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政治哲學范文
時間:2023-07-18 17: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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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柏拉圖致力于從公共利益這一國家整體性目標的視角來闡明正義的內涵。他說:“建立這個國家的目標并不是為了某一階級的突出的幸福,而是為了個體公民的最大幸福;因為,我們認為在一個這樣的城邦最有可能找到正義,而在一個建立的最糟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不正義”可以看出來,柏拉圖心目中的理想國家應該是與正義內在契合、關聯一體的,它以正義為建立的原則,同時又是正義棲息的場所。城邦正義的最高原則就是理想國家得以建立的根本指南,同時也是理想國家為之奮斗的根本目的,正義是思辨理性下全體公民的共同幸福,這種共同幸福就是公共利益的所在,換句話說,正義以公共利益為歸宿,相應地,如何實現正義其實質就是如何實現公共利益。可以說,從柏拉圖開始,對正義的理解與詮釋具有了一種公共利益的內涵與意蘊,這也成為影響后世政治哲學的一個重要理論傳統。
按照思維的邏輯,柏拉圖思考的重心轉向了如何實現真正的城邦正義這一問題。柏拉圖認為首先是構建一種形式和諧的政治秩序,這種和諧的政治秩序體現在分工與合作之中。正如柏拉圖所說的:“正義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別人的事。柏拉圖對正義的探討進入到社會結構與功能的現實領域。各個階層的人們按照各自的社會分工,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扮演好自己的社會與職業角色,不要隨意干涉和擾亂別人的分內之事,這樣就最大限度地彰顯了個人的正義,也就忠實地踐行了個人的正義。當全體城邦公民都遵循這個原則,并且整個城邦生活在結構劃分的基礎上,制定并有效地實施了一系列與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與機制時,那么,這個國家無疑就是正義的了,它就會朝著善的方向發展以實現整個國家的最大幸福,即公共利益。可以這樣說,各司其職、恪守本分的分工合作成為公共利益得以實現的前提;從這個角度講,個人正義的總體彰顯與公共利益的實現是天然同一的。可以大膽地說,正義的城邦無時無刻無處不體現和滲透著公共利益的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城邦正義就是公共利益。
柏拉圖摒棄了抽象地談論國家正義的做法,而將國家正義的實現真正落實到了城邦公民的個人行為上,賦予了國家正義以堅實的現實基礎。與此同時,柏拉圖也認識到雖然國家正義依賴于個人正義的彰顯,但城邦中單個成員的個人正義并不是國家正義本身,因為國家正義是城邦成員不同正義內容的有機結合。因此,明確構成理想國家的三個階層及其成員的各自正義要求,剖析其中所蘊含的公共利益精神,成為深化正義討論的切入點。
在柏拉圖看來,一個城邦中最高的統治者,應將自己所有的智慧與力量貢獻給這個國家,一切考量應以民眾的利益為最高的旨趣,這就是正義之于這個階層的內涵。從這里我們不難看出,柏拉圖對于這樣一個具有知識與智慧的階層,寄予了極高的道德要求,賦予他們比治國理政更為崇高的職責與使命。推而廣之,柏拉圖對于知識階層給出了一般意義上的正義內涵,那就是運用好自己的才智積極為國家服務,全心投入,不為私利。柏拉圖就一個城邦國家的統治而言再次重申了他關于不義的內涵,那就是那些不夠優秀的人實際掌握了統治國家的權力,那樣神諭的“銅鐵當道,天下大亂”就會一語成讖。“我想那些有才干的人之所以去當官吏,也是出于擔心沒才干的人上去把國家管亂了的緣故吧。因此可以說,真正有當官吏的才干的人不是因為他們從官員的職位可以獲得什么好處和樂趣,而是一個必須:因為他們找不到比他們能干甚至是和他們差不多能干的人去執掌政務。柏拉圖關于統治者的正義的論述反映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明確提出了“治國為民”的思想。他認為治理國家的最高原則是國家利益至上,管理國家的人傾其精力就是為了廣大民眾的共同福利,除此之外別無他求。可以看出,柏拉圖雖然致力于維護奴隸主貴族的階級利益強調了公益,但在如何處理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利益關系上,他還是著重強調了官吏要傾其才智為國奉獻,以崇高的使命感為國盡忠,這種思想穿越時空依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二是強調了知識治國的理念。由那些真正擁有智慧的人來治理國家,這是國家沿著合理正確的方向向前發展的根本性因素,是實現國富民強的關鍵。倘若國家淪入那些宵小之輩手中,前途勢必堪憂。當然,柏拉圖這里強調的智慧之人絕不是我們現代政治理論上所說的知識精英或技術官僚,而是擁有哲學智慧的人。簡單地說,柏拉圖確立了一個權力和能力相一致的理想社會,作為統治者與善之間有著穩定且堅固的內在聯系,這是城邦政治生活保持正義性的根本所在。
誠然,城邦統治者的素質直接關系著城邦的興衰,因此,如何避免城邦統治者的腐敗就成為保持城邦正義的另一關鍵因素。柏拉圖清楚地認識到,經濟因素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他認為巨大的財富懸殊和良好的政府不相容。這一共同信念的形成是希臘人通過許多世代的政治生活所獲得的經驗。特別是梭倫時代存在的貧富不均所導致的雅典動亂,更加強化了柏拉圖的這種認識。因此,在《理想國》中柏拉圖對統治者階層擁有私人財產持完全否定的態度,甚至在他看來,只有廢除財富本身,才能取消他們把任何東西據為己有的權利,才能根治統治者的貪婪,當時的斯巴達就是這樣。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柏拉圖消除財富不均的動因絕非因為財富不均對個人是不正義的,而是因為財富不均影響到了國家內部形成最高程度的協調一致。與之相同的是,廢除婚姻制也是出于這個原因。廢除一夫一妻制的性關系,代之以按統治者的要求進行有節制的,目的是獲得優秀的后代。因為他認為個別人對家庭的鐘愛之情會削弱其對統治者的忠誠。為兒女操心勞累是一種比渴望得到財產更隱晦而有害的自私自利,他認為家庭對兒童的訓練不能很好培養國家需要的全心全意的獻身精神。因此,與他在財產問題上廢私存公的觀點相一致,柏拉圖主張國家不能讓教育聽任私人的擺布,而必須由國家提供公民成長所必需的訓練與教育,使之符合國家的和諧與福利。
就護國者而言最大的正義就是充分發揮他們勇敢的天性,保衛國家。勇敢是身為護國者的第一要素。無論是對內鎮壓不法之徒,還是對外抗擊虎狼般入侵之敵都要求他們不但善戰,還要很勇敢;除此之外,以坦蕩的心靈樹立符合國家要求的幸福觀也是身為護國者的要素。這種幸福就是堅守城邦、無私無畏、甘于清貧,金錢財寶、美女豪宅與他們無涉,正是這種“一窮二白”的生活才構成了護衛者最大的幸福和正義。護國者摒棄了為某一個階級幸福奮斗的思想,立足于全體人民的幸福,只有這樣才會在全體人民的幸福之上體驗自身的幸福。倘若他們沉湎于個人的吃喝玩樂,國家的前途就勢必會斷送在他們的手上。“我們是要我們的護衛者成為真正的護國者而不是覆國者…因此,在任用我們的護衛者時我們必須考慮,我們是否應該割裂來單獨注意他們的最大幸福,或者說,是否能把這個幸福原則不放在國家里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我們必須勸導護衛者及其輔助者,竭力盡責,做好自己的工作。柏拉圖在這里強化了個體的道德選擇必須符合國家倫理的要求,這是一種典型的國家主義價值觀。然而柏拉圖不曾考慮的是國家在此種情況下就可以以自己的倫理目的肆意剝奪原本屬于社會成員個體的幸福和自由,個體自由與幸福的豐富性與多樣性被最大限度地擠壓了。這種理論范式傳至黑格爾,演化成為國家是倫理理念的實現,人民非但不能違拗國家的倫理目的,而且“當國家要求個人獻出生命的時候,他就得獻出生命”
對于生產者階層,柏拉圖并沒有明確描述他們最大的正義要求是什么。這是因為,他認為這個階層及其成員對于國家的政治生活影響不大,只要他們遵循一個節制的原則,就可以不必像前兩者一樣,沒有任何私人利益,一切行動以國家的公共利益為宗旨。他們可以擁有屬于自己的私有財產,可以自由婚配等。在這里,節制就是他們防止走向邪惡的原則,就是他們走向城邦共同善的道路。所以,我們仍然可以從中感受到,公共利益原則依舊是這個階層成員生活所必不可少的隱性規范。
2.公私同一的政治哲學理念:事實性與價值性統一的“理想生活”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到,在柏拉圖對理想國家的種種設計中,突出反映了城邦整體利益或公共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則。在他所做的安排之中,都力圖消滅個人利益存在與發展的空間,只有這樣,公共利益的實現才能在城邦政治生活中成為主旋律,成為所謂個人賴以存在的阿基里斯之鐘。個體的靈魂維系于社會本質上,私人生活與公共生活是同一的。個人在城邦之中是以一種公共生活為其存在方式的。柏拉圖清晰地看到了,公共生活或公共利益的惡劣與腐敗,會直接導致個人美德的不復存在。所以,他在《理想國》中一直保持著對個人私利的鄙夷與不屑,它是城邦全部危險的根源。在柏拉圖看來,利己主義不僅是一種道德上的錯誤,它還完全誤解了成為一個人意味著什么。利己主義者不明白自我利益和共同利益其實是相同的;社會并不是外在于自足的個人的,相反,個人總是共同體中的成員。“利己者就像一個認為只要把腳放入花盆它就會像樹一樣瘋狂生長的瘋子。柏拉圖完全沒有弄明白人存在的意義。另外,他堅決反對的正是后來風行于世的公私兩分(或者說是個體與社會相對立)的思維模式。柏拉圖認為把個人和社會看成兩個獨立自足的要素是錯誤的,人和社會始終是交織在一起的。因此,一個人的欲求與社會的需要之間是同一的,是和諧一致的。所以,恪盡職守成為個人生存于城邦的全部內涵。只有這樣,才能在城邦共同善的實現之中,實現自己作為一個人的真正意義。權利與自由都內化在了個人追求城邦共同善(公共利益)的行動之中了。
柏拉圖從個人與共同體的膠合為一的關系上,消解了產生公私利益沖突的可能性,他看到的更多的是公私利益關系相統一、相協調的一面。柏拉圖這種對公私利益矛盾的解決模式,很難讓我們定位它是一種現實主義的方案還是一種終極性的理想主義解決。因為在柏拉圖生活的時代,現實的經驗告訴他們公私利益矛盾原本可能就是一個假命題。雖然他已經觀察到現實生活中個人利益對政治生活的影響,但他寧愿在重歸先賢文明的昭示下祛除個人利益存在的空間,重鑄公共利益大一統的城邦輝煌。
篇2
摘要:柏拉圖的《理想國》最為人們所熟知,其中提到的“哲學王”更是為人們所樂道。其實他還有一本后期著作《國家篇》也頗為知名和重要。對比這兩本書,有人認為這其實反映了柏拉圖思想由“人治”走向“法治”的一個轉變。那么為什么會發生這種轉變呢?這正是本文要重點探討的問題。
關鍵詞:人治 法治 轉變 原因
提到柏拉圖,其《理想國》(又稱《國家篇》)最為人們所熟知。在《理想國》中,柏拉圖堅定地認為,“只有在某種機遇下,那些被人們稱為無用的極少數尚未腐敗的哲學家被推上統治地位,出來掌管城邦,無論他們是否自愿,并使公民服從他們的時候,或者說,只有在神的激勵下,那些當權者的兒子,或那些君主本人對哲學產生真正的熱愛時,城邦、國家或個人才能達到完善”[1],即一個治理良好的國家應當由哲學王所領導,哲學王在理想國中占有核心地位。然而柏拉圖晚期有一本著作叫《法律篇》,他在其中系統地闡述了他的政治法律思想。因此,一般認為,柏拉圖的政治法律思想經歷了一個由《理想國》中的“哲學王”人治到《法律篇》中法治的轉變。那么我們不禁要問,其思想為什么會發生這種轉變呢?
