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納稅人管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2-05-15 0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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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納稅人管理調研報告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收管理一直是國稅機關的工作重點。為此區國稅局采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探索和積累了不少有益的工作經驗和做法,提高了征管質量。但是,在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要積極研究制訂相應的辦法,全面落實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

一、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狀

(一)商業企業分布集中,規模較小,稅收貢獻率較低。我區管轄一般納稅人工業企業為432戶,占全部一般納稅人企業的37.17%,稅收貢獻率較高。但商業企業分布差別較大,在城區集中了大部分商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占全區的50%以上,且多為小型商貿企業。2009年,全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共入庫增值稅23488萬元,占全部增值稅收入的94.83%;而商業一般納稅人入庫增值稅5964萬元,僅占全部一般納稅人入庫稅額的25.39%。

(二)稅源較為集中,重點稅源大戶提供了較高的增值稅貢獻率。我區增值稅稅源的主要特點:增值稅收入貢獻主要以少數幾個規模較大的工業企業為主,2009年我區增值稅入庫稅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共計6戶,全部為工業企業,入庫增值稅稅額9740萬元,占全部一般納稅人入庫稅額的41.46%。商業企業近年來發展較快,幾個較大的商業企業如油品、化工、大型商場等企業,以及部分建材經銷企業也相應為我區的商業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但我區大部分商業企業規模較小,完成稅收收入相對而言不高,剔除18戶年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商業大戶,其他占全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近四成的小型商業企業僅完成全區25.90%的增值稅稅收收入。

(三)中小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展較快。從2009年情況看,標準以下戶數(商業達不到80萬元,工業達不到5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占全部一般納稅人的27.4%。從我區近兩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情況看,每年以20%以上速度增長。但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增長不快,小規模納稅人年增長率僅為5.87%-7.71%,遠遠低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長速度。這說明大部分新辦企業因各種原因均向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中擠,這給稅收管理增加了相當大的困難。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降低帶來管理難題。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將工業和非工業的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標準分別由100萬元和180萬元降低至50萬元和80萬元,達到標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必須申請或者被強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門檻”降低后,一般納稅人數量驟然增多,大批財務核算水平相對較低、納稅意識較差的小規模納稅人進入一般納稅人的行列。同時,很多毛利率較高、難以取得進項發票、經營百貨日用品等購買方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的小規模納稅人是極不愿意申請或者被強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其次門檻的降低,造成大量中小型一般納稅人核算能力弱,且兼職會計的廣泛存在,又不能正確反映兼職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影響了財務核算的質量,弱化了會計的作用。同時,部分企業不能嚴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財務核算。這些問題的存在給一般納稅人管理工作帶來了困難。

(二)部分納稅人相關信息缺失,有的嚴重失實。一是銀行、現金收支情況不實,有的企業經營者不及時將購、銷貨票據交會計人員或者將虛假的票據交會計人員記帳,有的長期不使用向稅務機關申報的銀行結算帳戶,陸續多開戶頭,造成稅務機關在日常管理或檢查中無從掌握企業的真實情況。二是企業注冊資金不實,企業在成立初期,向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時,借錢注入公司,應付工商登記,成立公司后,又抽逃資金與實際投資額根本不符,使得稅務機關無法掌握企業實際經營規模。三是稅務登記事項失實,經營場所“不固定”、企業經營者與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等問題,為納稅人走逃提供了可乘之機。

(三)商業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稅負偏低,管理難度大。一是大宗貨物直銷業務大量存在,部分商貿企業稅負較低。貨物直銷是商貿企業采用得比較多的一種交易方式,且金額較大,但毛利潤率較低,稅負相應較低。二是商貿企業隱匿銷售收入,偷逃稅款。商貿企業因其利潤較低,并且企業購銷“兩頭在外”,若為現金交易,則貨物流與資金流無法進行查驗,稅務人員難以核實交易的真實性,所以一旦控管不嚴,就容易發生不法分子套購發票或虛開、代開專用發票,偷逃稅款等現象。三是利用“四小票”抵扣機制的不完善,接受虛開的貨運發票、廢舊物資銷售發票或虛假的海關完稅憑證,有的甚至在沒有實際經營業務的情況下自行開具收購憑證虛抵稅款,提高下一環節增值稅進項稅額,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

(四)稅務部門內部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稅收管理員素質有待提高。有些管理員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基本業務知識未能全面學習、熟練掌握;對計算機等現代化管理工具未能基本應用和操作,缺乏規范執法所必需的能力和本領。二是稅源監控不到位,監控職責不清。稅源管理責任在稅務機關內部沒有明確規定,只是對納稅人稅務登記、申報征收、發票發售等涉稅事宜實施靜態監控,并沒有對納稅人實施動態監控,審核納稅人納稅申報報表數字間邏輯關系是否合理,其實質還是對征收的管理,稅源管理的目的、范圍還有一定的盲目性。三是納稅評估流于形式。首先是思想認識問題,對納稅評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納稅評估工作環節多、程序復雜、稅務文書多,見效慢等,工作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往往以日常事務多,無暇顧及為由,被動應付納稅評估。其次是評估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普遍存在干部結構不盡合理的現象,具備既會計算機操作,又通曉財務會計,能分析財務指標的稅務干部很少,往往出現納稅評估有職責,但工作難以開展或開展不盡人意的現象。第三是納稅評估的信息資料來源不寬。對內,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門之間協調不夠;對外,與地稅、銀行、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之間,缺乏統一的“稅務數據庫”。再者,有些納稅人提供的納稅申報信息有時還不完整、不準確、不連續,影響了納稅評估的準確性。

