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風險分析范文

時間:2023-08-25 17:21:2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平臺風險分析,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平臺風險分析

篇1

關鍵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

基金項目:2013年度河南省政府決策研究招標課題“河南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規范發展研究”(編號:2013B291);2013年度河南省社科聯、河南省經團聯調研課題“我省建立和完善投融資體系,解決城鎮化和基礎設施建設籌資機制研究”(編號:SKL-2013-3126)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3月6日

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重要意義

(一)為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籌集資金,彌補公共財政不足。地方政府不僅擔負著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而且承擔著經濟社會發展的管理職能和責任。1994 年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以來,財權向上級中央政府集中,事權層層下放,地方事權承擔過多與財力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而我國的《預算法》規定,各級政府必須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安排支出,地方政府不能夠發行債券募集資金,地方政府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困境。在此情況下,大量舉債和土地財政成為地方政府籌資的主要方式,政府的組織優勢和銀行的融資優勢結合在一起,催生了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公司。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創立使政府能夠利用市場化手段籌集資金,為地方經濟建設輸入了血液,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在彌補公共財政不足、促進地方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中發揮了較大作用。

(二)加速推進城鎮化的必然選擇。中央提出要求要把推進城鎮化進程作為我國現階段擴大內需,推動經濟平穩增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個重要手段。2010年我國的城鎮化率為49.68%,2011年為51.27%,2012年已經達到52.57%,城鎮化率的不斷提高必然要求與之配套的基礎設施要不斷增加,也就需要將大量的資金投向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才能為城鎮化打下牢固的基礎。在我國快速推進城鎮化進程中,許多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落后,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能夠解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進而推進我國城鎮化進程。1995~2010年全國固定資產占 GDP比重從32.9%上升至69.0%,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其中,地方投資在城鎮固定資產投資中的占比從72.7%提高至90.6%,體現了地方政府在全國的城鎮化建設中的巨大能量。

(三)促進經濟發展的有力保證。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可以較有效地配置資源,促進經濟增長。一方面政府利用其信用平臺,提高政府資源的整合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競爭日趨激烈和貸款風險較大的背景下,銀行也愿意貸款給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資平臺公司,以降低金融風險。我國目前正處在轉型時期,市場發育不足,法律制度不完善,合理的產權結構、市場結構缺損,社會性資本難以驅動,因此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主導力量的仍然是政府,我國特殊的國情決定了政府要主動推進市場建設。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投資主要用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而一定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實際上成為宏觀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還應在引導社會資本流向、優化經濟結構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分析

(一)償債風險。償債風險是指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債務違約風險。據統計,近幾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迅猛發展的同時,其負債率也在不斷提高,很多投融資平臺都出現了高出警戒線的情況,一旦到期的債務無法償還,隨之而來的便是相應的債務危機,政府信用相應受損,進而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沖擊。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借貸規模快速增長,而大多數投融資平臺在融資中都依靠政府財政作擔保,給地方政府帶來了隱性債務負擔。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大部分資金使用在了投資回報率比較低的基礎設施和其他公共建設項目上,這些項目大多數不具備自償性、不能產生資金流,貸款償還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項目收費和出讓土地收入,很難有與債務償還要求相適應的現金流,存在著較大的償債風險。

(二)政策風險。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具有很強的政府背景,一旦國家的產業政策、地方政府的區域經濟、行業發展等政策調整變動,將可能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經營產生較大的影響,所以其面臨很大的政策性風險。隨著貨幣信貸、財政稅收、房地產調控等一系列政策調控逐步到位,地方政府還貸壓力將逐步加大,平臺基于宏觀政策轉向而產生危機的概率大大增加。從宏觀調控角度來看,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我國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與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這期間銀行資金集中投向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平臺所投資項目大部分需要利用土地增值收益來償還,土地價格的上漲將進一步推高房價,擠占購房者其他消費,進而削弱其實際消費能力,這與國家當前調控房價,通過拉動內需、刺激消費,進而調整經濟結構,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理念完全不符,加劇了投資和消費比例的失衡。除此之外,國務院、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都出臺加強監管和清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文件和政策,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面臨愈來愈嚴峻的監管政策環境,將加大投融資平臺的政策風險。

(三)財政風險。財政風險是指在不確定的外部環境下,由于地方政府有限的財力不能滿足履行公共支出責任的需要,從而對政府的正常運轉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地方政府財力指的是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資源,包括地方政府稅收收入與非稅收入、基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以及預算外收入。地方政府公共支出責任指的是地方財政承擔的本地區政權機關運轉所需支出與管理行政區域內教育、經濟、科學、文化、衛生、城鄉建設、體育等事業發展所需支出。據統計,截至2012年4月底,地方投融資平臺的總負債額占財政收入比重達到82.73%,整體形勢不容樂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負債是地方政府或有負債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由政府出資設立并提供財務擔保,一旦投融資平臺運營失敗,所有未清償債務必定由財政買單,轉變為政府的直接債務,過度膨脹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債務使地方政府面臨更沉重的債務負擔,將使地方政府的財政風險急劇增長,不利于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金融風險。銀行貸款是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主要籌資渠道,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過度負債將導致嚴重的系統性金融風險,主要體現為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受信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授信人的收益發生偏離的可能性,是金融風險的主要類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融資主要來自于金融機構,而其自身償債能力不足,如果地方財政收入下滑,土地增值收益減少,不能及時償還到期債務,債務風險就會直接轉嫁到金融系統。流動性風險指的是商業銀行缺乏充足的現金來滿足客戶取款需要與不能滿足客戶合理的貸款需求以及其他即時的現金需求而引起的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因為市場利率變動的不確定性所導致的銀行金融風險,是因為市場利率波動造成商業銀行持有資產的資本損失和對銀行收支的凈差額產生影響的金融風險。

三、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風險管理

(一)增強風險意識。要增強地方政府的風險意識,加快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資責任制度,明確投融資平臺債務責任劃分;要增強投融資平臺的風險意識,探索建立比較完備的風險防控體系,重點監測企業長短期債務比例、收益項目與非收益項目的比例、土地出讓金收益占還款比例等指標,防止過度融資;要增強銀行的風險意識,銀行應規范對政府投融資平臺的授信操作,加強對投融資平臺還款能力和貸款風險的評估與控制。

(二)建立健全投融資平臺風險控制機構和相關制度。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應當按照政企分開、經營管理與監督約束相制衡的原則,建立投融資平臺決策、管理、監督三位一體的法人治理架構與經營約束機制。投融資平臺應當設立負責風險控制和內部監督審計的部門,建立起以監事會為領導機構、風險控制部門為支撐的風險控制監督機制。應建立健全地方投融資平臺信息披露制度,應及時公開財政負債狀況,將政府負債狀況的隱蔽性向顯性轉變,應當及時向投融資平臺的資金提供者披露投融資平臺的資產負債狀況、盈余虧損情況等內容,以提高其資金使用與管理效率。應當利用地方政府政務公開平臺,披露投融資項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相關信息,以此強化投融資項目的內外部監管。要發展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通過客觀、綜合評價地方政府以及投融資平臺的情況,以確定相應信用等級來為資金提供方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從而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三)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預警系統。地方政府應當建立投融資平臺風險預警系統,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運行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跟蹤、識別、評價、預測和監控,該體系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發生危機的可能性進行預警,并估計其風險程度,使地方政府能夠盡早發現風險,有助于及時掌握風險動態,有利于在風險萌芽狀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其遏制,避免重大風險給經濟發展帶來損失。預警系統的建立,不僅要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投融資平臺債務規模、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等因素,還應具體分析投融資平臺債務產生的原因與發展趨勢。投融資平臺內部應當建立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平臺公司的風險預警,隨時關注投融資平臺風險狀態,及時警示風險隱患。還應在預警系統的基礎上建立應急機制,制定對突發性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的處理方案,及時援助出現問題的投融資平臺,以防止危機擴大沖擊金融系統,造成更多不良影響。

(四)加強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管理。應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體制,明確地方政府對平臺的責任,加強地方政府對投融資平臺的債務管理。一是完善對地方政府投融平臺債務管理的法律制度,對不同地區、不同性質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區別對待。要建立嚴格的監控機制,嚴格債務資金的使用監督,明確并細化債務資金使用方向;二是完善債務償還機制。要明確債務償還主體,堅持“誰用款、誰還款”原則,逐級落實貸款風險責任,并建立相應的追償與問責機制,要嚴格制定償債計劃,明確償債的資金來源與還款計劃;三是應健全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總量衡量與控制指標體系。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確認、識別與預測評價要包括平臺債務規模與當地政府財力的匹配,以及相關聯的資金來源、債務余額、償債安排。具體衡量指標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余額、平臺平均負債額、債務依存度、債務負擔率、借新還舊債務額占債務總額比重、債務償債率、債務逾期率、平均還債年限等。

主要參考文獻:

[1]文照明.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建設的思考[J].宏觀經濟管理,2013.1.

