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防洪標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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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防洪標準

篇1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充分發揮水利水電工程綜合效益,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下簡稱《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以下簡稱《水土保持法》)、《省水庫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行政區域內興建的水庫、堤防、涵閘、泵站、水電站、渠道、塘壩、水廠、集中供水工程等各類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和設施。

第三條縣水利電力局是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的主管部門,負責全縣范圍內的水利水電和水保工程的規劃勘測設計工作,并依法監督管理;制定防汛抗旱及水情調度方案,保證工程設施正常運行。

縣發改、財政、建設、國土、環保、林業、公安、監察、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各鄉鎮(場、區)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領導,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工作。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水電工程的義務。有權制止、檢舉和控告破壞、損毀或非法侵占水利水電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和影響水工程安全運行的違法行為。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凡在全縣范圍內興建的各類水利水電工程都必須服從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劃,并嚴格執行“先規劃、后設計、再施工”的建設程序,并遵守國家有關規程規范,按照相應的防洪標準興建。

第七條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范圍內進行土地整理開發項目規劃和房屋選址審批,應提前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經批準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興建的工程,其開工放線和竣工驗收須有水利部門參加。

第八條交通部門進行航道整治或進行沿河、跨河道路建設時,應當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有關設計和計劃的意見。

第九條城鎮(含村民集居地)建設和發展不得占用河道灘地。城鎮規劃的臨河界限,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縣城鎮規劃等有關部門確定。沿河集鎮在編制和審查城鎮規劃時,要事先征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其他工程建設方案必須經過專家評審、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工作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部門承擔。通過招投標的工程項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方可承攬該工程。

第十二條符合招投標條件的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應當由項目法人依法進行招投標。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籌資籌勞的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可不進行招投標。民辦水利水電工程項目中投資較小的也可不進行招投標。

第十三條通過招投標的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其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要依據職責明確安全質量管理責任,落實安全、質量保證措施,加強安全與質量管理。

第十四條經過招投標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必須經過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撥付工程建設質量保證金。

第十五條經過招投標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或鄉鎮(場、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資料,建立工程檔案。

第三章工程管理

第十六條水利水電工程設施按照工程性質、等級、受益和影響范圍的大小,實行分級管理。小(一)型以上的水庫及其配套工程、縣城城區防洪堤、天惠渠等骨干工程以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管理單位管理為主,相關鄉鎮政府配合;小(二)型以下的水庫及其配套工程、村鎮河道堤防、渠道、泵站、塘壩等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由工程所在地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農村飲水工程具有社會公益性質,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不得改變工程用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可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規模較大的鄉鎮水廠,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受益鄉鎮組成工程管理委員會,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管理單位,也可通過租賃承包和產權轉讓等多種形式進行運行,實行企業管理、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以水養水。規模較小的跨村或單村供水工程,歸受益群眾集體所有,可組建用水協會,行使“業主”職能,也可承包給有資質的專業管理單位或有能力、懂技術、講誠信的個體戶經營,簽訂合同,明確權責。飲水工程所在鄉鎮及業主負責做好水源地的保護、水質的常規監測和檢查、檢驗工作,確保受益群眾長久受益,吃安全水。

第十八條為確保工程安全和防汛搶險的需要,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范圍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下列標準劃定。

(一)工程管理范圍

1、水庫的管理范圍

①庫區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土地;②主壩禁腳地為壩高的7—10倍;③副壩禁腳地為壩高的5—7倍;④溢洪道兩邊為開口寬度的3—5倍。

2、主要堤防的管理范圍

①城區防洪堤、紅衛堤、洋河灘河堤:迎水面堤腳外20米,背水面10米。

②其他河堤:迎水面堤腳外10米,背水面5米。

3、泵站、渠道的管理范圍

①泵站(裝機容量500千瓦以上):以站房和進水池中心線為準,上、下游河道堤防各50至200米。

②渠道(填方自外堤腳線、挖方自開口線算起):萬畝以上的灌區,干渠為線外10米,支渠為線外5米;萬畝以下的灌區,干渠為線外5米,支渠為線外3米。

(二)工程保護范圍

主壩兩端各200米,禁腳地以外100米;副壩兩端各100米,禁腳地以外50米;溢洪道管理范圍以外50米;渠道從禁腳地外沿算起,干渠10-20米,支渠5-10米;輸水隧洞、電站(大型:25萬kw以上;中型:2.5—25萬kw;小型:2.5萬kw以下)從建筑物外沿算起,大型為周圍500米,中型為周圍300米,小型為周圍100米;渡槽槽身投影面兩側為20米,渡槽兩端為150米。

第十九條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范圍內屬于國家所有的土地,由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使用的,或者已經國土部門批準,由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可繼續由原單位或個人使用。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木、魚池等,其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但經營單位和個人,應服從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的管理和安全監督,不得進行損害水利水電工程和設施的任何活動。

第二十條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范圍一經劃定,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對其管理范圍要標圖立界,并按照分級管理的權限行使管理職能。

第二十一條各鄉鎮(場、區)應當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利水電工程組織檢查,編制完善《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和《在建工程應急度汛方案》,對老化及損壞的水利水電工程設施進行維修、養護、加固或更新。

第二十二條為保護水利水電工程設施安全,充分發揮工程應有效益,單位和個人要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禁止損壞涵閘、泵站、水電站等各類建筑物及水文觀測等設施。

(二)禁止在堤壩、渠道的管理范圍內扒口、打孔、取土、打井、挖抗、埋葬、建窯、墾種和毀壞護坡、林木、草皮等。

(三)禁止在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范圍內從事炸魚、毒魚、電魚活動。

(四)禁止在河道和渠道內設置影響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或種植高桿作物、林木。

(五)禁止向水庫、河道、渠道等水域和灘地傾倒垃圾、棄置廢渣、農藥、排放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液、泥漿以及《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廢棄物。

(六)禁止在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范圍內圈圍墻、堆放物料、開采砂石(土)料、埋設管道、電纜或興建其他建筑物等,確需建設的,要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報請縣政府批準,不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

(七)禁止圍墾河道。確需圍墾的,須經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已經圍墾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進行治理。

(八)禁止在涵閘、泵站等建筑管理范圍內下網捕魚、停靠船只。

(九)未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禁止任意損毀和擅自拆除、變賣、轉讓、出租農田水利工程和設施。

(十)不得阻撓、影響水政執法人員或水利工程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第二十三條中型以上水庫汛期控制運用計劃及防洪調度方案,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意見,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審定;小(一)型水庫(庫容100-1000萬立方米)汛期控制運用計劃及防洪調度方案,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審定。

第二十四條河道內嚴禁人為設置行洪障礙。已設置的,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由設障者在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強行清除,費用由設障者負擔。因建設和生產需要,非汛期確需在河道中設置臨時設施的,要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審查同意后,方可動工。

第二十五條防汛期間,為保證堤岸安全,在超過警戒水位的河道堤防上行駛的車輛以及生產、施工作業等活動,必須服從縣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第二十六條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在管好用好水利水電工程的前提下,要利用現有條件,開展綜合經營,逐步提高自給能力,綜合經營的成果,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平調和挪用。

第二十七條工業、農業和其他由水利工程提供水源的用水單位和個人,要本著“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向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交付水利工程水費。

第二十八條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成績特別顯著的,報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依法收取的工程或設施的損失賠償費應全部用于工程或設施修復更新;罰沒收入由地方財政專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處罰,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并負責執行。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縣人民政府或市水電局申請復議。也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縣人民法院。當事人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縣人民法院,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縣水電局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章附則

篇2

關鍵詞:遵循原則技術標準交通網絡實際案例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水利水電工程現場交通規劃的任務是正確選擇現場主要運輸和輔助運輸方式的線路,合理規劃和組織現場運輸,使形成的交通網絡能適應整個工程施工進度和工藝流程的要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交通規劃對當地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科技的進步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是保障工程順利按時完工的重要部分,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一、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交通規劃遵循的原則

水利水電工程在施工中有著其獨有的特點,因此其施工現場

應遵循的原則也與其他工程的實施不同:

