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規則范文

時間:2023-06-12 16:39:1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世貿組織規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世貿組織規則

篇1

「關 鍵 詞違約歸責原則,嚴格責任,違約責任的擴張

「 正 文

1999年10月1 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的內容較之原有的《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有了較大的豐富和改變,且極具法制經濟特點。其中違約責任是《合同法》中最能體現強制性的規定,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則是探究違約責任的前提。從《合同法》的新規定中可看出,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呈擴張化趨勢。

一、過錯責任原則的困惑

應當承認,我國原有的合同立法的違約責任歸責原則實質上是過錯責任原則。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這一規定明確界定了過錯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沒有過錯即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其后,我國的《涉外經濟合同法》和《技術合同法》雖沒有否定過錯責任的違約原則,但均沒有規定過錯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我們發現,關于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在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立法原則上存在一定的差異。中國早期的合同立法,不自覺地采用了傳統大陸法系原則。從世界法治觀念的演進歷史看,原有的歸責原則存在一定的缺憾。

(一)大陸法系歸責原則的自身變易

雖然傳統的大陸法系對合同違約采用過錯責任原則,但近期尤其是后以來,這一原則已受到英美法系合同違約歸責原則的,其表現在于已從過錯責任跨入到“過錯推定”原則,即過錯責任是以合同守約方的舉證為前提,而“過錯推定”是以違約方不能證明自己的無過錯而視為有過錯應承擔違約責任。這一舉證責任置換的作用絕不僅僅在于訴訟程序意義上的換位,更重要的在于擴張了違約責任的范疇。大陸法系的合同立法原則的演進對當今世界的合同立法原則趨同不可避免地產生了重大影響,中國的合同立法也不例外。盡管在這一演進過程中,立法原則受到了來自傳統道德觀念的障礙,甚至有對英美法固有的批評眼光的限制,如將導致合同一方當事人刻意追究無過錯違約方的責任等等。但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仍然牽引我們做出更為嚴謹的立法原則。

(二)英美法系的違約歸責原則對世界貿易的滲透和影響

雖然最初大陸法系排斥英美法系關于合同違約的歸責原則,但自戰后貿易的迅速膨脹,英美法系的合同立法原則已從單純的英美法國家走進了世界經濟循環體系。從最早的關貿總協定,到今天的世界貿易組織,其依從的游戲規則均承襲了英美法系合同原則。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嚴格責任違約歸責原則已在世界貿易體系內無所不及,《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國際商事通則》、《歐洲合同法原則》全面采用了這一標準。某種程度上,這是國際經濟貿易規則對中國立法原則的挑戰。如果我們仍然堅持既有的道德準則(事實上,這一道德準則也僅僅是某種信念),將難以融入世界貿易的體系,這對中國市場的是極為不利的。而面對加入世貿組織的形勢,我們不得不借鑒英美法系的合同違約歸責原則。

二、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思辨

一方面,由于原有的以過錯為前提的違約歸責原則存在固有的缺陷,而且大陸法系自身已做出了相應的原則調整;另一方面,《合同法》之外的立法并沒有明確采用過錯責任原則。基于對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認同,新的《合同法》終于接納了違約責任的嚴格責任原則。該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我們認為,對這一條文的理解,絕不能望文生義。換言之,合同立法所采用的嚴格責任原則,是一種與國際慣例的接軌,但又不是無過錯責任的絕對化。《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我們認為,對違約責任擴張化的趨勢,必須從兩個方面正確理解。一方面,既有以嚴格責任違約歸責從而強化市場信用的立法功能,又有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規則選擇;另一方面,又不能將嚴格責任絕對化。立法上同時賦予當事人對免責以某種選擇的權利。被告可以通過免責事由,例如可通過法定事由主張不可抗力,或通過證明有免責條款來要求免責,當事人所約定的免責條款只要不屬于《合同法》第五十三條所規定的兩種例外原則上有效。換言之,不受禁止的違約免責是受到保護的。并且,應該注意的是,《合同法》總則上規定了嚴格責任,但分則上有很多部分講到了有沒有過錯。如保管合同,保管人只要盡了注意義務,就不承擔責任。在這里應理解為以沒有過錯作為免責事由,可見嚴格責任原則也不是絕對化的,應對其全面地理解和運用。

三、違約歸責原則的衍生

新《合同法》的違約歸責原則的改變,究其本質是違約責任的擴張化。具體表現在前契約責任、附隨義務責任和后契約責任方面的擴張。

(一)前契約責任

即締約過失責任,《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在當事人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四十三條都是關于合同沒有成立之前的違約責任的規定,即沒有履行前契約義務,就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前契約義務不是當事人約定的(因為合同沒有生效),而是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是符合國際市場需要的合同原則。