[2]陳建濤.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風險及對策[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

篇2

(一)顯性風險1.融資平臺沒有完善的治理結構。從組織結構分析,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大多是以資金管理部門為主體,基本沒有實體運作,公司高管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多由政府有關部門人員兼任或由政府部門指派;從資本來源分析,融資平臺的資金來源通常是政府注入的財政資金、存在法律瑕疵的土地所有權、公共資源資產等;從融資平臺的盈利能力分析,融資平臺的收入主要依賴于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或地方財政補貼收入。這些都說明,政府融資平臺在經營管理、財務收支和債權債務方面缺乏獨立性和自主性,甚至還有可能在貸款期內,融資平臺的管理體制發生變化,一旦出現這些情況,銀行貸款將面臨巨大風險。與此同時,近年來各級政府都設立融資平臺,其運行也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這使得地方政府利用銀行間競爭和信息不對稱來獲取銀行授信變得更為方便,相應也增加了融資平臺貸款的風險。2.融資平臺管理信息不對稱。由于融資平臺和地方政府聯為一體,想要獲得借款人完整的信息實際上相當于需要獲取整個政府系統的信息,信息不透明和不對稱問題變得更為突出。融資平臺管理信息也不公開透明,更有甚者,融資平臺為獲取最大的銀行貸款,可能會對一些關鍵性問題進行隱瞞,導致銀行在貸前的償債能力評估和和貸后的風險控制工作存在較大困難,預測融資平臺的償債能力變得更為困難。特別是對于一些沒有自營收入的公益性項目,雖然政府承諾回購項目,但在無法全面掌握地方政府融資總量、政府實際可用財力等情況的背景下,銀行難以準確評估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3.融資平臺自身償債能力較差。融資平臺投資大多用于公益性項目,主要是一些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等非經營性項目或準經營性項目。在一些錯誤的政績觀的引導下,還有部分資金投向了形象工程,造成了損失浪費。這些基礎設施項目大多投資周期長,回報少或者回報晚,造成了融資平臺償債能力差。在融資平臺現金流入與償債現金流出不能匹配時,往往不得不借新還舊,最終形成惡性循環,近年來融資平臺不斷上升的借新還舊率正說明了這個問題。4.擔保措施合規性存疑,風險緩釋能力不足。目前融資平臺貸款的擔保方式主要有人大或政府出具承諾函、公益性資產資源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收費權質押等方式,但由于這些擔保方式大多是擔保法所不允許的,或者雖然形式上合法但實質上擔保權人不能獲得真正的風險緩釋。部分地方政府為了從銀行獲得融資平臺貸款,刻意迎合監管部門的要求,通過為平臺公司辦理虛假土地使用權證、違規變更土地性質等方式,從形式上滿足融資平臺新增貸款的條件,但由于抵押土地存在瑕疵,部分實為政府儲備用地或劃撥用地,銀行在行使債權時客觀上存在較大的處置難度。而第三方擔保也經常出現融資平臺互保的情況。因此,擔保措施合規性存疑,風險緩釋能力不足使得融資平臺貸款的另一道防線出現了風險。5.貸后管理形式重于實質,風險難以把控。一方面,由于銀行對政府融資平臺的管控能力不足,在實際操作中,部分貸款資金轉入財政或關聯企業后被挪用于其他項目,銀行難以監管到位。而通常情況下,政府融資平臺的負責人也兼任了某項政府職務,銀行對其經營行為無法形成硬約束。另一方面,銀行也很難獲取政府詳細的財政收支及負債情況,特別是一些隱性的平臺負債情況,難以對地方政府的預計現金流及償債能力做出準確的判斷。

(二)隱性風險1.地方政府投融資沖動及債務預算軟約束導致地方政府過度舉債。目前,對各級政府、領導干部考核機制中存在“重視政績考核、輕視債務考核”、“重視資金投入、輕視效益評價”的傾向,各級政府現行政績考核制度重點考核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如GDP總量、財政收入、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建設等專項考核。考核過程未能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程度與當地財力的承受程度。而黨政領導的任期一般只有幾年,要在短短幾年之內做出成績,又不能坐等財力壯大,只能舉債經營,這種短期行為相應促長了舉債的盲目性,甚至出現一些地方主要負責人在進行重大投資決策時,較少考慮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使得政府性債務不斷攀升,導致財政風險積聚和集中。由于我國法律未賦予地方政府舉債權,至今尚未出臺一部關于防范與化解、監控與管理地方政府債務方面的法律法規,法律約束不足也是地方政府過度舉債的原因。2.部分銀行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認識不足,潛在過度授信風險。一是融資平臺貸款對銀行擴大資產規模效果顯著,風險管控成本相對較低,同時有利于維護與當地政府的關系,便于銀行其他業務(如吸納財政存款等)的順利開展,基于績效考核與同業競爭的壓力,不少銀行放松了對政府融資平臺客戶新增貸款準入的審核,甚至通過繞道融資等變通措施以達到監管要求,積極投放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導致一些融資平臺多頭融資,超過項目實際需求。二是從實際情況看,一些銀行在對融資平臺貸款管理過程中,過于相信政府信用,對平臺公司及項目本身的風險管控能力不足,部分貸款資金被地方政府轉移至其他項目,最終導致本貸款項目資金出現缺口,項目延期,影響貸款的按期歸還。因此,商業銀行要以辯證的眼光看待融資平臺的發展問題,既要看到融資平臺貸款在擴大資產規模、帶來穩定收益、風險管控成本相對較低的一面,也要看到其顯性的、隱形的風險。必須結合宏觀經濟形勢和地方政府財力狀況剖析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真正使融資平臺貸款規范運作,風險可控,為地方經濟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于商業銀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的對策研究

篇3

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03.0108.02

近年來,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因其發展速度的迅猛、負債金額的巨大以及其潛在的風險等因素,常常被置于輿論的風口浪尖,對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的研究熱情更是空前高漲,但是缺乏對平臺公司出路的探討,本文嘗試結合地方平臺公司的風險及成因、風險控制等方面探索平臺公司的最終出路。

1平臺公司概述

對平臺公司的定義已有很多研究,各有不同,但有幾個基本要素,一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或機構主導設立的公司;二是依托政府資源使其達到相應融資標準,進行融資;三是承擔政府市政基礎設施、交通建設等項目以及特殊項目和產業;四是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004年,平臺公司逐步發展起來,2008年政府出臺的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以及國家的政策鼓勵,其數量和融資規模飛速發展,尤其是2009年,呈爆發性增長,據初步統計,截至2009年底,全國范圍平臺公司的數量至少達到8220個,其中近5000個是在金融危機爆發及積極財政政策方向擬定后成立。截止2010年末,商業銀行中平臺公司貸款達7.66萬億,大部分為銀行貸款,規模大,利率低,還款周期長,平臺公司的風險已被列為銀行信貸的首要風險。

2平臺公司造成的主要風險及成因

本文主要分析政府信用風險和銀行信貸風險。

超額負債與無力還款導致政府信用風險。目前平臺公司的總體負債水平都相當高,負債率普遍超過80%甚至更高。1994年分稅制改革出現了財權層層上收、事權層層下放的傾向,財力與事權的不匹配,造成大量資金缺口和債務負擔,地方政府在不能減少公共支出的又不能公開舉債的情況下,只得繞過限制通過平臺公司大規模舉債。雖然平臺公司解決了地方政府的燃眉之急,但一些平臺公司資本金不足,或資本金不實甚至存在抽逃資本金的現象,無力償還貸款。就具體項目而言,一般都是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短期內無明顯的經濟效益,靠項目收益還款短期內顯然是不現實的。平臺公司及其項目在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成為最終還款主體。地方政府在財政實力無法增強的情況下,平臺公司的數量和融資規模還在繼續膨脹,地方政府債務負擔越發加重,形成惡性循環。當銀行債務得不到及時償還,就會打破平臺公司的正常運轉,危機政府信用和形象。

信用透支造成銀行信貸風險。平臺公司的貸款從最初的國家開發銀行擴展到各家商業銀行,從地方政府求銀行的“貸方市場”轉變為銀行求地方政府的“借方市場”。因國開行是政策性銀行,有比較穩定的資金來源,貸款與項目基本匹配,風險較低;商業銀行的貸款出于自身盈利考慮,短存長貸,或者地方平臺短借長投,貸款與項目錯配,風險增加。商業銀行愿意給平臺公司貸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擔保或平臺公司的政府背景,即利用了政府信用。大多數銀行出于政府與業績的雙重考慮,作信貸風險評判時更多的是留于形式,銀行獨立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控制能力失效,致使重復抵押、虛擬抵押的幾率增大。地方政府則往往通過多個平臺公司,從多家銀行獲得信貸資金,形成多頭舉債。銀行對地方政府和平臺公司的過度信任與地方政府和平臺公司過度依賴銀行相互依存,造成銀行系統性金融風險過度積累。

3地方投融資平臺的風險控制及出路

3.1風險控制

3.1.1 必須遵從企業的獨立性

獨立性是企業的基本屬性之一,是指企業必須能夠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企業是經濟組織,它的主要任務是組織經濟活動,并擁有必要的經營管理自主權,作為平臺公司,獨立性關鍵是要政企分開,融資時,財政不擔保,平臺公司之間不擔保。

