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工作意見范文

時間:2023-03-22 15:58: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國稅工作意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國稅工作意見

篇1

一、關于解決辦稅廳服務半徑過長的問題

為解決此問題,我局在農村分局設立業務代辦點,主要負責轄區內納稅人新辦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個體戶的停業、復業、注銷管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專用發票增量、增額,減免稅審批,稅前扣除等業務。各分局指派一名內勤人員負責受理轄區內納稅人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后,代替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上述相關業務,并負責將辦理結果轉交給納稅人。在整個文書流轉過程中,分局內勤人員與納稅人之間通過《稅務文書附送資料清單》進行交接,以明確責任。各分局內勤人員名單見后。

二、關于解決征期內辦稅服務廳排隊擁擠的問題

為解決此問題,在申報期限內,我局運用分段分時報稅辦法,鼓勵納稅人分段分時報稅,縮短排隊時間。根據納稅人經營規模、結帳期限、信用等級、行業類型、區域分布等特點,同時根據辦稅廳的承受能力,進行科學分類。具體是:1-3號,安排小型一般納稅人報稅;4-6號,安排中型一般納稅人報稅;7-9號,安排大型一般納稅人(含重點稅源企業)報稅。每一時段安排的納稅人戶數明細到管理分局,再由各管理分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具體納稅戶。通過引導各類納稅人分別不同時段辦理申報納稅,均衡辦稅時間,錯開高峰,避免擁擠,緩解辦稅服務廳的壓力,體現納稅服務的要求。

三、關于解決納稅人部分辦稅資料煩瑣的問題

我局為減少納稅人報送資料,減輕納稅人負擔,對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需要向國稅機關提報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稅務登記證書的復印件,實行一次性提報制度。即納稅人只需在辦理或變更稅務登記時提報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用于審驗,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由經辦人在復印件注明“經審驗與原件相符”并簽字后,錄入綜合征管軟件。以后納稅人再辦理其他涉稅事項時,只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原件,經與綜合征管軟件存儲的納稅人電子信息查驗無誤后,即可退回納稅人,不再要求納稅人提供有關復印件。如納稅人證件內容發生變化的,則要求其及時申請辦理變更。

我局結合實際,對納稅人各類報表資料進行了一次梳理,對于重復提報或內容雷同或相近的報表資料,予以整合。

1、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受理資料由原來的12個減少到7個。只保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表》、財務人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固定經營場所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銀行結算賬戶證明復印件、企業財務核算辦法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分支機構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需同時提供總機構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銷售合同或書面意向。

2、發票限量的申請審批所需要提供的資料,由變動前的4個減少到2個。保留《增值稅專用發票(每月)限購數量申請表》(一份),對偶然大宗業務申請臨時提高最高開票限量的,還需提供有關的貨物購銷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發票限額的申請審批所需要提供的資料由原來的8個減少到4個。保留《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登記表》、專用發票管理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對偶然大宗業務還須提供相應的購銷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對實行電子申報的納稅人,采取年終一次向辦稅廳報送紙制財務報表和申報資料的辦法,具體時限為次年1月底前。

四、關于解決發票購驗環節效率低的問題

我局將績效系統提供的三個月未驗舊信息,作為基層征收管理單位提供加強發票管理和稅源監控的警示,稅收管理人員要對三個月未驗舊的企業進行重點核查。具體要求如下:

一是對購買兩本以上發票而三個月未驗舊購新的企業,稅務人員到企業核查后需要重新核定票種,按每月用量核定。

二是對開發票少而銷售量大需要調整定額的及時調整。

三是每月填寫一份《普通發票三個月未驗舊企業調查情況表》,寫明每戶企業超過三月未購新驗舊的原因和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的結果,此表每月交分局內勤人員,由票證管理部門審查。

四是簡化領購普通發票的程序。納稅人領購發票時,直接到辦稅服務廳領購發票,并報送《發票驗舊匯總清單》,辦稅服務廳每周一將《發票驗舊匯總清單》轉交到管理分局,稅收管理員自接到《發票驗舊匯總清單》之日起90日內,根據實際情況到企業進行核查并形成調查底稿,核查面不低于50%,在此基礎上,票證管理部門進行抽查。

五、關于強化“第一受理”崗位責任,加強申請審批流程監督的問題

我局嚴格執行市局關于優化涉稅審批業務工作流程的相關規定,所有的納稅人涉稅申請事項及相關資料統一由辦稅服務廳的綜合辦稅崗或專門的文書受理崗受理,并向納稅人出具標明具體辦結和領取辦理結果時間的《業務受理回執》,然后按照業務類型轉分局稅源監控崗調查,以及轉辦稅服務廳審查核批崗審批,審批結果必須轉回受理納稅人資料的綜合辦稅崗或專門的文書受理崗并在承諾的期限內送達納稅人。在整個工作流程中綜合辦稅崗或專門的文書受理崗既是向納稅人辦理時限的具體承諾者,又是對稅源監控崗和審查核批崗工作完成時限的監督者。為切實發揮好辦稅服務廳綜合辦稅崗或文書受理崗在整個業務流轉工作中的監督性作用,按照如下要求執行:

1、辦稅服務廳受理崗在受理審批事項時,將資料轉稅源監控崗時,由各分局內勤在每天下午下班前20分鐘統一到辦稅廳接收;辦稅服務廳受理崗建立涉稅審批事項時效監督臺帳,負責督促各環節按規定時限交回文書,并負責對辦理時限的考核;

2、各分局的內勤人員接收資料后轉送具體的稅源監控崗人員,并通過《xx分局受理涉稅審批事項時效臺帳》(見附件)進行收發登記,負責督促稅收管理員按時完成調查事宜;

3、稅源監控崗調查落實后將所有資料交回分局內勤轉辦稅服務廳審查核批崗,任何人不得私自傳遞或叫納稅人傳遞;

4、審查核批崗按照審批時限完成審批工作后,將批復交回辦稅服務廳受理崗,由受理崗通知納稅人領取批復,審查核批崗負責將案卷整理歸檔;

5、各崗位在制作相應文書后,應同時在辦稅服務平臺或稅收管理員平臺走完規定的流程;

6、要廣泛向納稅人公布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聯系方式,如收到納稅人未按承諾時限辦結申請事項或故意刁難納稅人的舉報時,要在調查落實的基礎上,嚴肅追究相關崗位人員,以及綜合辦稅崗或文書受理崗監督不力的責任。

