的演變對1965年前后巨額財務造假案頻繁反思后,為了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以及保護股東、債權人等利害關系者的利益,日本于1974年修改商法,并新頒布了《關于股份公司審計的商法典特例法》。規定,即使不是上市公司,只要公司超過一定規模就有接受審計的義務。

(二)日本非上市公司審計制度的概要1.公司對象只要符合資本金基準和負債總額基準中任意一項,都有接受會計師審計的審計義務。其中,資本金基準是指資本金總額超過5億日元;負債總額基準是指包括借款及應付賬款在內的年末資產負債表中流動、固定累計負債總額超過200億日元。在年度財務決算時,只要達到其中一項基準,都有在期末決算日之后召開的年度股東大會上任命負責審計的會計師的義務。2.主體財務報表金融商品交易法適用于上市公司,其審計對象的主體財務報表包含了季度財務報表,而公司法上的大型非上市公司的主體財務報表中只包括會計年度末的財務報表。但是以往只要求個別財務報表,而現在則需要審計以母公司為核心,提交能夠反映該企業集團的財務情況和盈虧業績的合并財務報表。具體而言,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3.審計制度目的審計制度是以擁有一定數量的股東和債權人(尤其是金融機構)為前提,其目的是保護股東、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審計制度最終目的是為在一定信用的基礎上實施的企業間正常交易提供一定的社會擔保。因此,審計制度不屬于政府控制下實施的形式主義范疇,而是上述所提到的在巨額財務造假案的大背景下,會計信息作為公司與股東、債權人之間的通用語,運用其進行準確的財務信息披露,秉承保護股東、債務人等利害關系者權益的宗旨,以一定的信賴關系為基礎,使得經濟社會中的產品與資金的流通更順暢,成為社會基礎設施的關鍵一環。4.會計師的審計效果會計師提交的審計報告中審計意見為無保留意見,財務報表將作為年度股東大會報告事項,在財務報表是準確的前提下,提出分紅決議預案,并通過實施。另外如果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或審計手續沒能完全實施、審計證據不充分,導致審計意見為無法表示意見,導致財務報表的準確性難以得到保障時,結果是財務報表將作為決議事項,其必須經半數股東同意通過??偠灾?,為了不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會計師會和企業經營者、財務負責人耐心地洽談與溝通,讓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得到保障。

二、企業財務決算日程安排及審計意見

(一)企業財務決算日程安排圖1所示為公司法規定的企業財務決算日程安排。雖然目前公司法沒有文規定企業向會計師提交財務報表的日期,但審計實務中企業普遍做法是把期末決算的下一個月的下旬當作標準日期。值得注意的是,會計師在從企業獲取相關財務報表起,4周之內必須提交審計報告。而后,對企業運營具有內部監督職能的監察人構成的審計委員會則必須在會計師提交審計報告起1周之內提交相同內容的審計報告。

(二)日本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可以認作是監督經營者(即董事長)的存在。另外在筆者看來,日本公司法提供的具備監督職能的組織有4種,分別是股東大會、董事會成員的相互制約、監事委員會以及會計師。然而,由于缺乏信息以及股東過度分散,現實中股東很難有效地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監督。而董事會成員間相互監督,具體而言就是監督經營者是否濫用經營權,同樣具備企業管理和監督兩項職能的董事在監督擁有人事權的經營者時也是相當困難的。由于現實中前兩者實施監督是非常困難的,所以,近些年的公司法改革中,維持并加強了以監督為職責的監事和會計師的作用。監事會是由監事組成,在企業內部主要擔當業務審計,出席董事會,并通過積極的對企業事務的發言來實施監督職責。獨立于企業的、外部的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是通過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并表明審計意見,來擔當會計監督的職責。另外,日本2003年修改商法特例法,不設監事會,而是設立由董事構成的各種委員會(報酬、提名、監事委員會)、的公司管理模式。在2011年公司法的修訂中,包括這種委員會設置公司模式在內的機動的企業管理模式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認。委員會設置公司這種企業管理模式不同于以德國為范本的監事會設置公司的形式。但由于公司外董事的人才不足、在日本還沒有得到廣泛的普及。

