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資格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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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資格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規范會計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適用本辦法。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二)出納;

(三)稽核;

(四)資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六)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七)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八)總賬;

(九)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十)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條各單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不得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會計專業職務的聘任,不得申請取得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第二章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第四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即對工作、生活在所轄行政區域內有關人員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注冊、變更、調轉等實施管理。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具體管理權限由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確定。

第五條中央在穗單位、銀行系統在穗單位和省屬在穗單位會計從業資格由省財政廳管理。中央非在穗單位、銀行系統非在穗單位和省屬非在穗單位按屬地原則管理。

第三章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

第六條國家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制度。

第七條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八條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分兩大類:第一類是會計專業知識方面的考試,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個內容;第二類是會計技能考試,指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一制定并公布。

第九條申請人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前款所稱會計類專業包括:

(一)會計學;

(二)會計電算化;

(三)注冊會計師專門化;

(四)審計學;

(五)財務管理;

(六)理財學。

第十條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每年舉行兩次,分別是6月份和11月份的第3個星期日。會計技能初級會計電算化實行定點不定期無紙化考試制度。

省財政廳負責組織實施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下列事項:

(一)制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規則(見附件1);

(二)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命題;

(三)實施考試考務工作;

(四)監督檢查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風、考紀。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負責組織本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縣級財政部門考試組織權限由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確定。中央在穗單位、銀行系統在穗單位和省屬在穗單位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省財政廳負責。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公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報考辦法、考試科目、考務規則及考試相關要求。

省財政廳應當于考試結束后30日內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試題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國家物價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可獲得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2年內有效;會計技能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成績合格可獲得廣東省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

第十三條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的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可向戶口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或組織考試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見附件2);

(二)有效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三)廣東省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或珠算五級證;

(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證件照兩張。

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條件,且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提交上述資料(一)、(二)、(四)、(五)項,以及自畢業之日起截至申請日止2年內(含2年)的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外國的學歷或學位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對有疑問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可要求申請人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書認證證明)。

第十四條申請人可以通過委托人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人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五條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當場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應當出具書面證明(見附件3、4),同時注明日期,并加蓋本機構專用印章。

第十六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十七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作出準予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作出不予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決定,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八條按照財政部統一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和編號規則,省財政廳負責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印制、編號和管理。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于年度終了后10日內將上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頒況報省財政廳備案,省財政廳于年度終了后30日內將上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頒況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九條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證明文件,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不得涂改、轉讓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一經發現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第四章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第二十條持證人員應當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

持證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24小時。

第二十一條根據財政部制定并公布的持證人員繼續教育大綱,結合本省實際,省財政廳負責制定繼續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持證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組織管轄范圍內的持證人員開展繼續教育培訓。

各單位應鼓勵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二十三條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注冊登記制度。

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見附件5),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自離開會計工作崗位滿6個月之日起90日內,填寫登記表(見附件5),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持證人員在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見附件5),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辦理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3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見附件5),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第二十五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持證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及時記載、更新持證人員下列信息:

(一)持證人員相關基礎信息和注冊、變更、調轉登記情況;

(二)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三)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四)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

(五)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以及前款第(一)至第(五)項內容發生變更的,可以填寫變更登記表(見附件5),并持相關有效證明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

第二十六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將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變更、調轉登記的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關申請登記表格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相關申請登記表格應當置放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公場所,免費提供。申請人也可以從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網站下載。

第二十七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對下列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一)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注冊登記情況;

(二)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情況;

(三)持證人員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情況;

(四)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持證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各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對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進行監督和指導,規范培訓市場,確保培訓質量。培訓單位應填寫“廣東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情況表”(見附件6),連同師資學歷和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及培訓場所、管理機構情況說明,向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報備。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單位應具備與財政部門的培訓要求相適應的師資力量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條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為檢舉人保密。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應予注銷:

(一)持證人員死亡的;

(二)持證人員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而無法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

(三)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依法被撤銷的;

(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應予注銷的其他情形。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被作出注銷的人員,重新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須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取消其該科目的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全部考試成績。

第三十二條用假學歷、假證書等手段得以免試考試科目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第三十三條持證人員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注冊、調轉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責令其在30日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第三十四條持證人員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違紀情形之一,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予以處理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五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發現單位任用(聘用)未經注冊、調轉登記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應責令其在30日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單位任用(聘用)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依據《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篇2

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從業門檻低;制度;《會計法》;會計準則

我國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很嚴重,不能為投資者以及債權人提供精準的企業信息,不能真實的反映出企業經濟活動的過程和真實的情況,也會對政府的監管部門進行誤導,不能順利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所以,需要解決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本文主要針對會計信息失真的其中三點原因進行簡單的闡述,并且依據這三點原因,有針對性的展開討論,如何提高會計信息失真的質量方法,以及具體的治理方針的分析。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會計從業人員資格審查不嚴

我國今年來參加會計資格證考試的人數越來越多,除了一部分是會計專業和金融專業畢業的學生以外,很多人是其他行業的人員,并且沒有受過專業的會計學習和教育,因此,只要獲得了會計資格證,很多企業就會聘用。但是會計知識的實用性是很強的,沒有經過專業的學習,不能熟練的處理企業的有關賬目,因此,會出現記錄錯誤的問題,而且某些人對《會計準則》的有關內容不重視也不關心,對《會計法》的相關內容當成兒戲,所以導致了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出現,這也是目前我國企業出現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二)企業管理制度不科學

除了會計人員自身的原因以外,還有一項就是因為企業管理制度的不嚴格,一部分是因為沒有管理經驗,在制定管理制度的時候,不能主觀意志和客觀法律有效的結合,控制好會計信息是記錄,這是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之一。其次,是某些企業為了規避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想要少納稅,在合理避稅的工作以外,制作假賬,這也是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所以,需要針對這兩種原因,企業需要加強管理制度,而有關部門也需要加強管理和檢查。

(三)缺乏高素質,高水準的注冊會計師隊伍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除了需要基礎的會計從業人員以外,還需要高級的注冊會計師。但是,目前我國高級注冊會計師的人數很少,一般工作經驗豐富,具有資質的注冊會計師,主要受聘于國企,跨國企業以及大型企業,很多中小型企業就缺乏注冊會計師的隊伍,因此導致會計信息失真,而不能及時的發現和查處。而且某些企業既是有注冊會計師,但是其獨立性不能得到保證,所以,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行為,也會受到企業的影響,這也是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二、會計信息失真治理對策的分析