六、關于建立查前疑點提醒工作制度,處理好嚴格執法與有情服務的關系問題

為了做到公平執法,尤其是善意執法,我局積極建立健全查前疑點提醒工作制度。首先成立了區局疑點數據調查落實領導小組,負責對省、市局下發的疑點數據進行二次篩選,確定具體的落實方法,制作疑點調查評估模版,并將二次篩選的數據、落實方法、評估模版下發給各落實單位,指導和解決落實單位疑點數據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匯總疑點數據落實結果,形成疑點數據落實報告。其次,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監控中發現納稅人的納稅疑點需要進行納稅評估、日常檢查,以及稽查局將對納稅人實施檢查時(舉報或特殊情況除外),先給納稅人制作“稅務檢查疑點提示”文書,將分析出納稅人存在納稅疑點問題描述清楚,組織納稅人自查自糾,并將附有相關問題的處理結果等資料反饋給管理分局。納稅評估、檢查人員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復查,凡是認為納稅人對疑點提示的方面已經查透并對查出問題做了調帳處理的,檢查人員不再重復評估、檢查,只就未自查的方面進行評估、檢查。

七、關于嚴格執行制度,切實解決重復檢查的問題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進一步明確稽查、主管國稅機關日常監控評估以及國際處稅務審計工作的職責范圍,堅持“一家查賬,多家認賬”的原則,建立稽查、審計、評估三位一體的協調機制。管理分局對往年的賬簿一律不得調取,管理中只對當年發現的問題深入企業調研分析。調取往年賬簿僅限于區局稽查局。管理分局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日常監控、納稅評估、注銷清算工作中發現納稅人有偷稅或涉嫌偷稅行為時移交稽查局進行檢查。除由市局稽查局直接檢查外的其他納稅戶,以及經市局授權戶,由區局稽查局檢查。對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年納稅500萬元以下的企業,除由市局國際處查處的外,其余由管理分局實行納稅評估。

八、關于做好延伸服務,建立辦稅廳內流動導稅制度的問題

我局辦稅服務廳設立專門的辦稅引導員,組織廳內業務素質高的干部輪流值班(名單見后)。辦稅引導員負責在辦稅服務廳內引導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向納稅人發放各類辦稅需要填報的文書資料,在辦稅服務廳內擺放各類文書資料填寫樣本,并指導納稅人準確完成填報工作;隨時解答納稅人的稅收業務疑難問題,維護好辦稅服務廳的工作秩序,并給納稅人提供熱情的咨詢;聽取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反饋納稅人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十、關于發揮短信平臺的服務作用,時刻保持征納信息暢通的問題

我局將根據市局要求,積極應用短信平臺,開展申報納稅提醒、政策公告、辦稅通知等業務,對納稅人實行全程化、跟蹤式、個性化的納稅服務,降低納稅人因相關信息不暢而造成的不便和時間、經費等方面的浪費。

十一、關于全面落實好辦稅公開工作制度的問題

我局啟用了觸摸屏作為公開載體,并結合實際對辦稅公開的內容和形式進行細化完善,規范公開程序和公開時限。公開的內容包括: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納稅服務、辦稅程序、征收管理、稅務檢查、稅務行政許可項目和非稅務行政許可項目、稅務行政收費項目、稅務行政處罰、舉報投訴監督、稅務機構和職責、稅收法律救濟、涉稅認定結果等,具體的公開事項、公開具體內容和公開時限、方式等,具體都按照市局煙國稅發[2007]57號文件轉發總局和省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關于采取有效方法,加強納稅服務質量考核的問題

篇2

關鍵詞:工業鍋爐水 處理現狀 問題及建議

一、前言

目前我國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鍋爐被廣泛應用與日常生活與工業生產中。鍋爐是工業的心臟,水則是工業的血液。工業鍋爐水處理工作是為了防止鍋爐結垢、腐蝕,防止蒸汽品質的惡化,是保證鍋爐能夠安全、節能、有效運行的重要手段。如果鍋爐的水質不良,則有可能引起鍋爐的金屬部件變薄、腐蝕、甚至穿孔等現象的發生。所以,搞好鍋爐水處理工作對工業生產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

二、工業鍋爐水處理工作現狀及問題分析

當前,政府有關監管監督部門對大容量工業鍋爐水處理工作都比較重視,要求及檢查都比較嚴格,鍋爐使用單位也逐漸認識到了鍋爐水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對各個使用環節都比較重視,各項措施也得到了較好的實施。但是對工業鍋爐水進行處理時,由于鍋爐臺數多、分布廣、使用時間較長等諸多原因,還是出現了很多問題。

(1)不重視對水處理設備進行維護

目前我國大部分鍋爐已經配備了自動軟水器(自動離子交換器)。自動軟水器連接飽和鹽水罐,能夠自動再生,而且操作非常方便。這導致很多鍋爐用戶誤解了這種系統的工作原理,認為鍋爐水一旦硬度超標,系統就能夠自動進行再生,鍋爐給水的硬度不需要再進行人為的檢測,這是對自動軟水器錯誤的看法。

自動軟水器的控制器品牌一般可分為,流量型控制器和時間型控制器兩種。流量型控制器可以根據鍋爐的用水量來設定軟水的周期制水量,當制水量達到設定值,交換罐開始進行再生;時間型控制器則可以設定交換罐的再生時間。這兩種自動軟水器是由人為設定的固定值來進行自動再生,而無法根據原水水質的變化或者根據儀器自身使用情況來進行自動調整,所以若是工作人員放任不管,經常會出現出水質不合格等情況。所以,鍋爐水處理人員要經常檢測出水水質的情況,并且要根據單位鍋爐用水特點,調整軟水器的周期制水量或再生時間,以確保鍋爐給水的質量。

另外,不重視對水處理設備進行維護,也是造成鍋爐水質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自動軟水器在再生、處理過程中若是操作不當,很容易造成樹脂的破碎、流失,導致出水水質不合格。要是對軟水箱及給水系統管路沒有進行良好的防腐措施,則會造成鍋爐給水的鐵離子含量嚴重超標,導致鍋爐水呈黃色或紅棕色,而且鐵離子還會使離子交換樹脂中毒,導致軟水器的交換功能有所下降。

(2)不重視采暖鍋爐水處理,忽略停爐期間進行保養

目前我國的在用工業鍋爐時,用于冬季采暖的鍋爐占總數的一半左右,這些鍋爐每年都會有7個月以上進入停爐狀態。很多鍋爐單位對停止運行的采暖鍋爐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這導致鍋爐在停爐期間受到嚴重的腐蝕,當鍋爐再次運行時也不對其做任何清理,使得各種腐蝕物在鍋爐水中循環,造成二次腐蝕,導致鍋爐水呈鐵銹紅色。由于忽略停爐保養所造成的鍋爐腐蝕,比運行時的腐蝕情況還要嚴重,造成的損失也更大。

熱水鍋爐與蒸汽鍋爐的水處理方式有很大區別,因為熱水鍋爐水一般都循環使用。水充滿管道和鍋爐,損耗較少,補給的水量也就較少,而且運行溫度比蒸汽鍋爐低,所以導致熱水鍋爐系統的腐蝕風險要大大超過結垢。我國目前在使用的采暖熱水鍋爐與蒸汽鍋爐一樣,采用鈉離子交換的水處理方法。其實,軟化水會使鍋爐無鈣層的保護,對于鍋爐管道以及風機盤管的腐蝕都會非常嚴重。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已經普遍拆除了鈉離子交換裝置。