地方財政不得為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作擔保,在我國的《擔保法》中已有相關規定,財政部、發改委、央行、銀監會聯合發文《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也有明確規定。從這一點上看,財政擔保本身與法律及國家相關規定是有沖突的。

財政不擔保,地方財政不再為平臺公司兜底,平臺公司脫離地方政府的蔭庇,既避免了地方政府的債務及信用危機,又保持了平臺公司的獨立性。

平臺公司之間不擔保。企業間相互擔保現象本身比較普遍,但是平臺公司有其特殊性,其出資主體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或者與地方政府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平臺公司之間的擔保實質上仍然是地方財政擔保,一旦某一家平臺公司財務狀況出現問題,將會產生連鎖反應,殃及這個地區的其他平臺公司,甚至地方政府將有可能面臨系統性風險。平臺公司之間不擔保,同樣是避免地方財政兜底,實質上仍然是政企分開。

3.1.2 必須保持財務指標的健康性

財務指標是判斷一個企業是否正常的重要依據之一,作為企業,有責任和義務保持企業財務狀況的健康,只有這樣,才能保持正常運轉。作為平臺公司,在進行項目融資時,必須保持投入產出平衡,資產負債平衡和現金流平衡。

投入產出平衡。平臺公司在接受具體任務時,要堅持經濟規律、價值規律和市場原則,投入和產出要匹配。

資產負債平衡。資產與負債要維持在合適的比例,既要充分發揮資產的融資功能,也不能負債過多,負重前行,比如某市平臺公司要求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5%以內。

現金流平衡。平臺公司的資金調度要做好統籌安排,保證資金需求和供給的平衡,任何項目不能出現資金鏈斷裂情況。

3.2轉型升級是平臺公司的最終出路

眾所周知,平臺公司大多數依賴于政府資源,尤其是土地資源來獲取現金,然而,當前形勢下,市場經濟體系不斷發展和完善,政府支配的資源尤其是土地資源日益減少,平臺公司要想持續發展不被淘汰,必須轉型升級,突出主業,規范運作,參與市場競爭,最終必須回歸到做企業的軌道上來。

(1)突出主業。過去,平臺公司基本按照政府的意圖承擔特定項目,一切以完成政府指定任務為目標,缺乏既定的主業方面和戰略目標。平臺公司要從這種狀態擺脫出來,就要根據自身特色突出主業,做強主業,做專主業,以主業為目標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建立全新的經營模式和管控模式,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形成全新的市場競爭能力。

篇4

【關鍵詞】P2P,網絡借貸, 監管

一、P2P網絡借貸模式下存在的問題

(一)進入門檻低,法律性質不明確,規避監管。P2P網絡借貸業務的進入門檻很低,具體而言,由工商部門負責平臺信息審核與登記備案,只要滿足一般企業法人注冊成立的基本要求(3萬元的注冊資本要求和相應的工作場所)即可由工商部門獲得營業執照,通信管理部門根據申請向平臺頒發《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即《ICP許可證》),在取得《ICP許許可證》之后,工商行政部門再根據其申請在其經營范圍內增加一項“互聯網信息服務”,并在當地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備案,這樣,平臺即可成立。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這整個過程中并沒有金融監管部門的介入,P2P這一形式幫助規避了中國金融業牌照管制,即在法律監管實務中,平臺的準入不需要辦理金融業務經營許可證,在法律層面尚未作為金融法的監管對象。

(二)業務不規范,有放高利貸的嫌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但有關調查資料顯示,P2P網絡借貸產品由于貸款期限短,看似不高的利率,經過折算后,年實際利率在20%-30%間,甚至更高。因此,其資金的安全存在很大的隱患。

(三)信息泄露的風險。在當今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時代,信息的價值變得越來越大,這也催生了很多人甚至不惜犯法去盜取他人信息。由于p2p貸款往往只是信用貸款,不用任何抵押擔保,因此它更強調了信息的真實性和詳細性,以充分評價資金融入者的信用水平。資金融入者要成功進行融資,進行網站注冊、申請貸款時,就必須提交自己的身份認證、固定住址、銀行流水、手機號碼等一系列個人信息。這種情況下萬一網站被不法分子惡意破壞,將會導致大量個人信息泄露;另外借款者的個人信息被公開在任何可能的貸款人面前,這也嚴重影響了借款人的個人隱私。

(四)洗錢的風險。洗錢的風險在于:網絡借貸平臺對資金貸款人的資金來源沒有審查動機,對貸款人的出借數額沒有上限,行為人有可能利用平臺提供的資金出借便利將非法所得予以分散和轉移;而平臺從事的中介服務則為洗錢行為的實現提供了極大便利。此種便利是指行為人可能通過參與平臺提供的中介信息服務,注冊成為平臺的用戶,通過平臺將資金進行分散貸出,從而順利將其不法財產轉化為對于借款人的合法債權;在資金回收、債權實現后,該部分財產則成為其通過平臺借貸產生的合法收益,從而實現了非法資金的合法化。

(五)對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當國家對經濟運行進行宏觀調控,緊縮銀根時,就會導致社會對資金的需求大于資金的供給,而銀行系統由于國家政策的作用會減小放貸額,于是大部分人就會通過P2P網絡借貸平臺進行資金融通。此外,高利潤的誘惑、信息不對稱以及自發性等特性,很容易使網絡借貸平臺進入國家產業政策所控制或禁止的行業。如果民間資金大量通過這種渠道流轉,國家卻無從統計和掌握,則會導致政策偏離預定的方向,部分抵消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

二、對P2P網絡借貸平臺進行規范的一些建議

(一)明確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法律性質和地位。由于P2P網絡借貸平臺所進行的業務是資金融通,為借貸雙方創造資金融通的一個渠道,它在該交易中具有中介人和擔保人的性質,所以應將其歸類為金融服務性質的企業,由中國人銀行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實施主要的監管職能。

(二)對資金融出方的資金來源進行嚴格的審查。由于P2P網絡借貸平臺本身具有盈利性質,平臺的資金成交量越大,其盈利也就越多,所以它對于資金融出方的資金來源缺乏嚴格審查的動機。因此我們需要制定相應的法規或規范強制要求平臺對融出方的資金來源進行審查,為防止該審查流于形式或審查不嚴,我們可以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比如罰款或者停業整頓等,以此來保證借貸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三)建立有效法人治理結構。網絡借貸平臺應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組織結構.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合理布局營銷渠道網絡,積極進行產品創新,擴大服務范圍,降低人們的參與成本.更新服務手段,推行個性化服務方案.實現借貸雙方和自身的價值增值。建立常規審核、黑名單曝光、協助受害者進行資金追討等機制,積極引進科技手段.最大程度地保證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四)建立P2P借貸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遵循“P2P管中介,銀行管資金”的原則,參照我國證監會相關管理辦法,建立P2P借貸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制定《P2P網絡借貸交易資金管理辦法》。在P2P網絡借貸公司與注冊客戶的借貸交易結算資金之間建立隔離墻,規定P2P網絡公司必須將借貸雙方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委托給銀監會指定的、具備第三方存管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存管,存管銀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負責P2P網絡借貸客戶雙方資金轉賬、借貸專戶以及銀行存款賬戶之間的封閉式資金劃轉,避免P2P借貸公司挪用借貸客戶資金,從而保護客戶利益。

參考文獻:

[1]何曉玲,王玫.P2P網絡借貸現狀及風險防范【J】.中國商貿,2013,(20).

[2]官大飚.我國P2P網絡借貸發展存在的風險及其監管對策【J】.臺灣農業探索,2012,(5).

[3]胡濤.民間P2P網絡借貸平臺的規范化發展路徑探討【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2,(4).

篇5

關鍵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融資渠道;治理結構

文章編號:1003-4625(2010)08-0062-03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為配合國家4萬億元投資“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政策的實施,各大銀行積極增加信貸規模,2009年全年人民幣各項貸款增加9.59萬億元,同比多增4.69萬億元。在高速信貸投放的主體中,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臺表現最為突出,其從各大銀行融資金額占新增貸款總額的比重高達40%,總量接近3.8萬億元。據統計,2009年末全國3800多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負債總額已達6萬億元,一些投融資平臺的負債率達到94%,有些甚至高達400%,而國際上平均水平為80%-120%。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負債規模的急劇擴張,一方面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擴大了地方財政風險,另一方面對銀行系統的經營風險形成潛在壓力。為此,2010年初中央政府提出“盡快制定規范地方融資平臺的措施,防范潛在財政風險”的要求。而目前關于如何控制地方投融資平臺的風險卻存在不同的觀點。一些學者認為多年的經濟增長提升了地方政府承擔債務的能力,地方投融資平臺貸款并不會出現風險集中爆發的現象;一些商業銀行則視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為洪水猛獸,完全停止了對其的貸款發放。因此如何正確認識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作用和存在的價值,以及如何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其風險是擺在政府和金融機構管理者面前具有重要意義且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存在的風險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指由政府主導或者絕對控制,以融入資金為主要業務,融資行為全部或部分由地方財政直接或間接承擔償債責任或提供擔保,所籌資金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或準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的組織機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在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升級,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籌資作用。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有力地緩解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的不足,促進了“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一攬子經濟刺激政策的有效實施。然而,在認識到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積極作用的同時,我們需要重視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大規模擴張以后存在的風險。這些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高額負債增加了政府的財政負擔。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項目貸款的還款來源都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并報當地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因此地方政府成為貸款的最終還款人。也正是由于有了地方政府的財政擔保,各大商業銀行才敢于向實力并不雄厚的政府投融資平臺大量放貸。但是,投融資平臺的高額負債形成的還款壓力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