(一)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資格考試級別和難度

我國今年開始,某些地區暫停了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考試,而有關會議擬定建議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考試。雖然現在暫無定論,但是通過大方向可以進行判斷,我國要提高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考試和標準。我國進行年會計從業人員的水平過低,不夠專業,導致會計行業人員的專業性和素質都不夠高,為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尤其是會計從業資格證,非會計專業人員,只需要自學或者報班,學習兩三個月,就可以參加考試,甚至獲得資格證。這就直接降低了會計人員的水平。因此,想要解決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首先,就應該大浪淘沙,提高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難度和級別,或者選擇其他的方式進行考試,盡量以會計專業畢業的學生或者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為主,企業在招收會計人員的時候,也應該有針對性的提高面試的難度,還可以組織一場現場考試,選取比較經典的會計信息失真案例,以及數據,讓參加面試的人進行分析,哪里出現了問題,并且進行改正,通過具體案例的分析和解決,就可以分析出一個人的實際水準。這是減少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重要手段,因此,無論是國家有關部門的考試,還是企業的面試考試,都應該提高相關的難度和級別,同時可以甄辨出真正有能力的從業人員。

(二)《會計法》以及《會計準則》的內容需要完善修改

我國某些地區暫停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考試,主要是為了調整近些年我國會計從業資格門檻過低的情況,導致會計從業行業的混亂。而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如果要取消,則《會計法》等內容也需要調整,因為目前為止,會計從業資格證還是從事會計工作的重要憑證。在有關內容進行調整的時候,應該重視對會計信息失真的管理。首先,需要詳細規定,哪些行為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是觸犯法律法規的,并且依據相關法律,該種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相關處罰。其次,需要對企業有目的性的制作假賬,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進行相關的規定以及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不能讓企業出現偷稅漏稅的情況。在其次,完善《會計準則》,是從日常工作行為中,規范會計人員。應該細化到會計人員工作的內容和范圍。但是在細化規定和執法嚴格的時候,也要確保會計人員工作的靈活性,這是因為經濟發展變化太快,相關的規定標準可能只適用于兩年,那么在出現新的數據形式,或者內容的時候,而相關法律還有出臺或者完善,則應該讓會計在不違法的情況發,靈活處理有關的內容,這樣在避免企業出現進行的損失的同時,也可以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所以,想要減少甚至杜絕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就需要國家的相關部門和企業共同努力,不斷的完善《會計法》和《會計準則》。

(三)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以及素質教育的質量

會計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是很重要的,因為會計信息發展以及更替的速度是很快的,如果不能繼續接受教育和學習,就會導致會計從業人員與社會脫軌,只按照已有的會計內容和知識進行處理,從而導致了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因此,企業需要重視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首先,需要定期組織會計從業人員進行學習,以及有關的考試和檢測,如果有學習不到位的,應該繼續學習。其次,企業應該對從業人員開展思想和素質教育。無論法律法規制定的多嚴格,只有心中有法,有敬畏心理的人,有理智的人,才不會做出違反法律法規的事情。因此,需要經常開展思想教育和素質教育,尤其是要以社會上因為會計信息失真而觸犯法律的案例作為警示,進行講解。同時,還需要學習跨國企業對會計從業人員工作的鼓勵方式,讓會計人員喜歡上這份工作,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最后,則需要和有關高校進行合作,為會計從業人員提供高質量的素質教育和繼續教育。

(四)完善企業會計管理體制和監管體制

企業會計信息失真情況出現的原因,除了是因為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沒有達到要求,或者是因為會計從業門檻低導致以外,最重要的是,企業自身的會計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體現在,對會計工作人員的有關管理制度,過于嚴苛,不夠人性化,不能讓會計靈活處理相關數據,導致了會計信息失真。其次,是因為企業的監管系統和體制不完善。企業需要一個完善的監管體系和管理制度,監管體系主要針對會計從業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管,對整個企業的內部會計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管,讓企業的管理者對企業的會計活動情況有一個真是的了解。在監督管理的過程中,應該明確不同的責任到個人,不同的人監管會計的不同環節,如果一旦滑稽信息出現失真的情況,追根溯源,找到具體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該環節的負責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嚴重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最后,企業管理體系的完善,應該參照會計從業人員的要求和意愿進行修改,因為企業的運轉離不開人,只有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管理制度,讓會計從業人員心理感覺到溫暖,自然而然會為了維護企業的利益,認真的完成相關的工作。

(五)加強外部對企業的會計監督管理,構建注冊會計師隊伍

企業出現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不僅僅是會計人員自身不遵守法律法規的問題,還有某些企業為了避稅,而選擇某些違法的手段,影響著會計人員,做出錯誤的選擇和工作。因此,不僅僅應該加強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資格的培養,更應該重視對企業的監督。所以,有關部門應該有針對性的加強對企業的會計監督管理。其次,企業應該重視構建注冊會計師的隊伍,因為注冊會計師是經驗豐富,而且專業知識以及能力非常強的會計人員。而企業為了發展,應該聘請注冊會計師,同時應該保證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注冊會計師的專業性,可以準確的判斷出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避免出現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出現。最后,也需要對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工作環境,進行合理的監督管理,確保注冊會計師不會出現某些違反規定和法律的行為。而加強對企業的會計監督管理,和對注冊會計師的管理,則需要依照《會計法》為底線,既要保證“以人為本”的和諧理念的體現,又要保證“依法治國”的管理方式,這樣才能保證嚴寬相濟,讓會計工作人員在感恩和敬畏的狀態下,認證努力的工作,而企業也會遵守法律法規。

三、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的分析,有針對性的提出了五條解決辦法,分別從五個方面進行闡述,首先,從業會計人員資格的提高,可以有效的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性。其次,有關法律的完善,既是保護了會計從業人員,為會計從業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也是起到警示的作用,規范了行業的發展。在其次,是通過在教育,讓會計人員不斷的深造,從而彌補自身的不足。最后,則是加強企業的管理以及監督,從五方面著手,能夠有效解決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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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隨著時間的推移,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在道路運輸上也有了新的管理模式,以信息化的形式來管理駕駛員。在長期管理方面上也呈現出了一些具有矛盾性的問題。最顯而易見的則是駕駛員的整體文化素質較低,專業性不強。而這些都應該是駕駛員應掌握的最基本的基礎。文章針對運輸駕駛員的管理做出了分析,并以此在管理方面上提出了一些對管理完善的意見。進而,文章從運輸駕駛員管理方面所出現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并對信息管理上給予了一些相關建議。

關鍵詞:

營業性道路駕駛員;從業資格信息;管理系統;應用

前言:

當前局勢下,我國在道路運輸行業有著很大的發展,對駕駛員的需求也逐漸增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當前現狀是管理者對從業者的素質要求過低,這使得駕駛員的素質整體不高。因此,加強此方面的研究尤為重要。

一、道路運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從業資格門檻過低

道路運輸的主要問題原因在于對人員的管理制度松懈的緣故。而從本質意義生講,道路運輸最為注重的事項則是在于安全與穩定之上。若在駕駛中駕駛員稍有疏忽就會給車上的乘客帶來生命安全問題。除此之外,駕駛員的工作時間較長,從事此項工作的人較少。正因如此,運輸道路企業才會對人員招聘上降低從業要求與標準,并以高額薪金來吸引群眾加入其中。當前局勢下,我國出現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逐漸增多,進而,也使更多人及企業提高了自身的注意。只要是自身的管理及系統完善好,以信息化管理技術來完善各個方面的管理。由此才可以大大減少在發展中存在不良因素。