(3)鍋爐使用單位對鍋爐的管理制度還不完善,工作人員專業水平較低

有些單位對于鍋爐水處理缺乏安全管理意識,對于并不長時間使用的鍋爐,給水時不經過任何處理就直接使用,致使鍋爐的結垢、腐蝕現象非常嚴重。還出現一些鍋爐使用單位,不按照監察部門的要求制定管理制度,而且不配備專業的鍋爐水處理人員,或是對鍋爐水處理人員不進行任何培訓與考核,對鍋爐水處理采取放任的態度。

雖然部分鍋爐水處理作業人員經過培訓,但是仍然對化驗操作的原理、方法等一竅不通,有的化驗員甚至以為食鹽可以對水質進行軟化,在軟水箱中直接加鹽。有些水質化驗員責任心較差,無法做到按時檢測水質變化情況、及時對鍋爐水進行調整。因此此類鍋爐使用單位的鍋爐結垢、腐蝕情況普遍非常嚴重,鍋爐水質的檢測合格率也非常低。

三、改善工業鍋爐水處理工作現狀的建議

(1)況調整鍋爐水處理方式,加強鍋爐水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對于使用自動軟水器的工業單位,鍋爐水處理作業人員應該重點關注原水水質的變化情況,然后再根據近期鍋爐的運行情況來調整自動軟水器的再生周期,確保鍋爐給水的合格率。

對于自動軟水器系統要進行定期的維修及保養,筆者認為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要經常檢查反洗水閥門有沒有出現內漏現象,防止原水不經過樹脂層進入到軟水箱;經常檢查樹脂有沒有出現變色、破損等現象,若是遇到這種情況要及時更換樹脂;經常檢查排水帽有沒有出現破裂或脫落等現象,防止樹脂流失;經常檢查鹽液分配裝置和布水裝置有沒有出現損壞現象,這些裝置的損壞會使交換器內布液不均,會引起偏流,導致樹脂的工作交換容量減低。

另外,對于軟水箱和給水管道的維護也應該更加重視,為了避免含大量鐵離子的原水通過離子交換樹脂導致樹脂中毒,應該做好金屬防腐方面的措施,同時應該防止腐蝕后產生的鐵離子進入鍋爐,導致鍋爐爐內產生腐蝕。

(2)鍋爐使用單位要重視采暖鍋爐水處理及停爐期間的保養

以熱水鍋爐為例,熱水鍋爐的鍋爐水在系統當中補給、循環的水量很少,所以對熱水鍋爐來說,鍋內加藥反而是更為合適的鍋爐水處理方法。可以根據水的各項指標來選擇合適的藥劑和給藥計量,并且按照藥劑的使用方法,按時加藥、控制藥量、合理排污,這樣就可以達到鍋爐防腐防垢的目的。并且鍋內給藥較之鈉離子交換的處理方法,操作更為方便還節省了處理設備的一次性投資和維護保養的費用。

(3)鍋爐使用單位要強化管理,提高鍋爐水處理作業人員的專業水平

監管部門應該加大監管力度,切實起到監督的作用,作為鍋爐使用單位,要清除認識到鍋爐水處理不當所帶來的不良后果,配備具有專業素質較高的鍋爐水處理作業人員,還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并且要認真執行,以保證鍋爐能夠安全、節能的運行。對于有條件的工業單位還可以多組織一些與鍋爐水處理有關的技術交流,并且向相關培訓機構或是鍋爐使用單位學習、交流更好的鍋爐水處理方法。身為鍋爐水處理工作人員,應該明確認識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牢記自己的工作職責、豐富自己的專業知識,應該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操作,對鍋爐水質量的化驗做到及時、準確,并且能夠通過化驗得到的數據科學地進行排污。

結語:

目前我國政府大力提倡對節能減耗,工業鍋爐水處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越來越顯現出來。這就要求鍋爐水使用單位重視水處理方面的工作,提高鍋爐水處理的專業水平、普及鍋爐水處理知識、把握好鍋爐水處理工作中的每個環節,這樣才能夠延長鍋爐的壽命,保證鍋爐可以安全節能的運行。

參考文獻:

[1]陳墨. 工業鍋爐水處理現狀及問題淺析[J]. 科技風,2012,18:262-263.

篇3

2015年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認真落實總局關于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工作方案,以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為突破口,在省局政策法規處統一部署下,組織各單位分期、分批公布稅收執法權力清單,主動接受社會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

二、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總局和省局工作部署,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繼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確需保留的審批事項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規范行政許可的實施。配合落實納稅服務規范和稅收征管規范,加強對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的后續管理,堅決防止和糾正“明放暗不放”、“一放了之”等行為,切實做到“把該放的放到位、把該管的管起來”。

三、建立公職律師制度。根據全省國稅系統公職律師制度工作意見,初步建立我市國稅系統公職律師團隊,成立公職律師管理辦公室。

四、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嚴格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起草、論證、征詢基層和納稅人意見、納稅人權益影響評估、合法性審查等工作機制。加強稅收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做到及時報備、及時審查,積極對待省局定期通報審查意見,及時做好常規清理工作。

五、落實重大案件審理制度。根據全省國稅系統《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出臺我市《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厘清審理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組織抓好制度落實,通過大案件審理工作強化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

六、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主積極受理和公正審理行政復議案件,鼓勵調解和解,努力把稅收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稅務機關內部,并積極參加行政應訴。

七、開展稅收法治創建活動。在原有創建基礎上在全市系統開展市級“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為積極對接總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類法治創建工作做好鋪墊。組織開展法治稅務示范基地建設、全省依法辦事示范窗口單位創建等活動。

篇4

(二)要切實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l、成立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和區府辦、經濟貿易局、財政局、發展計劃局、外經貿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建設局、文體旅游局、教育局、衛生局、科技局和銀行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的扶持服務業發展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加強對服務業的引導和服務工作,研究支持服務業發展的措施。同時,要建立服務業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跟蹤服務制度以及領導掛鉤制度,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推進服務業迅速發展壯大。2、各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服務業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協同各方,抓好引導,熱情扶持。各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都要相應成立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抓好《工作意見》分解任務的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將把《工作意見》中的主要工作任務逐年進行分解立項,落實責任,并將完成情況列入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要對全區服務業的發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落實優惠措施,加快服務業發展步伐。

l、政府服務

(l)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為服務業重點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實行公開服務承諾制、辦事流程公示制,簡化辦事程序,限期予以辦理和答復。

(2)堅持和完善服務業企業收費一張卡制度,任何有權收費單位對企業收取任何費用,應在《收費卡》上明確登記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企業對超范圍、超標準收費有權拒交,并有義務向區監察局、物價局舉報;堅持和完善"一個窗口"收費、"一個窗口"辦理外來人員"三證"制度(就業證、計生證、暫住證)。