(二)后契約責任

后契約責任包括違反附隨義務的責任和合同終止后的違約責任。《合同法》第六十條二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這一條款表明,合同生效后,履行中,除了一般權利義務外,還有附隨義務;如果違反了附隨義務,當事人也要承擔違約責任。這實質上是違約責任在合同履行中的擴張。并且,《合同法》第九十二條還規定了“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這些義務即后契約義務,違反了后契約義務,也要承擔違約責任,這是違約責任在合同終止后的擴張。

篇2

適逢世貿組織問世二十周年和多哈回合成敗的關鍵時刻,世界貿易組織發表了一份署名為《貿易政策不確定性和世界貿易組織》的研究報告。報告向世界展示了世貿組織為克服貿易政策不確定性做出了積極貢獻。報告借用獨立研究專家的分析模型得出兩個重要結論,一是成員對世貿的承諾大大降低了提升關稅的幾率,即便約束稅率高于現行最惠國稅率;二是通過世貿監督機制降低了貿易政策的不確定性。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并引發全球經濟危機,貿易保護主義壓力攀升,很多學者和商界人士都擔心會重演上世紀三十年代的大規模貿易戰。不過,2014年世貿組織對G20的檢測報告顯示,2008-2012年貿易限制措施多達1185項,但對世界貨物進口的影響僅達4.1%,占G20進口總額的5.3%。這說明世貿組織的監督機制降低了貿易政策的不確定性,各國對世貿組織的關稅減讓承諾抑制了全面貿易戰爆發的幾率。

報告指出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降低了貿易政策的不確定性,使中國對美出口增長了22%。事實上,不止中國對美出口增長,中國入世后,美國對中國的出口增長率更高,2000-2009年美國對華出口翻了四番,中國成為美國出口增長最快的市場。

中國和美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兩個經濟體,中美經貿關系的穩定對中美兩國經濟乃至全球經濟都會起到積極的影響和促進作用。我們不要忘記,今日中美兩國經濟高度相互依存,互利雙贏,其關鍵就在于雙方同意以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為中美經貿關系的基礎,美國放棄了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對華貿易歧視,開拓了中美互利共贏的新路,雙方都應該珍惜。但是近日,奧巴馬總統在2015國情咨文中大談只能由美國來制定世界貿易規則,決不允許中國來制定貿易規則,這頗不合時宜。中國從來都主張全球共管,規則要通過民主協商,共同制定,中國不尋求自己一家為世界制定貿易規則,美國也不可能一家獨攬為世界制定貿易規則。

中美相互適用世貿組織規則是雙方經過十五年艱難談判的成果,中國關稅減讓表包含七千多個稅號,其中美國享有初談權的共有7051個稅號,說明減讓表充分反映了美國的利益。世貿組織是中美經貿合作的最理想的基礎。十五年的艱難談判使中國談判人員認識到,貿易談判的政治化是多么的不理智,但美國國會每年都要審議是否延長對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反對黨為了牽制執政黨,總要尋找事端,阻撓延長或者制定新法,制裁中國。在這種不確定的貿易政策環境下,企業難以決策,阻礙了經濟貿易的增長。中美經貿關系應該跳出美國國內政黨政治之爭,從兩國經濟利益大局出發,進行互利雙贏的合作。總之,中美雙方應攜手合作,鼎力支持多邊貿易體系,推動多哈回合早日結束,符合中美利益和所有世貿成員的利益。

篇3

這一切都預示著世貿組織談判工作有效運行,圍繞今年底在阿根廷舉行的世貿組織第十一屆部長級會議(MC11)的籌備工作仍然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世貿組織總干事阿澤維多在全體成員代表團團長會議上高度贊揚了近期談判的積極勢頭,認為成員的討論開始深入細節,并強調應該在夏休前就年底舉行的部長級會議有更加明確的預期和前景判斷。成員在會議上踴躍發言,45個成員駐世貿組織大使或代表闡述各自立場和觀點。

當然,成員在很多問題上的分歧沒有改變。例如成員在是否繼續堅持多哈回合既定授權上依然立場對立嚴重,印度、南非以及非洲集團等發展中成員依然要求堅持多哈發展授權,而歐盟、澳大利亞等發達成員以及一些發展中成員則認為沒有必要再拘泥于授權問題。比如一些成員主張應該各議題全面推進,不要現在就預斷哪些議題有成果,哪些議題不可能達成協議,而另外一些成員則主張應該依據議題自身價值來推動,不能在不同議題之間硬性掛鉤。再比如成員對年底部長級會議在國內支持、漁業補貼等敏感議題上取得實質性成果,還是達成框架性的工作計劃存在不同看法。當然,一些中小發展中成員對談判M程有自己的關注,擔心自己被排除在小范圍磋商之外,不希望被動接受大國達成的協議,要求談判進程包容透明。