(二)工作人員的素質較低

崗前培訓是任何行業的從業者需要經歷的階段,但是不少企業為了節省金錢選擇放棄培訓,直接讓員工上崗。這對于駕駛員來說有很大的弊端,一方面駕駛中很多需要注意的問題都沒有接觸,在駕駛中不按照企業規定的規范、流程進行駕駛是常有的現象。另一方面,在對待客戶上也難免缺少耐心,對企業形象維護不重視。這些現象可能會導致企業的經濟下滑,嚴重的甚至會導致交通狀況混亂、無序。

(三)管理者的不重視

目前,一些運輸企業的管理者普遍對駕駛人員的素質不夠重視,這會留下十分大的隱患。管理人員認為,駕駛員只要是有熟練的駕車技巧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素養。但是實際情況卻是,素質一般的司機多會出現交通事故,為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損失。而且,交通事故的發生也為交通運輸產生了一定的阻礙,使國家的運輸產生不利的影響。導致這些事情發生的原因多是管理者的管理不善,沒有考慮到駕駛員的素質與企業運輸之間的聯系,主要考慮到駕駛的技巧是不全面的還是應該注意整體的發展。

二、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

(一)強化管理手段

信息化管理是目前道路運輸控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方面,要加強對信息化技術的利用程度。從從業資格證的辦理和日常管理兩個角度出發。在從業資格證的辦理方面,管理人員要加強證件的申請受理。對每一位人員的駕駛信息、駕駛年限、事故處理方式都要及時的登記到從業人員管理之中,并根據各部門的實際要求進行相應的查詢。

(二)加強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改進

加強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改進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種方法。管理者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要以“年”或者是“月”為標準,對從業人員的業績進行考察和評估,利用信息管理的方式,著重突出控制的重點。同時,管理者要將每位駕駛人員按照從業類別進行具體的劃分,將獎懲事項、獎懲時間以及部門都統計到電腦之中,每個月進行一次匯總,作為績效的考核標準進行管理。例如:該名駕駛員的違規次數以及事故發生頻率都相對較多,則本月的工資就會減少,在基本工資上扣除一部分作為懲罰。第二,要加強對從業資格駕駛員的培訓。管理者要按照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進行規范化記錄,聘請專業的技術人員對他們的理論與實踐知識予以培養。同時將培訓的時間穿插開,將每一階段的操作培訓內容都記錄在管理系統之中,以防重復性知識的學習,增強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轉變觀念,重視信息管理的應用

觀念的陳舊性是傳統信息管理效應不高的原因之一。為了使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的從業資格信息得到實際規劃,就勢必要對系統進行科學性管理。首先,在信息管理系統的前期開發階段,要注重全體員工的實際參與性,不僅要求內部高層人員以及技術人員參與到建設當中來,也要考慮到從業資格駕駛員的基本要求,這樣才能夠從全局的組織性出發,把握好信息系統中的整體脈絡。其次,在信息管理的系統設計中,要注重觀念的轉變性。要求工作者不僅要突出管理重點,更要做出詳細的任務規劃,根據開發中的關鍵,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利益關系,在駕駛人員培訓的基礎上對業務進行整合,實現系統內部的深層次管理。

結論:

綜上所述,本文從道路運輸管理中的問題出發,分析信息管理系統在其中的應用。從而得出:管理人員要將信息化管理作為著力點,加強對工作人員能力的培養,實施嚴格的考評制度,擴充業務范圍,規范控制程序,為城市道路運營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作者:李世琦 江宇 魏清華 單位:沈陽理工大學

參考文獻

[1]游小青.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數據采集與統計分析系統研究[D].長安大學,2006.

[2]孔令江,張笑豐.科技在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發放管理工作中的應用[A].中國公路學會汽車運輸學會:,2002:3.

[3]孫曉飛.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公路運輸政策演變研究(1979-)[D].湖南師范大學,2011.

篇4

2、設立記賬公司除了要有許可證書外,還要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僅如此,還要有3名以上的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而記賬公司的負責需要具有會計師以上的資格證書。

3、要想成立一家記賬公司還要有專門的辦公場地,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可以申請記賬資格: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三)主管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第五條 申請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從業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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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基于新《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新《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視角,分析了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解決問題的現實路徑。

關鍵詞 :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能力

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礎,基礎教育又是教育的基礎。基礎教育對提高中華民族整體素質、培養各級各類人才、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國家歷來十分重視對基礎教育的投入,西藏相對于其他省區而言,接受國家投資力度更大。2007年西藏全部免除中小學校學生學雜費,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免費義務教育的地方。中央和西藏義務教育“三包”經費投入2009年已經達到41924萬元。“十二五”期間,西藏自治區教育項目共規劃投資80 億元,資金來源均為國家投資。隨著國家對西藏基礎教育投入日益增加,以及新《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繼實施,如何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已成為當前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核心工作。與此同時,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突顯出來。如何提高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水平,實現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和規范化,已成為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為了了解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2014年我們對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的具體問題包括財務人員素質、會計電算化普及程度、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人員財務分析能力、財務監督等方面內容。本次發放調查問卷120 份,回收有效問卷90 份,回收率75%,調查具有代表性、普遍性。調查結果顯示,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存在“四低一缺”現狀,即財務人員素質較低、會計電算化普及較低、預算管理水平較低、財務分析能力較低、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缺失。

1.財務人員素質較低

(1)財會人員數量不足,專業化水平不高。2014 年對西藏120 所中小學校調查結果顯示:西藏中小學校財會人員中部分是教師轉行做財會工作,雖然有多年的從業經驗,但財會專業素質比較薄弱,有超過50%財務人員所學的本科或專科專業與財務無關,且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次數和頻率較低。同時,對于取得會計資格證書的意愿不夠強烈,積極性不足,取得從業資格證書17人,占18.89%。(2)財務管理觀念滯后。目前西藏中小學校財會工作側重于經費報銷、報表填制等會計核算方面的內容,重核算輕管理,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忽視了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財務分析等工作。

2.會計電算化普及程度較低

西藏受特殊地理位置和歷史因素的制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會計核算技術手段落后,加之西藏中小學校財務人員接受過正規財務培訓機會較少,對會計電算化使用不熟練,不能達到相關要求,使得西藏中小學校會計電算化普及程度較低。