(三)審計意見和年度股東大會議案的關系如上所述,根據審計意見的不同,年度股東大會議案會有所變化。特別是在作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情況下,會計師可以出席股東大會,并發表意見。另外,在這種情況,往往會在股東大會議案會議案中附加會計師聘任議案,即會計審計由現在的會計師變為其他會計師來審計。如果現任會計師對被更換表示不服,可對此陳述意見。通過這些措施,身為獨立第三方的會計師就能夠在股東大會上抵抗來自于公司管理層的壓力,正當地發表意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需接受法定審計的公司未接受審計的相關法律措施按照資本金基準或負債總額基準的規定,在需要進行法定審計的公司中,仍存在部分未按規定接受審計的公司。雖然公司有接受會計師審計的義務,但對逃避審計的公司,日本法律上的懲罰措施只是要求繳納不超過100萬日元的罰款(公司法976條第22號)。也正是因為如此低額的違規罰款,導致盡管在公司治理上有必要設置外部會計監督機構,但仍有大量企業沒有按規定執行。

三、完善非上市公司信息調查的企業信用調查公司

(一)企業信用調查公司的必要性日本的企業間交易絕大多數都是信用交易。信用交易就是商品購入時不是直接支付現金,而是在收驗貨之后,將月末的總金額于下個月以后進行匯款支付或者在票據支付期限內以換取現金進行支付的一種方式。因此,確認企業“是否具有支付能力”的這種信用調查公司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

(二)日本的企業信用調查公司在日本的諸多企業信用調查公司中,規模最大的是株式會社帝國數據銀行(TDB)和株式會社東京商工調研(TSR),這兩家公司的市場占有率合計達90%以上。TDB于1900年成立,TSR于1892年成立。1860年代開始,日本從原來的只與中國和荷蘭進行通商交易的國家體制逐漸轉向海外開放,從那以后,日本以近代國家為目標,在政府的主導下大力推進殖產興業政策,這是企業的成立和交易非常活躍的時期。并且也正處在以普魯士(現德國)為樣本的公司法成立的時期,同時在這個時期,企業信用調查機構也在日本成立了。在產業革命即將接近尾聲的1830年,世界上最早的企業信用調查機構在英國誕生。與此相比晚60年的日本,為了企業間交易的順利進行而成立的企業信用調查機構,已經逐漸流露出當時追逐歐美各國的蓬勃活躍的氣息。這以后的120年里,TDB與TSR在企業間的信用交易中擔任了極為重要的角色。TDB的分公司遍及全國83個地區,員工總人數有3200名。其中前往各家公司逐一拜訪,兢兢業業取材、集公司經營、財務信息的在籍調查員有1700名。同時每月會定期對倒閉公司的相關信息、市場調查、業界動向進行調查研究。社會對這個公司的信用調查有很高的評價。2013年9月決算年度顯示,TDB的營業額約470億日元。TSR作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信息提供公司D&B的合作伙伴,在全球信息提供方面很有優勢。2013年3月決算年度顯示,TSR的營業額為172億日元。

(三)與會計師審計的相關性在歷史上,企業信用調查公司是先于獨立第三方會計師的審計制度興起發達的。即審計制度是隨著企業信用調查公司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以,一部分企業寧愿因違反公司法而被處罰金也不愿接受審計,來自會計師的審計意見中即使指出了不恰當的地方,該公司仍然不修正財務報表,并將未修正的報表作為議案呈交股東大會并接受該決議。之所以產生這類事件,是由于企業將未接受審計的公司財務信息提供給企業信用調查公司,在獲得一定的信用力的同時,商戶交易也將能夠沒有阻礙地順利進行下去。

四、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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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現將《**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縣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行為,提升政府投資審計質量和成效,充分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審計署《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湖南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縣的政府投資項目必須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咨詢和等單位與政府投資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也應當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包括下列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