在筆者看來,談判工作之所以有積極跡象,主要有三方面因素:一是成員順應阿澤維多總干事的呼吁,阿澤維多此前反復強調成員不應該只泛泛而談,而是應將各自關注作為具體提案;二是成員希望提前做牌,先把自己喜歡的議題都放到談判桌上,哪怕到了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最后攤牌時刻,不再堅持也是重要讓步;三是當前個別主要成員質疑多邊貿易體制的作用,在此困難關頭,多數成員還是希望通過積極參與談判工作證明多邊貿易體制的價值。

篇4

9月11日,奧巴馬政府宣布在接下來三年對中國制造的輪胎征收嚴苛的進口關稅。作為反擊,北京宣布正在考慮增加對美國制造的汽車零部件和雞肉的稅收。之后的9月25日,美方三家造紙企業再次對中國企業提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申請,受此影響,中國50家造紙企業的股價當日全線下跌。隨后,中國開始少量拋售美國國債。各國市場上的投資者由此擔憂。這樣的齟齬可能升級為全面爆發的貿易戰。

謝天謝地,上述情況最終不可能發生――這部分是源于世貿組織的影響力。當貿易對抗還懸而未決時,我們應該感謝世貿組織,正是世貿組織提供裁決爭議的體系來幫助維持世界貿易的相對穩定和安寧。然而,這個總部在日內瓦的組織迫切需要改革――否則,它或許會變得與世隔膜,增加了貿易糾紛演變成貿易戰的危險性。

在目前的美中糾紛中,雙方都有足夠的理由發怒。美國擔心,部分由于中國維持較低匯率的政策,中國的制造商在全球市場上獲得不公平的優勢。美國輪胎市場只是中國進口品進入美國市場的一個例子,奧巴馬總統采取行動,行使了一條相關法規,允許對“擾亂”美國產業的貨物暫時征收關稅。

另一方面,中國人對被選為懲罰的對象而感到憤怒。他們將白宮的舉動視為迎合強勢的選民――在這個案例也指的是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最糟糕的是,中國人擔心這種關稅只是一個開始。其他國家可能相繼增加對中國輪胎的關稅。美國其他一些保守產業也會為了在與中國的競爭中保護自身而采取類似的措施。

在這種情勢下,世貿組織的存在發揮了平和各方力量的作用。當一國的政府和市民竭力反對另一國的貿易措施時'將案件提交到世貿組織可以降低事件的政治溫度。一國的貿易部長可以正當地宣布他或她正在日內瓦尋求訴訟,而不是猛烈抨擊或采取單邊行動實施制裁,這可能會引起報復和反報復行為。權利受損的一方知道他們的案件會由一中立機構――來裁決,這令他們感到安慰。世貿組織擁有強有力的執行措施,能夠批準對拒絕遵守裁決規則的國家實施強制制裁。

世貿組織的體系有效卻緩慢,遠未達到完美的標準。世貿組織需要兩年或者更久的時間來處理一些案件。此外,當形成最終決定時,世貿組織卻不具備追溯力。即使敗訴的國家改變其違規行為,該國并不會為其過去的行為而遭受懲罰。

因此,如果中國在世貿組織提出有關輪胎關稅的不滿――正如中國計劃的那樣――美國仍可以適當的維持關稅很多年。如果中國勝訴,美國就會在到期前的那一刻取消關稅。中國分析人士已經發現,北京不會對這一結果感到滿意。

另一長期的擔憂是多哈回合貿易談判的失敗對世貿組織執行裁定能力造成的影響。多哈談判在911恐怖襲擊后不久啟動,主要致力于通過為發展中國家的商品減少障礙,使世界上的貧窮國家在貿易中獲得更大的利益,同時限制在富裕國家的農業補助項目。但是談判停滯了好多年。在2008年7月進行的最后一次大型世貿會議上,美國、印度和中國就發展中國家應多大程度開放其市場來回應發達國家作出的舉措而爭吵,談判因此失敗。此時,各國期望的最佳結果是一個高度稀釋的協議,而這并不符合初衷。

如果世貿組織不能在國際層面上達成新的主要協議,對其規則的重視定會減少――或許還會嚴重到153個成員國會開始蔑視他們的承諾,忽視審理委員會的裁決。近年來過多的雙邊和地區自由貿易協定僅僅加劇了世貿組織邊緣化的危險。

篇5

 