3.預算管理水平較低

一是預算編制水平較低。西藏中小學校編制預算時未能客觀分析本年學校計劃對預算的要求和所需資金量,而是在上年編制預算的基礎上進行微調,其預算編制過程和方法不科學、不合理,內容不完整,不能與學校的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相適應。二是預算執行約束力較差。由于受財會人員業務素質影響,預算管理意識不強,預算執行審核不嚴密,存在較大的隨意性。三是決算內容不規范、不完整,缺乏審核和分析。四是缺乏預算支出績效考評機制。西藏中小學校普遍存在不重視財務預算績效考評環節,對預算管理僅停留在預算制定和預算執行的層面,缺乏完整的科學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預算管理流于形式。

4.財務分析能力較低

西藏中小學校財務人員財務分析能力較低使得學校財務工作的“財務決策參謀”地位難以發揮。學校財務人員只是用年終決算的編報說明和會計報表來代替學校每年的財務分析報告,不能客觀、深入地反映出學校的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收支狀況、資產使用情況等等。另外,財務報告不僅數據缺乏真實性和時效性,有的還缺少必要的文字說明和數據分析,影響了學校管理層和主管部門對學校會計信息正確理解和使用。

5.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缺失

一是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且存在一定漏洞。如一些學校在接受實物捐贈時,捐贈手續不夠嚴密、完整,未能及時入賬,形成賬外資產;還有一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導致賬實不符、資產賬目調整不及時。二是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適應性較差,實施細則不詳。三是內部控制機制缺乏,造成單位權力過于集中,滋生了各種違規違紀問題。

二、提升西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能力的現實路徑

1.提升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做好財務工作的基本保障,更是發揮學校“財務決策參謀”的關鍵,因此,提升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是關鍵,首先,實施財會人員專業化制度。嚴格審批財會人員的任職資格和條件,依法選聘有資格的財會人員。對無從業資格財務人員實行統一培訓,要求他們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認證考試,對考試過關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予以留任,對培訓后考試依舊不過關的人員,取消其在財務崗位的任職資格。對財會機構的負責人,應選擇職業道德水平高、業務能力強、具有領導能力的財會人員,以確保財務管理能全面落實到位。其次,加大對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力度。一是加強對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培訓,用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格的財務制度約束財會人員的職業行為。二是加強對財會人員專業素質培訓。通過專業素質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為中小學校管好、用好教育經費,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強對財會人員財務分析能力培訓,掌握常用的財務分析方法、財務分析體系以及財務分析報告的編報技巧。

2.實施預算的全過程管理

中小學校預算是學校根據自身的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是學校日常組織收入、控制支出的主要依據。中小學校預算貫穿于學校財務活動的全過程,因而,構建“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執行預算完整準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的全過程管理理念與路徑,使預算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和規范化。西藏中小學預算管理應從四個環節入手:(1)合理編制單位預算。應將中小學校各項收支全面納入單位預算管理,做到預算的內容要“全”、數據要“實”、安排要“細”,不得編制赤字預算;(2)嚴格執行預算;(3)完整準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4)建立完善的預算支出績效考評機制。預算支出績效考評是中小學校預算執行情況的重要評價工具,通過預算績效綜合考評手段,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3.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完善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是提高中小學校財務管理能力的基礎,是規范財務工作秩序的要求。因此,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使財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一步實現財務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和規范化。(1)完善收入管理制度。學校應將各項各類收入統一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核算,統一管理;(2)完善支出管理制度。中小學校應完善學校支出范圍、標準、報賬流程等規章制度,厲行節約,盡可能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提高教育經費使用的科學性和有效性;(3)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全面反映學校各項資產的增加、減少和庫存情況,確保賬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4)完善內部審計制度。中小學校應從基建項目審計、校長經濟責任審計、學校預算執行情況與決算審計等方面構建內部審計制度,發揮內審監督作用,增強學校財務收支管理的透明度。

4.加強財務監督

中小學校財務監督是根據中小學校財務指標體系對學校各項業務和財務活動進行的觀察、判斷、建議和督促,是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西藏中小學校加強財務監督應從三個方面做起:一是成立學校財務監督機構,實施“事前事中事后”三級財務監督,同時還應將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相結合。二是做好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真實、準確地反映中小學校的財務狀況。三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和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實現中小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化。通過上述措施,利用財務管理的手段與方法,對中小學校的各項業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學校的各項業務和財務活動健康有序開展。

5.加強中小學校校長財務管理能力的培訓

新《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強調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明確了中小學校校長在學校財務管理中的主導地位。中小學校校長作為學校財務活動全過程的第一負責人,不僅要管理教學工作,還要對學校的所有財務活動負主要領導責任。然而,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畢竟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因此,自治區教育系統應加強對中小學校校長財務知識培訓,明確學校財務管理職責,提高中小學校校長財務管理能力,避免日常財務工作權責不明、經費使用不清等情況的發生,提高教育經費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基金項目:

西藏自治區高校教學教改項目“西藏高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探索與實踐”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1]教育部財務司培訓資料合集(2014).

[2]劉炳江.西藏中小學財務管理模式與部門預算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0.

篇6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加強宣傳,構建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對《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宣傳力度。隨著《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出臺及政府采購行為的不斷規范和完善,結合我縣年初制定的法規宣傳和業務培訓計劃及在財政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上半年,我們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為契機,重點加強了對《會計法》、《新企業會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宣傳和培訓。同時為了擴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影響面,我們還充分利用地方報刊和電視專欄開展宣傳,讓廣大人員熟悉財政法規,增加執行財經法規的自覺性。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法規制度。在加強法規宣傳的同時,我們還狠抓制度建設,擬定了《縣財政局內部控制制度實施方案》,以健全和完善我局財政監督制度。

(二)開展“小金庫”的清理

按照渝財監督〔2010〕13號《關于清理“小金庫”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們擬訂了縣《關于開展“小金庫”專項清理檢查工作的實施方案》。清理對象為縣、鎮兩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含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主要清理內容為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制度、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或通過虛列支出、資金返還等方式不納入單位財務會計部門統一核算,私存私放的各項資金。目前各單位的清理自查情況表正在收集中。

(三)強化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上半年,我們嚴格按《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細則》的程序和要求加強了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會計電算化和會計從業資格報名、培訓、考務工作

分別舉辦了兩期會計電算化和一期會計從業資格的報名、培訓及考試工作。其中會計電算化考試報名194人,參加培訓104人,考試合格152人,合格率為78%;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84人,參加培訓55人,合格63人,合格率為75%;在考試中,我們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做到不,保證了考試的質量。

2、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上半年我們受理了106個新證申請,已辦結106個,辦證率為100%;調出從業資格證14個,調入從業資格證18個,變更31人次。

3、會計從業人員資格檢查

上半年,我們對兩個單位開展了《會計法》執法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有兩名出納人員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未持證上崗。對此我們向單位積極宣講了《會計法》和《重慶市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中會計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的規定,要求單位立即更換符合條件的會計人員從事出納工作。