(一)保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與現有的水利工程的銜接

與交流。

(二)根據施工任務的計劃進行施工,按照施工實際控制運輸量和運輸強度等各項技術指標,并在施工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交通臨時線路在滿足工程施工

和運行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標準。

(四)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的防洪標準應與施

工總布置一致。

(五)施工和用料應遵循就近原則,方便運輸和管理。

二、 水利水電工程現場交通規劃應該遵循的技術標準

水利水電工程現場交通規劃具有其自身的特殊特點,所以必

要就具有其特有的特殊要求。水利水電工程現場交通規劃的技術標準的存在,在進行交通規劃時具有很好的參考借鑒作用。對促進水利水電工程的順利開展和完工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要注意形成速度,結合水利

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的特點,應在原有行車速度的基礎上減慢,保證工程的施工不受影響。具體的實施標準為一級公路為30千米/小時,二級公路為25千米/小時,三級公路為20千米/小時。

(二)水利水電的施工要充分考慮到當地的交通狀況,汽車

自身的特性以及道路的等級條件等因素綜合決定了一段公路的最大縱坡,輕巧的小客車的行車速度受縱坡的影響較小,而載重汽車受縱坡的影響較大,施工中縱坡角度越大將影響到載重車輛的行車速度,造成交通的阻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的交通規劃要充分考慮到各種車輛的爬坡性能,確保車輛可以順利安全行駛,這樣才能確保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原料供應和交通順暢,最終進行更合理的規劃,保障工程按時完工,當地經濟快速發展。

(三)在平曲線半徑的選擇上也應充分考慮施工現場的交通

情況,對于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應盡可能選擇較大的平曲線半徑,只在施工現場條件受限的情況下才用較小的曲線半徑。水電工程施工的交通路段位于深山峽谷地區,交通狀況以載重車輛為主,載人車輛較少。因此選擇較大的平曲線半徑也能減小施工的難度,同時對當地的交通狀況的影響較小。

(四)平曲線半徑的高度設置方面也應注意,不設超高的平

曲線最小半徑,有利于安全方面的考慮,對保障水利水電工程按期安全進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嚴格做到每一點,才能獲得最終的勝利。

(五)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也應注意交通的安全距離,確定

好相應的停車視距和會車視距,一般來說,水電工程的施工場所路面的等級較低,采用過渡式及低級路面狀況的附著系數為0.3。

(六)施工中注意豎曲線的設計,豎曲線的最小半徑和最小

長度由三個要素決定:緩和沖擊;時間形成要足夠;滿足安全視距的要求。做到這些基本要求,才會更好地做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的交通規劃。

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交通網絡設計

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要注重現場交通網絡的設計,規劃合理

的用料運輸路線,形成科學合理的場內交通網絡:

(一)注意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交通銜接,保持施工現場與

交通干線的通暢。保證施工用料能順暢地運輸到施工地點或倉庫。

(二)施工現場內部的交通干線應盡量直接便捷,提高運輸

的效率和施工的效率。

(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的內部交通網絡應相互連接,

形成網狀交通系統。

(四)施工現場應避開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區域,并且應距離

居民生活、工作區及潛在威脅區域一定的距離,同時施工的交通干線之間應避免交叉,以免干擾施工作業。

(五)選擇合理的兩岸之間的聯系點,盡量利用當地的地形

進行施工布局,最大程度較小工程量和投資量。

(六)在生產施工時應注意交通規則,對施工現場的交通進

行合理的規劃。

(七)施工現場內的公路要進行合理的規劃,應區分出綠化

帶、堤壩等滿足防火防洪的需要。

(八)、合理利用當地地形較少工程量,利用兩岸壩坡修建上壩公路。

四、三峽工程實際案例

三峽工程的順利開工和成功修建,直至順利竣工。這其中,合理的交通規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下面簡要分析一下三峽工程施工過程中成功的交通規劃。

(一)水運為主公路為輔運輸方案。改方案施工用料以水路運輸為主,生活物資等采取就近原則由當地供應并采用公路運輸。當地不便取得的其他物質采用水路運輸。

(二)鐵路為主公路水運為輔運輸方案。而施工中所用的物資則大部分由鐵路運輸,經過一個中轉站直接運輸到工地。能就近取材的物資采用公路運輸。三者結合滿足水利水電施工現場的需要。

通過三峽工程的實例,我們可以得出一些結論。一項水利水電工程能否順利開工,能否順利竣工,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決定的。而施工現場合理的交通規劃也顯得較為重要。只有對施工現場所有的交通線路進行了合理有效的規劃,才能保障一項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和建設。合理而有效的交通線路規劃,可以有效地提高工程的建筑效率,節省工期,節約建筑成本,提高工程效益。為當地創造更多的財富,最終達到建設這項水利工程的最終目的。造福于群眾,是修建水利水電工程的終極目的。

參考文獻:

[1]朱衛軍肖邦里丁曉文.水利水電工程場內交通規劃研究.人民長江.2001(32).

[2]楊五喜肖康朱躍華.水電站施工的交通分析.西北水電.2008(3).

[3]杜三林.層次分析法在對外交通運輸方案選擇中的應用.人民長江.2000(12).

篇3

關鍵詞:水利水電;質量控制;影響因素;控制措施

中圖分類號:O213文獻標識碼: A

一、水電水利工程的特點

作為我國基礎建設的水電水利工程,它具有與一般土木建筑不同的特點:第一,影響因素多。水電水利工程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如項目決策、地質勘查、工程造價、機械設備、材料采購、施工工藝、人員素質等,這些因素都直接或者間接地影響到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第二,存在工程質量隱蔽性。水電水利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分部、分項工程交接多,中間環節繁雜,因此工程質量存有隱蔽性。第三,工作協調難度大。水電水利工程其產品就有單件性、多樣性的特點,涉及較廣的專業領域,各領域間的溝通工作多而雜,協調難度大。第四,風險性高。很多水電水利工程地處偏遠的山區,工程造價高,而且生產的周期長,具有很大的風險。

水電水利工程的上述特點,要求我們在工程設計、工程建設、工程使用這些過程中都應嚴把工程質量管理的這道關卡,使影響工程質量的各環節都處于可控狀態,并持續按照規定嚴把質量關,不松懈、不怠慢,這樣才能確保工程質量。

二、影響水利水電水電工程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

水利水電水電工程是一個大型的系統工程,具有復雜度高,多功能性的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對其工程質量造成影響的因素來源是多方面的,主要來源有:

1、人的因素

目前,我國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施工人員個人能力素質方面存在非常大的問題,是導致施工質量問題的重要原因。我國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往往都是由農民工組成,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專業技術能力普遍匱乏,加上施工人員年輕化的發展趨勢,指導工作經驗的嚴重缺乏,使得水利水電施工質量很難得到有效保證。

2、材料因素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施工材料的質量,施工材料質量好壞直接決定著整個工程的質量好壞。水利水電工程一般與人們的生命財產息息相關,例如水庫、堤壩等水利工程,就肩負著保護一方不受洪澇災害影響的責任,如果在這些水利工程中出現了施工材料質量問題,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因此在水利水電施工過程中,一定要自始至終重視對施工材料的嚴格把關,不合格的材料絕不能用。而且還要注意不同地域相同工程的施工材料問題,我國地域遼闊,南北氣候、地質等因素相差很大,同樣一座水庫堤壩的修建,在北方干旱地區的防洪指標可以略低,但是在南方多雨地區的防洪指標就要略高了,因此同樣是一級或者二級水庫,因為其承擔的防洪標準不同,在實踐中可能需要的施工材料就會有所區別,因此要杜絕經驗主義,要詳細了解施工地的氣候、地理等因素,因地制宜使用施工材料。

3、施工技術的因素

施工技術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另一個必要保障之一,一個沒有成體系的施工技術的施工單位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打造出一個合格的、高質量的工程的。施工技術不僅是工程水平先進性的保障,而且也是工程質量安全性的保障。工程技術對于一個人而言就相當于是一個人的骨架,沒有骨架的人無異于一堆腐肉,沒有較為先進的、成體系的工程技術支撐的施工單位建造出來的工程也必將難逃崩塌的命運。我國施工行業普遍存在施工技術落后的問題,從而影響到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