關鍵詞:灰色區域  世界貿易  國際貿易  摩擦

一、灰色區域措施給國際貿易摩擦留下余地

所謂的灰色區域是指進出口國之間,在關貿總協定之外,對某項產品達成雙邊(或多邊)的“自動出口限制”、“自動出口限制協議”或“有秩序的銷售安排’。這種協議一般是政府部門間達成的,也有私人企業之間在政府支持下達成的。往往有意避開國際國內貿易法與競爭法的原則或規則。在名義上,這些協議是出口國方面“自愿”承擔限制的單方面行為,從而避開了進口國國內法規定,實則是在對方威脅要采取更嚴厲措施的條件下別無選擇,被迫同意的。由于這種協議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間,故而得名。“灰色區域”協議萌芽于1959年紡織品協定產生前后,2o世紀70年代起迅速蔓延擴大。據關貿總協定秘書處1987年對已知“灰色區域,協定的統計,已達135個,占世界貿易總額的lo ,且集中于幾個敏感行業,其中:鋼鐵產品38個、mfa之外的紡織品有28個、農產品21個、運輸設備l4個、電子產品11個、鞋類8個、機械工具7個,從進口國來說,歐共體69個、美國48個、加拿大7個;涉及出口國也相集中:日本25個、韓國24個、歐共體7個。

進口同所以要千方百計地避開同際同內貿易法的制約,采取“灰色區域”措施,主要是受到本國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政府不斷遇到反傾銷反補貼指控或者收到受到“嚴重損害”的申訴,如果按法律規定確定損害,采取行動,常常要經歷一番從調查、取證、聽證到裁決的繁雜程序,耗時費財。比較而言,雙邊私下協議則簡單易行。

同時,對那些季節性或周期性產品,可以為國內各生產者保證一個相對穩定的價格,以排除第二三方國家的競爭,確保其收益。另外,對于國內生產者的嚴重損傷是由一個或幾個進口國的進出產品增加而引起的,不必堅持對所有出口國一體同罰,只需對直接造成損害的“特定來源”國采取行動即可,以免傷及無辜、另作補償或受到報復。對出口國來說,“自愿”雖出于無奈,但在經濟上不一定吃虧。因為出口數量雖然受到限制,但在這類協議的“價格承諾”中,卻常含有提高價格的約定,因而具有“內涵補償因素”。從經濟學上看,這可使出口商獲得“稀有租金”。但是如果利用合法手段,“稀有租金”是要落人進口國或進口商的腰包的。

“灰色區域”協議的得益者是受保護的國內行業各生產者和外國出商,受害者往往是進口圍的消費者和納稅人。發達同家常常借助于“灰色區域”進行貿易保護。這已成為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形式之一。

在世界貿易組織開始運行之后,部分“灰色區域”將逐步納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管理體制。所以,“灰色區域”的消失不僅有個過程,而且也不能排除新的“灰色區域”出現的可能性。

二、少數貿易大國的操縱是國際貿易摩擦的導火索

世界貿易組織取代關貿總協定后,少數貿易大國操縱多邊貿易體制決策過程的現象未得到根本改善,出現了人為擴大世貿組織協議與磋商范圍,把一些與貿易無直接關系的問題納人世貿組織和多邊貿易體制的做法。

1、世界貿易組織發達國家成員大力推動那些與其利益攸關的協議與協定的執行,而對那些事關發展中周家成員貿易利益的協議,如紡織品和服裝協議的實施,則采取了拖延態度。在“新加坡部長宣言”中,只以安撫的口吻要求發達國家成員“充分重視履行紡織品和服裝協議”,未提 實質性的改進措施。

2、世界貿易組織置廣大發展中國家成員所關心的盡快履行貨物貿易方面的承諾于不顧,而把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成員感興趣的信息技術產品的“新問題”予以討論,盡管未達成全面協議,但以部長宣言形式列了談判完成的時間表和啟動的貿易比重要求由于各成員方實施烏拉圭回合達成的協議與協定的力度不同,有可能破壞各成員方在烏拉圭回合一攬子協議的權利與義務的平衡,這種失衡的受害者將是廣大的發展中國家成員。如美國、歐盟等一些發達困家成員借口“人權”問題,堅持把社會條款、核心勞標準納入新加坡會議,并放在“新加坡部長宣言”的顯要位置。與此同時,他們還從自己的利益 發,有選擇地擴大貿易自南化的新領域,如信息技術產品。這種做法使貿易自由化的進程脫離了許多發展中國家成員現階段的發展水平,不利于這些成員方的經濟發展。