(四)認真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上半年我們共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5期,其中對企業培訓3期,行政事業單位培訓2期,培訓人員達900余人次。按照財政部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采取分級、分類培訓要求,今年,我們對全縣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采取分別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進行培訓的形式。在培訓的內容上,對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側重于新《企業會計準則-一般業務準則》,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培訓,結合我縣今年啟動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實際,主要側重于“預算會計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及《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等相關業務知識。同時為進一步加強對財政法律法規的宣傳,在培訓中我們貫穿了《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由于準備充分,培訓有針對性,受到參培人員的普遍歡迎。

(五)認真籌備會計知識大賽工作

為了學習宣傳貫徹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在全縣掀起“學準則、用準則”的,按照重慶市《關于舉辦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的通知》(渝財會函[2010]5號)文件精神,我縣正積極著手籌備此項工作。目前我們已組建了專門的機構,明確了具體負責人員,下發了《縣財政局關于舉辦會計知識大賽的通知》,征訂了大賽輔導用書,要求各單位認真選拔人員參賽,現已有五個隊報名參加我縣舉辦的會計知識大賽。

(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監督,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切實履行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督職能,按照市財政局2010年度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的部署,結合當前財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擬重點檢查農業專項資金,主要檢查專項資金的撥付程序、管理、資金使用是否到位等,同時對八個單位的會計信息質量、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進行檢查。上半年,我們主要對一個國有企業和一個城建單位的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會計處理方法不一致、企業所得稅計算不準確、公款私存私放、坐支銷售貨款、會計人員無證上崗、會計核算不規范、違規政府采購、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大額現金支付、會計基礎工作較差等問題,根據檢查情況,我們已對兩個單位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們仍將圍繞科室中心工作,繼續強化財經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強化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認真完成年初工作計劃,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組織好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報名、培訓及考務工作;

(二)完成本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三)認真做好會計知識大賽工作,一是組織全縣會計人員參加第一賽程的網上答題;二是組織第二賽程參賽選手進行新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集中培訓;三是組織縣會計知識大賽并根據大賽結果選拔成績優異選手到市參賽。

(四)做好會計學會、珠心算協會工作;

一是做好會計學會的換屆工作。今年是我縣會計學會的換屆選舉之年,我們擬以此為契機,清理兩會會員資料,換發、補發兩會會員證,恢復并完善會費征收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學會、協會各項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學會、協會職能。三是進一步支持“珠心算”工作,積極向財政爭取“珠心算”教育經費,增設幾所幼兒園和小學作為“珠心算”試點學校。四是擬于十月份左右在我縣舉辦一次幼兒“珠心算”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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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urrent financial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isn't conducive to train the examinee's financial practice skills. In order to reserve financial talents with both theoretical knowledge and practical skills, we can change the examination purpose, method, content and questions to develop the examinee's ability of practice.

關鍵詞: 金融從業資格考試;缺陷;優化

Key words: financial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defect;optimizations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4)23-0183-02

0引言

金融從業資格考試是被國際公認并廣泛應用于規范金融行業,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加強行業監管,規避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實施將近二十年的金融從業資格考試為快速發展中的中國金融業儲備了大量的金融人才,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金融業的發展。現行的金融從業資格考試體系幾乎涵蓋了所有的金融崗位,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從業資格認證體系,主要包括保險中介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和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等。

1主要金融從業資格考試概況

1.1 保險中介從業資格考試保險中介從業資格考試包括: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1.1 保險人從業資格考試中國保險人考試最早于1996年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命題。1999年起改由中國保監會組織,由全國廣播電視大學系統承擔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組考工作。2014年轉為中國保險業協會負責。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參考用書為《保險基礎知識》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

1.1.2 保險經紀人從業資格考試保險經紀人考試于1999年5月開始舉行。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其中保險原理與實務占60分,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占40分。

1.1.3 保險公估人從業資格考試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包括“保險理論與實務”和“保險公估實務(包括相關法律和保險公估案例分析)”兩部分,其中保險原理與實務占60分,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占40分。

1.2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中國證券業協會1999年首次舉辦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基礎科目《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投資基金》。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符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的從業人員,可通過所在公司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證書。

1.3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2000年1月9日中國期貨業協會據《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舉行了首次全國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期貨基礎知識》與《期貨法律法規》。單科成績有效期為兩個年度,兩門考試成績均合格后取得成績合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書長期有效,實行電子化管理。取得成績合格證后,考生如到從事期貨業務的經營機構任職,可由所在機構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從業資格。

1.4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2006年中國銀行業協會制定了《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在全國推行銀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同年11月18日,中國銀行業協會首次在全國范圍內舉行了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試共設五個科目:《公共基礎》、《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和《個人貸款》,考生可任意選考。取得成績合格證后,考生若到銀行等金融機構任職,可由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從業資格。

2金融從業資格考試缺陷

2.1 考試目的與社會需求不相符當前金融從業資格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論知識,對業務技能考核較少。大多考生參加金融從業資格考試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及格,拿到從業資格證書,這一方面與《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的目的是不相符的,另一方面也不能為社會培養既有理論知識又具實務技能的復合型金融人才。

2.2 考試方式主要為計算機閉卷統考計算機閉卷考試偶然性大,不能客觀、全面地反映學生的真實水平,不僅對考生起不到應有的積極作用,阻礙考生創造力的發展,還容易導致考生不注重平時學習,臨考前突擊復習,學習考試目的純粹是為了過關,限制了考生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的提高。

2.3 考試題型多以客觀題為主通過分析金融從業資格的考試題型可看出,除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有綜合分析題外,其他從業資格考試使用的題型多為單選、多選和判斷等客觀題,客觀題的題型強調題目的標準化和答案的唯一性,留給學生實踐創新的機會少。由此而得的成績主要反映考生的記憶能力和對一些基本理論掌握程度,很難反映出考生的分析、推理和判斷能力。

2.4 考試內容側重指定教材縱觀歷次金融從業資格考試,可發現考試內容幾乎全在指定的考試教材中,考生背一本指定用書就可應付考試。記憶力較強和準備時間長的考生通常比記憶一般和準備時間短的更易取得好成績,有時考生的成績反應的是輔導機構的水平而非考生的實際水平。

3優化措施

3.1 轉變觀念, 考試目的逐步轉向以提高考生技能為主相對于發達國家完善的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我國的職業資格考試起步較晚,完全打破現有金融從業資格考試制度的想法是不現實的,只能逐步更新觀念,逐漸改變現有的考試模式,考試目的逐步從考查考生的理論知識轉向以提高考生的技術和能力為主。先從加大技能考試開始,逐步過渡到以實際工作場地為主的考試,從單一的考核向全面的考核評估過渡。

3.2 考試方式多樣化,加強金融實務技能測試增強技能測試可有兩種設想:一種是由各金融行業協會每年指定一些在業內發展較好證券機構作為實訓基地,對于通過計算機考試的考生要求其到指定的證券機構從事一段時間(時間多少由金融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定)的實習實訓,期滿合格者發給實習實訓合格證;另一種思路是根據專業性質以及實際工作需要;由金融實務部門對專業課教材進行知識分解,把相應知識點融入技能操作中,設定技能操作考試題,讓考生直接在計算機上進行仿真模擬測試。