(3)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區政府要有計劃、經常性地舉辦或組織服務業重點企業經營管理者參加各種培訓班和知識講座;要編發???、簡訊,定期、免費地為服務業重點企業提供經濟、科技、政策、市場等方面的信息,贈送有關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業務書刊;區政府每年撥出專項經費分批組織服務業重點企業的主要經營管理者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市場。

(4)鼓勵服務業重點企業認真實施人才戰略,積極引進和培養符合企業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服務業重點企業引進的人才如符合《關于扶持科教興區重點項目的若干規定》中要求的條件,優先享受該規定中所提供的關于住房、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資待遇、落戶、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待遇。

(5)服務業重點企業列為公安部門重點內保單位,企業內部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應盡快偵破,保障重點企業的生產經營安全。稅務部門應嚴格執行稅務檢查的有關規定,確需稽查的要經稅務局長批準。區直各單位和各鎮、街道辦事處應避免對服務業重點企業作不必要的檢查、考核、評比活動,確實需要的,經請示區分管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6)服務業重點企業法人代表或經理、經貿人員申請辦理多次往返港澳證件、出口手續等,外事、公安等部門優先報批。

(7)要充分利用我市戶籍改革的有利時機,用好用活相關政策,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相互支持,提供優質服務。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的準入條件,以此吸納更多的人口入戶豐澤,拉動消費增長和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8)要加快服務行業協會的建設步伐,既保護企業的利益又可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要充分發揮商會的協調、溝通作用,為企業的發展創造更為寬松的環境。

2、資金扶持

(l)鼓勵服務業重點企業加快科技興企步伐,其科技進步項目按《關于扶持**重點項目的若干規定》優先享受重點扶持的優惠政策。

(2)服務業重點企業科技進步獎勵辦法,按《關于扶持**重點項目的若干規定》的有關標準執行。

篇5

xx年,在市局的正確領導下,**分局遵照市局提出的征管工作意見,緊緊圍繞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提高征管質量為核心。進一步完善征管制度和措施,優化辦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項征管工作任務。

一、繼續深入學習貫徹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 分局制定了進一步學習貫徹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具體實施意見和方案;

2、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分局全體稅干進行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學習及業務考核;

3、將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繼續作為分局xx年稅法宣傳月宣傳重點內容;

4、分行業邀請企業負責人、財務負責人進行座談,在宣傳的同時,征求意見并及時向上級反映。

二、涉外地方稅收征管基礎工作扎實開展。 認真做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

xx年,分局匯同聯合年檢七部門對全市涉外企業開了聯合年檢工作,對未辦證的補辦,對證件過期的換證,對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變更稅務登記證,對改變經營性質的提請工商部門注銷。

2、建立稅源檔案、強化稅源監控。

年初,分局認真開展稅源調查、營業稅資料普查、水利基金、社保費基數申報、稽核等工作,全面掌握了稅、費、基金動態,建立了稅源檔案;另外,我們還加強了稅、費、基金收入進度分析工作,按旬編制收入預測分析,按月編制收入分析檔案。從而為完成全年稅、費、基金收入任務奠定了基礎。

3、繼續完善涉外地方稅收工作報告制度。

按照省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分局將審核評稅、審計規程、反避稅、稅收協定執行、涉外地方稅收入統計分析等工作進一步規范統一。

三、強化依法治稅、努力提高涉外地方稅收征管質量。 繼續加強與工商部門的聯系,按月獲取涉外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及時辦理地稅登記;

2、充分發揮征管軟件的功能,及時查詢涉外企業申報納稅情況,通過納稅提醒服務,督促企業按期申報、按期入庫;

3、大力清繳欠稅,xx年度陳欠稅全部清繳完畢;

4、認真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按規定實施稅務行政許可,嚴格執行稅收法制員工作制度。

四、努力做好涉外地方稅收專業管理工作。 開展了引進項目涉稅檢查工作,共查出應補地方各稅**萬元;

2、與國稅部門聯合開展了涉外稅收審計工作,達到了省局要求的審計面達5%的要求;

3、積極探索反避稅工作并取得實效;

4、進一步完善售付匯提交稅務憑證工作;

5、主動開展有稅收情報交換工作,首次使用電子方式與美、日、韓進行稅收情報交換;

6、認真開展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專項清欠工作;

7、認真貫徹執行《涉外稅收約談工作暫行辦法》,積極開展涉外稅收征管約談工作。

五、認真完成其他征管工作。 精心組織實施普通發票專項治理。分局制定了整治實施方案,精心組織落實,認真開展重點稽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積極做好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工作。探索對不同納稅人采取分類、分級、分片管理的辦法,以增強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根據涉外地方稅收特點,xx年,分局相繼開展了涉外地方稅專題調研、涉外地方稅管理體制調研、外籍個人納稅征管情況調研等;為做好新形勢下的涉外地方稅工作,特別是專業管理工作而進一步理清了思路。

4、涉外地方稅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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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和扶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快速做大做強,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我市企業改制上市工作意見》渝府發〔〕45號)切實抓好區內企業改制上市工作。助推汽車及零部件、儀器儀表、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和現代服務業五大主導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促進新區產業升級,充分發揮新區作為國家級開發開放新區—兩江新區核心區的引領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主、強化服務、政策推動”原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扶持企業做大做強為宗旨,以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為重點,把助推企業上市擺在與招商引資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勵和引導一批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加快實現上市。

分階段培育新區上市企業梯隊,全力推動我區上市企業在數量和規模上達到全市領先水平。十二五”期間,力爭實現15-20家區內企業上市。針對新區企業實際情況,突出重點。

二、加強組織領導

負責制定企業改制上市規劃和政策措施,成立新區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由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管委會分管科技創新和金融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由科技創新局、財政局、商務局、產業局、投資促進局、工商分局、國稅分局和地稅分局等部門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創新局。

三、完善工作機制

根據推進上市工作的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議,研究企業改制上市工作有關事宜,協調解決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問題。

共同為企業提供高效的一站式”服務,形成聯動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長期、穩定的協調協商機制。為企業改制上市工作的進行創造便利、縮短時間和降低成本,合力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工作順利開展。

四、強化宣傳輔導

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進一步加大對企業改制上市工作的宣傳和輔導力度。使企業了解掌握相關的制度和規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以印發簡報、宣傳手冊和網上等多種形式,向各部門及區內企業通報推進上市工作進展情況;通過舉辦上市專題講座、投融資研討會和論壇等活動,讓企業及時了解國內外資本市場的最新發展動態和國家政策要求;加強企業、金融服務機構和政府三方的聯系,研究解決企業在投融資過程遇到熱點難點問題;積極牽線搭橋,幫助企業引入各種投融資機構,優化企業股權結構;主動邀請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讓企業了解改制上市流程,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資本運營意識和能力。

五、建立上市后備企業數據庫

解企業經營狀況與發展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問卷調查、統計調查、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深入企業調研。篩選經營狀況良好,管理運行規范,具有上市潛力的企業,采取“一企一檔”方式登記造冊和分類建檔,建立上市后備企業數據庫。數據庫應實行動態管理,隨企業改制上市的進度定期更新,保持數據的時效性與準確度,為搞好上市后備企業梯隊提供有力支撐。