三、非貿易因素的影響將導致國際貿易摩擦范圍擴大

世界貿易組織接納新成員的進程因政治因素和撈取經濟實惠的政策而放慢,加人世貿組織申請的談判內容與世貿組織協議的規定出現脫節。

一些申請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已變成對申請者無所不包的經濟貿易政策的審議。一些成員方把加人世界組織談判看成是解決與世貿組織規則無關的雙邊經貿問題的談判場所,大大超出了世貿組織談判的范圍,致使一些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久拖不決。中國政府從1986年開始恢復其在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地位的談判,并參加了烏拉豐回合談判的全部過程,并于1994年在烏拉豐回合協議上簽字,這是巾國政府遵守國際經貿規則所做出的莊嚴承諾。在中國“復關’與加人世貿組織的談判進程中,中國政府根據自己改革開放的需要和考慮其他談判方的合理要求,在降低關稅、取消非關稅壁壘、擴大市場包括服務業市場的開放范圍方面采取了重大措施。但是由于以美國為首的一些發達國家談判方二述改革于不顧,得隴望蜀,不斷加碼,不切實承認中國是個發展中國家,提出苛刻的談判條件,把中國長期拒之于世貿組織門外。這種狀況,使世貿組織建立的多邊貿易體制的世界性、廣泛性、權威性受到質疑與挑戰。

四、權利與義務不平衡是國際貿易摩擦爆發的誘因 帕斯 

篇6

2001年,發生了兩件令中和世界難忘的大事:一是北京申辦奧運成功,二是中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北京申辦奧運成功,舉歡騰,世界矚目,期待2008年北京、中給世界帶來精彩――中做到了,2008年奉獻了一屆無與倫比的奧林匹克盛會。

中正式加入世貿組織,相比北京奧運會,這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比賽;是一場中進一步對外開放,融入壘球經濟不斷尋求發展新機遇的比賽;也是中進一步提高和擴大在全球貿易、經濟地位和影響的比賽。

還記得十年前的一聲槌落,中歷經15年艱苦談判歷程終于成為世貿組織成員。伴隨槌落的不只有對美好未來的憧憬,還有種種憂心忡忡――有人認為人世如同“與狼共舞”,內的許多產業是否能經得起進一步開放的沖擊?能否經得起全球化大潮的考驗?

中加入世貿組織十年間,每年的這個時刻,人們總有回望過去,審視當年那一刻給中帶來的影響和變化。當今天我們再度回首中這十年的發展之路時,當年寄望的“雙贏”、“共贏”依然縈繞在腦海之中,成為總結中人世十年的主旋律。

總理在110屆廣交會暨中加入世貿組織10周年高層論壇開幕式致辭中說,加人世貿組織是中向世界開啟了一扇門,是中擁抱整個世界。加入世貿組織十年來,中的面貌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對外經貿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在世界大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也發生了重大變化。

中關稅總水平由15.3%降至9.8%;中服務貿易開放部門達到100個;中貨物貿易額由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其中出口躍居第一位;累計吸收外商直接投資7595億美元;中每年平均進口7500億美元的商品,相當于為貿易伙伴創造1400多萬個就業崗位……十年間的數字變化,記錄著中的發展和對世界的貢獻。

篇7

進入后內羅畢時期,世貿組織成員面前有兩大任務,一是處理多哈剩余議題,二是處理新議題。就多哈剩余議題而言,目前剩余的題目包括農業市場準入、國內支持、非農市場準入、服務、規則談判、知識產權、發展等。在這些題目中,真正核心的是市場準入、農業國內支持、規則等。但是,無論是發達成員,還是發展中成員,都有自己的敏感領域,如中國和美國的國內支持,歐盟、印度和巴西的市場準入。總體而言,內羅畢部長級會議是多哈回合談判的歷史拐點,但并沒有改變成員的政策紅線,剩余議題談判之路將非常艱難。

在新議題的處理方式上,很多成員主張先推動多哈剩余議題談判再討論新議題,一些成員主張同時推進多哈剩余議題和新議題工作,其他成員則認為多哈剩余議題已經沒有出路,只有新議題才代表未來發展方向。

一些成員特別是發展中成員存在先后順序的觀點,一是他們認為多哈回合是發展回合,是發達成員給發展中成員的承諾,不希望輕易放發達成員過關;二是他們認為新議題是未知領域,猶如洪水猛獸,擔心對本國經濟和貿易政策產生嚴重不利影響。