(一)財政性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政府投資者實質上擁有項目建設或者運營控制權的;

(三)接受或者使用社會捐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的;

(四)社會公益性資金投資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接受審計監督的;

(六)政府交辦的其它項目。

第四條 縣審計局按照管轄權限開展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竣工決算審計和績效審計。

縣審計局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等工程,有重點地對其建設和管理情況實施跟蹤審計。

縣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縣審計局做好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

第五條 縣審計局依法獨立行使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縣審計局依法進行政府投資項目審計??h審計局審計政府投資項目,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被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證據或材料。

第六條 縣審計局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結果,并依照有關規定將審計結果向有關部門通報或進行審計公告。縣審計局通報或者公布審計結果,應當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縣審計局審計政府投資項目,可以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或委托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參加??h審計局應當加強對聘請人員和委托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

縣審計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審計人員(包括臨時借用、聘用人員,下同)在職期間不得在社會中介組織從事造價咨詢、服務工作,且不能有直系親屬在社會中介組織從事本縣造價咨詢、服務工作。

第八條 縣審計局和審計人員辦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 投資項目計劃管理

第九條 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政府投資項目,縣發展和改革局與政府投資項目主管部門應當自政府投資項目和投資計劃批準(核準、備案)之日起20日內,將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文件和投資計劃抄送縣審計局。

建設單位應當自項目開工后30日內將建設項目投資規模和資金來源及項目招投標資料、合同協議等基本情況報送縣審計局。

財政評審中心應當在評審后7日內將評審結果報送縣審計局。

第十條 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政府投資項目,在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在28日內主動將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報送縣審計局進行審計。

對財政評審中心出具的評審結論,縣審計局認為有必要審計的,應予以審計。

縣審計局一般應當在審計通知書確定的審計實施日起按以下規定期限出具審計報告。對情況復雜,確需延長審計期限的,應當報經審計局主要負責人批準,且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

(一)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工程項目,20個工作日;

(二)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含2000萬元)的工程項目,30個工作日;

(三)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工程,45個工作日;

(四)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工程項目,60個工作日;

(五)1億元以上的工程項目,90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縣審計局應當將擬審計的預算執行審計、竣工決算審計項目和跟蹤審計項目列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工程結算造價審計不納入計劃,縣審計局根據送審情況合理安排。

第三章 審計內容

第十二條 實施政府重大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對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和竣工交付階段進行全過程審計監督,主要審計下列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實施情況;

(二)工程造價控制情況;

(三)工程資金管理及財務核算情況。

第十三條 實施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主要審計下列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項目投資情況;

(二)項目合同中與項目資金相關條款內容及履行情況;

(三)現場簽證及設計變更情況;

(四)工程造價情況;

(五)項目設備、材料等物資采購和工程管理情況;

(六)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

(七)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單位資質等級及其收取費用標準;

(八)依法應當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實施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主要審計下列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決算說明書;

(二)項目規模及總投資預算的執行情況,資金到位情況以及對項目建設的影響;

(三)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政策措施執行及規劃實施情況;

(四)征地拆遷、勘察、設計、監理、咨詢、等費用支出情況;

(五)招標投標的財務收支情況;

(六)項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的列支內容和分攤、轉出、核銷情況;建設單位管理費提取和開支情況;

(七)交付使用資產情況;

(八)項目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

(九)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結算和支付情況;

(十)現場簽證及設計變更情況;

(十一)工程管理和工程質量情況;

(十二)稅費的計提和繳納情況;

(十三)依法應當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實施政府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縣審計局在對政府投資項目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的基礎上,重點審查建設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并對其進行分析、評價和提出審計建議。政府投資項目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經濟性,包括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核準)、招標、設計、施工等各環節的質量、投入和項目造價控制;

(二)效率性,包括項目立項、可研、招投標、設計、施工等各環節的管理政策、原則、制度、措施、組織結構、資金利用及其執行情況;

