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22 11:26:00
導語: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首先從倫理學的意義上看,公務員作為一個社會的特殊群體,有其自身的價值體系。價值體系是由一系列價值原則構成的,包括目的原則、手段原則、規則原則和制約原則等。在整個公務員價值體系中,公務員精神應視為公務員隊伍的“目的價值”,而公務員的能力素質則是實現這一目的價值的“手段價值”。就公務員精神而言,作為“目的價值”,它需要“價值載體”來承載。也就是說,為實現“目的價值”還需要有作為工具的“手段價值”,在這里,作為“手段價值”的公務員能力素質就成為了實現作為“目的價值”──公務員精神的合理性與正當性的手段和途徑。從本質上看,公務員的能力素質是“公務員精神”之所指,是公務員精神面貌的表現,是承載公務員精神的載體。
其次,作為價值主體的公務員可以是個體,也可以是整體的公務員隊伍。作為個體的公務員的目的價值與作為整體公務員隊伍的目的價值可能不是完全相同的,但個體作為整體的一員,必須向整體的價值體系“歸化”。這就是我們為什么要強調公務員隊伍精神建設的道理。而且,公務員精神對公務員的能力素質建設具有決定性的指導作用。誠然,具有高尚精神面貌的公務員不一定就是能力很強的公務員,但他會在事業的錘煉中矢志不渝地提高自己的能力;而精神品質低劣的公務員,即使有很強的能力,最終都會走向它的反面而墮落,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破壞,成為腐敗分子。所以,公務員的精神建設應該貫穿于公務員隊伍能力素質建設的始終。
最后,公務員精神的具體內涵也突顯出對公務員的核心能力素質的要求。“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是對公務員的政治道德素質的要求;“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是對公務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務能力的要求;“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是對公務員的執行能力與創新能力的要求;“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是對公務員的戰略協調能力和團隊溝通能力的要求。上述能力素質構成了公務員能力素質的核心,抓好這些能力素質的建設才能最終造就一支符合黨和人民要求,具備中國特色公務員精神風貌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這就是我們將公務員精神建設與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一致起來的理由。
當前公務員能力與公務員精神要求的差距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公務員的能力素質建設(尤其是核心能力素質)是緊密聯系的,然而,公務員目前的能力素質現狀與公務員精神所預期實現的目標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其一,“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是要求公務員時時處處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堅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為國建功、為民造福。但是,有些公共部門和公務員個人卻從部門利益、個人利益出發,擔心行政決策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有損于本部門與領導的權威及形象,回避對決策后果的跟蹤反饋。另外,有數據顯示,對于個人的權力來源,職務級別越低的公務員越認為自己的權力來源于上級,而不是人民,所以,“忠于人民”之心明顯不足。
其二,“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是要求公務員對黨和國家的事業極端負責,在處理公共事務的過程中樹立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但是,我們仍然可以看到行政部門中“必須辦的事情慢慢辦,有關系的事情加快辦,可辦可不辦的事情看心情辦”的現象,持這種工作作風的公務員根本沒有將工作的實際效果和服務對象的受益程度作為衡量自己工作水平的標準。
其三,“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是要求公務員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可是,一方面,公務員隊伍中的虛夸之風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有的公務員習慣于傳統的工作方式,缺乏對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的學習,并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欠缺靈活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不僅如此,公務員對他人(如同事)的創新性意見的認同程度也不高,行政部門中存在抑制創新能力的氛圍。
其四,“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是要求公務員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努力在同一行政部門內部和不同行政部門之間展開充分的協調與合作。然而,有調查數據顯示,公務員不太“注重團隊協作,增強組織凝聚力”,不太重視消除人與人之間的隔閡,在組織溝通中偏重上行溝通,而忽略了平行溝通,這都是不利于形成健康的組織文化的。上述客觀存在的差距并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其產生有精神理念上的原因。在精神理念成因方面,問題主要出在由“官本位”衍生出的“關系本位”和以“學而優則仕”為導向的“學歷本位”上。這兩種價值理念都在不同程度上挫傷了公務員主動提升個人能力素質的積極性,直接影響了公務員的精神風貌,同時,也有損于公共部門的教育培訓與實踐鍛煉的有效性。這些都是與公務員精神格格不入的,需要我們在公務員精神建設中予以解決。
以培育公務員精神推進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
我們認為,突破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的瓶頸有賴于將公務員精神建設貫穿于能力建設之中,并針對以上癥結進行一系列創新。
第一,在公務員能力指標的設計上,應注重精神理念與指標體系相結合。在設計公務員能力指標體系時,應將相應的公務員精神與公務員能力指標相契合,并將公務員精神貫徹于指標之內,把各項能力指標建立在公務員精神的基礎之上,實現公務員精神建設與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相互促進,做到二者表里一致。
第二,在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的內容中,應注重將公務員精神目標落實到公務員能力素質上。要按照公務員精神發展的需要確認能力范圍,并將公務員精神目標對個人能力要求落實到管理制度和管理機制中,既使廣大公務員提高個人能力素質得以用管理制度和管理機制固化下來,又能在制度層面使公務員的能力素質和公務員應有的精神有機結合。
第三,我國公務員中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之別,有不同層級與類別之分,因而在公務員個體能力素質的具體要求與側重點上都是有所不同的。但無論何類、何層級的公務員在公務員精神的要求上卻是一致的。這就要求我們在公務員能力素質的建設中,一方面要貫徹“公務員精神”實質不走樣,另一方面又要針對公務員的不同職位和級別,提出具體的“公務員精神”規范。
第四,在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的推進上,應注重“公務員精神”目標導向與能力素質過程控制相結合。在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中,應始終堅持將“公務員精神”作為目標導向,用“公務員精神”牽引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使公務員的各項能力素質都能統一到“公務員精神”上來。同時,始終注重能力素質建設的過程控制,及時收集建設過程中的異動信息,加強過程分析,對偏離建設目標的做法及時研究解決,及時消滅可能危及能力素質建設的苗頭。這既能使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的方向十分明確,又能極大地減少建設的過程成本,使其始終平穩推進。
第五,在公務員能力素質建設的措施上,應注重將“精神”軟約束溶化于“制度”硬制約之中。雖然公務員能力素質屬于手段價值范疇,其建設措施當然是在國家法律法規引領下,立足于管理規則與管理制度的建設,但同時亦應注重“公務員精神”的教育,將“公務員精神”貫穿于建章立制始終,目的是使公務員能力素質從“自為”層面升華到“自覺”層面,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
- 上一篇:哈薩克民族樂器研究論文
- 下一篇: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