4、環境的因素

施工現場的環境因素復雜多變,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雨雪、大風、寒冷等不利天氣,這些天氣狀況下除了會對施工人員造成不適應外,還對工程質量有一定影響。因此在進行施工時,要隨時關注天氣的的變化,做好在惡劣天氣中施工的必要準備。同時施工環境也包括當地的地理、人文等因素,這些都需要在施工前詳細了解,并做好相關預案,以期最大限度降低環境因素對施工質量的影響。

三、加強建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措施

1、施工前的質量控制

1.1建立各級質量責任制,明確施工局局長即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施工局主管質量的副局長為直接責任人,總工程師為質量技術責任人,施工處各級也同時建立質量責任制,真正做到了層層把關,各負其責,實施質量否決權。

1.2對有關設計、勘察文件審查的監督管理。對設計、勘察單位的質量行為和活動結果的監督,重點是放在對設計、勘察文件的審查監督把關上。一旦發現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設計和勘察文件,可以通過直接的經濟處罰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責任主體承擔由其失誤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質量責任。通過對設計、勘察單位的監督管理和依法處罰,并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納入責任主體和責任人的信用檔案,形成信用約束力,促使建設主體改進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有效促進質量體系良性運作,規范所有主體各個層次、各個環節的質量行為,嚴格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檢查控制,實現設計和勘察文件的質量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1.3加強對合同文本的監督,把質量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落實到合同條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約束各建設主體的質量行為和活動結果。通過內容的審查監督,實現政府對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實施過程的預控監督。施工前質量監督管理的重點歸根結底是對業主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因為業主是所有這些活動的組織者、決策者,這也是規范建設業主質量行為和活動結果的重要措施。

2、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2.1加強工程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施工材料質量,對工程項目施工質量造成嚴重影響,因此,施工企業必須要加強對施工材料的管理和控制力度,保證施工材料質量,避免施工材料質量問題對工程施工質量的影響。首先,施工企業必須要加強對采購人員的管理工作,限制采購人員權利,約束采購人員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態度。

2.2加強新技術的引進工作

先進的施工技術和施工設備,是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的關鍵因素,因此,施工企業必須要加強對新技術、新設備的引進工作,提高生產效率,確保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首先,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對施工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培訓工作,加強技術交流,并幫助施工技術人員掌握先進的施工技術和施工工藝。

2.3加強管理隊伍建設

施工企業應該積極組建專業施工質量管理團隊,加強對施工質量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對于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進行及時的發現,并作出快速整改。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應該做好質量檢查記錄,施工企業定期開展相應的檢查工作,充分保證施工質量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

2.4提高施工人員素質

目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人員的個人素質普遍較低,這也是導致施工質量問題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強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人員的培養,提高施工人員的整體素質能力,是促進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要手段,首先,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培訓工作,對施工人員的施工技術進行有效指導,幫助施工人員了解和掌握相關專業技術和專業知識。

結束語

隨著我國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逐漸增多,施工企業在保證自身經濟效益不斷提升的同時,應該加強施工質量的管理和控制工作,適應我國建筑工程行業的現代化發展,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保證良好的生命力,促進企業自身的健康發展,促進我國建筑施工行業的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1]于冬梅.淺談小型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地下水,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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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防滲工程;安全管理;質量控制;進度;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一、工程概況

大寧水庫位于北京市房山區大寧村,與南部的稻田水庫及馬廠水庫組成永定河滯洪水庫。水庫現在的主要任務為防洪,控制永定河官廳山峽的洪水,提高永定河北京市境內河道的防洪標準。南水北調工程總干渠由大寧水庫庫區穿過,總干渠大寧調壓池通過退水暗涵與大寧水庫相連。大寧水庫庫容、水位等工程條件具備調蓄南水北調來水,提高北京城市供水保證率的條件。因此,本次工程要求大寧水庫在承擔原設計防洪任務的基礎上,增加作為南水北調調蓄水庫的功能。以充分發揮水庫防洪、供水效益。工程內容包括庫區新建防滲墻防滲、新建泵站及庫尾橡膠壩、改造及維護庫區現狀建筑物等。

大寧五標西堤防滲墻工程布置在京石高速公路東側庫區內臺地上,距離京石高速公路坡腳約5m,庫尾橡膠壩防滲墻布置在閘底板下,橡膠壩底板下防滲墻西端與西堤防滲墻相接,東端與中堤段防滲墻相接。西堤防滲墻和橡膠壩底板下防滲墻軸線長3164.7m,墻厚0.6m,嵌入基巖2.0m,防滲墻成槽46028m2、塑性混凝土澆筑43518m2。實際施工中完成防滲墻軸線長3210.7m,完成造孔成槽46255.4m2,完成澆筑成槽43741.4m2。

二、確定工程安全、質量、進度目標

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公司組建了一支有著豐富防滲墻工程經驗的項目管理團隊,人員和機構確定后,項目經理部按照相關合同文件和公司有關要求,確定了本項目的安全目標、質量目標、進度目標、成本目標,并以創建公司“文明工程”為總體目標進行項目籌劃和目標責任分解,將項目管理的五大要素“人機料法環”按目標要求進行調配,確定施工人員數量及崗位、技能結構;確定施工設備的型號、數量,達到良好的作業狀態;做好各種材料的計劃和準備,保障施工過程中的供應,認真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制定科學的施工方法,做到無論是工程技術人員還是施工人員都心中有數,了解、掌握施工程序和施工規范;進行完善組織體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以確保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持續、有序進行,確保各項目標的最終實現。

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貫穿整個施工過程,是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項目部按照公司項目安全管理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建設單位的總體要求和目標,開工伊始就制定了安全生產“0”事故的工作目標。圍繞這個目標,我們堅持以“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宗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行事方針,以“領導重視、全員參與”為工作準則,狠抓安全措施落實。

(一)加強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二)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從源頭上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設立安全專項資金,加大安全宣傳力度和防護設施的投入

(四)制定預案組織演練,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五)在施工過程中狠抓落實,保證安全措施到位

在全體職工共同努力下,西堤防滲墻工程施工過程中未發生生產性人身傷害、設備事故及交通事故,未發生職工群體健康事故,實現了安全生產“0”目標。

四、健全管理體系,抓好環節控制,確保質量目標實現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是工程的生命。項目施工中必須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運行,加強環節控制,才能有效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一)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二)施工過程嚴把“四關”,保證施工質量 :

1、嚴把圖紙關: 2、嚴把測量關: 3、嚴把材料質量及試驗關: 4、嚴把過程工序質量關: 5、對施工過程中違反技術規范、規程的行為,質檢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加強質量關鍵工序控制

1、測量放線:2、導墻施工:

3、槽孔施工: 3.1孔斜控制,

4、清孔驗收: 5、混凝土澆筑:

五、合理調配資源,確保施工進度目標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合同文件對工期的要求,項目部于2009年11月5日開始臨建施工,預計2010年1月20日開始成槽施工,2010年12月11日完成所有工程項目及清理現場。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因為西堤林地、高壓電線穿越軸線、燃氣管線影響改線、輸水管線及交叉施工等因素,最終防滲墻工程于2010年12月21全部完成。

工程施工過程中,因為不確定因素等原因造成施工變更是在所難免,為了能保證整體施工進度,項目部在項目策劃過程中就做好充分籌劃,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實際進行資源配置、工藝調整等手段有效調整進度計劃,保證了整體進度計劃的實現。

七、結束語

以上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的幾個主要方面,還有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風險管理、溝通與信息管理等等,總之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永無止境,仍須探索不斷提高。

參考:

[1] 鐘漢華. 淺談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控制[J]. 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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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庫;防洪標準;復核