3.3 適當增加考試題型,提高考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避免部分考生憑猜測試題也能過關的現象,建議在金融從業資格考試中適當增加案例分析、計算應用等主觀題,以考查考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題型的設計既要讓考生對理論知識有深層的理解,又要將所學的知識舉一反三,融會貫通。甚至可考慮在考試中增加自選題,即興智能題和無標準答案題,鼓勵考生獨立思考,給考生自由發揮的空間,培養他們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3.4 考試內容理論和實踐結合,知識和技能并重考試的核心應放在考試內容的改革上,重點考慮以下三點:一致性,考試內容改革力求與社會整體發展在價值標準上一致,與實際工作要求一致;代表性,減少題量,選擇具有明確代表性的知識和技能進行考核,大量的試題應經過考生分析整理,歸納總結才能作答;靈活性,增加考試內容的靈活性,可把除文字之外的多媒體形式,如圖片、聲音以及動畫和影視等,通過計算機呈現在考生面前,從而可改變考試面貌,豐富考試內容,提高考試質量。

參考文獻:

[1]高娃,杜元虎.高校考試制度改革與創新能力培養[J].內蒙古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12(5).

篇8

 

關鍵詞:安全生產;道路運輸;重要保障;三關一監督

安全生產是道路運輸行業永恒的主題,也是推進道路運輸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該如何履行好“三關一監督”工作責任,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結合工作實踐,從“管什么”和“怎么管”兩方面談幾點想法。

1 找準位置。明確責任,解決好“管什么”的問題

安全生產原本不是一個獨立的工作系統,它包含在企業日常生產和管理實踐中。企業歷來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經營行為如維護、保養、培訓、例檢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產的目標和任務自然也就容易實現了。改革開放以來,“有路大家行車,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單一公有制的運輸企業逐步解體,原來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產規章、辦法和措施也就無法執行。一些運輸經營者只重視生產效益,忽視生產安全,加之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滯后,監管不到位,責任不明確,因而道路運輸市場事故頻發,不但造成了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而且也降低了運輸行業的認可程度,發生事故的運輸企業也遭受了重創。對于一些重特大事故,業內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戰戰兢兢。面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道路運輸行管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賦予我們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落實到位,是首先必須明確的問題。

根據國家法規、規章賦予的行政管理職能,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的是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法律依據是《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公安交警部門,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對于上述兩大家,道路運輸行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是小兄弟,主要依據國家《道路運輸條例》和《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負責相關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概括起來就是“三關一監督”:把好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車輛設施設備技術狀況關、從業人員從業資質關,搞好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人關包括場地、人員、資產、車輛、管理制度等等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主要是落實市場準入制度。車輛設施設備技術狀況關包括車輛的技術狀況、附屬設施(如行車記錄儀或gps、消防設備等)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同時定期維護和綜合性能檢測是否達標。不同的運輸門類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營運客車標準不同,主要是落實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制度。從業人員從業資質關主要包括從業人員的培訓或考核、職業道德和法規教育、專業技能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主要是落實從業資格制度。以上三項是行政許可或信譽考核的主要依據,在國家《道路運輸條例》、《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中都有明確的表述,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一旦違規操作,就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許可法》和《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規章中均有規定,這里不再贅述。關于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工作:一是監督客運場站安裝、使用“三品”檢查儀,對旅客行包進行安全檢查;二是監督客運企業或客運場站按有關規定對營運車輛進行安全例檢;三是監督客運站不售超員票,防止超員車輛出站。禁止無營運手續車輛進站。近年來,隨著國家加大安全生產和反恐怖監管力度,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內容:到客、貨、維修、檢測站及駕校等企業對“三關”的日常執行情況及道路運輸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經營者,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督促經營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工作在重點時段(節假日、黃金周)和重大活動(奧運會、國慶、兩會)之際尤為突出。

稅費改革實施后,信譽考核和市場監管是行管工作的重點。對道路運輸市場的安全生產監管必須和日常的信譽考核工作結合起來,實際上只要把平時的信譽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蓋了安全生產監督的主要內容。隨著現代科技手段的不斷提高,監督工作也由原來單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許多科技支持,使得監管工作更加實時、準確、全面,這也是未來監督工作的發展方向。

綜上所述,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運輸經營者,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各級道路運輸行管部門按照《道條》賦予的職責范圍,圍繞“三關一監督”工作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 落實責任,各司其職,解決好“怎樣管”的問題

明確了行管部門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解決了“管什么”的問題,下一步就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司其職,解決好“怎樣管”的問題。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明確管理部

門、管理人員和工作職責

根據業務量的需要,在行管機構設置專職部門或兼職部門,安排專業人員專職或兼職進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具體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牽頭領導和部門,進行綜合組織協調;又要分兵把守,管業務又兼負相應的安全管理職責,把日常具體工作落實到客、貨、修、培等相關業務部門,認真分解工作職責。從目前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看,客運部分占據比重較大。為避免多頭交叉管理,如果不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建議以客運管理部門兼負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為佳。明確了行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后,要以“三關一監督”為主要內容,督促運輸經營者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為依據,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2.2把好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

各級道路運輸行管部門要嚴把市場準人關,把運輸經營者資質條件作為經營許可和企業經營資質評定的重要內容。對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業務的當事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審批或者核準。同時,加強日常監督考核,一旦發現經營者資質“縮水”,要立即下發整改令,督促企業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經營資質直至取消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2.3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

(1)堅持和完善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制度。在車輛進入運輸市場前及對營運車輛進行定期審驗時,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定技術等級,核定經營范圍。沒有達到車輛技術等級的車輛或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不能參與營運。

(2)強化道路運輸車輛定期維護制度。認真貫徹落實車輛定期維護和二級維護竣工檢驗制度,強化二級維護監督管理,督促維修企業嚴格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維護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規范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行為,監督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檢測,并按核定的經營性收費標準收費。對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檢測的單位,要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

2.4加強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

(1)督促培訓單位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大綱組織培訓,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堅決打擊無證、超范圍及違規培訓等經營行為。

(2)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從業資格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培訓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規范從業資格考試發證工作。要重點加強對大客車、汽車列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的管理。凡無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不得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性活動。

(3)加強營運駕駛員日常監督管理,完善營運駕駛員檔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譽考核工作,對發生運輸責任事故的駕駛員,要視情節暫扣或取消其從業資格證件。

2.5加強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

(1)嚴格執行車輛進出站的例檢制度。按照《汽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要求,督促客運站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安全生產制度,配備安全檢查人員。