三、改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的措施

(一)加強培訓宣傳,建立配套制度,全力保障新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順利實施。一是要加大對稅務干部的培訓力度。要通過在內部網站開設新政策學習專題、舉辦新政策學習講座、新政策知識競賽等方式組織廣大國稅干部對增值稅改革、新認定辦法等政策進行學習,使大家熟練掌握政策調整的內容和操作辦法,增強政策執行能力。二是要加強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要把增值稅轉型改革后續政策作為稅收宣傳和納稅輔導工作的重點,通過舉辦增值稅改革政策培訓班、深入企業實地宣傳輔導、適時發放稅制改革政策手冊、發送手機短信、在互聯網上開辟增值稅改革政策講壇等形式,對增值稅改革政策進行解讀答疑,為納稅人正確理解和執行新政策提供周到熱情的幫助。三是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管理辦法。在學習新政策和上級局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切合自身操作實際的配套制度和管理辦法,完善相關信息采集資料和管理臺賬,確保新政策落實到位。

(二)強化調研分析,加強稅源預測,努力促進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一方面導致企業稅負下降,稅收收入在短期內將會有所減少,另一方面由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將有利于促進企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對稅收收入增長具有長效作用。針對這一情況,一是要經常深入企業開展調研活動,切實了解和解決企業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的遇到的問題,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同時,及時向上級國稅部門反饋,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確保政策實施效能;二是要做好稅源分析預測工作,認真測算新政策執行對轄區內企業經營發展、稅源增減變化及稅收收入等的影響,查找征管薄弱環節,研究制定組織稅收工作的針對性措施,促進稅收收入質量的提高。

(三)加強審核檢查,強化動態監控,確保固定資產抵扣真實合法。一是針對固定資產抵扣范圍方面的問題,一方面要認真審核其票面貨物所填列名稱,是否是抵扣范圍內的固定資產,是否是本企業生產所用的固定資產,防止生活用的固定資產或其他企業的固定資產在本企業進行抵扣;另一方面,要實地深入企業,查看實物,驗明生產廠家,查明具體用途,并與購貨合同進行一一核對,防止虛假購進,騙取抵扣稅款。二是針對固定資產抵扣空間方面的問題,要審核購進固定資產的資金去向,審核其是否按規定付款,是否付給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的銷售企業,防止其從第三方取得發票。

(四)加強信息審核,強化后續管理,規避一般納稅人認證及后續管理環節執法風險。一是嚴格一般納稅人認證管理,深入實地認真核實納稅人申請資料、經營場所、生產能力、財務核算水平等基本信息,對于達不到銷售收入水平或不能如實核算進銷項稅額的納稅人,堅決不能認證為一般納稅人。二是要加強對企業購入固定資產的后續跟蹤監控。一方面,要對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控,看其新增固定資產在用電、用料、新增銷售收入等方面是否有明顯變化,投入產出是否配比,防止企業虛假投入固定資產的情況;另一方面,要對企業固定資產的處分情況進行跟蹤監控,看其處分固定資產的原因是否合理,處分固定資產的賬務核算是否規范等,防止企業為抵扣進項稅額而購入固定資產的行為。三是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操作規程執法,要深入細致地對新認定的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制定詳細的調查方案,分類建立臺帳,實施跟蹤管理,規避執法風險。

(五)強化分類管理,加強評估稽查,努力提高稅源管理水平。一是要強化分類管理。增值稅政策調整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影響程度是不同的。對基礎產業、資本密集型企業和部分技術密集型企業來說,由于其固定資產的比重大,相對于加工工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而言,增值稅轉型對它們更為有利。要在原有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密切跟蹤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改進展情況,及時掌握企業稅款抵扣進展,加大對固定資產比重較大的行業和企業的監管力度。二是在納稅評估中,使用各種分析指標和指標均值時,要充分結合納稅人購入固定資產的情況來判斷納稅人是否存在少納稅款的嫌疑,要對固定資產的購入情況加以更多的關注。在審核納稅人稅務核算情況時,要重點核查是否將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重復記入成本計提折舊,少繳企業所得稅的問題。三是做好日常征管與稽查的銜接,因為固定資產涉及的稅額通常較大,如果在這方面出現虛開虛抵,則偷逃稅款的數額必定較大,因此對日常征管中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要加以重視,該移交稽查的一定要依法移交稽查,嚴厲打擊各種偷騙稅行為。

(六)加強與工商、質檢、技術監督、經貿、招商、統計等行業主管部門和經濟主管部門的聯系與協調,鞏固和完善第三方信息應用成效。積極探索從產品總、分銷商、商品壟斷批發商等經銷商那里獲取第三方信息,逐步拓展取得第三方信息的渠道,擴大第三方信息交換部門和信息范圍,進行數據分析,發現與征管有關的異常問題,把潛在的稅源轉化為可入庫的稅收收入。

(七)通過同一行業內不同企業、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的銷售價格進行比較,核實企業的實際開票價格是否屬實。防止企業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定價、或是利用兩票結算隨意分配產品單價和運費等手段人為調整銷售收入,進而造成少繳稅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