1、概況

水庫樞紐工程由主壩、溢洪道、輸水建筑和壩后式廠房組成。

2、區域概況

斗門區處于珠江三角洲的西南角,即磨刀門到崖門之間。即東經113°0.5′至113°25′,北緯21°59′至22°25′之間。從赤鼻島至白蕉七圍交界線,東西之間最寬33.4公里。總面積674.8平方公里。

3、水庫防洪標準復核

3.1 水庫設計洪水

3.1.1 設計洪水標準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的規定,根據總庫容確定,本水庫的工程規模為小(2)型,工程等別為Ⅴ等。

水庫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p=5%),校核洪水標準為200年一遇(p=0.5%)。

3.1.2 設計洪水計算方法

金臺寺水庫為小(2)型水庫,采用廣東省綜合單位線方法和推理公式法計算洪水。

3.1.3 設計洪水計算參數

參數選擇:由于本工程缺乏實測洪水資料和短歷時暴雨資料,因此采用最新頒布的《廣東省暴雨參數等值線圖》(2003年版)查取暴雨參數來推求設計洪水。

3.1.3.1地理參數

金臺寺水庫的各項地理參數為:集水面積 =1.35km2;干流河長 2km;干流坡降 =0.134;集水區域特征參數 =3.908。由于集水面積F

3.1.3.2暴雨參數

根據《廣東省暴雨徑流查算圖表使用手冊》查算暴雨參數,列于表3-1。

3.1.4設計洪水計算成果

采用綜合單位線法和推理公式法計算洪峰流量,成果見下表:

由上表,兩種方法差值比小于20%,兩種方法計算出洪峰流量都是合理的。考慮綜合單位線法是根據單位線滯時m1以及各類型無因次單位線推求,較能反映工程所在區域的洪水特點。綜合考慮,本次設計采取廣東省綜合單位線法成果。

本次工程采用20和200年一遇作為設計和校核洪水頻率,計算結果采用廣東省綜合單位線法的計算結果:P=5%時洪峰流量為38.36m?/s、P=0.5%時洪峰流量為51.55m?/s。

3.2 水庫調洪計算

3.2.1 調洪原則

金臺寺水庫的溢洪道堰頂高程為195.25m,因此正常水位取為195.25m。金臺寺水庫的調洪原則取為:水庫調洪起調水位為實測溢洪道堰頂高程195.25m,當水庫水位超過195.25m時,洪水由溢洪道下泄。

3.2.2 調洪計算方法

依據擬定的調洪原則和前面求得的設計洪水,根據水庫調洪水量平衡的基本原理,采用廣東水文水利設計計算軟件平臺進行計算。

3.2.3 水庫水位~庫容關系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擋水建筑物為漿砌石壩和土壩,建筑物級別為5級,查得漿砌石壩設計和校核洪水位的安全超高分別為0.3m和0.2m;土壩設計和校核洪水位的安全超高分別為0.5m和0.3m。

根據調洪演算程序求出設計洪水位和校核洪水位,并以此求出各水位下的漿砌石壩壩頂高程為196.95m、197.12m;土壩壩頂高程為197.15m、197.22m。現在的壩頂高程滿足要求。

3.3泄洪安全性復核

現有溢洪道位于漿砌石重力壩溢流壩段,進口控制高程195.25 m,堰頂寬20 m,最大泄流量52.7m3/s。主要由控制段、泄槽、消能防沖段和出水渠組成。控制段為實用堰,堰頂高程195.25 m,堰寬22.5 m,設4孔閘,單孔寬5 m,由鋼閘門控制。實用堰為漿砌石結構,表面設有混凝土護面。泄槽長13.5 m,坡比1:0.75,泄槽末端接挑流鼻坎,采用挑流消能方式,挑流鼻坎高3.1 m,下游沖坑由堅硬的花崗巖石構成,抗沖刷能力強,沖坑下游接出水渠。泄槽底板為C15混凝土,兩側翼墻為漿砌石重力式擋土墻。溢洪道出水渠為一天然河槽,長約2 km,底寬20 m。

4、結論

(1)根據國家現行規范的有關規定,本次復核確定金臺寺水庫大壩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設計,200年一遇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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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提灌站;泵站;壓力管道;灌區

中圖分類號TV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71-0068-02

隨著我國工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和機電設備生產能力的提高,我國的泵站工程得到了迅速發展。僅在機電排灌工程中,截止至2010年底,泵站總裝機容量已達7019.6kW。 循化縣積石鎮羊圈溝提灌站位于循化縣城東,為幫助農民群眾解決農田灌溉的水源問題[2],在該溝附近的黃河右岸修建一座提灌站。

1 工程建設任務與供水規模

1.1 工程建設任務

循化縣積石鎮羊圈溝提灌站的建設是解決草灘壩村在羊圈溝[1]開發的500畝農田灌溉的水源問題。工程受益區隸屬積石鎮草灘壩村,居民以撒拉族為主[1],開發耕地面積500畝,以種植小麥為主,間作以辣椒等經濟作物[2],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4],確定為Ⅴ等小(Ⅱ)型工程,建筑物均按5級設計。新建提灌站1座,包括泵站廠房及機電設備,上水壓力管道800m,出水池1座。

1.2 供水標準及供水量

依據國家《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GB/T502—1997)[5]中的規定,干旱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為50%~75%。林地灌溉參照農業用水進行,由于年降水量少,且時空分布不均,年蒸發量大,屬干旱半干旱地區,故灌區設計保證率采用75%。

1)灌溉制度[3]

(1)經調查統計,計劃種植農作物為小麥,工程區實際控制面積為500畝。

(2)根據《青海省用水定額》并接和當地多年的灌溉經驗,作物儲灌為冬灌,一般在11月1日至11月10日,作物灌溉從4月1日開始,至7月8日結束,每天灌溉時間為18h。灌區小麥綜合凈灌溉定額為340m3/畝,毛灌溉定額為567m3/畝。

根據以往經驗和當地實際情況,并參考同類工程情況,確定渠系水利用系數η管=0.95、η支=0.85、η斗=0.8、η田=0.9,則灌區控制面積的渠系水利用系數:η總=η管×η支×η斗×η田=0.95×0.85×0.8×0.9=0.58。灌區綜合渠系水利用系數η總=0.6。確定灌區凈灌水率為1.157m3/s/萬畝,毛灌水率為1.157÷0.6=1.93m3/s/萬畝。

表2 灌溉需水量表

2)水資源供需分析

水源由黃河中提水,設計提水流量為1.93×0.05=0.097m3/s(即345.6m3/h)可滿足整個灌區的灌溉水量要求。

2 機組選型

根據農作物生長的需要,小麥每年需灌水6次,日灌水小時數18h,設計凈灌水率1.157,渠系利用系數為0.60。根據以上資料,該灌區的灌水流量為0.096m3/s。

1)吸水管管徑流速宜選用1.0 m/s~1.5m/s。根據鋼管標準管徑,采用管徑為Dg300mm無縫鋼管。當Dg300mm時,管中流速為1.36m/s。

2)出水管管徑流速宜選用1.5m/s~2.5m/s。根據鋼管標準管徑,采用直徑為Dg300mm無縫鋼管。出水管管徑300mm。當Dg300mm時,管中流速為1.36m/s。

3)吸水管道沿程水頭損失計算[7]得0.095m,局部水頭損失計算[7]得0.51m。

4)出水管道沿程水頭損失計算[7]得9.48m,局部水頭損失計算[7]得0.74m。

上水壓力管局部水頭損失按沿程損失的10%[7]計,hj出=9.48×10%=0.95m。管道的水頭損失h= hf進+ hj進+hf出+ hj出=0.095+0.51+9.48+0.74+0.95=11.77m。

5)水泵揚程的確定

經實測壓力管道地面高差為88m,故揚程確定為99.77m。根據流量和水頭選用水泵型號為200DL280-30(I) ×4。

6)水泵安裝高程的確定

根據水泵性能知,汽蝕余量NPSHR =4.0m

HS=進損=3.78m

其中:

為水泵安裝地點的大氣壓力水頭;

為水相應溫度下的飽和蒸汽壓力水頭;

V為水泵吸入口流速;