事實真的如此嗎?在世貿組織成員談論的新議題中,被提及次數最多的是投資、電子商務。投資是新議題嗎?不是。早在1996年世貿組織成立后的第二年,總理事會就成立了貿易與投資關系工作組,開始研究貿易與投資關系問題。電子商務是新議題嗎?不是。總理事會在1998年通過了電子商務工作計劃,在貨物貿易理事會、服務貿易理事會、知識產權理事會和貿易與發展委員會分別討論,并且在后來的每屆部長級會議上都繼續通過這一計劃。至于一些成員提到的中小企業、全球價值鏈是新議題嗎?可以說是,因為沒有專門的討論平臺,可以說不是,因為這些題目在現有委員會或理事會都被討論過。

篇8

實行引導和監測

周密:支撐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的有兩根主要支柱:一個是世界貿易組織代表的多邊框架;另一個是各種雙邊和小多邊自由貿易協定(FTA)、區域貿易安排(RTA),它們加起來可以稱作諸邊區域經濟聯盟。從這兩種機制性安排之間的關系可以看出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到底是什么關系。

區域經濟一體化與經濟全球化之間的確存在密切的關聯,并非相互對立、排斥的關系。以WTO為代表的全球多邊主義對區域主義持包容態度,同時也對區域主義的發展發揮指導作用。關稅和貿易總協定(GATT, WTO的前身)從一開始就在用包括原產地原則、海關監管、保障措施在內的一整套法則積極引導各個經濟體降低關稅,影響各種區域安排奉行開放主義,使相關全球實踐在很多區域協定中也有充分的反映。1995年成立的世貿組織也指導、引領了從全球到區域層面服務貿易的開放進程。

世貿組織文件明確指出區域經濟一體化與全球性多邊安排相矛盾,因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本質特性是排斥他方利益,實際違反了最惠國待遇原則。但關貿總協定第5條、第24條又允許區域經濟一體化方式存在,前提是有關區域性安排不應對區域外經濟體設置壁壘和障礙,關稅同盟也有義務向世貿組織進行通報。世貿組織下設有區域經濟聯盟委員會,專門負責審核申報的RTA是否滿足相關要求。最近該委員會審核了中國與澳大利亞、中國與冰島、印度與東盟三個FTA,認為中澳、中冰FTA擁有世貿組織更高層次的相互開放度,是“WTO+”,而印度與東盟的自貿安排則是“WTO-”,而代表東盟去做說明的泰國強調雙方在有選擇的領域做出了高水平的相互開放。

世貿組織對區域經濟聯盟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是持歡迎態度的,它鼓勵成員方在區域范圍內就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標準和投資做出更勇敢的嘗試,回過頭來促進世貿組織框架下的全球_放。比較典型的例子是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其很多規定后來也被世貿組織所采納。亞太經合組織(APEC)也是一種開放型的區域實踐,其貿易便利化措施不僅面向APEC成員,區域外非成員也可以享受有關好處。而更多的RTA、FTA,之所以顯得比世貿組織有效率、有活力,就是因為參與方有自己的話語權,只需實現兩個或幾個國家之間的大體平衡,就可以達成一致繼續推動開放。

世貿組織還設有對貿易限制措施的監督機制。從2008年至今,該機制共記錄了2978項貿易限制措施,其中只有740項在2016年10月前被成員方撤銷。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貿易限制措施出現了快速增多的趨勢,2016年較上年增加了17%。世貿組織也對貿易便利化措施的增減進行監測,統計表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間全球總共新生效了216項便利化措施,月均18項,而同期限制性措施月均增加15項。所以說,僅從絕對數量值看,全球貿易便利化措施還是多于限制性措施的。當然,僅靠數量對比并不能完全說明問題,因為限制性措施非常多種多樣,有針對出口的,有針對進口的,有采取加征關稅辦法的,有采取配額制的,還有變相征稅的。

不同國家對區域一體化有不同實踐

劉瑋:從經濟學的意義講,判斷區域經濟合作是否在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主要是看它究竟是在進行貿易創造還是貿易轉移。如果是以貿易轉移為主,那么多邊層面的經濟一體化水準就會降低。

不同國家推動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實踐并不相同。美國推動的以TPP為代表的巨型貿易協定是更深層次的一體化。它不僅對貨物、投資和服務等傳統規則進行深化,并且還納入了政府采購、競爭政策、知識產權、勞工、環境等深度一體化議題。這些議題涉及邊界內措施相關的諸多新規則,很可能成為“下一代”貿易規則的范本。

美國推動的區域貿易協定談判,實質是一種“競爭性自由主義”戰略。一方面,美國利用各國競相爭取美國市場準入機會的優勢,通過發起貿易協定談判,使得貿易伙伴國之間形成一種競爭機制。這樣美國就成為貿易協定談判的核心。正是利用這種“競爭性自由主義”,美國推動了其所主導的自由貿易協定模板在全球的擴散。另一方面,在全球層面推動貿易自由化效果不彰、多哈回合談判止步不前的情況下,美國轉而試圖通過推動區域性的、更高標準的一體化新安排,帶動其他區域的一體化合作,最終迂回實現全球層面的一體化。

