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申論應試指導
時間:2022-05-01 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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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申論
申論一詞,取自古代漢語,即申述、申辯、論述、論證之意。從字面的一般意義來講,"申論"一詞,肯定是對材料、事件或問題有所說明、有所申述,并從而發(fā)表見解、進行論證的意思。
二、申論考試的由來
我國的考試制度源遠流長,"對策"即是其中之一。"對策"作為一種選拔考試的方法,是西漢初年的產物。漢文帝十五年九月,"詔有司舉賢良文學士",正式頒布了這種選拔辦法:詔命有司、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推薦"明于國家之大體、通于人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諫者",讓被薦者把自己的意見"著之于篇",加以密封,由皇帝親自打開,親自考查他們的見解恰當不恰當,透徹不透徹。如確有輔佐之才,就可被朝廷錄用。(見《漢書·晁錯傳》)由于當時沒有紙,被薦者的意見都寫在竹簡上。送交皇上考查的,都是好幾張竹簡穿聯(lián)起來的"簡策",所以這種選拔方法又被稱為"策試"。
文帝以后,這種方法有所發(fā)展,據《漢書》權威注家顏師古說,漢代實行的"策試"有兩種方式:一種叫"對策",一種叫"射策"。"射策者,謂為難問疑義書之于策,量其大小屬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顯。有欲射者,隨其所取得而釋之,以知優(yōu)劣。射之,言投射也。對策者,顯問以政事經義,令各對之,而觀其人文辭定高下也。"(見《漢書·蕭望之傳》注)兩種方式的區(qū)別,一是密封若干問題,抽簽作答(射策);一是公開提問,當場應對(對策)。漢代有些大臣是通過"射策"選拔上來的,著名的如倪寬、蕭望之等;有的是通過"對策"選拔上來的,名氣最大的是董仲舒。而不論射策還是對策,都是被選拔者根據一定的問題,在簡策上逐條應對,故"策試"也稱"策問"或"對策"。
這類文章,劉勰在《文心雕龍》里專列為一種文體,統(tǒng)稱"對策"。于是"對策"不僅指一種考試選拔方法,也成為特定文體的名稱。這種文體,后代亦稱為"策對"、"策論"。作為一種文體,劉勰這樣概括了它的特點:"使事深于政術,理密于時務;酌三五以熔世,而非迂緩之高談;馭權變以拯俗,而非刻薄之偽論;風恢恢而能遠,流洋洋而不溢。"(《文心雕龍·議對》)譯成現代漢語,這幾句話的意思就是:"對策"要求所論的事理要反映出對政治的深刻理解,要緊密聯(lián)系時下重要的事務;要考慮時代的發(fā)展,熔鑄出合于當世的見解,而不是脫離時代的高談闊論;要通權達變來挽救世俗的不良風氣,而不是發(fā)表刻薄的偽謬之論;文辭要有氣勢,像吹得很遠的勁風,像湯湯流淌的江河,但又毫不過分。(注:"三五",語出《史記·天官書》"為國者必貴三五"。舊注解釋為:三十年一小變,五百年一大變。故這里譯為"考慮時代的發(fā)展")"申論"從"對策"中借鑒的,主要便是這兩點。一是用什么來考查,要充分考慮用人的實際需要;二是在寫什么的問題上,大可不必拘泥于現成的文體。"申論"的提出,與這兩點有一定關系。
三、申論考試的實質
盡管以前的寫作知識中并沒有"申論"這種文體名稱,但"對材料、事件或問題有所說明,有所申述,并從而發(fā)表見解、進行論證",卻是公務員經常需要做的事情。比如,對所屬單位匯報的各種材料,要讀懂弄清,要辨明主要問題之所在,要向有關方面說明申報,要能提出處理意見,還要對處理意見的可行性有所論證。比如,對調查研究得到的各種情況,要分析歸納,要抓準癥結,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甚至還要能提出推進工作的完整方案。比如,要隨時關注與自己工作相關的各種信息,要善于收集、篩選,要有駕馭處理信息的能力,要能透過復雜紛紜的現象抓住本質,要有預見,還要有善于謀劃恰當的策略。這些,無疑都是公務員的經常性工作。中國公務網2014-7-222:54:09
人們常常把一項復雜的工作比喻為"做一篇大文章"。如果把上述公務員的經常性工作也稱為"做文章",那么這些"文章"其實就具有"申論"的性質。只不過這不是坐下來"起、承、轉、合",敷衍成篇,而是面對實際問題,反復"申"之"論"之的一項艱苦的工作過程。這個過程完成得出色,肯定是高水平的公務員。若給這樣的工作過程冠以"申論"的名目,當然未必確切,但"申論"比一般性作文更貼近公務員的工作實際,是沒有疑問的。公務員的工作,與各式文字資料的閱讀理解、提煉概括、綜合分析是分不開的,因此必須具備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為了能恰當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公務員在語言表達上必須做到準確、簡明、生動,必須善于透徹、全面、清晰地說理,善于根據需要采用恰當的行文方式,否則是很難成為優(yōu)秀公務員的。而"申論"的寫作,避開了傳統(tǒng)"作文"中那些未必適合于考查公務員的因素,使必須考查的能力得到了突出。
申論既有別于古代科舉考試中要求就給定題目論證某項政策或對策,撰寫論文的策論形式,也有別于以往公務員考試中的作文形式。但申論考試的內容、方法及其要達到的測評功能,實際涵蓋了策論和作文這兩種考試形式的基本方面。把閱讀理解和寫作結合起來,形式新穎、靈活,能夠更好地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
四、申論考試的特點
1、申論考試,是具有模擬公務員日常工作性質的能力測試。但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的考試,不可能與日常工作等同。在考場上,不可能召開調查會進行調查研究,也不可能把大量原始信息交給考生令其篩選。所以申論考試提供給考生的背景材料,是經過初步加工的"半成品"--頭緒往往并不很清楚,前后的順序也未必很有條理,究竟反映了哪些問題也并不分明--需要考生閱讀材料時完成進一步的"梳理"。雖然這種材料已不是純的"毛坯",但進一步的梳理、進一步的加工的工作,與公務員日常工作仍然是近似的。
2、申論考試所提供的,一般都是社會性較強的背景材料,對政治、經濟、法律、文化問題均有所涉及;申論考試的試題,一般也都是現實性問題。因為公務員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應當關心,應當有所認識、有所思考,對社會熱點或大眾傳媒關注的焦點也應有所了解,否則很難有較高的思想水平和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3.申論考試,要求考生具有比較豐富的常識,但不會對某種專業(yè)知識特別傾斜。由于考生來自各個方面,所學專業(yè)很不相同,所以申論考試中提供給考生的材料必須具有普遍性、非專業(yè)性。
4.申論考試所給的材料,可能涉及面很廣,但試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合理性,也就是說,問題的解決一定是具有可行性的。申論考試不會引導考生漫無邊際地遐想,不管問題多么復雜,涉及面多廣,都是可以解決也能夠解決的。這樣的命題思路,是由公務員考試性質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