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匯報

時間:2022-03-13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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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匯報

為進一步加強各藥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深入扎實地開展藥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省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建立藥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合打假協調聯動機制,確保全縣藥品市場安全。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及時溝通,協調配合的原則。藥品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加強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和協同配合,逐步完善部門協調機制,提高行政效能,形成整治合力。

(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藥品主管部門要主動承擔責任,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在具體工作中要明確分工,強化配合,切實落實監管和打擊責任。

(三)堅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的原則。對涉嫌犯罪的案件,需要鑒定的,監管部門要依法做出技術鑒定,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解決以罰代刑、打擊不力的問題。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藥品聯合打假的協調和配合,成立由縣政府分管縣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工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藥品聯合打假協調聯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和協調。(見附件)。

三、主要任務和職責分工

全縣藥品聯合打假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縣公安局、衛生局、工商局、計生局、郵政局配合。主要任務和職責如下:

(一)依法處理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工商等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假劣藥品和虛假廣告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縣公安局負責)

(二)整頓和規范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行為,加強醫療機構臨床合理用藥指導與管理,規范處方行為,促進合理用藥。(縣衛生局負責)

(三)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強化對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藥品廣告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虛假違法藥品廣告行為。依法處理相關部門移送的違法藥品廣告。(縣工商局負責)

(四)規范藥品寄遞行為,嚴格收寄手續制度,做好違禁藥品的處理工作。加強運輸流通環節物流、配貨、快遞公司的托運藥品管理,防止假劣藥品流入市場。(縣郵政局負責)

(五)落實藥品生產企業駐廠監督員制度和涉藥單位約談制度,強化涉藥單位藥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不斷提升縣內生產、經營和使用各環節的藥品質量。進一步加強特殊藥品和高風險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六)加強計生藥械管理,提高計生用藥具和器械的規范化管理水平。(縣人口計生局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議。協調指導藥品聯合打假工作開展;通報專項整治和重大案件情況,溝通有關信息;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措施,提出解決問題的政策建議;協調處理跨部門的藥品違法案件。協調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各部門有關科室負責人或聯絡員參加。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適時采取聯合行動。圍繞藥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監管上的關聯業務、交叉業務采取聯合行動,對藥品安全整治情況聯合督導檢查,提高整治效能。

(三)為基層提供支持和保障。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為基層執法辦案提供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政策保障,確保藥品安全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