六、協調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本著“一企一議”原則,各部門要緊密合作。不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前提下,及時、靈活和穩妥地幫助企業解決在改制上市過程中遇到土地房產確權,資產評估,稅費繳納,股權糾紛,社保、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證照補辦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規范的問題。加強政策指導與服務,凡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審批事項,有關部門要開辟“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對其中需要工商、稅務登記原所在地政府或市級主管部門解決的問題,要主動出面積極配合企業協調解決。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對符合條件的擬上市企業,加大對改制上市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針對其在改制、備案和上市各階段的具體情況,給予以下優惠政策扶持:

一)用地用房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列入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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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楊某某來南充市高坪區興辦大米加工廠,主管國稅機關對其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經高坪區國稅局2002年3月專案檢查查明:2000年1月至2002年2月,楊某某加工、銷售大米應繳納增值稅188,564.31元,已繳納增值稅3,300元,應補增值稅185,264.31元,滯納金31,617.11元。上述事實有楊某某發貨火車大票、楊某某筆記本記載的銷售流水帳及其本人承認銷售事實的詢問筆錄為證。2002年3月26日,高坪區國稅局根據新舊征管法和國稅發(1997)101號《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第15條有關規定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責令楊某某自接到該決定書之日起3日內向南充市高坪國稅局繳清稅款及滯納金。

由于楊某某的偷稅行為已涉嫌構成偷稅罪,高坪區國稅局在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后,于3月27日依法移送高坪區公安局。3月28日,楊某某因涉嫌犯偷稅罪被刑事拘留,4月30日被逮捕。在逮捕期間,楊某某分二次共繳納增值稅157,894.73元(至今尚欠繳增值稅稅款27,369.58元和所有滯納金)。2002年10月22日,高坪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楊某某犯偷稅罪,向高坪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0月25日高坪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但僅對已取得購貨方證據印證的銷往云南省宣威市、四川攀枝花市等共13筆銷售收入應繳稅款進行了認定,對稅務機關取得的證明楊某某實現銷售收入的其他證據未予以認定,最終法院認定楊某某偷稅數額為48,163.02元,其行為構成偷稅罪,依法判決如下:被告人楊某某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48,163.02元。判決后,楊某某沒有上訴。

2004年8月25日,楊某某以刑事判決書認定的偷稅金額小于高坪區國稅局稅務處理決定書認定的偷稅金額為由,向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高坪區國稅局稅務處理決定,退還原告多繳稅款109,731.71元。經高坪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原告與稅務機關的爭議屬于納稅爭議,應當先經復議才能提出行政訴訟,所以,高坪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原告楊某某的?!睏钅衬巢环咂簠^人民法院裁定,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維持了原裁定。

二、幾點法律思考

表面上看,本案是一起十分簡單的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納稅爭議案件,由于原告未先履行復議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而敗訴。但通過對這個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后,筆者發現,案件背后隱藏著的幾個法律問題值得深入思考。

思考一:關于法院刑事判決所認定的偷稅罪與稅務機關行政處理決定認定的偷稅行為之間的關系問題。

本案中,楊某某要求稅務機關退稅的主要事實是《刑事判決書》所判決的偷稅罪涉及的偷稅金額小于《稅務處理決定書》所認定的偷稅金額。楊某某認為,涉稅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后,行政程序就轉變為刑事訴訟程序,刑事判決書生效后,偷稅金額應以刑事判決書為準,其主要法律依據為《關于辦理偷稅、抗稅案件追繳稅款統一由稅務機關繳庫的規定》的通知(高檢會[1991]31號)第四條規定:即“偷稅、抗稅案件經人民法院判決應當予以追繳或者退回的稅款,判決生效后,由稅務機關依據判決書收繳或者退回?!惫P者認為,這里涉及到刑事判決與行政處理之間的關系問題,刑事判決與行政處理是兩回事,生效的刑事判決并不能理所當然地否定行政處理決定。具體來講:第一,楊某某對高檢會[1991]31號的規定在理解上存在片面性。高檢會[1991]31號第一條和第二條分別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的精神,偷稅、抗稅構成犯罪的,應當按照稅收法規補稅;稅務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處理的偷稅、抗稅犯罪案件,移送前可先行依法追繳稅款,將所收稅款的證明隨案移送人民檢察院。顯然,這里第一條和第二條所稱“稅收法規”和“先行依法”均指的是稅收行政法律法規,具體言之,是指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稅收實體法規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在楊某某偷稅一案中,高坪區國稅局的《稅務處理決定書》正是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稅收實體法規和稅收征管法而作出的,因而高坪國稅依據《稅務處理決定書》追征稅款是完全符合高檢會[1991]31號精神的。第二,高檢會[1991]31號只是明確了人民法院判決書中的稅款應由稅務機關收繳,只是明確了收繳主體問題,并沒有明確稅務機關移送偷稅、抗稅犯罪案件前依法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與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的相互關系問題,更沒有明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可以否定稅務機關移送偷抗稅案件前依法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第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工作規程》(1995年12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226號)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已作行政處理決定移送司法機關查處的稅務案件,稅務機關應當在移送前將其應繳未繳的稅款、罰款、滯納金追繳入庫;對未作行政處理決定直接由司法機關查處的稅務案件,稅款的追繳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辦理偷稅、抗稅案件追繳稅款統一由稅務機關繳庫的規定》的通知(高檢會[1991]31號)規定執行,定為撤案、免訴和免予刑事處罰的,稅務機關還應當視其違法情節,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或者加收滯納金?!笨梢?,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法律適用原則,在稅務機關已先行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的情況下,追繳稅款應當按《稅務處理決定書》執行。第四,從法理上看,偷稅罪與偷稅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偷稅罪是人民法院根據《刑法》,按《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來判決的,走的是刑事訴訟的道路。眾所周知,刑事訴訟的任務主要是解決被告是否有罪、罪重罪輕以及如何定罪量刑的問題,它不是行政訴訟,不對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而偷稅是稅務機關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稅收實體法規和稅收征管法來認定的,它解決的是納稅人是否應當納稅、應當納多少稅、是否構成稅務行政違法的問題,由于刑事判決和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依據、體系、程序各不相同,所以,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換言之,納稅人不構成偷稅罪,并不意味著一定不構成偷稅的行政違法。第五,高坪區國稅局所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是仍然有效的行政法律行為。高坪區國稅局對楊某某所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它具有公定力、執行力和拘束力等行政行為的一般特征,非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行政監察等法定程序不得撤銷與變更。截止目前,并沒有任何法律文書或者法定程序明確撤銷高坪區國稅局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因而,高坪區國稅局所作的稅務處理決定繼續有效。綜上所述,偷稅罪與偷稅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刑事判決與行政處理不能相互否定,可以并行不悖。如果納稅人要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應當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思考二:關于稅務行政違法證據證明標準與刑事訴訟證據證明標準及銜接問題。