其實,任何一種思想的產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有著一定的緣由的。柏拉圖晚期思想發生轉變也是有因可尋的。這既是由其學術思想的內在發展導致的,同時我們在考察期思
想轉變時也不能忽視了其人生經歷帶來的影響。
一、學術思想的內在轉變
柏拉圖的政治法律思想是建立在其以“理念論”為基礎的哲學思想之上的。晚期的柏拉圖本人首先對其哲學賴以為基礎的“理念論”進行了反思。在《巴門尼德》中,他重新分析了究竟哪些事情有理念。按照柏拉圖原來的思想,任何一類事物都有理念,理念作為原本是完美無缺的,具體事物作為摹本總是有缺陷的。那么,污泥、穢物是否有理念呢?如果它們也有理念,這些理念一定比它們更加污穢了。這樣,就與理念是完美無缺的思想相矛盾。因此,柏拉圖明確否定有污泥、穢物的理念。可是,如果它們沒有理念,那么它們是怎樣產生的呢?柏拉圖在這里陷入兩難之中。在這篇著作中,他也仔細分析了具體事物如何分有理念。分有只能兩種辦法,一是分有整個理念,一是分有理念的部分。如果分有整個理念,一個人分有人的整個理念,另外一個人也分有人的整個理念,那樣理念和具體事物一樣,也有很多,就不是單一的了。如果分有理念的部分,如一個人分有人的理念的一部分,另一個人分有人的理念的另一部分,那樣就破壞了理念的完整性,不僅如此,還會導致更荒唐的結果。如果說一個東西因為分有大的理念的一部分而成為大的話,那就等于說大的東西因為分有“小”而成為大的,因為大的部分比“大”本身而言無疑是小的。柏拉圖發現這些困難后,也曾力圖去解決之。但是這些困難都是他的哲學基本觀點造成的,他不會放棄他的哲學基本觀點,所以他也不可能解決這些困難。而解決不了這些困難到頭來又動搖了其《理想國》中政治哲學思想的哲學基礎。于是,其政治哲學思想也必須尋求某種變通。這也就說明了為什么其晚期政治哲學思想出現了變化。
二、生活經歷的外在影響
柏拉圖青年時代是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中度過的,他目睹了當時希臘社會的混亂給城邦公民帶來的悲慘遭遇,也目睹了希臘由盛轉衰的過程,蘇格拉底之死更是深深地刺激了柏拉圖,這促使他萌發了強烈的構建一個理想國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柏拉圖總結當時城邦混亂的教訓,認為這是民主法治的不完善所致,而不完善的民主法治直接導致了蘇格拉底之死。因此他認為在當時的希臘社會,民主法治已經變質的情況下,只有理念論化身的哲學王才能真正治理好一個國家。當然理想國及哲學王的存在要具備很多條件。柏拉圖的《理想國》正是為此而作的。可以說,他的一生都在為希臘城邦的社會秩序進行不斷的思考和探討,為此提出了一套詳細的理論,并最終期望將這種理論變成制度,付諸實踐。然而在奔走實踐中,“理想國”遇到了極大的困難,尤其是在西西里的遭遇,差點被狄奧尼修一世處死,后雖經人說情免死,還是被當做奴隸賣掉,后經人搭救才回到雅典,這次心靈和身體的“流放”深深地刺激了他。他開始思考,在一個法治不健全、人治占上風,而統治者本人又非哲學王或變質的話,其造成的后果是不堪想象的。因此,在“理想國”現實地難以實現的時候,他開始反思自己的學說,開始尋求新的突破,在后期的《法律篇》中,他指出一個完善的法治的國家是一個次好的國家,也是值得推崇的。
縱觀柏拉圖的一生,其青年時期師從蘇格拉條學習哲學,學法治思想,然而蘇格拉底之死及其本人遭遇使其思想經歷了一個從法治走向人治,再回到法治的過程。因此我們認為這是一次復歸。當然這不是簡單的回到過去,而是包含了更深內涵的創造性的復歸。
參考文獻:
[1]柏拉圖著,王曉朝譯.柏拉圖全集(第2卷)》之“國家篇”[M].人民出版社,2003
[2]柏拉圖著,王曉朝譯.柏拉圖全集(第2卷)》之“巴門尼德篇”[M].人民出版社,2003
[3]柏拉圖著,王曉朝譯.柏拉圖全集(第3卷)》之“法篇”[M].人民出版社,2003
篇3
柏拉圖(前427―前347)是古希臘先哲之一,師從蘇格拉底,其畢生都在努力創建一套能治理理想城邦的成熟哲學思想體系。他出生于雅典民主時代末期的一個貴族之家,青年時代的他經歷了雅典的戰敗及民主黃金時代的結束。隨后,柏拉圖又經歷了三十僭主的殘酷統治時期,這三十人都是平時高談美德的有學志士,這使他明白了盡管擁有才智和道德也未必能清醒正直地將健全的政治見識變為現實。而他的老師蘇格拉底被冠上“毒害青年罪”而冤死這一事情更是深深影響了柏拉圖之后的人生道路。他曾說:“雖然我曾經滿腔熱誠的希望參加政治生涯,但這些混亂的政治現實卻使我暈頭轉向。”他放棄了積極投身政治的熱忱,轉而進入哲學的研究中。但是他并沒有放棄他構建理想城邦的心愿,他在接下來十二年游歷歐洲各國,學習和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最后回到雅典創建學園。學園的創立是柏拉圖一生最重要的功績。當時希脂以及周圍各國最有才華的青年受它的吸引,聚集在柏拉圖周圍從事科學研究和學術討論,為后來西方各門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提供了許多原創性的思想。
二、從模仿說看詩中是否包含真理
柏拉圖在分析個人的正義時,提到心靈結構的三個組成部分:理性、欲望和激情。這三者在一個人自身內各司其職,那么這個人就是正義的,即在做他本分的事情。而理性無疑在三者中起領導作用,并與激情協同作用,領導欲望,以免它會因為肉體的快樂而變大變強不再恪守本分,“企圖去控制支配那些它所不應該控制支配的部分,從而毀了人的整個生命” [1]98。因為“心靈的理性部分才是心靈最善的部分,而當人們處理數字、計量等問題,就是心靈的這個部分在進行工作” [1]355。理想國的建立是要依靠理性力量的主導,詩歌作為文化藝術的重要部分對人心的影響是頗為深刻的,詩歌能否存在于理想國中就取決于詩歌對理想國的教育是否有益處,歸根結底就是探討詩人創作時是否憑借理性的力量,詩歌中是否包含真理。
為了解釋詩歌和詩人的存在對理想國究竟有無益處,柏拉圖在第十卷中舉了床這個簡單的例子來揭示他的文藝模仿說。他認為詩人和畫家一樣是模仿者,與理念隔了兩層,他們“除了模仿技巧以外一無所知”, “能以語詞為手段出色地描繪各種技術”,而聽眾“由于和他一樣對這些事情一無所知,只知道通過詞語認識事物,因而總是認為他描繪得再好沒有了” [1]352。詩人只是像魔術師變戲法一樣利用了人們心靈中時常有的對表面現象的混淆及感性的成分。柏拉圖對藝術創作中的模仿并不認同,這樣的過程讓詩歌和真理相隔甚遠。“詩人的創作是真實性很低的;因為像畫家一樣,他的創作是和心靈的低賤部分打交道” [1]355。因此柏拉圖認為完全會有理由拒絕讓詩人進入治理良好的城邦。因為他的作用在于激勵、培育和加強心靈的低賤部分毀壞理性部分。
三、文藝的社會功用分析詩歌和哲學能否結合
由于生長環境和家庭背景,柏拉圖博覽群書,諳熟詩歌和戲劇的美和力量,本身也熱愛詩歌創作,他贊頌荷馬是“第一位教師和所有這些美的悲劇之物的首領”[1]362。詩人的詩是美的,因此希臘人對其推崇備至,這是傳統權威建立的基礎。但柏拉圖更加強調的是“不能讓美傷害了真,不能因為詩的美就認為詩中包含真理” [3]41。
首先,柏拉圖自身創作時也充分發揮了詩歌的故事性和感染力,從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到他的文學風采。柏拉圖自己也提出“要用故事來教育孩子”。而在柏拉圖的著述里,“故事”常常是“詩”的同義語。就連他的對話錄本身也是用形象的故事講述抽象的道理。這里也展現了柏拉圖詩人的一面,“柏拉圖的哲學對話,用詩的方式展示了哲學生活本身。在他無形的戲劇舞臺上哲人蘇格拉底是一個主角(英雄),蘇格拉底通過沉思和言談在其生死中踐行的哲學生活” [12]89。而且一直以來,詩歌和音樂就是青少年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城邦的管理者不能對哲學一無所知;同樣,合格的公民不能對詩樂置若罔聞” [4]118。
其次,理性審查詩歌作品是比起完全驅逐詩歌來得更為實際的做法,這需要在哲學家“自己內心深處守護自身心靈城邦的秩序”。經過篩選的詩歌如諸神的頌詩或者好人的贊美歌,柏拉圖認為不僅包含豐富的知識內涵,除了給人愉悅以外,還使人增長知識,開闊心胸,使人熱愛生活。在這樣管理得當的情況下,優秀的詩歌作品就可以在城邦建設中占有一席之地。詩歌的感染力和充滿希望的力量會給城邦的公民帶來精神上的洗禮。純粹的理性固然是引導一個人生活、引導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主導力量,但人的心靈始終包含感性因素,拋棄這個部分是不能讓一個人正常生活,也不能讓一個國家正常運行的,因為這如同否定了人的本質。“拋卻詩也將導致巨大的損失,人們將因此喪失一種與人的本質密不可分的理解和生活的框架,日常生活如果脫離了習俗的規范和一貫性很可能導致更嚴重的結果” [3]47。
作為哲學家的柏拉圖認為“詩的首要任務不是拘泥于這種或那種形式,而是教育民眾,尤其是兒童,使之成為具有高度政治意識和穩妥的道德觀念的自由人” [4]123,他從詩的社會功用性角度將詩歌從被完全驅逐的邊緣拉了回來,這也反映了哲學家柏拉圖內心深處的詩人本色。正是有這樣的特質存在,柏拉圖才能清醒地認識到詩歌的對城邦建設的意義所在,讓哲學和詩歌二者有機結合比完全否定詩歌對國家的管理來說更為實際且長遠。
篇4
論文關鍵詞:柏拉圖;理想國;正義;倫理思想;政治思想;統一與矛盾
《理想國》是柏拉圖對當時的政治現實進行批判和反思而寫就的著作。系統地闡釋了作者的正義觀、政治思想和倫理思想。我們從柏拉圖的理念論體系來理解《理想國》中的正義、幸福、政治思想和倫理思想。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柏拉圖關于國家政治設計的目的,了解柏拉圖的國家思想對后世政治哲學中制度設計的影響。
一、城邦的正義與靈魂的正義
《理想國》以討論“什么是個人正義”作為開始,依次討論了城邦的建設、城邦中的三個等級和城邦的正義等問題,最后回歸到“什么是個人正義”。在柏拉圖看來,一個理想的城邦是由智慧、勇敢、節制三種理念構成的。這三種理念分別在現實世界中形成了城邦中的三種品質,也同時相對應地形成了三個階級,分別是護國者、護衛者和被統治者,其本質上就是學者階級、軍人階級和勞動階級。而城邦的正義就是能夠使智慧、勇敢、節制在這個理想的城邦產生,并在它們產生之后一直保護著它們的那個品質。簡單來說城邦的正義就是三個階級各安其職、各盡其責、互不僭越,正義就是一種秩序。正義的目的是為了使全體公民得到最大的幸福。“我們建立這個國家的目標并不是為了某一階級的單獨突出的幸福,而是為了全體公民的最大幸福”。而在其德性幸福論的體系下,只要每個人完美地擁有其依附的這一個階級的品格,不僭越,則國家中的每個人就都是幸福的。這個國家的任務就完成了。這就是柏拉圖的早期政治思想。