(三)效果性,包括項目的預期目標、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情況。

第四章 審計實施

第十六條 縣審計局應加強對隱蔽工程及工程變更事項的現場審計。凡較大變更事項(單項工程變更10萬元以上),建設單位須通知縣審計局進行現場審計監督,縣審計局可以根據需要進行現場審計監督,也可利用其他部門的監督成果。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以及與投資項目直接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以下統稱被審計單位),應當按照縣審計局的要求提供資料,不得拒絕、拖延、謊報。被審計單位及其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十八條 對涉及工程造價審計的,審計人員需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審。審計組應當向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送達《工程造價對審通知書》,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與審計組進行對審,逾期不對審的視為無異議;對相關單位、個人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審計或拒不簽署意見的工程項目,縣審計局可根據相關的規定出具審計結論。

第十九條 實施跟蹤審計的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實施過程中凡發生影響工程造價的事項,建設單位應及時通知審計人員到場進行審計監督;對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以書面形式督促建設、施工等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整改,并按規定出具跟蹤審計報告。

第二十條 凡應當報送縣審計局審計的政府投資項目,須經縣審計局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后方可辦理工程結算或竣工決算,工程造價以縣審計局依法作出的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

建設單位在訂立政府投資項目有關的各項合同時,應當在合同中注明:“必須經縣審計局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后方可辦理最終竣工決算或工程結算;最終結算價款以縣審計局的審計結論為準?!?/p>

縣審計局出具工程造價審計結論之前,建設單位支付給施工單位的工程價款不得超過合同價款(合同價款調減的以合同調減后價款為準)的75%。

第二十一條 縣審計局對社會中介組織出具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審計報告進行核查,有關社會中介組織應當予以配合。經核查,有關社會中介組織出具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審計報告存在問題的,該社會中介組織應當根據縣審計局核查結果修改或者重新出具投資項目工程造價審計報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被審計單位違反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拒絕、阻礙審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政府投資項目規定行為之一的,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處理:

(一)截留、挪用國家建設資金;

(二)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

(三)違反規定超概算投資;

(四)虛列投資完成額;

(五)其他違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社會中介組織承辦投資項目工程造價審計、審核業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審計局核查后向社會公告核查結果,并建議有關部門對其不良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一)故意少算或者高估冒算工程價款的;(二)為建設單位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三)其他的違法違紀問題。

第二十六條 工程結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按縣審計局的審計報告予以調整。施工單位偷工減料、虛報冒領工程款金額較大、情節嚴重的根據《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審投發[1996]105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建設單位未按縣審計局的審計結論多付或多簽證應付工程價款的,按本辦法第二十三條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擅自擴大建設規?;蛘咛岣呓ㄖb飾、設備購置標準,擅自進行概算外投資的,根據審計署《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審投發[1996]105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 縣審計局對被審計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九條 審計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縣審計局聘請的外部人員或委托的社會中介組織在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縣審計局應當停止其承擔的工作,追究違約責任,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縣審計局從事投資項目工程造價審計的經費(含跟蹤審計成本和聘請專家及委托社會中介組織審計費用),由縣財政據實安排。

篇10

Abstract: This paper blends and refines the the "Three E " theory of Value for Money Audit and the project evaluation techniques. This paper refers to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four major projects from domestic and foreign, designs the 29 "Three E " indicator system of the project value for money audit by the "3E" structural framework, combining with the eight stat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3E" three elements makes overall qualitative assessment based on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關鍵詞: 工程項目;衡工量值審計;指標系

Key words:project;value for money audits;indicator system

中圖分類號:TU7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04-0136-03

0引言

實施投資體制改革決定以來,在擴大投資決策自的同時,風險與責任成為投資主體關注的焦點,對復雜系統下工程項目衡工量值審計成為必然選擇。如何構建一套系統且適合工程項目特征的“三E”指標體系與評價標準?成為審計主體與管理當局對工程項目進行衡工量值審計和后評估的關鍵環節。