中國主張的是包容性的全球化和開放性的區域主義。比如我們積極推動的APEC,強調的就是這樣一種包容性和開放性。亞洲地區的價值文化與西方的自由主義價值文化有著本質的不同,體現在區域合作當中就是更強調以協商的方式處理、解決問題。這種價值文化終將對全球化進程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

周密:韓國是推動全球化和區域化最積極的國家之一。韓國自2002年啟動自貿戰略以后,一直在非常堅定地擴大開放,現已成為除智利等少數國家外在全球自貿區“疆土”最廣泛的一個國家。韓國的開放重點是把基本領域關稅都降到很低甚至為零,因而是自貿實踐的非常積極的倡導者。

篇9

2001年11月11日,世貿組織成員接納中國遞交的《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一個月后,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的第143個成員國。

從1986年7月,中國向關貿總協定(世貿組織前身)正式提出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申請,到2001年正式加入,歷時長達15年。

世貿組織成立于1995年1月1日,總部設在日內瓦。其宗旨是促進經濟和貿易發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長;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合理利用世界資源、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達成互惠互利的協議,大幅度削減和取消關稅及其他貿易壁壘,同時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

世貿組織作為正式的國際貿易組織,在法律上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處于平等地位。它的職責范圍除了關貿總協定原有的組織實施多邊貿易協議,以及提供多邊貿易談判場所和作為一個論壇,還負責定期審議其成員的貿易政策和統一處理成員之間產生的貿易爭端,并負責加強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合作,以實現全球經濟決策的一致性。

在入世十一年間,中國的經濟生態發生了深刻變化,貿易更為活躍,融入了全球貿易,實現了與世界的共贏。從由官方統計的加入世貿十周年數據來看,入世后,中國貿易規模在此期間發生了巨變。

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11日,中國出口增長了4.9倍,進口增長了4.7倍,GDP增長了兩倍多。入世十年,中國每年平均進口7500億美元,差不多給其他的經濟體提供了1400多萬就業崗位。中國累計吸收外資超過7000億美元,新增34.7萬家在華投資企業。中國在全球貿易中的份額由2002年的4.7%逐年上升至2011年的10.2%。

截至今年9月,中國進出口總值達到28424.7億美元,其中,出口14953.9億美元,進口13470.8億美元。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規模由2002年的27億美元增至2011年的746.5億美元,年均增長26.9%。中國積極參與全球的促貿援助等活動,援助領域遍及基礎設施、公用建筑、社會福利設施、農業、醫療和教育等多個方面,幫助最不發達國家提高參與全球貿易的能力。

在中國外貿進出口規模持續快速擴大的同時,中國外貿發展方式轉變成效顯著,貿易結構更是有了明顯改善。機電產品市場份額穩步提升。2011年,中國出口傳統紡織品、服裝、鞋類、玩具、塑料制品、家具、箱包七大類勞動密集型產品3857.9億美元,出口機電產品10855.9億美元,分別占同期我國出口總值的20.3%和57.2%。與2002年相比,十年來我國傳統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所占比重回落8.6個百分點,而機電產品出口比重提升9個百分點,中國出口商品結構明顯優化。

通過入世,中國走出了一條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的道路,實現了從世貿組織“新成員”到“參與方”再到“推動者”的角色轉換。

中國全面履行了加入世貿組織的各項承諾,關稅、非關稅、服務貿易的開放,國內的法律法規清理工作都與入世承諾和世貿組織規則相一致。在這個過程中加快市場化進程,中國建立起更加穩定、透明、可預見、開放的貿易體制,商業環境更加規范。對WTO非歧視原則、透明度原則、公平競爭原則,中國對市場經濟意識、法制精神和知識產權保護的認識和重視程度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對政府職能轉變、民眾觀念革新產生了深遠影響。

中國入世之路漫長而曲折,歷經五年時間,但由此中國融入世界,與全球企業平等競技。

加入世貿組織十余年的實踐證明,只有開放,才能發展,只有分享,才能共贏。而一個更加公平、高效的多邊貿易體制,符合世界各國的共同利益。

雖然世貿組織成員不斷增加,通過世貿組織成員之間的協議,成員國之間的關稅總水平較入世前有較大的下降,從而促進了貿易規模的提升,但是,隨著金融危機的發生,不少歐美國家的經濟出現衰退或增速下降,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貿易紛爭不斷發生。

