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完善策略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20 0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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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完善策略調查報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基本養老保障辦法》、《區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區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根據區委主要領導意見,區政協組成專題調研組,對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等6項社保政策實施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并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精神,結合實際,現提出進一步調整完善的意見建議,供區委區政府決策參考:

一、調整完善的基本原則

社保政策的調整,涉及方方面面,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群眾關注度高,因此,必須要堅持以下三個原則,積極穩妥予以推進。

1.逐年提高原則。要堅持履職為民的執政理念,將全區新增財力更多的用于改善民生,通過完善保障體系,使群眾享受的保障水平和生活品質逐年得到提高,并在全市各縣(市)區中保持領先地位,從而讓全區人民更多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

2.統籌兼顧原則。對相關社保政策的調整完善,既要符合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的要求,使群眾享受的各項保障努力做到“同城同待遇”、“同質同待遇”,同時也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到財政負擔和群眾承受能力。

3.整體平衡原則。通過調整完善,促進各項政策間既體現保障待遇的差別性、又有一定的平衡性與合理性,從而便于我區的社會保障制度相互銜接、統一管理。

二、調整完善的具體建議

1.進一步調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

新農合制度實施六年來,因籌資水平逐年提高,保障能力不斷增強,為提高廣大農村居民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民參合率逐年提高,新農合制度得到健康穩固發展。2012年,我區參加新農合76.7萬人,參合率達97.26%,人均籌資額度為360元。但目前,新農合工作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一方面,中央出臺的新醫改方案中,明確提出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例達到60%以上”的硬指標要求。要達到這一要求,必須要提高我區新農合現有籌資標準。另一方面,由于我區有近80萬參合農民,人員基數龐大(市本級僅有10萬參合人員),因此在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的同時,既要充分考慮基金收支的基本平衡,又要從保護群眾參保積極性角度出發,使群眾支出不過快增長。為此,我們提出下面兩套調整方案,供區委區政府參考:

方案一:將籌資標準由原來的360元提高到660元,個人承擔從100元提高到180元,財政承擔從260元提高到480元。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60%,放開區級醫院門診藥費報銷。

這一方案在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60%的基礎上,又放開區級醫院門診,使新農合待遇明顯提高,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但個人承擔180元,比去年增加了80元,會影響基金征收工作的開展。

同時為保護農民參保積極性,更好的體現“小病進社區”的醫改精神,建議適當提高區內社區機構(衛生院)門診報銷比例。

方案二:將籌資標準由原來的360元提高到540元,個人承擔從100元提高到130元,財政承擔從260元提高到410元。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60%,不放開區級醫院門診藥費報銷。

這一方案過渡比較平穩,有利于保費征繳工作的順利開展,能實現基金收支的基本平衡。但不放開區級醫院門診,可能會引起部分參合人員的反映。

綜合調研收集的意見建議,我們建議采用第一方案。

2.進一步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2012年我區參加城居醫保人數為2.8萬人,其中:少年兒童參保1.3萬人,城鎮老年居民參保1.5萬人,此外尚有少量非從業人員參保。少年兒童籌資標準為400元,個人承擔150元,財政補貼250元,住院報銷比例為64%至84%。老年居民籌資標準為900元,個人承擔400元,財政補貼500元;非從業人員籌資標準為900元,全額由個人承擔,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住院報銷比例為40%至76%,平均報銷率為56%左右。

按照新醫改方案精神,要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報銷比例要達到60%以上。目前我區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員中,少年兒童住院報銷比例已達到這一要求,但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在三級醫療機構發生的6萬元以內的住院醫療費用,以及在二級醫療機構發生的2萬元以內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均未達到60%的硬指標要求。因此,建議在新農合提高籌資和待遇的同時,對城居醫保中涉及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的部分政策也進行適當調整。

方案一:參保的少年兒童政策保持不變。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籌資標準維持900元,其中,老年居民個人承擔400元,財政補貼500元;非從業人員全額由個人承擔。參保的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住院平均報銷率從56%提高到60%以上。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分步到位、逐步并軌”的思路進行調整,在新農合逐步提高籌資和待遇的基礎上,現階段城居醫保的籌資和待遇基本保持不變,有利于實現新農合和城居醫保制度的平穩過渡,但基金會出現較大赤字。

方案二:參保的少年兒童政策保持不變。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籌資標準提高到1200元,其中,老年居民個人承擔400元不變,財政補貼由500元提高到800元,非從業人員1200元的籌資標準全額由個人承擔。參保的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住院平均報銷率從56%提高到60%以上。

