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孕育社會進步的可能

時間:2022-05-16 03:06:00

導語:災難孕育社會進步的可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災難孕育社會進步的可能

川北的百年強震至今將近72小時,從網絡與境外媒體的評價中,中國政府展現了極高效率。現下仍有數萬同胞在土石瓦礫中生死未卜,此時談搶救之外的事未免緩不濟急。誠然震災的搶險的確是爭分奪秒的決戰,但災后重建卻是社會整體的持久戰,必須有配套的改革議程,災后重建才可能成功。

災難不只考驗政府,也試煉著中國的公民社會。在救災前期,真正能有貢獻于第一線的必然是少數專業人士與強制紀律的部隊,非災民的廣大公眾若不想只安于當一個觀眾,公民社會就必須有想象力與實行力,以下僅建議三點:

首先是災后重建的情境想定

古人常云:禍不單行。震災之后可能伴隨土石滑坡與疫情流行,更令人擔心的還有即將而來的長江汛期與水庫安危。與震災同行的還可能有物價高企,關鍵材料囤積,有行無市。重建時必須謹慎處理土地的問題,過程中還要避免人謀不臧……

每個社會都會有其特殊的方式響應重大的挑戰,也都有其強項與待學習的地方,狀況想定越有現實感,社會自我實踐的能力也就越強。此事必須集眾人之智,自然不能只靠首長與其智囊。

可以想見的是,當8月奧運舉辦時,災區必然還是百廢待舉,屆時是一邊慶祝一邊流淚呢,還是可以有結合重建與奧運的新想法?北京原來的劇本有無更改的彈性?更為關鍵的是:全世界都會以災區的重建,而非奧運的金牌數來衡量中國。

其次是反省國家的角色與限制。

震災中的政府得到緊急的授權,可以調動一切資源并限制人民日常的自由,然而緊急權力是個古老的概念,古羅馬設有執政官的制度,就是國家為了面對存亡而授予治理者極大的權力以作出決斷。但如何授權,期限有多長,可以做哪些事,這些都需要公民同意,并且以法律的形式體現。過與不及都非民眾之福,日本社會對于災難有強大的共識與基礎建設,但1995年阪神地震時,卻因拘泥于地方首長的副署,而使自衛隊延遲進入災區。

強大的能量與決心是中國政府救災的強項,但政府既非萬能,也不可能長期集中力量于一區一事。在災害搶救上,國家力量絕對是先行且主導的,但在重建中,民間的企業與非營利組織才是關鍵,其中又以組織化的宗教團體表現最為突出。

其三是善用連結國際與網絡。

跨國合作的目的不只在救急與物資供應,而在于取信于國際與互相學習。切勿把全球知名的非營利組織當成政府的延伸,他們是歐美公民社會的展現,也許價值觀未必與中國的民意合拍,但其初衷與實績倒還經得起檢驗,中國需要這種軟實力就像需要大飛機一樣殷切。

以印度尼西亞亞齊省為例,海嘯帶來超過二十萬人的死亡。但國際的調停協助,使得亞齊打開獨立內戰的死結,走向重建之路。

此外,正確及時的信息只是傳媒第一步,網絡在救災上的潛能仍有待開發,如動員公眾協尋失蹤親友,安慰家屬,媒合認養學童等。而在重建的過程中,也可以迅速地獲得信息。從政府的角度而言,公開信息可以降低貪污、以權謀私的疑慮。

至于非災區的朋友,我的建議是別急于現在去災區。或許可以對自己許下承諾,在一年內要去災區從事志愿服務,并對西南與山區少數民族的處境付出心力。這場地震真正嚴峻的挑戰是災區經濟的蕭條,而重建的大敵是公眾的遺忘。

災難里孕育社會進步的可能,災難也可能拆解原來的社會對立與藩籬。1935年,臺灣發生百年不遇的大地震,死傷數以萬計,但日本殖民政府卻善用這個機遇,試圖在救災的過程中,強化日臺一體的認同,化解統治的矛盾,并在隔年開辦臺灣的地方選舉。但愿汶川的災難成為社會進步的新起點。