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考試總結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6 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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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考試總結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命題規律

導讀:通過對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特點的總結,揭秘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命題規律。

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是對未來從事行政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行政工作能力的一種可能性的測查與驗證。與單純以基礎知識和智力為主要考查對象的一般測驗不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查的是人的基本資質與潛在能力,具體表現在考查考生是否具備快速、敏捷、準確地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在國家公務員招錄考試發展的十余年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命題規律可概括為以下三點。

1、多樣性、廣泛性

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五種類型的題目。通俗地講,這種測驗在形式上涵蓋了對漢語基礎、邏輯、文史、社科、數學、時政、法律等各方面的綜合測試。這種廣范圍的題型及考點設計,正體現了公務員考試公正、公平的精神——不偏向于任何一門專業,保證“人人可參與,人人可發揮”,也保證日后從事公職的人員不是“偏才怪才”,而是各種能力均具備、各種崗位均可適應的全才。

2、基礎性、思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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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測特點看備考方略

秋風送爽,又迎來了一年一度的公務員考試備考熱潮。在距2014年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還剩不到一百天的時間,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充分利用這不到一百天的復習時間來提高自己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在本文將結合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的目的特點來談談如何有效地準備公務員考試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

一、何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即通常所說的“行測”。行政職業能力是指從事公務員職業所應具備的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知識與技能。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是專門用于測查與行政職業有關的一系列心理潛能的標準化考試,是對從事行政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行政工作能力的一種可能性的測驗和驗證,是公務員錄用考試當中一門重要的筆試科目。

就測試內容來說,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作為想要加入公職人員隊伍的考生必須面對的第一關,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且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考生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和資料分析五大模塊,題型均為客觀性試題。

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一大特點就是在較短時間內迅速決斷,完成大量的試題,平均每52秒完成一題。許多考生在走出考場之后搖頭嘆息:“時間不夠,沒做完。”因此,考生在公務員考試備考過程中,考生特別需要注意歷年公務員考試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題型、題量與時間限制。

二、整體備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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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教育學績測驗考察以及考慮

一、學績測驗與成就測驗

學績測驗與成就測驗,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考試,是學生發展評價的主要方式。我國中小學考試一直飽受社會詬病和學界痛惡。相當多的學績測驗“測驗目標不明確、測驗內容不統一、測驗標準不一致、測驗結果不精確”,一定程度上是惡化師生身心健康,降低學生的內在學習熱情,削弱其創造力和自信心的重要因素。因此,從方法論和科學性的角度關注我國的中小學學績測驗,顯得極為迫切。

CNKI中以“教育評價”為題檢索的文獻達1972篇,以“基礎教育評價”為題檢索的文獻共30篇,而以“學績測驗”為題檢索的僅有3篇,且無一篇涉及基礎教育。這說明,目前在基礎教育評價研究中,對學績測驗研究還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為了解當前我國中小學學績測驗的基本情況,我們編制了《中小學學績測驗問卷》(分教師問卷、學生問卷和家長問卷),以號稱“全國教育看江蘇,江蘇教育看南通”的南通市為樣本點,隨機調查了中小學教師、學生和家長各100名。最后回收有效問卷272份,回收率為91%。

二、基礎教育學績測驗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教師調查結果與分析

采用封閉式問題,著眼于學績測驗的基本知識與技能要求,分別就“系統學習過的工具性課程”、“掌握教育測量基本原理情況”和“使用雙向細目表情況”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中小學教師系統學過心理與教育統計和心理測量學這兩門工具性課程的,小學教師幾乎沒有,而中學教師也是少的可憐。絕大部分老師沒有系統學過心理統計和測量,這對于編制科學合理的學績測驗是一個巨大的缺陷。此外,調查表明中小學教師對于教育測量的基本原理知之甚少。雙向細目表是一個將所要考查的教學內容與教學目標結合成基本的考核單元,并確定每一考核單元在整個測驗中的占分比而構成的二維表,它是編制合格學績測驗的必要工具,能幫助學績測量的編制者決定應該選擇哪些方面的題目,以及各類型題目應占的比例。調查顯示,在編制試卷時小學教師從未使用過的比例高達92.3%,初中教師也達到88.46%。沒有使用雙向細目表編制的學績測驗,很難說可以做到科學、合理和準確。相反,這樣的測驗必然會導致測驗目標不明確、測驗的結果不精確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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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教育學績測驗以及考究

