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婦女權益狀況調查匯報
時間:2022-07-22 09:26:01
導語:老年婦女權益狀況調查匯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目前我國在經濟還不太發達的條件下進入了老年型社會。在老年人口中,由于女性的平均壽命比男性長等因素,老年婦女在老年人口中的比例較大。據有關資料顯示,2002年我國60歲以上女性人口有6437萬人,占老年人口52%。由于歷史、文化、社會等方面原因,老年婦女生活中面臨的困難和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比較集中,甚至于比男性老人還多,這使得老年婦女的權益保障問題成為一個比較突出的社會問題。
根據省婦聯的統一部署,我們對駱崗街道60歲以上的老年婦女權益保障狀況進行問卷抽樣調查。調查采用省婦聯印發的“省城市老年婦女權益保障狀況的問卷調查表”,共發放問卷調查表300份,按居委會人口比例分發至各社居委,由社區婦聯主席到60歲以上老年婦女家上門調查登記。調查表收回300份,回收率100%。
調查問卷的基本情況
絕大多數的的老年婦女老有所養,家庭贍養、扶養和五保供養較為充分,生活來源穩定。老有所醫,醫療費主要由子女負擔和自費,少部分有醫保。老有所樂,大多對生活感到滿意,心情舒暢。
一、老年婦女的生活來源主要來自子女給付和個人儲蓄。老年婦女生活來源中子女給付占44.33%,個人儲蓄占30%,養老金占16.33%,低保占3.67%,社會救助占1%,其他占29.33%。
二、老年婦女居住方式呈現多樣化。其中,獨居的占36.67%,夫婦隨子女分開居住的占3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占30.67%,在養老機構的占12%,其他占1%。
三、老年婦女的身體狀況總體較好。身體狀況健康的占50.67%,一般的占36%,有病的占15%。
四、老年婦女的醫療費大多由子女和自己承擔,少部分能享受醫保。子女負擔醫療費的占48.33%,自費的占39.67%,有醫保的占15%,親朋幫助的僅0.33%,其他占7.67%。
五、超過半數的老年婦女夫唱婦隨。有配偶的占56.67%,喪偶的占43%,離婚的僅0.33%。
六、絕大多數老年婦女與子女關系融洽。認為子女孝順的占97%,認為子女不太孝順的占4%,認為子女不孝順的占0.33%。
七、老年婦女大多生活自理。老年婦女中生活自理的占85.33%,由子女照顧的占15.33%,由別人照料的占1.33%,無人照料的占0.33%。
八、絕大多數老年婦女對生活感到滿意,心情舒暢。老年婦女中認為自己心情舒暢的高達89.33%,感到孤獨的占7%,心情憂郁的占5.67%,對子女照顧不滿意的占1.33%。
城市社區老年婦女權益保障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生活保障水平較低。在實際生活中,老年婦女個人儲蓄不多,而子女對老年婦女的生活支持相對有限。調查數據顯示僅有35%老年婦女的生活來源來自“子女給付”,仍有65%的子女沒付贍養費,且老年婦女享有養老金和享受城市低保的僅占有16.33%和3.67%,老年婦女的經濟來源少,生活水平較低,甚至極個別老年婦女無人照料。
二是醫療保障不充分。在健康狀況方面,老年婦女發病率高、多為慢性病,而老年婦女享有醫保的僅占15%。尤其是一些沒文化、沒經濟來源、收入較少的退休老年婦女,看病費用大多依靠子女,往往導致她們有病不醫,長期生活在病痛中。
三是精神生活單調。由于男性預期壽命比女性短,造成老年女性喪偶的多,獨居的幾乎占一半,缺少夫妻間的交流。老年婦女中文盲、半文盲占多數,她們文化娛樂活動單調、時間少,生活圈子小,加之子女不在身邊,致使部分老年婦女人感到空虛、寂寞。
四是實現婚姻家庭權益有阻力。老年婦女喪偶的較多,晚年生活較孤單。當她們想重新選擇生活時,往往社會輿論壓力較大,家庭、親屬、子女阻撓、反對的多,支持的少,造成老年婦女難以再婚,甚至因此不想再婚。
城市社區老年婦女權益保障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老年婦女過去為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發展作出過自己的貢獻,但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一些不利于老年婦女權益保障的因素逐漸增多,保護老年婦女的合法權益刻不容緩。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加以促進和解決:
一、進一步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增加對老年婦女權益保障的內容,明確和細化老年婦女經濟保障、醫療保障、受贍養權、婚姻家庭生活保護等方面的內容。
二、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宣傳普及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在全社會弘揚敬老、愛老的社會新風,將敬老愛老作為精神文明建設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進一步提高老年婦女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大力發展養老事業。建議在制定政策時充分考慮老年人口的性別差異,更多地照顧到老年婦女中的特殊群體(如貧困、無子女、殘疾、寡居等)的利益,進一步落實和鞏固家庭養老。
四、加強對老年婦女文體活動的組織和指導。通過開展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豐富老年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在老年婦女中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落實司法援助措施。在老年婦女權益受到侵害時,相關部門應依照有關法律及時處理,對有困難的老年婦女應給予司法援助,以真正使保護老年婦女權益的有關法律落到實處,老年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力的保護。
婦聯組織在保障城市社區老年婦女權益方面發揮的作用
婦聯組織是婦女的娘家,保護婦女權益包括老年婦女的權益是婦聯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婦聯組織在保障城市社區老年婦女權益方面應發揮如下作用:
一、宣傳作用。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傳媒,廣泛宣傳保障老年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倡導男女平等、文明進步的性別平等觀念,營造全社會男女互相尊重、平等互助、敬老養老的社會環境。
二、服務作用。要利用自身的優勢,經常組織開展一些如文體活動、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豐富社區老年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增強抵制邪教及防止上當受騙的能力。
三、協調作用。經常在基層老年婦女中開展調研工作,了解老年婦女的所思、所想、所求,總結老年婦女權益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協調社保、民政、司法部門,解決老年婦女所遇到的各種實際困難,并嚴肅糾正、處理侵犯老年婦女權益的行為,幫助老年婦女維護自身權益。
在日益嚴峻老年社會中,老年婦女是一支龐大的隊伍。老年婦女權益保障關系到家庭幸福和社會安定團結,保障老年婦女權益需要國家、社會、家庭的廣泛參與和共同努力。讓我們齊參與、共努力,為促進城市社區老年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全力構建和諧社會而不懈奮斗。
- 上一篇:婦聯跨越式發展經驗交流
- 下一篇:副市長在婦女雙學雙比動員會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