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城鎮化發展調研對策

時間:2022-07-17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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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城鎮化發展調研對策

在城鎮化進程中,銀行業一直扮演著特殊的角色,對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鎮住宅建設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及時有效地支持了城鎮化發展。但是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銀行業在支持城鎮化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亟待研究解決。

一、當前城鎮化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市場機制的作用判斷過高。

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地方政府處于主導地位,需要加強公益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投入,而有的地方財政偏緊,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政府財政較為困難,根本沒有資金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中,往往寄希望于市場機制推進城鎮化建設,而沒有意識到這一過程需要政府對社會各部門進行統籌調動,用計劃指導的手段構建良好的轉化機制。

(二)金融支持的政策環境不佳。

目前,部分城鎮特別是欠發達城鎮,多為吃飯財政,其被動局面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對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嚴重短缺,亟需金融部門的信貸支持。但根據現有法律法規,銀行機構不能對政府部門貸款,加之當前宏觀調控,房地產行業被列入“慎入”行業,信貸支持明顯減弱。另外,農村信用社受不得向公共基礎設施提供貸款的限制,從而制約了對小城鎮公共基礎設施的信貸支持,致使部分小城鎮基礎設施及環保設施不完善、不配套,影響小城鎮的整體和諧推進速度。

(三)農村資金外流日益嚴重。

由于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收縮面向農村的機構網點和業務,設在縣及縣級以下的網點大多只有組織存款的任務而沒有貸款權,其吸收的大量農村閑置資金被層層上存,相當數量的農村資金被非農化,農村可用資金日益減少,難以滿足城鎮化發展的資金需求。

(四)銀行資金流入的渠道受阻。一是收緊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貸款資金。近年來

,中央強化了宏觀緊縮政策,先后出臺了暫停土地審批、清理開發區、暫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并清理在建項目等措施,銀行收緊了對縣域社會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二是嚴格新增貸款審批。為落實國務院宏觀調控政策,各商業銀行強化了新增貸款的審批手續,使城鎮化建設速度明顯放緩。

二、銀行業支持城鎮化加快發展的建議

推進城鎮化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建立一種彼此間相互合作、相互競爭、相互促進的互惠互利關系,共同加快推進我國的城鎮化發展。

(一)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實現經濟金融良性互動運行。

應用科學的發展觀指導經濟金融工作,不斷增強經濟金融核心競爭力,進而正確處理好當前和長遠的關系,正確處理好深化改革和防范風險關系,正確處理好金融發展和支持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系,把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縣域經濟金融和社會發展實際有機地結合起來,更好地發揮經濟金融的互動促進效能。

(二)加強對城鎮化的政策指導和協調。

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政府部門應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加強對各部門的政策指導和協調,促使各部門從大局出發,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大工作力度,通力協作,各司其職,推進我國城鎮化積極穩妥地向前發展。

(三)加大對城鎮化建設的信貸投入。

銀行業應密切關注并積極參與城鎮化建設,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的聯系,積極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通過運作一些有長遠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和城鄉建設項目,特別是一些勞動密集型的項目,在支持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促進自身效益的提高。同時,應加大監管力度,保證信貸資金運作的安全性。

(四)進一步加大金融改革力度。

應允許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業,形成農村金融服務供給多元化的格局,實現農村金融服務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化。一是可以考慮發展和培育私營性、股份制非存款型金融機構,允許投資者以自有資金在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中投資和委托貸款。二是放松金融管制,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中,舉全社會之力加快推進我國城鎮化發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