一、學績測驗與成就測驗介紹

學績測驗與成就測驗,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考試,是學生發展評價的主要方式。我國中小學考試一直飽受社會詬病和學界痛惡。相當多的學績測驗“測驗目標不明確、測驗內容不統一、測驗標準不一致、測驗結果不精確”,一定程度上是惡化師生身心健康,降低學生的內在學習熱情,削弱其創造力和自信心的重要因素。因此,從方法論和科學性的角度關注我國的中小學學績測驗,顯得極為迫切。

CNKI中以“教育評價”為題檢索的文獻達1972篇,以“基礎教育評價”為題檢索的文獻共30篇,而以“學績測驗”為題檢索的僅有3篇,且無一篇涉及基礎教育。這說明,目前在基礎教育評價研究中,對學績測驗研究還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為了解當前我國中小學學績測驗的基本情況,我們編制了《中小學學績測驗問卷》(分教師問卷、學生問卷和家長問卷),以號稱“全國教育看江蘇,江蘇教育看南通”的南通市為樣本點,隨機調查了中小學教師、學生和家長各100名。最后回收有效問卷272份,回收率為91%。

二、基礎教育學績測驗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教師調查結果與分析

采用封閉式問題,著眼于學績測驗的基本知識與技能要求,分別就“系統學習過的工具性課程”、“掌握教育測量基本原理情況”和“使用雙向細目表情況”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中小學教師系統學過心理與教育統計和心理測量學這兩門工具性課程的,小學教師幾乎沒有,而中學教師也是少的可憐。絕大部分老師沒有系統學過心理統計和測量,這對于編制科學合理的學績測驗是一個巨大的缺陷。此外,調查表明中小學教師對于教育測量的基本原理知之甚少。雙向細目表是一個將所要考查的教學內容與教學目標結合成基本的考核單元,并確定每一考核單元在整個測驗中的占分比而構成的二維表,它是編制合格學績測驗的必要工具,能幫助學績測量的編制者決定應該選擇哪些方面的題目,以及各類型題目應占的比例。調查顯示,在編制試卷時小學教師從未使用過的比例高達92.3%,初中教師也達到88.46%。沒有使用雙向細目表編制的學績測驗,很難說可以做到科學、合理和準確。相反,這樣的測驗必然會導致測驗目標不明確、測驗的結果不精確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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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邏輯技巧

摘要: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是公務員考試中筆試的公共科目之一,行測考試的特點和要求決定了對于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有很高要求。本文從概念、命題、推理、論證和邏輯基本規律角度論述將邏輯知識與技巧運用于解題過程,來提升解題的速度和正確率。

關鍵詞: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行測特點;邏輯技巧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的特點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中國國家行政機關選拔錄用公務員的一種特定的人才甄別方式。國家公務員的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以下簡稱行測)是指專門用于測查與行政職業上的能力有聯系的一系列心理潛能的標準化考試。它不同于一般的智力測驗,也不同于公共基礎知識或具體專業知識技能的測驗,它主要是通過測試一系列心理潛能,預測考生在行政職業領域內多種職位上適應和稱職的可能性。它測驗的是一個人在多年生活、學習和實踐中通過積累而形成的能力,其性質是一種基本潛在能力的考試。行測考試以文字、數字、圖形、表格四種方式來設計題型,其在考卷中的題型分為: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資料分析五大模塊,考題形式一律為客觀題。考查應試者在基礎知識、思維技巧、寫作及語言表達方面的能力。在這些基本能力的考查中,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是考查的重點,不僅體現在判斷推理題型中,在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及資料分析題型中都貫穿了對邏輯思維能力的考查。邏輯思維能力的重要性可見一斑。這體現了公務員職位對于應試者邏輯思維能力的要求。行測考試有其獨特的特點和作答要求。首先,測驗內容有嚴格的時間要求,120分鐘的考試時間與一般考試差異不大,但是考試題量巨大,不但需閱讀大量材料,而且作答題目在130道題左右,平均在一道題上的答題時間不足一分鐘。其次,要求應試者思維反應敏捷,準確領悟題意,快速反應判斷。最后,邏輯思維和邏輯應用能力的考查占據很大比重。在行測考試內容的五個模塊中判斷推理就占到了總題量的近三分之一,而言語部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也需要邏輯推理能力的協助來解題。由于行測考試的內容、形式和特點有這些方面的要求,于是掌握邏輯知識,在考試中能熟練運用邏輯技巧,對于解題的速度和正確率都會有極大的幫助。