從證據法學角度來看,本案涉及的證據證明標準問題是引發楊某某與稅務機關執法爭議的主要原因。證據證明標準是指各訴訟主體提出證據對案件情況等待證事實進行證明所應達到的程度(要求)。負有證明責任者履行證明責任達到了這個程度即完成了證明責任,否則就承擔不利的訴訟后果。證明標準高低直接決定了負有證明責任者承擔不利訴訟后果的多少??茖W、合理地確定證據證明標準是訴訟證明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我們知道,刑事訴訟追究的是被告的刑事責任,涉及到剝奪被告的人生自由甚至生命,因而其證據證明標準很高,在西方通常認為要能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在我國具體司法實踐中,由于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為“無罪推定”原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實踐中同樣對刑事訴訟證據采取很高的證明標準,我們通常說的“存疑不”、“疑罪從無”就是這個道理。換言之,在刑事訴訟中要采取“寧可放過一千罪犯,不能冤枉一個無辜”的價值取向。就本案而論,由于時過境遷,稅務機關所認定的偷稅證據中有相當一部分公安機關無法向買方取證,所以,檢察院在對楊某某涉嫌偷稅罪案提起公訴時,以該部分證據只有運出的證據火車大票、楊某某筆記本記載的銷售記錄及其本人承認銷售事實的詢問筆錄,沒有購買方的證據,未形成證據鏈為由,對該部分偷稅行為未予。筆者認為,檢察院的這種做法并無不當,是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精神的。但這是否表明,司法機關未的部分,也就不構成偷稅行政違法行為呢?筆者認為,行政行為的證據證明標準不如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高,學術界一般認為達到“高度蓋然性”即可,就本案而論,稅務機關只要有證據證明楊某某實現了銷售收入,并進行了虛假的納稅申報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是完全可以認定為偷稅的,而不必到全國各地的購買方取證。也就是說,從證據角度來看,由于證據證明標準的差異,雖然有的涉稅違法行為不認定為犯罪,但卻是完全可以認定為稅務行政違法的。通過對該案的分析,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缺少稅收證據方面的專門立法,沒有一部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對稅收執法證據的種類、各類違法違章行為證據的采集要求、證明力、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證據的審查判斷標準以及證據證明標準等作系統詳盡規定,這給基層稅務機關執法帶來了較大的執法風險,為此,筆者建議,我國應當加快出臺稅收證據法,如果條件不成熟,最起碼應以稅務規章的形式就證據問題作出專門系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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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積極推進行政管理創新。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辦等部門關于擴大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11〕55號)精神,兩集中兩到位”基礎上,現就進一步推進市直機關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的重要意義

對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利于再造和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可以進一步優化行政組織結構,建立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運行機制,實現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

二、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一)工作目標

改進現行的行政審批運作模式,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科學合理安排、便民公開規范和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實行審批、監督相對分離的行政審批服務模式,建立適應行政審批新模式的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收費”審批運行機制,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

二)工作任務

結合上位法變化和實際工作等情況,1.繼續開展項目清理。市直部門、單位要根據市政府行政審批及服務項目清理結果。對與企業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包括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和相關收費認真進行清理,進一步理清辦理主體、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辦事結果、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監督渠道以及審批中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等,為做好行政審批職能的調整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奠定基礎。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審核,公共服務事項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審核,收費項目由市物價局牽頭審核。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法制辦、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物價局)

未歸并行政審批職責,2.組建行政審批機構。凡納入推行范圍的部門。未設立行政審批機構的都要對本部門行政審批職責進行認真梳理,提出職能整合意見,按照“不增設機構,不增加人員編制,不增加領導職數”要求,結合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采取更名、增掛、新設等方式,組建行政審批服務科,統一履行本部門行政審批職責,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11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編辦)

要將負責行政審批的科室整建制安排到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公;未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一個科室對外”審批運行機制,3.建立新的審批運行機制。已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和單位。確保行政審批高效、規范、便民、快捷。各部門和單位對無需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疫、鑒定、專家評審、專業委員會和上報審批的項目,要授權行政審批服務科現場辦理;對必須承諾辦理的事項,要控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確需其他科室配合辦理的事項,由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相關業務科室配合辦理,并要完善窗口與其他科室之間銜接、監督、考核等制度。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直有關單位、市監察局)

要不斷加強對行政審批人員的培訓,4.加強審批隊伍建設。要選配素質高、業務熟、能力強、作風硬、服務優的工作人員到行政審批服務科。保證行政審批質量。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窗口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

要加強對實施行政審批的監督管理,5.建立審監分離機制。各部門、各單位在實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后。健全監督機制,強化責任追究,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保證做到依法審批,依法行政,按章辦事。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窗口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

三、確定推行范圍

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市直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工作。確定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市旅委、市公安局(含屯溪公安分局)市人社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含市房管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含市運管處)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委、市衛生局、市國土資源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容局)市人防辦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支隊、市公路局、市海事局等29個單位為市直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單位。

四、時間步驟

一)結合本部門“三定”規定,方案制定階段(10月初-11月中旬)確定為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試點的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擬定本單位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總體方案,并制定行政審批職能整合與行政審批機構組建方案,于10月12日前報送市編辦、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和市行政服務中心。

二)市編辦、市監察局、市法制辦組成審核小組,方案審批階段(11月中旬-12月底)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對各部門方案逐一進行審核,其中:項目清理方案由市法制辦審定;人員及進駐中心方案由市行政服務中心審定;涉及行政審批職能整合和行政審批機構設立的單獨行文報市編委,經市編辦審核后,按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報批。

三)已成立行政審批服務科的應整建制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辦公,組織實施階段。確定推行的單位按批準后的方案組織實施。全面推進“兩集中兩到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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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征管體制稅收管理員稅務專管員稅源管理

稅收管理員是基層稅務機關分片、分業管理稅源的工作人員,其工作職責主要是對各類稅源的日常動態監控和細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見或建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管理基礎、落實管理責任、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歷史沿革

從建國到現在,隨著社會生產水平的不斷發展,同時為了滿足稅制改革的客觀要求,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斷推進。以現行稅法的頒布為界限可將其變革劃分為以下兩個階段:

(一)1994年以前稅收征管體制的變革

我國自50年代至80年代實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稅務管理員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一人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合一”。其組織形式表現為征管查由專管員一人負責,按具體情況設置稅務工作崗位,稅務人員對納稅戶進行專責管理。稅款征收方式為稅務人員上門催款。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與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在1988-1994年進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離模式為核心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機關內部實行征管權利的分離和制約,同時實行專業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稅收征管體制的改革

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稅務系統全面推行。各地稅務機關在推行這一模式的過程中,取消了原來專管員管戶制度,建立了辦稅服務廳。加上計算機網絡體系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廣泛運用,我國的稅收征管走向了由傳統的粗放型管理向現代化、集約化、規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為重要標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進入了專業化與信息化并存的新的歷史時期。在這次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針。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在稅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強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稅管改革又提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區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種分類管理與服務形式。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異同分析

