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書記信訪維護調研報告
時間:2022-05-14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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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局出發作出的戰略決策,這也對維護穩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找準維護穩定工作與構建和諧社會的結合點,指導解決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是我們每個領導干部應該認真思索的新課題。
一、準確把握維護穩定工作的新要求
構建和諧社會,為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了新的理念、新的認識,也提出了新的標準、新的要求。
(一)把握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要求
一是增強政治觀。隨著發展是硬道理深入人心,中央又提出了穩定是硬任務的理念,要求我們必須將維護穩定置于突出位置,放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統籌研究和部署,以促進和諧指導維護穩定工作,以能否實現和諧檢驗穩定工作。
二是增強民本觀。既要搶抓機遇,謀求發展,讓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又要明確“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更加重視并解決好事關民生的社會矛盾,以更好的作風和更高的效率,聯系群眾、接觸群眾,并主動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
三是增強責任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該擔的責任擔當起來,該抓的工作抓到底,該落實的任務落實到人,努力形成黨委總攬全局、部門齊抓共管、干部群眾廣泛參與的“大信訪”工作格局。
(二)拓寬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視野
一是跳出穩定研究穩定。很多問題表面看是社會秩序問題,歸根到底是利益調整和分配問題,與經濟和社會管理相關,與機制和體制相連,單純為穩定而抓穩定,治標不治本,也無法真正實現穩定,應找準不穩定因素的內因,抓住關鍵,對癥下藥。
二是跳出敦化研究穩定。當前,很多社會矛盾不再局限于一地一方,地域間經濟發展、政治文化、政策規定等方面差異,也會形成社會不穩定因素,有的信訪案件跨地區、跨行業,特別是涉及駐敦林業教師、鐵路醫院移交地方的問題,已成為我市重要不穩定因素。這就要求我們要站在全局高度,加強與駐敦企業的協調和聯動,密切關注省內州內動向,不斷增強做好穩定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三是跳出部門研究穩定。信訪疑難問題的復雜性在于,事發時間長,事因涉及面廣,解決難度大,僅靠個別部門去化解難以奏效。維護穩定工作不能只看成是公安部門的事,更不能看成是信訪部門單打獨斗的事,需要各級各部門打破條塊分割及部門界限,整合各種社會資源,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在綜合治理上下工夫。
二、明確落實維護穩定工作的新舉措
穩定基于民生,民生決定穩定。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的理念,積極探索維護穩定的新方法,盡力解決影響穩定的新問題,確保社會長治久安和持續和諧,為推動我市經濟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集民意,在暢通渠道上求實效
民意可疏不可堵,必須進一步暢通群眾的訴求渠道,當前要堅持做到“三多”:
一是多貼近群眾。堅持深入開展“密切聯系群眾結對交友”活動,明確“走訪時間、聯系內容、交友目標”,引導干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與民為友、幫民解困,促進黨群干群關系和諧融洽。領導干部要轉變作風,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主動深入問題復雜的區域和單位,與群眾零距離接觸,面對面交流,了解和掌握群眾的思想動向,研究和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同時,建立健全基層聯系點、新農村建設包保等制度,積極開辟同群眾聯系的渠道,從中體察民情、了解民意。
二是多尊重群眾。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凡屬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出臺前應廣泛征求部門和群眾的意見,把改革發展的力度和群眾的承受能力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科學決策,做到求發展不以損害群眾利益為代價,不與民爭利,從源頭上減少不穩定因素的發生。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超前制定各類預案,確保重大決策、重點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群團組織、行業協會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聯系群眾的優勢,拓寬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溝通、交流渠道。
三是多方便群眾。完善信訪聯合接待中心的功能,把好群眾上訪動態的脈搏,及時調整進駐單位及人員,實行統一管理,對來訪案件逐一登記、分流處理,實現“敞開式辦公、一站式服務”,最大限度方便群眾。建立健全基層信訪機構,探索實行信訪事項制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事不出市。完善領導干部下訪、約訪、回訪等機制,及時掌握群眾訴求,尋求解決問題辦法。發揮好民生熱線、網上信訪、紀檢監察網等平臺,聽取群眾的呼聲和要求,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二)解民憂,在解決問題上求實效
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推動“事要解決”上狠下功夫。
一是排查問題不留死角。堅持和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做到“應排盡排、應查盡查”。對企事業單位改制、房屋拆遷、土地征用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排查,敏感時段開展集中排查,采取“定時、定人、定點、定責”的辦法,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戶。建立健全信息網絡和預警機制,對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反饋、提前介入,以便早拿預案、早作處理,增強工作主動性和針對性。
二是正視問題不容推拖。群眾問題無小事,對排查出來的不穩定因素,要及時建立臺帳,逐一探究成因,找準癥結、分類施策,通過信訪“三級終結”、訴訟、行政復議、勞動仲裁等多渠道化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堅持“首問負責制”,能辦的盡快辦,難辦的全力辦,決不能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為由上推下卸,謹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要強化基層調處,整合行政、司法、公安以及基層組織資源,把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結合起來,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有效協調利益沖突和矛盾糾紛。
三是解決問題不能含糊。化解不穩定因素,根本途徑還是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使社會公平正義得以體現,使改革發展成果得以共享。圍繞就業、就醫、就學、住房等群眾關心的難點問題,落實好民生工程,為困難群眾編織社會安全網,從源頭上減少群眾問題的發生。深入開展“大接訪”活動,健全接訪、處置、督辦等制度,實行市、鄉及部門聯動,發揮領導干部主導作用,重點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1%有理100%盡責,100%有理100%解決。
(三)重民安,在規范行為上求實效。依法依規實施“雙向規范”。一方面,嚴格規范機關工作人員行政行為,堅持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公正執法,避免政策執行不到位、行政不作為及亂作為而引發新的問題;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雙向承諾制以及督查督辦、責任追究等制度,凡因辦理不及時、程序不合法、處理不公正等引發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另一方面,依法規范信訪人的行為,廣泛宣傳《信訪條例》,營造良好的信訪氛圍,引導群眾依法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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