類比的方法論是柏拉圖著作中的很大一個特點。柏拉圖認為可以先讀“大字”,再讀“小字”,由大見小。因此在討論了城邦正義的基礎上,柏拉圖借蘇格拉底之口在接下來的對話中論述了什么是個人正義。和城邦相類似,個人的靈魂有三部分組成:理性、激情和欲望。“我們每個人如果由于自身內的各種品質在自身內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是正義的,即也是做他本份的事情的。”也就是說,正義的人就是擁有其應該擁有的品格的人。每個人擁有其應該擁有的品格就是正義的人,正義的人就會得到幸福。
這里我們注意到,《理想國》中的個人靈魂的正義是在城邦的正義下才得以成立的。每個人在城邦中擁有其個人獨特的技藝,屬于其獨特的階級。當每個人擁有他個人作為該階級成員需要擁有的品格的時候,他就是正義的。護國者擁有智慧,能完善地治理國家的時候,他就是正義的;護衛者擁有勇敢,能有保護國家不受外來襲擊的時候,他就是正義的;勞動者能夠提供勞動,提供物質資料,并且節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服從于統治階級的時候,就是正義的。因此可以認為,在柏拉圖的政治和倫理體系中,倫理思想中的品格“真實存在的東西并不是個別人而是人類,對柏拉圖來說,倫理思想變成了政治思想”。下文將對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展現的倫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統一和矛盾進行分析。
二、理念論體系下倫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統一
“理念論”的方法論思想深深影響了《理想國》中對國家政治和個人倫理的探討。柏拉圖的“理念”在方法論上來講,可以被界說為類的概念,“所以無論何種類概念均屬于純形式的更高級的世界”。具體來看,《理想國》中的蘇格拉底多次使用了類比的方法來推出結論。最大的類比就是城邦正義和個人正義的類比。這個類比形成了理想國的整體骨架。還有城邦中的三個階級和個人靈魂中的三種品格的類比。其中個人的理性可以上升為城邦中的學者階級,個人的勇敢可以上升為城邦中的軍人階級,個人的欲望可以上升為城邦中的勞動階級。
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柏拉圖認為個人正義是的更高形式就是城邦的正義。在理念論的思想下,個人正義一定具有更高層次上的類概念,也就是城邦的正義。雖然柏拉圖在《理想國》中申明是為了尋找個人的正義才虛擬了一個理想的城邦,由大見小,“先探討在城邦里的正義是什么,然后在個別人身上考察它”,但是很明顯看到《理想國》的主要目的是想論述柏拉圖的政治思想,也就是他的理想城邦思想。因此,從柏拉圖的邏輯來看,不是由城邦的正義來推導個人的正義,而是個人的正義上升為城邦的正義。
可以認為,柏拉圖哲學的倫理思想不在于個人的能力和幸福,而在于類的倫理的完美。因此,在柏拉圖理想城邦中的人,并不是單個存在的,而是從屬于其類概念上的城邦的。對柏拉圖來說,其倫理思想就上升成為了政治思想。這樣,在理念論體系的影響下,柏拉圖的倫理思想和政治思想得到了統一。這種統一是對當時雅典,甚至是整個希臘城邦政治日趨腐化的對抗。在柏拉圖的時期,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已開始敗落,“在當時希臘政治生活分崩離析,個人幸福風靡一時,柏拉圖理論與之抗衡,將國家的概念提高大駕馭一切的高度”。⑥如此就可以解釋為何柏拉圖哲學中的倫理思想是低于并且服務于政治思想了。
但是,柏拉圖使個人倫理從屬于國家政治體系的做法,必然導致極端限制公民的個人自由,弱化個人利益,甚至不能談個人利益。這樣一來,《理想國》中的國家理想就變成了為實現科學理論的軍事國家了。因此,如果排除柏拉圖的理念論體系對倫理學的影響,我們就可以看出他的倫理思想和政治思想中間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下文將論述這種矛盾。
三、柏拉圖倫理思想與政治思想的矛盾
柏拉圖的倫理思想是“德性幸福論”,他宣稱只要擁有了其該有的品德就是幸福的,這里擁有品德和幸福同一的,不是手段與目的的關系。但是與后世的德性幸福論不同的是,柏拉圖的“德性幸福論”適合其政治思想聯系在一起的。在其理想的城邦中,個人的品德(也就是個人的幸福)是和這個城邦的政治制度聯系在一起。
具體來說,柏拉圖認為,在他的理想城邦中每個人只要擁有其該有的品德就是幸福的。但是,他的理想城邦中的人是有階級差別的。每個階級的人應該擁有的品德是不一樣的。學者階級的品德是智慧,因此擁有了智慧,這個階級的人就擁有了幸福;軍人階級的品德是勇敢,擁有了勇敢,這個階級的人就擁有了幸福;而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勞動階級,也就是被統治階級好像沒有被賦予他們獨有的品德。
如此看來,按照柏拉圖的邏輯,由于每個人隸屬于各自的階級,因此每個人應該擁有的品德是不一樣的,因此在他的理想城邦中三個階級中的人的幸福標準是不一樣的,有等級差別的。為了解釋他的這種有差別的品德和幸福論,特別是為了讓被統治者相信這種有差別的幸福。柏拉圖甚至引人了“腓尼基神話”。
但是倫理學研究“正義”、“幸福”、“品德”這些概念,都無非是為了找到一種具有普世價值的,能夠排除等級差異和政治制度影響的標準。而柏拉圖的倫理思想卻不是這種目的。柏拉圖的“德性幸福論”就和其政治思想發生了尖銳的矛盾。為了調和這種矛盾,柏拉圖使其哲學中的倫理思想就附屬于其政治思想。比如閱讀《理想國》前幾卷我們會認為柏拉圖論述城邦的正義僅僅是為了與個人靈魂的正義做類比。
由于《理想國》中倫理思想和其政治思想的矛盾,柏拉圖的理想國就成為了極端限制個人自由的、弱化個人利益的國家。就如馬克思所說,“他的理想國只是埃及種族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雖然這種倫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結合在當時的雅典社會具有現實的意義,但是卻泯滅了個人的自由。
篇5
柏拉圖著作哲學觀公民教育一、柏拉圖的時代背景
柏拉圖生活于古希臘雅典城邦迅速走向衰落的時期、雅典的極盛時代,即“伯里克利時代”。在公元前429年,伯里克利病逝,人亡政息,標志著雅典黃金時代結束,衰敗已經開始。柏拉圖出生于伯利克里去世后兩年,困擾雅典數年之久的瘟疫剛剛結束,激烈的伯羅奔尼撒戰爭耗盡了雅典的精力。社會生產力遭到破壞,民主政體陷入危機,社會動蕩不安,傳統的社會倫理道德準則、信仰、法制陷于解體。柏拉圖傾其一生研究如何挽救日趨衰微的雅典城邦,這正是時代給柏拉圖提出的命題。
二、柏拉圖的哲學觀
柏拉圖認為,自然界中有形的東西是“流動”的,所以世間才沒有不會分解的“物質”。屬于“物質世界”的每一樣東西必然是由某種物質做成。這種物質會受時間侵蝕,但做成這些東西的“模子”或“形式”卻是永恒不變的。因此,對柏拉圖而言,永恒不變的東西并非一種“基本物質”,而是形成各種事物模樣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他得出一個結論:在“物質世界的背后,必定有一個實在存在,他稱這個實在為‘理型的世界’,其中包含存在于自然界各種現象背后、永恒不變的模式”,稱之為“柏拉圖的理型論”。
柏拉圖借用“洞穴神話”對這一觀點進行了解釋。
設想在一個地穴中有一批囚徒:他們自小待在那里,被鎖鏈束縛,不能轉頭,只能看面前洞壁上的影子。在他們后上方有一堆火,有一條橫貫洞穴的小道;沿小道筑有一堵矮墻,如同木偶戲的屏風。人們扛著各種器具走過墻后的小道,而火光則把透出墻的器具投影到囚徒面前的洞壁上。囚壁自然地認為影子是惟一真實的事物。如果他們中的一個碰巧獲釋,轉過頭來看到了火光與物體,他最初會感到困惑;他的眼睛會感到痛苦;他甚至會認為影子比它們的原物更真實。如果有人進一步拉他走出洞穴,到陽光下的世界,他會更加眩目,甚至會發火;起初他只能看事物在水中的倒影,然后才能看陽光中的事物,最后甚至能看太陽自身。到那時他才處于真正的解放狀態,會開始憐憫他的囚徒同伴、他的原來的信仰和生活。如果他返回去拯救他的囚徒同伴,他得有一段時間去適應洞中的黑暗,并且會發現很難說服他們跟他走出洞穴。
柏拉圖借著這個洞穴神話,想要說明哲學家是如何從影子般的影像出發,追尋自然界所有現象背后的真實概念。黑暗洞穴與外在世界的關系就像是自然世界的形式與理型世界的關系,也闡明環境對人們認知的巨大作用。當人們一直面對的是虛無的影子時,自然只將影子理解為真實事物,便無法接受“陽光下的世界”,更不愿走出黑暗的洞穴。
三、柏拉圖的理想國
柏拉圖《理想國》一書主題是探討什么正義。柏拉圖認為,從有效善出發無法論證正義即是善,也無法達成正義。將有效善的某些方面推至極致,就可能出現一些荒謬的結論。柏拉圖反駁了認為守法是正義的觀點,統治者總是制定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使得“正義”只代表統治者利益。但是,統治者可能會犯錯而制定不利于自身的法律,從邏輯上與守法矛盾。管理、指揮、計劃乃至生命都是心靈的功能,而正義則是心靈的德性。在柏拉圖看來,所謂的正義,不應僅僅追求一個好的目的。柏拉圖設想通過一個正義的城邦來推導個人的正義、正義的本質及其真正利益。這個城邦就是理想國。
柏拉圖指出,一個正義的城邦必須是一個運作有序的城邦,在城邦內存在正確的分工,整個城邦在一種完全和諧的狀態下運行。柏拉圖將城邦內的中人員分成統治者、護衛者、生產者三個層次:生產者要具備各自的技能,城邦的護衛者要具備強健的體能、勇敢及智慧,統治者必須永遠保持其公道性和正確性,能權衡一切,所以只有哲學王才有資格做統治者。柏拉圖認為,正義是一種美德,它使人們產生一種強烈的、對成為一個完善的公民的渴望,這個完善的公民懂得怎樣依照正義的要求去進行統治和被統治。正義表現為“每個人干他自己分內的事而不干涉別人分內的事”,生產者與護衛者服從統治者,“各守其職,各安其分”。這便是柏拉圖的正義及理想國。在理想國中,愛智慧、掌握了真理且明白事理的哲學家居于統治地位,居于輔佐地位的是具有勇敢美德的軍人,他們是護衛者,第三類人則是具有節制美德的手工業者和農民。