二、邏輯知識與技巧在行測考試中的運用

邏輯的知識內容在現實思維中的運用構成了邏輯技巧。由于行測考試要求準確理解、快速反應、正確選擇,邏輯思維嚴密,因此將邏輯知識運用于實際,熟練地運用邏輯技巧,就成為行測考試中應該注意的掌握和應用的技能。(一)概念技巧的運用。概念的知識首先要注意把握概念的定義,概念的定義中反映了概念的內涵特征,運用內涵特征我們可以區分不同的概念,將不同事物標識開來。這一點在判斷推理模塊中的定義判斷題型中非常明晰。定義判斷通常是在題干中先給出一個或多個概念的定義,然后再給出一組事件或行為方面的選項,要求按照定義選出一個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該定義的答案。對待這類題目,首先要對題干中的定義信息進行分析,抓住其內涵特征,再根據這些特征將事物或行為區分開來。當把關鍵的特征勾畫出來,就會發現選項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了。其次,運用概念外延間的關系也有助于我們清晰的解題。這一點在類比推理和邏輯判斷中有突出的表現。類比推理類題型往往是題干給出一組相關的詞語,要求在選項中找出與之在邏輯關系上最為貼近、相似或匹配的詞語。在這類題目中外延關系往往會被涉及。對于邏輯關系鮮明的題目,要重視概念的外延關系,以期對題意深層理解,準確分析。例如題干為:名茶:龍井,這兩個概念從外延關系角度看屬于屬種關系,龍井是名茶中的一個類別,那么選項答案也應是屬種關系的概念,不能是其他的關系。概念外延關系解邏輯判斷類的題目也是十分有效,當題目中涉及的概念間有明顯的外延邏輯關系時,就可以用外延關系進行分析,甚至可以用表達外延關系的歐拉圖來解題。例如:某公司所有的銷售人員都是男性,所有的文秘都是女性,所有的已婚者都是文秘,公司的總經理尚未結婚。這里涉及概念眾多,且概念間外延關系明顯,可以利用歐拉圖來表示各個概念間的關系。將公司的人員可分為男性和女性,男性和女性是全異關系;銷售人員在男性范圍中,二者是種屬關系或全同關系;所有文秘都是女性,文秘和女性是種屬關系或全同關系,已婚者都是文秘,已婚者和文秘是種屬關系或全同關系;公司總經理與銷售人員、文秘、已婚者都是全異關系,則由圖可知,總經理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這樣的圖形表達清晰、簡潔。(二)命題、推理技巧的運用。第一,直言命題及其推理技巧的運用。直言命題是簡單命題的一種。直言命題按照結構的不同可以分為全稱肯定命題(A)和全稱否定命題(E)、特稱肯定命題(I)和特稱否定命題(O)、單稱肯定和單稱否定命題。直言命題可以進行換位推理,有三個有效的形式:所有S都是P→有的P是S,所有S不是P→所有P不是S,有的S是P→有的P是S。特別注意的是“所有S都是P”不能推出“所有P都是S”。推理中按照有效的形式進行推演,就能找到正確的答案。A、E、I、O四類命題當其所陳述素材一致時,它們之間存在稱之為對當關系的真假關系,A與E是反對關系——可同假,不可同真,I和O是下反對關系——可同真,不可同假,A和O、E與I是矛盾關系——不可同真,不可同假。對當關系在真假推理題型中是解題的關鍵。在真假推理中,首先要分析已知中有沒有矛盾、反對或下反對關系的命題,根據這些關系的真假特點,來確定題干中已知前提的真假,進而得出結論。運用直言命題可以進行三段論推理,三段論是指包含一個共同詞項的兩個直言命題(前提)推出一個新的直言命題(結論)推理。三段論推理有其特殊的規律,如:兩前提不能皆為特稱;兩前提不能皆為否定;前提中有一個否定,則結論必否定等規則。運用這些規則就可以很快地進行三段論推理,得到結論。第二,復合命題及其推理技巧的運用。復合命題是形式結構復雜的命題。根據命題中聯結詞種類不同,復合命題可分為聯言、選言、假言和負命題。分析復合命題的語言表達形式,如并列、轉折、遞進、因果、條件等關系,在言語理解題目中有助于我們清晰地把握句意,理解文段材料中的信息,進而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正確歸納總結文段主旨大意。運用復合命題進行推理是邏輯判斷中常見的題型,最典型的是利用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假言命題所進行的推理。