(二)各地投融資平臺在貸款使用上缺乏統一規劃和安排,重復建設難以避免。由于政府投融資平臺在各地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在沒有統一規劃的前提下,各地建設項目紛紛上馬,重復建設難以避免。這樣既增加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又造成了重復建設,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由于投融資平臺所籌資金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或準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這些項目自身沒有現金流,因此政府作為最終還款人,財政收入將成為唯一還款來源。目前,一些地區由于發展水平落后,財政收入有限,僅限于“吃飯財政”,如果財政無法負擔貸款的本金甚至利息將會造成銀行系統的壞賬損失,威脅金融安全。

(四)即使是經濟發達地區,目前財政收入能夠負擔貸款本息,投融資平臺的系統性風險仍然不能忽視。目前許多地區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于土地出讓金,一旦地區經濟形勢下滑,房地產價格下降,土地收入減少,出現類似于“迪拜危機”的情況,必將形成信貸資金的系統性風險。

三、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的成因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存在的風險已經受到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財政部等政府部門的廣泛關注。一些政府部門正在摸索控制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的措施,如在監管部門的統一部署下,各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對地方投融資平臺的項目進行自查;財政部已經發出通知,明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貸款中地方政府和人大所開具的“擔保函”無效。上述措施的有效性還有待進一步觀察。為了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從根本上控制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風險,我們需要首先對投融資平臺風險的成因進行深入的分析。通過對投融資平臺發展過程和現狀的分析,投融資平臺風險的成因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不對等是造成投融資平臺風險的根本原因。從1994年中國分稅制改革實施以后,財政收入向中央政府傾斜,而地方政府負責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事務并沒有減少,因此造成了事實上的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的不對等。由于我國轉移支付制度尚不完善,在中國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尤其是在中國推出4萬億元投資計劃應對金融危機的過程中,地方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導致大部分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遠遠無法滿足龐大的資金需求,尋求外部融資成為唯一出路。而地方政府的融資手段非常有限,1994年通過的《預算法》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因此地方政府只能通過財政部代為發行地方債券。2009年,財政部代為地方政府發行2000億元地方債券,顯然無法滿足地方政府的資金需求。而2009年通過投融資平臺發行了105期城投債,發行規模達1300億元左右,更無異于杯水車薪,因此政府只能通過投融資平臺向銀行系統融資。

(二)銀行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導致銀行很難對地方政府的負債水平和項目風險做出準確評價。地方政府為了融資方便往往通過多個融資平臺從多家銀行獲得信貸,形成“多頭融資,多頭授信”的格局,導致地方政府的總體負債和財政擔保承諾情況錯綜復雜。由于銀行與投融資平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多家銀行對政府項目市場份額的激烈競爭,銀行很難了解到政府投融資平臺從其他銀行的借貸情況,只能了解與其有業務往來的投融資平臺的負債情況及其在本行內的借貸情況。這種情況類似于“囚徒困境”,各家銀行不了解其他銀行的授信情況,同時為了提高自己的市場份額便增加放貸,最終導致投融資平臺信用風險不斷擴大的集體非理性結果。

(三)部分銀行在信貸投放過程中審查不嚴也是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的重要原因。金融危機爆發以來,由于國外市場經濟低迷,國內與出口相

關的行業也受到極大影響,許多銀行的國外業務萎靡不振,國內出口相關金融業務極度萎縮。在國家出臺4萬億投資的經濟刺激計劃以后,各大銀行為了彌補對外市場業務的下跌,把目光轉向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部分銀行為了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沒有嚴格執行貸款“三查”,降低貸款條件,客觀上鼓勵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過度融資行為。

(四)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治理結構不完善,完全依靠政府財政還款,增加了財政負擔。投融資平臺公司的注冊資金少且到位不足,缺乏有效經營性資產,公司業務單一,空殼化現象嚴重。以筆者所在省份的某投融資平臺公司為例,它成立于2003年,注冊資本3億元,而實際到位注冊資本僅為0.95億元,尚有68%的資本金沒有到位。當地政府劃人的環城快速路、城市道路和立交工程等城建類資產難以變現流動,無法產生經營性現金流,其主營業務沒有自我造血功能。公司在整個投融資流程中只負責融資,資金使用由建委或其他項目實施主體來主導,還本付息則依賴財政,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形成責權利統一的項目管理模式,市場化的代建制、政府回購模式并沒有真正實行,公司的市場主體地位及項目業主職能沒有充分發揮。項目貸款資金借、用、還彼此割裂,還款機制無法從根本上理順。

四、對策分析

根據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發展過程的分析,它的存在與我國的宏觀環境和制度安排相適應。對于其目前存在的風險,我們需要辯證地看待,既不能聽之任之,也不能一概否定,全面禁止。如果采用過于嚴格的措施截斷政府投融資平臺正常的融資渠道,就意味著其資金鏈的斷裂,債務風險就會立刻暴露,這是監管部門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風險防范應避免矯枉過正。通過上面分析,我們發現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風險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即政府、銀行、投融資平臺自身,因此有效降低風險的措施需要從這三個方面入手。

(一)保證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的對等,為地方政府開辟多種融資渠道。一方面要完善財稅體制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平衡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降低地方政府的對外融資沖動。另一方面,修訂現有的法律法規,使地方政府直接融資合法化。修訂《預算法》允許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為地方政府直接融資打開渠道。讓地方政府直接面對市場,在市場各方力量的共同監督下,促使地方政府規范借貸行為,控制債務風險。此外,嘗試資產證券化融資,學習銀川市建投、南昌市紅谷灘城投等投融資平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公司債,提升直接融資能力。對一些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如橋梁、污水處理廠等可以采用BOT、TOT、PPP、PFI、ABS等經營方式,從而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

(二)銀行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項目要建立嚴格的信貸篩選機制和靈活的授信機制。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和政府債務率(即政府債務余額/可支配財力)存在較大差異,以筆者所在的河南省為例,各地方政府債務率最高的達到148%,而最低的只有9%,因此銀行要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貸款采取“差異分析、有保有壓”的方針,確定地方政府的融資風險大小,進而確定授信額度。此外,銀行要對不同的項目類型采用不同的管控措施,對于具有自有現金流的產業或行業組合項目可以作為支持的重點,而對那些完全依靠政府財政還款的基礎設施項目則要根據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確定風險邊界。為了避免地方政府多頭舉債和過度融資的問題,銀行間可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或者銀監會構建信息平臺加強溝通、交流與協作,了解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跨銀行的資金流向,實現對投融資平臺授信額度的有效控制。

(三)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法人治理結構,增強平臺自我造血功能,建立資金借、用、還一體化機制。政府可以通過劃撥優質企業的產權和資產,支持平臺公司參與土地一級市場開發,賦予其特許經營權等方式,提高平臺的承貸能力和信用能力;同時真正賦予其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建立資本金補償機制,從根本上改善平臺的法人治理結構,增強投融資平臺的自我造血功能和滾動發展能力。此外要逐步建立平臺公司的項目法人責任制,實施項目建設責權利的統一,項目融資借用還一體。最終目標是發揮政府組織優勢和銀行融資優勢,通過信用建設和融資推動,使投融資平臺成為依托政府增信、自主經營、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市場化運作主體。

篇6

關鍵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危機;債務償還

中圖分類號:F830.5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4074(2012)06014809

一、問題的提出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由地方政府組建,通過劃撥土地,輔之以財政補貼等作為還款保證的,投入資產和現金流大致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其重點投向主要以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為主,主要包括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十一五”期間,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為中國走出金融危機困境,經濟實現“保八”增長目標立下汗馬功勞,同時為消化經濟過剩,改善民生,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重豐收做出了貢獻。“十二五”以來,中央兩年新增投資1.18萬億帶動4萬億總投資已經完成,在北美經濟前景迷茫、西歐經濟惡化、亞洲經濟降溫的背景下,我國經濟遭遇著外部需求疲軟,內需嚴重不足的雙重困境。在宏觀環境趨緊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面臨考驗。盡管在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雖然當前我國國債余額總量約為10萬億元左右,占GDP的比重不足25%,遠遠低于國際公認的60%的安全標準,但實際情況遠沒有所說的那么樂觀,我國地方債務規模已達10.7萬億元,中央債務加上地方債務總額占GDP的比重已達到約50%,接近警戒線水平,并且我國各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還將繼續擴張[1]。因此,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風險問題成為困擾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與穩定的問題。