柏拉圖的正義理論開啟了人們對國民素質及公民教育的思考,特別是對國民進行正義的教育探討。這也極大地促進了公民教育的發展。但柏拉圖理想國論證理有四個方面缺陷:
首先,在理想國中,將人分成三個等級,每個等級“各守其職,各安其分”,表面是為了使城邦和諧運行,實則人為地限制了競爭,妨礙了社會進步發展。這種表面的和諧只利于統治者需要的穩定,卻使社會缺乏變革及進步的動力。如果真正實現“理想國”,則社會完全處于一種靜止的、穩定的、不變的狀態,這顯然與社會不斷發展的規律相悖。
其次,柏拉圖認為,有效善無法達成正義,而優秀善則在追尋正義的過程中則起著一種引導問題。但是,一個人的思想無法完全超越其所處的時代,即使理想化的哲學王也會囿于種種因素的限制,在達成正義的過程中出現某些誤導作用。這些誤導,不僅僅體現為方向的偏差,還包括理論內部的自相矛盾。柏拉圖提及,理想國中的教育是要使所有人都去努力求真。但是,當引導者出現偏差變成誤導者時,整個社會就成了洞穴中的囚徒,民眾會將影子認知為實物。
再次,從源頭來講,理想國是依據人本身素質的差異為標準,以素質較低下者對高素質者的服從原則進行構建的。這種構建正是一種出于目的、出于結果而進行的有效善。這種理想國城邦中的正義正是出于這個目的的有效善,是依照正義的要求去進行統治和被統治,這正是柏拉圖定義的正義。因此,正義是出于目的有效善的正義,顯然自相矛盾。
最后,柏拉圖未回答最初的城邦如何形成有服從與被服從,從一開始,理想國的建設就出現了無法以其理論解釋的矛盾,它何以能推導出真正的正義。柏拉圖的理想國只有權力意志的絕對性,而無自由權利的普遍性。
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個人的正義價值是安分守職的為城邦做貢獻,喪失了工作能力的人也就喪失了生存的價值和權利,對于城邦的正義而言,重要的不是公民的生存,而是讓公民去工作。可見,理想國并不理想,理想國中的公民沒有世俗的幸福。
雖然柏拉圖的理想國理論存在許多缺陷,但柏拉圖的正義理論及公民教育理論有許多值得反思借鑒之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教育夢,有必要借鑒柏拉圖的公民教育理論,增強民族使命意識,實干興邦。
四、柏拉圖公民教育思想
首先,反映柏拉圖教育思想的文獻主要是《理想國》和《法律篇》,柏拉圖闡明了教育為國家培養保衛者――哲學家和軍人的觀點。柏拉圖將國家主義教育和個人主義教育融為一體,促成個人的身體發育以及道德和理智的進步和提升,造就具有履行國家職責所需要的個人素養、身心能力、態度和性情、技巧和知識的統治者和輔助者等級,手工業者和農民未劃在教育范圍。
在理想的國家里有統治者、衛士和生產者三個不同階級,四大美德存在于這三個不同階級里,它們也就同樣存在于個人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個不同的靈魂成分里。可以將其歸結為這樣的關系:靈魂――美德――國家;理性――智慧――統治者;意志――勇氣――戰士;欲望――自制――工匠。
柏拉圖認為,在教育中,個人靈魂的正義和國家的正義的基本原則是一致的。在正義的國家里,各個階級只做自己的事,不做超出其范圍的以外的事。教育正是對這樣正義靈魂和個體的培養。
其次,柏拉圖教育思想的最重要的前提和最深層的根基就是他的靈魂學說,尤其是“靈魂回憶說”和“靈魂轉向說”。柏拉圖認為,靈魂是不朽的,當人類發現自然界各種不同的形式時,某些模糊的回憶便開始擾動他的靈魂,涌起一股回到它本來領域的渴望。柏拉圖所描述的是理想中的生命歷程,并非所有的人都會釋放自己的靈魂,讓它踏上回到理型世界的旅程,大多數人都局限于感官世界。他相信自然界所有的現象都只是永恒形式或理型的影子。大多數人活在影子間就心滿意足,他們不去思考是什么投射出了影子,覺得世間只有影子,甚至不曾認清世間萬物只是影子。因此,他們對于自身靈魂不朽的物質從不在意。哲學家就如同掙脫了束縛的靈魂、返回到洞穴的自由人一樣,為了整個城邦的利益,他必須放棄個人思辨的幸福而參與政治生活――做哲學王,以便解救陷于悲慘境地而毫無自覺的人們。
再次,柏拉圖認為,公民教育旨在養成的公民正義認知、公民美德及公民精神。政治活動與教育活動是一致的,國家體系就是一個教育體系,公民教育既是政治活動的目的,也是其手段。在柏拉圖的眼中,政治是道德與教育的聯合體,公民教育的實施是為了使公民進入政治生活,而政治生活的存在是為了通過公民教育獲得公民美德,公民美德是一切美德中的至善。在柏拉圖看來,教育把公民德性的培養放在教育的首位是值得肯定的。
第四,柏拉圖主張真正的公民教育是從童年起所接受的一種美德教育。這種訓練使人們產生一種強烈的、對成為一個完善的公民的渴望,這個完善的公民懂得怎樣依照正義的要求去進行統治和被統治。“教育”的名稱被賦予且只能被賦予美德訓練。因為權力的問題說到底是政治的中心問題。只有那些掌握了知識同時又掌握了權力的人才能給整個城邦帶來幸福。
最后,柏拉圖認為,公民教育的本質在于培養德性、教化靈魂。個人的德性必須以實體性的國家為基礎,他的生活、行為、思想、自由意志都表現在國家里。國家是他的行為習慣、倫理道德的基礎。個人的意愿應服從國家的需要,個人只有站在國家的基礎上,才能腳踏實地,尋求個人的發展。培育、凈化與完善公民的靈魂是公民教育的根本任務。
五、公民教育的內容
柏拉圖根據人的年齡把整個教育過程分三個階段,學前教育、知識教育和高等教育。在知識教育期,又分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
1.第一階段學前教育階段(出生~6歲)
兒童在3歲以前,由女仆專職負責飲食起居;教育則由國家最優秀的公民來監督實施。對兒童的教育開始得越早越好,“凡事開頭最重要。在幼小柔的階段,最容易受陶冶,你把它塑造成什么型式,就能成什么型式。”教育內容主要是講故事、做游戲、學音樂等。柏拉圖對幼兒教育很重視,認為講給幼兒的故事要經過挑選,剔除不健康的,應選擇那些能激發幼兒勇敢、正義和高尚品德的故事。在組織游戲時,方式和內容要有精心安排,不要經常變化,否則會影響成人時對國家的法律的忠誠。
2.第二階段知識教育階段,包括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
初等教育(6~18歲):兒童6歲開始進入男女分校學習,接受同樣的教育,并且根據個人的興趣、愛好分別進入國家辦的文法學校、弦琴學校和體操學校學習。這些學校的學習內容包括閱讀、書寫、計算、唱歌、音樂、體操、騎馬、射擊等。這一階段的教育目的是培養情感和道德,發展兒童靈魂中的低級部分,形成節制的品德。
中等教育(18~20歲):18歲畢業后,大多數人,尤其是手工業者、農民的子弟要進入社會做一個順從的勞動者。富人家的子弟在18~20歲期間要接受較高一級的教育,培養他們的意志和勇敢,使之成為保衛國家的軍人。
3.第三階段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是國家對極少數具有所謂金質潛能的年輕人所施加的促使其靈魂轉向、直觀善的理念而最終成為理想的統治者――哲學王的教育。其內容為:算術、幾何學、天文學、音程學。依照這個次序將靈魂從可見世界逐級上升最后達到辯證法――哲學的世界。
六、公民教育對當代教育的啟示
全面提高我國的幼兒教育水平,尤其是3~6歲的幼兒的教育水平,對于我們國家與民族的長遠發展與建設有著深遠的意義和影響。目前,部分學前教育工作者對幼兒教育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兒童教育的作用認知存在很大偏差。有的認為學前教育就是照看孩子,使其快樂安全的長大,有的則認為幼兒園就是“小小學”。學前教育工作者整體文化素質不夠高、學歷偏低。全面提高我國幼兒教育工作者的整體素質水平,提高我國的幼兒教育水平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且任重道遠。
中小學教育改革實施多年,有了好的結果,但一些地方不盡人意。如存在著素質教育思想和實際客觀教育兩層皮,喊的是素質教育,實施的是應試教育現象。把德、智、體、美、勞有機結合起來來衡量考核學生的素質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另外,未建立起一個好的評價體系,學校、社會及各個方面都以成績來衡量老師的教學水平。在這種教育模式下學生變成了犧牲品。只有改變評價體系,使教師只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不再過度關注學生成績,中小學教育的弊病才能徹底根除。
有人將幼兒教育及學校教育誤解為公民教育。公民教育是對全體公民的教育。學校教育不能替代公民教育,幼兒及學校教育僅是公民教育的一部分。目前,社會上常常有一些陋習與學生在校學習的公民規范相背離,這往往影響著學生在校學習的效果。構建一個有良好風尚的社會是當前進行公民教育亟待解決的問題。積極學習、追求上進、有公德、有互助互愛之心、愛國愛家、崇尚公平競爭、遵守公共秩序、履行法定義務、尊重公有財產、注意公眾衛生,是構建一個有良好風尚社會的目標。這一目標正是公民教育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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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在第八卷的開首柏拉圖以一貫的演示式的劇場表演的對話形式借格老孔之言鄭重地提出了“其他城邦制度有四種”的問題。蘇格拉底就以“四種政制你指的是什么?”的問題展開了“秩序的瓦解”或者“敗壞”的城邦理念的下行路線,希圖從城邦制度的道德品質和處于相應的個人道德品質兩個方面去全面的考察“城邦的禍害們”。這樣此時我們就可能有這樣一個問題呈現在我們的意識中,即,柏拉圖何以可以肯定從對城邦制度的道德品質和個人品質的兩方面考察中就可以對政制有一個比較確定性的正確性的結論呢?他的理由可能是比較符合現實主義的而非通常貫穿的形而上的分析了,但是“政制是從城邦公民的習慣里產生出來的,習慣的傾向決定其他的一切的方向”2同樣不是我們這些分子能夠立即同意的。但是以此我們對照全文中的相關文獻,不難發現“人性”問題占據了整個《王制》核心地位。