當我們根據聯結詞識別出假言命題的種類,就可以依據其性質和規則來進行判斷和推理。如在題干“如果明天不下雨,我就去爬山”中看到了聯結詞“如果……就”,就識別出這是充分條件的假言命題,將其結構內容翻譯為符號表達的形式,“天不下雨→去爬山”,再根據其推理的規則“肯前必肯后,否后必否前”來進行推演。這樣一來錯綜復雜的問題就變得條理化和形式化了,有助于我們厘清事物關系,理出頭緒,排除由于語言文字內容所帶來的干擾,得出明確的答案。(三)歸納和類比推理的運用。前面說到的對當關系推理、三段論推理、復合命題推理都是演繹推理,不同種類的推理在我們的邏輯思維中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演繹推理是我們認識事物由普遍到具體的過程,而歸納推理則是從具體抽象到一般的過程。我們對于事物很多規律的總結得出都有賴于歸納推理。在行測題目中閱讀理解里的主旨概括類題目、邏輯判斷的一些歸納推理題目和圖形推理題目都可以借助歸納的特征和方法,把握核心,抓住本質。歸納的技巧首先應是全面,不能有所遺漏,不論是總結主旨,還是把握圖形特征,都應是這一類別事物的全體反映。其次要找的特點應是主要特征、本質屬性。我們要全面總結并不是把事物的所有方面都歸納進去,而是要從龐雜的事物情況中找到根本的規律、屬性,讓它能反映出最一般或最主要的規律和內容。類比推理是從一個或一類事物的特點推演到另一個或另一類事物的特點上,不同事物間其規律和特點有相似性。圖形推理中圖形的類比題目,及邏輯判斷中詞語的類比都是對類比特征的考查。我們在類比中重要的是找到最為貼近、相似或匹配的內容。類比中可以題干橫向分析,也可與選項縱向結合分析。特別注意不要類比了非本質的屬性,因為類比推理屬于或然性推理,若類比屬性為偶然性的因素,則極有可能造成錯誤的結果。(四)論證技巧的運用。論證是運用推理,從一些命題出發,來確定另一個命題真實性的邏輯方法。論證的方式可以分為直接證明和間接證明。在行測題目中,我們經常會使用間接證明的排除法和反證法。總的來看,我們選擇選項的過程也是一種證明,證明某一個選項是正確的,為了找到這個正確選項,我們有時直接證明,但很多時候我們都選擇使用排除法,在選項中先去排除顯而易見的錯誤。有時是先直接推理,得到一定的結果,根據這個結果再去排除。除了排除法,反證法也是很好用的方法,當我們需要假設代入時,經常是在代入的過程中會發現矛盾的出現,于是證明我們之前的假設是錯誤的,則其反面就是正確的。對于論證的題目,我們可以從論證的結構角度來解題。論證的結構包括三個部分:論題、論據和論證方式。找準論題是第一步,因為不管加強或削弱論證,都是針對論題而言的。我們可以通過重申論題,增加論據,搭橋(在論題和論據中建立聯系)等方式來加強論證;用直接反駁論題,舉反例,論據錯誤,拆橋(打斷論題與論據的聯系)等方法來進行論證的削弱。(五)邏輯基本規律的運用。邏輯基本規律也叫思維基本規律,是人們正確思維必然要遵循的思維規律。邏輯基本規律有三條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它們是人們思維確定性的不同角度的表現,同一律要求思想的同一性,矛盾律要求思想的無矛盾性,排中律要求思想的明確性,這些是人們在現實思維中正確思想的基本要求。行測考試中巧解題目,也應該注意讓思維合乎邏輯基本規律。比如在閱讀理解題目中,我們要總結文段主旨,那么同一性是必須要關注的,要關注細節性的問題,概念和觀點的偷換都會造成主旨的偏離與內容實質的轉換。而在選詞填空中關注同一性會讓我們更容易選出合乎文段語境的詞句。語義深淺的程度,前后呼應的手法,都和整體內容的同一性相關聯。至于關注矛盾的出現,則是我們對于思維無矛盾性的直接體現。當我們注意到這些問題,會使我們解題的準確率大大提升。綜上所述,邏輯的知識與技巧在行測考試中有很大的應用空間,這應是應試者必備的技能,要認真學習,善于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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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公務員考試備考