經了解,目前市本級擬訂的城鄉醫保政策方案中,明確了“800元”和“1200元”兩套籌資方案。鑒于我區新農合和城居醫保仍將并存運行的要求,對城居醫保政策按“1200元”籌資標準設置,進一步提高財政補貼力度、緩解基金壓力。但由于參保面窄、待遇較高,仍將存在一定的基金赤字情況。

綜合調研收集的意見建議,我們建議采用第一方案。

3.進一步完善企業“雙低”養老保險政策

企業“雙低”養老保險是特定條件下推進企業養老保險參保擴面的過渡政策。“雙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0%,低于城鎮企業12%的單位繳費比例,但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均為8%。目前我區尚有參加“雙低”養老保險企業7313家,涉及職工162477人,靈活就業參保人員5077人。

實現企業養老保險“雙低”標準與城鎮標準并軌,做到制度有機統一、待遇一視同仁,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也有利于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此,建議:

一是調整費率。從2011年1月1日起,“雙低”企業統一按城鎮標準辦法繳費,個人繳費不變,單位繳費比例從10%提高到12%,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從16%提高到18%。今后統一按城鎮企業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辦法執行。

二是調整待遇。按分步到位的原則,對所有退休人員,到2011年底,其養老金待遇低于2011年我區最低基本養老金保障待遇90%的人員,補足到90%;到2012年底時,其養老金待遇低于2012年我區最低基本養老金保障待遇100%的人員,補足到100%。

調高費率后,測算征收保費情況,基金支付能力基本不受影響。但按照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要求,單位繳費比例要達到14%以上、跨省轉移基金要達到12%以上,因此,需要向省人力社保廳和財政廳報批,要求仍繼續執行12%的單位繳費比例。

4.進一步完善征地養老保險政策

目前我區參加單項征地養老保險的人員和征地養老保險并軌人員的個人賬戶額度差距明顯,對此相關群眾反映較為強烈。對我區重點建設工程的順利推進,可能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有必要對單項征地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管理辦法進行調整。

具體建議以政策調整執行為時點,對征地參保人員劃分為“老人”和“新人”分別建立個人賬戶。其中,“老人”按“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8年”的標準建賬。“新人”按“參保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8年”的標準建賬。從而使單項參加征地養老保險的人員個人賬戶建賬規模與折算8年并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的個人賬戶規模一致。

同時,為有效保障參保群眾的生活,在統一征地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規模的基礎上,建議對提高征地養老金水平問題進行適時探索和研究,我們認為,可以按略高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逐年給予適當提高。經了解,目前我區510元的征地養老金標準還高于市本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周邊地區。今后,可結合市本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調整作統籌考慮。

5.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長效機制

就業工作關系社會穩定和群眾生活,近年來我區已制訂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通過以幫扶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為重點,深入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全區就業形勢保持基本穩定。但目前,在扎實推進創建充分就業城區和創建創業型城區工作,特別是在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方面,政策扶持力度仍然偏弱。

為此,建議根據市小額擔保貸款有關政策,盡快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區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實施意見》,在現有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的扶持對象、提高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簡化辦理手續,同時,進一步明確擔保條件,完善風險控制措施和催收機制,更大限度地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作用。

6.進一步提高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

今年年初,我區出臺《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實施細則》,明確從1月1日起,對具有區戶籍、2009年12月31日前已年滿60周歲、未參加社保的五種保險、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障待遇或其他離退(職)待遇的對象,按每人每月90元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預計到今年第四季度,全區基礎養老金發放對象將達69600人,全年發放資金將達8000萬元。2012年基礎養老金發放對象喪葬補助費標準為90元/月*20月=1800元。今年前三季度基礎養老金發放對象死亡數為1840人,已發放喪葬補助費331.2萬元。

根據蕭民[2012]7號文件對基礎養老金享受對象年齡的規定,即:“2009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0周歲的符合條件的對象不用繳費就可享受基礎養老金,2012年1月1日起年滿60周歲的所有對象均要繳費參保”。所以,除了少數特殊情況外(如:延繳人員,中途參保人員,個別鎮街漏報人員等),基礎養老金對象數量將不會再有太大的增長。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為使無保障老人更好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建議在2011年,將我區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提標后,預計到2011年底,全區基礎養老金發放對象將達到71140人,共需資金約8944萬元,其中區級財政承擔6344萬元。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后,則喪葬補助費標準也將相應提高到2000元。按到2011年底基礎養老金發放對象死亡人數3200人計算,2011年喪葬補助費約640萬元,其中區級財政承擔448萬元。以上二項合計,全年共需資金約9584萬元,其中區級財政承擔679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