我們在第一卷的結尾處(354C)可以從蘇格拉底的言說中分析出這樣一個句子“現在到頭來,對討論的結果我還是一無所獲。因為我既然不知到什么是正義,也就無法知道正義是不是一種德性,也就無法知道正義者是痛苦還是快樂。”,同理我們可以從這句話中分析出“正義”已經向“德性”的方向上考察的可能性已經出現。我們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不斷的聆聽著他對整個城邦的教育事業的設想,教育的目的是為“天國的城邦”培養合格的護衛者,使他們的靈魂和身體都能夠滿足理想城邦的需求,防止城邦的墮落。我們在教育中選擇教材,避免“荷馬式”的詩歌,選擇合理的音樂,目的直接目的是保護我們城邦公民所擁有的高貴品質。即使他們不是黃金,白銀的材質,也要使他們的銅色和鐵質的本性不致外界的腐朽而損壞。我相信他對教育問題在理想國的重筆描述是基于對人性問題的關注,是他認為的這是對人性保障的最需要關注的方面。
柏拉圖不僅將人性與政治相聯,而且將人性提升到了決定城邦前途的原始的原因的本體論地位。無論是現實中的諸不正義的城邦——斯巴達和克里特式的榮譽制城邦,一切向錢看的寡頭制城邦,平民式的民主式城邦,最悲慘最不正義的僭主制城邦,還是我們理想中的城邦——王制和貴族式城邦,雖然從未被實現,只是在理想的天國,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人們在從事著不同的職業,這是為什么呢?柏拉圖的回答啟迪了以后的大哲學家們,可能我們在閱讀(415)的內容的時候會有一種不屑的感情,同時流露出哂笑的表情。但是正是這樣秉承赫西俄德式的神學理論是給人性給予了一個好的等級式區分,雖然不利于機會的均等化,但是那時也沒有機會均等化的可能,即使基于生產力的根本作用,因為要歷史地具體地研究問題。雖然柏拉圖告訴我們,參入的元素是有的但是他是會變質的,我們一定要好好保護他們。而同樣在(544D)公開明示“有多少種不同類型的政制就有多少種不同類型的人們的性格”,“政制不是從木頭里或者石頭里產生出來的”而是“從城邦公民的習慣里產生出來的人,習慣的傾向決定其他一切的方向”,我們不難感知“習慣”是“原因”,而“人性”是這個原因的原因。因為習慣只是人得稟性的外在表現。
我們可以輕輕松地發現,柏拉圖筆下的城邦的墮落過程正是由人性的墮落引起的。這反映了柏拉圖對善政的道德訴求。他在《理想國》中企圖建立的王制體制是需要城邦中存在人性至善的人的,而且所有的統治技術都幸運地毫無差錯的運營,這種期望只能是遠離現實的理想王國,有悖于當時的政治現實的形而上學的設計,表達一種對現實政治的毫不妥協的無奈呼聲。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柏拉圖的這種將政治實體的存亡的本質本性完全歸咎于組成其人的善惡是不可取的,政治團體的性質從根本上是由當時的政治環境、組織形式和組織目標相互影響的有機系統所決定的。如果我們只關注人性的善惡,我們不可能找到政治現象的本質。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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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柏拉圖;理想國;管理
1 理想國中蘊含的“哲學王”管理思想
理想國作為人類歷史上最早的烏托邦。哲學家是一個國家真正的統治者,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哲學家才具備真正的國家智慧以及知識,知道怎樣對國家是有利的,怎樣是有害于國家,知道如何運行城市;第二個是哲學家不會熱衷于權力。這兩個因素是真正的統治者所不可缺少的。
柏拉圖十分看中一個管理者在管理活動中的功用及地位。柏拉圖強調管理是由人來管理的,要實現理想國家的關鍵在于讓集政治權力以及飽含智慧的“哲學王”成為統治者,以“哲學王”為主導構成這也是柏拉圖管理哲學的根本核心。
柏拉圖建議應該由哲學王來執政,德才兼備是哲學王所具有的品質。哲學王該當是尋覓智慧的哲學家兼政治家。柏拉圖說:“除非哲學家成為我們所有國家的國王,或者是我們稱為統治者的那些人,能夠認真地尋找智慧,使聰明才智和政治權力整合起來……哲學和政治藝術的研究天生屬于聰明的哲學家”。[1]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得到哲學之王的智慧,就能掌握永恒的思想,不被紛繁復雜的現象所迷惑,清楚地理解原始原型的東西,洞察宇宙的奧秘,也具有統治國家的能力。眼睛盯著真理、把握好“善”的統治者是擁有智慧的,并引導民族,整個國家就會具有智慧;要是統治者不具有智慧,國家也就沒有智慧,陷入無知當中。因此,精通哲學的統治者才能更好地合理管理國家。哲學王應該具備全心全意服務的倫理素質和公共責任。《理想國》中明確說明,“在任何一個政府,一個統治者統治的時候,不能只顧自己的利益而不顧下級人民的利益,他的言行都應該為了人民的利益”。[2]
柏拉圖認為,一個國家的管理成功的關鍵取決于統治者。只有通過系統的理論研究和動態實踐的培養,才是具有良好的智慧和美德的哲學王,并可以使國家走上軌道。柏拉圖看到了管理主體的重要性,這表明他把人才放在首位,并把管理者作為最大的人才。
2 管理上的理性和激勵方法
2.1 理性管理的方法
遇事要冷靜、仔細思考。在管理一項活動當中,難免會遇到很多困難及挫折,尤其是那些不可預料、突發的的狀況,往往使人措手不及,那么我們需要如何處理這種呢?柏拉圖在方法上提出了管理者始終是理性的。他認為“遭遇不幸仍需盡可能平靜,無需不耐煩抱怨……悲傷只能阻礙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盡快得到我們需要的幫助,也就是仔細想想發生了什么事再根據理性來應對,……根據理性指示再來決定下一步行動才是最佳方式”。[3]在這里,柏拉圖也強調了遇到事情我們應該保持冷靜沉著,并用自己的理性來處理各種突發事件,而不是感情用事,痛苦以及悲傷都是無濟于事的。保持冷靜和克制,仔細思考理性對待最最重要,不然的話就會被意外沖亂我們的陣腳,再犯同樣的錯誤,從而產生更嚴重的損失。
我們需要加強研究,從而了解事物的本質。柏拉圖在《理想國》這本書中強調了“你們每一個人都必須下去,和其他人一起生活,習慣于觀察模糊的影象。你要知道,一旦你習慣了它,你將會比別人看得更加的清楚,就能夠分辨不同的影子從而了解影子所反映的事物……因此國家將由我們一起共同清醒地管理”。同時,柏拉圖也強調了即便領導者已然日理萬機、身居高位,也要時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各個層次的動態,獲取第一手真實的訊息。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眾多的、不真實的事物中找出事物的本質,明確問題的原因和目的,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和對策,并管理國家的內部和外部事務。總之,合理管理是柏拉圖在理想國家中的重要手段,加強研究和冷靜是其主要內容。
2.2 建立明確的激勵機制
在管理實踐的同時,科學提出了采用精神激勵以及物質激勵兩種激勵方法,既滿足了物質和精神的需要,又充分調動了下屬的積極性和進取精神。方法上柏拉圖提出了正確的管理道路是不能忽視必要存在的一些激勵機制,包括精神及物質激勵。精神上的獎勵與物質激勵相比較來說,這是在相對較較高的層次上調動著員工積極性,精神激勵相對物質激勵它的深度更大,維持的效果時間也更加的長,從中起到了更巨大的作用。除此之外,柏拉圖還指出了“經得起任何考驗而不變的就像純潔的金子不害怕火這樣的的人,是必須成為統治者的,讓他在生時得到榮耀,死后得到贊美”。[4]這一種提升下屬到高位的激勵的方法,不僅僅是對下屬能力上得到的肯定,更多的是在精神上一種最高的榮耀,這是一種把激勵的手段以及目的相結合起來的,實際上也是在激勵著下屬自我提高,以滿足他們的自尊和榮譽感,同時也是鼓勵他們脫穎而出進而成為一名領導的方法。這既極大的鼓舞了干勁,在幫助下屬實現自己的個人價值的同時,又建立起來了管理上后備人才的儲存。同時,還會培養出集體的忠誠,增強了凝聚力和團結。理性管理是在實踐當中的具體應用,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二種激勵也能同時滿足下屬的物質和精神需求,并以此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3 追求和諧管理的目標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詳細闡述了他追求管理體制的、和諧、穩定、協調的管理目標論理念。“不和諧以及不一致出現在哪里就會引起仇恨及戰爭”。因此,各個階級只有保持公平的分配,分工合作的狀態,才能使人民安居樂業,保持社會的普遍的和諧。
3.1 根據天賦來進行分工,人民安居樂業,從而實現人與社會和諧統一
我們首先要根據來進行天賦分工,并且明確好責任。《理想國》里面提出了所有的國民“雖然并非一土所生,但彼此都是兄弟,上帝在鍛造人民的時候,在一些人身上加入的是黃金,所以這些人是有價值寶貴的統治者。輔助者身上加入的是白銀,農民和其他技術人員加入的是銅和鐵。”以這種方式,所有的公民分為三個部分:從事生產的自由民、國家統治者以及軍人。三個類別正如同一個人靈魂三部分(欲望、理性以及激情),要是三者能各從其事、各安其位,就能達到協調統一,實現正義也就是國家的和諧。柏拉圖指出假如“現有的三種類別人群相互代替干涉,對國家來說是最大的傷害,所以我們可以正確地把之稱為是最壞的一件事情”。每個人都有一個特殊的角色,只有在最適合自己的位置上發揮自己的專長,滿足國家作為一個整體的需求。因而三等級的人都必須要各守其位、安分守己,否則的話將會把國家帶往毀滅的道路上去。
總之,只有明確分工,人在自己的立場為自己的價值和滿足,履行自己的職責,并在和平與滿足,以確保社會和普遍的和諧。我們需要職能專業化,人民才能敬業樂業。分工明確就能做到物盡其用人盡其才。根據個人才能來分配工作,做到發揮個人特長,這既是在管理用人上的主要原則,同時也是管理者最高的用人藝術。