專家談公務員考試備考

很多人認為,國家公務員考試,特別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科目不需要做復習和準備工作,完全靠的是自身的能力和素質,其實提前準備一下還是大有益處的。相當一部分考生在走出公務員考試的考場后,都發出同樣的感慨:只要認真準備,國家公務員考試其實并不難。

公務員考試命題研究專家張奉均認為,考生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復習:

第一,考生要與時俱進,按照年度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準備。他說,每年的考試大綱都對考生有不同的要求,這需要考生仔細地閱讀。如,從2005年的考試大綱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比以往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原A、B類的職位劃分改為甲、乙類職位劃分,這也預示著2005年公共科目考試會有一定的變化;二是考題順序的調整,將言語理解與表達調整到第一部分,這給考生的答題時間的安排設置了一個考驗;三是恢復對數字推理題型的考查,這體現了對考生數理能力考查的重要性;四是恢復對事件排序題型的考查;五是常識判斷部分側重考察法律知識的運用,因此對基本法律常識的了解應成為考生備考的重點;六是取消了聽力理解。

第二,考前練習很重要。對大多數考生來說,公務員考試都是第一次,都還不是很熟悉,只有多做練習才能對考試的題型、考查點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在考試時才能作到心中有數。

第三,注重平時積累和方法總結。《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考題覆蓋面頗廣,包括法律、政治、經濟、人文、社會、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內容,臨時突擊做練習雖有幫助但更重要的是平時的積累。在數字推理和判斷推理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解題技巧,而不是考查考生的知識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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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成績評定管理論文

一、一般概念的界定

在學校教育中,定期評定學生學業成績,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去受到“應試教育”的思想影響,對于學生的數學成績往往只看考試的卷面分數,這種“只見分數不見人”的做法,在“素質教育”的要求下,已開始在轉變。為了做好這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聯想到與這項工作有關的許多名詞、術語。諸如,國家教委1992年頒布的小學初中課程計劃(試行)中第三部分叫做“考試考查”,上海中小學課程教材改革委員會1991年印發的數學學科課程標準(草案)中第七部分叫做“教學評價和成績核定”。而有些教育理論書上又稱為“學習的評定”,有些教育辭書上則稱作“學業成績考查與評定”,還有通常說的“測驗”等等。因此,需要對于這些名詞、術語的各自含意及相互關系,作一些粗略的界定,才有利于做好這項工作。