(2)監督汽車客運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檢查工作,按要求配備危險品檢查設備。嚴格按照客車的載客定額發售車票和檢票,禁止超員車輛出站。凡因客運站原因造成超員超載的,除按規定承擔分載費用外還要追究客運站的責任。

2.6督促道路運輸經營者全面落實安全責任

運輸經營者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行管部門要督促其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生產硬件,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人,提高車輛技術狀況,搞好車輛檢測和技術維修,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到企業檢查時,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并提出整改意見,做好跟蹤和反饋工作。

2.7特別注意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

行管部門要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業戶、貨運場站、信息配載站的監督檢查,嚴格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對達不到資質條件的業戶,堅決取消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格。對達不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車輛,堅決停運整改。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作業。

2.8加強事故報告和責任追究工作

篇9

第一條為了加強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記賬業務,促進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記賬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設立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記賬機構辦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記賬機構是指從事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

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記賬是指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

第三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托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

第四條記賬行政許可審批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記賬機構,應當經省或市(州)、縣(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記賬許可證書(附件1)。

在長春市的經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名登記注冊的記賬機構審批,由省級審批機關負責辦理。

第二章記賬機構的資格申請與審批

第五條設立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三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應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六條申請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申請成立記賬機構的報告;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三)申請記賬機構申請表一式三份(附件2);

(四)擬成立的記賬機構的章程;

(五)主管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六)專職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七)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八)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九)記賬機構的全體股東或法人代表授權經辦人辦理申請記賬許可的授權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聯系電話。

第七條審批機關審查批準設立記賬機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材料;

(二)審批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核對有關材料的復印件和原件是否相符。對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之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已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

受理申請或者不予受理申請,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加蓋本審批機關審批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三)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四)審批機關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準文件、頒發記賬許可證書。批準文件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記賬機構的名稱;

2、主管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姓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編號及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編號;

3、專職從業人員姓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編號;

4、記賬機構的辦公地址。

(五)審批機關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下達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市(州)、縣(市)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將批準文件及相關材料抄送省級審批機關備案。

省級審批機關發現市(州)、縣(市)審批機關批準不當的,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查。

第九條申請人經批準取得記賬許可證書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并將已辦結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報送原審批機關登記備案。

第十條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放置記賬許可證書。

第三章記賬機構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一條記賬機構名稱、主管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原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記賬機構依法終止記賬業務的,應當依法向原審批機關申請終止辦理記賬業務,交回記賬許可證書。

記賬機構依法申請終止辦理記賬業務,審批機關應依法收回或注銷其記賬許可證書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記賬業務基本規范

第十三條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十四條委托人委托記賬機構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時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十五條委托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十六條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十七條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十八條委托人對記賬機構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記賬機構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省、市(州)、縣(市)審批機關對記賬機構及其從事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經批準取得《記賬許可證書》的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到原審批機關進行復核登記,同時報送下列材料:

(一)記賬機構上一年度工作情況報告(機構保持設立條件情況、業務開展情況、遵紀守法情況等);

(二)《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件3);

(三)記賬許可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四)專職或兼職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核登記情況;

(五)《記賬書面委托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六)辦公用房產權證明或使用權證明;

(七)記賬機構的全體股東或法人代表授權經辦人辦理《記賬許可證書》復核登記的授權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聯系電話。

第二十一條記賬機構采取欺騙手段獲得記賬許可證書的,由原審批機關撤銷其記賬資格,收回記賬許可證書并予以公告。

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本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省、市(州)、縣(市)審批機關責令其在不超過2個月的期限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原審批機關撤銷其記賬資格,注銷其記賬許可證書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條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收回記賬許可證書并予以公告:

(一)記賬機構依法終止的;

(二)記賬機構的行政許可被依法撤銷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市(州)、縣(市)審批機關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銷其記賬資格并予以公告: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條規定又不向審批機關說明原因的。

第二十四條記賬機構及其從事記賬業務人員在辦理業務中違反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由省、市(州)、縣(市)審批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理。

記賬機構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記賬機構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委托人會同記賬機構共同提供不真實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篇10

一、第三方理財公司概況

理財,指的是對財務(財產和債務)進行管理,以實現財產的保值、增值為目的。理財分為公司理財、機構理財、個人和家庭理財等。第三方理財是指那些獨立的中介理財機構,它們不同于銀行、{1}保險等金融機構,卻能夠獨立地分析客戶的財務狀況和理財需求,判斷所需投資工具,提供綜合性的理財規劃服務。作為獨立機構的第三方理財,不代表基金公司、銀行或者保險公司,而是站在非常公正的立場上嚴格地按照客戶的實際情況來幫客戶分析自身財務狀況和理財的需求,通過科學的方式在個人理財方案里配備各種金融工具。由上可知,第三方理財公司是指為客戶進行自身財務狀況分析和提供科學理財建議的中介機構。

第三方理財公司興起于美國,在美國已有50多年的歷史,發展比較成熟,但是進入我國不過才十年多的歷史。由于近些年收入的提高,我國民間有大量的個人閑置資本,很多人看中了商機,紛紛成立投資咨詢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即第三方理財公司。雖然在我國第三方理財公司是新生事物,但是其發展速度很快,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已有上萬家第三方理財公司,其經營模式多樣化,有的以向客戶提供理財規劃服務為主,收取年費或會員費以及以業績提成為主的管理費,而有的向客戶銷售產品為主,以向發售產品的金融機構收取渠道費或傭金。

金融行業是個高風險高收益的行業,而第三方理財公司由于與金融業有著天然的聯系,因此自誕生以來就伴隨著高風險。首先第三方理財公司雖然不直接從事金融業務,但是它推薦的理財產品或者提供的理財規劃大多與金融或準金融機構的產品有關,在給客戶代來高收益的同時也必然帶有一定的風險性。其次,我國的大部分理財客戶金融經濟知識相對欠缺,出于對理財公司和理財人員的信任,經常將資金委托給第三方打理,而理財公司和專業理財人員的專業素養和道德水平又給資金的安全帶來風險。對于這種高風險的行業,基于我國不成熟的市場,我們應該建立完善的監管制度來降低它的風險。市場監管制度包括事前監管和事后監管。對于第三方理財公司來說,由于其帶來的風險和危害過大,僅僅依靠事后監管不足以降低風險和減少損失,筆者認為完善的事前監管制度即市場準入制度對抵御風險很重要。

二、我國關于第三方理財公司的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的現狀

我國目前對金融機構的設立建立了完善的市場準入制度,但是對于非金融機構的第三方理財公司,缺乏專門的準入規范。從目前我國的法律看,對于從事一般投資咨詢的第三方理財公司的設立,主要的設立依據是公司法和互聯網對金融公司的相關規定。對于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與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第三方理財公司的設立,除了遵守上述的法律外,還要滿足中國證監會制定的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法是第三方理財公司設立的基本法律依據。無論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只要滿足股東人數、公司章程、辦公場所等條件,就能設立公司,公司法并沒有對于第三方理財公司作出不同于其他行業的特殊規定。顯然公司法并沒有為第三方理財公司建立專業的市場準入制度。