作者重點采用比較研究和交叉研究的方法,將項目評估方法與衡工量值審計(Value for money audit)“三E”理論進行交融,提煉。借鑒國內外主要的四套成熟的工程項目評價指標體系,按“三E” (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來分類,借鑒了美國GAO采用的平衡記分卡(A balanced score card)設計評價指標的理念和分解結構(WBS),利用“三E”三要素的關聯關系具體表現為八種狀態來進行總體的定性評價。

1比較與借鑒

衡工量值審計理論研究和實踐中,從其構成的“制度系、方法系、指標系、信息采集系”比較,研究的重點和難點是評價指標系研究。對構建適合工程項目特點的衡工量值審計指標體系有借鑒意義指標主要有如下四套(表1)。

以上四套工程項目評價指標體系以定量指標為主,定性指標為輔,應該說各有千秋??傮w特征是政府部門頒布針對政府工程與衡工量值審計所要達到目標有所區別。衡工量值審計指標重點關注工程項目的盈利能力與可持續發展能力;要求指標設計簡潔明了,突出關鍵性指標,指標所需數據采集從項目投資與運營的會計資料中可以準確、便捷取得;容易被審計人員和管理當局認識和理解,體現在業務過程中的動態控制,最終實現提高投資效益的目標。通過比較和借鑒上述四套指標,認為構建衡工量值審計“三E”定量指標是可行的。

2衡工量值審計之“三E”指標系設計

1972年美國GAO的《政府的機構、計劃項目、活動及職責的審計準則》中就確定了 “3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為績效審計(Performance Audit)的核心。不同國家使用不同的術語來表達,其內容也各有側重,英國稱為“衡工量值審計”(Value for money audit),香港特別行政區也稱為“衡工量值”審計,加拿大稱為“綜合審計”(Comprehensive Audit)。

衡工量值審計核心“3E”是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經濟性(Economy)是研究投入,是實現有效目標,投入的最小化,就是節約,“花得少”;效率性(Efficiency)是研究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在投入一定的前提下,產出是最大化,“花得好”;效果性(Effectiveness)是研究產出,實際產出比計劃產出比較綜合效果的最大化,“花得值”,衡工量值審計“3E”關系如下(圖1)。

基于衡工量值審計內容三要素內涵和關系的界定,設計工程項目“三E”定量指標時,借鑒上述四套評價指標體系,分別設計工程項目經濟性評價指標、工程項目效率性評價指標、工程項目效果性評價指標。該指標體系共有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14個,共29個“三E”定量指標,框圖與詳細說明如(圖2)。

2.1 衡工量值審計之經濟性指標

2.1.1 一級指標

①實際投資變化率=[(審定竣工決算-批復概算)/批復概算]×100%=0

數據采集:審定竣工決算來源于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批復概算來源于工程項目的概算批復文件中批復的概算數。

審計標準:實際投資變化率≤0為好,說明決算沒有超概算,投資計劃控制較好。

②單位建筑面積造價=審定的單位工程竣工決算造價/建筑面積

數據采集:單位工程竣工決算造價包括簡易的水電,不包括設備投資和待攤投資。建筑面積從竣工驗收報告中取得。

審計標準:單位建筑面積造價≤該地區同類工程單位建筑面積平均價,如果偏高建議以后加強造價全過程控制與跟蹤審計。

③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增減率=[(審定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用概算數)/建設單位管理費用概算數]×100%

數據采集:審定建設單位管理費用來源于審定的建設項目概況表,建設單位管理費用概算數來源于概算批復文件。

審計標準: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增減率≤0,說明建設單位管理費用決算沒有超概算,建設單位管理費用計劃控制較好。

④單位工程建安造價變化率=[(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位工程預算造價)/單位工程預算造價]×100%

數據采集:單位工程竣工結算是指審定后的單位工程竣工結算造價,單位工程預算造價是指批復預算。單位工程竣工結算是單位工程實際發生的建筑和安裝工程費。

審計標準:單位工程建安造價變化率≤0,說明建安造價決算沒有超預算,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劃控制較好。