從學校教育的宗旨是為國家培養高素質的人才來看,要有一定的質量要求,需要定期考核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發展與進步。因此,學業成績評定應是一個大概念,而考試、考查、測驗僅僅是評定學生學業成績的一切手段。考試、測驗著眼于客觀、正確地把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加以量化,學業成績評定從測試的結果有多大價值為著眼點,這兩者往往結合在一起使用。

學業成績評定的含義,通常是指學校根據一定的標準,拿數學學科來說,則以教學大綱、教材的教學要求為標準,對教學過程中學生所產生或者即將產生的思想、學業、行動和個性等方面的變化,或者變化的發展趨勢,作出恰如其人的估價。通過這樣的評價,既能反饋教師的教學效果,起到診斷、調節和強化的作用;又能反饋學生的學業進展,起到激發學習積極性,增強自信心,萌發學習成功的感受等效應,促使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

考試、考查和測驗,其功能都是檢查學習成績和教學效果的測定方法,是測量的數量化分析和科學推斷的手段。現行的課程計劃規定考試以每學期進行一次為宜,考查著重在平時進行。上海的課程標準規定小學數學學科對一、二年級只進行日常性考查,三年級起采用日常性考查和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而日常性考查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操作三個領域。考試則以認知領域的教學要求為主要依據,采用命題解答的方式。由此可知,考試與考查的區別有三:其一是考試以認知領域為主,考查還包括情感和操作領域;其二是考試每學期進行一次,考查則不限于每學期進行幾次;其三是考試可用百分制記分,考查采用等第制,例如,用優良、及格、不及格來表達,或者用A、B、C三個等級。至于測驗的含義跟考查是相似的(在英文里都叫test),習慣上將考查用于學生學習成績的檢查,而測驗使用的范圍較廣,如,智力測驗、能力測驗、個別測驗、目標參照測驗、常模參照測驗,以及潛力參照測驗等等。

二、成績評定的分類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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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學生數學成績評定的幾點思考

一、一般概念的界定

在學校教育中,定期評定學生學業成績,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去受到“應試教育”的思想影響,對于學生的數學成績往往只看考試的卷面分數,這種“只見分數不見人”的做法,在“素質教育”的要求下,已開始在轉變。為了做好這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聯想到與這項工作有關的許多名詞、術語。諸如,國家教委1992年頒布的小學初中課程計劃(試行)中第三部分叫做“考試考查”,上海中小學課程教材改革委員會1991年印發的數學學科課程標準(草案)中第七部分叫做“教學評價和成績核定”。而有些教育理論書上又稱為“學習的評定”,有些教育辭書上則稱作“學業成績考查與評定”,還有通常說的“測驗”等等。因此,需要對于這些名詞、術語的各自含意及相互關系,作一些粗略的界定,才有利于做好這項工作。

從學校教育的宗旨是為國家培養高素質的人才來看,要有一定的質量要求,需要定期考核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發展與進步。因此,學業成績評定應是一個大概念,而考試、考查、測驗僅僅是評定學生學業成績的一切手段。考試、測驗著眼于客觀、正確地把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加以量化,學業成績評定從測試的結果有多大價值為著眼點,這兩者往往結合在一起使用。

學業成績評定的含義,通常是指學校根據一定的標準,拿數學學科來說,則以教學大綱、教材的教學要求為標準,對教學過程中學生所產生或者即將產生的思想、學業、行動和個性等方面的變化,或者變化的發展趨勢,作出恰如其人的估價。通過這樣的評價,既能反饋教師的教學效果,起到診斷、調節和強化的作用;又能反饋學生的學業進展,起到激發學習積極性,增強自信心,萌發學習成功的感受等效應,促使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