新的稅收管理員制度既不是稅收專管員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對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觀、全面、辯證的分析過去專管員制度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繼承和發展,在新形勢和新條件下賦予其新的內容。

(一)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相同點

實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強稅源的管理。這一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監控管理有實效,管理員與企業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資金流動、財務核算水平等有著直觀適時的了解,能夠有效的監督各種稅收政策的實施。二是分戶、分類到人的做法使得稅源管理責任明確,落實到人,便于內部管理和責任劃分。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收專管員制度的不同點

1、征納關系的改善

稅務專管員時期的稅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強制執行的行政行為,稅收任務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計劃的方式下達。而稅收管理員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卻是一種“協作管理”的行為,它建立在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不再對納稅人各項涉稅事務進行承攬包辦,從而劃清了征納雙方的責任界限。

2、征管職能的轉變

稅務專管員集“征管查”三項職能于一身,而稅收管理員的職能范圍明顯收縮。它的定位側重于管理環節。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經逐步完善,這就避免了專管員制度下權力過于集中,缺乏監督制約現象的再度發生,管理員的權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進步

稅務專管員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實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較低,且管理質量難以保證。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稅收管理員從大量重復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脫出來,稅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稅源管理和精細化成為可能,稅收執法透明度和稅務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各項征管質量考核指標的建立使得管理質量有了一定的保證。

4、業務素質的提高

稅源的急劇擴大和稅源狀況的復雜性,是專管員制度下的“單兵作戰”無法勝任的?,F在的稅收管理員,不但要掌握相關的稅收實體法,對各個稅種的征收管理標準有清楚的認識,而且還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約束自身的行政行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稅收管理員制度建立在專業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礎之上,它能有效發揮稅務機關的整體優勢,應對復雜的稅源情勢。

三、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意義

(一)加強稅源監督管理,防范稅收風險

按照屬地原則落實分類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稅收管理員管戶責任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對轄區內的稅源和管戶責任及其權限得以明確。通過稅收管理人員及時掌握納稅人各種涉稅動態信息,全面掌握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落到實處,推動稅收管理員對稅源的積極管理,采集全面的、動態的一手稅源資料,減少了稅源漏管的可能性。

稅收管理員稅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稅收管理員掌握的各類稅源資料按照“一戶制”管理的要求納入管理系統中,實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另外,稅收管理員制度中的納稅評估也是強化稅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稅收管理員作為納稅評估工作的主體,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納稅人的有關情況,并在評估發現問題時進行實地調查,采取對應的措施。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稅源,還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稅收風險。

(二)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優化納稅環境

首先,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對納稅人的服務變得更加直接。稅收管理員可以直接下戶,或者通過現代化技術手段,對自己的管戶進行面對面的宣傳、輔導,并對納稅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饋,這種直接服務順暢了雙方溝通的渠道,提高了辦稅效率。

其次,主動服務成為了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服務的一大特色。稅收管理員制度要求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的動態,為企業在稅收政策上答疑解難,并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由于稅源管理更加精細化,客觀上要求納稅服務也必須更加細致、周到。這在一

定程度上也使稅企關系得以融洽。

再次,稅收管理員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直接面對納稅人,因此,稅務機關容易在第一時間獲得納稅人情況的第一手資料,并對該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輔導,為納稅人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

最后,稅收管理員需要下戶了解管戶情況,因此,其接觸到的人員就不僅僅是辦稅的財務人員,而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方面人員,這樣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服務面就更廣泛了。

三)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使征管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一方面,稅收管理員按照規定與納稅人保持制度化的聯系,提供專業的納稅服務和指導,幫助納稅人及時準確申報納稅,保證稅務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過稅收管理員的實地調查報告,稅務機關能夠掌握稅源戶籍、財務核算、資金周轉和流轉額等關鍵的涉稅信息,從而提供針對性的、有效的稅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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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持對外貿易穩定增長的意見》積極應對國內外宏觀經濟環境的調整變化,立足當前保增長、促發展,著力長遠提質量、抓轉型,運用出口退稅、外貿發展基金、出口信用保險等綜合性調控手段,千方百計擴大產品出口,想方設法保持外貿穩定增長。

二、總體目標

年度市對外貿易出口保持有所增長,目標力爭市對外貿易進出口額和出口額均同比增長5%分別達到172億美元和93億美元。

三、推進計劃

(一)大力發展一般貿易出口,提高一般貿易出口比重

1.抓大扶強,發揮骨干企業出口的支撐帶動作用。抓好大商品、大市場、出口大戶三大重點,抓住一般貿易中的紡織服裝和光電纜兩大類商品、年出口6億美元以上的9個國家和地區市場,80家內外資出口重點企業,同時重點培育一批出口骨干企業,注重引進一部分內資地標型企業,加速推動內外資本融合發展,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2.以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帶動一般貿易發展。加快國內配套產業的發展,引導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提高本土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購比重,逐步擴大一般貿易出口比重,推動一般貿易不斷發展。

3.發展高附加值產品的一般貿易出口。加快傳統機電行業和輕紡業的技術改造,提高科技含量和產品附加值,提高企業自主研發和技術創新能力,開發傳統出口領域的新產品、新材料。年力爭一般貿易出口占比增長3個百分點。

4.以“走出去”帶動一般貿易出口。加快境外投資步伐,開展以資源開發、加工貿易、建廠設區為重點的境外投資合作,提高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跨國經營能力,從而帶動我市一般貿易的出口。年力爭新設立1家以上境外加工貿易企業。

(二)穩定加工貿易出口規模,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5繼續加大對外招商力度。重點吸引跨國公司把更高技術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環節和研發機構轉移到,推動加工貿易加速轉型升級,提高帶動內資企業發展的能力,促進其“落地生根”

6.大力推動外資項目建設。關注和推進新設及增資的1000萬美元以上的重點外資制造業項目的建設,推進項目早開工、早建設、早竣工、早產出,推動出口增長。

7.著力提高加工貿易增值率。鼓勵加工貿易企業進入國際化生產鏈條中附加值大、科技含量高的產業或加工環節,提高加工貿易企業深加工程度,進一步延長增值鏈條,擴大產業集聚和輻射效應。提高采購國產料件的比重,提高加工增值率。年力爭加工貿易增值率比去年提高35個百分點。

8.提高內資企業加工貿易中的比重。積極鼓勵和創造條件使內資企業在研發、生產管理與營銷等環節與跨國公司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參與跨國公司的加工貿易體系,全面提升生產技術和管理。

(三)加快發展服務貿易,促進貿易方式創新

9.發展服務外包。加大對列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服務外包項目的引資力度,吸引跨國公司把一定規模的服務外包業務轉移到。年將以歐洲、美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為目標市場,加大招商力度和市場開拓,吸引國外知名大企業集團在設立地區總部以及后臺業務、產品研發、客戶服務、數據備份中心。積極爭取國家、省級服務外包專項扶持資金,加大對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企業國際資質認證或評估、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等的支持力度。