總而言之,只有做到明確分工,每個人都能在自己的位置上找到自我的價值體現,履行自己的職責,并在其中得到滿足,以確保社會和諧統一。
3.2 做到公平分配
柏拉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爭端都是因為“私”。由于親屬、兒女以及財產的私有,才會導致糾紛產生。解決問題的方式是在利益上進行平均分配、完全共有、破除單一家庭,使得國民安居樂業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共處。
柏拉圖主張利益平均化分配、財產共有化,“私有財產產生將會破壞政治榮譽”,我們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取消個人存在的私人財產。要是“在一個國家里面都尊重有錢財的人,那么擁有善德的善人就將會變得不受尊重了”。由此可以聯想到俗世之中的金銀乃是萬惡的源頭,由此可知,不但一個國家的統治者不能貪婪受賄,守護國家的護衛者也要以國家利益為重,過著簡單樸實的生活,要做到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沒有私人財產的追求,遠離俗世的誘惑。物和利都是不真實的,只有理念才是真的,而不是追求物質利益,要做到財產共有化。柏拉圖說過“我們已經從神明哪里得到了金銀,就埋藏在我們于心靈的深處,也就不需要人世間的金銀了”。如果國家的護衛者如果在其它地方獲取了一些金錢、土地和房屋,那么他們就會去做生意、從事農業生產,這樣的話就不再是一個好的國家護衛者。也將會導致他們會去算計人民,人民也會反抗打倒他們,其結果是使得國家一起走上滅亡的道路。因而要是國家統治者以及護衛者可以充當領頭羊先當沒有私有財產的人,這樣的話就可以通過說強制亦或者說服的方式,“使得全部公民把每一個人能夠像集體供給的利益大家來分享”,[5]就可以實現彼此間的協調和諧。
“我們建立一個國家的目標不僅僅是為一個特定的階級的幸福,而是為所有公民的最大的幸福”。通過人才的天賦分工達到樂業,通過公平分配利益達成安居,確保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共處,組成一個安居樂業大家庭。
3.3 合理性、局限性
應當指出的是,柏拉圖從社會分工的角度來解釋國家的起源,揭開了人們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理性主義傳統,開啟了人們對國家合法性問題的思考。分工不僅體現了效率和公平的理念,而且保持了各級組織的和諧與穩定,是一種政治秩序的概念。他強烈譴責私有制是因為他看到了私有制的缺陷,他強調道德教育和自律的重要性,避免管理腐敗、賄賂、裙帶關系和從根。他提出了個人和個人、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無疑具有先進性。
然而,柏拉圖的和諧思想建立在天賦等級理論以及血緣遺傳的基礎之上,三類別的人層次結果一定要嚴格去執行。從表面看來,所有的活動都受到嚴格的等級分工的規定,實際上是為了維持社會階級等級的秩序為目的,為了讓廣大群眾滿意于現狀,強調天賦尊卑。嚴格的等級制度是對被統治者的基本權益的侵犯,大多數的人都只有勞作權及被統治權。官僚制度等級森嚴容易抑制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共有財產的理想模式具有很強的烏托邦色彩,缺乏實踐性,太過于理想化。否認單獨家庭的存在、共妻共子的思想太過于激進,只能是一種一種美好假設,事實在實際生活中根本就是行不通的。所以說探究柏拉圖《理想國》中的管理思想,并且批判性地學習借鑒其中的精華,具有非常特殊的理論價值及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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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孔子;柏拉圖;文藝思想;中西比較
孔子和柏拉圖是人類歷史“軸心時代”(雅斯貝爾斯語)的兩位文化巨人,在東西文化中被視為各自的坐標式人物。柳詒征曾說:“孔子者中國文化之中心也,無孔子則無中國文化。自孔子以前數千年之文化賴孔子而傳,自孔子以后數千年之文化賴孔子而開”。奧地利當代哲學家波普爾則說:“人們可以說西方的思想,或者是柏拉圖的,或者是反柏拉圖的,可是在任何時候都不是非柏拉圖的”。因此,分析比較他們美學思想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藝思想,不僅有助于了解他們的美學思想,而且可以加深我們對中西美學和中西藝術的認識。
一
綜觀二者的作品,尤其是孔子的《論語》和柏拉圖的《理想國》,可以深刻地感受到二者文藝思想最鮮明的共同點,即:他們都很重視文藝的社會價值和人文教化功能。在他們二人看來,文藝能夠陶冶人的心靈,對人的精神世界能夠潛移默化的產生深刻影響,因此它在人格塑造和人的社會文化心理的建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正是由于這個原因,這兩個不同國度的文化巨人才“心有靈犀一點通”同時把文藝社會學當作自己文藝思想的基石。
孔子的文藝功用大致上可以分為教化功用和社會功用。本著實現“仁”的理想,孔子主張文藝教化為政治服務。他從“文、行、忠、信”4方面教育弟子,“文”是重要的一個方面。在《秦伯》中,他就說“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這里,孔子提出了一個完整的藝術教育的思想,即通過感發于《詩》,立足于禮,完成于樂,使詩、禮、樂融合為一,在情感的感染與愉悅中,使人成為一個道德修養和性格上完美的人。可見,孔子將藝術看作“立人”和“成人”的根本手段。
孔子最具代表的文藝功用論觀點是“興觀群怨”———“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興”,孔安國注說是“引譬連類”,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解為“感發志意”,綜合兩種解釋,可見“興”即詩歌借助由比興而產生的藝術形象可以引起聯想和陶冶讀者的思想感情。“觀”為“觀風俗之盛衰”,孔子認為讀者可以借助詩歌認識風俗盛衰和詩人的思想感情,統治者可考見得失,以調整自己的統治政策。孔安國注“群”為“群居相切磋”,即詩歌可以使人相互交流切磋,加強團結。而“怨”即“美刺”,指詩歌可以用來批評現實,表達民情。由此可見,孔子的“興、觀、群、怨”說全面地論述了詩的作用與功能,體現了孔子重視文藝的感染作用、認識作用和政治功能。
柏拉圖也是從知、情、意這一心理學角度來展開他的文藝思想的,但與孔子迥然不同的是:孔子對文藝采取了一種意氣風發的積極進取精神,而柏拉圖則對文藝采取了一種冷漠和敵視的態度。柏拉圖認為藝術不表現真理,他從哲學的理念論推衍,藝術不過是“影子的影子”,因而是不真實的。《理想國》卷十中他列舉了三種床:床的理念,木匠造的床,畫家畫的床,并認為床的理念才是真實的,后兩者離真實越來越遠。他說:“模仿和真實體隔得很遠。”他認為從荷馬以來所有的詩人都只是美德或影像的模仿者,他們完全不知道真實。“模仿術乃是低賤的父母所生的低賤的孩子。”也就是說,藝術無助于人的理性認識。柏拉圖否定一般藝術,否定藝術的認知功能。在其《理想國》中,柏拉圖列舉了文藝的四條罪狀,借以反對文藝。他認為首先文藝褻瀆神明;其次詩人們還講述了很多有傷風化的故事,例如嫉妒、、縱酒作樂等,只會教人墮落;再次藝術貶低英雄人物;最后藝術著力表現了人的情感而非理性,這與柏拉圖崇尚理性是背道而馳的。柏拉圖認為詩人們不僅“摹仿罪惡、放蕩、卑鄙和”,而且總是迎合人性中低劣的部分,迎合人的,放縱人的欲念,使人失去理性的控制,這一切表明對文藝的作用上柏拉圖持反對態度,首先它只是對理念的摹仿;其次它褻瀆神,腐化人,不具有積極的意義。但是,他對藝術的否定是不徹底的,而只否定一般藝術,倚重理想藝術。這種理想藝術,只不過是清洗過的藝術,是藝術的政治化。藝術的合法性存在的前提是符合城邦社會的政治要求,應培育人的德行,提高人的理性認識,“違背真理是在所不許的”。如果詩人能證明詩在一個政治修明的國家里有合法地位,“我們還是很樂意歡迎她回來”。可見理想的藝術就是堅持藝術的政治化。他的這一片面認識說明他的文藝功能論是致力于建立奴隸制城邦國家的。也正是出于這個擔憂,柏拉圖才對文藝進行了全面的掃蕩,“除掉頌神的和贊美好人的詩歌以外,不準其它的一切詩歌闖入國境”。就此堅決地將詩人和詩歌驅逐出他所謂的“理想國”。
然而,無論是孔子肯定文藝功用還是柏拉圖否定文藝從而驅逐文藝,他們的立足點都是一樣的,那就是著眼于文藝對社會的影響作用,他們都對文藝提出了明確的道德要求,并且他們對文藝問題的思考都帶有明確的實踐意義,因此,文藝實用論是二者的共識。
二
在孔子的理想國中,他的理想人格是“仁”。“仁”作為孔子終身追求的理想和道德目標,它要求人們一刻也不能離開“仁”。“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于是,顛沛必于是。”只有將人的一切言行都“歸于仁”,才是孔子所追求的理想人格——“仁人”。為了達到“仁人”這一理想標準,孔子提出了“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在這里盡管孔子非常強調理性,也主張用理性來壓制人的情和欲“: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于行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孔子稱贊顏回“: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在回答子貢足食、足兵、民信如何去其二的問題時,孔子選擇去兵、去食,也是理智對欲望的一種壓制。但值得注意的是,孔子雖不主張擴大人的欲望,但并不否定正常的、合理的欲望“: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在孔子那里,只要是合乎道的,便是合理的,也就有其存在的依據。顯然,在孔子的“仁”學中,理性與感性是有機統一的,這也正是柏拉圖所缺乏的。