2.1.2 二級指標

①設備投資增減率=[(設備實際投資額-設備投資概算數)/設備投資概算數]×100%

數據采集:設備實際投資額來源于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中審定的設備投資,設備投資概算數來源于概算批復文件。

審計標準:設備投資增減率≤0,說明項目投資決算沒有超概算,設備投資計劃控制較好。

②建安工程投資率=(審定建安工程投資/審定竣工決算數)×100%

數據采集:審定建安工程投資和審定竣工決算數來源于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

審計標準:建安工程投資率≥75%,建安工程投資率為88.72%,說明項目建安工程投資占總投資比例基本恰當。

③建設單位管理費用率=(審定建設單位管理費/審定項目總投資)×100%

數據采集:審定建設單位管理費、審定待攤投資分別來源于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

審計標準:參照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表2所示。

2.2 衡工量值審計之效率性指標

2.2.1 一級指標

①投資利潤率=(年利潤總額/總投資)×100%

數據采集:計算投資利潤率時,年利潤總額,可選擇評審年份的利潤總額。總投資的數據來源于工程竣工決算報表。

審計標準:項目投資利潤率≥行業平均投資利潤率,可行。

②投資利稅率=(年利稅總額/總投資)×100%

數據采集:計算投資利稅率時,年利稅總額,可選擇評審年份的利潤總額與銷售稅金之和,即:年利稅總額=年利潤總額+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年利潤總額、總投資的數據直接引用計算上一個指標時的數據。

審計標準:大于或等于行業平均投資利稅率,可行。

③新增固定資產產值率=(本期新增總產值/本期新增固定資產)×100%

數據采集:本期新增總產值即由新增的固定資產帶來的營業收入,可從新增了固定資產的營業網點的損益表中取得,這是一個增量數據,要用審計前一年和審計年度的營業收入的差額。本期新增固定資產這個數據可從工程竣工決算報表的工程概況表中取得。

審計標準:與同類項目比較,大于同類項目新增固定資產產值率為良好。

④靜態投資回收期=累計凈現金流量出現正值年份-1+|上年累計凈現金流量|/當年凈現金流量或建設項目的投資總額/(建設項目年利稅總額+折舊)

數據采集:總投資的數據來源于工程竣工決算報表,現金流量有關數據從全部投資現金流量表中取得;年利稅總額可直接引用投資利稅率計算時的數據,折舊=投資總額×行業固定資產折舊率。

審計標準:小于行業靜態投資回收期(年),可行。

2.2.2 二級指標

①收入投資彈性=(營業收入增長率/投資增長率)×100%

數據采集:營業收入增長率根據投資前和竣工投產后的《損益表》中營業收入計算確定。

審計標準:同類比較,大于同類項目收入投資彈性為良好。

②動態投資回收期

動態投資回收期=累計凈現金流量現值出現正值年份-1+|上年累計凈現金流量現值|/當年凈現金流量現值

數據采集:每年的凈現金流量可以從全部投資財務現金流量表中取得。

審計標準:小于行業動態投資回收期(年),可行。

2.3 衡工量值審計之效果性指標

2.3.1 一級指標

①NPV=∑(CI-CO)t×(1+i)-t

數據采集:CI和CO可從項目全部投資財務現金流量表中采集,ic為行業基準收益率或投資者要求的必要報酬率

審計標準:NPV≥0,說明項目IRR大于項目行業基準收益率,可行。建議NPV用Excel求。

②IRR,∑(CI-CO)t×(1+IRR)-t=0

數據采集:CI,CO和t可從項目全部投資財務現金流量表中采集。

審計標準:IRR≥行業基準收益率,效果好。

③凈現值率NPVR,NPVR=(NPV/PVI)×100%

NPVR為項目財務凈現值率;NPV為項目凈現值;PVI為項目總投資現值。財務凈現值率表示項目單位投資現值能夠獲得凈收益現值的能力。

審計標準:凈現值率大于零,可行。

④工程計劃工期率=[竣工工程實際工期/竣工工程計劃工期]×100%

數據采集:審定建設項目概況表

審計標準:工程計劃工期率≤1,說明節省了工期,工期控制效果良好。

⑤工程合格品率=(被評為合格的單項工程個數/全部驗收鑒定的單項工程個數)×100%

數據采集: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審計標準:工程合格品率等于100%,說明質量控制效果好。