對于涉足互聯網的第三方理財公司來說,除了要符合公司法的一般條件外,還要滿足我國關于互聯網管理的一些規定。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這類公司需要到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經營性的服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二)有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從這些條件的內容可以看出,該《管理辦法》主要是從網站技術安全的角度對第三方理財公司進行準入限制,這對于降低此類公司的經營風險沒有太大的作用。

對于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第三方理財公司,除了要遵守上述的規定外,還要滿足《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的公司的要求。該《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的公司必須依據該辦法得到中國證監會的批準。根據該《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六條和第八條的規定②,第三方理財公司要想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活動,必須有一定的注冊資本和一定數量的具有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向地方證管辦或中國證監會遞交申請材料,經過地方證管辦或中國證監會的批準后方能從事證券、期貨類的投資咨詢業務。該《暫行管理辦法》對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的第三方理財公司實行審批制,對其注冊資本和人員的從業資格規定了市場準入的最低門檻。

對于從事基金投資咨詢并擁有基金銷售資格的第三方理財公司來說,中國證監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規定了詳細的設立條件與從業資格,從公司的內部制度的建立、注冊資本、從業人員的資質與人數等方面,為此類公司的設置了較高的準入門檻。③首先要求凡是從事基金銷售的公司均應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治理結構、風險防范機制、經營機制、安全的經營場所與設施等方面,其次針對專門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銷售基金提出了具體的設立條件,比如注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且必須是實繳資本;高級管理人員與直接從業的工作人員具備相應的基金從業資格和一定的工作年限,取得從業資格的人數不少于10人,最近三年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重大行政處罰等。這些具體的規定,為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第三方理財公司設置了較高的門檻,提高了第三方理財公司抵御風險的能力,有利于減少風險發生。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除了從事證券、期貨類投資咨詢和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第三方理財公司有準入的門檻外,從事其它投資咨詢的第三方理財公司幾乎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這使得成立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和從事基金銷售業務之外的第三方理財公司非常容易,這樣的現狀有利有弊,好處是我國的理財市場從業主體數量眾多,市場活力很強,弊端是第三方理財公司實力參差不齊,給這個新興市場帶來很大的風險,容易破壞人們對這個市場的信用。此外,證券、期貨類投資咨詢公司,雖然有市場準入制度,但是《暫行管理辦法》實施已經快二十年了,其規定的100萬注冊資本的要求太低,加上公司法定注冊資本制的取消,使得這一規定形同虛設。由上可見,關于第三方理財公司的一般市場準入法律制度亟需完善。

三、建立市場準入制度的必要性

為了防范第三方理財公司的市場風險,不僅要加強事后監管,更應該從進入市場的準入制度上把好關,減少不良主體進入的機會。

首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離不開政府的宏觀調控,而政府的宏觀調控主要手段之一就是法律。對于第三方理財公司這種高風險的市場主體,政府不能完全交給市場自由調節,而是應該通過法律將它帶來的風險控制在可控的范圍內。政府控制風險的主要法律手段就是建立完善的監管制度,而市場準入制度就是事前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對第三方理財公司的準入審查,有利于將那些不良主體拒之門外。

其次,就我國的第三方理財公司的實際情況而言,規定一定的準入條件很有必要。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各種類型的第三方理財公司上萬家,其中不乏實力雄厚從業經驗豐富的優良公司,比如諾亞(中國)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但是也有很多打著理財幌子實則是非法集資的騙子公司,比如最近出事的E租寶、泛亞等,就是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存款的典型。如果有嚴格的準入制度,增加此類公司的設立難度,有很多騙子公司將無法進入市場,也就不會帶來這么惡劣的后果。

第三,雖然投資人手握大量閑置資金,但是他們欠缺專業的投資知識,缺乏渠道了解投資對象的詳細信息,這種信息不對稱使得他們極易在理財人員的勸誘下作出錯誤的投資決策。由于利益驅動,理財人員為了業績對投資者百般誘導,有些投資者很難抵制住誘惑。例如,E租寶的投資者90%是老人,他們知識結構和社會經驗都已經落后了,對于這種新生事物,缺乏必要的了解,理財人員很容易用高收益打動他們,讓他們拿出自己的養老金和多年儲蓄投入到E租寶,沒想到最后血本無歸。所以對于缺乏投資理財知識的普通投資者來說,設立準入制度,加強對第三方理財公司的信息登記和披露,使得他們能及時了解第三方理財公司的真實信息,以便作出正確的選擇。

四、市場準入制度的主要內容

筆者認為,第三方理財公司的市場準入制度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第三方理財公司的市場準入采取核準制。除了普通的工商登記外,第三方理財公司還應該得到主管部門的核準。為了提高第三方理財公司設立的效率,不宜實行審批制,因此建議采取核準制。對于核準的機關,筆者認為交由各地方的金融管理機構比較合適。第三方理財公司不屬于傳統的金融領域,我國央行、證監會和保監會都不是對口的監管部門,另外這些部門職責已經很繁重,不適合再加重他們的監管責任,那么把第三方理財公司的核準權交由各地方的金融管理機構做主管機關是不錯的選擇,他們負責本區域內第三方理財公司的設立核準,也便于監督這些公司的經營。

2.設立第三方理財公司應滿足法定條件。除了公司設立的一般要求外,對于設立第三方理財公司要從注冊資本、從業成員資格等方面規定最低標準。首先應根據第三方理財公司的類型分別提出不同的注冊資本要求,僅僅提供咨詢服務的企業,注冊資本可以低起點,提供銷售產品服務的,注冊資本要高起點,且必須是實繳資本。其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均應該具備一定年限的金融行業的工作經驗和相應的職業從業資格。第三,要求第三方理財公司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第三方理財公司應該建立內部的合規審查制度和財務審計制度等。

3.主管部門應該公開第三方理財公司的核準文件的基本信息。并要求其定期進行信息披露。工商登記的信息對于投資者了解第三方理財公司的實力來說遠遠不夠。主管部門應該將第三方理財公司的核準情況及其主要的信息公布在網上,便于投資者查詢。同事定期要求第三方理財公司進行信息披露,對其經營狀況和重大債權債務事項進行公布。

4.制定嚴格的法律責任。對于不遵守市場準入法律的第三方理財公司,應該規定嚴格的法律責任。對于那些沒有經過核準的從事第三方理財業務的市場主體,要求其停止經營,并追究其主要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于那些經過核準取得經營資格的第三方理財公司,如其違反法律規定,可以要求其整改,屢犯不改的撤銷對其的核準。只有制定嚴格的法律責任,才能督促第三方理財公司遵守法律的規定,合法經營。

以上是筆者對第三方理財公司市場準入制度的初步設想,希望能為相關法律的建立與完善提供建設性的意見。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