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雙重不完全問題

我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產生是我國財稅體制改革不完全的產物,其雙重不完全問題的根源則是我國當前的干部任用制度。一直以來,我國地方政府行政長官基本由上級政府任免,因而上級政府自然成了地方政府各級官員的委托人;同理,政府投融資平臺是名為公司建制下的法人單位,實際上卻是帶有濃重政府色彩的組織,平臺的高層管理人員均由地方政府行政長官任免,絕大部分來自于原政府的財政局、發改委、計經委等政府要員,因此平臺高管與地方政府官員之間又形成一種委托與的關系。但是以上兩種都是不完全的,不能用傳統的委托理論來解釋。

(一)地方投融資平臺的不完全問題

普遍觀點認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幾何倍數增長成為產生風險的主因,由于監管不力與法律法規的缺失導致平臺資金運營管理欠規范,加大了其自身運營的風險[12]。但是,為什么政府急于擴張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呢?主要原因是分稅制背景下中央與地方政府對財權與事權分配現狀的漠視[3]。1994 年的“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的比例關系發生改變,地方政府自擴大,各級地方政府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被激發,但地方稅依然是地方政府主要預算內財源,這一稅項難以維持地方經濟的快速增長帶動對基礎設施與公益服務的巨大需求,而市政債券的發行也難以滿足這一需求,地方政府平臺的建立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突破口。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以來,中國外向型貿易發展受阻,中央政府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以擴大內需,投融資平臺進入新一輪高速發展時期。截至2008年,全國各級政府投融資平臺達到3 800家以上[4]。200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此時,縣級投融資平臺遍地開花、勢如破竹,縣均投融資平臺由幾家迅速增至十幾家。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共10 000多家,其中70%以上的為縣級投融資平臺。

理論上講,地方政府與投融資平臺形成了委托關系。按照傳統委托理論,委托人和人都是經濟人,行為目標都是為了實現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委托關系中,委托人的收益直接取決于人的成本(付出的努力),而人的收益就是委托人的成本(支付的報酬)。因而,委托人與人相互之間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互沖突的。因而,委托人與人之間需要建立某種機制(契約)以協調兩者之間相互沖突的利益[68]。信息不對稱與不確定性是在委托關系中產生道德風險的的根源[4]。但現實中,我國地方融資平臺并不是傳統的委托管理,它形成了地方政府與平臺,平臺與政府之間的雙重關系,并且,平臺項目融資,項目運行涉及到一種特殊的銀企關系[9],地方投融資平臺債務激增風險所反映的不只是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權不當的問題,更深刻地反映了現有的公共資本投融資體制存在的缺陷[10]。

(二)地方政府和上級政府的不完全

在地方政府與上級政府的委托關系中,地方政府對預算支出規模擴大呈現內生放大的效應[3]。地方政府為了自身政治利益的需要,會有強烈的政績欲望,他們就會極力擴大支出,甚至不惜舉債,形成地方政府擴大預算規模的內在激勵。雖然上級政府擁有種種對地方政府的監督職權,但具體對財政預算與支出、公共物品的生產函數和成本函數以及各種公共服務的需求等方面,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話語權,上下級政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對于諸多地方政府提出的預算請求,上級政府也無法擁有充分的信息來判別其真偽和提出異議。由于官員的效用是預算規模的增函數,近年來遭金融危機的襲擊,中央實施了4萬億擴大內需的投資計劃,給了地方政府擴張支出的機會,地方政府擴大支出行為客觀上為上級政績“增光添彩”,只要地方政府的預算規模沒有大到引發社會動亂和經濟動蕩邊界,上級政府或官員是不會采取嚴厲的控制措施,相反還會采取默許的鼓勵。由于現行的預算體制的不完善,在理性的驅使下各級政府與官員都會產生大量的投機與短期的支出擴張行為,預算支出規模逐級擴大,產生強烈的放大作用。因此,地方政府擴張地方債務內在邏輯性得以發揮。因此,從當年6月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公告看,截至2010年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 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 109.51億元,占總債務的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23 369.74億元,占總債務的21.8%;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16 695.66億元,占15.58%。

(三)投融資平臺與地方政府的不完全

上級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不完全關系致使地方政府債務擴大的內在激勵,這種內在激勵反而成為地方政府與投融資平臺不完全委托關系的根源。一方面地方政府想方設法擴大支出,增加政績,另一方面我國《預算法》明確規定不許地方財政列赤字和發行債券,因而,成立政府投融資平臺式的公司成為各地方政府變相舉債的工具。2008年開始,大量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遍地開花、勢如破竹。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共10 000多家,其中70%以上的為縣級投融資平臺,工、建、農、中四大行平臺貸款余額分別為6 800億,4 298億,3 977億,3 949億,共計1.9萬億。政府投融資平臺是名為公司建制下的法人單位,實為帶有濃重政府色彩的組織。各地方政府投融資機構注冊資金的來源絕大多數是當地人民政府、發改委或地方國資委的全額國有資本金注入,其建制均為注冊的公司制法人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絕大部分來自于原政府的財政局、發改委、計經委等政府要員。從另一層定義看,此類公司具備地方準財政的性質,其經營管理不是以盈利為目的,其收入的大部分來自于當地政府的財政補貼,支出的方向是行使地方政府的部分職能,這就決定了其經營的目的與利潤最大化或公司利益或股東利益最大化相背離,違反了委托的基本假設前提。

三、基于雙重委托:地方投融資平臺風險的一個分析框架

西方傳統委托理論主要是針對上市公司的一種分析框架,由Coase( 1993)、Jensen 和Meckling(1976)、Fama 和Jensen( 1983)等提出,后由眾多的經濟學家和公司治理專家加以擴充和發展,是一種較為成熟的公司治理問題分析框架。委托理論的核心問題是解決所有權和控制權相分離問題,解決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問題。[11]不完全是指委托雙方基于一種特殊的裙帶關系或臍帶關系,而兩者之間產生了居多的預算軟約束問題,從而導致不能完全履行原來的商業約定。基于分稅制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雙重不完全問題是導致平臺風險擴大的主要原因。

(一)分稅制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的產生

因而,上述機制可以簡單表述為:在經濟滯脹條件下,政府的融資決策會導致銀行放貸增加,此時一方面會引起過度消費及投資,另一方面會導致資產價格泡沫增加,這是放貸增加會導致問題與風險貸款增加,同時過度的消費與投資也會導致不良貸款增加,這是一旦資產破滅,銀行危機產生,導致平臺融資債務增加。如圖4所示。

(三)平臺風險加大導致地方政府平臺債務風險擴張

下面用一個兩期模型來進行分析。假設融資平臺生存兩期,在第一期融資平臺通過融資獲利獲得收入,它獲得的收入除了用來滿足該期的開支外,其余用來儲蓄,融資平臺在第二期不融資,主要靠第一期的儲蓄來滿足其在該期的開支,因此每期擁有兩代融資平臺,t期和t-1期。

利率的增加對儲蓄的影響則取決于替代彈性的大小,這是因為利率的增加對經濟的影響有兩方面:第一,由于利率增加,使得融資平臺在第一期的開支成本增高,因此融資平臺會把第一期的開支減少,從而提高儲蓄水平;第二,由于利率的增加,融資平臺的儲蓄收入增加,從而總收入增加,為了使開支路徑平滑,將導致融資平臺每期的開支都可能增加。因此利率的增加對儲蓄的影響取決于哪一種更突出,也就是取決于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的大小,如果替代彈性大于1,第二種效果突出,從而儲蓄上升,反之則下降。如果替代彈性等于1,這兩種效果正好抵消,從而利率的改變不影響融資平臺的儲蓄水平。

一個融資平臺的預算約束是,其開支的現值必須小于或等于其初始 財富與其勞動收入的現值之和。與此相類似,政府的預算約束是,其購買物品與服務的支出的現值必須小于或等于其初始財富與其稅收收入(減去轉移支付后的凈值)的現值之和。

四、對策與建議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地方平臺風險的產生有其歷史的原因,但是風險的擴張則是地方政府與融資平臺行為的結果。因此,要解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問題,必須從源頭解決雙重不完全問題,而雙重不完全問題則需要以微觀主體為切入點,從宏觀方面進行綜合協調,兩者相互相成。

(一)微觀角度

從微觀角度看,規范融資平臺行為,建立和完善融資約束機制,加強對資金的監管力度,防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成為解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不完全的癥結所在。一是要規范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行為,對其進行清理規范。具體要對已經設立的投融資平臺公司進行分類清理規范,對新設立投融資平臺公司嚴格依法辦理。二是清理并妥善處理投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清理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與行業性投資公司所在的債務[12],包括投融資平臺公司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明確存量債務償還責任,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防范道德風險發生;妥善解決原計劃由投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投融資的在建項目后續資金問題,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現,造成資金損失與浪費。三是加強平臺投融資管理。投融資管理包括融資管理和投資管理,一方面需要銀行金融機構嚴格規范對投融資平臺公司的放貸管理,加強還本付息現金流缺失等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另一方面平臺投融資項目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要求,投融資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投融資和擔保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宏觀角度

宏觀角度看,轉變政府職能,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體制,強化對融資平臺監督管理是理順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關系機制,解決兩者不完全問題,化解由這種不完全產生風險的關鍵所在。一是重新厘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職能關系。從根本上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產生是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不匹配而形成的復雜結果,地方政府大量承擔經濟建設職能但同時在財權上受中央政府的約束[13]。因而,推進“公共服務型政府”建設,讓地方財政從“吃飯財政”與“建設財政”中走出來,真正向“公共財政”轉變;同時需要改進對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辦法,逐步建立經濟發展、民生改善與環境保護等多重標準的科學評價體系,引導各級地方政府投融資行為朝理性化方向發展[14]。二是逐步理順和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體制。我國龐大的地方政府債務種類多樣,成因復雜,隱形債務或或有債務占比相對較高,中央政府要合理監督并引導地方政府債務向“顯性化”發展,完善統一領導與財政歸口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債務范圍和統計口徑,正確計算政府債務率、償債率等預警指標等。三是強化中央政府投融資平臺監管職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應發揮出資人作用,加強對投融資平臺監管工作,建立由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地方政府債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專項審計,對平臺項目的債務償還能力、收益能力與社會經濟效益等進行綜合績效評價,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范圍[15];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管理制度,跟蹤貸款資金使用去向,防止貸款資金被擠占與挪用。

參考文獻:

[1] 巴曙松.防范與化解地方債風險的途徑[J].中國對外貿易,2011(9).