而柏拉圖對于人欲則沒有那么仁慈。柏拉圖本身也是非常喜愛荷馬詩歌的,如在《理想國》里尊其為“全希臘的教育者”“,最高明的詩人和首屈一指的悲劇作者”。但他對文藝取舍的目的更多的是著眼于城邦的建設和德行的培養。他把人的靈魂分為三個等級:理性、意志和,與之相對應的便是哲學家、武士和普通人。與之相對應的三種美德分別是:智慧、勇敢、節制。意志和的代表武士和普通人要絕對服從于理性的代表哲學家,只有哲學家才有資格充當“國王”。而那些只合乎,不合乎理想和道德的瀆神的詩篇,是永遠不準進入理想國的。在柏拉圖的以天下為己任的“理想國”里,哲學王必須是一個體現智慧、勇敢、節制等道德規范的統一體。智慧,指的是國家的保衛者所保持的一種信念,即認為他們應當害怕的事情就是立法者在教育中告誡他們的那些事情。節制,指一種對于快樂與欲望的控制,就是說,在理性和正確信念的幫助下,由人的思考指導著的簡單的有分寸的欲望。正義,就意味著每個人都必須在國家里執行一種最適合他的天性的職務。只有這樣,他所統治的國家才能成為正義的國家,也只有這三者達到統一的哲學王,才是最理想的人。柏拉圖的這一劃分具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但他把這三種心理機能生硬地割裂開來,與社會的三個等級簡單對應,是極其錯誤荒謬的。因此,在他的人格心理構成中,情感是沒有地位的,是不被柏拉圖所承認的,這也是柏拉圖否定藝術、驅逐詩人的原因所在。
另外,對理想人格的培養方式,孔子主張“仁”,注重對其道德修養方面的培育,教之具有“愛心”,愛天下一切事物,并且以“文、行、忠、信”教之,使之具有“仁人”的一切美德。柏拉圖對其“哲學王”的從小教育,則缺乏愛心,他主張從小孩一生下來,就要檢查其優劣,不聰明的孩子將被拋棄,只留下聰明的、優秀的兒童,并且把兒童從小便與其父母隔離開來,其手段是比較殘忍的,是沒有“愛”可言的。
三
真、善、美是人們衡量文學藝術作品的三個基本標準, 孔子和柏拉圖對此也持不同態度。在中國古代美學史上,尤其是孔子以前,美還沒有成為“學”,但這并不代表孔子以及之前的文學家們沒有美的意識。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矣”;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說明孔子已經有了美善相異的意識。但在有些言論里,孔子的美和善是不分的,如前章所舉詩的“興觀群怨”說。再如“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孔子雖肯定了文學作品的善,但同時并沒有反對或否定文學作品的美,他認為美和善各有其不同的獨立價值。而對于真,在孔子那里,只講盡善盡美,沒有涉及到。因為孔子主張以德治國,特別重視倫理道德的價值,所以也就看重文藝的道德教化作用。在評價文藝作品時,從未要求真,只要求善。他推崇《詩經》,是因為“思無邪。”贊賞《韶》,頌揚“大哉!堯之為群也。”是因為這都是圣賢,是道德楷模。他貶斥鄭聲,是嫌“鄭聲”,“惡鄭聲之亂雅樂也。”甚至在自然美的問題上,他也忘不了對善的強調,如提出“智者樂水,仁者樂山”,即人們之所以認為山水是美的,是因為山水在某些方面能象征人的仁義品性。在這里,孔子忽略了真,大概與他缺乏科學意識有關系。雖然他教學生的“六藝”中有數學,但《論語》和其他典籍中沒有留下他關注自然科學的材料。科學求真,道德求美,他的興趣在道德方面。
與孔子不同,柏拉圖是在濃厚的科學氛圍中成長起來的。在他之前的許多古希臘哲學家都是自然科學家,在科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柏拉圖認真研究過他們的學說,與數學家、天文學家畢達哥拉斯的弟子有交往并受其影響。他在學園給學生講授哲學的同時,還講數學、天文學等自然科學,并在學園門外寫著“不懂幾何學的人不許入內”。正是這種自然科學的深厚素養使他具備了科學的求真精神,表現在文藝思想上,就是特別強調用真的標準來評價作家和作品。柏拉圖對文藝總體上持貶低態度,其根本原因是他認為文藝作品不真實,遠離真理和理性。他對荷馬等著名詩人的史詩和悲劇,極盡批評諷刺之能事,認為“頭一點是他的作品對于真理沒有多大價值;其次,他逢迎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柏拉圖講真實,并不是以客觀事實為參照物,而是以“理念”為參照物。他的認識論中,最真實的是神創造的理念,現實存在的各種具體事物,不過是理念的仿造品。他覺得只有哲學家才能掌握真理、當理想國的統治者,而詩人藝術家則遠離真理,沉迷于人性最低劣的部分(即)之中。文學以情動人的特點在他看來恰恰是不可饒恕的缺點。他拒絕詩人“進到一個政治修明的國家里來,因為他培養發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殘理性的部分。”相反,孔子則出于道德教化的要求,提倡美善相兼的“詩教”。而在柏拉圖的理想國里,盡美不盡善的藝術是被排斥在外的。他為詩歌設置了一系列的關卡“:除掉誦神的和贊美好人的詩歌以外,不準一切詩歌闖入國境”,并且“詩的禁令必須嚴格執行”。對柏拉圖來說,謊言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用謊言毒害人的心靈,危害社團和城邦的利益。也就是說,在孔子那里盡美的藝術可以不盡善;而在柏拉圖那里,如果不盡善,盡美不盡美一點意義也沒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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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柳詒征.中國文化史(上)[M].臺北正中書局,民國37年.
[3]柏拉圖.柏拉圖文藝對話集[M].朱光潛,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3.
篇9
關鍵詞:正義 極權 幸福
燦爛的古希臘文明孕育了源遠流長的西方文明,古希臘哲學三杰之一的柏拉圖于公元前四世紀以對話體寫成的《理想國》可以說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座豐碑。《理想國》的學術內容豐沛、思想博大精深,雖歷經歲月流逝,各個學派都仍在《理想國》中吸取精華。曾有人總結柏拉圖在西方思想史上的位置,稱之為歐洲哲學的傳統就是由柏拉圖和一連串柏拉圖的腳注組成的。
一、 幸福與正義——追求正義的意義
《理想國》(國家篇)是從正義者與不正義者誰更幸福的話題開始的。蘇格拉底和年老的凱發盧斯進行了一段對話,凱發盧斯在對話中陳述了自己對老年生活的感悟,認為自己的幸福感來源于品性。他說:“如果一個人是有節制的、心平氣和的,那么老年對他來說不算什么痛苦。如果他的品性正好相反,那么,蘇格拉底,無論年老還是年輕對他來說都同樣難受。”當提到財產時,凱發盧斯認為自己擁有這些財產最大的好處在于自己獲得財產的方式和結果使他成為一個“好人”,“……財富是最有價值的,但不對每個人都是這樣,而只對好人才這樣。不要欺騙別人,哪怕不是故意的也不行,不要存心作假,不要虧欠神的祭品,不要借債不還,如果能做到這些事,那么去另一個世界也不用害怕了。”
至此,柏拉圖借凱發盧斯之口說出了自己對于幸福來源的看法,即正義,是好人獲得幸福的源泉。一方面,只有為人正義,才能獲得人生價值,才能享受合理地到自己一生的努力帶來的樂趣,并且正義本身的好名聲也是至關重要的;另一方面,只有正義的人,在老去回憶的時候才能問心無愧,才可以盡情自己對于天國的向往。
然而筆者注意到,柏拉圖在此只是單純地提出了“正義是幸福的必要條件”的這樣的觀點,借與蘇格拉底辯論的老者之口說出,而對于這個論點本身的合理性卻沒有進行論證,并且似乎在后面以這樣一個“理所當然”的論點作為了邏輯基礎,竊以為本身并不是非常嚴謹的。
二、 正義與知識——正義的內容
《理想國》中用了很長的篇幅來試圖說明“正義是什么”這個問題。
在蘇格拉底和玻勒馬霍斯討論何為正義時,后者提出正義即分清敵友并助友害敵,但蘇格拉底認為傷害任何人無論如何總是不正義的,因而拒絕了這條定義。這時,色拉敘馬霍斯提出言辭激烈的意見,他認為:正義即強者的利益,而不正義對一個人自己有好處,不正義者的生活比正義者更幸福,正義者與不正義者相比總是處處吃虧;一般人之所以譴責不正義,并不是怕做不正義的事,而是怕吃不正義的虧。對此,蘇格拉底作了一些反駁,但并不能令聽眾滿意,他自己也承認并未說出什么是正義。于是,格勞孔和阿得曼托斯轉述了一些據信是古今公認的觀點,即:正義本身并無益,但其外表有益,一個人只要有正義的名聲就會得到好的結果。為了對這些流行觀點進行反駁,蘇格拉底繞了一個大圈子。他的想法是,由于城邦比個人更大,因此,先理解了在城邦里正義是什么以及城邦的成長之后,再去理解個人身上的正義是什么以及個人身上的正義與不正義的成長,就會容易得多。換一種方法來說,他想先討論政治學,再從政治學的結論引申得出倫理學的結論。
因此,他在后面對于“理想國”作了闡釋。他認為,在這個理想的城邦之中可以發現如下這四種性質:智慧(唯有用來對整個國家大事進行謀劃以改進其對內對外關系的知識才配稱為智慧)、勇敢(保持住法律通過教育所建立起來的關于什么樣的事情應當害怕的信念)、節制(一種好秩序或對某些快樂與欲望的控制;天性優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誰應當統治、誰應當被統治這個問題上所表現出來的一致性和協調)和正義(每個人必須在國家里執行一種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并且不兼做別人的事)。在正義的國家里,生意人、輔助者和護國者各做各的事而不互相干擾,這四種性質就構成了所謂的“善”。
綜上所述,柏拉圖認為正義與知識是密切相關的。正義是一種“各得其所”的和諧,而各得其所的基礎則是不同的教育基礎上的分工,即擁有不同的專業知識,并在特定的位置上得到合理充分的發揮。
三、 知識與理念——實現正義的途徑
對知識的重要性加以說明之后,有必要透過知識本身,而嘗試對真理和觸及真理的方法進行一些說明,因為知識本身容易流于表面化,而且專業混雜,并不是一個很好的哲學概念。在《理想國》中,柏拉圖用“理念論”對其做了解釋。