⑥實際年營業率=(實際年營業額/設計年營業額)×100%

數據采集:實際年營業額可從達產年度的損益表中取得,設計年營業額可從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

審計標準:實際年營業率≥1,可行。

⑦單位建筑面積收入=年平均營業收入/建筑面積

數據采集:年平均營業收入可從近3-5年的營業額平均數表示,從損益表中取得,建筑面積從竣工驗收報告中取得。

審計標準:與同類項目比較,大于同類項目該方面效果良好。

2.3.2 二級指標

①實際年業務量率=(實際年業務量/設計年業務量)×100%

審計標準:大于或等于1,生產進度控制效果好。

②單位建筑面積業務量=年平均業務量/建筑面積

審計標準:同類項目數據比較。

③工程優良品率=(被評為優良單項工程個數/全部驗收簽訂單項工程個數)×100%

審計標準:工程優良品率100%,說明工程質量控制效果好。

④實際達到能力年限

指項目從建成投產之日起達到設計生產能力(或營運能力)為止所經歷的全部時間。

審計標準:實際達到能力年限≤0。

⑤項目完工率=[實際竣工的單位工程個數/計劃單位工程總數] ×100%

審計標準:項目完工率100%,說明工程整體進度控制效果好。

⑥單位投資就業人數=新增總就業人數(包括本項目和相關項目)/項目總投資,審計標準:同類比較。

⑦單位投資占用耕地=項目占用耕地面積(畝)/項目總投資(萬元),審計標準:同類比較。

⑧客戶滿意度,此類指標可以通過問卷調查獲得,審計標準:90%。

⑨市場占有率,此指標通過專業部門采集,審計標準:同類比較。

3衡工量值審計之“三E”指標總體評價

基于衡工量值審計指標系定量分析基礎上對工程項目總體績效進行定性評價,使得審計人員和管理當局能夠通過衡工量值審計總體評價,規劃和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思路。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者之間的區別和聯系是客觀存在的(齊國生,2002)。必須在效果性好的前提下分析經濟性、效率性的可行性。從理論上分析,上述29個一級和二級指標達到評價標準的為“好”,達不到評價標準的為“差”。將每一個要素簡化為好或差兩類明顯屬性,用簡單的數學排列組合,可以列示在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要素關聯的情況下,三者的關系有以下八種狀態(齊國生,2002)。

表3中的八種狀態分布,根據綜合效果性的“好”與“差”基本分為兩類:狀態A、C、E、G,綜合效果性好;余下的B、D、F、H,綜合效果性差。方案A,投資績效最佳,優;方案H,項目總體投資績效最差,不合格。這些只是簡單解析和判斷,審計人員可以結合具體工程項目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通過衡工量值審計針對性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4研究結論與局限性

上述研究,作者借鑒國內外現有工程績效評價指標基礎上,依據衡工量值審計“3E”核心內容,構建衡工量值審計29個指標,其中:經濟性指標7個、效率性指標6個、效果性指標16個。根據衡工量值審計“3E”要素關聯關系分布的八種狀態,對工程項目衡工量值審計進行總體評價,便于管理當局與審計人員找出工程項目績效低下的根源,針對性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思路。

論文的局限性在于重點設計衡工量值審計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指標,沒有針對工程項目的環境性、公平性、恰當性、合規性、可持續性等方面構建績效評價指標,以后將進一步研究。由于篇幅所限,對已經設計并公開發表的指標沒有作更詳細說明和例證,對文中存在的其他不足之處,希望得到專家學者的批評和指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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