[2] 鄭磊.財政分權、政府競爭與公共支出結構――政府教育支出比重的影響因素分析[J].經濟科學,2008(1).

[3] 唐云鋒.公共選擇理論視角下地方債務的成因分析[J].財經論叢(浙江財經學院學報),2005(2).

[4] 王曉曦.我國政府融資平臺的制度缺陷和風險機理研究[J].財政研究,2010(6).

[5] 楊瑞龍,聶輝華.不完全契約理論:一個綜述[J].經濟研究,2006(2).

[6] LUCAS,ROBERT E,NANCY L.Stokey.Money and Interest in a Cash ̄in ̄Advance Economy[J].Econometrica,1987.

[7] TOBIN,JAMES.A General Equilibrium Approach to Monetary Theory[J].Journal of Money,Credit,and Banking,1969(1).

[8] HOLMSTROM,BENGT,JEAN TIROLE.Private and Public Supply of Liquidity[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8,106.

[9] 王元京,高振華,何寅子.地方政府融資面臨的挑戰與模式再造――以城市建設為例[J].經濟理論與管理,2010(4).

[10] 劉煜輝,沈可挺.中國地方政府公共資本融資:問題、挑戰與對策――基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狀況的分析[J].金融評論,2011(3).

[11] 辛清泉,林斌.債務杠桿與企業投資:雙重預算軟約束視角[J].財經研究,2006(7).

[12] 史朝陽.經濟增長視角下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研究[D].武漢:華中科技大學,2012.

[13] 劉兆云.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風險及其防范措施――基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公司視角[J].企業經濟,2011(6).

篇7

[關鍵詞]海洋石油平臺定量風險評估模糊評價法

一、海洋平臺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1.1 海洋平臺風險誘因

通過對海洋平臺事故的統計發現,拖航、就位、驗船、聯檢風險,鉆井、完井作業風險,生產井轉注水井作業風險,海上安裝施工并網風險和自然環境風險是引起平臺失效的主要誘因,由它們導致的事故占95%以上,鑒于此本文將海上平臺的作業風險因素分為這五大類,選取了21個風險因素進行分析。

1.2 確立評價因素巢

因素集合:u=(u1,u2,u3,u4,u5),再對因素集u作劃分,得到第二級因素集:

U1={拖航風險,鉆井船就位風險,驗船風險,聯接風險,檢查風險}=u11,u12,u13,u14,u1

U2={鉆井風險,井口安裝風險,射孔風險)={u21,u22,u23

U3={洗井、壓井風險,下套管、固井風險,開滑套風險、拆生產管柱風險,采油樹風險,裝注水管柱、防噴器風險}={U31,u32,u33,u34u,u35)}

u4={人為因素,技術因素,外部力量,系統、設備自身因素}={u41,U42,U43,u44}

u5={海水沖刷,海生物腐蝕,風暴、地震,船舶、海冰等撞擊}:{u51U52,u53,u54}

1.3 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在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過程中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本例中提到的五大類因素與21個內部因素之間的層析關系如上表所示,構成了平臺安全風險分析指標體系。

二、海洋石油平臺安全風險實例分析

本文將對渤海八號海上平臺進行實例分析。渤海八號海上平臺是我國自行設計、制造和安裝的近海石油鉆井平臺。平臺建于1977年,設計服役期為15年,屬于導管架鉆井貯油生產平臺,位于渤海內東經119。41,32'"北緯39。9’36"。通過實例數據分析,詳細介紹模糊綜合評價法在海洋石油平臺安全風險評價實例中是如何運用的。

2、1 計算因素隸屬度

本例中通過層次分析法可以確定各指標權重數,其結果如上表標示:

2、2 建立評價集

本文把評價集V具體分為五個等級,即V={很小,較小,一般,較大,很大}:并設有相應的評價等級分行向量C=(C1,C2,C3,4,C5}C={100,80,60,40,20}

2、3單因素模糊評價

(1)根據表,可以得出對平臺安全影響的個因素的模糊矩陣R1、R2、R3、R4、R6和各評價要素的權重系數矩陣A1、A2、A3、A4、A5

(2)利用模糊綜合評價計算模型Bi=Ai*Ri可以計算出各個評價指標的模糊評價向量Bi:

①“拖航、就位、驗船、聯檢風險”的一級模糊評價向量B1為:

B1=A1*R1=(0.2390,0.2345,0.3285。0.1870,0.0110)

按照隸屬度最大原則,“拖航、就位、驗船、聯檢風險”應屬于“一般”的等級。

②“鉆井、完井作業風險”的一級模糊評價向量B2為:

B2=A2*R2=(0.2415,0.3290,0.2415,0.1880,0.0000)

按照隸屬度最大原則,“鉆井、完井作業風險”應屬于“較小”的等級。

③“生產井轉注水井作業風險”的一級模糊評價向量B3為:

B3=A3*R3=(0.1555,0.3135,0.0990,0.2000,0.0320)

按照隸屬度最大原則,“生產井轉注水井作業風險”應屬于“較小”的等級。

④“海上安裝施工(并網)風險”的一級模糊評價向量134為:

B4=A4*R4=(0.1820,0.2820,0.2740,0.2050,0.0570)

按照隸屬度最大原則,“海上安裝施工(并網)風險”應屬于“較小”的等級。

⑤“自然環境風險”的一級模糊評價向量Bs為:

B5=A5*R5=(0.2250,0.2655,0.3270,0.1745,0.0080)

按照隸屬度最大原則,“自然環境風險”應屬于“一般”的等級。

(3)該平臺安全風險綜合評價的模糊層次綜合評價B為

B=A*R=(0.1950,0.2826,0.3034,0.1925,0.0250]

按照隸屬度最大原則,該平臺的風險應屬于“一般”的等級。

2、4綜合模糊評價

綜合評分:W=B*CT=0.1950*100+0.2826*80+0.3034*60+0.1925*40+0.0250*20=68.512

該海洋平臺的安全風險評分為68.512,該平臺的“鉆井、完井作業風險”、“生產井轉注水井作業風險”、“海上安裝施工(并網)風險”較小,而“拖航、就位、驗船、聯檢風險”和“自然環境風險”一般,從而導致了整個平臺的安全風險評分較低,所以對該平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降低“拖航、就位、驗船、聯檢風險”和“自然環境風險”。

篇8

【關鍵詞】事故樹 模糊概率分析 風險評估 注氣站

事故樹分析,簡稱FTA(Fauh Tree Analysis),它是安全分析中運用最為廣泛、普遍的一種風險評估方法,是采用圖形演繹加上邏輯推理方法進行風險析,由頂層向底層,把事件層層展開,將事故的因果關系形象地描述為一種有方向的“樹”。

1 事故樹分析程序

(1)確定頂事件、中間時間、底事件;

(2)充分了解系統;

(3)調查事故原因;

(4)確定控制目標;

(5)建造事故樹;

(6)定性分析;

(7)定量分析;

(8)制定安全對策

2 注氣站風險事故樹分析

在注氣站中的重大危險源是LPG儲罐,因此,本文針對LPG儲罐進行事故樹分析。在所有的LPG事故中,每45起事故中就有10起事故與蒸氣云爆炸有關。說明了對LPG儲罐泄漏蒸氣云爆炸的風險評估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將構建事故樹以定性定量分析該問題。

2.1 定性分析

2.1.1?求最小割集

根據事故樹中各個事件的邏輯關系,逐層代入求出事故樹的布爾表達式。求得事故樹共有100組最小割集,所包含的基本事件組合見表4-19所示。

表2-2?最小割集的基本事件組合

2.2 基本事件的結構重要度分析

結構重要度用符號表示,在事故樹比較復雜時,可利用下述近似判別式進行計算:

X1>X12=X13=X14=X15=X16=X17>X18>X2=X3=X4=X5=X6=X7=X8=X9=X10

=X11>X19=X20=X21=X22=X24。

2.3 結果分析

從事故樹邏輯符號分析上看,“或門”符號占邏輯符號總數量的71%,可見71%的基本事件可能直接影響到頂事件的發生,這種系統的危險性最大。

從最小割集上看,包含了100個最小割集,說明導致頂事件發生的原因組合很多;每個最小割集中包含的基本事件的個數為3~4個,說明只需要發生3~4個最小割集中的事件就可能導致頂事件的發生。因此,系統的危險性很大,在生產運行過程中,要對每個基本事件進行檢查和控制,以提高系統的可靠性。

因此,根據基本事件的模糊概率,運用與或門模糊算子求得,頂事件的模糊概率分布為:(5.7e-07,9.3e-06,3.6e-05)。

3 結論

根據模糊事故樹的分析結果來看,注氣站重大危險源LPG儲罐發生蒸氣云爆炸的概率為5.7e-07(a-1)到3.6e-05(a-1)之間,最大可能概率為9.3e-06(a-1)。LPG儲罐沸騰液體擴展蒸氣云爆炸的概率為6.50e-005(a-1)。在10-5數量級以下的概率都是可以接受的事件,但是也不能放松安全管理,要對其風險進行監控。

參考文獻

[1] 李媛. 鹽巖地下油氣儲庫風險分析與評估研究.學位論文,山東大學,2011

[2] 彭錦,董文.不確定環境下的風險分析理論與方法[J].第七屆中國不確定系統年會論文集,2009,(8):1-2

篇9

本文內容主要就特大型橋梁工程技術進行探究,以我國某特大工程為例,詳細介紹了如何識別橋梁工程技術的風險以及對風險的評價,深入研究其管理模式,并設計出完善的技術風險管理流程。

關鍵詞:

橋梁工程;技術風險;風險分析;橋梁管理

風險是指具有不確定性的事件或情況,一旦發生就會對項目目標產生積極的或消極的影響,認為風險只是偏離我們預計的可能性,所以有好的和壞的兩方面影響。因此,任何事情都有風險,且我們并不能完全保證風險會往好的方向發展,而風險管理是通過計劃、組織、協調、控制等過程,綜合、合理地運用各種科學方法來實現目標的過程。它作為一種技術手段,已應用現代生活中的各個方面,領域。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風險管理技術也取得很大突破,然而,由于環境的復雜性不斷增高,以及現代人的強烈功利心理,很大海內外工程項目(尤其是各種大型工程)經常出現多種問題,如工期延誤,費用超支等,導致項目的風險性急速升高。一般情況下,大型的工程項目的建設耗資巨大,需要大量高素質、高技術水平的工作人員,而且工作周期較長。如某特大型橋梁工程耗費了上萬專業人員的五年時光才建造完成,五年的時間里任何時刻都可能有各種各樣的風險,若技術人員在設計工程時出現丁點失誤,或施工的決策方向不正確等將直接導致工程的無法正常進行,可能施工過程中出現發生地震,沙塵暴,臺風等自然危害,也將致使工期延誤,工程不能按時完成,或工程建設直接在自然災害中被銷毀。總上所述,將特大型橋梁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分成六個類型:技術風險、進度風險、投資風險、自然風險、質量風險與社會風險。根據多位學者對各種風險的研究,橋梁工程建設過程中最主要的風險在于技術方面的問題,沒有過硬的技術水平將直接導致項目工程的失敗,因此,本文就橋梁技術風險管理的方法進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其管理流程。

1風險識別

根據多位學者研究結果可知,在一級風險中最重要的為技術風險,其次以質量風險及進度風險為主,再次為投資風險、社會風險和自然風險:(1)技術水平可直接決定特大型橋梁工程建設的成敗,它是最關鍵的風險。也極大影響其他方面的風險;(2)技術人員會根據工程難度、工程投資及參與人員預算出工期,若進度過慢會導致工期延誤,進度風險的識別需要對時間具有準確性,常受自然風險和社會風險的影響;(3)質量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技術水平,因此,質量風險取決于技術風險的管理。工程項目技術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就是對風險的識別,對風險沒有一個準確的認識就無法對其進行合理的管理,由于特大型橋梁工程項目的復雜程度、工期、技術都會產生各種風險,所識別風險越多,就可以針對各種風險的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風險的程度,而且技術人員還可在項目的建設的過程中尋找發展的規律,則可識別的風險數會隨工程建設的進度增多,對可識別風險及時采取措施,可以在極大程度上提高項目建設成功的概率。

2特大型橋梁工程技術風險分析

2.1技術風險的產生

在一些新技術、新方法的開發研究后,由于其沒有經過廣泛的應用,在使用過程中不能確定所有實際情況都與試驗情況一樣,可能導致工程中出現不良后果,這就是技術上的不確定性所形成的技術風險,不僅體現新技術、新方法上,較成熟的工藝在某些及其惡劣的條件下也會形成這種技術風險。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影響項目能否成功的技術風險稱為關鍵技術風險;在以往的工程建設中出現過,采取有效措施可避免,但由于處理失誤,導致嚴重后果的技術風險稱為重大技術風險;工程管理主要是針對一般技術風險,是指可以通過有效管理和控制能完全消除的技術風險。

2.2技術風險識別與評估方法

(1)根據上述學者的研究結果可以將項目過程細化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工序;(2)在各個細化環節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結合社會、環境因素找出可能產生的技術風險;(3)以關鍵技術風險為主,其他技術風險為輔,各部門根據本部門風險的情況開展研究討論,結合工程進度情況,進行分階段管理。

3特大型橋梁工程技術風險管理

在我國,承包人負責所有的技術風險管理工作,而一般情況下承包人用在風險管理工作中的時間、精力以及經費都有限制,以承包人意識為主的風險識別及其相應措施都不夠全面,導致工程風險管理的質量與效率較低。根據特大型橋梁技術風險管理的流程及其工程的復雜性考慮,首先必須對技術風險進行分類管理,關鍵技術風險的管理應交給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指揮部管理,以其高水平專業知識對關鍵技術進行早期分析和研究,提早預見可能出現的技術風險,為研究相對措施提供足夠的時間,而承包人的業主組織優勢也得以充分發揮,積極學習社會上成功的先進先例模式方法,對于提高技術風險管理的質量有著極大促進作用。特大型橋梁工程建設的成敗取決于關鍵技術的高水平,南塔深水基礎施工技術就完全體現了我國橋梁工程建設的高水平,另一個橋梁建設中的關鍵技術———鋼塔加工制造技術,對風險分析采取傳統的定性分析和新式的定量分析,降低了工程建設在技術上的風險,能夠保證橋梁工程建設在短工期內完成的高質量,這些成功的工程案例都依賴于科學的技術風險管理。下文就南塔深水基礎施工技術進行了詳細說明。

3.1技術難點、技術風險分析

特大型橋梁工程建設工程中多方面存在技術風險,如鋼套箱的浮運方式,在浮運過程進行如何準確定位,以及鋼套箱系統會受到水力,流速等自然因素的影響。

3.2委托有關科研、設計單位進行結構驗算及模型試驗

我國在大型工程包括特大型橋梁工程上進行系統性的風險分析比較晚,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有著較大的差距,因此,國家相關部門邀請了海內外6家特大型施工企業參加模型試驗以及施工方案的征集活動。其模型試驗的內容為:對鋼套箱體系進行分析研究,驗算出其各種工程狀況下的受力情況,并在各種工程狀況下進行試驗。指揮部將6家特大型施工企業提出的6種方案進行對比分析,選出了3個相對更加合理的備選方案,經過模擬試驗,將樁基施工平臺的方案定為最佳方案。

4結論

雖然我國部分地區經濟已達到發達國家水平,在某些科學技術方面也走著世界前端,但我國的現代風險管理的理論與技術都落后于許多國家,導致這一現象出現的原因有以下幾點:(1)風險的認識度低,工程管理部門風險意識比較薄弱,同樣不能預見可能發生的風險,施工單位只注重施工進度,單純按照工程建設的設計進行施工,即使產生風險意識,也不懂變通,極少會反饋給技術部門;(2)我國還沒有形成完善的管理組織結構;(3)我國工程管理模式仍沿用傳統的定性管理,需要向量化管理方向發展;(4)工程風險管理技術人才匾乏,遠遠不能滿足我國工程風險管理的需求。而作為我國重點發展的特大型橋梁工程更需要進行風險分析和管理,本文對其技術風險管理流程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為國家建設特大型橋梁工程的風險分析提供了有效理論方式。

參考文獻

[1]趙靜.特大型橋梁工程技術風險分析與管理[J].工程建設與設計,2017(06):174-175.

[2]王博.基于風險分析的橋梁設計優化[D].長安大學,2016.

[3]冷兆華,林航飛.公路投資項目風險分析與評價[J].上海公路,2004(1):53-56.

[4]劉太明.特大型橋梁大模板體系施工安全控制要點[J].重慶建筑,2011(11):35-36.

[5]王超,馮斌.南京長江三橋南塔鋼套箱受水流力作用的試驗研究[J].世界橋梁,2004(1):38-40.