NPSHR為必須汽蝕余量;

H進損為吸水管管路損失;

安全起見,需對 HS進行修正,即:

=1.92m

考慮到地形條件,水泵安裝高程定為2262.70+1.92m=1853.92 m。

3工程布置

3.1 泵房

根據《積石峽水電站》和《循化縣縣城黃河兩岸綜合治理工程》確定本工程中的設計參數如下:

表3 泵站特征水位

根據工程區的地形和選定的水源位置,泵房廠房位置布置在黃河右岸,由上水壓力鋼管輸水.泵房位置坐落在黃河右岸旁,直接從黃河提水,防洪墻采用M7.5漿砌石八字墻形式襯砌防護。

泵房長11.8m,寬6.8m,建筑面積80.5m2,泵房內安裝2臺200DL280-30(I) ×4水泵及配套電機,機組為一字布置,水泵工作形式為一備一用,并設置有配電盤柜、起動柜和真空泵。泵房為半地下式廠房,基礎采用現澆廂式鋼筋混凝土結構,地面以上采用磚砌結構,泵房總高5.15m,基礎挖深2.15m,機組安裝在底部,電氣控制柜安裝在距基礎以上2.15m處9.8m×2.4m操作臺上,控制柜距墻0.8m。

3.2 壓力管道

壓力管線布置通過比較,管線由泵房接出后,在樁號0+080處穿過臨平公路橋,在垃圾場右邊的羊圈溝的右岸沿山坡而行至項目區。

上水壓力鋼管長800m,采用直徑為Dg300mm無縫鋼管,壁厚為6.0mm,壓力鋼管內的流速為1.36m/s,鋼管鋪設均為明敷方式,為了削除管道在正常運行和事故停機時的振動和位移,在管道轉彎處均設置鎮墩,來保證管道的穩定,鎮墩與鎮墩之間每8米架一支墩 ,鎮、支墩均為C15混凝土,鎮墩與鎮墩之間設伸縮節,各設置在鎮墩之后,管道表面刷防銹漆,管道連接形式為法蘭連接。

3.3 出水池

壓力主管道出口設一矩形出水池,為M7.5漿砌石,長為6m,寬2.2m,池深為2.2m,池壁厚度為0.5m,底板厚度為0.5m。

4 結論

本工程具有良好的項目建設條件,而且工程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是安民穩民的大事。

提灌站工程的實施,可以解決積石鎮草灘壩村開發的500畝封地的灌溉問題。通過該工程的實施,使干旱山區營造了一片綠地,黃河上游植被又增加了一點,氣候條件得到一定的改善。

該工程的實施不僅是西部大開發的基礎設施建設,對于增強民族團結,大力發展區域民族經濟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社會效益顯著[2]。

參考文獻

[1]循化縣水利化區劃報告.

[2]循化縣縣志.

[3]SL5021-93,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報告編制規程[S]:10-31.

[4]SL252-2000,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4-13.

[5]GB50288-99,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M]: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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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電施工危險源辨識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

危險源辨識是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工程項目預防安全事故的必備手段,是企業安全管控的重要措施,是一項需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進行動態管理的安全管控活動。

一、危險源的含義

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 /T28001—2011新版標準,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和行為,或其組合。危險源由三個要素構成: 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一定的危險源總是與相應的觸發因素相關聯。危險源在管理狀態中可能存在事故隱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隱患,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危險源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直至消除,防止事故發生。危險源的管理過程,實際上就是不斷消除事故隱患或防止出現事故隱患的過程。

二、水利水電工程危險源辨識及評價

水利水電工程由于地質等自然條件普遍比較復雜,施工環境比較惡劣,施工專業多、施工工種多、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管理活動復雜等,危險源、點多,重大安全隱患多。突出表現為: 與洪水打交道多,因工期拖延臨時圍堰和導流工程超期服役情況多,因洪水超標而圍堰防洪標準低等導致防洪度汛壓力大、危險大; 高邊坡作業、深基坑開挖、地下洞室開挖中存在大量不良地質條件;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豐富,支護跟進不及時; 爆破作業多、炸藥存放量大、爆破作業安全管理環節多; 塔式起重機等大型設備多,起重、高空、交叉等危險性作業多; 大模板、腳手架等專業性強、工藝復雜的分項作業多; 施工用電作業點多,現場地形復雜,用電線路敷設零散、困難; 施工人員復雜等。因此,防洪度汛、邊坡坍塌、爆破事故、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空墜落、觸電事故等,是構成水電工程的主要危險源。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控,在危險源辨識后,要根據相關要求對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對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要制定專項措施加以控制,并逐級報批。目前風險評價方法多種多樣,常用的如LEC法、預危險性分析、事件樹分析等。其中,LEC法簡單易行,但要克服主觀性的影響。

三、危險源辨識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在對工程施工項目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過程中發現,施工項目部在危險源辨識工作中存在著不結合實際、辨識不準確、針對性不強,危險源清單更新不及時,參加辨識的人員不夠廣泛,危險源沒有實行動態、全面管控等問題。

1危險源辨識不準確、不具針對性

在審核過程中發現,部分項目部對危險源的辨識主要是歸類描述,非常籠統。如開挖作業中存在坍塌、爆破作業中存在爆破事故、機械作業中存在機械傷害等,未結合具體的施工過程、施工環境等識別危險源,未能辨識具體操作過程中的危險源或不安全因素,不能達到危險源辨識的目的,不能體現危險源辨識和措施控制的針對性。其主要原因可能是項目開工時沒有專門組織相關人員仔細調查、分析本工程項目具體施工內容、作業環境、施工手段等,而是參考類似工程項目危險源清單,簡單進行編寫,導致缺乏針對性、有效性。

2危險源清單更新不及時,未實行動態管控

水電工程工期較長,一般2~4年,部分項目部沒有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及時對危險源清單進行更新,可能導致風險不可控。一些項目原單項工程已完工,新的不同內容單項工程已開工,但原危險源清單仍然使用,未對新開工項目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有的項目甚至從開工到工程完工,危險源清單都沒進行更新,沒有與施工進度、當地氣候及環境變化等結合起來,未能進行動態管控。例如,硐室開挖,主要工序就是掘進,但危險源的辨識沒有跟隨施工進度及圍巖變化、地下水情況、通風情況等施工環境變化對危險源進行適時更新,沒有及時制定相應專項措施,明確具體責任人進行管控。

3參加辨識的人員不夠廣泛

有的項目危險源辨識是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牽頭,安全管理部門、現場管理人員參加進行辨識,在施工過程中通過安全檢查、參考以往工程施工經驗等由危險源辨識規定的各職能部門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危險源進行辨識,之后歸到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管理的方式進行。忽視了長期從事實踐操作、具有豐富經驗的一線作業班長等作業人員的參與。有豐富作業經驗的操作人員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存在的隱患掌握更清楚,他們的參與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風險。

4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經驗不足,辨識方法不多

由于項目多,安全施工管理人員明顯不足,迫于工作需要,只有2 ~ 3 年工作經驗的甚至剛大學畢業的人員就直接從事安全管理工作,能力素質及現場經驗嚴重不足,缺乏危險源辨識的專家。有的項目危險源清單是根據其他類似項目修改確定的,沒有進行全面、系統、全過程辨識。

5對辨識出的危險源及應采取的措施宣傳學習不夠

危險源辨識后,部分項目部只是制成表格文件用于應付上級檢查,未能看到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學習的記錄,在施工現場也未看到對危險源進行張榜公布,具體施工人員對現場危險源及其應采取的相應控制措施缺乏了解掌握,失去了危險源辨識的根本作用。

6安全隱患排查不及時,消除不徹底

危險源管理過程中,經常會隨著周圍環境、工程地質、地形地貌、氣象條件、資源、交通等工作環境的變化或管理缺失出現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隱患,由于安全隱患排查不及時,或存在僥幸心理,熟視無睹,或者習慣性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治、消除,容易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四、解決危險源辨識存在問題的對策