篇10

“著名品牌”補貼之爭

中美關于中國對國內企業提供支持以幫助其貨物出口到海外的爭端歷時一年之久,在2009年的圣誕節前一周終于畫上了句號。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于2009年12月18日表示,華盛頓和北京簽署了協議,解決了美國聯合墨西哥提出的爭端案。

在此項申訴中,華盛頓和墨西哥城譴責北京對那些參加政府組織的“著名出口商標”和“中國世界頂尖品牌”項目的企業給予出口補貼,認為違反了世界貿易規則。通過該項目計劃,北京對包括紡織品服裝、化學物品、機器和食物等一系列產品給予國家補貼。

大多數的政府支持是針對出口行為,正是在這一點上華盛頓提出了主要的反對意見。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出口補貼違反了世貿組織的規則。”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聲明,在11月底達成的協議中,中國同意或者取消相關措施,或者取消措施中任何的出口補貼內容。

版權產品訴訟戰

版權產品分銷權問題是中美之間的另一爭端,WTO最高法庭上訴機構維持了早期的專家組裁決,很大程度上支持了美國對中國版權產品分銷權處理方式的幾個指控。

中國要求具有版權的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書、報紙、電視游戲、音樂、DVD等,必須由少數國家批準或國家經營的機構在中國分銷。美國的音樂、電影等產品的生產商抱怨這些限制阻礙了其打入中國市場。

2007年4月,美國對中國采取的限制提出了申訟。兩年后,WTO爭端解決專家組得出結論認為,這一措施違反了中國在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時做出的承諾。專家組還認為,中國政策與世界貿易組織的“國民待遇”規定大相徑庭,該規定禁止一成員國內的貨物和服務比進口產品享有更多的特權。這項措施在貿易總協定服務(GATS)中得到了清晰的闡明。

中國在2009年9月份對此項裁決提出了上訴,但上訴機構基本維持了早期的裁決。

美國電影協會將上訴機構的裁決譽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勝利”,標志著“為在中國做生意的美國創意產業提供公平競爭環境的一個重要步驟。”

在維護對中國知識產權的限制中,上訴機構的裁決并未明確發現中國在維護其版權產品貿易權限制時援引“公共道德”例外存在錯誤。(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第20.1款規定,如果是“為了保護公共道德”,則允許世貿組織成員與他們正常的貿易義務偏離。)

對此,上訴機構的結論是:只要中國可以證明“顯而易見和客觀公正的與貨物貿易有關聯”,中國可以憑借公共道德來對其執行入世條款中的例外進行辯護。在此爭端中,上訴機構的結論認為,中國未能證明其貿易限制對維護公共道德是“必須的”。然而,裁決認定中國的“公共道德”辯護是合法的。

原材料案 懸而未決

就在“著名品牌”和版權產品貿易權案結束之際,中美原材料案件開始升溫,對輪胎所征關稅的潛在爭端也浮出水面。2009年12月21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成立專家組,將審理對中國一些原材料出口關稅和配額的,稱中國非法限制幾項原材料的出口,而這些原材料對美國和歐盟的生產商尤為關鍵。墨西哥已加入美國和歐盟的控訴,其他一些國家是爭端的第三方。

世貿組織一般不對出口稅做出規定,但出口稅可以成為國內產業的間接補貼。中國于2001年12月成為世貿組織成員時,曾承諾將取消84項商品之外的“所有稅收和出口收費”。在此項世貿組織爭端中審理的產品并未包括在例外列表中。中國則認為,出口限制基于環保理由是必要的,中國不希望過度開發其自然資源。 2009年12月21日成立的專家組將對此案進行審理。

特保爭端第一案

2010年1月19日,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中美輪胎特保案調查專家組成立,WTO將正式啟動號稱“貿易保護第一案”的中國輸美輪胎特保案調查程序。專家表示,特保爭端能否解決,對中國和WTO都是第一次,結果尚難預測。

2009年12月,在中美雙方就輪胎特保案磋商未果的情況下,中國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設立專家組的要求,但是美方按照相關程序阻止了專家組的設立。在1月19日舉行的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中方再次提出設立專家組的要求,按照世貿組織規則,美國已無權再次阻止,因此專家組自動成立。

按照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規定,專家組一般由3名專家組成,他們的任命通常需要45天時間。此后專家組將進入對爭端案件的審查階段,即聽取雙方陳述、調查分析事實,一般在6個月內提交專家組報告。之后當事各方均有上訴機會,在整個過程中也同時保留爭端各方通過斡旋就此止步的機會。

新聞鏈接

2009年4月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2009年4月以中國對美輪胎出口擾亂美國市場為由,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對中國產乘用車輪胎發起特保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