10.大力發展軟件及相關信息服務出口。貫徹落實市政府出臺實施的關于促進軟件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服務業跨越發展政策意見》關于加快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努力營造有利的發展環境以推動我市軟件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快速發展。支持軟件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擴大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出口,鼓勵高端服務業領域科技研發,大力發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共性技術和關鍵領域技術,擴大具有高技術含量、高人力資本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服務產品出口。

11.積極開拓對外文化貿易。全面落實財政部等八部委《關于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若干政策》〔〕88號)文件精神,鼓勵和支持文化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推動我市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多地進入國際市場。扶持具有中國民族特色、非物質文化遺產、演出展覽、出版物等產品和服務的出口,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形成具有競爭優勢的企業。

12.推動服務貿易產業升級。搶抓帶來的機遇,積極落實國家服務貿易促進政策,抓住機遇推動軟件、旅游、物流、文化、金融、會展等國際服務貿易產業升級和持續發展,打造服務貿易品牌。

(四)加快推進出口名牌建設,培育一批出口自主名牌產品

13.加大出口名牌培育力度,構建全方位的出口名牌培育機制。重點推進外向依存度高的輕紡、光電纜、電梯、環保等行業,加快發展自有出口品牌和知識產權;把創出口名牌與爭創全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和高新技術企業有機結合,相互促進,聯動發展;全面開展商務部、省和市出口名牌評選工作,年力爭獲得省出口名牌的企業達到10個。

14.積極發展區域出口名牌。培育外向度較高的特色產業板塊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區域性出口名牌。支持和培育中國東方絲綢市場盛澤織造”和“綢都染整”兩只集體商標,進一步提升綢都盛澤的品牌效應。突出地區優勢,發揮產業整體力量,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市場整體品位。

(五)強化出口基地建設,努力發揮出口產業集聚效應

15.全面推進和部署今明兩年我市出口基地建設工作。貫徹實施市外經貿局《關于加快和完善我市出口基地建設的工作意見》努力培育和積極申報,爭取我市有更多的產業集聚區域得到國家和省相關出口基地的確認。

16.完善和推進基地工作協調聯系機制。對已獲得省級確認的省通信光電纜出口基地、省面料出口基地等2個基地,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網絡,建立協調機制。鼓勵基地企業引進建設研發中心、檢驗檢測中心、重點試驗室、項目孵化器等,鼓勵企業設立的檢驗檢測機構爭取國家認可。

17.加快基地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促進和完善基地建設,充分發揮現有的技術中心在技術、檢測等方面的優勢,進一步完善、拓展等功能,培育并加快建設為基地提供服務的技術、研發和信息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18.鼓勵和支持基地爭創出口產業集聚(檢驗檢疫)監管示范區。加快出口基地的完善和建設,增加出口基地的疊加功能,使基地企業能享受檢驗檢疫各項優惠政策。

(六)深度開拓傳統出口優勢市場,拓展新興市場

19.鞏固傳統市場、拓展新興市場。繼續鞏固和擴大日本、香港、韓國市場,深度開發歐盟、美國、東盟市場,進一步擴大對俄羅斯、東歐、印度、中東等市場的出口,同時努力開拓拉美、大洋洲和非洲等新興市場,幫扶企業爭訂單、爭市場。

20.擴大參展規模和提高參展成效。國內展會方面,充分利用廣交會、華交會、高交會、消博會、東博會等國內出易平臺開拓扶持政策,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

21.著力發展國際電子商務。鼓勵外經貿企業發展國際電子商務,對加入國際電子商務網(阿里巴巴、中國制造網)企業進行扶持。爭取更多的企業利用國際電子商務平臺開拓國際市場。

22.積極擴大進口的促進作用。落實國家有關進口的鼓勵政策,鼓勵關鍵設備及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產品進口,以增強進口對我市經濟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鼓勵企業利用雙邊貿易安排、自貿區協定,以及搶抓歐美經濟下行、國際市場大宗商品價格下跌的有利時機,積極創造條件擴大短缺資源性商品和具有相對優勢的工業品進口。

(七)疊加各種政策功能,提高貿易便利化程度

23.加快推進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建設。重點建設加工貿易聯網審批(監管)系統,實現加工貿易的有效監管和高效運作。

24.進一步完善區域通關物流環境。海關、國檢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快審核速度,積極提供通關便利措施,優化通關環節增設綠色通道,擬定應急方案,推進“大通關”進程。

25.開展海關、國檢監管創新試點工作??偨Y推廣“區港聯動”快速通關模式和“虛擬口岸”直通放行模式,加快通關速度,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26.提高現代物流基礎設施的整體效能充分發揮兩岸“四項協議”帶來的物流機遇,發揮對臺海運的優勢,形成臺間投資、貿易和航運的良性互動,從而使我市的國際物流業務在新的平臺上實現快速發展。

(八)優化政務環境和經營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27.降低企業成本,減免出口各項規費。統一梳理對企業的各項稅費,盡量予以減免。減少各項檢查、評比、考核等事項,減輕企業負擔,為企業營造寬松的政務環境和經營環境

28.外匯管理部門要加快核銷制度改革進程。積極貫徹落實核銷制度改革的措施,加快聯網核查速度,提高聯網核查效率。簡化手續,實現貿易外匯管理向總量核查、非現場核查和主體監管轉變;加強服務與指導,積極協助企業辦理結售匯業務,方便企業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29.繼續簡化外資項目審批手續積極對上爭取,簡政放權,使審批同步提速增效,重大項目審批方面加強協作、優化流程。

30.勞動和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要落實政策,幫扶企業走出困境。積極貫徹落實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地稅局《關于采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的實施意見》將關于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服務經濟服務企業的意見》落實到實處,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

(九)優化完善財稅金融環境,支持擴大外貿出口

31.完善出口退稅分類管理。國稅部門要適時擴大“先退稅后核銷”實施范圍;風險可控和真實性審核基礎上,對小型、新出口生產型企業實行按月退稅;進一步向上呼吁,爭取提高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

32.銀行機構要積極向上爭取信貸規模。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創造有效信貸投放,滿足企業合理信貸需求。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創新,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有效解決中小企業流動資金需求。

33.繼續推進銀信貿協作,鼓勵企業用好出口信用保險,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困難。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貿易融資的宣傳促進工作,共同推進和擴大出口信保貿易融資規模,幫助企業規避貿易風險,緩解融資困難。年,爭取將信保貿易融資規模擴大到1億元。

(十)深化各項扶持促進機制,穩定外貿出口增長

34.完善政策扶持和激勵機制。幫助企業用足用好國家、省和市各項出口促進和扶持政策,實施《關于促進全市開放型經濟二次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鼓勵和引導企業培育自主品牌、優化出口商品結構,開拓國際市場,積極擴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