1強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宣貫及運行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制定了專門的程序文件,對危險源辨識方法、程序、內容、要求都進行了明確規定,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必要認真學習程序文件,掌握危險源辨識的相關內容。施工單位總部、項目部等各級要定期檢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加強危險源辨識的過程管控,督促新開工項目、新開工作業面、工序交叉作業時等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活動,控制安全風險。

2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嚴格按照法規要求,加強工程項目建設過程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履行相應安全生產職責,認真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過程監管,做好應急防范,確保施工安全。要充分利用會議、活動等分析現場施工安全情況,剖析存在的危險源和安全隱患,制定相關的安全管控措施。

3發動全員參與

危險源辨識不僅僅是專家、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全員參與更是危險源辨識與管控的主體。只有全員參與,及時聽取他們的意見,收集危險源的情況,更新危險源清單,同時讓大家都掌握危險源的內容、防治方法措施、危害后果等,才能更好地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4對施工全過程進行危險源辨識

在對工程危險源進行系統分析的同時,要加強對施工工序危險源辨識。例如,硐室開挖爆破作業施工工序: 鉆孔裝藥放炮散煙清撬出渣襯砌。輔助工作有測量、放線、通風、排水等工作。根據這些工序和工作,結合施工人員素質、采用的機具、材料、工序所處的環境,分析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源,最終形成危險源清單,同時制定控制措施。

5加強對危險源及預防措施的宣傳教育

對排查出的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及預防措施,不僅要讓管理人員了解掌握,更重要的是要讓作業人員了解掌握,可以通過安全技術交底的方式進行學習、告知,同時還可在施工現場制作危險源預知管理牌來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危險源預知管理牌提示危險源的存在,可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患技能。

6及時排查、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要堅持安全檢查制度,施工隊每周、項目部每月對施工安全進行檢查,這是全面有效排查安全隱患的重要方式,同時要加強對安全員每日安全巡查的重視,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排查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特別是經常性的習慣性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安全隱患。各級領導要堅決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安全員也要大膽管理,對習慣性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安全隱患要及時制止,對可能出現的邊坡坍塌等重大安全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消除。

結束語

危險源辨識必須針對企業所有生產活動,充分調查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加強研究分析,對辨識出的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實行全面、全方位、全過程的動態管控,列為企業安全管理必需的正常管控活動,才能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降低安全風險,保障安全生產。

參考文獻

[1] 文杰.水利水電施工企業危險源辨識的思考[J]. 水利水電技術. 2007(07)

篇8

關鍵詞:世界銀行 移民政策 中國 水庫移民

世界銀行為其支助的建設項目制訂的業務政策——非自愿移民系單獨條款,編號OP4.12(以下簡稱“4.12條款”)與我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以下簡稱《移民條例》)和《水電工程水庫淹沒處理規劃設計規范》(以下簡稱《設計規范》),總體框架基本相同,少量條款有差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推進和完善,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不斷加快,引進了發達國家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我國的《移民條例》和《設計規范》經過充分醞釀,正在修訂,可望在近期頒布實施。新的《移民條例》和《設計規范》將更接近世界金融組織(包括世界銀行)制訂的政策和準則。本文就現行的《移民條例》和《設計規范》與“4.12條款”進行對比分析。

一、政策目標

“4.12條款”對非自愿移民的政策目標歸納為:①探討一切可行的項目設計方案,以盡可能避免或減少非自愿移民;②如果移民不可避免,移民活動應作為可持續發展方案來構思和執行。應提供充分的資金,使移民能夠分享項目的效益。應與移民進行認真的協商,使他們有機會參與移民安置方案的規劃和實施;③應幫助移民努力提高生計和生活水平,至少使其真正恢復到搬遷前或項目開始前的較高水平。

我國《設計規范》總則第1.0.3條至1.0.5條明確規定,①節約土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水電工程的建設,應根據我國人多地少這一實際情況,盡量考慮少淹沒土地,少遷移人口;②移民安置規劃是水庫淹沒處理規劃設計的核心,應遵循“沒有移民安置規劃的,不得審批工程設計文件、辦理征地手續,不得施工”的要求,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并與樞紐建筑物設計文件同時報主管部門審批;③水庫淹沒處理規劃設計應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規,貫徹開發性移民方針,堅持國家扶持、政策優惠、各方支援、自力更生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關系。通過前期補償、補助與后期生產扶持的辦法,妥善安置移民的生產、生活,逐步使移民的生活達到或者超過原有生活水平。修訂后的《移民條例》和《設計規范》對此規定的更具體、更明確。

政策目標從總體上講,“4.12條款”與我國《移民條例》、《設計規范》是一致的,但我國的移民政策與“4.12條款”在移民后期扶持上有所區別。我國移民政策規定,為了使移民抗風險能力更強,生活進一步提高。規定從發電收入中提取后期扶持基金,提取比例因不同省份或不同水庫而有所差異。例如,湖南省規定,從1998年開始,每發一度電提取2分錢的后期扶持基金。其他省每度電提取5厘錢,發電收入少的水庫人均按250~400元的標準提取后期扶持基金,提取的時間,從發電之日開始共提取十年。

二、項目涉及的影響

治理水患和開發水電,不可避免地要產生非自愿移民。“4.12條款”對于因工程建設強制性地征用土地,導致非自愿移民搬遷或喪失住所,失去資產或獲取資產的渠道,喪失收入來源或謀生手段等影響作了詳細的說明。筆者歸納為兩點:①賴以生活的房屋及財產;②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對此,在我國《設計規范》中指的是淹沒影響及永久占地的處理范圍和實物指標。

我國《設計規范》對淹沒影響及永久占地的處理范圍和標準做了詳細的規定,處理范圍,包括淹沒區及因水庫蓄水而引起的浸沒、坍岸、滑坡和其他受其影響的地區。處理標準,根據淹沒對象的重要性、水庫調節性能及運用方式,在安全、經濟和考慮其原有防洪標準的原則下,因地制宜地在洪水設計標準范圍內選擇。

對于淹沒影響及永久占地內的實物指標如何確定,我國《設計規范》明確規定,調查前規劃設計單位必須編寫調查大綱,經審批后再進行實物調查,調查結果要經過受影響的個人和當地村組簽字認可,最終形成《實物指標調查報告》,此報告是進行移民安置規劃的基礎和依據。  三、要求采取的措施

“4.12條款”規定,由于工程建設不可避免地產生非自愿移民時,①必須要編制一份移民安置規劃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包括明確移民的權利、按全部重置價,獲得迅速有效的補償,以抵消由項目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在搬遷期間獲得幫助。在搬遷后的過渡期內獲得幫助、提供就業培訓幫助;②編制一份世界銀行認可的程序框架,說明移民參與過程,包括制訂并實施項目的具體組成部分、確定符合移民資格的標準、明確相應措施,幫助移民努力改善其生活,或者至少恢復到以前的水平(按實際價值計算),同時要確保移民搬遷后的可持續發展、解決與移民有關的潛在沖突;③特別關注移民中弱勢群體的需要,尤其是那些處于貧困線以下的人、沒有土地的人、老年人、婦女、兒童、土著人群、少數民族,或是可能不會受到國家土地補償法規保護的人;④對于依附于土地的土著人群,制定移民規劃時要充分考慮其文化和生活習俗;⑤對移民的補償要在搬遷前予以到位;⑥對于以土地為生的移民,條件允許,應當優先考慮依靠土地安置的策略等。

世界銀行對上述的要求,對應于我國的移民政策,就是要做好移民安置規劃。我國《移民條例》非常重視對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工作。第十條明確指出:“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建設的前期工作階段,會同當地人民政府根據安置地的自然、經濟等條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編制移民安置規劃。移民安置規劃應當與設計任務書和初步設計文件同時報主管部門審批。沒有移民安置規劃的,不得審批工程設計文件、辦理征地手續,不得施工”。我國《設計規范》對于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一般規定、農村移民安置規劃、城鎮遷建規劃、專業項目復建規劃、水域開發利用規劃、補償投資計劃等等。