[6]姚小元,成宇海.南京長江第三大橋南塔鋼套箱首節段下水技術[J].橋梁建設,2006(6):54-57.

[7]甘偉康.橋梁工程施工風險安全控制技術研究[D].鄭州大學,2013.

篇10

關鍵詞:P2P網貸;合規經營;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6)06-85 -02

2015年12月28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的公布意味著P2P行業將進入細化監管的階段,隨著監管細則的逐步落實,P2P網貸行業將進行一輪全面的大洗牌,大部分的P2P網貸平臺企業將會遭受巨大的生存壓力。同時2016年我國經濟仍有下行的趨勢,平臺難以獲取優質的資產,可能會遭受資產荒問題的困擾。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P2P網貸平臺將何去何從?

一、P2P網貸平臺首先應解決自身缺陷問題

平臺合法合規的經營是平臺得以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對于平臺自創辦之始就存在的運營模式缺陷問題,平臺應正視問題并積極主動地尋求解決方案,而不是待監管細則落地后,被明確勒令整改。一則,有助于維護平臺的聲望,不至于被監管機構列入黑名單。二則,平臺掌握主動權,因而擁有一定的緩沖時間,有助于自身的穩定發展,不至于因倉促整改陷入倒閉危機。

對于有關平臺功能、性質定位的原則性問題,《辦法》設立負面清單,指出P2P平臺運營的“十二禁令”,包括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不得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資金。這三條“禁令”明確了平臺不得有自身提供擔保、拆標或期限錯配、設立資金池等行為。有以上行為的平臺應在《辦法》公布后18個月的調整期內加以整改或轉型。

(一)自身擔保問題的解決

現階段P2P網貸市場上與平臺擔保有關的情況有以下三種:第一種是P2P平臺不提供任何擔保,這種情況要求投資人有較好的風險意識,一旦出現逾期壞賬,要有比較充分的心理準備;第二種是公開場合下不宣稱提供擔保,但通過客服私下溝通或暗示能夠提供本金和利息的擔保,這種情況下如果出現壞賬逾期,投資人和平臺就有可能在風險責任上出現糾紛;第三種情況則是P2P平臺公開宣稱自身為其產品提供擔保,這樣的做法顯然不符合現行監管要求。監管機構之所以禁止自身擔保是該行為不能真正解決投資者資金安全問題,反而會加大平臺的經營風險,一旦平臺跑路,擔保就變成了一張“空頭支票”。

P2P網貸平臺不能自身提供擔保,投資者又希望降低風險,資金能有一定的保障。為滿足這種需求,平臺比較現實的做法是與第三方擔保機構、保險公司合作。在“P2P+第三方擔保”模式中,平臺項目的審核與擔保通常是由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第一道把關,平臺自身的風控體系進行第二道審核,這樣既降低了平臺風險,同時又構建起了借款人、擔保機構、P2P網貸平臺等多方共贏的產業生態。“P2P+保險”模式也是近年來的一種新潮流,傳統的保險公司有相對完善的風控能力,對投資者的個人賬戶和資金安全有更好的保障作用。

(二)資金池問題的解決

P2P的本質在于為借款人和出借人牽線搭橋,促成及撮合雙方成交,達到借款與出借兩端的一致。部分P2P網貸平臺為了提高金融效率,充分匹配資金,往往會采用拆標與期限錯配的方法,但這樣將造成更多的風險。而形成資金池能有效解決期限錯配問題,但資金池一旦形成就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資,觸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中有關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規定。目前,為了解決這一矛盾,P2P網貸平臺主要有以下四種避免資金池的方式:

1.采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通道型服務

此種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僅作為支付通道,對資金進行支付劃撥中介管理,并不對資金進行托管。P2P網貸平臺實際上仍擁有對資金的支配權,存在可隨意拆借、挪用資金的風險。

2.采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托管型服務

此種模式下,平臺自有資金與用戶資金進行隔離。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平臺挪用客戶資金的風險,但平臺仍有可能可通過虛構交易的形式來轉移資金至平臺自有賬戶。

3.采用銀行的資金存管服務

此種模式下,銀行的主要職責是審核借款人信息、投資產品的真實性,再完成資金劃撥。對用戶來說,資金的安全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因銀行的監管能力及公信力更高,該方式是現今比較熱門的平臺資金存放模式。

4.采用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聯合存管”服務

具體而言,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銀行開立交易資金專用賬戶,委托銀行對專用賬戶內的各家P2P機構客戶的交易資金進行存管,以滿足相關部門對P2P機構客戶資金需交由銀行存管的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則提供支付結算、技術咨詢、服務定制、運營維護等技術輔助服務,協助銀行更高效地完成借貸資金在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存管賬戶之間的劃轉。未來,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合作的模式將會成為一種新的潮流。

二、P2P網貸平臺其次應加強風控能力

對于風險控制能力的提升,是P2P網貸平臺在殘酷激烈的競爭中能得以取勝的關鍵。無論是以提供信息為主的純平臺模式,還是線上收取材料、線下審核的O2O模式,讓投資者最為關注的依然是安全性。平臺經營的合法合規是基礎,而風險管理則貫穿于P2P網貸的終始。做好這些風險的防范是平臺生存與發展的關鍵。

(一)信用風險的防范

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個人信貸風險和平臺信用風險。個人信貸風險源于借款人的違約,而平臺信用風險源于投資人對平臺的運營能力的信任危機。為防范信用風險,需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對個人信貸風險的防范是P2P網貸平臺的重中之重。平臺應該對借款人的信息進行嚴格的審查。從收集信用數據到初審、復審等多個環節都要層層把關,以便確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評估其還款能力、還款意愿及違約成本。對借款人進行信用狀況評估時,平臺應采用科學的方法對其進行評定。對此,平臺可以借鑒國外一些相對成熟的信用評分方法,如美國著名的FICO信用評分法,通過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對借款人的各項信用指標進行評定。引入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對平臺來說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國外的Zopa、Prosper等網貸平臺的個人信用評價也都是由第三方機構完成。

其次,平臺注重對自身信用風險的防范,切不可失信于廣大投資者。在借款人方面,加強對信用資料的審核,嚴格控制不良貸款率;在投資人方面,平臺不要輕易給予承諾,一旦承諾則應盡可能履行。平臺倘若出現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應積極做好穩定投資人情緒的工作。

(二)流動性風險的防范

流動性風險是指平臺無法保證資金合理流動的風險。它主要源于借款人逾期違約風險帶來的資金流動問題。此外,一些大環境的因素如春節臨近、金融危機爆發、投資人預期等也會改變投資人的投資方式,增加對平臺的提現的需要,加大平臺的流動性風險。為防范流動性風險,需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P2P網貸平臺應明確定位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平臺作為信息中介就不應介入借款人和投資人的具體交易,不應將資金先歸集自身再放貸。平臺不能給借款人一定能融資多少金額等承諾,同時也不能給予投資人保本保息、達到多少收益等承諾。

其次,平臺應積極做好借款人逾期違約風險的預防措施。除了多維度掌握借款人的個人信用信息,還可以根據項目的金額、借款背景、還款來源等數據做進一步交叉分析,從而構建合理的資金借貸匹配模型。

(三)信息技術風險的防范

一個安全的互聯網環境是P2P網貸行業健康發展的基礎。因為P2P網絡借貸交易的全過程都是在互聯網上完成的,一旦網貸核心系統出現問題,將嚴重影響平臺的正常運營,所以防范信息技術風險就顯得極為重要,P2P網貸平臺應加大對互聯網防護安全技術的投入。同樣,為防范信息技術風險,需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在平臺網站系統的建設方面,如果平臺有資金、技術壁壘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可以采用外包定制的方式,減少前期系統成本的投入;如果平臺有足夠的實力,可采用自主研發的方式,有助于內部員工對系統充分了解,當系統出現問題或需要改進時,平臺能夠及時高效地糾錯和調整;平臺也可以通過先外包購買系統試運營,后發現問題、積累經驗,再開發有自主產權的核心系統的方式來構建平臺網站系統。

其次,還應加強平臺用戶的網絡安全知識教育,了解各種常見的詐騙方式,提高平臺用戶的安全防范意識。

參考文獻:

[1]樓夢楚.P2P網絡借貸的風險分析與監管體系[J].商,2015,(18):184-185.

[2]林亮春.我國P2P網貸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路徑分析[J]. 雞西大學學報,2016,(01):78-82.

[3]朱凡,李士華.中國P2P網絡借貸主要風險及防范[J].現代商貿工業,2016,(07):95-96.

[4]楊翠杰.中國P2P網絡借貸平臺風險控制問題研究[D].外交學院,2015,

[5]唐嘉悅.P2P平臺風險評價及控制研究[D].青島理工大學,2015.

[6]羅振輝.P2P借貸的資金池問題及解決思路[J].中國律師,2015,(08):51-53.

作者簡介:

李勇,男,江西贛州人,江西財經大學學生,研究方向:金融學;

紀昀瑛,女,江西撫州人,江西財經大學學生,研究方向: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