為了解釋晦澀的“理念”概念,柏拉圖使用了兩個類比。首先是有關于陽光和視覺的類比。作為多個的東西,是看見的對象,不是思想的對象,理念則是思想的對象,不是看見的對象。就像太陽使視覺看見了可見事物一樣,善的理念使靈魂認識了可理知事物(給予知識的主體以認識能力),并且給予知識的對象以真理,也就是說,知識的對象從善中得到了它們的可知性,并且從善得到它們自己的存在和實在。實在(真實者)是可知的,但不可見的;可知物比可見物有更多的實在性(真實性、真理性)。世界被分為可見世界(生滅世界)和可知世界(實在世界),前者又被分為影像世界和實物世界,后者又被分為與幾何學、算學之類的學問。
另一個類比就是那個著名的洞穴囚徒的故事。柏拉圖把洞穴囚室比喻可見世界,把火光比喻太陽的能力,并把人從地穴到上面世界并在上面世界看見東西的過程和靈魂從可見世界上升到可知世界的上升過程聯系起來,得出下述結論:善的理念,作為在可知世界中要花最大的努力才能最后看見的東西,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確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見世界中的創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決定性源泉。此外,根據這個洞穴比喻,柏拉圖還否認了宣稱教育能把靈魂里原來沒有的知識灌輸到靈魂里去的看法。他認為知識是每個人靈魂里都有的一種能力;身體的優點是后天培養的,而心靈的優點則是神圣的、永遠不會喪失能力的東西,因所取的方向不同而可以有益也可以無用或有害。
總之,知識的區別是社會分工的直接原因,但是更深層的原因,則是本身的思想層面的理念不同,一部分人擁有這種“走出地穴”的理念,而另一部分人沒有,而沒有的那些人同時又很難獲得甚至承認缺失這種理念。
四、 理念與極權——哲人王的必要性
既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擁有能夠最大程度“走出地穴”的理念,而哲學家則是最接近這一目標的人(哲學家的天性是永遠酷愛那種能讓他們看到永恒的、不受產生和滅亡過程影響的實體的知識,也就是對于理念的知識),那么除非哲學家成為國王,或者國王能嚴肅認真地追求智慧,否則其他任何辦法都不能給個人和公眾以幸福。這就是柏拉圖著名的哲人王構想。
柏拉圖詳盡地敘述了這個構想,而其重點在于闡述哲人王應有的素質及通往此等素質的教育方式上。一個統治一切的哲人王,除了愛好和親近真理的特質外,此外還需要有以下天賦:良好的記性、敏銳的理解力、豁達大度、溫文爾雅、正義、勇敢、節制,而對這些具有哲學家天賦的人的主要教育目標是認識善的理念,因為這是最大的知識問題,關于正義等等的知識只有從它演繹出來的才是有用和有益的。此外,他特別強調了對于辯證法的學習的重要性。
這種哲人王的極權統治,意味著眾人應當無條件的臣服在這一擁有最高智慧的統治者的腳下。所以,理想國里面沒有法官,因為柏拉圖相信,凡是有知識的地方就不會有訴訟,因為治理國家的人知道,每一項法律都會造成新的違法者。這種對于民主和法制的抵觸與不信任,使我們聯想到蘇格拉底之死,這或許有助于柏拉圖這種思想的形成;此外,他也非常的反對個人主義,并把它等同為利己主義,這二者相結合,他心目中的理想國的錐形便誕生了,統治者“哲學王”也出爐了。
對于其必要性而言,除了上文敘述的獲得幸福和正義的內在邏輯之外,還歸根于柏拉圖對于靜止的哲學思想的追求。在《理想國》中,柏拉圖用了很大篇幅分析了各種政體的興衰,并得出了變化是導致衰亡之因素的結論。因此,相比較于不穩定的民主政體,穩定的哲人王的極權統治則更能趨近他的理想狀態。
五、 再論幸福與正義——極權主義下正義的缺陷
令人疑惑的是,在整個《理想國》中有關正義與善的論述中,作為一切邏輯起點的“幸福”卻從沒有被認真解釋和定義過。隱含在全文中,幸福似乎直接被等同于“人的理性統治著激情和欲望”的這樣一種“正義”狀態;而延伸至整個城邦的幸福,則是整個城邦理性運作,即被一個擁有無限理性的人統治的狀態。
這種認識,至少有幾點是很可以懷疑的。
第一, 究竟幸福是一種外在的生活狀態,還是一種內在的心理狀態,抑或二者兼而有之?而柏拉圖所構造的理想國,希望給人帶來的是哪一種幸福?
第二, 柏拉圖的理想國是一種嚴格的等級制社會,而維持這種等級制社會的力量是必要的謊話、欺騙和暴力,這種力量下的人民真的可以達到幸福嗎?
第三, 柏拉圖闡述了教育的重要性,而我們注意到,他推崇的教育更多的是一種愚民教育,即致力于把人培養成術業有專攻的愛國者,而這種灌輸,歸根結底上是背離人的理性的,背離理性而獲得幸福,與柏拉圖前面的邏輯產生了巨大的矛盾。
第四, 柏拉圖用到的最多的方法是類比法,而其中最重要的類比則是把人的心靈比作城邦。由對城邦正義和幸福的論證,他得出人的幸福同理也是需要這樣得來,然而同時,人又是組成城邦的基礎,一方面城邦規定了人的正義,一方面人規定了城邦的全部,兩者邏輯有很大沖突。
此外,在現代政治生活中,我們看到的人們的政治冷漠,以及個人主義的盛行,和民主自由的普世價值,都在不同程度上證明著柏拉圖“理想國”邏輯的不完善性,理想國這種集權下的正義并不是我們想要的最大化的幸福實現模式。
六、 結語
柏拉圖用他的雄辯,在書中為我們展示了他建立一個幸福最大化的理想國家的構想。通過分析,我們發現他的邏輯并不是完美無缺,他的結論也不是絕對正確。然而其對于理想整體的追求和方法論上的指導,尤其是對于政體的分析和理念論的闡釋,仍令人深有啟發。
參考文獻:
[1] 鄧志超. 小議《理想國》中的極權主義思想 [J]. 世界文藝,2011年3月
篇10
【關鍵詞】美育;理式;詩;禮;樂
美育或曰審美教育,是一種現實的教育活動和方式。藝術教育的目的都是將人從粗野而凡庸的生存之域提升至盡善盡美的理想之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有了“美育”一詞的產生。美育作為一種現實的教育活動和方式,無論中外都是古今有之的事情。無論是古希臘的柏拉圖還是中國的孔子,他們都是從社會的角度出發,承認美育的功利性。
一、孔子與柏拉圖美育實現的步驟
柏拉圖和孔子都認識到審美教育不能一蹴而就,必須有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才能達到理想的目標。柏拉圖在《會飲》篇里把這個過程分為五個步驟。第一步“應從只愛某一個美的形體開始,憑這美的形體孕育美妙的道理。第二步“是要在許多個別美的形體中見出形體美的形式。”并且把“愛推廣到一切美的形體,而不再把過烈的熱情專注于某一美的形體。”第三步,“應該學會把心靈的美比形體的美更加珍貴,如果遇見一個美的心靈;縱然他在形體上不甚美觀,也應該對他起愛慕,憑他來孕育最適宜于年青人得益的道理”。第四步,“應該學會見到行為和制度的美,看出這種美也是到處貫通的,因此把形體的美看得比較微末”。最后一個步驟是“應該受問導的指引,進到各門學問知識,看出他們的美。于是放眼一看這已經走過了廣大美的領域,他從此就不再像一個卑微的奴隸,把愛情專注干某一個個別的美的對象。”在這個美的最高境界里,我們看到的不再是具體的形象,而是美的“理式”,它是抽象一切美的事物而來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為美的始因。
二、孔子與伯拉圖美育實現的目標
柏拉圖認為,美育的目的就是要培養人們認識這“美本身”。這個目標現在看來與美育的本質并不相符,它只是柏拉圖哲學認識論的一個方面。柏拉圖最高的理想人格是“哲學王”。他認為要想培養“理智”、“勇敢”、“節制”相統一的正義的人,即“理想人”――“哲學王”,使他們不受民主思想的感染和影響,必須對理想國里的文藝進行嚴格的審查。對于不符合他的培養目標的文藝作品要堅決采取排斥態度,毫不留情地把它驅逐出“理想國”,不能讓它有任何立足之地。
孔子繼承了周代的文化傳統,他所倡導的哲學思想是有利于政治秩序的安定,美育的目標是培育有利于社會和諧有序的個人。因此,孔子的美育落實到具體感性的個體生命。對于個人來說,美育的目標是“里仁為美”。“仁”它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仁”者“愛人”,它強調的是人的社會性和親合關系,強調源于氏族情感的社會倫理和群體規范對于個體存在的優先性,把個人消融在與社會群體無矛盾的和諧統一之中。“仁”的第二個方面的含義是社會等級,地位尊卑的不可移易性,承認愛是有等級的。從這兩個方面結合來看,“里仁為美”要求個體的審美情感流露出內心的“善”,這種“善”包含的是社會倫理教化的內容。孔子美育的目標就是要培育把社會倫理內化為個人品德的人。當人有了這樣的自我意識,就會“仁者安仁,智者利仁”,仁是禮樂的根本,沒有仁愛之心,外在的禮是無法約束人的。
雖然柏拉圖重理智認知,其目標是造就哲人式的統治者;而孔子重經驗感悟,其目的是培育有利于政治的順民。但是,柏拉圖與孔子都是致力于培養完美的人、和諧的人、至善的人。
三、孔子與伯拉圖美育實施途徑
在孔子的美育過程中,他首先重視“知”的方面的教育。孔子認為,一個完整的美育過程應該是一個包括認知、情感和意志教育的過程,但僅限于“知”的方面還是不夠的。故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孔子安排六藝來全面培養人,集中美育特點的“樂”與德、識、技、體等方面并列交織,見出美育思想的自覺。在談到君子如何培養自己成為完滿發展的人時,孔子提出須“志于道,據于德,依于禮,游于藝”。“游于藝”中的“藝”,包括藝術審美活動和各種技藝活動,人不僅只是對“道”、“德”、“仁”有掌握,還需要掌握各種技術、藝術。
柏拉圖也是嚴格地按照知、情、意的這一認知過程對其理想人格進行美育教育的。柏拉圖是深知藝術的強大感染力的,經過他的再三審查,他慎重地提出了“理想國”的教育方案,要求對之進行體育和音樂教育。他說:“為了身體的健康而實施體育,為了靈魂的美善而實施音樂教育。”柏拉圖將其美育過程看作是一個由個別到一般、由現象到本質的過程,是一個由淺入深、由低級到高級、不斷循序漸進并最后達到莊嚴華美的最高境界過程。其美育教育便是嚴格地按照這一過程來進行的。這一點同于孔子,都具有其合理的和積極的。
四、結語
通過對中西兩位先賢的美育思想的解讀,使我們更清楚的認識到孔子與柏拉圖都贊成循序漸進的實現美育,都旨在培養完美的人、和諧的人、至善的人。美育是一項長期的事業,需要高瞻遠矚,深謀遠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