關于對移民需要采取的措施(或者叫移民安置規劃),“4.12條款”和我國《移民條例》和《設計規范》都做了詳細說明,從內容和條款上絕大部分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我國《設計規范》第10.0.3條第二款規定“房屋及附屬建筑物補償費,按照調查的建筑面積、結構類型和質量標準,扣除可利用的舊料后的重建價格計算”。這與“4.12條款”對于由于項目實施而帶來的直接財產損失要“按全部重置價,獲得迅速有效的補償”不一致,簡言之,就是移民房屋補償是否考慮“利舊”的問題。

筆者認為,“4.12條款”“按全部重置價,獲得迅速有效的補償”對于移民利益考慮得更加詳細,應當遵循。所幸的是,我國正在修訂的《設計規范》和《移民條例》已經取消“利舊”,移民財產補償按重置價計算,與“4.12條款”完全一致。

關于搬遷前應當首先獲得補償問題,我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移民不提前搬遷,工程就無法進行,所以事實上,項目實施時是這樣做的。

對于移民搬遷后恢復期間給予幫助問題,我國現在修改的《設計規范》已經考慮了這一事實,實際上,近幾年實施的水電項目,如江埡水利項目已經開始對移民搬遷后的恢復期給予前期生活補助。

對農村移民實行以土為地為主的安置方式,是我國在總結過去多年移民安置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成功的方法,應當堅持和推廣。

對于少數民族,我國《設計規范》第5.2.3條指出,“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安置,應當照顧其生產、生活和風俗習慣”。修改后的《設計規范》還增加了“應考慮移民中不同群體的意愿和需求”。這些足以說明我國對少數民族移民的關心和關注。

四、非自愿移民有權獲得補償的資格

“4.12條款”指出:①一旦確定項目有必要進行非自愿移民,政府必須進行人口普查,確認將受到項目影響的人員、決定哪些人員有資格接收幫助,并防止無此資格的人員涌入。政府還需按照世界銀行的要求制訂一項程序,以便確定移民獲取補償和其他幫助的資格標準。該程序還包括向受影響群眾和社區、地方當局,在適當情況下,向非政府組織進行有意義協商的條款,并規定申訴機制。②補償資格標準要嚴格控制和掌握,對于具有補償權利益的人不能遺漏,對于沒有補償資格的人不能納入補償對象。

我國《設計規范》對于實物指標調查的要求非常嚴格,筆者已在本文第二部分中予說明,在此重復和強調的是,調查結果經受影響的個人和當地村組簽字認可后,還要將調查結論張榜公布,一是使受項目影響的移民都知道自己的情況,二是為了達到相互監督,確保與事實相符。至于移民申訴權,《移民條例》未做明確規定,但是,我國《憲法》及其他法律也規定了公民(含移民)的合法權益和權利,這些法律、法規同樣適用于非自愿移民。同時修改的《設計規范》在“農村移民安置”欄目中明確,“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擬定移民合法權益的保障措施,提出移民的社會適應性調整措施”。

五、移民安置規劃的制定、實施和監測

關于移民安置規劃的制定,“4.12條款”在許多子條款中都提到了,并要求得非常詳細和嚴格。“4.12條款”要求,借款方負責根據世界銀行業務政策編制、實施并監測相應的移民安置規劃、移民安置政策框架或程序框架。移民安置文件表明實現本政策目標的戰略,并涉及擬議的移民安置的所有方面。是否保證并有能力圓滿完成移民安置工作;移民安置規劃包括若干方案的制定和充分地選擇;在編制移民項目文件時,應征得社會學家、技術人員、法律專業人士、相關的社區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協助;同時,在項目一開始就要讓移民參與其活動,并在項目設計中考慮他們的意見;移民投資和其他項目活動經費一并進入項目總成本;與世界銀行業務政策相符的移民安置方案包括整個項目的設計文件,經世界銀行確認后將通過公共信息中心予以公開。關于此條,筆者在第三款已經做了詳細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篇9

庫進行安全鑒定。

【關鍵詞】夏何莊水庫;大壩;輸水洞;溢洪道;安全鑒定

1.工程概況:

夏何莊水庫位于駐馬店市確山縣瓦崗鄉,控制洪汝河支流臻頭河上游支流,控制流域面積0.73平方公里,總庫容11萬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結合養殖等綜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庫。該水庫于1968年9月動工興建,于1969年4月竣工。

大壩全長60m,為均質土壩,壩頂高程107.5m,壩頂高程12.5m,壩頂寬3.0m。大壩上游壩坡1∶2.2,下游壩坡105. 3m高程以上為1:1.5;101.4m高程以上為1:1. 7;99.3m高程以上為1:2.20。河槽段未設排水體,大壩防滲型式為截水槽,回填土料為當地粉質土。

溢洪道位于大壩左側,底寬7.5m,進口底高程104m,左岸邊坡為1∶1,右岸直墻,底長60m,水平段長12m,型式為寬頂堰。

輸水洞位于大壩軸線樁號0+050處,于1969年建成,為壩下埋管壓力洞,進口高程為100.2m,洞身座落在土基上,為單孔箱式涵洞,孔徑0.4m,洞身長34m,設計最大泄量0.1m3/s。

夏何莊水庫下游有瓦崗鄉群眾1900余人,耕地1800余畝及君二公路,故水庫防洪安全意義重大。

2.大壩現場安全檢查

1、大壩壩體單薄,上下游坡變形、壩頂沉陷,壩腳散浸、滲漏,下游無排水反濾設施。

2、溢洪道土基上,擋土墻有裂縫,護底損壞,岸坡坍塌,無消能防沖設施。

3、輸水洞管身管壁裂縫漏水,閥門銹蝕嚴重,啟閉設備老化,不能正常工作。

4、無管理機構、人員及必要的觀測設施,進庫道路路況較差,坑洼不平,雨天無法通車,影響防汛搶險。

5、水庫無防汛倉庫、交通、通訊工具等。

3.大壩安全分析評價

1)工程質量評價

大壩運行、維修、管理基本有章可循,各項制度基本健全,執行調度、運用計劃嚴格。大壩無水文、水情測報系統及監測設施,對水庫安全運行十分不利,綜合評價大壩運行管理為差。

2)運行管理評價

經復核,大壩防洪標準達30年一遇洪水設計,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滿足國家《防洪標準》(GB50201―94)的要求。但溢洪道岸坡坍塌,下游無消能設施,不具備安全泄洪條件,綜合評價其抗洪安全為B級。

3)結構安全評價

壩體單薄,填筑質量差,干密度不滿足規范要求,經大壩結構穩定分析,壩坡在正常、非常運用條件下,抗滑穩定安全系數均不滿足規范要求,且壩頂有不均勻沉降,綜合評價大壩結構安全性為C級。

4)滲流安全評價

大壩壩基滲漏及滲透比降理論計算值均超過設計范圍,滲流性態不穩定,壩體與壩基均不同程度存在滲水現象,輸水洞下游出口處漏水,截水槽亦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根據《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大壩的滲流安全性為C級。

5)抗震安全復核

夏何莊水庫壩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4306-1001,相當于地震烈度六度,根據《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規定,不進行抗震復核。

6)金屬結構安全評價

金屬結構使用年限過長,出現嚴重的銹蝕、老化現象,影響水庫的正常運行,根據《水利水電工程金屬結構報廢標準》SL226-94,金屬結構均已運行30多年,大大超過其折舊年限,因此金屬結構已達報廢標準,應予報廢,判定其安全性為C級。

4.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

1.壩體單薄,填筑質量差,干密度偏低,壩頂不均勻沉陷,有白蟻危害。

2.壩體與壩基均不同程度存在滲水現象。

3.溢洪道擋土墻多處斷裂,岸坡坍塌,無消能設施,抗沖能力差。

4.輸水洞閥門銹蝕,,啟閉設備老化,洞身裂縫,嚴重漏水。

5.無管理及監測設施。

6、防汛道路差。

5.對大壩除險加固的意見和建議:

1.大壩進行灌漿處理,翻修護坡,整修壩頂,增設排水體,培厚壩體。

2.維修溢洪道側墻,新建護坡及消能設施。

3.重建輸水洞、閘室,更換閥門。

4.增設大壩監測、管理設施,修建防汛道路。

5. 防治白蟻。

6.安全鑒定結論:

1. 夏何莊水庫保護人口1900人,耕地1800畝及君二公路,位置重要。

2. 經復核,水庫的防洪能力滿足國家《防洪標準》(GB50101―94)的要求。

3. 大壩壩基處理不徹底,壩體單薄,填筑質量差,平均干密度為1.46g/cm3,壩頂不均勻沉陷,不滿足《碾壓式土石壩設計規范》(SL247-2001)的指標要求,工程質量不合格。

4. 壩腳大面積散浸及滲水,輸水洞與壩體接觸部位滲漏,危及大壩安全。滲流安全性為C級。

5. 經復核,壩坡抗滑穩定安全系數不滿足《碾壓式土石壩設計規范》(SL274-2001)要求,且壩頂沉降不均勻;溢洪道擋土墻多處裂縫,岸坡坍塌,無消能設施,不能安全泄洪;輸水洞洞身裂縫漏水,出口處有塌坑,不能正常運行。綜合評價定為C級。

6. 輸水洞閥門設備老化、銹蝕、漏水嚴重,不能正常運用,金屬結構安全性為C級。

7. 水庫所在區域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4306―1001,不再進行抗震安全復核。

8. 無安全監測及管理設施。

綜上所述,夏何莊水庫大壩病險嚴重,屬三類壩。

參考文獻:《碾壓式土石壩設計規范》(SL274-2001);

《防洪標準》(GB50101―94)

《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4306―1001

篇10

施工導流的目的就是為水下工程施工創造一個能排除外水干擾的良好條件。它是水工建筑物助工前必需做好的重要準備工作之一。在水下工程的施工期內,采用圍堰把施工地段保護起來,然后用明渠、隧洞、油管或渡槽等把外來水導引到下游。導流工程包括圍堰和導流設施兩個部分。在遭遇一定防洪標準的外水考驗時,能給施工足夠的安全保護,出現持殊情況時,也有條件采取必要的應急手段,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

1施工導流標準

鑒于我國的水文氣象都普遍具有比較明顯的枯水、豐水和中水期。在一般情況下,不同時期的流量有幾倍甚至上百倍的差別。小型水工建筑物只要抓住時機,力爭把受外水影響較大的部位。在一個枯水期內完成,這樣導流工程只需要滿足枯水期導流標難,施工難度和工程數量將大大減少,資金、人力也可以節約。但有的工程如水庫,從清基到主體工程完成,其施工工期較長,其間大壩要經受汛期洪水的考驗,就必需從不同的施工階段的實際出發,同時考慮導流失敗可能造成的損失利后果,從而選取相應的導流標準。對于小型水庫清基和地基處理階段、如圍堰失事,不會給工程本身或下游造成損失,其導流安全標準可降低至5~10年一遇標準。根據導流標準的流量,結合當地氣象、水文的實際情況,經過方案比較,確定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并留有余地的導流措施。

2截流時段的有效選取

截流時段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期的一個重要參數,直接關系到各項工程的施工進度安排。截流時段一經確定,各項工程都必須以它為控制點,在規定時期內達到預定的面貌才能保證按時截流。尤其是對于電站截流時段的選擇,首先要求導流洞必須在截流前竣工,具備過水條件;其次,要求河道中流量較小且穩定以便能順利分流與截流;再次要求截流后有足夠的時間使高水圍堰在汛前搶至防洪高程。為滿足這些要求,還必須完成由施工工序決定的主體工程和配套輔助工程。這些工程,量大時間短,甚至互相牽制、交叉,使截流時段的選擇十分困難。根據水利樞紐的導流程序,對于每個水利工程的施工導流來說,其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1)引導水流離開建筑物的基坑,以便一次或采取分期修筑河床上的建筑物。在這一階段的特點是水利工程施工結束時,水利樞紐的各個建筑物已基本上完成。全部或部分已經修到不受河水影響的高程以上。此時河道流量還是按施工流量要求宣泄到下游,樞紐工程尚不能交付使用,此階段為水利工程修建階段。

2)封堵臨時泄水建筑物或完成由于施工導流需要,尚未完成的永久性建筑物部分(如壩上過水缺口、底泄水孔等),這一個階段的特點是在水利工程結束時,水利樞紐的各個建筑物已經全部完成,河中流量已經按照運用要求宣泄到下游,此時,樞紐工程一般可以交付使用。把這一階段稱為完建階段。如果在一個枯水期或者某一定時期內,建筑物不可能筑出洪水位時,當洪水歷時短暫,常常使用洪水流量溢過圍堰堰頂和基坑的方法。當洪水淹沒基坑時,為了不中斷主體的進行,以防止延誤施工工期,可以轉向兩岸不受洪水影響的壩段或者其他建筑物上進行施工。

3施工導流方式的選取

1)泄水建筑物。導流工程中保護基坑的圍堰和有一定過水能力的泄水建筑物,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導流任務。由于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有很大差別,渲泄上游來水的方法也不盡相同。常用的導流方式有以下幾種,可因地制宜地采用。a.先在河流的一側筑圍堰,包圍基坑。然后利用地基較完好,清基任務不重的另一側河床導流。以后再進行二次圍堰,交錯施工。如條件有利,地基完好,可以先選在另一側基坑開挖范圍以外的部位,經過加寬加深作為導流設施。采取一次圍堰,把清基等水下工程一次完成。b.利用枯水季節,結臺永久性工程,如排水涵洞、排水閘利導流隧洞等,然后修筑圍堰,把水流導入已建成的建筑物,再進行地基施工。c.如工期較長,施工過程中需要漢汛的工程,汛期內短歷時洪水流量較大,如采用加高圍堰或增加導流建筑物的過水能力,經濟上不合算,安全上也無法保證,基坑短期浸水對施工影響不大,就可以考慮在圍堰的適當地段留缺口或建造過水圍堰,短時間內允許洪水進入基坑。待洪水后經過排水再恢復施工。d.修建堰壩涵閘,可以把建筑物布置在河彎取直部分的灘地上,參照規定的防洪標準,田圖堰保護基坑。利用原河道導流,待建筑物完成,新河道開通后,再將原河道封堵。e.對于小型水庫土石壩,可先按照規定標準完成上下游壩體的一部分,以此作為圍堰,利用放水涵洞或隧洞或壩頭留出缺口導流,待壩體達到規范要求的渡汛高度,放水建筑物完成后再堵口截流,繼續加高大壩。

2)圍堰。一般圍堰使用期較短,主體工程完成后,還需要清除。因此在修建圍堰時,首先要滿足導流需要的高度和防滲、穩定條件,其次是考慮充分利用當地條件和當地材料便于施工,最后要做到完工后便于拆除。上面所介紹的僅僅是常用的導流方式,在實際工程中,一個工程的施工導流措施,通常由幾種方式所組成,很少見到一個工程從開工到完工僅采用一種導流方式進行施工。通常都是采用幾種方式同時導流,或者初期采用一種方式導流,在工程中后期過渡到其他方式導流。

4施工導流實踐啟示

對于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圍堰斷流,隧洞導流的方式中,導流、分流和截流是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份。導流是前提,分流是關鍵,截流是目標。只有導流工程達到和滿足過水要求后,才能進行巖埂爆破實現分流,在分流量達到設計要求后,才能為順利截流創造水力條件,進行截流。因此,導流、分流和截流組成了導截流工程的三部曲,它應該是一曲和諧的樂章。在工程實施中,應該在通盤合理安排的前提下,有節奏地進行。對于河床底部高程的抬高,相對降低了泄水建筑物進水口底板高程,因而減少了截流過程中的龍口流量和落差。因此在截流時,當隧洞進水口前圍堰及巖埂爆除后,河床基本斷流。這是設計中事先未預見到而實際發生的情況,它給人們以啟示,對于山區河流,若事先有意識地抬高天然河床高程,那自然就會改善截流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