考試、考查和測驗,其功能都是檢查學習成績和教學效果的測定方法,是測量的數量化分析和科學推斷的手段。現行的課程計劃規定考試以每學期進行一次為宜,考查著重在平時進行。上海的課程標準規定小學數學學科對一、二年級只進行日常性考查,三年級起采用日常性考查和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而日常性考查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操作三個領域。考試則以認知領域的教學要求為主要依據,采用命題解答的方式。由此可知,考試與考查的區別有三:其一是考試以認知領域為主,考查還包括情感和操作領域;其二是考試每學期進行一次,考查則不限于每學期進行幾次;其三是考試可用百分制記分,考查采用等第制,例如,用優良、及格、不及格來表達,或者用A、B、C三個等級。至于測驗的含義跟考查是相似的(在英文里都叫test),習慣上將考查用于學生學習成績的檢查,而測驗使用的范圍較廣,如,智力測驗、能力測驗、個別測驗、目標參照測驗、常模參照測驗,以及潛力參照測驗等等。

二、成績評定的分類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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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評價概念教育論文

教育評估、教育評價是20世紀30年代在美國興起,60年代興盛于西方世界并傳入我國。這些學科雖然在我國大力發展已有20余年,但理論

研究的進展不大,學科的成熟度不高,與我國廣泛開展的教育評價活動很不適應.我國各省市都有考試院(中心),也成立了許多評估、評價機構,廣泛展開了對教育測評估評價活動。而與此相應的教育測驗、教育統計、教育測量、教育評估、教育評價理論很不成熟.尤其值得重視的是教育評價與教育研究和發展,以及對教育評價實踐的指導.鑒于此,本文對與教育評價相關概念進行簡述和辨析.

一.關于教育評價相關概念簡述

教育測驗:即為考試,它是對人的知識、技能和能力以及某些心理特征的測量。考試是教育評價的一種手段。考試是個系統,它由主考、

被考(考生)、試卷(試題的集合及其評分標準)、考分四要素組成。考試的過程就是主考組織編制試題,通過試題作用于被考,將正確答案、評分標準與被考的反應(答案)相比較,然后給出考分的過程。考試從宏觀上可分為社會考試和教育考試兩大類。教育考試又可分為校內考試和校外考試兩類。按考試分數的解釋與使用,可分為常模參照性考試和標準參照性考試。按考試對象分,有學業的成就考試、學術能力傾向測驗(其目的在于測量考生學習的潛在能力、發展傾向,如音樂能力傾向測量)、人格測驗(如測量態度、興趣、情緒、性格等).按測驗人數分,有個別測驗、團體測量.接測驗方式分,有紙筆測驗(用筆時試卷作答)和非紙筆測驗(如口試、實驗操作、表演等)。其它可分為難度測驗、速度測驗、總結性測驗、診斷性測驗以及大規模測驗(其成績的使用有權威性,要求嚴格,標準化程度高)、教師自編測驗(即教師自編用于課堂教學的測驗)等.[1]

教育統計(學):運用數理統計學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教育現象中的數量關系的一門應用學科。它通過數據的分析和處理,準確地掌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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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測邏輯判斷常考題型命題分析

判斷推理是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五大模塊之一,它包括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和邏輯判斷四部分,其中邏輯判斷是判斷推理的核心板塊。10道題的題量中,以論證推理為主,形式邏輯為輔。2014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判斷推理中,有7道題為論證推理,到了2014年,論證推理占到了10道題。這就要求考生熟練掌握論證推理各類題型,把握命題規律,同時也不能忽視形式邏輯。下面就山西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邏輯判斷的常考題型,從論證推理、日常推理和形式邏輯三方面做一個深入的分析。

一、論證推理

論證推理題是指在論證分析的過程中需要補充某些部分,以加強或者削弱給定的結論。對于此種題型,根據論證角度的不同,其題型可以分為前提假設型、支持加強型、削弱質疑型和原因解釋型。

其中需要重點掌握的是削弱質疑型和支持加強型。對于這兩類題,首先要找到它的論點,明確需要削弱或者支持的論點是什么,然后找到論證過程,結合選項進行作答。

例1、市長任職的三年里經常被控對女性有性別歧視的態度。然而,他已經在他的管理層的19個高層職位中任用了5名婦女,她們中的所有人都仍在服務,這表明市長并不是一名性別歧視者。

以下哪項為真,最能反駁上面得出的結論?[2014年山西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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